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我国司法独立制度构建的浅析与改革设想(论文文献综述)
高欧,郭松[1](2022)在《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重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合理构建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关键问题。欲使这三种权力形成合理关系,需要根据审判权运行存在的问题,在客观评价法院科层化组织结构与法院内部复合化权力构造以及院、庭长职权配置的基础上,从制度层面严格区分法院组织的行政逻辑与司法逻辑,进一步明确审判管理权与审判监督权的权限定位,完善其职权范围与行权程序,并构建审判权反向制约审判管理权与审判监督权的相关机制。唯有如此,才可能构建出合理的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
王琼[2](2021)在《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文中指出分配是劳动者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方式,而薪酬分配作为分配活动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劳动者获取经济收入的基本方式,其不仅直接关系劳动者物质利益的实现程度,决定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同时公正的薪酬分配也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的标志,是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这样说过:“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就对薪酬分配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坚持以人民为发展中心,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提升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已经确立,有序合理科学的薪酬分配秩序已经逐步形成。薪酬分配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劳动者薪酬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度也日益提升。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阶级矛盾逐步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各项改革已经不断深入推进,劳动者薪酬分配的方式和公正性也暴露出新问题。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劳动者群体之间的薪酬差距依然不合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一线职工和低收入劳动者薪酬增长缓慢,劳动者对提高薪酬的需求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提升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各生产要素的分配中劳动力要素所占比重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健全劳动法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薪酬分配法律机制。学界一直致力于关于薪酬分配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显着成绩,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和深化。一是需要拓展和夯实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正义的理念以及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关社会分配的精华部分,并非相互对立、互不认同,相反,可以将三者相互融通、有机结合,深化和完善适应我国当代国情的薪酬分配理论体系,以指导具体薪酬分配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需要探寻契合时代发展主题和背景的法律机制。现有研究成果多集中在经济学、管理学领域,少有从法学视角关注薪酬分配的问题,对于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问题更是涉及甚少。在我国践行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大背景下,这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不仅需要经济政策的支持,更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三是需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融合,提出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原则和方法。这既具有完善我国新时期分配正义的理论价值,又有破解当代劳资矛盾的现实意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薪酬分配体系可以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保障整体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运用宏观与微观结合等方法,构建法学视角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及其公正性问题的研究框架体系。以分配正义、矫正正义构成的哲学维度和以人权保障原则、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构成的法学维度共同支撑起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的回应、得所应得的强化、差别原则的考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这四个层面体现了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必要性。本着批判继承的原则,对中国传统分配正义思想的演进进行总结,为实现当代中国薪酬分配公正提供历史和文化经验。从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来看,经济学的评判标准主要为基尼系数和要素价格,法学的评判标准由“三个程度”构成,即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和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通过上述标准,可以基本判断出某个国家在某段时期内劳动者的薪酬分配是否公正或者趋近于公正。通过纵向比较总结出当今世界的几种薪酬分配的典型模式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典型的薪酬分配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瑞典的多种政策措施并用控制收入差距的模式、美国的以税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分配进行调节的模式和巴西的以政府公权力为主导维护分配公正的模式。这三种典型模式可以为我国劳动者薪酬分配模式的完善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在上述研究基础上,为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需要完善和优化由权力保障机制、权利实现机制和社会支撑机制构成的、保障薪酬分配公正的制度体系。一是权力保障机制。通过分析权力配置的原则和结构,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困境,总结出我国权力配置的运行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即司法公正的型塑、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基于新冠病毒带来的变化和困顿,尝试提出疫情背景下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二是权利实现机制。以人本理念和劳资共赢理念构建起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以劳资共决权、同工同酬权和劳动报酬请求权为内容,构成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这三项权利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虽不尽相同,但各有侧重,多效并举,共同促进薪酬分配公正之实现;三是社会支撑机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大社会化组织,在确保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有其特定的角色和作用。工会代表权和维权手段的强化保障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权和监督建议权的强化保障,是这两个社会化组织有效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化支撑机制完善的关键之所在。
柯卫,刘炫廷[3](2021)在《粤港澳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为了更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粤港澳三地廉政机制协同建设做了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实效。粤港澳三地廉政机制协同建设是大湾区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粤港澳三地法律制度上的差异而未能建立高效的协同发展机制,无法满足大湾区打击跨境职务犯罪的需要。本文提出了廉政机制协同建设的设想:组建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协同发展委员会;构建统摄三地更高一级的立法机关,制定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的区际刑事司法规定;构建和实施区域一体化的廉政协同机制,就廉政协同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出谋划策。本文也阐述了粤港澳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建设的基本路径。
李宇立[4](2021)在《我国法官惩戒制度的运行现状及其完善路径》文中指出
赵子宇[5](2021)在《网络舆情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研究 ——以“李心草案”为视角》文中提出
徐鹏[6](2021)在《行政诉讼异地交叉管辖制度完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程俊民[7](2021)在《网络媒体监督司法审判现状及规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媒体监督越来越成为媒体监督司法的主流形式。在此背景下对网络媒体监督进行研究,通过对一些热点案例进行探究,发现虽然网络媒体监督对一些冤假错案,法律程序确立和定罪量刑上有所帮助。但是由于网络媒体的自发性和商业性以及我国对于网络媒体的规制较为宽松,也因此带来了许多问题。例如对于当事人的人格权侵害、当事人利用网络媒体监督牟取不当利益以及“媒介审判”的出现等一系列问题,对司法机关的权威造成不良影响。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我国并没有明确的关于网络媒体监督的立法,导致我国网络媒体监督的界限不明确;另一方面是司法公信力有待提高。为此,如何发挥网络媒体监督的正面作用,促进网络媒体监督和司法审判的和谐发展,提高司法权威,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我们今天亟须解决的问题。
宁琦[8](2021)在《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大格局逐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仅关乎到一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国家越来越重视未成年人保护,这也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挽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刑罚作为惩戒犯罪的主要手段,具有不可替代性,具有制裁犯罪、预防犯罪、教育罪犯的作用。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特殊主体,对这个群体的犯罪制裁必然要与成年人犯罪有所区别。尤其是在“儿童利益最大化”这一联合国公约确定的原则之下,如何改善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构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未成年人犯罪制裁体系,更加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为了一个具有独特研究价值的问题。我国在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方面未真正从成人犯罪刑罚体系中分离独立出来,仅在普通刑法中作出特别规定,体现对未成年人刑罚惩戒适度减轻的态度。而从目前世界各国、各地区针对未成年人定罪量刑的立法及司法实践来看,与普通成年人犯罪相比,无论从指导思想还是在具体的司法活动中都有着明显区别。我国虽然在刑事立法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规定和努力,但现阶段对未成年人犯罪主要还是刑罚处罚占据主要地位,未成年人犯罪刑罚惩戒宽缓化未能体现,违法犯罪行为的矫正效果较差。“少年犯罪社会有责”,未成年人犯罪并不是一个个体的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其犯罪的原因来自方方面面,主要表现在自身的性格缺陷和外部环境的影响。由于未成年人的自身特性,对未成年人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量刑是否得当,犯罪后对个体的处置是否适当,不仅对未成年人将来的人生道路产生深刻影响,而且还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其意义远远大于单纯的惩治犯罪本身。本文主要针对未成年人刑罚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的建议。本文约31000字,除了引言和结语部分外,本文分为以下五部分:第一部分,概述“未成年人刑罚惩戒”。该部分旨在界定文章论述的犯罪概念、未成年人犯罪概念、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概括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的渊源及发展。第二部分,我国现行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总结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的四大现状,即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理、刑罚惩戒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与双向保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再进一步分析我国现行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中存在的三大缺陷,一在设置上:适合未成年人特点身心的刑种欠缺,二是在裁量标准上:减轻、从轻未有个性化设置,三是在刑罚执行上:短期自由刑适用过多。这些均是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体系中长期存在未能得到实质解决的问题。第三部分:笔者分析了我国现行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存在三大缺陷的原因。该部分也是文章研究的重点之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以教代刑”的理念尚未贯彻;第二,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独立化尚未完成;第三,完整严密的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局面尚未形成。第四部分,介绍域外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设计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从未成年人司法刑事法律体系、未成年人司法机构、人员专业化建设、非刑罚处置措施的设置三个方向考察各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现状,以期从中吸收对于我国在帮助未成年人正常社会化中的有益经验,并以此引出对如何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体系的思考。第五部分,提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的路径,这也是文章的重点之二。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要从确立以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遵循的理念层面、构建区别于成年人的犯罪刑罚惩戒法律体系的立法层面、构建惩罚帮教一体化执行体系的实践层面等三个方面入手,针对现行理念、立法、执行当中的存在问题,就如何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体系提出较为详细的建议。对此,笔者提出要关注未成年人的易感性和易变性特点,实行宽缓化的刑罚惩戒措施;同时主张构建完整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和完善专门学校制度,以应对目前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矫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艾野[9](2021)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依法治国是人文社科领域研究的焦点内容和重要命题,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方向,关系着国家的兴衰和社会的长治久安。随着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光辉成果,极大地改变了社会及人们的对法治的意识和认知,推动了世界领域的法治文化交流,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思想的研究,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整体把握、法治体系的完善和我国未来的法治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依法治国被赋予了时代的内涵,对我国法治发展有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强调要继续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申和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治国理政的深刻革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和人民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探索出一条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制度体系,并将《决定》定为我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进化的永恒追求,也是总结前人经验后作出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将其动态的治理理念和方式融入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之中,将其时代内涵淋漓尽致地发挥到我国建设的每一个阶段中。依法治国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建设中的地位和治国理政的作用。本文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发展与实践研究为目标,深入地研究了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牢牢把握习近平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对我国法治发展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和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这是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研究的重要推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指明方向。本文多学科交叉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和理论和实际相统一法,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视角高度概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与实践,对依法治国的理论渊源进行系统整理,并对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成就、特征、经验、优势、挑战和完善路径进行了全面研究,努力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与实践研究提供理论素材。本文主要分为七个部分组成,具体来讲:第一部分,绪论。重点分析论文的研究基础及研究效用,通过剖析与本研究相关的理论成果,形成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整体认识,并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为研究提供理论参考。理清研究的思路,阐述研究方法,从而搭建本研究的基本架构,总结研究成果,分析研究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概述。本章节首先从法治相关的概念进行概述,分别对法治、法制、人治、德治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系统分析。其次从依法治国的内涵入手,对依法治国进行了整体概述,对其理论、核心和本质特征分别进行了论述。从整体的机构上为后续的研究做了理论铺垫。第三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渊源。这一部分首先,深入了解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阐述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为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依据,并提出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有利于我们准确的认识法治思想来源。其次,研究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探索和教训,研究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的形成与失败的教训,这部分能有效地为我国法治实践提供依据。之后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法治思想进行研究,对我国法治从无到有进行整体分析。最后从我国的传统法治入手,分别对古代法制思想、近代社会法制思想展开论述。阐述了我国古代、近代法治的弊端与发展,从而对新时代依法治国产生启示作用。第四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本章是该论文的核心部分。首先深入地对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地进行了概述,从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形成、主要内容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次,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进行论述,这部分以法治过程中的实质转变为主要成就的依据,通过向更好的方式转变、更具体的实践操作、更先进的治理模式和更高的目标作为成就的主要表现。最后,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特征展开论述,明确依法治国在新时代的主要特征、深化时代赋予的内涵。第五部分,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与实践价值。本章首先阐述了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历史地位,它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发扬,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补充和丰富。其次阐述了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实践价值,分别从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以及人类的法治文化的角度对新时代依法治国进行了有效的定位和评价,从而体现出其在我国社会发展全过程中的价值。第六部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和优势。在基本经验上,以法为主要研究目标,分别对其与党、权、民主、依规治党的关系进行研究。在现实生活中,党的领导、权力、民主自由、法规制度都与法无法分割,其之间的关系也是相互监督、促进和相统一的。国外法治实践的经验对中国而言是宝贵的,但对经验的学习依然要建立在我国的发展实际上,没有国情为基础的借鉴学习所得到的结果可能与所想背道而驰。在优势上,依法治国发挥出了我国的制度优势。党的领导是我国制度优势的最大体现,人民主体、以德治国、人人平等和中国实际出发都是依法治国的在新时代的优势,依法治国确保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公平正义,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最优结合,保持中国实际为基本准则才能把握依住依法治国的优势和未来法治发展的前景。第七部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理性的分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所要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正视存在的问题,是促进依法治国再进步的最佳途径。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给依法治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是机遇也是挑战,更是对依法治国潜力深层挖掘的契机。通过理性思考,从八个方面完善新时代依法治国的路径,集中地将“十一个坚持”主要内涵融入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从而将问题和挑战转化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总之,通过系统地研究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论文主要提出以下创新观点:一是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时代内涵,从社会发展中蕴含的古今的哲学智慧体现出中国特色、中国经验和中国实践。二是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面临的问题和对策,从社会主要矛盾、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新时代依法治国完善路径,深入研究我国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与实践。三是从新时代依法治国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和实践逻辑的阐释,为国家的发展建设提出科学的指南和正确的价值引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李星谕[10](2021)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律师惩戒制度研究 ——以上海档案馆馆藏档案为中心》文中提出律师制度是近代中国法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中律师惩戒制度是在近代法制改革和社会变迁的背景下形成的。律师惩戒是对律师的违规或不当行为所进行的惩罚。律师违反法律或职业守则的要求,将对当事人、社会以及法律造成难以估量的侵害,律师更应遵守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因此,建立和完善律师惩戒机制尤为重要。律师惩戒是律师违法违规后实施的一个重要措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关于律师惩戒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当时的司法实践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清末引进律师制度的背景入手论述了最初律师立法的艰难历程,这是中国司法改革史上的重大成果。律师惩戒制度也是从萌芽到形成逐步发展起来的,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律师公会的出现为律师惩戒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土壤,北洋政府时期律师惩戒法规的设立标志着律师惩戒制度的初步形成,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律师惩戒法律法规逐步细化完善。民国时期的律师制度是法制进步的表现,律师惩戒制度使得律师制度更加规范,有利于实现律师惩戒、维护行业发展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更加公平。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律师惩戒制度概述,论述了律师制度及律师惩戒制度,对清末律师制度的诞生和民国律师惩戒制度的确立及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第二章围绕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律师制度展开探讨,论述了当时律师制度及律师惩戒制度的立法概况、惩戒缘由、惩戒种类、惩戒机关与惩戒程序等基本内容,还对律师惩戒程序中律师权利的保护及救济进行了分析。第三章主要是根据前述理论以及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司法档案来考察当时的立法实施效果,当时律师惩戒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主要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律师惩戒制度进行了评析。本文通过梳理民国时期律师惩戒制度的产生及修订过程,整合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律师惩戒制度的基本内容,对民国时期历年惩戒案例进行汇总分析和归纳,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律师惩戒制度在当时的意义和局限进行了分析。探讨其中的发展趋势和规律,以期更深入地了解认识当时的律师惩戒制度和实施效果,找出可资借鉴的理论价值和律师法律文化理念,加快完善我国律师惩戒制度,促进法治建设。
二、关于我国司法独立制度构建的浅析与改革设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我国司法独立制度构建的浅析与改革设想(论文提纲范文)
(1)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重塑(论文提纲范文)
一、审判权运行存在的问题 |
二、审判权、审判管理权与审判监督权运行的场域结构 |
三、重塑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关系的进路 |
四、结语 |
(2)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预期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薪酬分配公正及其法律实现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概念阐释 |
一、薪酬概念的理论阐析 |
二、劳动者概念的理论阐析 |
三、公正概念的理论阐析 |
第二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 |
一、哲学维度 |
二、法律维度 |
第三节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现实必要性 |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回应 |
二、得所应得的强化 |
三、差别原则的考量 |
四、现实国情的呼唤 |
第四节 中国传统分配公正理论的历史演进 |
一、传统分配公正思想的演进 |
二、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
第二章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 |
第一节 经济学的评判标准 |
一、基尼系数 |
二、要素价格理论 |
第二节 法学的评判维度 |
一、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 |
二、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 |
三、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 |
第三章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当代薪酬分配法律实现的典型模式 |
一、市场与政府共同作用型——瑞典 |
二、市场主导型——美国 |
三、政府主导型——巴西 |
第二节 对当代中国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借鉴意义 |
一、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应与时俱进 |
二、破除阻碍市场机制运行的壁垒 |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位 |
四、建立公平且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
五、完善薪酬配套政策体系 |
第四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力保障机制 |
第一节 权力配置基本要义 |
一、权力配置原则 |
二、权力配置结构 |
三、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 |
四、实现薪酬分配公正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困境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 |
一、司法公正的型塑 |
二、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 |
三、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
第三节 疫情下薪酬分配公正与政府权力行使 |
一、政府权力在疫情保障中的行使方式 |
二、疫情背景下的薪酬分配 |
三、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 |
第五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 |
一、人本理念下的权利观 |
二、劳资共赢理念下的权利观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支撑 |
一、群体公正的实现——劳资共决权 |
二、个体公正的实现——同工同酬权 |
三、现实公正的实现——劳动报酬请求权 |
第六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支撑机制 |
第一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工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工会的角色定位 |
二、工会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 |
三、工会的代表权保障 |
四、工会的维权手段保障 |
第二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职工代表大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角色定位 |
二、职工代表大会在薪酬分配中的职能 |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权保障 |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建议权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粤港澳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粤港澳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建设的必要性 |
(一)国家大湾区建设及发展规划的需要 |
(二)区域司法协助的需要 |
(三)打击跨境犯罪的需要 |
(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需要 |
三、粤港澳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建设的障碍分析 |
(一)法律传统的障碍 |
(二)法系不同的障碍 |
(三)司法协助的障碍 |
第一,粤港澳三地司法协助发展缓慢。 |
第二,粤港澳三地有关罪犯移交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第三,粤港澳三地司法协助范围受到限制。 |
四、粤港澳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一)国家统一主权和一国两制原则 |
(二)平等互利原则 |
(三)尊重历史和现实原则 |
(四)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原则 |
五、粤港澳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建设的构建模式 |
(一)组建粤港澳大湾区廉政协同发展委员会 |
(二)构建统摄三地更高一级的联合立法机关 |
(三)构建和实施区域一体化的廉政协同机制 |
六、粤港澳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建设的基本路径 |
(一)区域协同发展的司法路径 |
(二)区际协同发展的执法路径 |
(三)区际协同发展的监察路径 |
结语 |
(7)网络媒体监督司法审判现状及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基本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网络媒体监督与司法审判的概述 |
(一)网络媒体监督的概念 |
(二)网络媒体监督的法理依据 |
1.符合人民主权的要求 |
2.言论自由权的要求 |
3.实现监督权重要途径 |
4.符合审判公开的精神 |
(三)网络媒体监督的特点 |
二、网络媒体监督司法审判的现状 |
(一)网络媒体监督与司法审判的正面实践 |
1.有利于纠正冤假错案 |
2.有利于审判机关的正确定罪 |
3.有利于审判机关的正确量刑 |
(二)网络媒体监督与司法审判的负面实践 |
1.审判公正性受损 |
2.被代理人当做赢得诉讼的手段 |
3.司法工作人员的人格权受损 |
(三)网络媒体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关系 |
三、网络媒体监督与司法负面实践的后果及原因分析 |
(一)网络媒体监督与司法审判负面实践的后果 |
1.降低公众对于司法的信任感 |
2.不利于司法独立,影响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3.法官的职业前途受损 |
(二)网络媒体监督与司法审判负面实践的原因 |
1.媒体易操控社会舆论 |
2.网络媒体与司法机关理念冲突 |
3.司法机关独立性与网络媒体自由性的冲突 |
四、网络媒体监督和司法审判平衡机制的构建 |
(一)网络媒体监督的界限 |
(二)司法自身的提升改变 |
1.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
2.推广庭审直播 |
3.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 |
(三)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约束机制 |
1.网络媒体对于案件的报道坚持评论与报道分离 |
2.媒体机构设立法务机构,保证报道的合理性 |
3.坚持无罪推定原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比较研究法 |
3.实证研究法 |
(四)基本思路 |
一、未成年人刑罚惩戒概述 |
(一)刑法学上和犯罪学上的犯罪 |
1.刑法学上的犯罪概念 |
2.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 |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
(三)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的定义 |
1.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的概念 |
2.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的功能 |
(四)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罚惩戒制度的渊源和发展 |
1.古代的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 |
2.近代的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 |
3.建国后的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 |
二、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现状 |
(一)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的特点 |
1.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
2.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从宽处理 |
3.刑罚惩戒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与“双向保护” |
4.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 |
(二)未成年人刑法惩戒制度运行缺陷 |
1.设置上: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刑种欠缺 |
2.裁量标准上:减轻、从轻情节上未有个性化设置 |
3.刑罚执行上:短期刑适用过多 |
三、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缺陷原因分析 |
(一)“以教代刑”的理念尚未贯彻 |
(二)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独立化尚未完成 |
1.入罪门槛与成年人无异 |
2.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设置与成年人无异 |
3.未成年人缓刑考察制度未完善 |
4.未成年人不定期刑的设置未进入立法环节 |
5.非刑罚处置措施设置严重滞后 |
6.前科消灭制度未进一步细化 |
(三)完整严密的刑罚惩戒执行局面尚未形成 |
1.缺少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设置 |
2.缺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予以配合 |
四、域外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介绍与启示 |
(一)域外未成年人刑事法律体系的情况介绍 |
1.日本的《少年法》 |
2.德国的《少年法院法》 |
3.英国的少年综合刑事法律体系 |
(二)域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专业化的情况介绍 |
1.美国的未成年人法院与少年警察、校园警察 |
2.日本的家庭裁判所和少年警察 |
3.德国的少年法院和少年检察官 |
(三)域外未成年人司法中的非刑罚处置措施的情况介绍 |
1.英国的非刑罚处置措施设置 |
2.德国的非刑罚处置措施设置 |
3.日本的非刑罚处置措施设置 |
4.我国台湾地区的非刑罚处置措施设置 |
(四)对构建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的启示 |
五、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构想 |
(一)理念层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根本遵循 |
(二)立法层面:建立统一、独立的少年司法体系 |
1.完善中国特色的“两法” |
2.修正、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设置漏洞 |
(三)实践层面:构筑“宽罚严管”的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大格局 |
1.“行刑社会化”的提出 |
2.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司法、执法机构、人员设置 |
3.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
4.完善专门教育制度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9)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难点 |
1.4.1 创新之处 |
1.4.2 论文难点 |
第2章 依法治国的相关概念 |
2.1 系列概念 |
2.1.1 法治 |
2.1.2 法治与人治 |
2.1.3 法治与德治 |
2.1.4 法治与法制 |
2.2 依法治国的内涵 |
2.2.1 依法治国的概述 |
2.2.2 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 |
2.2.3 依法治国理论的本质特征 |
2.3 依法治国的核心 |
2.3.1 依宪治国 |
2.3.2 依法执政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渊源 |
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治思想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 |
3.1.2 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探索和教训 |
3.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依法治国理论 |
3.2.1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开端 |
3.2.2 从法制到法治建设 |
3.2.3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 |
3.2.4 依法治国理论体系的建立 |
3.3 中国传统法制思想 |
3.3.1 中国古代法制思想 |
3.3.2 中国近代法制思想 |
第4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 |
4.1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概述 |
4.1.1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形成 |
4.1.2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 |
4.2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 |
4.2.1 从治国基本方略转变为全面推进 |
4.2.2 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 |
4.2.3 从依法管理向治理现代化 |
4.2.4 从依法治国到法治中国建设 |
4.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特点 |
4.3.1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性 |
4.3.2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创新性 |
4.3.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性 |
4.3.4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性 |
第5章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与实践价值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 |
5.1.1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
5.1.2 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5.1.3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理论地位 |
5.1.4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现实意义 |
5.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实践价值 |
5.2.1 新时代依法治国为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
5.2.2 新时代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最集中体现 |
5.2.3 新时代依法治国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 |
5.2.4 新时代依法治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
5.2.5 新时代依法治国为人类法治文化贡献了中国智慧 |
第6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和优势 |
6.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 |
6.1.1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与法的关系 |
6.1.2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法与权的关系 |
6.1.3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
6.1.4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
6.1.5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立足国情与借鉴中外法治经验的关系 |
6.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优势 |
6.2.1 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最大特色和优势 |
6.2.2 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力量源泉和重要保障 |
6.2.3 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客观要求 |
6.2.4 以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为实现路径 |
6.2.5 以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为重要原则 |
第7章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 |
7.1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7.1.1 法治发展不平衡制约了整体法治水平的提升 |
7.1.2 法治发展不充分难以发挥法治的功能 |
7.1.3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对依法治国的影响 |
7.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完善路径 |
7.2.1 科学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 |
7.2.2 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
7.2.3 公正司法是现代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防线 |
7.2.4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
7.2.5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
7.2.6 依法治国、依法治党、依法治军全盘考虑 |
7.2.7 全面贯彻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 |
7.2.8 国家、地方、个人协调一致共同发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致谢 |
(10)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律师惩戒制度研究 ——以上海档案馆馆藏档案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
四、课题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近代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惩戒制度的萌芽 |
第一节 律师制度及律师惩戒制度概述 |
一、律师和律师制度 |
二、律师惩戒制度 |
第二节 清末律师制度的引入 |
一、律师制度引入背景 |
二、律师制度引入过程 |
第三节 民国初期律师制度的建立及惩戒制度的萌芽 |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律师公会的产生 |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律师惩戒制度的法律规定 |
第二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律师惩戒制度的建立 |
第一节 律师惩戒制度的发展 |
一、1927 年《律师章程》的颁布 |
二、1929 年《律师惩戒委员会规则》的颁布 |
三、1941 年《律师法》的颁布 |
四、1941 年《律师惩戒规则》的颁布 |
第二节 律师惩戒制度的内容 |
一、惩戒律师缘由 |
二、惩戒的处分种类 |
三、律师惩戒机关 |
四、律师惩戒程序 |
第三节 律师惩戒内容的缺失 |
一、律师公会权力受限 |
二、律师的合法权利被忽略 |
三、司法救济规定不足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律师惩戒制度的实施 |
第一节 从惩戒原因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律师惩戒制度的实施 |
一、违反律师入会、登录管理规定 |
二、滥收公费 |
三、未尽善良管理之注意义务 |
四、延滞诉讼 |
五、代理未回避 |
六、撰拟书状未署名盖章 |
七、唆讼搀越 |
八、有犯罪前科者充当律师 |
第二节 律师惩戒制度实施中的问题 |
一、不应受惩戒而被提付惩戒 |
二、程序瑕疵偶有发生 |
三、委托人之损失多归责律师 |
四、广泛使用兜底条款 |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律师惩戒制度评析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律师惩戒制度的意义 |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律师惩戒制度的局限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律师惩戒制度对当代的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法条 |
附录B:上海档案馆馆藏部分案例 |
致谢 |
四、关于我国司法独立制度构建的浅析与改革设想(论文参考文献)
- [1]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重塑[J]. 高欧,郭松. 交大法学, 2022(01)
- [2]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D]. 王琼. 吉林大学, 2021(01)
- [3]粤港澳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建设研究[J]. 柯卫,刘炫廷. 法治论坛, 2021(02)
- [4]我国法官惩戒制度的运行现状及其完善路径[D]. 李宇立.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5]网络舆情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研究 ——以“李心草案”为视角[D]. 赵子宇. 兰州理工大学, 2021
- [6]行政诉讼异地交叉管辖制度完善研究[D]. 徐鹏. 南昌大学, 2021
- [7]网络媒体监督司法审判现状及规制[D]. 程俊民.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8]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制度研究[D]. 宁琦.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2)
- [9]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D]. 艾野. 吉林大学, 2021(01)
- [10]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律师惩戒制度研究 ——以上海档案馆馆藏档案为中心[D]. 李星谕.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