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否定“安全为了生产”(论文文献综述)
王力[1](2021)在《现代性视域下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启蒙时代以来,现代性问题逐渐发展为普遍的全球性问题。从个人层面来看,现代性导致了价值理性的丧失、归属感和自我认同感的缺乏以及生活意义的消解等一系列内在矛盾和困境;从社会层面来看,现代性带来了贫富分化、生态危机、恐怖主义等深层危机。整个世界都深受普遍焦虑和不确定性的影响,从而带来“现代性之隐忧”。马克思“共同体”思想,集中体现了马克思对人类社会面临的现代性问题的深刻反省与批判,蕴含着马克思对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的“自由人联合体”的价值追求,是马克思对现代性问题深层解剖、批判性思考的理论结晶,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将为回应、反思和批判现代性问题提供重要的思想资源。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打破了人们对“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依赖。无论是文艺复兴还是宗教改革,都把目光聚焦在个体解放和个体独立之上,在这种条件下形成的是以抽象的“个人主体性”为基本取向的价值理念,这种价值理念导致了“个体”与“共同体”的两极对立,从而使现代人遭遇了根本性困境。本文就是要在现代性视域下,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代生成、现代性奠基、现代性批判、现代性意义进行总体性考察,最大限度释放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批判力和解释力,从而探索克服现代性问题的现实道路的可能性。在此意义上,纵深推进马克思共同思想的研究将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课题。因此,本文立足于马克思经典文本,从现代性的视角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展开深入研究,将为促进马克思哲学的当代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结合点和实践生长点。全文除去引言共分四章:第一章梳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产生的理论渊源和社会背景,厘清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代生成脉络。从思想史来看,亚里士多德“城邦共同体”、卢梭“契约共同体”、黑格尔“伦理共同体”、费尔巴哈“爱的共同体”和赫斯“自由共同体”思想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马克思。更为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瓦解了传统共同体,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冲突加剧,生态环境日趋恶化,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这些因素促使马克思提出了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理念相一致的“共同体”思想。第二章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代性奠基进行分析,为后文论述如何克服现代性困境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一方面,明晰马克思辩证法、唯物史观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论意义,将为构建共同体提供了根本的思维方式、科学的历史观基础以及现实的切入点。另一方面,通过对个体与共同体、共同体与社会以及虚假共同体与真实共同体三个维度的比较分析,来阐释马克思“共同体”概念的内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马克思人类历史发展的“三阶段”理论视域下共同体思想的深化与人的自我理解方式的深刻变革。第三章深入探讨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所凸显出的现代性批判内容。现代性发展为人类通向文明之路创造一切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和危机。马克思通过诊断现代性病症,集中对现代性的三种形式——异化劳动、市民社会及资本逻辑展开批判,指出现代性批判的本质是资本逻辑的批判,并说明这是面向“当代的普遍问题”。只有破除货币和资本等抽象力量对人的统治,超越“个体”和“共同体”的抽象对立,进而实现“真正的共同体”,现代性的困境与难题才能得以真正破解。第四章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代性意义进行多角度挖掘和阐发。一方面,围绕“个体和共同体的分裂”这一重大问题,马克思哲学展开了与当代哲学的理论论争,其共同体思想优于共同体主义和自由主义、有机马克思主义以及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等哲学流派对该问题的理解,并为现代社会重新奠定了价值规范基础,彰显了马克思现代性批判最根本的“问题意识”。另一方面,在当今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诸多问题和挑战的背景下,习近平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精髓要义,为解决资本主义现代性困境提供了“中国智慧”,凸显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所具有的对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终极关怀。在意义维度上,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不仅在理论内涵上得以充盈,同时其蕴含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旨趣又通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实践充分彰显出来,由此,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将在现时代背景下获得进一步的推进和深化。
姚桐[2](2021)在《论夫妻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及其法律约束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此即“约定分别所有”之基本含义。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是指,男女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而是以口头或默示形式进行约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稳定地以实际行为对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各自所有、独立管理和处分。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是狭义、绝对、约定的夫妻分别所有财产关系,是有实无名的约定分别财产制。通过访谈和案例研究发现,我国民众多数以口头或默示形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如果仅因欠缺书面形式就一律否定当事人分别所有的财产关系,不仅与当事人实际财产关系状态严重不符,而且违背了当事人自主选择财产关系的自由意志,甚至危及个人合法财产权益。更严峻地是,对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认定为共同共有可能导致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加剧夫妻矛盾、扭曲人的价值观。故应对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法律约束力问题予以深切关照。认定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法律约束力在现实层面、价值层面和规范层面都可获得正当性依据。就现实层面而言,生产力发展使个人财富积累增多;女性地位提升导致男女日趋平等;丁克、再婚等多元婚姻形态弱化了男女双方合作程度;独生子女政策强化代际关系的同时对夫妻关系造成冲击。其结果是,无论感情牢固与否,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都开始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就价值层面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法律约束力提供了价值泉源和检测标尺。对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赋予法律效力,符合自由价值、和谐与友善价值以及公平价值。就法律规范层面而言,首先,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存在相关规范上的漏洞,依其性质可以经由《民法典》合同编第464条转介,在合同编“找法”。其次,对《民法典》合同编第490条的参照适用为其法律约束力认定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包括如何认定双方达成财产分别合意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就一般规则而言,夫妻双方均无共同共有的意思表示是认定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先决条件;当事人财产分别的客观行为是其必要条件。就特别规则而言,再婚、一方个人债务清偿不能和特殊婚姻状态下的典型财产分别行为有其特定的认定条件和举证责任分配。在承认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基础上,其对内效力包括以下几方面:个人财产方面,以财产分别发生的时间为界确定个人财产范围。个人无偿处分较大数额的财产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共同财产方面,财产分别发生前的共同财产一般遵循法定夫妻财产制规则,没有必要的可先不予分割,以节省司法成本;确有分割必要的,以均分为原则,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离婚财产规则为例外。财产分别发生后,双方可以约定按份共有。离婚补偿方面,在对具体补偿标准提出量化计算公式的基础上,结合婚姻类型化,对不同类型婚姻适用不同的比例系数,以发挥不同夫妻财产制的信号功能。同时,将过错、彩礼、经济能力作为自由裁量因素,防止公式的僵化适用。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对外效力主要包括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夫妻一方多个债务的清偿顺序。首先,为了尊重选择财产分别的当事人之意愿,约定分别所有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应当排除《民法典》第1064条但书条款的适用,以日常家事范围作为法定共同债务的唯一标准。其次,约定分别所有的,夫妻一方可能对另一方和第三人同时产生多个债务。鉴于债务清偿顺序直接影响到交易安全和家庭稳定的平衡保护,故在对债务类型进行梳理的前提下,借鉴运用破产法和继承法清偿顺序原理,确定债务清偿顺序,以实现生存价值优先、平等保护配偶和第三人、防止关联交易等目标。
沙涛[3](2021)在《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文中研究说明刑法需要被解释。刑法解释需要借助体系化方法,构建以犯罪论体系为核心的刑法解释体系,因为体系化有助于保障解释结论的合逻辑性和安定性,进而保障相同案件相同处理这一法律公正原则的实现。然而,被体系化思维与方法宰制的刑法解释存在封闭、僵化进而脱离社会实际的危险,所以要从社会现实出发构建科学的刑法解释体系。近现代刑法传统上将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分离,刑法被认为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界限。这种认识虽有利于刑法的安定性,但忽视了刑法体系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有损于刑法的适应性。刑法体系的刑事政策化和刑事政策的法治化命题便是对刑法体系与社会需求关系的进一步思考。如今已渐成共识的看法是,一方面刑法体系不应排斥刑事政策的诉求,另一方面刑事政策对刑法体系的影响应受到限制。于是,刑事政策的法治化的实现路径成为新的时代课题。以刑法功能为导向,建构功能主义的刑法解释体系是刑事政策法治化的正确路径。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一方面具有实践基础、方法论基础和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具有超越形式/实质解释与主观/客观解释的科学性和优越性。对刑法功能的理解直接关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传统的刑法功能理论在逻辑上和方法论上存在诸多弊端,不适合指导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刑法功能研究应以科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以卢曼为代表的社会系统理论在社会理论传统脉络的基础上吸收了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学、生物学等,因而是跨学科研究的典范。社会系统理论在方法上不仅具有优越的科学性,而且与刑事政策法治化命题相契合,所以应作为研究刑法功能以及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建构的方法论基石。根据社会系统理论,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性与偶在性快速增长的社会,为降低社会交往的复杂性、维持社会的存续,社会出现了功能分化,社会系统分化为政治、经济、法律等诸多子系统。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理论本身预设了功能/效果的区分和系统/环境的区分。系统的功能是指系统要解决的关于社会存续的某些问题,且该问题只能由该功能的发挥得以解决。系统与环境之间不是输入/输出关系,而是结构耦合关系。系统是自创生的,一方面系统根据自身的符码和纲要实现自我指涉,另一方面系统对环境通过结构耦合的方式实现开放。法律系统与其他社会子系统之间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激扰的关系,一方面法律系统闭合运作,来自社会环境的需求不能直接干涉法律系统的运作;另一方面法律系统与政治、经济等社会子系统之间存在结构耦合关系,其他社会子系统的需求给法律系统带来压力,法律系统经选择将来自社会环境的需求纳入法律系统。按照系统/环境的区分范式,法律系统进一步分化为宪法系统、行政法系统、刑法系统、民法系统等法律子系统。刑法系统一方面与法律系统外的环境之间存在独立且耦合的关系,另一方面与民法系统等法律子系统间亦存在独立且耦合的关系。法律系统的功能是稳定社会交往的规范性预期。一种形态社会的存续以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正常开展为前提。于是,预期的稳定对社会的存续而言至关重要。稳定预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调整认知以形成新的预期,二是确证既有预期的效力,也即确证规范性预期的效力。现代社会是一个价值多元、功能分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只有法律具有一致性一般化的特点,所以法律系统的功能是稳定规范性预期,而这一功能是道德系统和宗教系统等不能替代的。刑法系统在整个法律系统中居于保障法地位,刑法系统的功能既不是法益保护或人权保障也不是行为规制,而是确证包括刑法在内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效力。刑法系统确证法规范效力的工具是刑罚,刑罚作为物理性暴力具有一致性一般化的性质,能够有效实现对破坏规范效力行为的否定。法律规范的效力得到确证,法律系统稳定社会规范性预期的功能才能实现。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论证说理需要借助利益衡量。利益衡量是刑法系统实现认知开放的重要管道。为确保刑法系统的独立运作,利益衡量要以法律条文为前提,并依托于以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的犯罪论体系。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需要运用体系化方法,首要之事便是建构一个功能性的犯罪论体系。在既有的犯罪论体系理论资源中,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与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在思考方法上具有一致性。所以,经济的做法是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对既有的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进行改造。法益是刑法系统与其环境的连接点,刑法系统对社会环境需求的纳入需要通过利益衡量进行转译。首先,要进行利益识别,也即识别出属于法律系统的利益。识别的过程是一个选择的过程,选择的标准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刑事政策等社会需求层面的利益应通过法益概念的转译进入刑法系统,利益衡量不应将不属于刑法系统的利益纳入考量。其次,要进行具体的利益衡量,也即在诸多法律利益中权衡选择有助于法规范确证功能实现的利益。归属于刑法系统的利益需进行划分和层级设定,异质利益之间的衡量需在具有共识性的制度利益下展开。最后,利益衡量还应遵循比例原则,合宪性解释能起到对利益衡量的限制作用。功能主义刑法解释是科学的解释立场和方法,能够为具体的法律适用提供方法论支持。例如在正当防卫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解释适用中,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便体现出其优越性。既有关于正当防卫原理的学说略显零散和乏力,个人利益保全说独力难当,传统法秩序维护说欠缺理论根基,利益衡量说存在诸多缺陷。正当防卫原理应在与刑法系统功能的关联中探寻,正当防卫的原理应是法规范确证导向的利益衡量。以法规范确证导向的利益衡量为基础对正当防卫要件进行功能主义解释,是精准认定正当防卫的科学方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应结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前置法规定,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指引,兼顾信息主体个人利益与信息流通利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应限缩解释为信息自决权,且在新技术环境下宜将个人的社会交往利益作为信息自决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强化信息处理者的信息保护义务。刑法没有限缩个人信息范围的必要,个人信息的范围应依《民法典》等前置法确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不法要件,“知情同意”的违反是判断不法的核心要素。为实现刑法处罚范围的合理划定,应通过“情节严重”这一不确定法律概念实现犯罪圈调节。“知情同意”的认定规则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取决于在法规范确证功能导向下的利益衡量。
李冰[4](2021)在《整体性视阈下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研究》文中指出以马克思主义文本作为依托,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逻辑,根据马克思主义在不同阶段的批判理论阐释其批判的缘起、内容和整体性指向,是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新的视阈。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演进过程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确认,批判理论的各个环节是紧密衔接和环环相扣的整体,前一环节的批判是建构后一环节批判内容的基础和前提,后一环节的批判内容则是对前一环节批判的进一步深化和完成。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围绕人类解放的终极价值追求展开的各个环节的批判,在内容和逻辑上表征着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在整体性视阈下研究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发展是一个在批判中不断展开其整体的过程。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是辩证否定的,马克思主义在其批判理论的辩证否定中思考和解决不同阶段人的自我实现问题。从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出发研究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不仅形成了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域,而且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各个批判环节的弥合,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内在逻辑的厘清。马克思主义植根于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并把批判本身转变为改变现实的物质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与过去思辨哲学的本质区别。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从宗教批判、政治批判、意识形态批判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各个环节之间过渡的内在逻辑统一于马克思主义批判的总问题。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在宗教批判中结束之前批判的误区,把批判的矛头由天国转向世俗世界奴役人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为了消除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政治和观念上层建筑,马克思深度剖析了支配阶级社会的物质利益关系,揭示了导致宗教、政治以及意识形态领域异化的根源,批判理论最终落脚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彻底回答了关乎人类解放的物质利益问题。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在推进各个环节的批判中完成其改造世界的哲学任务,在对各个环节的批判中建立整体的理论体系。马克思首先着手于作为“一切批判的前提”(1)的宗教批判。宗教作为“世界的总理论”(2),成为规范人们行为的世界观,人对于自身以及与他人关系的认识受到宗教价值标准的衡量和限制。但宗教是一种“颠倒了的世界观”(1),是政治国家用来麻痹人们忍受苦难并甘心服从统治的精神“鸦片”(2)。宗教本质上是一种“异化的自我意识”,是对社会现实歪曲的反映,马克思发现,世俗社会的现实苦难是人们诉诸宗教追求虚幻幸福的根源,进而把宗教批判的对象深入到世俗社会,推动近代哲学任务从批判“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转向批判“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3),从“天国的批判”转向“尘世的批判”(4)。实现对尘世批判首先就要进行政治批判,而异化人最现实、最直接的力量就是政治国家。国家作为统治阶级利益的代表,在宗教褪去政治职能后更加显露出其压迫和奴役人民的剥削本质。只有消除政治国家,才能破除人在社会各个领域被强行施加的桎梏和枷锁。马克思指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产生和性质,国家只是市民社会利益关系的代表。无论资本主义国家采取何种“民主”的政权组织形式,都无法掩盖其阶级剥削本质,而政治解放的途径不在于国家形式的转换,而是要对产生出国家的利益关系进行彻底变革。虽然政治解放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最终目的,只是进一步把握现实物质利益的关键一环,但却是实现人类解放的必要环节。马克思在揭露国家、法和所有制的关系中,明确了虚幻的共同体形式不过是统治阶级利益的代表。只有进一步从物质生产实践出发阐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基础,在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的指导下才能完成意识形态批判。对意识形态的批判是马克思进入历史唯物主义领域,阐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重要一环。阶级社会剥削和奴役人的上层建筑包含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两个维度,阶级社会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使得人们的社会生活呈现一元化,在私有财产支配的意识形态的控制下,将意识形态作为其生产和生活的“元价值”(5)根本无法实现向自身的返还,基于此,马克思主义政治批判进一步指向了意识形态批判。马克思主义从天国降到人间,在批判德国古典哲学的思辨性中完成其哲学的实践转向,通过对占据基础地位的物质利益关系的研究,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揭示人类社会的历史内容。唯物史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现,构成了其深入批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重要依据,并指导无产阶级实现人类解放的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宗教批判发现了现实的人;政治批判揭示了私有制主导的国家的阶级性,进而发现了处于社会边缘的无产阶级彻底颠覆中心的可能;为了进一步寻求人类解放的现实路径,马克思通过意识形态批判创立了唯物史观,发现只有立足社会现实才能真正实现人类解放的“回归”,并最终把批判矛头指向了政治经济学。马克思深入政治经济学批判,通过对资本统治逻辑造成的异化劳动的分析,进一步批判了与人的异化互为因果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并指明了无产阶级作为现实武器打破人们对物的依赖关系的历史使命。马克思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指明了人类解放的现实路径,即以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作为前提,才能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完成人的本质的回归。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说明宗教问题、政治统治、意识形态以及劳动异化产生的根源,并且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提出人从异化中获得救赎的根本道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完成真正的实现了从天国的解放到尘世的解放,从而在真实意义上完成了宗教批判。从宗教批判开始,到政治经济学批判最终实现“尘世批判”,表明了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整体性的完成,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作为依托,马克思主义把人类解放的终极诉求转变为一场“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
国吉[5](2021)在《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研究》文中认为异化理论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尤其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的手稿》问世以来,异化理论开始系统性的得到学界的广泛的重视,它逐步走出马克思尤为关注的劳动领域,科技异化、文化异化、消费异化等理论层出不穷。这其中,尤以法兰克福学派所构建的异化理论影响力最大。总体而言,异化理论在当代依然被诸多学者所重视,其根本原因在于处在现代发达工业社会中的人们依然没能摆脱异化状态的困扰,尚未完全走向全面的自由和解放。无论是战争的创伤、工作的压迫、失业的压力、消费的诱惑,还是在科技飞速发展面前的无所适从、娱乐至死背后的精神空洞,异化如影随形得渗透在现实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中。法兰克福学派的异化理论本身正是对这种人类社会反常状态的总体写照和集中研究,并试图为人们摆脱异化困扰,走向彻底的自我解放而开具理论的药方。因此,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异化理论的构建本身就是延续并发扬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于是,重新审视和梳理法兰克福学派的异化理论,对于进一步丰富和拓展马克思的异化理论,逐步破解现实社会中的异化状态,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第一章绪论部分从总体上梳理了在法兰克福学派之前的异化理论的发展脉络,为后文的具体性研究做好铺垫,并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出发从学术的研究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两个方面论述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在分析、归纳和总结国内外学者对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不同国别学者研究范式的区别,并进一步阐释无论是国内学者还是国外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都有长于具体人物、具体异化理论的研究而疏于系统性把握的研究特点,并在此基础上阐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所使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本文可能存在的理论创新点与理论缺失。本文第二章从总体上对法兰克福异化理论的诞生背景、思想渊源和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论述。法兰克福学派成立于魏玛共和国时期,其后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演变形成了一个包罗万象学术流派,法兰克福学派流行的时期,恰巧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活动福特主义化最为突出的时期,在技术主义与消费主义相互交织的作用下,多重社会危机频频凸显,这就为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的构建提供了重要的现实凭据。其成员在吸收借鉴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和卢卡奇的物化理论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异化理论体系,这一体系本身包括对于异化概念的分析,对于异化成因的探讨以及构建消除异化的学术路径。本文第三章重点探讨法兰克福学派人的总体异化论。对精神分析的研究往往会受到法兰克福学派的偏爱,毕竟法兰克福学派的成名时期也正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大行其道的时期,再加之心理学的研究本来就是部分法兰克福学派成员的专长。因此,人与自我的异化问题一直是法兰克福学派关注的焦点问题。在法兰克福学派的诸多理论家看来,人本身具有逃避自由的心理倾向,其原因则在于抽象生产本身的人格困境,如果想要摆脱这种状态就必须构建全方位的健全社会。人在自我异化的过程中势必带来人与他者的交往异化问题,正因为个人主义的极端偏执,导致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倾向于对他者施压,人与人的关系不再和谐统一而是走入了对抗境遇。本文第四章重点探讨法兰克福学派消费异化理论。二战之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逐步进入到稳定发展状态,然而一系列负面社会问题随之而来,消费异化就是其中之一。在法兰克福学派看来,人们在消费社会中已经逐步丧失了主动选择的能力和自由,为了虚假的需要,人们不断通过消费的方式来印证自我存在的意义,消费本身由满足人类基本物质生活的经济行为逐步转变为人们行动的终极目的——为了消费而消费,隐藏在消费过程背后的符号权力、景观社会、意识形态等问题,都是法兰克福学派关注的焦点。本文第五章重点探讨法兰克福学派科技异化理论。科技本应该是造福人类社会的工具之一,然而在法兰克福学派看来,科技水平越是提高,工具理性越是强烈,人类就越是陷入科技主义的樊笼难以自拔。科技本身已经逐步走出“中立”的状态,开始具有了意识形态的特质。因此,科技走向了人的对立面,成为压迫和奴役人类的异己性力量,与此同时,现代社会中的战争危机、生态危机的背后都可以显而易见得察觉到科技发展的推力。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兰克福学派深入探讨了科技发展背后的异化问题,并从工具理性、路径依赖、价值中立、意识形态等维度对科技异化展开了理论批判。本文第六章对法兰克福学派的异化理论进行了总体上评价。本文指出,作为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镇之一,深入挖掘法兰克福学派的异化理论的发展脉络、内在逻辑以及批判性的力量,对于拓展马克思异化理论的研究视角,关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加深对人与社会的现实问题研究具有积极的理论借鉴与启发意义。与此同时,在研究的过程中也要保持清醒的认知,敢于揭示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的内在缺失,指出其对马克思异化理论的歪曲性解读与创造,看清其对资本主义私有制问题的刻意回避,以及透彻辨析其实践指向的乌托邦事实。
陈辉[6](2021)在《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话语合法化策略:语类分析视角》文中指出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结束。美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成为一个主导世界格局并具有话语霸权的国家。国情咨文演说代表了美国政府的政治议程,本文探讨了其话语策略,旨在揭示美国政治话语策略的合法化本质以及隐藏在合法化话语中的价值体系和意识形态。作为重要的政治话语,国情咨文演说的政治本质和交际意图是使美国政府的政治议程合法化,以获得国会议员和公众的认可和支持。然而,迄今为止,很少有学者对国情咨文演说的话语合法化策略1进行过系统研究。而且,关于政治话语合法化策略的现有研究主要是从批评话语分析视角展开,在研究视角、研究理论、研究方法和研究深度方面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本文将悉尼学派的语类分析视角运用于国情咨文演说的合法化策略研究中,提出了四个各有侧重但又相互关联的研究问题:1)作为政府工作报告,国情咨文演说关注的优先事项是什么?优先事项的历年变化折射出哪些政策变迁轨迹?2)演说者如何在独白式语篇中与受众进行对话以获得期待的对话空间和协商空间?3)为了实现既定的交际意图,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结构由哪些部分组成并具有哪些突出特征?4)国情咨文演说作为政治话语语类,其语类特征具有哪些合法化功能?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与传统的话语合法化策略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前三个问题从语类分析视角全面分析了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特征,为回答第四个问题提供了实证依据;第四个问题以语类分析为主导视角探讨了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及其表现形式,并结合批评话语分析视角识别了传统的合法化策略(van Leeuwen,2007;2008)在文本中的实现方式和作用。本文选择了 1989年至2020年期间五届政府的国情咨文演说作为分析语料。根据不同的研究问题,本文运用相关的理论框架对语料进行标注和编码,对语料文本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演说者阐述的优先事项、与受众互动表现出的对话性以及演说语篇呈现的高度规约化的语类结构这三个维度对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特征进行了系统分析,旨在探究隐藏在这些语类特征背后的话语合法化功能和策略。首先,本文通过语料库分析软件PowerConc提取了在分析语料库中能凸显话题特征的前50个主题词,归纳了美国五届政府共同关注的十类优先事项:国土安全、经济、社会保障、教育、家庭、就业、科技、犯罪、能源和价值观。上述议题体现了美国历届政府在优先事项上的延续性。然后,以同样的方式提取主题词,本文将在每届政府的语料文本中能凸显话题特征的前10个主题词,分别和在分析语料库中能凸显话题特征的前10个主题词进行比较。分析语料库中的这10个主题词涵盖了就业、家庭、社会保障、教育、国土安全(反恐)和经济六类优先事项,是五届政府共同关注的优先事项。结果显示,除开克林顿政府,其他四届政府都有除了这六类优先事项之外特别重视的工作事项,体现了这四届不同政府在优先事项上的时代性。具体表现为,乔治·布什政府重视推行“自由”价值观和打击毒品犯罪;乔治·沃克·布什政府同样强调“自由”价值观的重要性;奥巴马政府视能源问题为影响国家利益和安全的重要因素;特朗普政府将打击毒品犯罪、推行移民新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妇女地位列为其政治议程中的重要事项。其次,基于评价理论的介入系统框架,本文探究了演说者运用不同的介入方式和介入资源在独白式语篇中和受众进行互动并为自己赢得协商空间的对话过程。国情咨文演说的对话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二个对话模式,即对话性压缩和对话性扩展;二个主要介入方式,即“否认”和“接纳”;三个核心话题,即“计划”、“问题”和“处事风格/价值观”;二个关键因素,即话语主体责任和对话空间。随后,基于Martin(1992)提出的“语类图式结构”概念,本文在宏观和微观层面还原了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结构,即由一系列可识别的五个“阶段”组成:问候^序曲^政府工作报告^宣言^致谢,其中阶段3“政府工作报告”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由12个核心“步骤”组成:社会问题、优先事项、新政策、成就、民族自豪感、团结、挑战、价值观、政府责任、嘉宾、故事、国际担当2。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结构在整体上呈现出规律性、灵活性和递归性。最后,基于前三个研究问题的发现,本文解构了演说者运用一系列话语合法化策略来证明其政治议程的合法性的过程。结果显示,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特征本身就具有合法化功能,包括优先事项的意识形态本质、构建理想受众以及高度规约化的语类结构所蕴涵的传统的合法化策略(包括“授权”、“合理化”、“道德评价”、“叙事化”和“情感诉求”)。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占据着主导地位,而传统的合法化策略(van Leeuwen,2007;2008)作为更具体的方式来辅助和提升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其中“道德评价”、“授权”和“情感诉求”成为贯穿演说始终的主要话语合法化策略。本文是针对政治话语合法化策略进行的一次具有创新性的探索。本文剖析了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并将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与传统的话语合法化策略联系起来,还扩展了具有开创性意义的van Leeuwen(2007;2008)的分析框架,增添了属于“授权”类别的“机构权威”和“宗教权威”子类别、属于“神话虚构”3类别的“叙事故事”子类别和独立的“情感诉求”类别。另外,本文以语类分析视角为主导视角,并结合批评话语分析视角,原创性地构建了一个专门用于分析政治话语合法化策略的研究路径,弥补了传统的话语合法化策略研究在研究视角、研究理论、研究方法和研究深度上的不足。
单静[7](2021)在《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今世界,宗教越来越成为一个国际性的文化现象,“宗教热”和“宗教复辟”趋势逐步深化。因此,对国内外学术理论界具有重大影响意义的宗教伦理及思想进行新的研究变得十分必要。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其学派创始人霍克海默的社会批判理论中蕴含的宗教批判思想也为后世对资本主义宗教进行研究提供了借鉴。在当代社会,为处理好宗教与现代化的矛盾,就需要对霍克海默的宗教批判理论进行整体性分析。本文以五章内容对霍克海默的宗教批判思想进行了整体性研究。第一章“绪论”,对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了分析,并就当前国内外学术理论界对霍克海默、以及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总结,论述了进一步展开相关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二章“宗教及宗教批判理论的发展”,主要对宗教的基本概念和宗教批判理论的发展进行了梳理。本章共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对宗教的概念和功能进行简要阐述;二是按照时间顺序,对新教改革对宗教的影响、笛卡尔的工具理性对宗教的冲击、资产阶级启蒙运动对宗教的抨击、弗洛伊德从精神分析学角度对宗教进行的驳斥、以及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对宗教的批判等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缘起”,考察了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来源。社会背景主要从社会历史、科学文化、宗教哲学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其中宗教哲学背景的分析包括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宗教合法化、宗教的私有化、宗教内容的世俗化以及拜物教的盛行四个部分;理论来源则主要从唯物主义的推动、叔本华的形而上学悲观主义的影响、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宗教批判理论的启发三个方面进行阐释。第四章“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的主要内容”,主要论述了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的主要内容以及其宗教批判的方法论。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的内容主要从对资产阶级宗教的批判、对实用主义宗教的批判、对实证主义宗教的批判,以及霍克海默为首的法兰克福研究所成员们对宗教内容和形式的辩证重构出发,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作为社会现象、文化商品、剥削手段、阶级界限和统治工具的宗教进行具体论述,并就宗教单薄、肤浅、遏制幸福的特性进行阐释,在极权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佐证下实现对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主要内容的研究。对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的方法论主要围绕其唯物主义辩证方法论即“确定性否定”进行。第五章“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评析”,具体分析评述了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的特征和当代价值。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哲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以一种辩证的形式呈现、根植于社会现实但并没有为现实提供慰藉。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的当代价值包括某种意义上为宗教研究提供了新视角、一定程度上揭露了资产阶级宗教的本质、重新诠释了上帝的存在问题、为防范宗教信仰向意识形态过渡提供了警示、对宗教信仰要立足于唯物辩证法提供了启示、强调对宗教本质和宗教信仰的解释要与时俱进等。
刘家荭[8](2021)在《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虽然时代的主题仍然是和平与发展,但是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家与国家之间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也日益激烈。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这不仅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以及党执政根基的牢固与否,而且还关系着我国能否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尤其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当代价值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除绪论外主要分为三章来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当代价值进行阐述。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从马克思恩格斯的着作出发,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把握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对其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充分挖掘其理论精髓与当代价值。第一章,主要梳理了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思想渊源、实践基础以及发展进程。马克思从特拉西“观念学”中受到启发,在对德国哲学的批判和参与各种实践活动的过程中逐渐构建起科学的意识形态思想。通过对马克思着作进行分析,把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发展过程梳理为四个阶段:初步探索阶段(1844年及之前);基本形成阶段(1845年-1856年);丰富完善阶段(1857年-1870年);完整论述阶段(1871年-1895年)。第二章,主要对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观点进行了阐释,并从他的论述中归纳出其意识形态理论具有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功能。分别分析了作为“虚假观念”、“阶级统治维护思想”、“观念上层建筑”以及文化载体的意识形态的科学内涵,对意识形态的实践性、阶级性、批判性和革命性等特征进行了详细阐释,并分析了意识形态在不同领域发挥的不同功能。意识形态反映的是能被某个阶级的成员普遍认同的观念,而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理论,它在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基础上为无产阶级革命以及社会建设指明了出路。第三章,主要论述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当代价值。虽然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已经诞生了一个多世纪,但它对后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当今社会中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它不仅让意识形态学说真正走向科学,而且也为马克思主义其他理论奠定了基础。用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审视当代中国的发展,能够识别并清除各种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产生威胁的错误思潮,为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提供指导,巩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理论基础。
肖鹏[9](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历史考察与现实发展研究》文中提出意识形态教育因其具有极度重要性而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建设的社会事业,它在抓牢意识形态教育领导权,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团结、培育社会认同、推动个人成才过程中的强大功用,一直都是党的重要政治任务。高校作为知识创造、人才培养的摇篮,尤其是新科技革命背景下人才竞争的角力场和国际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一直以来都是意识形态博弈的重要场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成为某些域外国家的强劲竞争者,他们为了扭转其在竞争中的颓势和比较优势的日渐丧失,进而对我国展开了长期的意识形态、价值观渗透和攻击,而高校又是其重要对象。新时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高等教育网络化的持续发展以及“双一流”大学建设工程的深入开展,在高等教育取得巨大发展成就的同时,高校意识形态教育也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域外思想、价值观随着互联网的方便之门进入高校,加之国内社会思潮的冲击以及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内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重影响了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高效开展及意识形态安全。因此,本选题立足于改革开放以来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发展的史实,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一高校意识形态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为主要研究对象,透视思政课改革发展的历史,总结其所取得的成效和有益经验,考究其现实发展所面临的诸多挑战,并尝试探求应对策略,以期对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李紫阳[10](2021)在《解释论视域下数据犯罪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二、否定“安全为了生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否定“安全为了生产”(论文提纲范文)
(1)现代性视域下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现代性之隐忧”与“共同体重建”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与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1章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代生成 |
1.1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渊源 |
1.1.1 亚里士多德“城邦共同体” |
1.1.2 卢梭“契约共同体” |
1.1.3 黑格尔“伦理共同体” |
1.1.4 费尔巴哈“爱的共同体” |
1.1.5 赫斯“自由共同体” |
1.2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代性背景 |
1.2.1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瓦解传统共同体 |
1.2.2 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加剧 |
1.2.3 工业革命的壮大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 |
1.3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发展历程 |
1.3.1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初步探索 |
1.3.2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逐步形成 |
1.3.3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发展深化 |
第2章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代性奠基 |
2.1 马克思哲学为构建共同体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辩证法为构建共同体提供了根本的思维方式 |
2.1.2 马克思唯物史观为构建共同体提供了科学的历史观基础 |
2.1.3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为构建共同体提供了现实的切入点 |
2.2 马克思“共同体”概念内涵界定的三重维度 |
2.2.1 个体和共同体 |
2.2.2 共同体与社会 |
2.2.3 虚假共同体和真实共同体 |
2.3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 |
2.3.1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人的历史发展理论是一个有机整体 |
2.3.2 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人的依赖性” |
2.3.3 资本共同体:“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 |
2.3.4 自由人联合体:“人的自由个性” |
第3章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代性批判 |
3.1 现代性的根本矛盾:个体与共同体的抽象对立 |
3.1.1 现代性的内在困境:个体与共同体的分裂 |
3.1.2 占有性个人诞生的理性维度 |
3.1.3 自由主义的隐秘前提:占有性个人与现代共同体的抽象对立 |
3.2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现代性批判 |
3.2.1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异化劳动批判 |
3.2.2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市民社会批判 |
3.2.3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资本逻辑批判 |
3.3 现代性困境的必然出路:迈向“自由人联合体” |
3.3.1 “自由人联合体”的根本追求:自由全面发展的个人 |
3.3.2 “自由人联合体”的和谐本性:个体与类的真正和解 |
3.3.3 “自由人联合体”的现实性论证:个人和共同体的真正统一 |
第4章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代性意义 |
4.1 现代性视域中共同体的危机与当代哲学的论争 |
4.1.1 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的实质:“个体与共同体的分裂” |
4.1.2 有机马克思主义为破解共同体危机寻找资本主义的“替代方案” |
4.1.3 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开启日常生活批判以拯救“脆弱的现代性” |
4.1.4 当代西方共同体理论的根本缺陷:物质—实践向度的缺失 |
4.2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 |
4.2.1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生成的理论依据 |
4.2.2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当代实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其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论夫妻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及其法律约束力(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界定 |
一、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基本内涵 |
二、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分类 |
第二节 否定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弊端 |
一、违背当事人意志、损害个人合法权益 |
二、加剧夫妻矛盾、扭曲人的价值观 |
第二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当性证成 |
第一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现实基础 |
一、生产力的发展 |
二、女性地位的提高 |
三、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 |
四、家庭形态多元化 |
第二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价值泉源 |
一、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自由价值 |
二、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和谐、友善价值 |
三、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平价值 |
第三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依据 |
一、《民法典》第464 条的解释适用 |
二、《民法典》第490 条的参照适用 |
第三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第一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认定的一般规则 |
一、先决条件:夫妻双方均无共同共有的意思表示 |
二、必要条件:夫妻双方财产分别的客观行为 |
第二节 典型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认定的特殊规则 |
一、再婚者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二、个人债务清偿不能后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三、特殊婚姻状态下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第四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内部效力 |
第一节 分别所有下的个人财产范围及其权利行使 |
一、个人财产的范围 |
二、个人财产权利行使的限制 |
第二节 分别所有下的共同财产认定与分割 |
一、按份共有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
二、共同共有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
第三节 分别所有下的离婚补偿:兼与共同财产制比较 |
一、离婚补偿的计算公式 |
二、离婚补偿计算的裁量因素 |
第五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外部效力 |
第一节 分别所有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 |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与法定范围 |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对外清偿与内部分配 |
第二节 分别所有下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 |
一、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类型梳理 |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清偿顺序的基本原理 |
三、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清偿顺序的具体规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3)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刑事政策概念的诞生与演变 |
(二)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变迁 |
(三)功能主义刑法学的发展 |
三、研究方法 |
(一)既往研究方法的缺陷 |
(二)社会系统论方法的科学性 |
四、论文框架 |
第一章 刑法解释的功能主义取向之确立 |
第一节 相关概念厘清与界定 |
一、功能概念的厘清 |
二、功能主义概念的厘清 |
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术语交代 |
四、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品格 |
第二节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基础 |
一、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实践基础 |
(一)刑法解释的必要性 |
(二)刑法解释的实质化趋向 |
(三)司法裁判的后果考量 |
二、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方法论基础 |
(一)概念法学与功能主义解释龃龉 |
(二)目的法学与功能主义解释契合 |
(三)利益法学、评价法学促成功能主义解释 |
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合法性基础 |
(一)功能主义解释内含罪刑法定需求 |
(二)功能主义解释兼顾合理性与合法性 |
第三节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对其他解释立场的超越 |
一、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立场袪魅 |
二、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的缺陷 |
三、功能主义解释的超越性 |
第二章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理论框架——基于卢曼社会系统论的尝试 |
第一节 社会系统论与刑法解释学的耦合 |
一、社会系统论的概念工具:自创生社会系统理论 |
(一)自创生系统理论与社会理论的耦合 |
(二)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 |
(三)系统与环境的关系:闭合运作与认知开放 |
二、刑法系统经由自我指涉的闭合运作 |
三、刑法系统经由结构耦合的认知开放 |
第二节 刑法系统结构耦合的媒介 |
一、法益作为刑法系统结构耦合的媒介 |
(一)既有若干观点检思 |
(二)法益概念作为结构耦合媒介之证成 |
二、法益相关概念辨析 |
(一)法益、利益与权利三者的关系辨析 |
(二)法益衡量与利益衡量的关系辨析 |
第三章 社会系统论视域下的刑法功能定位 |
第一节 传统刑法功能观述评 |
一、刑法功能与刑罚的关系 |
二、刑法功能观的分歧与反思 |
第二节 法益保护或行为规制作为刑法系统的附随效果 |
一、刑法系统功能与效果的区分 |
(一)功能与效果的混淆及其弊端 |
(二)功能与效果的区分标准 |
二、刑法系统的功能不是法益保护 |
(一)刑法在保护利益上的不周全性和可替代性 |
(二)法益保护不具有独立地位 |
三、刑法系统的功能不是行为规制 |
(一)社会系统与心理系统的区分与耦合 |
(二)从自然人到社会人:刑法视域下的人类图像 |
(三)从行为强制到行为预期强制:刑法功能的当代转变 |
第三节 刑法系统的功能是法规范确证 |
一、刑法系统功能的初步证成 |
二、法规范确证为何要通过刑罚来实现 |
(一)刑罚的正当性追问 |
(二)刑罚的象征性及其功能 |
三、法规范确证与正义的关系 |
(一)正义标准的社会化转变 |
(二)法规范确证与正义的内在一致性 |
第四章 利益衡量作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论证方法 |
第一节 利益衡量的必要性与需限制性 |
一、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
二、利益衡量方法需被限制 |
第二节 利益衡量需依托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 |
一、刑法解释应兼顾体系思考与问题思考 |
二、利益衡量与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的契合性 |
(一)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是功能性体系 |
(二)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为利益衡量提供思考框架 |
(三)利益衡量的主要应用场景 |
第三节 利益衡量的具体方法 |
一、利益识别:被考量的利益范围 |
(一)法外利益如何进入刑法系统 |
(二)不应被考量的利益 |
二、利益衡量的标准与操作 |
(一)利益衡量的标准 |
(二)异质性利益之间如何衡量 |
三、合宪性解释对利益衡量的约束 |
第五章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具体运用 |
第一节 正当防卫原理与要件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正当防卫原理的功能主义探寻 |
(一)正当防卫原理检讨 |
(二)正当防卫原理的研究进路反思 |
(三)法规范确证导向下的利益衡量 |
二、正当防卫要件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不法侵害的范围 |
(二)防卫过当的判断标准 |
(三)防卫意识的认定 |
第二节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 |
(一)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 |
(二)个人信息权的限缩解释 |
二、“个人信息”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个人信息”的范围 |
(二)“个人信息”的合理分类 |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功能主义解释 |
四、“情节严重”的功能主义解释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整体性视阈下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生成 |
2.1 前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 |
2.1.1 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批判 |
2.1.2 青年黑格尔派的形而上学批判 |
2.1.3 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式批判 |
2.2 批判理论的马克思主义转向 |
2.2.1 从“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 |
2.2.2 从“副本”批判到“原本”批判 |
2.2.3 从理性的支配到人性的实现 |
2.3 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特质 |
2.3.1 革命性 |
2.3.2 彻底性 |
2.3.3 现实性 |
小结 |
第3章 马克思主义宗教批判 |
3.1 马克思主义宗教批判的缘起 |
3.1.1 宗教是“世界的总理论” |
3.1.2 宗教改革运动 |
3.1.3 宗教批判运动 |
3.2 马克思主义宗教批判的基本内容 |
3.2.1 宗教的功能:“人民的鸦片” |
3.2.2 宗教的外化:“颠倒的世界观” |
3.2.3 宗教的实质:“异化的自我意识” |
3.3 马克思主义宗教批判的整体性指向:政治批判 |
3.3.1 从“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到“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 |
3.3.2 从“天国批判”到“尘世批判” |
3.3.3 从神学批判到政治批判 |
小结 |
第4章 马克思主义政治批判 |
4.1 马克思主义政治批判的缘起 |
4.1.1 政治关系的演变 |
4.1.2 政治国家的形成 |
4.1.3 现代国家的实质 |
4.2 马克思主义政治批判的基本内容 |
4.2.1 政治批判的前提:市民社会与国家的颠倒 |
4.2.2 政治批判的对象:资本主义政治制度 |
4.2.3 政治批判的效应:对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批判 |
4.3 马克思主义政治批判的整体性指向:意识形态批判 |
4.3.1 政治解放的“物质力量”:“无产阶级革命” |
4.3.2 政治解放的终极目标:“人类社会” |
4.3.3 政治解放的思维方式:历史唯物主义 |
小结 |
第5章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 |
5.1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的缘起 |
5.1.1 马克思对鲍威尔“自我意识”的批判 |
5.1.2 马克思对施蒂纳“唯一者”的批判 |
5.1.3 马克思对费尔巴哈“抽象的人”的批判 |
5.2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内容 |
5.2.1 对“虚假的意识”的批判 |
5.2.2 对“政治经济学形而上学”的批判 |
5.2.3 对“形形色色共产主义理想”的批判 |
5.3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的整体性指向:政治经济学批判 |
5.3.1 从“旧唯物主义”到“新唯物主义” |
5.3.2 从“革命民主主义”到“共产主义” |
5.3.3 从“市民社会”到“社会化的人类” |
小结 |
第6章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 |
6.1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缘起 |
6.1.1 “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题 |
6.1.2 国民经济学的“私有财产事实” |
6.1.3 资本与劳动的对立 |
6.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本内容 |
6.2.1 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现实:异化劳动的揭露 |
6.2.2 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核心:资本主义私有制 |
6.2.3 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前途:资本主义制度的自我否定 |
6.3 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整体性指向:人与社会的自我否定 |
6.3.1 消灭私有制 |
6.3.2 “自由人联合体” |
6.3.3 人类解放的“回归” |
小结 |
第7章 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整体性向度 |
7.1 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整体性表达 |
7.1.1 面向现实世界的实践性 |
7.1.2 改造世界的批判性 |
7.1.3 剔除异化的否定性 |
7.2 马克思主义批判逻辑的整体性实现 |
7.2.1 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起点:宗教批判 |
7.2.2 宗教批判转向政治批判的必要性:社会现实 |
7.2.3 政治批判转向意识形态批判的必要性:颠覆“元价值” |
7.2.4 马克思主义批判逻辑的落脚点:政治经济学批判 |
7.3 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整体性价值 |
7.3.1 整体性与各环节的统一 |
7.3.2 实现人类解放的终极关怀 |
7.3.3 整体性的现实意义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概述 |
2.1 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的诞生背景 |
2.1.1 生产活动福特主义化倾向 |
2.1.2 技术主义与消费主义交织 |
2.1.3 多重社会危机的频繁突显 |
2.2 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的思想渊源 |
2.2.1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 |
2.2.2 卢卡奇的物化理论 |
2.3 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的内容梳理 |
2.3.1 异化的基本内涵 |
2.3.2 异化的形成机制 |
2.3.3 消弭异化的途径 |
第3章 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的总轴:人的总体异化 |
3.1 自我异化的三重表象 |
3.1.1 逃避自由的心理选择 |
3.1.2 抽象生产的人格困境 |
3.1.3 病态社会的被动接受 |
3.2 人与他者交往异化的具体表征 |
3.2.1 交往的疏离 |
3.2.2 偏执的个体 |
3.2.3 他者的掌控 |
第4章 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的左翼支点:消费异化 |
4.1 消费社会中的异化形态 |
4.1.1 非理性的消费机器 |
4.1.2 被符号化的商品 |
4.1.3 主体的弱化 |
4.2 异化的符号政治经济学 |
4.2.1 物体系中的隐匿强权 |
4.2.2 意识形态的符号压迫 |
4.2.3 虚假的自我认同 |
第5章 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的右翼支点:科技异化 |
5.1 科技发展的反向之路 |
5.1.1 科技异化的基本范畴 |
5.1.2 科技异化的生成逻辑 |
5.1.3 科技异化的负面效用 |
5.2 新科技异化的诞生 |
5.2.1 数字技术深入发展与科技异化新形态 |
5.2.2 科技新异化推动下社会发展的再加速 |
5.2.3 科技革新与隐私保护的冲突加剧 |
第6章 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的总体评判 |
6.1 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的有益向度 |
6.1.1 对当代资本主义批判的深化 |
6.1.2 对马克思主义研究视角的补充 |
6.1.3 对个人主体价值的深入挖掘 |
6.2 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的内在缺失 |
6.2.1 对马克思异化理论的严重误解 |
6.2.2 对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忽视 |
6.2.3 脱离异化道路的乌托邦式困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理论成果 |
后记 |
(6)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话语合法化策略:语类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 |
1.2 理论背景 |
1.3 研究意义 |
1.4 章节安排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研究现状 |
2.1.1.1 国情咨文演说与媒体议程 |
2.1.1.2 国情咨文演说与公众议程 |
2.1.1.3 国情咨文演说与国会议程 |
2.1.1.4 国情咨文演说与语言修辞 |
2.1.1.5 国情咨文演说与其他 |
2.1.2 国内研究现状 |
2.1.3 对本研究的启示 |
2.2 话语合法化策略的文献综述 |
2.2.1 合法化的内涵 |
2.2.2 话语合法化策略研究概述 |
2.2.3 van Leeuwen的合法化策略的具体应用 |
2.2.3.1 政治话语 |
2.2.3.2 媒体话语 |
2.2.4 对本研究的启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话语合法化策略研究的理论脉络 |
3.1 语类分析的理论脉络 |
3.1.1 “语类”概念的来源与发展 |
3.1.2 “语类”概念的界定 |
3.1.3 语类分析的三大学派 |
3.1.3.1 专门用途英语学派 |
3.1.3.2 北美新修辞学派 |
3.1.3.3 澳大利亚悉尼学派 |
3.1.4 语类分析的理论基础 |
3.1.4.1 语类与语境 |
3.1.4.2 语域与语言元功能 |
3.1.4.3 语域的三个语境变量 |
3.2 van Leeuwen的合法化策略体系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研究方法 |
4.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4.2 语料库研究方法 |
4.2.1 语料库研究方法的优势 |
4.2.2 语料库多功能分析软件的选取 |
4.3 专用语料库的建立 |
4.3.1 语料文本规模的标准 |
4.3.2 语料的基本介绍 |
4.3.3 语料来源的时限范围 |
4.3.4 语料文本的清理 |
4.3.5 专用语料文本的基本信息 |
4.4 语料标注的方法与步骤 |
4.5 语料分析的方法与步骤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优先事项 |
5.1 主题词的意义和提取方法 |
5.2 国情咨文演说的主题词分析 |
5.3 国情咨文演说优先事项的延续性 |
5.3.1 国土安全 |
5.3.1.1 乔治·布什政府 |
5.3.1.2 克林顿政府 |
5.3.1.3 乔治·沃克·布什政府 |
5.3.1.4 奥巴马政府 |
5.3.1.5 特朗普政府 |
5.3.2 经济发展 |
5.3.2.1 乔治·布什政府 |
5.3.2.2 克林顿政府 |
5.3.2.3 乔治·沃克·布什政府 |
5.3.2.4 奥巴马政府 |
5.3.2.5 特朗普政府 |
5.4 国情咨文演说优先事项的时代性 |
5.4.1 乔治·布什政府 |
5.4.1.1 推行自由价值观 |
5.4.1.2 打击毒品犯罪 |
5.4.2 乔治·沃克·布什政府 |
5.4.3 奥巴马政府 |
5.4.4 特朗普政府 |
5.4.4.1 打击毒品犯罪 |
5.4.4.2 推行移民新政 |
5.4.4.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5.4.4.4 提高妇女地位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对话性 |
6.1 语篇的对话性特征 |
6.2 评价理论的适用性 |
6.3 评价理论的介入系统 |
6.3.1 自言 |
6.3.2 借言 |
6.3.2.1 对话性压缩 |
6.3.2.2 对话性扩展 |
6.4 国情咨文演说的对话性 |
6.4.1 语料的标注 |
6.4.2 国情咨文演说的介入资源 |
6.4.3 国情咨文演说的对话性特征 |
6.4.3.1 二个对话模式: 对话性压缩和对话性扩展 |
6.4.3.2 二个主要介入方式: 否认和接纳 |
6.4.3.3 三个核心话题: 计划、问题和处事风格/价值观 |
6.4.3.4 二个关键因素: 话语主体责任和对话空间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结构 |
7.1 语类结构的表现形式 |
7.2 国情咨文演说的话语模式 |
7.3 国情咨文演说的分析单位 |
7.4 国情咨文演说的语类结构 |
7.4.1 开始部分 |
7.4.2 主体部分 |
7.4.3 结束部分 |
7.5 国情咨文演说语类结构的特征 |
7.5.1 国情咨文演说语类结构的突出特征 |
7.5.2 国情咨文演说作为混合型语类的特征 |
7.5.3 国情咨文演说语类结构的原型公式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合法化策略 |
8.1 国情咨文演说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 |
8.1.1 优先事项的合法化功能: 意识形态本质 |
8.1.2 介入方式的合法化功能: 理想受众的构建 |
8.1.3 语类结构的合法化功能: 授权、合理化、道德评价、叙事化、情感诉求 |
8.2 国情咨文演说的三大合法化策略: 道德评价、授权、情感诉求 |
8.2.1 道德评价 |
8.2.2 授权 |
8.2.3 情感诉求 |
8.3 语类特征的合法化功能与仪式化机构话语的特征 |
8.4 政治话语合法化策略的研究路径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 |
9.1 研究发现概述 |
9.2 研究意义 |
9.2.1 理论意义 |
9.2.2 现实意义 |
9.3 研究贡献 |
9.4 研究局限性和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1 SOUA分析语料库的基本信息 |
附录2 主要术语英汉对照表 |
附录3 SOUA分析语料库和语料库子库核心主题词的统计情况 |
附录4 对话性压缩和对话性扩展的语言表现形式 |
附录5 总统用于问候的称呼语使用情况(1989年—2020年) |
附录6 “序曲”阶段构成要素的语言表现形式实例和总体分布情况 |
附录7 主体部分的构成情况 |
附录8 “宣言”阶段构成要素的语言表现形式实例和总体分布情况 |
附录9 众议院长廊嘉宾的背景信息 |
(7)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1.选题背景 |
2.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1.国外研究述评 |
2.国内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1.研究方法 |
2.研究思路 |
(四)研究的可行性和创新之处 |
1.研究的可行性 |
2.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宗教及宗教批判理论的发展 |
一、宗教的概念和功能 |
1.宗教的概念 |
2.宗教的功能 |
二、宗教批判理论的发展 |
1.新教改革对宗教的冲击 |
2.笛卡尔的工具理性对宗教的影响 |
3.资产阶级启蒙运动对宗教的抨击 |
4.弗洛伊德对宗教的驳斥 |
5.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对宗教的批判 |
第三章 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缘起 |
一、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
1.社会历史背景 |
2.科学文化背景 |
3.宗教哲学背景 |
二、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的思想来源 |
1.唯物主义的推动 |
2.叔本华形而上学悲观主义的影响 |
3.马克思主义宗教批判理论的启发 |
第四章 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对资产阶级宗教的批判 |
1.作为社会现象的宗教 |
2.作为文化商品的宗教 |
3.作为剥削手段的宗教 |
4.作为阶级界限的宗教 |
5.作为统治工具的宗教 |
二、对实用主义宗教的批判 |
1.单薄肤浅的宗教 |
2.遏制幸福的宗教 |
三、对实证主义宗教的批判 |
1.极权主义影响下的宗教 |
2.唯心主义作用下的宗教 |
四、宗教内容和形式的辩证重构 |
五、确定性否定的研究方法论 |
第五章 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评析 |
一、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的特征 |
1.哲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 |
2.以一种辩证的形式呈现 |
3.根植于社会现实但并没有为现实提供慰藉 |
二、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的当代价值 |
1.某种意义上为宗教研究提供了新视角 |
2.一定程度上揭露了资产阶级宗教的本质 |
3.特定角度上重新诠释了上帝的存在问题 |
4.为防范宗教信仰向意识形态过渡提供了警示 |
5.对宗教信仰要立足于唯物辩证法提供了启示 |
6.强调了对宗教本质和宗教信仰的解释要与时俱进 |
参考文献 |
着作类 |
期刊论文类 |
学位论文类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及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重点、难点、创新及不足之处 |
一、研究重、难点 |
二、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思想渊源 |
一、受特拉西“观念学”的启发 |
二、对康德“先验意识”的批判 |
三、对黑格尔“教化”“异化”思想的扬弃 |
四、对费尔巴哈宗教异化思想的超越 |
第二节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形成的实践基础 |
一、 《莱茵报》之前的批判活动 |
二、 《莱茵报》时期的批判活动 |
三、流寓巴黎期间参与的政治活动 |
第三节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发展进程 |
一、思想萌芽阶段 |
二、基本形成阶段 |
三、丰富完善阶段 |
四、深化拓展阶段 |
第二章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理论阐释、基本特征及主要功能 |
第一节 意识形态的理论阐释 |
一、作为“虚假观念”的意识形态 |
二、作为“阶级统治维护思想”的意识形态 |
三、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 |
四、作为文化载体的意识形态 |
第二节 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 |
一、实践性 |
二、阶级性 |
三、批判性 |
四、革命性 |
第三节 意识形态的主要功能 |
一、能动调节社会经济活动 |
二、服务统治阶级政治需要 |
三、引领社会价值方向 |
四、凝聚社会共识 |
第三章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理论地位及当代价值 |
第一节 理论地位 |
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学说产生了深远影响 |
三、为社会主义国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提供了理论依据 |
第二节 当代价值 |
一、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
二、为批判当今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错误思潮提供了有力武器 |
三、为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指明了方向 |
四、为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指南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9)改革开放以来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历史考察与现实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概念解读及其价值分析 |
一、意识形态的相关理论概述 |
二、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涵义、载体和意义 |
(一)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内涵及特征 |
(二)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主要载体:高校思政课(公共政治课) |
(三)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意义 |
三、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历史回顾 |
一、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重新步入正轨阶段(1978 年—1984 年) |
(一)清除“文革”遗毒的消极影响 |
(二)重申思想政治理论课重要性 |
(三)坚持科学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针 |
(四)改革教材内容及思政课程设置 |
二、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改革、规范阶段(1985 年—1997 年) |
(一)实践发展倒逼思政课改革 |
(二) “85”方案的内容及新特点 |
三、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反思发展阶段(1998 年—2004 年) |
(一) “98”方案关于思政课课程的设置 |
(二) “中特理论”思想的“三进”过程 |
(三)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 |
四、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支撑、前进阶段(2004 年—2011 年) |
(一) “05”方案对思政课课程体系的改革发展 |
(二)教材编写管理的官方化、权威性 |
(三)马工程建设的学科支撑实践 |
五、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提升、巩固阶段(2012 年至今) |
(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及其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
(二)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思政课及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
六、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取得的成效与经验 |
一、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取得的成效 |
(一)课程体系与时俱进 |
(二)教材体系不断发展 |
(三)教学方法逐渐丰富、教学载体多样发展 |
(四)教学环境持续改善 |
二、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取得的经验 |
(一)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
(二)以课程、教材建设为主要抓手 |
(三)政策保障是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发展的重要擎引 |
三、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教育面临的挑战 |
一、西方意识形态渗透 |
(一)全球化、网络化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提供渠道 |
(二)部分思想成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武器 |
二、国内社会思潮冲击 |
(一) “重理轻文”思想消弭高校意识形态教育话语权 |
(二)历史虚无主义曲解历史、消解认同 |
三、社会主要矛盾问题冲击“五个认同” |
(一)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考验制度优越性 |
(二)其他具体社会问题不同程度地造成了“五个认同”资源的流失 |
四、网络化新媒体运用带来的困境 |
(一)互联网+教育的冲击 |
(二)新媒体教学带来的震荡 |
五、高校意识形态教育自身的不足 |
(一) “第一课堂”意识形态教育主阵地作用逐渐弱化 |
(二)思政课教材体系内容设计仍未解决的“两个问题” |
(三) “课程思政”建设中的同向同行问题 |
(四)教育方式与学生发展需求的协同不够 |
(五)学生意识与教育目标间的冲突 |
六、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加强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路径思考 |
一、坚持我国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目标与原则 |
(一)坚持我国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目标 |
(二)坚持我国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原则 |
二、新时代加强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对策措施 |
(一)建立健全反意识形态渗透常态机制 |
(二)加强社会思潮引领 |
(三)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意识 |
(四)提升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应变能力 |
(五)夯实思政课意识形态教育主渠道地位 |
(六)重视学生工作,矫正学生观念,提高教育实效性 |
三、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四、否定“安全为了生产”(论文参考文献)
- [1]现代性视域下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D]. 王力. 吉林大学, 2021(01)
- [2]论夫妻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及其法律约束力[D]. 姚桐. 吉林大学, 2021(01)
- [3]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D]. 沙涛. 吉林大学, 2021(01)
- [4]整体性视阈下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研究[D]. 李冰. 吉林大学, 2021(01)
- [5]法兰克福学派异化理论研究[D]. 国吉. 吉林大学, 2021(01)
- [6]美国国情咨文演说的话语合法化策略:语类分析视角[D]. 陈辉.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7]霍克海默宗教批判理论研究[D]. 单静.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8]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刘家荭.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9]改革开放以来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历史考察与现实发展研究[D]. 肖鹏.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10]解释论视域下数据犯罪问题研究[D]. 李紫阳. 华东政法大学,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