一、正规化市场须专业化操作(论文文献综述)
张玲,姚添,王禹淋[1](2021)在《我国现代警务机制改革的价值取向、演进逻辑与路径选择》文中提出破解警务机制难题,大力推进警务机制和勤务制度改革创新,加快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的现代警务体系是当前公安机关警务改革的着力点。应通过分析警务机制改革的价值取向,梳理其"传统警务—专业化警务—合成化警务—智慧型警务"的演进逻辑,探寻解决改革现实困境的路径,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持。我国现代警务发展逐步经历了从职业化、正规化到专业化、智慧化的转变,在以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优化组织内部资源、提升警务实战能力为价值取向的基础上,着力缓解改革进程中战略谋划不足、理论准备不敷、数据共享不畅、工作思路保守等困境。在立足于当前深化推进"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改革的要求下,公安机关应构建现代化管理体制,加强警务机制实践的理论探索研究,持续推进警务数据融合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智慧治理效能,进而提升警务运行质效。
周大勇,贾洪瑞[2](2021)在《媒介迭代视域下高校新闻传播教育的变迁——基于理念、目标与模式演化的考证》文中提出社会发展与媒介技术进步驱动传媒产业锐变,引发新闻传播教育的改革。纵观中国高校百余年新闻传播教育史,无论是理念革新、目标转变,还是模式更替,其背后都离不开媒介技术的驱动。回望媒介演变史,从"纸媒"到"电媒"的演化,从互联网到"智能媒体"的狂飙突进,媒介技术每一次升级都推动传媒教育做出相应的调整。新闻传播教育从"通识""专业"到"复合型",再跃升为"大融合"培养模式,这一过程反映媒介迭代、社会变迁与教育的转向。进入"智媒时代",技术挑战现有教育规制,"新文科"建设下的"大融合"意味着教育理念和模式迎来了历史性的回归。面对媒介技术突飞猛进,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适时瞄准技术创新,但更应坚守人文价值。
张玲,李辉,莫锦程[3](2021)在《建党百年视域下警务保障成就、经验和展望》文中研究表明我国警务保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历经百年风雨的洗礼,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强、从强到优的历史性变革。回瞰百年发展辉煌史,警务保障取得了卓越的成就,百年征程启示未来,警务保障将始终高举红色旗帜,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立足实践把握机遇,围绕实战保驾护航,全面深化警保制度改革,有效激发公安队伍活力,聚焦新蓝图谋划发展,建构现代化警务保障体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4](2021)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中指出宁政办发[2021] 5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2021年9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区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阶段。
李新宁,韩江波[5](2021)在《产业价值链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基于“元宝曲线”的视角》文中提出遵循"微笑曲线"和"倒微笑曲线"理论的企业仅聚焦于产业价值链的某一环节获得竞争力,最终要步入差异化内涵的专业化发展路径:遵循"微笑曲线"的企业步入研发、品牌化的路径,而遵循"倒微笑曲线"的企业步入制造专业化的路径。这两种模式皆具有价值创造模式唯一化和高附加值赢利点单一化的弊端。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影响下",微笑曲线"逐步发生变化,进一步升级为"元宝曲线"。"元宝曲线"集合了"微笑曲线"和"倒微笑曲线"的长处,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研发专业化、制造专业化、品牌专业化三者的价值融合和价值共生,进而极大地推动企业盈利模式的丰富化和多样化。企业若能在研发、制造、营销三个环节运用创新技术,且相互联系,彼此促进,便可不断提高价值链的整体竞争力,进而逐步增加企业的盈利点、价值分布点,依靠有关不同业务间的密切协同来最终实现"1+1>2"的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进而为企业探索管理运作、经营业务的优化组合提供较佳的理论工具。"元宝曲线"的价值创造理念折射出企业未来的经营理念和产业发展方向,其主要体现为推动企业陆续实现价值的多元化经营,不断创造一系列的赢利点,进而在产业价值链的全链条上实现高附加值、高利润率的增长点。苹果公司的价值创造模式就折射出"元宝曲线"的特征,这主要体现为其在专业化和品牌化之间进行有效集成,依靠研发创新的强化、品牌形象的塑造、音乐商店加软件商业业务模式来不断塑造价值链多元化的增长点,从而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华为公司的价值创造模式聚焦于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硬件产品开发、品牌形象带来的固定客流量以及与安卓系统合作而形成的软件商业生态系统。华为公司若要塑造自主控制、高度协同的"元宝曲线",必须在继续重视研发、品牌的基础上,打造自身掌控自主产权的软件生态系统,进而塑造由自身控制的完整化、系统化、动态化的产业链结构。
孙冲[6](2021)在《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文中提出人民调解是被誉为“东方之花”的一种纠纷解决制度,在新中国社会治理的历史当中,人民调解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人民调解的短板逐渐显露出来。从组织体系上看,传统人民调解的组织体系过于碎片化,不同的调解组织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处于“多中心”管理的涣散状态之下。这造成组织间的联动性差,调解效率低,调解资源容易被浪费。除此以外,在调解手段和规则体系上,传统人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常使用一些策略性的调解手段,在调解规则的适用上不统一、不规范、缺乏体系性,造成调解结果的差异化明显,人民调解的公平性常常受到外界质疑。因此,传统人民调解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法治话语逐渐取代政治话语,成为主导人民调解的话语体系,人民调解的功能、定位和实践形态也都需要随着话语体系的转化而发生转变。在当事人看来,他们需要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机制,而这种纠纷解决机制必定是统一、协作、高效的。在治理者看来,他们需要一种能够对接司法系统、执法系统的专门纠纷解决体系,来分流司法、执法体系当中的纠纷解决压力,满足社会治理的“维稳”需要。此外,地方政府在“法治竞赛”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需要对纠纷治理机制进行一番改革和创新。因此,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治理者,都有动力推动人民调解的进步,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产生的。部分地方开始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最具特色的是通过建立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方式使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在人民调解的管理上变“多中心”为“一中心”,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制度内部组织体系。与此同时,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建立,顺畅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解决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对接机制,便利内外联动,从而使人民调解嵌入到更为广阔的外部纠纷治理体系之中。在体系化运行的过程中,人民调解的调解手段更为法治化和规范化,人民调解的规则体系也更加完善,人民调解逐渐摆脱了“边缘化”和“碎片化”。人民调解纵向体系可以分为“县(市、区)—镇(街)—村(社)”的三级网络,从横向体系上看,村(社)一级包括品牌调解室、村(社)治调主任、网格员等;镇(街)一级主要包括司法所管理的具有综合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警调”和“诉调”等附设型人民调解组织;县(市、区)一级包括各类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镇(街)一级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镇(街)和村(社)两级的人民调解组织和其它解纷职能部门,县(市、区)一级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则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县(市、区)一级的人民调解组织与其它解纷职能部门,各级政法委负责人兼任同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领导职位。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过程是在由行政主导的“高位推动”下,运用了对组织结构的调整、对权威体系的整合和对调解组织工作空间的整合三种手段完成的。人民调解通过体系化运行的方式达到了对纠纷分级分类处理的精细化需求,达到确保类似的案件能够得出相似的调解结果的体系化追求。人民调解的这种体系化运行模式与马克斯·韦伯笔下的官僚制如出一辙。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呈现出了层级化与专业化,规范化与司法化,联动常态化和“三调融合”的发展倾向这四个特点。随着人民调解组织层级的提高,其化解纠纷的手段方法和运用的规则体系都与低层级人民调解组织不同。人民调解组织的层级越高,其专业化程度越高,系统的开放性程度越高,规范化与法治化程度也就越高,因此,高层级的人民调解组织更倾向于使用法律作为其调解的规则与手段。此外,人民调解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联动呈现常态化的运行模式,人民调解组织不但与其它纠纷治理组织联动,甚至还嵌入到其它纠纷治理组织的工作之中。特别是在“警调”“诉调”之中,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人民调解似乎已经承担了司法与行政的部分纠纷解决功能。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化运行后,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有一定的不足和问题。积极作用在于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能够促进溢出纠纷和剩余纠纷的有效治理,能够既分流纠纷,又确保纠纷解决后续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其它组织机构进行对接。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编织起一面纠纷解决的大网,能够结合大数据平台有效排查矛盾纠纷并利用和调动起基层治理资源。最重要的是,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改善了人民调解在整个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体系当中的定位,改善了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并且促进了纠纷治理体系内部权责体系的顺畅。消极作用在于人民调解科层化弊端明显,韦伯笔下官僚制的不足在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过程中充分暴露出来。层级化结构分工导致部分人民调解组织面临悬浮性危机,人民调解灵活性受限。由于层级管理的需要和组织衔接的需要,文牍化现象愈发严重,文牍化的发展影响了人民调解的日常工作重心与重点。此外,系统的开放性越来越强,这意味着系统的兼容性也需要越来越强,人民调解体系需要在规则的适用上尽量与其它纠纷治理机构相统一。法治化与规范化的要求日益增加。体系化运行加强了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高层级人民调解的法治化追求与规范化追求间接影响了低层级人民调解的实践活动,具体表现包括:低层级人民调解组织在规范化与法治化上表现出了教条主义的特点,忽略地方性知识、法律文化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人民调解全体系都在追求调解结果的“类案同调”,因而,忽视个案中的特殊性,导致“个案正义”问题频出,上述问题进而影响到了低层级人民调解的调解实效;人民调解在被纳入到整个社会的纠纷治理体系中时,就已经被拟定了相应的分工与职能。但分工意味着整体效率的提高,也意味着单个功能的减损。人民调解从过去蕴含着促成“调解—履行”等案结事了机制的独立纠纷解决闭环系统,逐渐演变成为大的矛盾纠纷治理体系中的一个局部环节,并且只负责发挥调解这一局部功能。协议的履行已经不在人民调解者需要考虑的范围之中。因此,签订协议却得不到履行的情况越来越多,案结事却未了的困境逐渐显现。为此,要反思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源自于自上而下的推动,主要是为了能够让人民调解顺利融入到社会纠纷治理的体系之中,但在这一过程中,人民调解被单纯的理解为是一种纠纷解决的工具。人民调解制度原本是一项面对基层的“底层设计”,人民调解原本具有社会动员、政治教化、传统激活等复合性功能,因此,人民调解具有很强的社会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社会群体的解纷需要,是“国家—社会”间缝隙的弥合机制。综上,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仍然要注重对基层的关心,对个案的回应,分层分级的同时要注重区分不同层级的不同需求,特别是要避免体系化导致人民调解向教条主义的方向发展,避免体系化过程中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手段与调解规则被同构,避免体系化过程中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价值追求被同质化。最后,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经验是人民调解发展过程中的有益尝试,更是未来人民调解发展的方向。针对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注重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能力,要将人民调解的中心层级从县(市、区)一级降低到镇(街)一级,注重发挥基层力量的作用,提升网格员等自治性力量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其次是要发挥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三治合一,特别是要坚持赋予人民调解更多的自治自由,尊重当事人的自治权利。避免体系化发展导致在规则理念等方面形成法治对道德风俗的消解。最后,是要加强党组织的统筹与联动。通过党组织的力量简化组织联动的程序、文案工作,增强体系化过程中的联动能力。
陈慧瑜[7](2021)在《基层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文中提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案多人少、思想不稳定、不同序列之间的人员流动渠道不畅等问题,需要正确理解"检察队伍专业化"的内涵,努力提升各序列检察人员的法律职业素养;提高检察官员额比例,激发检察官和助理的工作积极性;打破序列壁垒,允许不同序列的检察人员之间合理流动;缩小不同序列检察人员的薪酬待遇差距,拓宽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何哲[8](2021)在《官僚体制的悖论、机制及应对》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世间任何制度都具有两面性,官僚体制也是一样。官僚体制也就是文官体制,是通过官员考录晋升机制形成的稳固的庞大的国家科层管理群体。中国古代虽然无现代文官体制,但是其率先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官僚体制,而近代西方官僚制度的历史并不长,作为近现代国家制度大体兴起于19世纪中后期。官僚体制具有积极的一面,其具有公平性、规范性、专业性等优点,但随着官僚制的膨胀和建立日久,其也会逐渐暴露出破坏国家制度的消极一面。东西方的历史皆证明了这一点。官僚体系发展日久,就会弊端逐渐累积,形成破坏国家的机制,包括狭隘的专业视角和部门利益,帕金森定律的规模膨胀和低效率,个体理性大于集体理性的行为逻辑,二次委托代理的权责不对等,考试与逐级晋升的选拔排挤,集体非理性的群体决策,政策执行中的行动扭曲,行政行为中的合谋与对抗,浩如烟海的文牍主义,监督机制的同化和失效等。针对官僚体制之弊,适时地进行整顿、较大层次的调整、加强监督、严控规模、力减文牍,以及贯彻法治等,有助于打破官僚体制的内在缺陷和促进国家治理。
宋紫微[9](2021)在《从“意愿”到“行动”:我国非正规创业正规化转型机制研究》文中指出
曾小娟[10](2021)在《YZ公司组织结构变革案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二、正规化市场须专业化操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正规化市场须专业化操作(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现代警务机制改革的价值取向、演进逻辑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背景与文献回顾 |
二、我国现代警务机制改革的价值取向 |
(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 |
(二)以保护警察权益和释放警力资源为逻辑 |
(三)警务运行质效和实战能力提升 |
三、我国现代警务机制改革的演进路径 |
(一)传统警务机制 |
(二)专业化警务机制 |
(三)合成化警务机制 |
(四)智慧型警务机制 |
四、我国现代警务机制改革的困境 |
(一)警务空间内耗较重,战略谋划不足 |
(二)改革理论准备不敷,警务理念滞后 |
(三)协同作战能力较弱,数据融合不畅 |
(四)警务工作思路保守,基层治理粗放 |
五、我国现代警务机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
(一)构建现代化公安管理组织体系 |
(二)深化基于警务和勤务机制实践的理论探索研究 |
(三)推进“情指勤舆”一体化建设 |
(四)完善同基层社会治理相适应的智慧警务运行机制 |
(2)媒介迭代视域下高校新闻传播教育的变迁——基于理念、目标与模式演化的考证(论文提纲范文)
一、报纸“一枝独大”时期:高校新闻教育的起步 |
(一)民国时期(1918-1933):中国大学新闻教育起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共产党的新闻教育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新闻教育 |
二、“纸媒”与“电媒”竞技时期:从“新闻教育”到“新闻传播教育” |
(一)改革开放初期高校新闻教育的恢复 |
(二)20世纪90年代的新闻传播教育:“市场”导向与传播学的引入 |
三、互联网崛起时代的新闻传播教育:深化改革与融合创新 |
(一)教育理念的回归:从“专业教育”向“通识教育”回归 |
(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向:国际视野与复合型诉求 |
(三)“部校共建”模式统筹下的“厚基”与“复合型”教育 |
四、“智媒时代”的新闻传播教育:大融合与新文科建设 |
(一)教育理念的转变:技术理性的坚守与人文价值的引领 |
(二)教育目标:从“复合型”跃升为“全媒化”与“专家型” |
(三)教育模式的调整:“新文科”建设与“大融合”模式 |
五、结论 |
(3)建党百年视域下警务保障成就、经验和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警务保障的发展历程与成就 |
(一)救国:引领规范化建设目标的人力资源保障主线(1921—1949) |
1. 开天辟地:警务保障新纪元 |
2. 星星之火:警务保障初探索 |
3. 燎原之势:警务保障明确化 |
4. 欣欣向荣:警务保障规范化 |
5.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警务保障取得的主要成就 |
(二)兴国:服务适应化建设目标的物力资源保障主轴(1949—1978) |
1. 初建:警保在党全面执政下的伟大任务 |
2. 奋进:警保在党全面执政下的接续探索 |
3. 涅盘:警保在党全面执政下的锤炼重生 |
4.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警保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富国:把握高效化建设目标的财力资源保障主题(1979—2011) |
1. 复苏:改革开放促警务保障生活力 |
2. 转型:经济发展推警务保障创佳绩 |
3. 顺势:小康蓝图助警务保障谱新篇 |
4. 改革开放时期警务保障取得的主要成就 |
(四)强国:推进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制度资源保障主导(2012年至今) |
1. 研判:警务保障新局面 |
2. 改革:警务保障新规划 |
3. 定调:警务保障新期待 |
4. 跃升:警务保障新发展 |
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警务保障取得的主要成就 |
二、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警务保障工作积累的经验 |
(一)以党为旗,驭势于道 |
(二)以人为本,从优待警 |
(三)聚焦实战,保障需求 |
(四)科技引领,融合创新 |
(五)强化监督,深化改革 |
三、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之际对警务保障工作的未来展望 |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
(二)聚焦新蓝图谋划新发展,建构现代化警务保障体系 |
(三)全面深化警务保障制度改革,有效激发公安队伍活力 |
(四)立足实践把握机遇,围绕实战需求保驾护航 |
1. 在人才保障建设上,强化培养训练 |
2. 在经费保障建设上,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
3. 在物力保障建设上,加强投入与规划 |
(5)产业价值链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基于“元宝曲线”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1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
2“元宝曲线”的理论基础:“微笑曲线”和“倒微笑曲线” |
2.1“微笑曲线”的发展逻辑及基本内涵 |
2.2“倒微笑曲线”的发展逻辑及基本内涵 |
3“元宝曲线”:产业价值链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
4产业价值链现代化治理案例:苹果公司和华为公司 |
5结语 |
(6)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问题意识、研究意义及材料来源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意识 |
(三)研究意义 |
(四)材料来源 |
二、研究现状与可能创新 |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评价 |
(二)国外研究现状及评价 |
(三)可能的创新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基本概念分析与章节安排 |
(一)基本概念分析 |
(二)论文章节安排 |
第一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背景 |
第一节 传统人民调解的实践与不足 |
一、传统人民调解的实践 |
(一)传统人民调解的调解组织 |
(二)纠纷的发现、处理与解决 |
(三)传统人民调解的价值取向 |
二、传统人民调解的不足 |
(一)传统人民调解过于碎片化 |
(二)传统人民调解的效果不佳 |
(三)传统人民调解公平性较差 |
第二节 从人民调解政治论到人民调解法治论的更迭 |
一、法治论逐渐取代政治论 |
二、人民调解功能的再定位 |
三、对接司法与执法更加频繁 |
第三节 社会现实发展的驱动 |
一、客观现实层面的动因 |
(一)社会结构的变化 |
(二)纠纷的多样化程度不断加剧 |
二、当事人层面的动因 |
(一)低成本高效率解纷机制的需要 |
(二)“工具理性”的趋使 |
三、治理者层面的动因 |
(一)地方政府法治竞赛的需要 |
(二)法院与派出所分流纠纷的需要 |
(三)信访部门分流信访压力的需要 |
四、社会主义法治需要不断完善 |
第二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具体内容 |
第一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模式 |
一、人民调解的类型与分工 |
(一)村(社)一级的人民调解 |
(二)镇(街)一级的人民调解 |
(三)县(市、区)一级的人民调解 |
二、纠纷的发现与受理 |
(一)社区纠纷的发现与受理:当事人求助与纠纷排查 |
(二)附设型人民调解:委托与流转 |
(三)专业性与司法所人民调解:派单式服务 |
三、纠纷调查的方法 |
(一)走访式调查 |
(二)询问式调查 |
(三)阅卷式调查 |
四、纠纷解决的方法 |
(一)推动式解决 |
(二)压制式解决 |
(三)中介式解决 |
五、纠纷解决的规则 |
(一)人情、面子与舆论 |
(二)道德与地方风俗 |
(三)法律规章制度 |
第二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表现 |
一、调解组织的体系化 |
(一)组织结构的体系化 |
(二)调解权威的体系化 |
(三)组织空间的整合 |
二、调解行为的体系化 |
(一)纠纷精细化分级分类治理 |
(二)纠纷的类案同调机制 |
第三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特点 |
一、组织内部层级化与专业化 |
二、运作过程规范化与司法化 |
(一)规范化特点 |
(二)司法化倾向 |
三、组织外部联动常态化 |
四、“三调融合”的发展倾向 |
第三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作用 |
第一节 促进溢出纠纷与剩余纠纷的有效治理 |
一、承担纠纷分流解决功能 |
(一)分担化解溢出纠纷的功能 |
(二)分担化解社会剩余纠纷的功能 |
二、确保后续程序的有效对接 |
(一)司法确认程序的顺畅 |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顺畅 |
第二节 提升社会治理的治理水平 |
一、为社会治理提供大数据资源 |
二、充分调动并利用起基层资源 |
(一)让人民调解的触角向更基层延伸 |
(二)解决了人民调解员的动员与选拔问题 |
第三节 改善纠纷治理体系的整体生态 |
一、提升了人民调解自身的地位 |
(一)功能性地位得到提升 |
(二)政治性地位得到改善 |
二、改善了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治理机制间的关系 |
三、促进纠纷治理体系内部权责关系的理顺 |
第四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问题及内在逻辑 |
第一节 调解层级化引发的问题 |
一、层级化引发问题的表现 |
二、层级化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理想化层级与实践之间的错位 |
(二)层级发展的弊端 |
第二节 人民调解的个案牺牲问题 |
一、个案牺牲的表现 |
二、个案牺牲的内在原因 |
(一)官僚制“工具理性”下的必然 |
(二)忽视了多元化价值追求的重要性 |
第三节 人民调解的文牍化问题 |
一、文牍化问题的表现 |
二、文牍化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司法联动和执法联动的需要 |
(二)人民调解组织的主动选择 |
第四节 人民调解的执行难问题 |
一、人民调解“执行难”的表现 |
二、“执行难”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人民调解分工的必然 |
(二)人民调解法治化的影响 |
第五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价值反思与优化路径 |
第一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价值反思 |
一、人民调解体系化需要回归人民性 |
二、人民调解体系化需要回归本土性 |
第二节 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力 |
一、将镇(街)一级作为人民调解的中心层级 |
(一)完善镇(街)“矛调中心”下的人民调解组织 |
(二)下沉专业纠纷调解力量到镇(街)一级 |
二、提升基层网格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 |
(一)增强“微网格”中人民调解的供给能力 |
(二)充实“大网格”中的法治力量 |
第三节 坚持“自治”、“法治”与“德治”合一 |
一、用自治破除人民调解行政官僚化的弊端 |
(一)赋予人民调解员更多自治自由 |
(二)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择自由 |
二、细化《人民调解法》的制度规定 |
(一)明确“自由决定权”的适用条件 |
(二)设立调解员履职保障条款 |
三、坚持法治的同时重视道德风俗的现实价值 |
(一)注重传统风俗习惯 |
(二)注重道德正义观念 |
第四节 简化衔接程序与完善执行机制 |
一、发挥党委和政法委的协调功能 |
二、精简文牍负担与简化衔接程序 |
(一)精简不同类型的文牍 |
(二)在党委和政法委的协调下简化衔接程序 |
三、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机制 |
(一)建立前置“执行和解”程序的机制 |
(二)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执行间的联动 |
结语 |
一、行政主导下的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 |
二、深化分类治理与构建多元化人民调解体系 |
三、基层人民调解需要“人民性”“本土性”与“自治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人员名单 |
附录B 部分政府文件材料 |
作者简介及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基层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一、基层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二、基层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 |
(一)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对彼此角色的真正意义未能有统一清晰的认识 |
(二)某些进入检察官序列的领导干部难以胜任独立办案的职责 |
(三)综合后勤部门与业务部门工作强度相若,而薪酬待遇与职业发展前景却差距明显,严重挫伤了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
三、关于改进基层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
(一)正确理解“检察队伍专业化”的内涵,努力提升各个序列检察人员的法律职业素养 |
(二)提高检察官相关制度的科学性,激发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工作的积极性 |
(三)打破序列壁垒,允许不同序列的检察人员之间依规合理流动 |
(四)缩小不同序列检察人员的工资待遇差距,拓宽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
四、结语 |
(8)官僚体制的悖论、机制及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一、现代官僚体制的演化历史 |
二、官僚体制的悖论 |
1.官僚体系始终是由人组成的 |
2.本身结构导致的先天性缺陷 |
3.行政与政治的边界不清导致属性跨界 |
三、官僚体制运行的负面机制 |
(一)狭隘的专业视角和部门利益 |
(二)帕金森定律的规模膨胀和低效率 |
(三)个体理性大于集体理性的行为逻辑 |
(四)二次委托代理的权责不对等 |
(五)考试与逐级晋升的选拔排挤 |
(六)集体非理性的群体决策 |
(七)政策执行中的行动扭曲 |
(八)行政行为中的合谋与对抗 |
(九)浩如烟海的文牍主义 |
(十)监督机制的同化和失效 |
四、来自历史的证据 |
(一)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君相权、党争与监察 |
1.科举制中的选拔偏向和排挤 |
2.君相权之争 |
3.官僚集团内部的党争 |
4.监察体制的循环弱化 |
(二)西方从大政府到小政府的改革努力 |
五、启示和应对的措施 |
1.不要过度迷信制度化和正规化 |
2.丰富进入和晋升的渠道 |
3.政治体系和官僚体系的差异与有效控制 |
4.严控规模 |
5.避免监督机构被同化和发动广泛的监督渠道 |
6.力减文牍 |
7.法治 |
六、结论 |
四、正规化市场须专业化操作(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现代警务机制改革的价值取向、演进逻辑与路径选择[J]. 张玲,姚添,王禹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6)
- [2]媒介迭代视域下高校新闻传播教育的变迁——基于理念、目标与模式演化的考证[J]. 周大勇,贾洪瑞.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06)
- [3]建党百年视域下警务保障成就、经验和展望[J]. 张玲,李辉,莫锦程.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1(06)
-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J].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1(19)
- [5]产业价值链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基于“元宝曲线”的视角[J]. 李新宁,韩江波. 创新科技, 2021(10)
- [6]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D]. 孙冲. 吉林大学, 2021(01)
- [7]基层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 陈慧瑜. 中国检察官, 2021(15)
- [8]官僚体制的悖论、机制及应对[J]. 何哲. 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2021(04)
- [9]从“意愿”到“行动”:我国非正规创业正规化转型机制研究[D]. 宋紫微. 吉首大学, 2021
- [10]YZ公司组织结构变革案例研究[D]. 曾小娟. 电子科技大学,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