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我国外资并购立法及其完善(论文文献综述)
杜娟[1](2021)在《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并购的迅速发展以及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也逐步由绿地投资向外资并购为主转变。在外资并购中,无论是对于我国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驰名商标均体现出巨大的价值及多元的功能,存在加强乃是特别的保护需求。我国企业引进外资的目的与外资进入我国市场的目的往往是不同的。我国企业希望通过引进外资带来先进的技术或是经营管理经验;外国投资者则是希望并购能够进一步帮助其拓展中国市场和销售渠道,或利用中国市场的成本优势拓展产能、延展产品生产线。如何在双方的合作中实现互利共赢至关重要。首先,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表现是动态的。在早期的外资并购中,由于国内企业对驰名商标潜在价值认识不足,涉及的驰名商标价值未得到公正评估、驰名商标被外方无偿使用、驰名商标受到外方排挤退出市场,以及驰名商标归属权丧失,成为了外资并购中我国企业驰名商标流失的主要情形。在经历了早期驰名商标流失的阵痛之后,我国企业已经意识到保护自身驰名商标的重要性,但是这种保护更主要集中于企业进行外资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外资并购协议的签订阶段,如何科学设置我方驰名商标保护的有关条款至关重要。此外,在科学有效的并购协议签订之后,一旦外资企业不执行并购协议,合资企业经营运转不佳,最后致使我国驰名商标流失,是近年来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新生情形。其次,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背后,存在多方面的原因。第一,从宏观政策层面来说,我国利用外资产业结构政策对指导我国引进与利用外资、规范与管理外资的产业方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导致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外商投资在我国享有“超国民待遇”的情况持续了较长一段时间。第二,无论是我国国内的反垄断法还是有关规制外商投资的立法,均有不足之处。就反垄断法而言,一方面,我国关于外资并购中涉及驰名商标反垄断审查的标准仍待完善;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商务部在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的理由之中,亦未提及避免我国驰名商标流失这一因素。就外资立法而言,《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二条明确了我国对于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三十三条涉及在外资并购中的经营者集中问题,第三十五条正式引入了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但是均是概括性的规定,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的跟进规则,距离保证制度的有效运作和实施仍存在改进空间。第三,就我国目前缔结的双边投资条约而言,存在着知识产权利益衡平关照不足的现象,尤其体现在对于侵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利益的规制不足。第四,从企业层面来说,在商定并购协议条款的过程中,我国企业缺乏确立专门的驰名商标保护条款或是附件的意识。同时,我国企业存在未能通过尽职调查识别恶意收购,以及忽视对于己方驰名商标价值评估的情况。而跨国公司则往往通过低估中方商标价值,冷藏、淘汰或是淡化中方企业拥有的驰名商标,以及限制开发和独享的方式,削弱我国企业驰名商标的市场竞争力,致使这些驰名商标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被市场规则淘汰”。如果一份并购协议的条款可能致使我国企业驰名商标流失,那么至少从知识产权资源保护的视角来看,企业双方的利益未能达到平衡,即外国投资者与我国企业的利益处于失衡状态。再次,鉴于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表现与成因的复杂性,在解决该问题时需遵循以下导向。外资并购中的驰名商标保护自然有其重要性,在外资并购发展中驰名商标不断流失的情形下,更有着紧迫性。然而,这种保护也需有适度性。外资并购从本质上来说是企业之间进行交易的行为,企业自身的事务应当由企业自身决定。但是,涉及驰名商标的外资并购,不仅关乎我国企业自身利益,还会影响国家产业安全利益,甚至是消费者的利益。外资并购中的驰名商标流失,将会致使相关主体的利益受到影响,从而产生利益失衡的情形。因此,为了实现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相关主体的利益平衡,我国企业在进行外资并购时,应当充分调查外国投资者的并购动机,找寻相对公平正义内涵。一方面,利益与公平、正义价值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外资并购过程中,对于驰名商标如果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将会有助于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保护的“相对公平”。另一方面,在涉及驰名商标的外资并购中,无论是我国的国内法,还是我国与他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都应努力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平衡。最后,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建议。第一,尽管我国《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控制规则已经有所改进,但在外资企业合并控制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巴西经济保护和管理委员会在高露洁棕榄收购巴西科里诺斯一案中的审查决定,以及南非竞争法庭在雀巢收购辉瑞一案中的相关裁决,均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第二,明确外资并购中涉及驰名商标反垄断审查的标准。例如,反垄断审查应当明确,外资企业完成外资并购,是否会在获得我国驰名商标的情况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带来负面效应。第三,建立一个从产业政策制定部门和宏观经济部门负责维护、再到多部法律和产业政策法规共同作用的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律的整体合力。第四,从外资立法层面而言,我国目前的外资立法仍有细化完善的空间。一方面,外资立法应当引导规范外商投资方向,建立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另一方面,外资立法宜引导规范外资并购行为,明确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标准。第五,区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合作战略上宜有所区别。完善我国已经签署或是正在谈判的双边投资条约,加强对于侵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利益行为的规制。第六,我国企业应当科学设置外资并购协议中的驰名商标保护条款,完善外资并购协议中关于驰名商标利用和保护的规定;通过尽职调查避开外国投资者恶意收购,正确分析外国投资者选择我国企业作为并购目标的真实目的,理性评价外国投资者;通过价值评估明确自身驰名商标价值,综合采用多种不同的评估方法,以求最终确定的评估价值能最大限度地接近被评估的驰名商标的真实投资价值。
肖君拥,张志朋[2](2019)在《中国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四十年:回眸与展望》文中认为中国国家安全法治研究整体上历经起步探索(1978~1993)、逐步发展(1994~2009)、全面发展(2010~2014)以及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2014年至今)四个阶段。每一阶段的国家安全法治研究都脱离不开其时代背景。贯穿四十年的国家安全法治研究的主题是,围绕"国家安全"法律内涵即国家安全法治研究本体论展开多维度思考与探索。其研究重点涵盖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研究、国家安全法与部门法的关系、国家安全法学科独立性及其发展等方面。法律意义上"国家安全"的内涵也经历了从"传统(政治)安全"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转变过程。针对实践需要,国家安全法治研究日益深化和繁荣。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研究面临的时代命题包括相关法律体系的建构和阐释,深化国家安全法与相关法律的有机衔接研究,研究方法创新与满足各领域国家安全保障的现实需要,等等。未来仍要坚持聚焦国家安全法治基本问题的研究。
陈乐意[3](2016)在《中美外资并购法律监管体系比较研究》文中指出2014年,中国首度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吸收外资数额最大的国家,并且该数额仍然保持着增长的势头。同时,中国的外资并购法律体系也在逐步建设和完善之中。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吸收利用外资的典型,也是最早对企业并购进行法律监管的国家,拥有着迄今为止最完善的外资并购监管体系。外资并购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经济活动,对其监管涉及众多法律问题。本文采用了法律分析与案例分析的法学方法并结合经济学原理来对中美两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体系进行分析比较,分析并借鉴美国的相关可取经验,为中国的外资并购监管法律体系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本文第一章从论述外资并购的含义入手,介绍了全球外资并购的发展现状和最新趋势,并且解释了外资并购监管的概念、特点和意义。第二章介绍并分析了美国的外资并购监管法律体系,包括美国外资并购发展历史及现状,从联邦和州层面分别分析了涉及的主要法律,针对特殊行业的专门法等。并通过最新的代表性审查案例着重分析了美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的特点,探讨了其形成的背景和原因。第三章是对我国外资并购问题的介绍与分析,该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外资并购的发展历程、目前我国外资并购的概况以及主要特点,从法律角度分析了我国外资并购的立法原则。通过结合商务部近来审批的通过与未通过的并购案例来梳理目前的监管体系和发展趋势。第四章是中美外资并购监管法律的比较分析及对我国的建议。主要从法律框架、监管重点、监管主体外资观等方面进行比较。随后重点分析了目前中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体系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完善该体系的意见和建议。综上所述,本文分析了中美两国的外资并购法律监管体系,对我国外资并购中存在的诸多法律问题都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对我国现有的外资并购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了分析,同时学习借鉴美国并购监管立法中的精华,对构建我国外资并购法律制度以及相关立法提出建议,期望能够抛砖引玉。
金奕纳[4](2013)在《外资并购视角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入世以来,外资并购在我国农业领域的日益活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业产业的资源整合,缓解了农业产业的资金压力,也为国内涉农企业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技术,对我国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外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并购行为给我国农业产业安全带来的威胁同样不可小觑。现代农业产业已经是一个由多个纵向活动组成的紧密联系的产业链,外资对任何一个环节的控制都可能对整个产业链带来影响。外资在进入农业领域后迅速通过并购的手段,先后在生产、加工等环节收购了我国多家龙头企业,力图获得垄断势力,形成对农业产业链的控制力,进而威胁我国农业产业安全。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产业安全问题也就成为了影响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性问题。我国虽是农业大国,但对农业产业安全的法律保护力度却远远不够,尚存许多不足。在法律制度层面上,农业产业作为弱质性产业非常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对其加以保护和管理,但是目前系统化的法律制度却有所欠缺。在实践操作中我们只能依据基本法中对农业产业的个别条款规定来加以实施,一来这些条款过于原则性,二来也未考虑到农业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的异质性,三来这些规定的法律层级往往较低,难以给农业产业安全有效的保护。除了法律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外,制度的配套运行机制亦有所缺失,如农业产业安全预警机制、企农利益联结机制等尚处学术研究的阶段,未明确对其加以规定来配合法律制度的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持续监管机制也存在许多漏洞。而且有时为了达到经济发展的最大效益,我国的许多法律政策都无法从根本上制约盲目的投资及过渡扩张行为,长此以往,我国农业产业的发展会处于被动位置,不利于农业产业持续性发展。尤其是在面临外资大肆进攻的情势下,农业产业的发展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如何在不违背WTO作出的承诺的基础上,完善我国对农业产业的法律保护,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分六个部分对外资并购视角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的法律问题展开了研究。文章第一部分对研究的创新点、难点及现有的国内外研究状况进行了梳理;第二部分厘定了外资并购及农业产业安全的基本概念,引用了国家主权理论、经济安全价值理论、外资并购的外部效应理论、产业控制理论等法学及经济学理论做理论支撑;第三部分结合实证调研分析了外资并购视角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并总结出我国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分别介绍了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以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为维护本国农业产业安全颁布了哪些法律制度,并对这些国家法律制度作出了共性和差异性分析,并总结出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第五部分通过明确我国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对外资并购我国涉农企业所涉及的市场准入、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以商标权为主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外资并购涉农上市公司的审查、农业扶持、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制度完善与安排,以期为规范外资并购我国涉农企业行为建言献策;第六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农业安全法律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包括建立农业产业安全预警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及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加强银保互动,完善农业产业经营的监管机制,推动国内企业并购重组,提升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望能更好保障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与实施。
周慧[5](2012)在《外资并购中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2001年加入WTO,我国境内的外资并购发展迅速,入世十年来外资并购越来越频繁。然而外资并购是把双刃剑,并购后的大型企业既会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但是也具有形成垄断,破坏市场竞争的潜在危险。因此,我国应在发挥外资并购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法律规制消除其垄断隐患。本文对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整理和梳理,同时借鉴欧美先进的立法经验,对健全和完善我国对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共六章,首尾为引言和结语,其他四章的内容如下:第二章,阐明外资与外资并购的概念,阐述外资并购的特点和基本形式。提出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及其理论依据。第三章,介绍美国、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的立法情况。具体包括:美国、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体系,美国、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的实体法律规则,美国、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的程序法律规则,美国、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则的域外适用。第四章,介绍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整理和梳理了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的法律框架;司法实践以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为例,阐述如何对外资并购进行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分析。第五章,分析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为解决存在的问题,本文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并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健全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一些建议。
敬坤,郑泰安,郑鈜[6](2012)在《浅论我国制定外资并购法的必要性》文中提出外资并购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一种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商看好来中国投资,外资并购规模越来越大,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外资并购对推动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其产生的负面影响亦不可忽视。目前我国应针对外资并购中存出的问题,及时补充修改法律,加强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完善。本文从外资并购的概念入手,通过对外资并购法律规制的国内外比较分析,指出我国外资并购的立法现状与不足,提出制定《外资并购法》,完善外资并购制度,有利于我国立法体系的健全,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和保护民族品牌。外资并购的立法规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中国应当建立统一、协调、系统化的外资并购立法体系,以注重公平和效率,促进有效竞争,吸引外资并遏制其消极影响,增强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中国外资并购立法的价值取向。
李佃云[7](2011)在《反垄断视野下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的条件下,外资并购已经成为我国吸收外资的最主要方式。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作用总体是积极的,但外资并购是一把双刃剑,对我国经济也有一定的消极作用,最突出特点就是垄断。目前,我国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还不完善,缺乏全面、权威的实体和程序审查标准。本文以反垄断法为视角,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进行深入理论分析,指出了我国现有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全文共分为五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关于外资并购概述,介绍了外资并购的基本含义及并购类型,重点介绍了外资并购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第二章介绍了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指出外资并购形成垄断的现状是我国对其反垄断审查的必然选择。第三章分析了世界各国对反垄断规制的审查标准,分析说明了我国的相关规定。第四章分析《反垄断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着重分析了我国外资并购的申报制度和审查标准。第五章介绍了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立法概况和执法机构建设,指出现有制度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完善建议。
安佰江[8](2011)在《论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 ——以已有案例为基础》文中研究指明外资并购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并不陌生,在2008年发生的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一案更是在我国掀起有关外资并购的大讨论。我国于2008年颁布实施《反垄断法》,使我国有了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审查的法律依据。在外资并购不断加速的今天,反垄断审查制度是以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目的,主要采用对案例进行分析的方式,对案例进行综合性解析和评价,在我国反垄断法律不健全,执法能力和资源相对缺乏的情况下,对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进行反垄断审查时应考虑哪些因素,以纵横向竞争因素影响为最大,主要包括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及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最主要的因素和其他的相关因素,并结合我国的产业和就业政策等因素;对已有案例结果的合理性分析评价,并提出其中的不足和优点。针对在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提出我国应该建立的以反垄断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为主,配合以外资并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完善我国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制度,促进我国利用外资的水平,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障护航。
方园[9](2011)在《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已成为反垄断规制领域的一个热议问题,国内很多学者都对这一问题就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欧美国家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比较成熟,而且也有很多的案例。我国虽然也有很多这方面的规定和案例,但仍处于探索阶段。对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有助于外资并购活动的顺利展开,也有助于我国有序市场竞争环境的构建。正文共由四章组成。第一章介绍了外资并购的基本问题和法学理论基础。因为学者们对外资并购的不同理解,我国关于外资并购的具体概念有很多种,而且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外资并购也有很多不同的分类。作者分析了几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概念,最后得出了一个较为恰当的定义。第二章是对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缺陷的分析。针对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方面的一些缺陷,主要是体系混乱、操作性不强;执行机构设置方面的问题;程序性方面的要求不太合理;域外适用的规定不够明确。第三章介绍了国外的外资并购实践和经验总结。欧美这些国家关于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研究比较成熟,比如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这些国家在外资并购的反垄断规制审查标准、国家安全审查等方面的规定都比较系统,而且还有很多成功的实践经验。第四章是关于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的完善。针对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不足之处,再结果我国的实际情况,介绍了外资并购的基本原则,并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建议:第一,明确和规范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第二,建立外资并购的事前申报和事后审查制度。第三,明确禁止外资并购反垄断豁免的法定理由。构建完善的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制度是目前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由于笔者的理论功底较为薄弱,所掌握的外国方面的相关资料很有限,以及缺少法律经验,本文的详细研究还有待在今后的研究探索和实践中进一步深化。
沈威卫[10](2011)在《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保护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投资环境的改善,外资并购投资方式在我国获得了快速发展。外资并购可以为我国企业带来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但是外资并购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其中外资并购导致我国大量驰名商标没落乃至流失的现象已引起国人的广泛关注。本文从一起典型的案例“达娃之争”商标权纠纷入手,直观展现了目前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的流失现状,并对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驰名商标在外资并购中的重要作用。文章从一个典型的外资并购案例入手,分析了驰名商标对于企业、消费者和国家的巨大价值以及驰名商标在外资并购中的重要作用。第二章是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的流失现状及原因分析,归纳出我国驰名商标在外资并购中流失主要表现为商标随企业一并转让,商标控制权归外方所有、驰名商标虽存在,但受到外资“冷遇”或排挤以致销声匿迹以及并购中驰名商标的价值被严重低估甚至得不到体现三个方面。通过分析,得出我国企业对自有商标保护力度不足和政府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存在缺陷是其根本原因。在结论部分指出将从宏观(政府)和微观(企业)两个层次对我国外资并购中的驰名商标保护提出对策,并构成文章主体。第三章是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宏观策略,也是本文最核心的部分,建议主要从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保护立法与其他辅助措施两方面予以完善。在此部分,本文系统分析和比较了美国、德国、日本、法国的立法经验和相关保护措施,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建议:建立和完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完善商标转让与使用许可制度、建立有效的商标评估立法制度以及其他法律辅助措施:加强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建立“战略投资基金”,扶持本国重要企业、促进企业合并,增强企业抵御外资能力。第四章是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微观策略,主要立足于企业,建议今后在外资并购谈判中,应争取并购后企业的控股权、尽量以商标使用权作为投资方式以及明确并购后外商投资企业对于商标权的使用,以此保护企业自有驰名商标的权益。
二、论我国外资并购立法及其完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我国外资并购立法及其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1)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
三、研究方法、预期创新与难点 |
(一)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 |
(二)本文的创新点、难点 |
四、论文框架等内容 |
第一章 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提出 |
一、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价值巨大且功能多元 |
(一)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经济价值 |
(二)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特殊功能 |
二、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表现 |
(一)早期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流失 |
(二)近期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流失 |
第二章 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宏观经济政策导向的影响 |
二、国内执法不力及法律规制不足 |
(一)反垄断执法不力 |
(二)外商投资法律中相关规制不足 |
三、投资条约中知识产权利益衡平关照不足 |
四、企业层面原因 |
(一)并购协议中驰名商标保护条款的设置不足 |
(二)外资并购中外国投资者与我国企业利益失衡 |
(三)外国投资者实施商标策略削弱驰名商标市场竞争力 |
(四)我国企业对驰名商标保护意识不足及保护手段不力 |
第三章 解决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导向 |
一、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保护的适度性 |
二、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相关主体利益平衡的实现 |
三、外资并购中商标权保护的基本逻辑 |
(一)并购准备阶段 |
(二)并购执行阶段 |
(三)并购整合阶段 |
第四章 解决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路径 |
一、域外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一)美国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二)欧盟国家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三)其他国家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二、反垄断法和外资立法层面 |
(一)反垄断立法的完善与执法的加强 |
(二)外商投资立法的完善 |
三、投资条约中知识产权利益的再平衡 |
四、企业层面 |
(一)外资并购协议驰名商标保护条款的科学设置 |
(二)我国企业通过尽职调查避开外国投资者恶意收购 |
(三)我国企业通过价值评估明确自身驰名商标价值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中美外资并购法律监管体系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外资并购监管概述 |
第一节 外资并购基本概念 |
一、外资并购的界定和特点 |
二、全球外资并购发展现状 |
第二节 外资并购监管基本理论 |
一、外资并购监管概念和特点 |
二、外资并购监管的必要性 |
第二章 美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体系 |
第一节 美国外资并购发展历史及现状 |
第二节 美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框架 |
一、联邦层面并购法律 |
二、州级层面并购法律 |
三、特殊行业的专门法 |
第三节 美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体系的特点 |
一、相对全面完善且具有体系性 |
二、秉持“严格审查,宽待结果”的监管理念 |
三、对关键的特殊行业进行限制 |
四、对其他国家并购立法影响深远 |
第三章 中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体系 |
第一节 中国外资并购现状 |
第二节 外资并购对我国的意义 |
第三节 中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框架 |
一、基本法层面 |
二、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层面 |
三、特殊内容法律法规层面 |
第四章 中美外资并购监管法律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建议 |
第一节 中美外资并购监管法律的比较 |
一、法律框架的区别 |
二、立法宗旨的差异 |
三、监管重点的不同 |
第二节 中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体系的缺陷 |
一、缺乏总体规划 |
二、现行立法的效力层级偏低 |
三、外资并购的上位法欠缺依据 |
四、立法之间有矛盾且基本概念界定不清 |
五、监管存在盲区 |
第三节 对中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体系的建议 |
一、制定统一的外资并购法 |
二、完善相配套的法律制度 |
三、以负面清单规制行业准入 |
四、建立各部门参与的统一监管机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外资并购视角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4 研究设计与逻辑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2 外资并购视角下农业产业安全的基础理论 |
2.1 外资并购概述 |
2.1.1 外资并购的界定 |
2.1.2 外资并购的类型和特征 |
2.2 农业产业安全概述 |
2.2.1 农业产业安全的内涵和特征 |
2.2.2 农业产业安全的衡量标准 |
2.3 农业产业安全理论基础 |
2.3.1 法学理论 |
2.3.1.1 国家主权理论 |
2.3.1.2 经济安全价值理论 |
2.3.1.3 政府规制理论 |
2.3.1.4 社会责任理论 |
2.3.2 经济学理论 |
2.3.2.1 外资并购的外部效应理论 |
2.3.2.2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
2.3.2.3 产业控制理论 |
2.3.2.4 产业国际竞争力理论 |
3 外资并购视角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的现状分析 |
3.1 外资并购视角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的调查样本分析——以山东省为例 |
3.1.1 实证研究的背景与过程 |
3.1.2 实证研究的样本分析 |
3.2 外资并购视角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的现状考量 |
3.2.1 外资并购我国涉农企业的特点 |
3.2.2 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现状 |
3.3 外资并购视角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
3.3.1 外资并购视角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 |
3.3.2 外资并购视角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4 典型国家和地区外资并购下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与借鉴 |
4.1 典型国家和地区外资并购下农业产业安全的法律制度 |
4.1.1 美国:以反垄断规制为核心,大力补贴扶持农业发展 |
4.1.2 日本:外资进入农业个别审查,极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
4.1.3 欧盟:对外资高度开放,重视财政补贴 |
4.1.4 印度:严格限制外资进入农业,鼓励农业机械化发展 |
4.2 典型国家和地区外资并购下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的共性和差异性分析 |
4.2.1 典型国家和地区外资并购下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的共性 |
4.2.2 典型国家和地区外资并购下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的差异性 |
4.3 典型国家和地区外资并购下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
5 外资并购视角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 |
5.1 确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的原则 |
5.2 健全农业产业外资并购市场准入制度 |
5.3 完善农业产业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
5.4 完善农业产业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 |
5.5 协调农业产业外资并购三重审查制度的关系,建立审查信息共享制度 |
5.6 完善外资并购我国涉农上市公司的法律制度 |
5.7 健全外资并购中我国涉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
5.8 完善农业扶持制度,实现从支持产业环节向支持产业链转变 |
6 外资并购视角下农业产业安全法律制度的运行保障 |
6.1 建立农业产业安全预警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 |
6.2 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建立企农利益联结机制 |
6.3 保障粮食技术的主导权,加快农业技术创新 |
6.4 支持国内涉农龙头企业的并购重组,提升农业产业国际竞争力 |
6.5 加强农业产业经营中的“银保互动” |
6.6 完善农业产业经营的持续监管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
7 结语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针对农民的调查问卷 |
附录2 针对涉农企业的调查问卷 |
附录3 针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4 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与学术活动 |
致谢 |
(5)外资并购中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第2章 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问题 |
2.1 外资并购概述 |
2.1.1 外资并购概念 |
2.1.2 外资并购特点 |
2.2 我国外资并购的两种基本形式 |
2.3 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及理论依据 |
2.3.1 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2.3.2 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 |
第3章 美国、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概况 |
3.1 美国、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体系 |
3.1.1 美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体系以反垄断法典为基石 |
3.1.2 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体系以行政法规为主导 |
3.2 美国、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的实体法律规则 |
3.2.1 美国、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实体标准 |
3.2.2 美国、欧盟对外资并购的“双重审查” |
3.3 美国、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的程序法律规则 |
3.3.1 申报制度 |
3.3.2 审查程序 |
3.3.3 听证程序 |
3.4 美国、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则的域外适用 |
3.4.1 美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则的域外适用 |
3.4.2 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则的域外适用 |
第4章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 |
4.1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现状 |
4.2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司法实践 |
4.2.1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 |
4.2.2 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分析 |
4.2.3 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分析应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
第5章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
5.1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5.1.1 申报制度有缺陷 |
5.1.2 没有对界定市场集中度的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 |
5.1.3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不合理,执法权过于分散 |
5.1.4 违法实施集中的经营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过轻 |
5.2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完善 |
5.2.1 推动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的体系化 |
5.2.2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实体规则的完善 |
5.2.3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程序规则的完善 |
5.2.4 完善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则的域外适用 |
第6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浅论我国制定外资并购法的必要性(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法律规制现状 |
二、国外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比较 |
三、制定《外资并购法》, 完善外资并购制度 |
(一) 制定《外资并购法》, 有利于我国外资并购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
(二) 制定《外资并购法》, 完善外资并购制度, 有利于保护我国的国家安全 |
(三) 制定《外资并购法》, 完善外资并购制度, 有利于保护我国的民族品牌,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
(7)反垄断视野下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外资并购概述 |
(一) 外资并购的基本含义 |
1. 外资与并购 |
2. 外资并购与经营者集中 |
(二) 反垄断法意义上的外资并购类型分析 |
1. 横向并购 |
2. 纵向并购 |
3. 混合并购 |
(三) 外资并购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
1. 外资并购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
2. 外资并购在我国的发展特点 |
二、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及其反垄断审查的必要性分析 |
(一) 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积极影响 |
1. 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的资金短缺,加快资本重组 |
2. 有利于实现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 |
3. 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规模效益,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 级 |
4. 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全面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
(二) 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消极影响 |
1. 可能导致行业垄断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
2. 可能导致被并购的国有企业的价值被低估,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
3. 可能造成原有民族品牌消亡,影响民族工业的发展 |
4. 可能削弱我国企业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革新能力,最终影响我国行业整体安全 |
(三) 外资并购形成垄断的现状是我国对其反垄断审查的必然选择 |
三、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实体审查标准研究 |
(一) 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一般实质性审查标准 |
1. 实质减少竞争标准 |
2. 市场支配地位标准 |
3. 严重损害有效竞争标准 |
(二) 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综合性审查标准 |
1. 相关市场的界定 |
2. 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 |
3. 市场集中度 |
4. 市场进入障碍 |
四、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程序审查标准研究 |
(一)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申报制度 |
1. 申报标准 |
2. 申报主体 |
3. 申报内容 |
4. 申报时间 |
5. 申报豁免 |
(二)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审查制度 |
1. 审查程序 |
2. 审查豁免制度 |
五、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 |
(一)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的现状与不足 |
1.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立法概况 |
2.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执法机构建设 |
3.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方面现有制度的不足 |
(二)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的完善 |
1. 进一步完善以《反垄断法》为基础的外资并购规制法律体系 |
2. 进一步完善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法律的域外效力问题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论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 ——以已有案例为基础(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论 |
0.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2 本文的研究意义 |
0.3 本文的研究方法 |
0.3.1 比较研究法 |
0.3.2 案例分析法 |
0.3.3 规范分析与价值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第一章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典型案例的介评 |
1.1.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典型案例及商务部的审查决定 |
1.1.1. 英博集团公司收购AB公司案 |
1.1.2.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 |
1.1.3. 三菱丽阳公司收购璐彩特公司案 |
1.1.4. 通用汽车公司收购德尔福公司案 |
1.1.5. 辉瑞公司收购惠氏公司案 |
1.1.6. 松下公司收购三洋公司案 |
1.2. 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制度的评论 |
1.3. 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与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区别 |
第二章 我国主管机关对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考虑因素 |
2.1. 外资并购对我国纵向、横向竞争的影响因素 |
2.2. 外资并购对我国就业的因素 |
2.3. 外资并购对我国产业升级的因素 |
2.4. 外资并购对我国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 |
2.5. 外资并购对我国自主创新的因素 |
第三章 我国主管机关审查结果的合理性评价 |
3.1. 我国主管机关审查的结果 |
3.2. 对我国主管机关审查结果的合理性评价 |
3.2.1. 以结果的合理与否对案件结果进行评价 |
3.2.2 以效率为准对案件进行评价 |
第四章 我国对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的完善 |
4.1. 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的完善 |
4.2. 加强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体系建设 |
4.3. 反垄断审查程序的确立 |
4.4. 建立统一和相对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以及增设事后申报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外资并购基础理论 |
(一) 外资并购的概述 |
(二) 外资并购的分类 |
(三) 外资并购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垄断及其它风险 |
二、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主要立法及其不足 |
(一) 主要立法 |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国外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立法的评析 |
(一) 美国的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制度 |
(二) 德国的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制度 |
(三) 日本的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制度 |
(四) 澳大利亚的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制度 |
(五) 评析 |
四、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思考 |
(一) 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的基本原则 |
(二) 制定一部专门的外资并购法 |
(三) 完善外资并购相关市场的规定 |
(四) 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
1、设置明确的外资并购反垄断执法机构 |
2、要突出外资并购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
3、扩大外资并购反垄断法执行机构的职权 |
4、增加外资并购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专业性 |
(五) 外资并购的程序要求 |
1、完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 |
2、听证制度 |
(六) 完善合并救济的规定 |
(七) 明确禁止外资并购反垄断豁免的法定理由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引言 |
第一章 驰名商标在外资并购中的重要作用 |
一、从“达娃之争”看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的相关问题 |
(一) 典型案例——“达娃之争” |
(二) 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
二、驰名商标的价值分析 |
(一) 驰名商标的法律特征 |
(二) 驰名商标的价值分析 |
三、驰名商标在外资并购中的重要作用 |
(一) 减少进入中国市场风险,迅速获取高额利润 |
(二) 消灭竞争对手,实现其全球化品牌战略 |
第二章 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的流失现状及原因分析 |
一、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的流失现状 |
(一) 驰名商标随企业一并转让,商标控制权归外方所有 |
(二) 驰名商标虽然存在,但却受到外资“冷遇”或排挤,以至于销声匿迹 |
(三) 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价值被严重低估甚至得不到体现 |
二、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流失原因分析 |
(一) 我国企业对于自有驰名商标保护力度不足 |
(二) 政府对于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存在缺陷 |
(三) 小结 |
第三章 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宏观策略——立足政府 |
一、完善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建议 |
(一) 建立和完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 |
(二) 完善商标转让与使用许可制度 |
(三) 建立有效的商标评估立法制度 |
二、建立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其他法律辅助措施 |
(一) 国外政府的相关保护经验 |
(二) 建立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其他法律辅助措施 |
第四章 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微观策略——立足企业 |
一、争取并购后的企业控股权 |
(一) 国内企业应努力掌控合资企业控制权 |
(二) 限制外方通过增资扩股谋求合资企业控制权 |
二、尽量以商标使用权作为投资方式 |
(一) 尽量采取排他性使用许可或普通使用许可方式进行投资 |
(二) 独占使用许可应约定使用时间和地域 |
三、明确并购后外商投资企业对商标权的使用 |
(一) 在并购协议中细化商标权的使用义务 |
(二) 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对于商标违约使用的救济手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论我国外资并购立法及其完善(论文参考文献)
- [1]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研究[D]. 杜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四十年:回眸与展望[J]. 肖君拥,张志朋. 国际安全研究, 2019(01)
- [3]中美外资并购法律监管体系比较研究[D]. 陈乐意. 华东政法大学, 2016(08)
- [4]外资并购视角下我国农业产业安全法律问题研究[D]. 金奕纳. 华中农业大学, 2013(12)
- [5]外资并购中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D]. 周慧. 南昌大学, 2012(01)
- [6]浅论我国制定外资并购法的必要性[J]. 敬坤,郑泰安,郑鈜. 法制与经济(上旬), 2012(03)
- [7]反垄断视野下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研究[D]. 李佃云. 南昌大学, 2011(04)
- [8]论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 ——以已有案例为基础[D]. 安佰江. 中南大学, 2011(01)
- [9]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研究[D]. 方园. 山东大学, 2011(04)
- [10]外资并购中我国驰名商标保护问题研究[D]. 沈威卫.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