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兽药监管做了哪些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何麒麟,张亦菲,邵莅宇[1](2021)在《上海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实施与评价调研报告》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兽用抗菌药因其可以有效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而被大量使用,但用药不合理所导致的细菌耐药对动物和人类健康都构成了潜在危害。本文对上海市近年来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的情况、实施效果及积累的经验进行阐述,旨在为减量化行动的进一步推进提供参考。
冯丽春[2](2021)在《新疆农产品国家抽检中的问题研究 ——基于新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调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卢军锋[3](2020)在《电商法背景下兽药网络销售监管模式探讨》文中认为兽药网络销售给兽药监管工作造成新的困难,构建有效的网络销售兽药监管模式是当务之急。本文分析了网络销售兽药的监管难点,以电子商务法为监管依据,结合我国的兽药法律政策和监管经验,从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三个环节探索网络销售兽药的有效监管模式,并为完善兽药管理法律体系提供参考。
那冠琼[4](2020)在《多肽类抗生素、吩噻嗪类和新型“瘦肉精”等兽药的免疫快速检测方法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高速发展,兽药在保证食源性动物增产、增效的同时,食品中兽药残留已经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兽药的不当使用会使其残留在动物可食用组织、鸡蛋和奶制品中,不仅影响国际贸易、造成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风险。为了满足监测和控制食品兽药残留的需要,急需建立简单、廉价、灵敏、快速和高通量的分析方法。本研究主要针对多肽类抗生素杆菌肽锌(BAC)和多粘菌素(POL)、截短侧耳素类抗生素泰妙菌素(TIA)和沃尼妙林(VAL)、抗寄生虫药硝碘酚腈(NIT)、氯氰碘柳胺(CLT)和碘醚柳胺(RAF)、非甾体类抗炎药双氯芬酸(DIC)和卡洛芬(CAR)、抗组胺药赛庚啶(CPH)和吩噻嗪类(PZs)兽药,设计并合成人工抗原,制备高灵敏度的单克隆抗体,以此为研究基础建立相应的免疫学快速检测方法。(1)根据BAC的结构特征,设计并合成了人工抗原BAC-BSA,获得了两株抗BAC单克隆抗体6D2-G10和3F2-F11细胞株,抗体亚型均为IgG1型。6D2-G10具有更高的灵敏度,IC50值为0.59ng/mL,亲和力常数为6.69×109L/mol,对BAC结构类似物几乎没有交叉反应。基于6D2-G10,建立了牛奶中BAC残留的胶体金试纸条快速检测法,裸眼消线值为25 ng/mL,利用试纸条读条仪扫描后,建立BAC标准抑制曲线,实现了牛奶中BAC的定量检测,IC50为3.16ng/mL,检测限为0.82ng/mL。批间和批内平均添加回收率为84.3%~96.0%,变异系数为4.9%~10.7%。(2)设计并合成了人工抗原POL-E-BSA,获得了一株可同时识别POL-E和POL-B的单克隆抗体4H11-C3,该抗体属于IgG1型,亲和力常数为3.20×109 L/mol。基于4H11-C3,建立了 ic-ELISA方法检测牛奶样品中POL-E和POL-B残留,牛奶稀释4倍即可降低大部分基质效应干扰,检测POL-E灵敏度IC50为0.21 ng/mL,线性检测范围为 0.03~1.44 ng/mL,检测限为 0.02 ng/mL。检测 POL-B 的 IC50为 0.40 ng/mL,线性检测范围为0.06~2.65 ng/mL,检测限为0.03 ng/mL。平均添加回收率为89.3%~103.4%,变异系数为3.9%~6.9%。(3)保留VAL和TIA的共同结构基团(三环刚性结构),成功合成了人工免疫原VAL-BSA,获得了高灵敏度的可同时检测VAL和TIA的单克隆抗体1B7-G10,该抗体为IgG1亚型,亲和力常数为1.28×109 L/mol,且对其他PLEs结构类似物RET、TYL、AVE、IVE和DOR无交叉反应。经ic-ELISA鉴定,检测VAL和TIA的IC50分别为0.99 ng/mL和0.39 ng/mL。基于1B7-G10,建立了胶体金试纸条方法定性定量检测猪肝中VAL和TIA,裸眼消线值分别为50 ng/g和25 ng/g,读条仪定量检测IC50分别为6.06 ng/g和3.45 ng/g,检测限为0.96 ng/g和0.29 ng/g,平均回收率为80.7%~102.0%,变异系数为4.6%~10.8%。(4)根据NIT、CLT和RAF的结构特征,设计合成了人工免疫原NIT-BSA和CLT-BSA,并获得了一株抗NIT单克隆抗体细胞株8G7-C6和一株可同时识别CLT、RAF的细胞株1E3-A10。两株单克隆抗体均为IgG1亚型,亲和力常数分别为2.93×109L/mol和8.90× 109 L/mol。8G7-C6的灵敏度IC50为0.96 ng/mL,且对NIT结构类似物无交叉反应。1E3-A10 抗 CLT 的 IC50 为 0.28 ng/mL,抗 RAF 的 IC50 为 0.39 ng/mL。基于 8G7-C6 抗体,成功建立了胶体金试纸条检测牛奶中NIT的残留,裸眼消线值为50ng/mL,IC50为5.71 ng/mL,检测限为1.14ng/mL。在牛奶中的平均添加回收率为84.6%~106.9%,变异系数为4.8%~9.9%。基于1E3-A10,我们建立了 ic-ELISA法检测牛奶中CLT和RAF,IC50为0.28 ng/mL和0.33 ng/mL,检测限为0.03 ng/mL和0.05 ng/mL,线性检测范围为0.05~1.63 ng/mL 和 0.08~1.38 ng/mL。(5)根据DIC和CAR的结构特征,设计并合成了免疫原DIC-BSA和CAR-BSA,成功获得一株抗DIC单克隆抗体1E5-B12和一株抗CAR单克隆抗体1F5-C8,两株单抗均为IgG1亚型,亲和常数分别为1.72×109 L/mol和6.19×109 L/mol。经ic-ELISA鉴定,1E5-B12 的 IC50 为 3.14ng/mL,1F5-C8 的 IC50 为 0.10ng/mL。基于 1E5-B12,建立了胶体金试纸条法检测牛奶中DIC,裸眼消线值为125 ng/mL,经读条仪定量检测后,IC50计算为8.54 ng/mL,检测限为1.40 ng/mL,牛奶添加DIC平均回收率为78.4%~104.3%,变异系数为4.7%~9.5%。基于1F5-C8,我们建立了胶体金试纸条检测牛肌肉中的CAR,裸眼消线值为12.5 ng/g,IC50为1.74 ng/g,检测限为0.28 ng/g,肌肉添加CAR平均回收率为79.5%~90.6%,变异系数为5.9%~8.8%。(6)采用溴乙酸亲核取代法修饰羟基化的CPH(COH),制备新型半抗原,应用活泼酯法将其与BSA偶联制备免疫原CPH-BSA,获得一株IgG1型广谱高灵敏度单克隆抗体10D3-C3,亲和力常数为7.35×109 L/mol。该抗体可同时识别CPH和6种PZs(APZ、FPZ、CPZ、PPZ、PTZ 和 TDZ)。经 ic-ELISA 鉴定,该抗体对 CPH 和 PZs 的 IC50 为0.03~0.76 ng/mL。基于10D3-C3,建立了胶体金试纸条检测方法,检测饲料中CPH和PZs的裸眼消线值为5~100ng/g,IC50为0.57~7.75 ng/g,检测限为0.10~1.35 ng/g。饲料添加CPH和PZs的平均回收率为79.0%~103.4%,变异系数为4.5%~12.7%。
康俊莲[5](2020)在《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如何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权力配置,实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协同有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1)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体现。本文围绕“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这一核心问题,从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空间、时间、制度三维一体角度,探究政府监管权力的内在逻辑,针对现实问题提出科学优化、系统完善的路径。本文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依据协同治理和跨部门合作等理论,采用比较制度分析法,论域方面选择政府监管控管层次多、管理幅度宽泛的典型国家作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剖析了制度背后权力配置结构及其演化方式,比较在不同制度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在特定历史时期,如何实现监管权力配置效用的最大化。同时,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政府权力配置存在的争议和挑战、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采取的措施与体现的特征,从空间维度改革、时间维度改革、制度维度三维一体角度,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政府食品监管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的建构路径。本文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包含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和制度架构,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回答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监管权力的现实配置,及监管权力行使产生的内在逻辑。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了不同历史时期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概况、监管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革举措、政府权力配置的改革特征。基于此,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改革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同时,从府际关系角度,对食品安全政府纵向权力配置、横向权力配置进行分析,研究其结构转变中的内在联系,为推进食品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政府协同治理不断走向深入奠定基础。在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基础上,回答第二个问题,即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由哪些因素导致变迁?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政府监管权力行政化,部门分割的高度集权,由于社会秩序的高度扩展,使得行政分割高度集权的政府权力,呈现出具体监管越来越属地化,抽象监管越来越集权的现象。此部分分析,以协同治理理论核心内涵为指导,以跨部门合作理论与政府协同理论为支撑,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社会监管缺失三个层次,阐述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在空间维度上,由于跨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权责利益均衡问题,导致“权力越位”,需要进一步通过协同治理优化提升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时间维度由于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权力缺位”,会直接影响在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政府能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从快将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反映着政府的应急和统筹协同调度能力。因此,在时间维度要突出“早一步”“快一步”,必须通过实现制度做保障和空间维度跨部门的相互协同、配合;在制度维度由于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权力错位”,容易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第三部分,分析了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争议和挑战,以及通过域的选定,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经验,依据“四个最严”的要求展开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归纳提炼有益于我国政府协同治理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空间维度改革,解决外部硬性边界跨部门间协同治理,出了问题谁说了算的问题;时间维度改革,解决内部构架基础降低危害食品带来的风险,实现早发现、早识别、快处置的问题;制度维度改革,解决单元间协商机制制度系统化、体系化、完整化的问题,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干,各相关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体系化、完整化相互协同、互为补充的制度体系。通过研究,本文力求在以下几个层面做出努力,取得如下研究结论:其一,针对“权力越位”,解决跨部门间“政出多门”、相互协同的问题。通过强化中央一级政府食品监管,构建全国自上而下统筹监管“一盘棋”,实现危害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应对和处置。既而发挥中央政府监管权力灵活调度功能,实现“中央精神”掷地有声的贯彻、落实的同时,实现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展开创新监管的实践。作为中央政府还肩负着全球食品监管风险治理中发挥多元治理的功能。通过发挥中央政府、食品跨国企业等在国际舞台的影响力,在参与国际事务食品安全治理规制的制定,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化解中西方在食品监管领域文化认识的鸿沟,提升在国际食品监管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另外构建起跨部门间食品安全协同机制和治理机制,通过部门间的责任分担、沟通协商、协同治理运行,实现食品监管的协同治理。其二,针对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的“权力缺位”,解决危害食品带来的安全风险,需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监测机制,实现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早发现、早预警,同时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实现从快处置。建构公开透明的信息通报体系,不仅要形成日常检测公告制度,还要突出危害食品事件发生时,让公众及时了解实情,消除社会公众心理恐慌,有效参与积极应对食品风险,逐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识和能动力。在协同治理视域下,构建起对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协同治理权力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在时间维度下,还应将权力行使的重点,放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上来,只有将风险点控制住,才能从源头上控管住,保障安全食品“产”出来的有效性。风险预防应突出其独立性、透明性以及全程采取的开放方式,实现过程的监督性。以此来保障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的科学性和自然性。其三,针对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的“权力错位”,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从制度维度,认真梳理,提出解决《食品安全法》与各监管部门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细则等,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相互协同互补、衔接的制度化体系。通过协同治理导向的政府重塑,建构起彼此之间互为协作的服务型政府,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治理理念的质性转变。其四,本文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食品安全协同治理问题,说到底是加强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问题。因此,应该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层面,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大数据标准体系,将其作为国家管理的一项制度,打通政府跨部门监测的数据链,实现全链条数据关联的融合,实现日常监管的有序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系统科学性;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建议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从生产到销售都可相互追溯、追查、倒查、溯源的机制,保障“以人民为中心”,为实现“健康中国”,助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李停[6](2020)在《养殖业抗生素利用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认为2018年我国禽肉产量总值1994万吨,与2017年相比增加12万吨,增长率约为0.6%。禽蛋产量3128万吨,增加32万吨,增长率约为1.0%。禽蛋、活家禽产量与上一年度相比均有较大提升。但这种成绩是通过滥用抗生素,以牺牲环境、人体健康以及降低产品质量为代价而获得的。在养殖业利用抗生素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问题包括动物源性食品抗生素残留、饲料抗生素含量超标、抗生素产品监管、抗生素产品的禁止性规制等问题。因此,以养殖业利用抗生素过程中所存在的法律问题为视角,第一,从抗生素对畜禽疫情的防治作用和促进生长周期的作用分析,与外部性理论相结合,总结养殖业利用抗生素对产品质量、出口贸易、人体健康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第二,分析我国相关兽药政策,探析其背后所存在的抗生素利用标准问题、执法主体和利用主体责任问题、法律依据缺失以及公众参与问题。第三,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在抗生素利用过程中规范利用的法律经验。第四,结合我国养殖业抗生素利用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抗生素利用规范文件的基础理论,为制定养殖业抗生素利用法律规范提供理论支持;以整体性原则、生态效益原则、科学与实际相结合原则作为养殖业利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建立兽用抗生素利用法律标准体系,完善兽用抗生素合理利用标准、统一提高各类抗生素类药物最高残留量标准、制定抗生素类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升抗生素相关标准效力;同时制定抗生素产品检测制度,将生态红线与环境标准理论相结合,以绿色发展为基本原则,制定环境质量标准、抗生素产品生产检验标准和屠宰前抗生素含量检验标准,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出口贸易的发展;在以上抗生素相关标准完善的基础上,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制度;明确抗生素监管主体与利用主体的法律责任,保障追责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后完善环境修复相关资金制度,从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保障环境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黎晓林[7](2020)在《钦州市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现状调查分析及安全管理对策》文中指出兽药残留是指在动物饲养过程中,药物使用之后其药物原型或代谢物在动物体内或可食性产品(奶、蛋)中储存、积蓄。这些残留在动物及其产品中的药物或代谢物,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中毒、过敏、病原菌耐药性增强等后果、严重时甚至会造成畸形以及癌症等,极大危害人民的身体。因此对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情况进行监控非常有必要。本论文以对钦州市范围内流通的主要动物产品进行监测,再对检出残留的样品进行实地调查的方式,全面了解钦州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并对现状分析后指出对钦州市动物产品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共监测样品1115份。其中:猪肉363份,禽肉322份,牛奶40份,牛肉192份,羊肉89份,贝类29份,虾17份,鱼63份。监测的样品及药物品种分别为:猪肉中磺胺类药物、四环素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替米考星、青霉素类药物、克伦特罗;禽肉中磺胺类药物、四环素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替米考星、青霉素类药物;牛羊肉中磺胺类药物、四环素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青霉素类药物;牛奶中青霉素类药物;水产品中氯霉素、硝基呋喃类药物残留。根据监测结果,共走访调查养殖场或者经营户128家(户)。调查结果表明:钦州市动物性食品中合格率最高的是牛肉,合格率为99%,不合格项目为青霉素残留超标,最大超标1.69倍;其次是羊肉,合格率98.9%,超标项磺胺类残留,最大超标1.37倍;第三是猪肉,合格率为95.6%,主要超标项为四环素类药物,最大超标达2.52倍;其余依次牛奶、禽肉、贝类、虾类和鱼类,合格率分别是95%、93.8%、89.7%、82.5%、82.4%。畜禽产品中养殖周期越长的,合格率越高。规模养殖场产品的合格率要高于小规模养殖户产品的合格率。水产品检测合格率偏低,但问题主要出在经营流通环节。为确保钦州市动物产品安全,政府需抓好动物产品生产源头的监管,加快推进动物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及完善风险分析系统及预警预报机制、尽快建立可追溯体系、市场准入制度以及召回制度等机制体系,加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及宣传引导,以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等合法权益。
刘铮[8](2020)在《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畜禽养殖业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经济结构中的支柱产业,对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然而,畜禽养殖业发展客观上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不仅是制约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因素,还是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出短板。畜禽养殖污染不仅造成水源、土壤和空气污染,还容易传播疫病、降低养殖效率、影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甚至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刻不容缓。畜禽养殖污染具有分散性、隐蔽性、随机性、污染面大以及难以量化等特点,畜禽养殖户应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贯彻于畜禽养殖全过程,在养殖生产中积极实施亲环境行为,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降低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养殖生产与生态环境之间耦合关系的改善,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三赢”格局。本研究以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辽宁省白羽肉鸡养殖户实地调查获得所需数据,将肉鸡养殖户亲环境养殖生产划分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三个阶段,了解各阶段中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实施状况,揭示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发生机理,明确影响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主要因素,分析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效应,设计并完善促进肉鸡养殖户实施亲环境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出激励肉鸡养殖户实施亲环境行为的政策措施,以期为推进肉鸡养殖业绿色发展和激励肉鸡养殖户实施亲环境行为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相关结论具体如下:(1)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理论分析。运用卢因行为模型、理性行为理论、计划行为理论、动机理论和自我决定理论对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进行心理学分析,发现肉鸡养殖户实施亲环境行为可能是出于肉鸡养殖户内心一种基本的心理需要或者是外界环境因素对内部动机产生的影响,不论是主动选择还是被动选择,都是以获得利润最大化或收益最大化为前提。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期望效用理论和感知价值理论对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进行经济学阐释,发现肉鸡养殖户是否实施亲环境行为决定于实施亲环境行为的期望总效用,而实施亲环境行为的期望总效用由感知利益与感知风险两个维度共同决定。利用博弈论理论分析政府、产业合作组织以及其他肉鸡养殖户对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影响,发现激励型政府规制对肉鸡养殖户实施亲环境行为产生促进作用,约束型政府规制对肉鸡养殖户实施亲环境行为产生规范作用。加入产业合作组织的肉鸡养殖户需要遵照相关标准实施亲环境行为,产业合作组织会为肉鸡养殖户提供组织支持,能够激发肉鸡养殖户实施亲环境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施亲环境行为的经济利益诱因越强、示范效应越好、预期收益越高,肉鸡养殖户越倾向实施亲环境行为。(2)肉鸡养殖户的基本特征和亲环境行为实施状况描述性统计分析。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法对受访的466名肉鸡养殖户的基本特征和亲环境行为实施状况进行分析。分析了肉鸡养殖户的个体特征、经营特征、认知特征、预期收益特征、社会规范特征、政府规制特征和产业合作组织特征等基本特征。结果显示,85.19%的肉鸡养殖户参与标准化养殖场建设,14.81%的肉鸡养殖户未参与标准化养殖场建设;39.48%的肉鸡养殖户减量使用兽药,60.52%的肉鸡养殖户超量使用兽药;84.12%的肉鸡养殖户进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15.88%的肉鸡养殖户未进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3)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首先在C-D生产函数基础上引入效用函数分析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然后构建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的分析框架,最后运用Heckman样本选择模型分析影响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的主要因素。研究发现,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是由两个连续决策的过程构成,即肉鸡养殖户是否参与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和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程度。产量上升预期、养殖保险、政府补贴、合作组织参与、技术培训、信息服务、标准化养殖场认知、环境风险认知、受教育程度和养殖规模显着正向影响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产量上升预期、政府补贴、合作组织参与、信息服务、标准化养殖场认知、环境风险认知和养殖规模显着正向影响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程度。(4)肉鸡养殖户兽药减量使用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首先借助生产函数模型阐释肉鸡养殖户兽药使用的内在机理,其次构建肉鸡养殖户兽药减量使用行为的分析框架,然后利用损害控制模型对肉鸡养殖户的兽药超量使用水平进行测算,最后运用OLS回归和Probit模型分析影响肉鸡养殖户兽药减量使用行为的主要因素。研究发现,肉鸡养殖户的兽药实际平均使用量为112.27元/百只,兽药最优使用量为89.93元/百只,兽药实际平均使用量超过最优使用量的24.84%,每百只肉鸡超量使用兽药22.34元,19.90%的兽药实际平均使用量属于超量使用,表明受访肉鸡养殖户兽药超量使用现象较为普遍,超量使用兽药的肉鸡养殖户比例和兽药超量程度较高。兽药监管、检验检疫、合作组织参与、垂直协作方式、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兽药残留危害认知、兽药使用责任认知和养殖规模显着正向影响肉鸡养殖户兽药减量使用行为;产量下降预期显着负向影响肉鸡养殖户兽药减量使用行为。(5)肉鸡养殖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首先借助生产函数模型阐释肉鸡养殖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内在机理,然后构建肉鸡养殖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为的分析框架,最后运用无序多分类Logit模型分析影响肉鸡养殖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为的主要因素。研究发现,堆肥还田、制作沼气和出售赠送的处理方式均能实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而随意废弃不能实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府监管、合作组织参与、声誉诉求、预期收益和养殖规模显着正向影响肉鸡养殖户选择堆肥还田、制作沼气和出售赠送;基础设施配备、从众行为和环境风险认知显着正向影响肉鸡养殖户选择堆肥还田;政府补贴、基础设施配备和环境风险认知显着正向影响肉鸡养殖户选择制作沼气;信息服务显着正向影响肉鸡养殖户选择出售赠送。在不考虑任何影响因素的情境下,肉鸡养殖户更倾向选择随意废弃的方式处理养殖废弃物。(6)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效应分析。首先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测算肉鸡养殖户生产绩效,然后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考察亲环境行为对肉鸡养殖户养殖生产绩效的影响,最后运用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CSI)评价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整体绩效和单项绩效。研究发现:肉鸡养殖户生产绩效均值为0.958,说明受访肉鸡养殖户的养殖生产率较高。在克服样本自选择所产生的偏差问题后,分析结果仍然显示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和兽药减量使用行为对肉鸡养殖户生产绩效的影响均为负;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为对肉鸡养殖户生产绩效的影响为正。稳健性检验发现,无论是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还是兽药减量使用行为,亦或是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为都对肉鸡养殖户生产绩效的影响不显着。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的整体绩效评价为3.85,达到“良好”水平;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的生态效益(3.98)>社会效益(3.74)>经济效益(3.38),均达到“良好”水平。肉鸡养殖户兽药减量使用行为的整体绩效评价为3.49,达到“良好”水平;肉鸡养殖户兽药减量使用行为的社会效益(3.60)>经济效益(3.45)>生态效益(3.23),均达到“良好”水平。肉鸡养殖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为的整体绩效评价为4.12,达到“优秀”水平;肉鸡养殖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为的生态效益(4.14)>经济效益(3.82)>社会效益(3.72),均达到“良好”水平。(7)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激励机制优化与政策措施。结合发达国家在激励畜禽养殖户实施亲环境行为方面的成功经验,设计并完善促进肉鸡养殖户实施亲环境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包括立法支持、财税支持和技术支持三个方面,约束机制包括经济约束、法律约束和社会约束三个方面。从政府、产业合作组织、市场和肉鸡养殖户四个方面提出激励肉鸡养殖户实施亲环境行为的政策措施:第一,政府应加大亲环境养殖的宣传推广力度,制定合理的亲环境养殖补贴政策,加大肉鸡养殖生产的监管力度;第二,应积极引导肉鸡养殖户加入产业合作组织,完善产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功能,发挥产业合作组织的监督职能;第三,应建立健全亲环境肉鸡产品的市场体系,加强亲环境肉鸡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第四,肉鸡养殖户应提高亲环境行为的认知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肖颖,苏亮,侯亚莉,胡宇莉,李玉平,程千川,罗小松,孙燕[9](2019)在《重庆市兽用抗菌药监管工作之思考》文中研究表明兽用抗菌药物在防治动物疾病、提高养殖效益、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乱用、滥用、超范围使用兽药和不遵守休药期规定,将导致细菌耐药性产生和兽药残留超标,严重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本文总结了近两年来重庆市在兽用抗菌药使用监管和减量行动工作中的经验,分析并提出了当前兽药使用监管应当关注和加强的工作重点,以期为兽药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徐灵敏[10](2019)在《福清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文中认为孩子是中华民族的未来,寄托着祖国和社会的希望,他们幼小的身心需要全社会呵护。近年来,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不仅伤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也使得公众对中小学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产生质疑,对当地政府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因此,有必要对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行测评,分类强化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本文以政府监管部门视觉结合信息不对称、风险管理、政府规制等理论指导,根据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实际,运用德尔菲法从政府、经营主体、消费者三个方面构建了一套包含3个二级指标及9个三级指标的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在对福清市63家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实证评价,并应用多元回归分析找出影响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关键因素。结果表明:(1)从政府监管部门视觉并基于日常监管数据构建的学校食堂安全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相对合理,具有可操作性。(2)福清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总体良好,呈橄榄型分布,但个体差异较大。城区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高于乡镇中小学食堂、公立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高于私立中小学食堂、自主经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高于外包食堂、职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普遍较差的特征,存在发展不平衡、资金投入不足、食品安全培训效能低、监管力量不足且强度不均衡等问题。(3)政府投入、经常性培训强化和信息公开机制是影响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关键性因素。进而从政府监管、校方管理和社会监督三个维度提出发挥量化分级的示范作用;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效能;转变学校食堂的监管方式;提升食品安全的共治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补充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加大食品安全的经费投入;配强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不断完善建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规范学校食堂的经营模式;强化社会公众及媒体监督等建议。
二、上海兽药监管做了哪些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上海兽药监管做了哪些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1)上海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实施与评价调研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基本情况 |
1.1 上海市兽药行业基本情况 |
1.2 上海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情况 |
1.3 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评价情况 |
2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主要经验 |
2.1 加强环境控制 |
2.2 强化饲养管理 |
2.3 完善管理制度 |
2.3.1 完善药物管理制度 |
2.3.2 做好状态监测工作 |
2.3.3 严格落实减抗制度 |
2.4 使用抗菌药替代品 |
2.4.1 使用生物制剂替代治疗子宫炎 |
2.4.2 使用电解质替代治疗腹泻 |
2.4.3 使用环境改良剂预防疾病 |
3 问题与建议 |
3.1 提高主体责任意识 |
3.2 继续加强兽药监督管理 |
3.3 严格落实减抗制度 |
3.4 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牛只质量 |
3.5 科学用药 |
3.6 强化科技支撑,寻找替代产品 |
3.7 利用数据分析,建立预警机制 |
4 结语 |
(3)电商法背景下兽药网络销售监管模式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网络销售兽药现状 |
2 网络销售兽药的监管难点 |
2.1 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 |
2.2 被监管人相对不确定 |
2.3 网络兽药“身份”不明 |
2.4 网络销售证据取证难 |
2.5 监管技术手段落后 |
2.6 违法案件管辖权限不清 |
3 电商法背景下监管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
3.1 创新事前环节监管 |
3.1.1 建立兽药网络销售审核登记制度 |
3.1.2 明确禁止网络销售兽药类别 |
3.1.3 搭建兽药信息共享平台 |
3.2 加强事中环节监管 |
3.2.1 公示网络兽药经营信息[9] |
3.2.2 确立网络兽药经营的物流责任 |
3.2.3 建立电子信息保存制度 |
3.3 完善事后环节监管 |
3.3.1 建立网络兽药经营信用评价制度 |
3.3.2 依法追究网络兽药经营者的违法责任 |
4 其他建议 |
4.1 完善兽药法律相关规定 |
4.2 建立国家网络兽药监测体系 |
4.3 建立网络兽药协管机制 |
4.4 强化网络兽药宣传培训 |
(4)多肽类抗生素、吩噻嗪类和新型“瘦肉精”等兽药的免疫快速检测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写表 |
第一章 绪论 |
1.1 立题背景 |
1.2 抗生素类兽药概述 |
1.2.1 理化性质 |
1.2.2 作用机理 |
1.2.3 残留危害与限量标准 |
1.2.4 检测方法 |
1.3 抗寄生虫类兽药概述 |
1.3.1 理化性质 |
1.3.2 作用机理 |
1.3.3 残留危害与限量标准 |
1.3.4 检测方法 |
1.4 非甾体类抗炎兽药概述 |
1.4.1 理化性质 |
1.4.2 作用机理 |
1.4.3 残留危害和限量标准 |
1.4.4 检测方法 |
1.5 抗组胺药与吩噻嗪类药物概述 |
1.5.1 理化性质 |
1.5.2 作用机理 |
1.5.3 残留危害与限量标准 |
1.5.4 检测方法 |
1.6 立题依据和主要研究内容 |
1.6.1 本课题的意义及研究目的 |
1.6.2 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多肽类抗生素单克隆抗体的制备及免疫学检测技术的建立 |
2.1 引言 |
2.2 仪器与化学试剂 |
2.2.1 实验仪器 |
2.2.2 实验材料 |
2.2.3 溶液配制 |
2.2.4 实验动物 |
2.3 试验方法 |
2.3.1 免疫原的设计与合成 |
2.3.2 免疫原的表征 |
2.3.3 动物免疫 |
2.3.4 小鼠多抗血清检测 |
2.3.5 单克隆抗体的制备 |
2.3.6 单克隆抗体的鉴定 |
2.3.7 BAC胶体金试纸条的建立与优化 |
2.3.8 POL的ic-ELISA检测法的建立 |
2.4 结果与讨论 |
2.4.1 人工抗原的合成和鉴定 |
2.4.2 小鼠多抗血清的鉴定 |
2.4.3 单克隆细胞株筛选 |
2.4.4 单克隆抗体性质鉴定 |
2.4.5 BAC胶体金试纸条的建立与优化 |
2.4.6 COL的ic-ELISA方法的建立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截短侧耳素类抗生素单克隆抗体的制备及免疫学检测技术的建立 |
3.1 引言 |
3.2 仪器与化学试剂 |
3.2.1 实验仪器 |
3.2.2 实验材料 |
3.2.3 溶液配制 |
3.2.4 实验动物与细胞 |
3.3 试验方法 |
3.3.1 免疫原的设计和合成 |
3.3.2 免疫原的表征 |
3.3.3 动物免疫 |
3.3.4 小鼠多抗血清检测 |
3.3.5 单克隆抗体的制备 |
3.3.6 单克隆抗体的鉴定 |
3.3.7 胶体金试纸条的建立与优化 |
3.4 结果与讨论 |
3.4.1 人工抗原的合成与鉴定 |
3.4.2 小鼠多抗血清鉴定 |
3.4.3 单克隆细胞株筛选 |
3.4.4 单克隆抗体性质鉴定 |
3.4.5 胶体金试纸条的建立与优化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抗寄生虫药单克隆抗体的制备及免疫学检测技术的建立 |
4.1 引言 |
4.2 仪器与化学试剂 |
4.2.1 实验仪器 |
4.2.2 实验材料 |
4.2.3 溶液配制 |
4.2.4 实验动物和细胞 |
4.3 试验方法 |
4.3.1 免疫原的设计与合成 |
4.3.2 免疫原的表征 |
4.3.3 动物免疫 |
4.3.4 小鼠多抗血清检测 |
4.3.5 单克隆抗体的制备 |
4.3.6 单克隆细胞的鉴定 |
4.3.7 NIT胶体金试纸条的建立与优化 |
4.3.8 CLT的ic-ELISA检测法的建立 |
4.4 结果与讨论 |
4.4.1 人工抗原的合成与鉴定 |
4.4.2 小鼠多抗血清鉴定 |
4.4.3 单克隆细胞株筛选 |
4.4.4 单克隆抗体性质鉴定 |
4.4.5 NIT胶体金试纸条的建立与优化 |
4.4.6 CLT的ic-ELISA方法的建立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非甾体类抗炎药单克隆抗体的制备及免疫学检测技术的建立 |
5.1 引言 |
5.2 仪器与化学试剂 |
5.2.1 实验仪器 |
5.2.2 实验材料 |
5.2.3 溶液配制 |
5.2.4 实验动物和细胞 |
5.3 试验方法 |
5.3.1 免疫原的设计和合成 |
5.3.2 免疫原的表征 |
5.3.3 动物免疫 |
5.3.4 小鼠多抗血清检测 |
5.3.5 单克隆抗体的制备 |
5.3.6 单克隆抗体的鉴定 |
5.3.7 胶体金试纸条的建立与优化 |
5.4 结果与讨论 |
5.4.1 人工抗原的合成与鉴定 |
5.4.2 小鼠多抗血清的鉴定 |
5.4.3 单克隆细胞株筛选 |
5.4.4 单克隆抗体性质鉴定 |
5.4.5 胶体金试纸条的建立和优化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赛庚啶和吩噻嗪类药物单克隆抗体的制备及免疫学检测技术的建立 |
6.1 引言 |
6.2 仪器与化学试剂 |
6.2.1 实验仪器 |
6.2.2 实验材料 |
6.2.3 溶液配制 |
6.2.4 实验动物和细胞 |
6.3 试验方法 |
6.3.1 免疫原的设计和合成 |
6.3.2 免疫原的表征 |
6.3.3 动物免疫 |
6.3.4 小鼠多抗血清检测 |
6.3.5 单克隆抗体的制备 |
6.3.6 单克隆抗体的鉴定 |
6.3.7 胶体金试纸条的建立与优化 |
6.4 结果与讨论 |
6.4.1 人工抗原的合成与鉴定 |
6.4.2 小鼠多抗血清鉴定 |
6.4.3 单克隆细胞株筛选 |
6.4.4 单克隆抗体性质鉴定 |
6.4.5 胶体金试纸条的建立与优化 |
6.5 本章小结 |
主要结论 |
创新点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5)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权力配置的研究 |
(三)关于协同治理问题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基础理论 |
一、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食品安全 |
(二)食品监管 |
(三)权力配置 |
(四)政府权力配置 |
二、政府权力配置的相关理论 |
(一)权力政治学基本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分析 |
一、中国食品监管政府责任与权力配置的发展轨迹 |
(一)改革开放之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改革开放之后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现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横向配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纵向配置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结构性变革 |
三、现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综合分析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根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原则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合理性 |
(四)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实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实效分析 |
一、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成效 |
(一)食品安全中央政府监管权力强化的效应 |
(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监管权力增强的效应 |
(三)食品监管社会协同治理的实际效应 |
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中问题的呈现 |
(一)政府权力越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失灵 |
(二)政府权力缺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失灵 |
(三)政府权力错位导致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管缺失 |
三、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一)政府权责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二)政府权力结构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三)政府与社会协同缺失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管权力配置的国际比较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典型国家的基本形态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比较论域的选定 |
(二)不同国家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类型的比较分析 |
(三)不同国家政府权力配置制度管理幅度的比较分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食品安全政府法律体系的形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的形成 |
(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的空间配置 |
三、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综合分析 |
(一)日本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二)美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三)德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 |
一、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的目标 |
(一)强化中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 |
(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的灵活调度 |
(三)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多元治理功能 |
二、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结构 |
(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跨部门协同权力结构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地区协同治理的权力结构 |
(三)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多部门协同的权力结构 |
三、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治理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责任分担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跨部门治理运行机制 |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国家食品监管权力良性运行机制的建构 |
一、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制度化建设 |
(一)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法规体系 |
(二)设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行政权力配置制度 |
(三)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领导责任制度 |
二、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倒查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协同治理的召回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履职制度化评估体系 |
(三)优化食品监管政府权力协同治理水平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监督机制 |
(一)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行政问责机制 |
(二)建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党内监督机制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社会监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养殖业抗生素利用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养殖业抗生素利用概述 |
2.1 抗生素的概述 |
2.1.1 抗生素的概念 |
2.1.2 养殖业利用抗生素的原因 |
2.2 抗生素利用的外部性影响 |
2.2.1 影响动物源性食品产品质量 |
2.2.2 影响动物源性食品产品出口贸易 |
2.2.3 危害人体健康 |
2.2.4 对生态的影响 |
第三章 养殖业抗生素利用法律问题分析 |
3.1 养殖业抗生素利用政策问题分析 |
3.2 养殖业抗生素利用法律规范问题分析 |
3.3 养殖业抗生素利用标准问题分析 |
3.3.1 养殖业抗生素利用与残留标准问题 |
3.3.2 养殖业抗生素排放标准问题 |
3.4 养殖业抗生素利用监管问题分析 |
3.4.1 执法监管职责问题 |
3.4.2 监管机构设置问题 |
3.4.3 执法人员专业问题 |
3.5 养殖业抗生素利用过程中责任认定 |
3.5.1 人身侵权的法律责任认定 |
3.5.2 环境诉讼中的法律责任认定 |
3.6 公众参与制度分析 |
3.6.1 公众参与形式问题 |
3.6.2 公众参与制度问题 |
第四章 对国外养殖业抗生素利用法律规制的借鉴 |
4.1 国外对养殖业抗生素滥用的法律规制 |
4.1.1 美国建立国家抗菌药物耐药监测系统 |
4.1.2 德国立法规制抗生素的利用 |
4.1.3 日本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
4.2 国外养殖业抗生素法律规制体系的影响 |
第五章 养殖业抗生素领域法律规范体系的构建 |
5.1 养殖业抗生素利用规范基础 |
5.1.1 秩序价值理论 |
5.1.2 安全价值理论 |
5.1.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5.2 明确养殖业抗生素利用环境法律原则 |
5.2.1 整体性原则 |
5.2.2 生态效益原则 |
5.2.3 科学与实际相结合原则 |
5.3 制定养殖业抗生素利用专项法律规范 |
5.4 养殖业抗生素利用环境标准体系的完善 |
5.4.1 制定养殖业抗生素利用标准 |
5.4.2 统一养殖业抗生素残留标准 |
5.4.3 制定含抗生素类污染物排污标准 |
5.4.4 保障养殖业抗生素标准规范效力 |
5.5 制定养殖业抗生素产品检测制度 |
5.5.1 制定环境质量标准 |
5.5.2 制定养殖业抗生素类药物生产检验标准 |
5.5.3 制定动物屠宰前抗生素含量检测制度 |
5.6 养殖业抗生素利用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
5.6.1 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
5.6.2 保障公众参与工作的落实 |
5.7 明确主体法律责任 |
5.7.1 确定养殖业抗生素监管主体责任 |
5.7.2 确定养殖业抗生素利用主体责任 |
5.8 构建环境修复制度 |
5.8.1 完善环境修复相关资金制度 |
5.8.2 提高环境修复技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钦州市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现状调查分析及安全管理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写、符号说明 |
第一章 绪论 |
1.1 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 |
1.1.1 耐药性 |
1.1.2 中毒反应及致癌、致畸、致突变 |
1.1.3 过敏反应 |
1.1.4 肠道菌群失调 |
1.1.5 环境影响 |
1.2 我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 |
1.2.1 我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1.2.2 我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 |
1.2.3 我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1.2.4 我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1.3 本课题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背景 |
1.3.2 研究意义 |
第二章 钦州市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现状调查 |
2.1 材料 |
2.1.1 样品 |
2.1.2 试剂和仪器 |
2.2 方法 |
2.2.1 样品的采集及管理 |
2.2.2 检测方法 |
2.3 判定标准与统计方法 |
2.4 检测结果 |
2.4.1 猪肉样品中兽药残留情况 |
2.4.2 禽肉样品中兽药残留情况 |
2.4.3 牛肉样品中药物残留情况 |
2.4.4 羊肉样品中兽药残留情况 |
2.4.5 牛奶中兽药残留情况 |
2.4.6 鱼类样品中兽药残留情况 |
2.4.7 虾类样品中兽药残留情况 |
2.4.8 贝类样品中兽药残留情况 |
2.4.9 猪、牛、羊、禽及水产品中兽药残留情况 |
第三章 钦州市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情况研究 |
3.1 走访调查对象 |
3.2 走访调查内容 |
3.3 走访调查结果 |
3.3.1 猪肉样品中兽药残留情况走访调查结果 |
3.3.2 禽肉样品中兽药残留情况走访调查结果 |
3.3.3 牛肉样品中兽药残留情况走访调查结果 |
3.3.4 羊肉样品中兽药残留情况走访调查结果 |
3.3.5 牛奶样品中兽药残留情况走访调查结果 |
3.3.6 水产品样品中兽药残留情况走访调查结果 |
3.4 讨论 |
3.4.1 磺胺类药物残留情况 |
3.4.2 四环素类药物残留情况 |
3.4.3 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情况 |
3.4.4 替米考星残留情况 |
3.4.5 青霉素类药物残留情况 |
3.4.6 克伦特罗违禁品残留情况 |
3.4.7 硝基呋喃类药物残留情况 |
3.4.8 氯霉素残留情况 |
第四章 钦州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对策建议 |
4.1 抓好动物产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
4.1.1 加强饲料的规范生产和使用管理 |
4.1.2 强化兽药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
4.1.3 推广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
4.2 加快推进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
4.2.1 优化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水平 |
4.2.2 完善动物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
4.2.3 加快推进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及预警机制建设 |
4.2.4 建立动物产品的可追溯体系以及市场准入制度 |
4.2.5 建立动物产品召回制度等应急处理机制 |
4.3 加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及宣传引导 |
4.3.1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
4.3.2 充实与加强基层监督力量 |
4.3.3 完善宣传制度,加强宣传引导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附表:各类样品中兽药残留检出情况 |
(8)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概念界定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概念界定 |
1.4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二章 文献回顾与述评 |
2.1 关于农户亲环境行为的相关研究 |
2.2 关于心理认知对农户亲环境行为影响的相关研究 |
2.3 关于政府规制对农户亲环境行为影响的相关研究 |
2.4 关于产业合作组织对农户亲环境行为影响的相关研究 |
2.5 关于成本收益对农户亲环境行为影响的相关研究 |
2.6 文献述评 |
第三章 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理论分析 |
3.1 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心理学分析 |
3.2 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经济学阐释 |
3.3 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博弈分析 |
3.3.1 肉鸡养殖户与政府的博弈分析 |
3.3.2 肉鸡养殖户与产业合作组织的博弈分析 |
3.3.3 肉鸡养殖户与肉鸡养殖户之间的博弈分析 |
3.4 逻辑框架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调查设计与样本描述性统计分析 |
4.1 问卷设计 |
4.1.1 调查问卷设计流程 |
4.1.2 调查问卷设计依据 |
4.2 数据来源 |
4.3 样本特征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1 肉鸡养殖户个体特征 |
4.3.2 肉鸡养殖户经营特征 |
4.3.3 肉鸡养殖户认知特征 |
4.3.4 肉鸡养殖户预期收益特征 |
4.3.5 社会规范特征 |
4.3.6 政府规制特征 |
4.3.7 产业合作组织特征 |
4.4 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特征描述性统计分析 |
4.4.1 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 |
4.4.2 肉鸡养殖户兽药减量使用行为 |
4.4.3 肉鸡养殖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为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5.1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说 |
5.2 变量选取 |
5.3 模型设定与结果分析 |
5.3.1 模型设定 |
5.3.2 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肉鸡养殖户兽药减量使用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6.1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说 |
6.2 变量选取 |
6.3 模型设定与结果分析 |
6.3.1 模型设定 |
6.3.2 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肉鸡养殖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7.1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说 |
7.2 变量选取 |
7.3 模型设定与结果分析 |
7.3.1 模型设定 |
7.3.2 结果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效应分析 |
8.1 亲环境行为对肉鸡养殖户生产绩效的影响 |
8.1.1 研究方法 |
8.1.2 变量选取 |
8.1.3 肉鸡养殖户生产绩效的测算 |
8.1.4 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对肉鸡养殖户生产绩效的影响 |
8.1.5 兽药减量使用行为对肉鸡养殖户生产绩效的影响 |
8.1.6 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为对肉鸡养殖户生产绩效的影响 |
8.2 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效益评价 |
8.2.1 理论基础与模型设定 |
8.2.2 评价依据与变量选取 |
8.2.3 肉鸡养殖户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参与行为的效益评价与差异分析 |
8.2.4 肉鸡养殖户兽药减量使用行为的效益评价与差异分析 |
8.2.5 肉鸡养殖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为的效益评价与差异分析 |
8.3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激励机制优化与政策措施 |
9.1 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激励机制的基本框架 |
9.2 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激励机制 |
9.2.1 立法支持 |
9.2.2 财税支持 |
9.2.3 技术支持 |
9.3 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的约束机制 |
9.3.1 经济约束 |
9.3.2 法律约束 |
9.3.3 社会约束 |
9.4 激励肉鸡养殖户实施亲环境行为的政策措施 |
9.4.1 政府方面 |
9.4.2 产业合作组织方面 |
9.4.3 产品市场方面 |
9.4.4 肉鸡养殖户方面 |
9.5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科研情况 |
(9)重庆市兽用抗菌药监管工作之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重庆市兽用抗菌药减量示范试点工作概况 |
1.1 “6”是指:在兽药监管体系方面,建立健全6个兽药监管机制体系 |
1.2 “334”是指:在兽药使用环节,建立规模养殖场“三书三有四规范”兽药安全使用管理规范体系 |
1.3 “33”是指:在整合资源方面,着力打通兽药监管“三大环节”,解决“三大障碍” |
2 重庆市兽用抗菌药减量示范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
2.1 兽药安全使用相关科学知识普及率得到较大提升 |
2.2 兽药安全使用监管体系建设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
2.3 规模养殖场“三书三有四规范”兽药安全使用监管体系建设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
2.4 药残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升 |
2.5 加强了兽用抗菌药物替代新型制剂的研发力度,促进了兽药产业的发展 |
3 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工作需要关注的重点 |
3.1 规范合理使用兽用抗菌药 |
3.2 科学审慎使用兽用抗菌药 |
3.3 减少使用促生长类兽用抗菌药 |
3.4 实施兽药使用追溯 |
3.5 加大政策扶持 |
3.6 强化监督考核 |
3.7 加强宣传培训 |
4 结语 |
(10)福清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方法、思路及技术路线图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4.3 技术路线图 |
1.5 本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中小学食堂 |
2.1.2 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风险管理理论 |
2.2.3 政府规制理论 |
第三章 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1 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构成要素 |
3.1.1 政府监管行为 |
3.1.2 负面反馈行为 |
3.1.3 自主提升行为 |
3.2 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体系构建原则 |
3.2.1 可行性原则 |
3.2.2 实用可比性原则 |
3.2.3 客观便利性原则 |
3.3 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指标选取及体系构建 |
3.3.1 评价指标初设 |
3.3.2 评价指标筛选 |
3.3.3 评价体系最终确定 |
3.3.4 评价体系各三级指标的内涵 |
3.4 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体系权重确定 |
3.4.1 二级指标对于目标权重 |
3.4.2 三级指标对于二级指标权重 |
3.4.3 评价指标权重确定及层次总排序 |
第四章 福清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证评价 |
4.1 福清市及其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
4.2 数据采集及量化赋值 |
4.2.1 数据采集 |
4.2.2 数据量化赋值 |
4.3 福清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与分析 |
4.3.1 福清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总体评价 |
4.3.2 福清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级指标评价分析 |
4.4 福清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福清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影响因素分析 |
5.1 分析方法及变量选择 |
5.2 结果及分析 |
5.2.1 相关分析 |
5.2.2 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提升政府监管水平 |
6.2.2 加强校方管理效能 |
6.2.3 强化社会公众及媒体监督力度 |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体系指标初选调查问卷 |
附录B 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体系指标筛选调查问卷 |
附录C 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体系指标权重专家调查问卷 |
附录D 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附录E 福清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个案访谈提纲 |
附录F 福清市中小学食堂指标原始数据 |
致谢 |
四、上海兽药监管做了哪些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上海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实施与评价调研报告[J]. 何麒麟,张亦菲,邵莅宇. 上海畜牧兽医通讯, 2021(02)
- [2]新疆农产品国家抽检中的问题研究 ——基于新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调查[D]. 冯丽春. 新疆农业大学, 2021
- [3]电商法背景下兽药网络销售监管模式探讨[J]. 卢军锋. 湖南畜牧兽医, 2020(04)
- [4]多肽类抗生素、吩噻嗪类和新型“瘦肉精”等兽药的免疫快速检测方法研究[D]. 那冠琼. 江南大学, 2020(12)
- [5]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D]. 康俊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6]养殖业抗生素利用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李停. 河北大学, 2020(08)
- [7]钦州市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现状调查分析及安全管理对策[D]. 黎晓林. 广西大学, 2020(02)
- [8]肉鸡养殖户亲环境行为研究[D]. 刘铮. 沈阳农业大学, 2020(08)
- [9]重庆市兽用抗菌药监管工作之思考[J]. 肖颖,苏亮,侯亚莉,胡宇莉,李玉平,程千川,罗小松,孙燕. 畜牧与兽医, 2019(12)
- [10]福清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评价[D]. 徐灵敏. 福建农林大学, 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