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反倾销立法中“国内产业”规定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孙舒[1](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耿梦珂[2](2020)在《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反倾销损害认定是反倾销立法中最核心的概念问题之一。它是采取反倾销制裁的前提,也是各个国家保护本国国内产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各国的反倾销法规定,提出对外国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方需列举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初步证据,否则调查机关将驳回申请。经初步调查发现只存在倾销而没有损害,调查机关也会中止调查。在终裁中,如果没有损害的肯定裁决,即使有倾销的肯定裁决,也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由此可见反倾销损害认定问题的确在反倾销法中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贸易摩擦日益加剧,倾销和反倾销的矛盾也在不断加深。我国也在经济高速发展后屡屡遭受反倾销诉讼和制裁,给对外经济贸易造成巨大损失。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不够完善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自1994年首次出现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以来,多次对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但到目前为止,与损害认定相关的很多重要问题还没有完全在立法中给予明确规定。因此,为了更加公平合理地在反倾销调查中进行损害认定,扭转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地位,完善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是十分必要的。接下来笔者主要从反倾销法中损害认定的重要概念和标准展开阐述,对域外有关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立法以及我国在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的完善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具体包含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反倾销损害认定的一般问题。从损害和损害认定的概念入手,对损害认定的主要内容即同类产品、国内产业、实质性损害及因果关系的认定等一一展开探究,这些要素都直接关系到损害裁决的结果和反倾销措施的适用。最后对反倾销损害认定需要遵循的无歧视原则、客观原则、全面审查原则、透明度原则、累积评估原则五个原则加以阐述。第二部分作为文中的重点,首先对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相关立法的历史发展做了简要回顾,然后从同类产品、国内产业、损害类型、因果关系等方面分析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的现状。最后总结出我国目前关于反倾销损害认定在法律规定上还有哪些不足之处,其中包括立法层次不够高,损害认定的具体内容有待完善以及可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第三部分采用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别从WTO、美国和欧盟反倾销法的角度阐述了域外反倾销损害认定相关的先进立法规定,着重分析国内产业、同类产品、损害认定标准三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分析上述内容,从中总结出值得我国汲取和借鉴的有益之处,包括完善同类产品认定因素的规定、细化国内产业的界定范围、明确损害认定标准的评估因素以及明确因果关系的判定因素四个方面。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方面的建议。笔者结合域外反倾销损害认定的有益经验,理性思考如何更合理地适用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相关立法。从立法层次上建议提高目前我国的反倾销损害立法的层次;从实体性规定上建议完善反倾销损害认定的具体内容,包括确定不同损害形式的审查标准、完善国内产业和同类产品的规定、完善累积评估和因果关系判定的规定以及对公共利益方面的进一步补充;从程序性规定上建议规范损害认定的相关程序、建立专门的损害认定调查部门。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也能推动我国国内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何梁[3](2020)在《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界定的规则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前学术界对于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的含义,并没有统一的界定。但是根据世界各国及WTO反倾销实践和立法经验,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的内涵大致包括国内生产商、消费者、进口商和下游相关产业用户等利害关系方的利益。反倾销公共利益界定的问题之所以十分重要,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反倾销税等反倾销措施作为目前贸易倾销的主要救济手段之一,存在被各国频繁滥用的趋势。而公共利益测试机制作为反倾销措施的救济手段之一,是保护各利害关系方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其次在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中,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客体及损害评估,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过程都处于初始阶段,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学者较少,许多问题都有待解决。最后中国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受到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之一,发展并建立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公共利益测试机制,有助于我国更好的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目前关于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界定的前沿理论,并引出本文将重点讨论的两部分内容——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的界定客体和损害评估。其次结合WTO《反倾销协议》、欧盟和加拿大的相关立法经验,分析关于公共利益的相关立法情况。再次从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界定客体的理论、范围、标准三个方面展开探讨,同时结合1998年加拿大婴儿食品案的实践经验,讨论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客体在不同情况下的边界。然后从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损害评估的界定理论、范围、标准三方面展开探讨,同时结合中欧鞋类制品案,讨论不同情况下,公共利益损害评估过程中的三种基本要素。最后主要是针对国际反倾销法当中公共利益界定的展望以及对于我国反倾销公共利益立法的一些建议。本文研究得出结论,首先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的客体应当包括:消费者的利益、进口商的利益、国内产业用户的利益、下游相关产业用户的利益、对倾销所在市场的影响。其次反倾销公共利益损害评估的标准主要包括由出口国倾销行为所造成的进口国相关产业或用户的损害程度、倾销产品的销售额、对相关产业用户的利润影响以及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影响等。
王静怡[4](2018)在《巴西反倾销制度特征评析》文中提出中国与巴西同为金砖国家,两国双边贸易频繁,互为彼此重要的贸易伙伴,多年来中国一直频繁遭受着巴西的反倾销调查。2013年9月,巴西对其反倾销条例做出了大幅度的修改。在此背景之下,本文分析了巴西反倾销制度在立法和执法方面的特征,以增进我国对巴西反倾销制度的理解,提高我国企业的应诉能力,把握巴西反倾销从立法到执法值得借鉴的经验。除结语外,本文主要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金砖国家面临的反倾销现状以及中国和巴西之间的贸易往来和反倾销形势。第二部分,着重于介绍和分析巴西反倾销制度在立法方面的特征,对于巴西在2013年修法中体现出的立法特征变化也做了分析和介绍,并分析了巴西在反倾销修法中体现出的政策取向变化,为本文第三部分做铺垫。第三部分,根据巴西反倾销的案例数据,分析巴西反倾销制度在执法中的特征及2013年条例修改前后巴西反倾销制度在执法上的特征变化,同时结合本文第二部分对巴西反倾销制度立法特征以及2013年修改部分的介绍与分析对巴西反倾销制度在实践中的适用性情况进行评述,进一步分析巴西在反倾销实践中体现出的政策取向。第四部分,以前文的分析为依据,对我国反倾销立法以及相关企业等提出建议。
常帆[5](2016)在《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反倾销损害确定是反倾销立法要解决的最首要、最核心的概念问题。反倾销损害确定是采取反倾销制裁的前提,也是我国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有效手段。我国在立法层面对反倾销损害确定作了相关规定,但与国际优秀立法相去甚远,存在诸多不足。我国在加入WTO后屡屡遭受反倾销诉讼和制裁,给对外经济贸易造成巨大损失,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不完善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为了更加公平合理地在反倾销调查中确定损害,扭转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地位,完善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是十分必要的。本文的逻辑思路为:从反倾销法中损害确定的主要内容谈起,对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进行回顾,指出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存在的问题,简述WTO、美国、欧盟等世界主要国家的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现状,通过借鉴欧美先进立法,提出从构建反倾销损害确定法律制度体系和完善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完善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采用概念阐述等方法论述了反倾销损害确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包括“损害”及“损害确定”的界定,“同类产品”的确定、“国内产业”的确定、不同损害类别的确定等主要内容以及无歧视原则、客观原则、全面审查等原则。第二部分: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及存在的问题。该部分首先回顾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并对其现状进行分析,继而指出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存在立法的层次低、具体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等问题。第三部分:简要介绍WTO及欧美等国关于反倾销损害确定的立法,为下文我国借鉴欧美反倾销损害确定的优秀立法作铺垫。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建议。该部分结合我国国情从构建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体系和完善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
李海瑞[6](2015)在《中俄对外贸易救济制度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俄罗斯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和俄罗斯之间经贸往来将在两国双边贸易原有基础之上更加频繁。加之,当前俄罗斯遭到欧美诸国的经济制裁,将在客观上进一步促进中国和俄罗斯之间的经贸联系更加密切。这也意味着两国贸易争端可能随之增多。那么中俄两国在妥善处理双边贸易争端时,便应将其置于现行的各自国内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和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法律规则框架之下来解决。因此,了解并掌握两国的贸易救济制度对于解决好双边贸易争端就显得格外重要。本文主要运用比较分析、文本分析和法社会学等方法,以WTO的相关规则为衡量标准,比较两国通常意义上的贸易救济制度的相关内容,在实体法和程序法层面上的异同。通过比较,找到俄罗斯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制度上较为可行合理之规定,为我国完善相关立法所借鉴。同时对俄罗斯现行贸易救济制度中有待改进之处,我国立法中应予以避免。而且我国企业要力求做到知己知彼,在熟练掌握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前提下,认真分析俄罗斯现行的贸易救济制度规定,并在实践中及时防范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
张媛媛[7](2013)在《反倾销立法中日落复审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很多国家通过实施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本国的国际贸易发展,但是,有些国家为了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而滥用反倾销措施,形成了新的贸易壁垒。为了抑制这种现象,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就应运而生,乌拉圭回合下《反倾销协定》在第11条中规定了日落复审制度条款,以期通过该制度给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加以限制,但是由于WTO《反倾销协定》对该制度的规定太过模糊,使得各国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巨大的差异,导致各国有关该制度的争议频发。在这种背景下,本文通过对反倾销立法中的日落复审制度进行研究,期望对该制度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本文运用了历史分析、实证研究等方法,先对WTO《反倾销协定》立法中对日落复审制度的规定进行讨论,随后在国内立法层面,对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和欧盟的反倾销立法中的日落复审制度分别进行了解析,最后,本文深入分析了我国日落复审制度的现状和不足,提出了完善该制度的建议,并对过我应对国外提起的日落复审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李英,曾宇[8](2010)在《中国反倾销法的发展与完善》文中认为自1978年对外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发展上取得的成就是举世瞩目的,经济的快速增长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治保障,往往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为其保驾护航,而不管理论与实践的准备是否足够。我国的反倾销法③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产生的。由于先天的不足,我国一共经历了4次反倾销法的立法实践,这4次立法实践也较客观地反映了我国对反倾销立法的不断成熟与进步。但是,即使是经过2004年修改后的《反倾销条例》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反倾销条例》亟待进一步完善。
吴益民[9](2009)在《试论反倾销中的公共利益原则》文中研究说明公共利益原则创设了一种新的机制,向各国反倾销调查及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提供了一种更为理性的理念引导和更为成熟的模式示范。公共利益原则的致力方向是:反倾销以保护本国产业为出发点,而以社会整体福利最优化为落脚点,由此而达到反倾销效应的最优化。公共利益原则体现了反倾销法的一种发展趋势,加拿大等不少国家和欧盟及WTO先后在反倾销法中对公共利益原则加以考虑。我国立法对公共利益原则的确认,标志着我国反倾销制度在立法观念和立法技术上的进步,但由于已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文件关于公共利益原则的规定比较原则,因而未能充分体现公共利益原则的价值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缺乏可操作性。为在我国反倾销中强化公共利益原则,建议:进一步完善反倾销法中的公共利益的制度规定,在反倾销调查中实施独立的公共利益审查,在反倾销应诉中重视公共利益的抗辩,健全利益评估与衡平机制。
陈业宏,夏芸芸[10](2009)在《美国反倾销法政府作为义务及其启示》文中研究表明所谓政府反倾销作为义务,是指政府在反倾销法律实践中,根据反倾销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主动、及时地进行一切有利于预防、打击、惩治倾销的法律行为的义务。美国反倾销法明确具体规定了政府的反倾销立案义务、反倾销调查义务、实施反倾销措施义务、行政复审义务和反规避义务,促使政府在反倾销实践中的积极主动作为,使得美国反倾销颇有成效,为美国企业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内外部竞争环境,并从根本上保障了美国国家经济安全。中国反倾销法由于立法指导思想的偏差、立法技术的落后以及政府角色错位等原因,基本上忽视了对政府作为义务的规定。我国公有制的国家性质、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国际贸易制衡的客观需求等因素客观上决定了我国反倾销立法更应当强化政府在反倾销中的作为义务。在借鉴美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我国反倾销法政府作为义务的完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树立"法治官"的反倾销立法指导思想;第二,进一步提升我国反倾销立法的明确性;第三,设置科学完备的反倾销机构;第四,苛以严格的程序要求;第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二、我国反倾销立法中“国内产业”规定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反倾销立法中“国内产业”规定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2)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1.背景 |
2.理论意义 |
3.实践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一、损害和损害认定的基本理论 |
(一)损害和损害认定的概念 |
1.损害的概念 |
2.损害认定的概念 |
(二)损害认定的主要内容 |
1.同类产品的确定 |
2.国内产业的确定 |
3.实质损害的确定 |
4.倾销进口产品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
(三)损害认定的基本原则 |
1.无歧视原则 |
2.客观原则 |
3.全面审查原则 |
4.透明度原则 |
5.累积评估原则 |
二、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立法回顾及现状 |
1.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回顾 |
2.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现状 |
(二)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
1.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立法层次不够高 |
2.反倾销损害认定的具体内容较为模糊 |
3.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程序性规定实操性不足 |
三、域外关于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立法和启示 |
(一)域外关于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立法规定 |
1.域外反倾销法中关于国内产业的规定 |
2.域外反倾销法中关于同类产品的规定 |
3.域外关于反倾销损害认定形式和标准的规定 |
(二)域外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1.完善同类产品认定因素的规定 |
2.明确国内产业的界定范围 |
3.细化损害认定标准的评估因素 |
4.明确因果关系的判定因素 |
四、对完善我国反倾销法损害认定的思考和建议 |
(一)提高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立法层次 |
(二)完善反倾销损害认定的具体内容 |
1.完善确定不同损害形态的审查标准 |
2.完善同类产品和国内产业的规定 |
3.完善累积评估的规定 |
4.完善判定因果关系的规定 |
5.完善公共利益的规定 |
(三)健全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程序性规定 |
1.规范损害认定相关程序 |
2.建立专门的损害认定调查部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界定的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引言 |
一、反倾销调查中的公共利益界定 |
(一)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及其界定的理论依据 |
(二)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界定的要素—界定客体与损害评估 |
(三)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定中的公共利益界定 |
(四)各主要国家国内反倾销法中的公共利益界定 |
二、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界定的客体要素 |
(一)客体界定的理论依据 |
(二)客体的界定范围 |
(三)客体的界定标准 |
(四)客体的界定----以加拿大婴儿食品反倾销案为例 |
三、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界定的损害评估要素 |
(一)损害评估的理论依据 |
(二)损害评估的范围 |
(三)损害评估的标准 |
(四)损害评估——以欧盟对华鞋类产品反倾销案为例 |
四、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界定的未来发展 |
(一)国际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界定的发展趋势 |
(二)我国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界定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巴西反倾销制度特征评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金砖国家反倾销现状 |
(二) 中巴贸易往来及反倾销形势概述 |
一、巴西反倾销制度立法方面的特征 |
(一) 实体方面的特征 |
(二) 程序方面的特征 |
二、巴西反倾销制度执法方面的特征 |
(一) 案件数量 |
(二) 调查时长 |
(三) 初步裁决结论与临时反倾销措施 |
(四) 最终裁决结论与反倾销措施 |
三、对我国反倾销制度及相关企业等的建议 |
(一) 对我国反倾销制度的建议 |
(二) 对我国相关企业的建议 |
(三) 其他建议 |
四、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反倾销损害确定的研究意义和目的 |
(一)反倾销损害确定的研究意义 |
(二)反倾销损害确定研究目的 |
二、相关研究状况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反倾销损害确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 |
一、损害和损害确定的界定 |
(一)损害的界定 |
(二)损害确定的界定 |
二、损害确定的主要内容 |
(一)同类产品的确定 |
(二)国内产业的确定 |
(三)损害的类别 |
三、损害确定的基本原则 |
(一)无歧视原则 |
(二)客观原则 |
(三)全面审查原则 |
(四)透明度原则 |
(五)累积评估原则 |
第二章 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回顾及实践现状 |
(一)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回顾 |
(二)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及实践 |
二、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层次低 |
(二)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具体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差 |
(三)反倾销损害确定程序性规定不完善 |
第三章 WTO以及欧美等国关于反倾销损害确定的立法 |
一、WTO以及欧美等国关于反倾销损害确定相关要素的规定 |
(一)关于同类产品的规定 |
(二)关于国内产业的规定 |
二、WTO以及欧美等国关于反倾销损害确定形式和标准的规定 |
(一)关于实质性损害的规定 |
(二)关于实质性损害威胁的规定 |
(三)关于实质性阻碍的规定 |
三、WTO以及欧美等国关于倾销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规定 |
(一)因果关系的确定 |
(二)确定因果关系应当考虑的因素 |
四、关于产业损害的累积评估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建议 |
一、构建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法律制度体系 |
(一)提高反倾销损害确定的立法层次 |
(二)完善现行的《反倾销条例》 |
二、完善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主要内容 |
(一)完善确定不同损害形态的审查标准 |
(二)完善同类产品和国内产业的规定 |
(三)完善累积评估的相关规定 |
(四)完善因果关系判定规则 |
(五)完善公共利益的规定 |
三、健全反倾销损害确定的程序性规定 |
(一)规范损害确定相关程序 |
(二)建立专门的损害确定调查部门 |
(三)设立专门的管辖法院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6)中俄对外贸易救济制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中俄对外贸易救济制度概述 |
(一)对外贸易救济制度基本理论 |
1.对外贸易救济制度的概念及性质 |
2.对外贸易救济制度的主要内容 |
(二)中俄对外贸易救济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1.俄罗斯贸易救济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发展 |
2.中国贸易救济制度之发展历程 |
3.中俄两国对外贸易救济制度发展历程比较 |
二.中俄反倾销制度相关内容比较 |
(一)实体法层面 |
1.中俄对“正常贸易过程”规定有别 |
2.两国对“国内产业”的认定差异 |
(二)程序法层面 |
1.中俄反倾销管理机构设置各有特色 |
2.中俄关于反倾销调查程序规定比较 |
三.中俄反补贴制度相关内容比较 |
(一)实体法层面 |
1.中俄关于补贴的界定差异 |
2.中俄关于专向性补贴规定的差异 |
3.中俄关于补贴金额的确定 |
4.中俄关于补贴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的差别规定 |
(二)程序法层面 |
1.中俄有关价格承诺的不同规定 |
2.中俄关于反补贴税的期限和复审规定有别 |
四.中俄保障措施制度相关内容比较 |
(一)实体法层面 |
1.中俄关于保障措施实施条件的规定有所区别 |
2.中俄关于临时保障措施规定的差异 |
3.中俄有关“公共利益”规定的区别 |
(二)程序法层面 |
1.中俄保障措施期限规定比较 |
2.中俄关于保障措施复审程序规定的异同 |
五.完善我国贸易救济制度及相关实践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
(一)全面完善我国反倾销法律规定及相关实践问题的思考 |
1.明确界定我国反倾销规定中的“正常贸易过程” |
2.进一步完善我国关于“国内产业”的界定 |
3.提高我国反倾销立法中程序性事项的法律位阶 |
4.完善我国反倾销调查程序规定 |
5.关于我国企业应对俄罗斯发起反倾销的对策思考 |
(二)优化我国反补贴制度,并重视俄反补贴规定在实践中的运用 |
1.防范俄罗斯反补贴规定中特殊原则的滥用 |
2.重视俄罗斯对补贴进行累计评估的标准 |
3.重视俄罗斯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复审规定 |
4.进一步优化我国关于价格承诺的规定 |
(三)关于细化我国保障措施法律规定的思考与建议 |
1.完善我国保障措施规定中的实施条件 |
2.完善我国有关临时保障措施的思考 |
3.细化我国保障措施中“公共利益”条款 |
4.从程序法层面完善我国保障措施制度的思考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7)反倾销立法中日落复审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第2章 反倾销立法中日落复审制度概述 |
2.1 反倾销日落复审的概念 |
2.2 反倾销日落复审的产生及其发展 |
第3章 WTO《反倾销协定》中的日落复审制度 |
3.1 WTO《反倾销协定》中日落复审条款的内容及其解析 |
3.1.1 “可能性”裁定标准 |
3.1.2 反倾销措施的适用期限 |
3.1.3 日落复审的启动程序 |
3.1.4 日落复审举证责任的配置 |
3.2 WTO《反倾销协定》日落复审制度的缺陷 |
3.2.1 “可能性”裁定缺乏客观性 |
3.2.2 日落复审中关于期限的规定具有模糊性 |
3.2.3 日落复审启动方式不明确 |
3.2.4 需要审查的因素没有统一标准 |
3.3 多哈回合下的日落议题研究 |
第4章 美欧反倾销立法中日落复审制度研究 |
4.1 美国的日落复审制度 |
4.1.1 美国日落复审制度的历史发展 |
4.1.2 美国日落复审条款的内容及解析 |
4.1.2.1 美国日落复审的主管机关和发起方式 |
4.1.2.2 美国日落复审的类型 |
4.1.2.3 美国商务部对倾销可能性的裁决标准 |
4.1.2.4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损害可能性的裁决标准 |
4.1.3 对美国日落复审制度的评价 |
4.2 欧盟的日落复审制度 |
4.2.1 欧盟日落复审制度的历史发展 |
4.2.2 欧盟日落复审条款的内容及解析 |
4.2.2.1 欧盟日落复审的主管机关和发起方式 |
4.2.2.2 欧盟日落复审的调查程序 |
4.2.2.3 倾销或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判断标准 |
4.2.2.4 欧盟日落复审中的“公共利益”原则 |
4.2.3 对欧盟日落复审制度的评价 |
第5章 我国反倾销立法中日落复审制度研究 |
5.1 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历史沿革 |
5.2 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存在的问题 |
5.3 我国反倾销立法中日落复审制度的完善 |
5.3.1 我国日落复审制度的立法完善 |
5.3.1.1 提高反倾销立法的法律效力 |
5.3.1.2 明确日落复审的主体 |
5.3.1.3 对日落复审相关程序做更加详细的规定 |
5.3.2 我国应对反倾销日落复审的建议 |
第6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试论反倾销中的公共利益原则(论文提纲范文)
一、公共利益原则及其意义 |
二、公共利益原则的价值取向 |
三、国际反倾销法中的公共利益原则 |
四、中国反倾销中公共利益 原则的立法与实践 |
五、我国反倾销中公共利益原则的不足 |
(一) 我国反倾销法中有关公共利益的规定过于简约和笼统 |
1. 对公共利益的范围没有作出较为明确的界定。 |
2. 实施公共利益原则的程序缺乏具体的规定。 |
3. 对公共利益调查结果的规定不尽完善。 |
(二) 公共利益审查缺乏必要的独立性 |
(三) 在反倾销应诉中对运用公共利益原则进行抗辩认识不足 |
(四) 缺乏相关利益评估与衡平机制 |
六、关于完善我国反倾销中 公共利益原则的建议 |
(一) 进一步完善反倾销法中的公共利益制度 |
1. 对公共利益所涉及的利害关系方应当作出明确而灵活的规定。 |
2. 完善程序性规定, 为落实公共利益原则提供切实保障。 |
3. 对公共利益调查的结果可以作出进一步的规定。 |
(二) 在反倾销调查中实施独立的公共利益审查 |
(三) 在反倾销应诉中重视公共利益的抗辩 |
(四) 健全利益评估与衡平机制 |
四、我国反倾销立法中“国内产业”规定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2]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问题研究[D]. 耿梦珂. 河南大学, 2020(02)
- [3]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界定的规则研究[D]. 何梁. 浙江工商大学, 2020(05)
- [4]巴西反倾销制度特征评析[D]. 王静怡. 云南大学, 2018(04)
- [5]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研究[D]. 常帆. 西南科技大学, 2016(03)
- [6]中俄对外贸易救济制度比较研究[D]. 李海瑞. 新疆大学, 2015(03)
- [7]反倾销立法中日落复审制度研究[D]. 张媛媛. 南昌大学, 2013(03)
- [8]中国反倾销法的发展与完善[A]. 李英,曾宇. 中国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论丛(2010)——第六届中国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研究奖获奖论文集, 2010
- [9]试论反倾销中的公共利益原则[J]. 吴益民.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06)
- [10]美国反倾销法政府作为义务及其启示[A]. 陈业宏,夏芸芸. 《WTO法与中国论坛》文集——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年会论文集(八),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