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国两制”下珠澳政府合作的制度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殷旭东[1](2021)在《大湾区背景下横琴跨境治理与“一国两制”新实践》文中认为作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横琴的跨境治理不仅肩负着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未来治理模式的重任,同时还是发展和深化"一国两制"的载体,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起着极为重要的补充和发展作用。横琴的跨境治理应以横琴政府为主导,通过琴澳两地政府以及两地的社会组织作为多元治理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来进行。
周作江[2](2021)在《大桥时代下珠港澳深度合作机制研究》文中指出港珠澳大桥的通车将加速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同时为珠海快速融入大湾区提供了新机遇。在系统梳理珠港澳合作的发展历程、机制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它们各自的资源优势与发展诉求,从中找出珠港澳深度合作的可能性领域与重点地区,得出珠港澳三地可在产业协同、交通一体化、社会创新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横琴自贸区和洪湾保税区是其深度合作的重点地区,然后提出了珠港澳深度合作的配套机制,以期为珠港澳三地协同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曾宪洲[3](2021)在《港珠澳大桥三方沟通现状及其优化路径研究》文中提出
莫磐[4](2021)在《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处理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工业革命的发展,劳动争议处理越来越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争议的高低程度,将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或区域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矛盾的缓和。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快速推进,区域内政治、经济、科技、人文等方面得到迅猛发展,广东、香港、澳门三地优秀人才的流动与融合已逐渐呈常态化发展,涉港澳籍劳动者、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长、居高不下。基于“一国两制、三大区域、两大法系、三种法律体系”等原因,粤港澳三地现有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在总体设置、组织机构和具体机制之间衔接关系模式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涉港澳劳动争议处理实务操作中产生了跨地区送达法律文书难、调查难、审理难、执行难,以及选择与适用法律、信息互通共享、沟通协调等系列问题。如何规避摩擦、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解决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处理面临的困境,成为建设一流湾区不得不面对和急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在逐一厘清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机制等相关概念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处理面临困境,必须重点关注的处理机制的具体机制、组织机构和具体机制之间衔接关系模式等三个因素的创新,以“一国两制”理论、区域公共管理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现状、三地不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劳动争议案件量居高不下等实际情况出发,阐述面临困境中存在的粤港澳三地法律障碍、国内调解机制效率偏低、组织机构对接难、欠缺司法合作协议等四个问题,并从三地法律渊源和法律体系不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设置和功能不同、处理组织机构设置不同、机制衔接关系模式不同等四个方面对应分析原因。为突破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处理面临困境,笔者建议,在坚持“一国两制”前提下,对应港澳两地回归时间点,分三步进行探索创新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现阶段的第一步先行创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涉港澳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并具体提出了顶层设计的立法授权、具体机制设计的求同存异、组织机构的靠拢统一和衔接关系模式的融合创新等四个对策建议,第二、三步将视第一步实践情况而逐步开展针对性的探索,以期对政府部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盛昭瀚,刘慧敏,燕雪,金帅,邱聿旻,董梁[5](2020)在《重大工程决策“中国之治”的现代化道路——我国重大工程决策治理70年》文中提出新中国成立70年既是我国重大工程建设不断创造奇迹、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70年,也是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重大工程决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70年。本文以三门峡工程、三峡工程、改革开放以来的长大桥梁工程群以及港珠澳大桥等我国重大工程典型案例链为基础,把我国70年来重大工程决策"中国之治",即中国重大工程决策治理现代化与中国化一体化的实践及创新放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近40年改革开放、民族振兴以及大国治理的历史情境中进行全景式的分析和解读,并在我国重大工程决策"中国之治"70年现代化道路发展历程的文化记忆中,总结其基本经验、揭示其内在逻辑、再通过体现历史逻辑与辩证思维原则的反思,提炼对新时代我国重大工程决策治理的现实启示。
李艳,孙阳,姚士谋[6](2020)在《一国两制背景下跨境口岸与中国全球城市区域空间联系——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特色的跨境全球城市区域,但囿于数据获取局限,已有分析多集中于对珠三角9市的空间格局演变分析或仅注重港、澳与内陆城市的单向跨境经济联系,口岸研究多集中于口岸自身的时空分布格局与作用机理,较少涉及口岸对跨境区域全域的空间联系及影响分析。本文尝试从口岸视角理解中国跨境全球城市区域空间联系,以粤港澳大湾区11城市为例,运用联系强度、网络密度及Python编程方法,以港口、陆路与航空跨境口岸为节点,以交通联系为纽带分析大湾区空间联系。结果表明:(1)口岸是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全球城市区域内部空间联系的重要通道,依托各口岸,湾区已形成以香港为核心,以澳门、深圳、广州为重要节点的宏观联系格局。(2)港口口岸联系表现为以香港为首,港、澳互动为主的联系格局,港、澳与湾区其它城市间的港口口岸联系呈现等级性差异。(3)陆路口岸联系表明,湾区形成以港、澳陆路口岸为原点的辐射状联系格局,并以珠江为界呈显着不平衡性特征。(4)航空口岸联系呈现以港、澳为核心,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线性放射状航空外联格局。本文揭示了口岸通道对跨境区域全域空间联系与要素流动的影响,为跨境区域联系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邱聿旻[7](2020)在《制度视角下重大工程决策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和建设在全球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巨大作用,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青藏铁路、港珠澳大桥、大兴国际机场等世界级“超级工程”相继落成,更有川藏铁路、琼州海峡跨海通道等一批重大工程即将实现。由于重大工程的一次性和独特性,重大工程决策问题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是重大工程实践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学术界与工程界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论文认为重大工程决策治理是一种实现重大工程决策事项有效治理的活动与过程,是决策公权力的使用与约束,其本质是与重大工程决策事项相关的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因此,引入制度理论,论文提出制度视角下的重大工程决策治理是从制度逻辑、制度创新与制度安排这三个维度的制度要素出发研究重大工程决策治理主体、治理机制与治理实践的问题。在我国,政府是重大工程决策治理的核心主体,是制度的集成者与领导者,重大工程的决策治理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治理结构;政府在决策治理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功能,面临着多重的制度逻辑冲突。因此,论文构建了基于政府多重功能的“激励-监管”委托代理模型,发现有效的政府监管能够显着提升工程整体效益,较高的监管水平能够有效防治工程风险与冲突。进一步地,面临众多参与主体的利益、观念、目标等方面的冲突和矛盾时,为保证决策公权力的使用与制衡,制度创新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基于此,论文分析了港珠澳大桥钢箱梁制造的制度创新过程,构建了包含分析问题、获取资源和制度创新的多任务委托代理激励模型,发现承包商在分析问题、获取资源和制度创新两项任务上的努力程度与其综合技术水平正相关,在决策治理过程中,应该从不同因素的关联性出发选择符合项目需求并满足承包商自身特征的激励策略进行制度创新。最后,结合港珠澳大桥工程实践,厘清六个层面的制度逻辑冲突引发的制度复杂性,分别是宏观角度下的规制层面、政治层面和社会层面与微观角度下的文化层面、关系层面和进化层面,提出由制度领导者、制度属地化以及多层次制度协调机制等制度安排来应对重大工程决策治理过程中的多维制度逻辑冲突。在此基础上,论文从决策公权力异化防范、决策治理负面清单、专家评审形式化防范、多元决策主体协同共治四个方面给出重大工程决策治理的政策建议。综上所述,论文引入制度理论,从制度逻辑、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这三个维度出发研究重大工程决策治理问题,为实现决策公权力的使用与制衡提供了路径,丰富了我国重大工程决策治理理论研究,为今后我国重大工程决策治理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与案例借鉴。
刘番安[8](2020)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湾区经济作为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高级形态,创新性、协调性和开放性是国际着名湾区的典型特征。粤港澳三地山水相邻,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后最早推动区域合作的地区,同时也是在“一国两制”这一特殊制度背景下的区域合作典型。粤港澳三地的经济合作在过去的40年里取得丰硕的成果和不凡的成就,40年后的今天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提出和上升到国家战略,推动三地深度融合发展是当下和未来一段时期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核心任务。理清制约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发展的深层次制度和体制机制问题,紧扣融合发展需要,进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将对区域合作理论和制度创新理论进行系统的梳理并且对两者进行结合分析,在对现有文献回顾的基础之上,阐述区域合作理论和制度创新理论的内在关系和理论基础。通过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和战略定位等进行分析研究,梳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制度需求。同时结合国际着名湾区和欧盟等典型区域合作成功案例进行经验借鉴和总结,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的特殊性与普遍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粤港澳大湾区需要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在解放思想、尊重利益的前提下寻求框架内的最大公约数,从顶层设计、缩小体制机制差异和消除区域内要素流动障碍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王开茹[9](2020)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将成为新时代推动我国进一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引擎。在“一国两制、三种法律体系、三个关税区和四个核心城市”的特殊背景下,城市政府间如何打破行政壁垒、弥合制度差异,深化内部分工与合作,携手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成为我国区域协调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运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首先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文献综述入手,廓清相关核心概念,阐明涉及到的理论分析框架;其次,细梳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历史演进逻辑和现实境况,并进一步结合制度性集体行动理论(ICA)对这一跨境府际协作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建构运行机理模型;再次,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现存的深层次问题及成因进行探析;最后,在借鉴国际三大湾区府际协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从“凝聚共识—互联互通—制度保障”三个维度创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间整体性协作治理机制的对策建议。
朱金勋[10](2020)在《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研究》文中提出全球经济总量下降、阶段波动、增速放缓,各国转向内生动力发展,集聚重构内在空间平台。城市群是城市化的高级阶段,通过集聚和扩散参与区域经济和全球经济的分工、合作、交流。随着国家的经济融合、发展共享、区域一体化进程不断加深,城市群的经济社会发展将在政府协调联动的作用下逐步突破行政区划,模糊组织边界。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南方重要的经济、贸易、金融和创新中心,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粤港澳三地历史同脉、文化同源、人文相亲、地理临近、包容互鉴,具有协同发展的自然基础和条件,但受行政边界制约,区域整体实力不强、行政协调机制不健全、城市间发展失衡且差异显着等现象尤为突出。在中央政府全面管制权下,善用“两制”之利,准确认识、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协调发展的宗旨,从原则、理念、机制等多维度,尝试架构质效的协调机制,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创新的重要途径。本文共包括六个部分。第一章为引言,提出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的问题,阐述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概要地梳理和述评国内外行政协调及协调机制建设的研究成果,并介绍论文的可能创新点和难点。第二章界定相关概念,阐释理论基础。第三章分析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的现状,从体制、法律、人文价值、多重边界等定性层面对行政协调机制的障碍展开探讨。第四章通过数据包络分析法,从投入和产出两个维度定量分析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效率的影响,得出要素配置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且投入冗余问题逐年加剧。第五章运用比较研究法论述了世界着名三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建设的状况,尝试总结经验和启示。第六章针对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的现实问题归因,建议以港澳广深为中心城市,从原则、理念和机制方面出发,善用“两制”之利,继续探索完善区域协调政策体系和治理模式。
二、“一国两制”下珠澳政府合作的制度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一国两制”下珠澳政府合作的制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大湾区背景下横琴跨境治理与“一国两制”新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一、异质融合:跨境合作中的社会治理问题 |
二、“一国两制”:横琴跨境治理面临的难题与困境 |
三、多元协同:横琴治理的未来方向 |
四、对策建议:政府主导下的社会性治理范式 |
(2)大桥时代下珠港澳深度合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珠港澳合作机制现状及存在问题 |
2.1 珠港澳合作发展历程 |
2.1.1 改革开放以前:封闭和分割状态下的单独发展 |
2.1.2 改革开放至新千年前:以制造业为基础的“前店后厂”模式 |
2.1.3 新千年以来:香港地区服务业向珠三角转移 |
2.1.4 2016年至今:融合发展成为主旋律 |
2.2 珠港澳合作机制现状 |
2.2.1 珠港合作机制现状 |
2.2.2 珠澳合作机制现状 |
2.3 珠港澳合作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2.3.1 合作整体层次不高 |
2.3.2 合作渠道不顺畅 |
2.3.3 合作类型较单一 |
3 珠港澳合作的资源优势与发展诉求 |
3.1 珠海的资源优势与发展诉求 |
3.1.1 资源优势 |
3.1.2 发展诉求 |
3.2 香港地区的资源优势与发展诉求 |
3.2.1 资源优势 |
3.2.2 发展诉求 |
3.3 澳门地区的资源优势与发展诉求 |
3.3.1 资源优势 |
3.3.2 发展诉求 |
3.3小结 |
4 珠港澳深度合作的可能性领域与地区 |
4.1 产业合作 |
4.1.1 教育产业 |
4.1.2 旅游业 |
4.1.3 金融业 |
4.1.4 专业服务业 |
4.2 交通合作 |
4.2.1 港珠澳大桥 |
4.2.2 机场 |
4.2.3 港口 |
4.2.4 城际轨道 |
4.3 社会合作 |
4.3.1 医疗服务 |
4.3.2 环境保护与管治 |
4.3.3 食品安全 |
4.4 重点地区合作 |
4.4.1 横琴自贸区 |
4.4.2 洪湾保税区 |
5 珠港澳深度合作的机制建议 |
5.1 珠港澳未来深度合作机制的总体思路 |
5.2 珠港澳交通一体化发展机制 |
5.3 珠港澳社会协同发展机制 |
5.4 珠港澳重点地区合作机制 |
6 结语 |
(4)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处理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内地、香港和澳门)研究现状 |
(四)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研究的思路 |
2.研究的方法 |
(五)本文的创新点 |
二、相关概念界定和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劳动争议 |
2.劳动争议处理 |
3.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处理 |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
1.“一国两制”理论 |
2.区域公共管理理论 |
3.协同治理理论 |
三、大湾区粤港澳三地劳动争议处理的不同机制 |
(一)粤港澳大湾区的概况 |
1.主要发展历程 |
2.总体现状 |
(二)粤港澳三地劳动争议处理的不同机制 |
1.国内(内地)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概述 |
2.香港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概述 |
3.澳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概述 |
4.小结 |
(三)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案件量居高不下和处理难度大 |
1.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案件量居高不下 |
2.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难度大 |
四、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处理面临的困境和原因分析 |
(一)访谈调查基本情况说明 |
1.访谈基本情况 |
2.电话调查基本情况 |
3.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
(二)面临的困境 |
1.大湾区现有机制存在法律障碍 |
2.大湾区内地调解机制效率偏低 |
3.大湾区组织机构难以区分对接 |
4.大湾区欠缺劳动司法合作协议 |
(三)原因分析 |
1.大湾区三地法律渊源和法律体系不同 |
2.大湾区三地具体机制设置和功能不同 |
3.大湾区三地机制的组织机构设置不同 |
4.大湾区三地机制的衔接关系模式不同 |
五、突破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处理困境的对策建议 |
(一)从顶层设计上进行总体规划,跨越法律障碍 |
1.科学理论指导 |
2.国家立法授权 |
3.成立专门机构 |
(二)从机制制定上进行求同存异,提高处理效率 |
1.两种渠道设计 |
2.具体机制设计 |
3.主要细节设计 |
(三)从组织机构设置上靠拢统一,解决对接困难 |
1.具体机构设置 |
2.工作人员身份 |
3.业务培训交流 |
(四)从衔接关系上进行融合创新,落实合作互助 |
1.衔接关系融合 |
2.搭建信息平台 |
3.落实合作互助 |
六、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重大工程决策“中国之治”的现代化道路——我国重大工程决策治理70年(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重大工程决策中国之治的70年道路 |
(一)总体性研究路线 |
(二)三门峡工程 |
1. 曲折的宏观决策过程 |
2. 可贵的科学抗争精神 |
3. 三门峡工程决策“中国之治”的总结 |
(三)三峡工程 |
1. 三峡工程决策的早期提出 |
2. 三峡工程决策的初期推进 |
3. 三峡工程决策的中期徘徊 |
4. 三峡工程决策的后期冲刺 |
5. 三峡工程决策治理总结与反思 |
(四)改革开放40年我国长大公路桥梁工程 |
1. 长大桥梁布局决策治理:为国家发展大战略服务 |
2. 长大桥梁投融资决策治理:与改革开放进程同步 |
3. 长大桥梁决策治理:替国家治理体系“添砖” |
4. 长大桥梁桥决策“中国之治”的总结 |
(五)港珠澳大桥工程 |
1. 港珠澳大桥决策治理的“一国两制”背景 |
2. 软法治理概述 |
3. 港珠澳大桥决策软法治理体系 |
4. 港珠澳大桥决策软法治理中的政府公权力体系 |
5. 港珠澳大桥决策软法治理模式的总结 |
三、我国重大工程决策治理70年的总结与反思 |
(6)一国两制背景下跨境口岸与中国全球城市区域空间联系——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跨境区域涌现下的全球城市区域 |
2.1 跨境全球城市区域 |
2.2 中国跨境全球城市区域 |
3 基于跨境口岸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空间联系及其影响分析 |
3.1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口岸 |
3.2 基于跨境口岸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空间联系及其影响 |
4 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
4.1 研究区域与研究对象 |
4.2 数据来源与方法 |
4.2.1 联系强度 |
4.2.2 网络密度 |
4.2.3 Python编程 |
5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空间宏观联系格局与层级特征 |
5.1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空间宏观联系格局 |
5.2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空间联系层级特征 |
5.2.1 基于跨境港口口岸的空间联系 |
5.2.2 基于跨境陆路口岸的空间联系 |
5.2.3 基于跨境航空口岸的空间联系 |
6 基于跨境口岸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空间联系机制 |
6.1 跨境口岸与城市空间联系的差异、认同与嵌入 |
6.2 基于跨境口岸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空间联系机制 |
7 结论与讨论 |
(7)制度视角下重大工程决策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重大工程相关文献 |
1.2.2 重大工程决策治理相关文献 |
1.2.3 制度理论相关文献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重大工程决策治理分析 |
2.1 重大工程决策 |
2.2 重大工程决策治理 |
2.3 制度与重大工程决策治理 |
2.3.1 制度与决策治理 |
2.3.2 重大工程决策治理的制度视角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重大工程决策治理主体研究 |
3.1 主体构成 |
3.2 政府多重功能的制度逻辑冲突 |
3.3 模型构建 |
3.3.1 模型假设 |
3.3.2 模型求解 |
3.4 数值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重大工程决策治理机制研究 |
4.1 治理机制 |
4.2 制度创新 |
4.3 模型构建 |
4.3.1 模型假设 |
4.3.2 模型求解 |
4.4 模型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重大工程决策治理实践研究:以港珠澳大桥为例 |
5.1 案例背景 |
5.2 研究设计 |
5.2.1 数据收集 |
5.2.2 研究框架 |
5.3 案例分析 |
5.3.1 港珠澳大桥制度逻辑冲突 |
5.3.2 港珠澳大桥决策治理制度安排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8)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有关湾区经济的研究 |
二、有关湾区融合的研究 |
三、制度创新与区域合作的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目标和方法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内容与创新点 |
一、论文内容 |
二、创新点 |
第二章 区域合作与制度创新理论 |
第一节 区域合作理论 |
一、区域合作基本概念 |
二、区域合作主要理论 |
第二节 制度创新理论 |
一、制度创新理论基本概念 |
二、制度创新理论分析 |
第三节 制度创新与区域合作的影响机理 |
一、制度创新有效促进区域合作 |
二、区域合作推动制度创新 |
第三章 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制度创新需求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现状与战略定位 |
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历程 |
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状 |
三、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定位 |
第二节 粤港澳合作的制度分析 |
一、改革开放开启合作大门 |
二、“一国两制”使粤港澳走向融合 |
三、加强政府间合作的联席会议制度 |
四、从CEPA协议到《粤港(澳)合作协议》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面临的制度障碍 |
一、制度体系差异带来阻碍 |
二、关境政策阻碍要素流动 |
三、长效机制缺失制约合作深化 |
四、国家认同感缺乏导致政策落实困难 |
第四章 全球区域深度融合中制度创新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际区域合作中制度创新经验借鉴 |
一、世界三大湾区制度创新的经验借鉴 |
二、美国州际合作的经验借鉴 |
三、欧盟的经验借鉴 |
第二节 国内区域合作中制度创新经验借鉴 |
第三节 粤港澳合作发展的经验借鉴 |
一、国家的大力支持与高度重视 |
二、联席会议制度提供制度保障 |
三、解放思想才能大胆创新 |
第五章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制度创新建议 |
第一节 制度创新基本原则 |
一、秉持一国之本 |
二、尊重差异,共商共建 |
三、与时俱进,勇于创新 |
第二节 制度创新政策建议 |
一、做好顶层设计,强化中央统筹 |
二、加强沟通协商,建立健全合作长效机制 |
三、成立跨区域性机构,促进要素自由流动 |
四、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港澳同胞国家认同感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文献述评及论文创新点 |
第三节 研究计划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粤港澳大湾区 |
二、跨境 |
三、府际协作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理论分析框架 |
一、制度性集体行动理论 |
二、元治理理论 |
三、合作治理理论 |
第三章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演进历程与现实境况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演进历程 |
一、缘起:粤港澳府际协作的起步阶段 |
二、拓展:粤港澳府际协作的成长阶段 |
三、深化:粤港澳府际协作的规范阶段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现状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发展的对比分析 |
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实践现状 |
第四章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推动因素 |
一、良好的地缘优势 |
二、深厚的合作基础 |
三、叠加的政策支持 |
四、共同的利益目标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阻碍因素 |
一、固有的合作风险 |
二、巨大的交易成本 |
三、既存的制度障碍 |
四、过度的城市竞争 |
第五章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问题与原因探析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问题分析 |
一、政治层面:制度差异与跨境行政壁垒 |
二、经济层面:城市间互补溢出效应不足 |
三、文化层面:认同差异阻碍湾区凝聚力 |
四、社会层面:资源要素跨境流动性障碍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问题的形成原因 |
一、固有传统文化观念:协作意识淡薄 |
二、属地竞争模式凸显:彼此利益矛盾阻隔 |
三、跨境府际制度缺失:政策配套不齐全 |
第六章 国际三大湾区府际协作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
第一节 国际三大湾区府际协作的实践经验 |
一、纽约湾区:非政府机构助力 |
二、旧金山:政府行政机构联合 |
三、东京湾区:跨区域协调机构组建 |
第二节 国际三大湾区府际协作实践经验的启示 |
一、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商委员会 |
二、建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范体系 |
三、设置粤港澳大湾区行政机构联合委员会 |
第七章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凝聚共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前提 |
一、建构跨境府际协作信任机制 |
二、完善湾区信息共享与协商制度 |
三、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元治理模式 |
第二节 互联互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基础 |
一、建立资源要素跨境流动的制度协同机制 |
二、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资源要素整合机制 |
三、建构湾区层面的合作治理模式 |
第三节 制度保障: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关键 |
一、建立健全激励与监督约束制度 |
二、制定区域性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进展 |
1.2.1 国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2.3 评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思路 |
1.4 可能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创新之处 |
1.4.2 难点与不足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湾区 |
2.1.2 粤港澳大湾区 |
2.1.3 行政协调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协同理论 |
2.2.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3 政府间关系理论 |
3 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的现状及障碍 |
3.1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基础 |
3.1.1 区位相近,文化同源 |
3.1.2 经济稳健,营商优越 |
3.1.3 基建互联,动力充足 |
3.2 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的现状 |
3.2.1 联席会议为框架,筑层次协调机制 |
3.2.2 经贸合作为基础,多领域协作推进 |
3.2.3 制度创新为支撑,法治协调为保障 |
3.3 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的障碍 |
3.3.1 跨体制协调障碍 |
3.3.2 跨法系协调障碍 |
3.3.3 人文价值观扭曲 |
3.3.4 严通关多重边界 |
4 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率实证分析 |
4.1 研究方法和模型说明 |
4.2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及原则 |
4.2.1 可获取性原则 |
4.2.2 实用性原则 |
4.2.3 全面性原则 |
4.2.4 长期性原则 |
4.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指标说明 |
4.3.1 投入指标 |
4.3.2 产出指标 |
4.4 实证分析 |
4.4.1 样本选择和数据标准化 |
4.4.2 DEA计算结果及分析 |
4.4.3 经济和社会发展效率优化分析 |
4.5 结果分析 |
5 三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
5.1 行政协调机制建设的状况 |
5.1.1 旧金山湾区 |
5.1.2 纽约湾区 |
5.1.3 东京湾区 |
5.2 行政协调机制建设的经验启示 |
5.2.1 组建湾区协调机构 |
5.2.2 完备湾区法律框架 |
5.2.3 建构良性行政生态 |
6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的原则 |
6.1.1 对等互信 |
6.1.2 互利共荣 |
6.2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的理念 |
6.2.1 中央主导协调 |
6.2.2 完备制度法规 |
6.2.3 地方协调中心 |
6.2.4 国家观念意识 |
6.3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的市场机制 |
6.3.1 革新经济机制 |
6.3.2 利益协调机制 |
6.3.3 多元参与主体 |
6.3.4 空间规划互补 |
6.3.5 创新联动发展 |
6.3.6 基建互联互通 |
7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简介 |
四、“一国两制”下珠澳政府合作的制度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大湾区背景下横琴跨境治理与“一国两制”新实践[J]. 殷旭东.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21(04)
- [2]大桥时代下珠港澳深度合作机制研究[A]. 周作江. 面向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治理——2020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14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 2021
- [3]港珠澳大桥三方沟通现状及其优化路径研究[D]. 曾宪洲. 广西师范大学, 2021
- [4]大湾区涉港澳劳动争议处理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研究[D]. 莫磐.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2)
- [5]重大工程决策“中国之治”的现代化道路——我国重大工程决策治理70年[J]. 盛昭瀚,刘慧敏,燕雪,金帅,邱聿旻,董梁. 管理世界, 2020(10)
- [6]一国两制背景下跨境口岸与中国全球城市区域空间联系——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例[J]. 李艳,孙阳,姚士谋. 地理研究, 2020(09)
- [7]制度视角下重大工程决策治理研究[D]. 邱聿旻. 南京大学, 2020(09)
- [8]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制度创新研究[D]. 刘番安.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2020(02)
- [9]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机制研究[D]. 王开茹. 广西民族大学, 2020(06)
- [10]粤港澳大湾区行政协调机制研究[D]. 朱金勋. 广东海洋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