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住政府“钱袋子”(论文文献综述)
孔令影,段发达,田宇[1](2021)在《云南人大:深化预算绩效监督出新招》文中研究表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开通并推进使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方式,做到既"管住"又"管好"政府的钱袋子,助力云南高质量发展。
张龑[2](2021)在《全面依法治国管住了什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着增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法治建设领域中一些所谓"管不住"的问题变得"治得好"。
陈婷[3](2020)在《我国预算绩效监督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预算绩效作为财政改革的重点,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现代财税制度,十九大报告正式指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国的预算绩效改革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然而对于预算绩效管理背后的理论研究以及与宪政的关系研究比较少,更多的是停留在作为政府内部完善政府绩效管理的一种工具。另一方面,在落实中对预算绩效的认知不清晰,预算绩效改革配套的法律制度并未建立,我国亟待解决这些问题,建立完善的现代预算制度。实现公共财政的目标是预算的法律控制,具体包括预算国家中心主义理念的摒弃,预算法律监督的加强,预算运行程序的健全以及预算责任控制的完善。预算是一种政治行为,它能够约束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而保护公民的财产权,而预算绩效是建立在这一政治行为之上以支出结果为导向,更强调财政支出的责任和效率的行为。预算绩效监督背后是财政立宪主义这一“看得见的宪政”,只有通过预算信息的公开透明才能有效解决政府部门代替公民理财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预算绩效存在的意义不仅是当下问题的解决,还需要防范化解未来不可预见的风险。作为财政问题的核心,预算法定的原则要求政府的财政支出计划权力要完整地处于议会或议会制定的法律控制下,立法机构对预算的监督至关重要,但也不能忽视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监督、公众外部监督的重要价值,对预算绩效监督的认知要从“管住”政府的钱袋子向“管好”政府的钱袋子的转变。我国目前存在着预算绩效目标内涵认知不健全,人大对预算审议执行过程中绩效监督不足,绩效结果对预算支出不具有控制力,绩效监督法律约束不清晰,绩效信息公开范围狭窄,全过程全口径绩效审计尚未形成等问题。本文通过借鉴英国、美国、德国的预算绩效监督改革经验,得出立法是推动预算绩效监督的主要力量,同时需要依托完善的预算绩效监督机制,并将有效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用于监督,建立财政公开、透明的预算绩效报告制度。解决我国预算绩效监督问题的关键在于:以立法推动预算绩效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的单行立法,重塑人大预算修正权,行政机关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作用于预算绩效,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信息主动公开,建立绩效评价的应用与绩效问责机制,在外部监督上加强预算绩效全面审计,完善纳税人诉讼,同时可以借助“外脑”进行审查监督。
周芮[4](2019)在《论17世纪英国国王与议会征税权斗争及其宪制意义》文中研究说明纵观英国的宪制发展,与财政制度的发展息息相关,互相促进。国王与议会之间关于征税权的争夺,贯穿了宪制的发展史。就连议会下院,也是出于国王与贵族之间关于征税问题所引入的、以及随着平民掌握的社会财产逐渐增多,政治地位逐渐提高所诞生的。代议制、君主立宪,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制度词汇,实际上与征税权问题密不可分。英国宪制史学家斯塔布斯说过的:“对王权的成功限制通常是以金钱为代价的,许多自由都是以纳税为条件,纳税人和接受者都不以此为耻。”十七世纪之前,王权与议会之间的斗争可谓是此消彼长,不遑多让。议会凭借着自己的“钱袋子”权力,确立了议会批准权,建立起了财政署这样的公共财政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管束了国王的征税收入和开支情况。此外议会对于征税批准权逐渐由上院蔓延到下院,到了15世纪,议会下院获得了征税的批准权、监督权、动议权等。十七世纪是英国宪制史发展中里程碑意义的一段,尤其是光荣革命事件。光荣革命之前,议会与国王之间的斗争到达了数百年来最激烈的时刻,詹姆斯一世与查理一世所掌控的专制王权想要吞噬议会权力,建立君主专制的最高权力。议会反对国王的专制做法,只得以征税的批准权这一宪制原则牢牢抵抗,国王提出的征税议案得不到议会的认可,以前的国王可以征收的一些税种又得不到议会的授权,想要获得收入的国王只能选择要么非法征税,要么利用其他国王特权。随着对外战争规模的扩大,以及经济发展带来的通货膨胀等原因,国王的收入越来越难以覆盖王室的全部支出,频繁的征收行为以及违法的征税行为,导致了国王与议会的矛盾不断恶化,查理一世被议会审判处死、英国长达十一年的无国王政府、共和政体的尝试、以及最终驱逐詹姆斯二世,重新推选议会自己满意的国王等事件的发生。光荣革命之后,议会对国王的征税权进行了全方位的“收缴”,《权利法案》、《三年法案》、《王位继承法》等的签署,王室专款制度的建立,这些事件中无一不交杂着国王与议会之间关于征税权的斗争。光荣革命所带来的宪制成果,实际上建立在议会对国王王位的授予、对国王全部征税权的掌控的基础上,对征税权的斗争从本质上属于双方政治权力的斗争。从此之后,国王的征税权全部处于议会的“同意”条件下,王室专款制度的诞生,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议会主权原则的确立,代议制政府的成立,以及权力由此蔓延到了对国王的其他方面的权力限制,有限政府的诞生,现代税收制度诞生的前提等,都是议会在这场征税权斗争中胜利的成果。
张旦萍,徐继扬[5](2019)在《预算审查 管好政府“钱袋子”》文中研究表明作为浙江省人大街道工作试点单位,义乌、鄞州等地结合自身优势谋划"亮点动作",强化预算审查监督,管好政府"钱袋子",力求为全省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可借鉴的样本和经验。"我建议,既然群众呼声这么迫切,落地后惠及面又这么广泛,应该考虑将这个项目列入明年的预算!"2018年12月,在义乌市城西街道2019年度参与式预算民主恳谈会上,
王晓[6](2019)在《抑制权力腐败的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研究》文中提出反腐败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动反腐败斗争,以“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取得了显着的反腐成就,不敢腐的目标已经实现。在总结成就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式依然严峻复杂”,为此,继续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能腐的约束机制成为巩固和发展反腐成果的重要抓手。不能腐的约束机制就是要从制度上消除腐败发生的条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权力受到有效约束,腐败才能得到彻底根治,其中对预算权力的约束更是防腐拒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掌握的财政资源规模越来越大,因预算约束机制不健全而引发的腐败现象呈上升态势。那么,能否通过预算治理体系的构建,建设预算刚性约束机制,从而抑制腐败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为财政的核心—预算必然要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财政活动中,腐败问题一直存在,而如今更在预算领域滋生蔓延,试图突破财政最核心的防火墙—预算。对此如不加以遏制,则预算领域的腐败案件将频发并直接危害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通过构建预算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权力约束效力,防范预算领域的腐败行为,减少财政资金的流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必由之路;通过构建预算治理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意。现阶段,国内外对预算腐败问题已有研究,但鲜有文献从权力约束的视角切入研究,以系统控权为路径展开研究。为此,本文基于权力约束和系统控权理论,详细梳理了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腐败抑制效果,并剖析了现阶段我国预算治理存在的不足;为弥补不足,对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机制构建,阐明其约束权力的作用机理以及该体系形成的系统控权的约束效力;利用演化博弈理论和中国预算实践的经验数据,检验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与现实效果;最后,在理论与实证检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预算治理体系的构建经验,结合实证结论和我国实践对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论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部分;第二章阐述了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在第二章的基础上,第三章对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腐败抑制效果进行了剖析;第四章结合第三章的内容对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机制构建并分析其理论效果;第五章检验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现实效果;第六章在第四章和第五章的基础上,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具体而言: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从政治学和经济学角度详细解读国内外学者关于权力约束、预算抑制腐败及预算治理相关研究成果,为后续的研究提供参考,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二章,反腐视野下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本章以预算权力为切入点,阐述了预算权力由异化到腐败的过程,分析出权力不受约束是导致腐败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从历史的角度对马克思理论中的权力约束思想进行归纳总结;在约束权力的视角下,结合国家治理理论,阐述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实现路径。通过梳理现代预算的发展轨迹,分析出“政治控制”与“行政控制”并行是预算治理的发展模式;该模式促进了预算治理向现代化转型,论述了法治、透明、绩效与民主作为预算治理现代化判断标准的内容;以此标准为导向,通过构建预算治理体系,形成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系统控权的治理架构是抑制权力腐败的路径。第三章,对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腐败抑制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本章首先从系统控权的角度梳理了各主体在预算治理中的实践,总结出“政治控制”仍显弱化与“行政控制”不断强化是当前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采用2014年至2017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笔者手工统计的8500个腐败案件和2013年10月至2018年6月查处的腐败问题数,从权力约束和抑制腐败两个角度,对当前我国预算治理抑制权力腐败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在现有模式下,我国预算治理约束权力和抑制腐败的效果并不佳;最后,结合上述两方面的内容,以法治、透明、绩效与民主为视角,从预算法律制度、预算公开制度、预算绩效制度、预算民主制度四个维度分析了现阶段我国预算治理存在的不足。通过本章分析得出:上述不足导致在现有模式下,国家与公民之间缺乏良性互动,公众的权力约束效力并没有得到充分地释放,各主体共同参与的系统控权的治理格局在我国尚未完全形成。第四章,预算治理体系的机制构建与理论效果分析。本章旨在通过构建预算治理体系以弥补当前我国预算治理存在的不足,从而形成系统控权的治理格局。本章首先以法治、透明、绩效与民主为导向,从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四个维度构建了预算治理体系,阐述了该体系约束权力的作用机理,论述了该体系形成的系统控权的“共振”和“聚力”效力;在此基础上,以动态演化博弈理论为基础,借鉴鹰鸽博弈分析框架,在行贿者与受贿者博弈之间,引入多元治理主体,分析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效果。第五章,对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现实效果进行检验。在上一章的基础上,本章利用2007年至2013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采用面板回归,首先检验了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抑制腐败的效果;以上述实证检验结果为基础,采用系数加权的方式,生成预算治理体系数据,并对预算治理体系系统控权的反腐效果进行实证检验。第六章,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制度构建。在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验证了预算治理体系能够抑制权力腐败的基础上,本章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从而形成系统的腐败抑制路径。本章首先从域外国家关于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经验介绍入手,结合实证结果和我国的实践,从价值导向、功能机制、协同机制以及配套机制四个角度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通过围绕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腐败抑制效果、预算治理体系的机制构建与理论效果分析、预算治理体系的实证检验以及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制度构建等问题进行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其一,通过预算治理体系的构建能够形成系统控权的治理格局。预算治理体系以控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着力点,四部分之间相互作用、共同约束预算权力:预算法制通过立法、执法和守法三个层面框定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边界;预算公开通过信息传递和回应关切两个方面实现政府权力的自我约束和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预算绩效通过内外循环机制不断提升政府预算权力的运转效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效力;预算制衡通过制衡和协作机制强化人大、社会公众对政府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通过上述体系,促进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优化了我国的预算治理模式,形成系统控权的格局。其二,预算治理体系能够抑制权力腐败。从理论效果来看,腐败博弈的长期演化结果显示:随着预算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多元治理主体参与成熟度不断提升,系统均衡策略的收敛速度加快,系统控权的约束效力将得到彻底释放,最终达到{不行贿,拒绝贿赂}的理想状态。从现实效果来看,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能够有效地抑制腐败,同时,由四部分组成的预算治理体系在抑制腐败上的效果更加明显。其三,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制度构建能够形成系统的腐败抑制路径。我国预算治理体系制度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为价值导向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以及三者的有机统一,是预算治理体系构建和运行的价值导向。第二层为功能机制层。围绕着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通过对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四个制度进行政策完善,从而发挥其抑制腐败的功效。第三层,协同机制层。该机制包括系统连接机制和能力整合机制。第四,配套机制层。道德教育、大数据技术、个人激励机制和组织制约分别为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控权功能的发挥提供配套支持。本文在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在理论方面。本文深入分析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基础,探讨了该体系约束权力,抑制腐败的作用机理。这既拓展了预算抑制腐败的理论研究,又丰富和发展了权力约束理论。其二,在实证方面。一是,本文通过构建评价指标利用DEA模型测算了预算绩效的数据,并识别了其对腐败的影响,该数据的使用弥补了腐败影响因素现实考察的不足。二是,本文根据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的回归系数,生成了预算治理体系数据,采用面板回归检验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效果。上述实证研究,弥补了经验研究的不足。其三,在视角方面。本文系统地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包括价值导向层、功能机制层、协同机制层和配套机制层。相较于已有研究,拓宽了研究的维度,弥补了预算系统反腐路径考察的缺失,丰富了预算反腐的实践认知,为我国廉政制度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正义,吴传毅[7](2016)在《吴传毅:管好政府的“钱袋子”》文中研究表明政府的"钱袋子"里有什么《检察风云》:政府的"钱袋子"主要指的是什么?包括哪些方面?吴传毅:政府的"钱袋子"主要指的是财政资金。财政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收入和国有企业上缴的部分税后利润。财政资金是以国家财政为中心的货币收支,是国家社会资金的主导,它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促进公平分配、宏观经济调控、合
王文婷[8](2015)在《党内法规和财税法规共治下的反腐败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治腐败的复杂性决定了对其规制的制度不能是单一的。党章和公共财产理论提供了反腐败的依据并决定了反腐败的对象。据此,党规和财税法规治理腐败的对策和目标均有差异。党规治理腐败行为针对以党员为主的主体,通过不断更新罗列腐败行为,反腐败的力度较强。相较于此,财税法治是一种温和、低调的方式。它对所有主体具有普适性的效力且采用源头管住政府"钱袋子"的方式。二者治理反腐败的各自优势决定了其必须有效衔接才能发挥合力根治腐败。
林悦[9](2014)在《宁波:推行预算绩效评价监督》文中提出近年来,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加强和改进预算监督工作,从2006年就开始试行绩效评价监督,并于2012年7月表决通过了《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的若干规定》,从"绩效目标审查监督、绩效运行跟踪监督、绩效评价实施监督、评价结果应用监督",全面监督预算的分配、使用、产出和效益,使人大监督由"管住"政府钱袋子转向"管好"政府钱袋子,有力促进了政府履职水平的提升。
黄建水,黄鹏[10](2014)在《预算权的宪法规制研究》文中提出对预算权概念进行了界定,认为预算权是指确定一个国家预算以及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和监督权力的总称。预算权是国家财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体现的是一种宪法关系。分析了宪法对预算权进行规制的内容,预算权纵向划分为中央预算权和地方预算权,横向划分为议会预算权和行政预算权。探索了预算权的宪法规制路径,有利于保障人大对政府预算审查批准权的决定性权力地位。
二、管住政府“钱袋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管住政府“钱袋子”(论文提纲范文)
(1)云南人大:深化预算绩效监督出新招(论文提纲范文)
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
人大代表关注什么,预算监督工作就指向哪里 |
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让审查监督工作智能科学 |
紧盯资金花的效果,助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
(2)全面依法治国管住了什么(论文提纲范文)
全面依法治国“管住了”宪法的全面实施 |
全面依法治国“管住了”党政干部等“关键少数” |
全面依法治国“管住了”重大和前沿领域的立法 |
全面依法治国“管住了”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 |
全面依法治国“管住了”法治建设的松散状态 |
(3)我国预算绩效监督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预算绩效相关概念辨析 |
三、国内文献综述 |
四、国外相关问题研究 |
五、论文创新与不足 |
六、论文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预算绩效监督基础理论研究 |
一、预算的功能与法律属性 |
二、预算绩效的概念界定 |
三、预算绩效监督的意义 |
四、预算绩效监督的法理基础 |
(一)财政立宪主义 |
(二)预算国家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四)公共选择理论 |
(五)风险社会理论 |
第二章 我国预算绩效监督的困境 |
一、制度设计层面问题 |
(一)预算编制中预算绩效目标内涵认知不健全 |
(二)预算审议、执行过程中人大预算绩效监督不足 |
(三)预算执行后的绩效结果对预算支出不具有控制力 |
二、立法层面问题 |
(一)预算绩效监督法律约束不清晰 |
(二)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范围狭窄 |
三、其他问题 |
(一)绩效监督取证困难 |
(二)预算报告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不健全 |
(三)全过程、全口径预算绩效审计尚未形成 |
第三章 域内外预算绩效监督的实践对比 |
一、我国预算绩效改革的历史梳理 |
(一)预算总体改革进路:从“看不见的政府”到财政问责 |
(二)人大预算监督的成长:助推全面预算绩效监督 |
(三)我国预算绩效实践经验 |
二、域外预算绩效监督比较研究 |
(一)英国预算绩效监督经验 |
(二)美国预算绩效监督经验 |
(三)德国预算绩效监督经验 |
(四)域外预算绩效监督的经验启示 |
第四章 完善我国预算绩效监督的路径设计 |
一、预算绩效立法机构监督 |
(一)加强预算绩效单行立法 |
(二)完善人大预算修正权 |
(三)人大之下设立预算委员会 |
二、预算绩效行政内部监督 |
(一)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 |
(二)预算绩效信息主动公开 |
(三)建立绩效应用与问责机制 |
三、预算绩效外部监督 |
(一)加强预算绩效审计 |
(一)完善纳税人监督 |
(三)加快引入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论17世纪英国国王与议会征税权斗争及其宪制意义(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本文主要结构和内容 |
第一章 17世纪前英国征税权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议会税收批准权的确立 |
一、议会与封建税收 |
二、“不经议会的同意不得征税”原则的诞生 |
第二节 国王征税权的范围 |
一、“国王靠自己过活”原则的确立 |
二、国王扩大收入的措施 |
第三节 17世纪前征税权的解决方案 |
一、议会(贵族)对国王征税权的限制 |
二、议会上院同意,下院批准 |
三、议会对国王的收入开支进行审计 |
四、议会下议院获得征税权 |
第四节 17世纪前征税权斗争的成果与局限 |
一、17世纪前征税权斗争的成果 |
二、17世纪前征税权斗争的局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17 世纪初期专制国王与议会的征税权斗争(1603-1649) |
第一节 专制国王对征税权惯例的破坏及议会的反抗 |
一、詹姆斯一世与议会的征税权斗争 |
二、查理一世与议会的征税权斗争 |
第二节 本时期议会的征税权斗争成果总结 |
一、不经议会同意不得征税原则的强化 |
二、议会对关税的完全掌控 |
三、议会下院地位的极大提升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17 世纪复辟王朝及光荣革命时期的征税权斗争(1660-1700) |
第一节 复辟王朝初期国王与议会的征税权斗争 |
一、查理二世的财政情况 |
二、查理二世与议会的征税权斗争 |
第二节 光荣革命时期国王与议会的征税权斗争 |
一、詹姆斯二世与议会的征税权斗争 |
二、光荣革命爆发的征税权因素 |
三、光荣革命后的征税权斗争成果 |
第三节 议会征税权的最终掌握 |
一、《权利法案》的签署 |
二、1690“财政解决” |
三、1690 年之后王室专款的形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17世纪征税权斗争成果的宪制意义 |
第一节 国家征税权的最终归属 |
第二节 斗争对议会主权原则的确立所起的作用 |
第三节 对英国现代税收制度的意义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5)预算审查 管好政府“钱袋子”(论文提纲范文)
义乌市城西街道:管好政府的“钱袋子”’, 牵起保障民生的“牛鼻子” |
鄞州区试点街道:探索街道预算与国有资产监督 |
(6)抑制权力腐败的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二章 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预算权力腐败理论 |
第二节 权力约束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权力约束思想 |
第三节 系统控权理论:国家治理下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及其腐败抑制效果分析与评价 |
第一节 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控制与约束权力 |
第二节 现阶段我国预算治理抑制权力腐败的现状 |
第三节 现阶段我国预算治理的腐败抑制诉求:亟需系统控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预算治理体系的机制构建与理论效果分析 |
第一节 以系统控权为目标的预算治理体系机制构建 |
第二节 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效果:基于动态演化博弈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实证检验 |
第一节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研究结果与分析 |
第四节 研究结论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制度构建 |
第一节 域外国家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的经验与启示 |
第二节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 |
第三节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功能机制 |
第四节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协同机制 |
第五节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配套机制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8)党内法规和财税法规共治下的反腐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文章讨论的反腐败界定:政治腐败 |
二、反腐败的依据和对象 |
(一)党的本质与腐败不相容 |
(二)为什么在财税法视野中研究反腐败问题 |
1. 财税改革vs. 政治改革解决腐败问题 |
2.财税法反腐败vs.刑法反腐败 |
3.公共财产理论提供反腐败依据 |
(三)反腐败的对象 |
三、反腐败的对策 |
(一)适应新环境的党内法规 |
(二)反腐败财税法制度的成长方向——契合公共财产理论 |
1.财税法制度反腐败的总体思路 |
2.以预算法为主的具体制度 |
四、党规财税法规共治腐败 |
(一)治理腐败的差异性 |
(二)治理腐败的互补性 |
(10)预算权的宪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预算权的概念界定 |
1. 1 预算权具有国家、法定、人民和时限性的法律特征 |
1. 2 预算权体现的是一种宪法关系 |
1. 3人大预算权具有最高国家机关决定权力属性 |
2 宪法对预算权进行规制的内容 |
2. 1 宪法对预算权内容的规制 |
2. 1. 1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权 |
2. 1. 2 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权 |
2. 2 宪法对预算权的立法规制 |
2. 3 宪法对预算权的分权规制 |
2. 4 宪法对预算权的时间规制 |
2. 5 宪法权利对预算权的规制 |
3 预算权宪法规制的路径选择 |
3. 1 修订《预算法》,贯彻落实宪法的民主、法治思想和理念 |
3. 2 贯彻十八大精神,建立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的监督制度 |
3. 3 实施宪法规范,建立人大对政府预算审批权的决定性机制 |
四、管住政府“钱袋子”(论文参考文献)
- [1]云南人大:深化预算绩效监督出新招[J]. 孔令影,段发达,田宇. 中国人大, 2021(13)
- [2]全面依法治国管住了什么[J]. 张龑. 人民论坛, 2021(12)
- [3]我国预算绩效监督法律问题研究[D]. 陈婷.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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