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汇率制度变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周冲[1](2021)在《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19世纪初,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获得民族独立后,就一直努力探索适合自身的经济发展模式。这些国家先后实行了古典自由主义、发展主义、新自由主义和新发展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发展战略,实行了初级产品出口、进口替代工业化、新自由主义、新发展主义等经济发展模式。然而历经200多年的现代化道路探索,拉美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先行者,依然未能迈进发达国家行列。在其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阻碍经济、社会进步的问题特别具有典型性和规律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拉美经济发展模式的研究,可以让我们更深入了解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探索一个国家或地区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考察生产要素、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外开放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本文立足发展经济学的视角,以时间为主线,较全面地、系统地梳理了拉丁美洲自民族独立后至今的经济发展模式演变过程,详细分析了每个经济发展模式形成的经济社会原因,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影响,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以期对我国经济发展建设起到有益的借鉴作用。从初级产品出口发展模式、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到21世纪以来出现的激进左翼政府执政国家的“21世纪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和温和左翼政府执政国家的新发展主义模式,在拉美经济发展模式演变过程中,经济发展模式经历了“外向—内向—外向”转变,形成了钟摆式运动。在每一个发展阶段,对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都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且都取得了显着的阶段性成就。随着每种发展模式的长期推行,在某些方面甚至形成了某种极端,导致两种模式的转换往往是“断裂的”,即后一种模式往往是对前一种模式的否定和政策的大转向。在每种经济发展模式中,拉美国家的发展战略总会错过经济结构调整的最佳时机,当危机来临却实行180度大转弯,发展模式的快速转变往往对经济与社会发展造成剧烈冲击。经济的“钟摆式”发展导致经济增长并不连续,加剧了拉美经济的脆弱性,也使得拉美国家依然无法摆脱依附性地位。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处理上,各国政府的做法往往极端化。初级产品出口发展模式信奉比较优势理论,主张实行自由贸易,不主张政府干预经济,政府只需做好“守夜人”角色即可。进口替代工业化模式下,又过分强调政府干预经济,实行计划经济。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主张完全的市场化,但快速激进的私有化改革引发一些国家出现剧烈的社会动荡问题,伤害了民众的利益。步入新千年后,拉丁美洲新上台的一些左翼政权,又重新强调政府的作用,改变新自由主义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意味着完全由市场导向的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失败,也表明不能完全放弃政府对市场的监管。这说明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国家,都没有任何一种单一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拉美经济发展的钟摆现象造就了拉美经济的脆弱性,“资源诅咒”、“中等收入陷阱”都成为拉丁美洲鲜明的标签。拉丁美洲是世界上自然资源最丰裕的地区,拥有人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种矿产、能源资源以及各类农、林、畜、渔产品。然而具有丰富资源的拉丁美洲,外向的经济发展并未给拉丁美洲人民带来富足的生活,反而出现了经济发展水平长期低下、收入分配极不平等、人力资本投资严重不足、腐败和寻租活动盛行、内战频繁等一些不利于经济持续增长的现象。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拉美国家经济结构单一,严重依赖某种或少数几种自然资源出口,国内产业结构失衡,出现了明显的“资源诅咒”效应。经济发展战略的失误、工业增长的乏力、收入分配的明显差距、城市化的过度发展、宏观经济政策的不稳定、殖民历史的传统和不利的制度条件都导致拉美迈过“贫困陷阱”后,长期处于“中等收入陷阱”之中。究其根源,是拉丁美洲继承了殖民时期的制度遗产,在独立后的两百年间其政治、经济制度虽几经转变,但依然未改变“攫取性”的政治、经济制度,无法确保竞争性民主机制、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刘玉[2](2021)在《发达国家应对低生育困境的政策演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文中认为人口转变指人口从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向低出生率和低死亡率的转变。发达国家率先经历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较早完成人口转变。在老龄化日益严重的趋势下,扭转长期低生育水平以避免陷入经济社会发展困境一直是发达国家重点探索的人口学问题,并在鼓励生育政策实践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伴随着中国工业化进程和经济高速发展,中国也迈入了人口转变的第三阶段。虽然我国于2015年开始实行“全面二孩”政策,但生育率回升的效果并不明显。总和生育率持续走低给少子老龄化时代的财政负担、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等带来潜在压力,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生育政策十分必要。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选择日本、新加坡、德国、韩国、挪威等五个在鼓励生育政策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国家,分析其近60年的生育率变动过程,结合五国生育政策演变过程,评价其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总结其政策经验或教训,分析其对我国完善生育政策的启示,并基于我国现阶段的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的实际情况和国情特征,提出进一步鼓励生育的具体政策建议。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文章研究内容、方法、创新点进行概述和总结;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人口转变理论和公共政策基本理论,并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第三部分通过搜集和整理新加坡、韩国、德国、日本、挪威的生育率数据变动情况和生育政策演变过程,揭示各国实施鼓励生育政策的背景、政策要点、实施效果以及对我国现阶段鼓励生育政策的启示等;第四部分基于我国现阶段国情,基于以人为本、与国情相适应的原则,提出完善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建议。研究发现,日本、新加坡、德国、韩国、挪威五国的生育政策各具特点,分别建立在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国情基础上受到对人口规律认识过程的限制、以及人口惯性的影响,多数国家没能及时把握生育政策提出和改进的时机,导致政策出台不及时,政策效果不明显。研究认为,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应以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为基础,注重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将鼓励生育与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育儿设施等多领域的经济社会建设相结合,注重推进和完善生育友好型的社会政策体系。
田野[3](2020)在《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文中认为纵观美国经济的发展历程,产业结构的不断演进不仅是其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且也是其化解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美国产业结构演进的过程中,虚拟经济的发展逐渐脱离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断积累,并且因其特殊的全球影响力,最终引发了自“大萧条”以来收缩时间最长、损失最为严重的的全球金融危机。全球金融危机重创了美国的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为化解危机,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及其成效、特别是危机后产业结构发生的变化,受到国际社会和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基于产业结构的不断演进不仅是导致美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且也是其化解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进行深入研究,其理论意义主要在于:有助于推动我们对美国产业结构、特别是对产业结构演进与经济增长以及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研究。其现实意义则主要在于:全球金融危机后,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是中国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而由于中美两国经济之间处于深度的相互依赖和融合,因此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必然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由此决定了深入研究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对于中国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论文第2章论述和分析了美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及其主要特征。在农业经济时代,农业是主导产业;工业特别是制造业获得了发展但是其规模和比重低于农业。到了工业经济时代,制造业代替农业成为主导产业,并呈现出现重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等特点;金融业亦逐渐发展并且出现了金融资本。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以后,服务业迅速发展并成为主导产业;制造业依然强大但是其比重则开始下降;特别是随着部分产业的对外转移,整个经济中的实体成分有所减少而虚拟成分则开始增加,但是二者基本上还是平衡的。自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逐步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产业成为新的主导产业,并对产业结构的演进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产业结构因此出现了软化与服务化;但与此同时,产业出现了空心化,虚拟经济的发展与实体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失衡。从总体上看,美国产业结构的演进遵循着“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现代化和高级化的一般规律。在产业结构现代化和高级化的过程中,资源禀赋、分工状况、贸易条件、市场规模以及需求结构等因素,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科技进步则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科技进步不仅是历次主导产业更替的核心推动力,而且深刻影响着不同时期各个产业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美国基于大国开放模式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全球金融霸权的出现和不断巩固,使其产业结构的演进呈现出明显的特殊性,即具备了独特的优势;而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之前被推崇的结构软化、服务化、技术化相结合的“稳定性较强”的现代型产业结构遭到质疑。论文第3章回顾了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演进过程,阐述了全球金融危机的实质、特点及其对美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影响;通过分析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说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美国利率和资产价格的逆转,直接诱发了次贷危机;次贷危机的蔓延导致流动性短缺和信贷紧缩的加剧,进一步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按照经济学家余永定的观点,此次危机实际上是“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和“华盛顿共识”的危机。危机既具有以往危机的周期性特点,又在传导路径、损失承担、警戒标准和全球扩散等方面出现了新的特征。全球金融危机不仅抑制了美国的消费和投资,而且影响了全球贸易和投资,对全球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危机不仅使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持续扩散,金融机构蒙受巨大损失;而且对虚拟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是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与外部失衡以及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其内部失衡主要体现在国内投资、消费和储蓄的失衡,以及巨额的财政赤字;而外部失衡则主要体现在持续扩大的经常账户逆差、国际市场上过剩的流动性和美元本位制的内在脆弱性。其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主要体现在总量的不平衡、产业空心化以及经济金融化。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充分证明了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论文第4章论述和分析了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与措施。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冲击,奥巴马政府提出了“再工业化”战略、国家创新战略、清洁替代能源战略以及国家出口战略。其中“再工业化”的提出并非偶然:除了过度依赖金融创新从而导致了经济的过度金融化以外,而且还包括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后,美国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低端产业,进而造成了产业发展的“空心化”等问题。国家创新战略对于维持美国在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方面的优势,具有重要的意义。清洁替代能源战略直接推动了美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为美国从能源替代走向能源独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国家出口战略之下的贸易融资便利和商业外交,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危机后美国的对外贸易状况。特朗普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主要体现在万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制造业回流”、贸易保护以及移民政策等方面。万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计划不仅旨在直接促进就业与经济增长,同时也为改善基础设施落后状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立法提供了基本框架。在“制造业回流”方面,其意图更加明显,手段也更为直接,如规定钢铁原料占比和关税措施等。在贸易保护方面,不仅与欧盟以及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冲突加剧,而且与中国展开了双边经济关系史上空前的贸易战。其移民政策的进一步收紧,也充分体现出了所谓的“美国优先”。然而,无论是奥巴马政府还是特朗普政府的战略与措施,都由于技术、制度、人力和政治斗争等方面的原因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论文第5章对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变化进行了统计分析和实证研究。不仅厘清了其产业结构变化的过程与基本情况,而且也对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的基本效果进行了检验。就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经济增长的总体表现来看,其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进程并未受到危机的严重显影响,但是其第一产业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大,第二、三产业也出现了一些不同于长周期的发展趋势。其就业增长主要出现在第三产业领域,而第一、二产业的就业增加有限;至于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异性,也十分显着。从经济失衡的情况来看,不论是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和外部失衡,还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都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而只是有所缓解。在农业方面,危机后美国农业产出和价格下滑,农产品出口受到较大的影响。美国政府不仅维持了较高的支持强度,而且逐步扩大了价格与收入支持、农业保险、食品援助、贸易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的覆盖范围,在农业支持政策上做出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场的规模和结构也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中等规模农场数量有不断减少趋势,而特大农场和小微型农场均有所增加。在制造业方面,“制造业回流”等政策推动了制造业产值与利润的恢复与增长,但从制造业内部结构看,则存在显着的非均衡态。其中汽车及零部件、木制品和塑料与橡胶等行业的增长极为显着,而服装与皮革、印刷和原生金属等则出现了下降。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府支出对于促进制造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有着较为显着的积极作用,从而部分地验证了这一期间的政策支持效果。在服务业方面,由于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金融、保险以及房地产业在整体上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呈现了波动发展的态势。金融危机使批发零售、运输仓储、信息和商业服务等行业的增加值显着减少。从服务业内部的就业结构变化来看,医疗保健和社会援助、企业管理和住宿餐饮等行业有较为明显的增长。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府支出和服务业发展存在均衡关系,并且前者对后者构成了单向的因果关系。论文第6章为全文的结论和启示。作者认为,从总体上看,美国产业结构的演进符合基本经济规律,但是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充分暴露了其产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尽管美国实施的战略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美国产业结构演进的历程及其相关经验和教训,为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的平衡以及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启示:第一,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第二,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优势;第三,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四,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第五,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第六,进一步提升开放合作的层次水平。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本文聚焦于美国各产业内部结构的系统分析,把产业内结构作为重要的因素,对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行深入的研究。第二,观点的创新。本文认为,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外部失衡以及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失衡,是导致其次贷危机并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而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既是美国经济失衡的表现,更是其结构性原因。本文认为,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是为了重塑实体经济的主导地位以恢复整个经济的均衡发展;然而以高端制造业为核心的产业调整战略,可能促使美国经济结构进一步软化,从而弱化实体经济对经济失衡的修正作用。
周佳楷[4](2020)在《国际投资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伴随着近年来国际投资数量的高速增长,国际投资仲裁作为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方式之一,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国际投资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际投资纠纷的化解具有重要意义。国际投资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的解决关涉国际投资仲裁结果的实现,是仲裁制度的关键内容,对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同时,论文的选题还考虑到裁决承认与执行机制对“一带一路”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具有裁决承认与执行上的特殊性。“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与沿线国家之间、沿线国家之间的国际投资活动愈加频繁、投资体量庞大。传统的国际投资仲裁裁决制度是以发达国家利益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并不符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利益诉求。为此,在合理解释现有裁决承认与执行依据的基础上,整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BIT中相关的仲裁条款是在国际法层面保护我国及沿线国家投资安全的重要方式,是促进各国共同、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论文的逻辑思路为:提出问题一—分析问题一—解决问题,并采取历史分析、比较分析、规范分析、案例分析的方法展开研究。论文的核心观点是:国际投资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的关键在于裁决承认与执行的依据,ICSID公约、《纽约公约》及其他投资条约下裁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则不同,进而导致在裁决一致性、公共政策条款、国家豁免及司法审查等问题上时常产生冲突、矛盾。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既有相关理论的完善及国际关系理论的引入,为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对策。依循上述逻辑思路和核心观点,论文的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几大部分:第一,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基础理论。该部分主要阐述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变革对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影响,裁决承认与执行基本概念的界定,裁决承认与执行的依据和标的。同时,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的解决需要丰富的理论基础,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东道国与投资者之间利益冲突中公平公正理论的贯彻,改变仲裁实践中过度保护私人投资者的情况,即裁决承认与执行理念上的转变。二是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的解决还在于国际经济活动主体间存在着利益上的“相互依赖”,应当在相关制度改革完善中引入“相互依赖理论”,明确投资纠纷各方是具有共同利益的、彼此相互依赖,即应重视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投资法理论变革的影响。三是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在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解决中的应用。在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面临的国家豁免、公共政策保留、审查监督等问题,本质上都涉及国际法规则在国内的适用问题。因此,有必要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理论入手,分析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中裁决执行地国家国内法支持的理论依据,从而确保裁决承认与执行所依据的国际法与执行地国家国内法在适用上能够有效协调。第二,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论文于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分别阐释了当今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面临的三大主要问题,在对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第二章的三大理论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具体内容为:一是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国家豁免问题。因国家豁免原则的适用而导致的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阻碍,主要包括不同仲裁裁决依据在国家豁免规定上的冲突、法院地法关于国家豁免的规则对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阻碍。在理论上,要认识到绝对豁免理论对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阻碍,应当转向相对豁免理论,合理解释条约中的模糊条款;同时,推进限制豁免理论成为国际习惯。二是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政策问题。因对条约中“公共政策”条款解释上的差异而导致的阻碍,主要包括“公共政策保留”对ICSID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阻碍、《纽约公约》中“公共政策”条款对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阻碍。为此,建议协调不同仲裁规则下公共政策条款的解释,并在公共政策解释出现争议时,引入法庭之友来提供解决方案。三是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审查问题。因各裁决承认与执行国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司法审查政策的差异而导致的阻碍。该部分内容突出裁决监督的功能的实现,对非ICSID裁决承认与执行中商事仲裁审查规则与投资仲裁审查规则适用的选择问题和ICSID裁决的上诉机制问题进行详会细论述。第三,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中国现状与制度完善。一方面,基于中国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规则与实践,提出完善建议。如中国加入ICSID公约时“说明”的调整;选择适当时机允许《纽约公约》在中国国际投资仲裁中适用;以及BIT与ICSID公约、《纽约公约》的协调。另一方面,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下有利于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建议。将现有裁决承认与执行制度改革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区域性投资纠纷解决的需求相结合,提出相应的建议,包括制定有利于投资者与国家利益平衡的国内法规则、整合中国与沿线国家BIT中相关的仲裁条款、以及推进沿线国家投资仲裁裁决互认与执行机制。
王毅[5](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指出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马程[6](2020)在《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的中国伙伴关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国际形势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正在从全球性大国向世界大国迈进。在国际体系转型和中国崛起并行的情况下,作为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重要战略构成的中国伙伴关系如何通过构建中国与国际体系及其主要成员间互动,促进中国实现从实力提升向地位提升的转变。在研究思路上,本文沿着构建国际体系互动框架—阐释中国伙伴关系思想内涵—在单元互动中研究中国伙伴关系的运行逻辑—在系统互动中分析中国伙伴关系的行为作用—加强中国伙伴关系管理的路径展开。首先,运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为中国伙伴关系搭建行为分析框架,将国家行为体、伙伴关系和权力流动作为国际体系互动框架的主要构成。认为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主要行为体,以目的行为、交往行为、规范行为和自我表达行为存在于国际体系的客观世界、主观世界和生活世界等社会空间中。与此同时,权力要素产生、流动并运行于国际体系互动框架中,权力是交往行为、目的行为的媒介,是目的行为意图获得的资源,是规范行为的对象,是自我表达行为的内容。其次,梳理中国伙伴关系交往进程。归纳二战后国际社会中的伙伴关系实践和文本分析冷战期间中国对伙伴关系的认知转变,并从中国伙伴关系初期探索、深化实践和全面展开三个阶段对冷战后中国伙伴关系实践进行总结,分别说明各阶段中国伙伴关系的建设情况、阶段特征和主要成果。再次,总结中国伙伴关系的内涵价值。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国外交思想实践以及国际关系思想中探寻中国伙伴关系的思想来源;运用交往行为理论,在国际体系互动框架中思考中国伙伴关系的行为内涵、权力内涵和战略内涵。认为中国伙伴关系是延续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发扬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以及深化国际关系理论探索的智慧结晶;中国伙伴关系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长远目标的合作关系,因共同利益而汇聚,以共同目标为指引;作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战略构成,中国伙伴关系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关系纽带,同其他外交战略共同服务于中国外交目标;中国伙伴关系在行为上包括宣示定位、国际合作、国家情感和国际机制;权力要素流动于伙伴关系互动行为中而产生和积累权力资源、转换和运用权力、获得和施加国际影响力。复次,在单元层面分析中国伙伴关系的运行逻辑。通过归纳中国伙伴关系的主要往来内容、横向搭建中国伙伴关系网络和纵向深化中国伙伴关系的层次,构建伙伴关系的运行框架;提炼在中国伙伴关系中流动的权力要素来阐释中国伙伴关系如何促进中国积累权力资源和提升影响力,以中国伙伴关系交往中的合作要素解释中国如何在伙伴关系网络中协调与伙伴间的利益,以弹性稳固总结中国伙伴关系面对竞争与冲突始终致力于维系伙伴关系框架的努力。认为经济和安全是中国伙伴关系的主要建设领域;中国在全球层面以中国为核心向外扩散构建非均质辐散式复合型伙伴关系网络,服务于中国外交布局;中国在区域层面发展机制性和区域性伙伴关系,推进区域命运共同体建设,促进区域一体化。中国与不同层次的伙伴开展不同内容的合作,逐层达到支持中国获得权力合法性,积累权力资源和运用、施加权力的作用,并沿着信任—合作—协作的路径建立并深化伙伴关系;在伙伴关系往来中,中国不断与伙伴国积累信任和共识,促进中国伙伴关系从共同利益向共同目标的进发,提升中国国家实力和影响力。在利益和竞争的协调上,中国在宽领域深层次的伙伴合作中与伙伴国协调利益,在反复非零和博弈中建立互信;中国亦与非伙伴国积极开展双边合作和多边伙伴关系框架下的合作,以共同利益的羁绊管控分歧;对于中国与伙伴国的竞争,要在竞争中发展,在发展中协调,以有序的竞争稳固伙伴关系。然后,在系统层面探究中国伙伴关系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中的行为作用。在国际体系朝着去中心性网络化方向发展中,国际体系正在呈现多个大国引领的伙伴关系网络交融的局面,中国伙伴关系网络顺应了这一趋势;当前国际体系转型中,中美竞争是中国面临的关键问题,中国伙伴关系的作用在于表达中国和平发展的意图,争取国际资源支撑、管控分歧和深化情感;基于全球治理考察中国获得和施加国际影响力,中国伙伴关系宣示了伙伴精神、强化了治理共识并在伙伴合作中开展治理实践。基于“一带一路”考察中国主导的区域发展模式中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问题,中国伙伴关系宣示了正确的利益观和“责任共担、大国多担”的供给理念,在伙伴交往中促进理念共识的达成,在伙伴关系实践中丰富合作供给模式并强化供给制度设计。最后,以维护和拓展深化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管理。在中国伙伴关系维护上,基于当前伙伴关系已暴露的问题和潜在风险,中国伙伴关系面临着自我形象和理念传递不到位、国际合作的协调作用仍需细化、伙伴关系共识需进一步汇聚以及伙伴关系机制亟待完善等问题。为此要探索设定有效的管理指标来量化评估伙伴关系,从而更为客观地考量伙伴关系发展情况,明确伙伴关系的问题所在,并从合作成效、交往成本、竞争管理、机制化等方面展开维护。在中国伙伴关系拓展上,要从伙伴关系交往内容上深化、提升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巩固经济优势、发展多元优势,扩大共同利益、汇聚共同目标;在伙伴关系范围上促进更多国际关系进入伙伴关系框架,设置战略支点国家,深化既有伙伴关系层次。
张贝丽[7](2020)在《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研究》文中认为岩佐茂是日本当代环境伦理学研究的代表人物,其环境伦理思想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和实践性。他结合日本现实环境问题,通过对西方主流环境伦理思想的反思与批驳,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新的审视。他认为,环境问题实质上体现为人的经济活动方式问题。为此,他主张探寻不破坏环境的经济活动方式,构建经济活动和环境保护相统一的环境伦理学。其中关于人与自然共生观、环境正义观、环境实践观、可持续发展观等思想的提出,充分揭示了岩佐茂环境思想中蕴含的深厚的伦理意蕴。因此,深入研究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有助于为生态文明建设中构筑环境伦理维度,进而对探析环境危机产生的根源及解决途径有所裨益。论文以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通过文本解读法、比较研究法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对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总结、阐释和评析。基本内容由绪论、七章系统性论述和结语三部分构成。绪论部分简要分析了国内外关于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的研究现状,阐明本文研究的基本思路、创新之处及目的和意义。第一章系统梳理了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形成的社会背景和思想渊源。一方面,日益严重的全球化生态危机以及日本国内高速工业化发展带来的严重产业公害等现实问题,为岩佐茂关注环境问题及其中涉及的社会性因素提供了社会历史背景。另一方面,马克思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认识、世界范围内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及其生产方式的批判以及日本环境伦理学的整体主义立场等,为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提供坚实的基础。第二章明确指出了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的理论视域。岩佐茂通过对学界关于自然道德地位论证的辩证思考,确立了超越中心之争的整体主义环境伦理学立场。在这一逻辑前提下,他展开了对环境问题中存在的价值问题以及环境问题与人的社会关系、人的经济活动等的思考,形成了岩佐茂以促进人与自然之间共生、实现人与人之间环境正义、构建合理的实践方式以及达成人、自然、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指向的环境伦理思想。第三章深入分析了岩佐茂的人与自然共生观。岩佐茂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入思考中建立起人与自然共生的研究视角。人与自然共生的整体主义实质,不仅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纷争,合理地将人的道德关怀扩展至自然,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合理选择,而且凸显出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指向,试图通过纠正人对待自然的方式来构建人与自然的共生。第四章全面考察了岩佐茂的环境正义观。岩佐茂通过对现存的环境不公正问题的分析,深入挖掘出环境不公正的根本原因,提出通过明确环境责任、抑制资本逻辑、构建生态社会主义来实现环境正义,展现出他将分配性正义和生产性正义、制度变革和价值批判相统一的环境正义向度。第五章合理诠释了岩佐茂的环境实践观。“资本逻辑”和“生活逻辑”是岩佐茂环境实践观的核心概念。岩佐茂通过辨析资本逻辑与生活逻辑的实质,进一步明确了资本逻辑、生活逻辑与环境保护的深层关系,进而提出其超越资本逻辑、遵循生活逻辑的环境实践观。第六章深刻论证了岩佐茂的可持续发展观。岩佐茂主张不破坏环境的经济活动方式的环境伦理思想,通过对可持续发展的伦理意蕴的诠释,论述了以人与自然共生推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环境正义引导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以生活逻辑确保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提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脱离异化的工业化以及构建环保型循环社会等现实路径。第七章简要评析了岩佐茂的环境伦理思想,并指出其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启示。岩佐茂的环境伦理思想深化了整体主义环境伦理,加强了环境伦理的实践指向,对现实问题解决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我国正处于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阶段,通过汲取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中人与自然共生观、环境正义观、环境实践观及可持续发展观的先进性观念,进而对我国构建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文化、践行环境正义的生态伦理规范、超越资本逻辑的生态伦理理路以及实现绿色发展的生态伦理目标等,具有一定的启示。结语部分总结了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的整体性、社会性与实践性特质,并指明论文回应了一些学界对岩佐茂的误解,为今后的岩佐茂人物思想研究提供了一些新的视角,进而提出今后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研究的重点与难点在于其背后蕴含的日本环境伦理学理论特质以及与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特质的对比研究。
刘滢泉[8](2020)在《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充足、可持续的能源供给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能源消费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和生产之间的不平衡的矛盾愈加严重。能源的来源有很多不同种类,当前,世界能源使用很大程度上依赖化石燃料。大量化石燃料的使用、燃烧会带来酸雨、雾霾等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碳更会引起全球性的“温室效应”。“温室效应”带来的气候变化是当前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危及地球生态安全和人类生存与发展,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化石燃料大量使用在造成严重环境、气候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可再生带来的能源枯竭问题。化石燃料大量使用在造成严重环境、气候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可再生带来的能源枯竭问题。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促使国际社会的能源危机、能源安全等问题浮出水面,也让许多国家更清醒地意识到能源供给持续性和发展新能源的重要性。全球范围内屡次发生的核事故,尤其是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件引发了人类对核能安全的不信任。一些国家相继宣布“弃核”,并努力实现从核电到可再生能源的转换。因此,寻找替代能源,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可再生能源低碳、清洁、可持续的优点,赢得了世界各国的青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经从过去个别国家、部分地区逐步扩展成为全球各国的一致行动。各国都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给予了高度重视,通过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降低能源进口的依赖程度,保障本国能源安全,推进能源转型;保护环境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可再生能源产业具有初始投资成本高、成本受技术创新进步影响大、长期成本有下降空间等显着特点,因此,可再生能源产生经济效益需要长时间的发展和积累。巨大的投资、研发成本给成立初始阶段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使其难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传统能源相竞争。考虑到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这一特点,以及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的环境、生态、经济价值,各国纷纷出台各种法律、政策,用以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壮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作为未来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内容之一,不仅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以说,谁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领域占得先机,就将在这场以绿色、智能和可持续为特征的科技革命中获得优势地位。世界各国既是气候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更是经济社会存在竞争的利益个体,在逆全球化浪潮兴起的时代,国与国之间在发展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领域存在竞争关系、在争夺可再生能源产品、设备国际市场领域也存在竞争关系。补贴作为一种常用的政府激励措施,成为各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的常用手段。随着可再生能源及其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各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补贴措施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应当如何使用成为了学者们关注的问题。在国际贸易领域,不断涌现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更是对各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的合规性问题提出了质疑。在各国普遍对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给予补贴的背景下,相比环境负面效应更大的化石能源补贴,为何可再生能源补贴屡遭国际争端诉讼?成为本文研究国际层面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出发点。从GATT到WTO,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经历了70多年的发展历程。WTO在国际贸易领域建立了秩序,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和平维护作出了贡献,其制度的详实程度、争端解决机制的广泛实践,成为全球化时代成员方遵守的“模范国际法”。然而随着实践的发展,WTO既有制度的僵化、新规则的难以达成,都让成员方对WTO“究竟走向何方”产生了怀疑。争端解决机构难以完成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难以开展合规论证,正是WTO既有制度僵化的印证和缩影。与多边经贸规则难以达成相对应,区域贸易协定发展如火如荼。美国、欧盟、日本主导或参与了TPP、CPTPP、USMCA、EPA谈判,并达成了一系列高标准的区域贸易协定。具体到可再生能源补贴领域,前述区域贸易协定通过“非商业援助制度”“环境条款”“一般例外条款变通适用”等规则的设计,事实上改变了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体现了先进发达国家抢占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话语权的战略意图。虽然目前而言,这些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定相对原则,且未有争端实践适用,但结合多边经贸规则的形成过程来看,区域贸易协定的相关规定推而广之,也可能只是时间的问题。先进发达国家在推进诸边、双边层面经贸规则发展的同时,也在国内层面不断发展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体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手段,设计覆盖研发、投资、生产、销售环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为国内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化的制度保障,并向全球输出了“上网固定电价制度”“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等制度设计,在国内法制度层面实现了领跑。而今,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和补贴支持,先进发达国家更多地掌握了可再生能源的核心技术,其中部分类型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具备了参与自由市场竞争的实力。由此不难发现先进发达国家在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领域的整体设计图谱:第一,在国内法制度层面逐渐将市场因素纳入原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以实现优胜劣汰,提升成熟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竞争力;第二,把握既有多边经贸规则,发起对其他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措施争端,为本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争取更多的国际市场和发展时间;第三,通过区域贸易协定实践,制定有利于本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高标准条款,抢占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立法权”。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也是人口大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能源消耗,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巨大的能源消费带来了大量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环境、资源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当今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能源安全问题是国家能源发展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在核能安全性备受质疑的情况下,发展可再生资源产业已成为我国保护环境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者,近年来,中国也成为在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域最大的投资者,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速。然而,近年来,在贸易保护主义不时抬头的当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品、设备在国际上屡遭反补贴诉讼。研究国际法律制度,归根到底的落脚点在于,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助力我国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的发展。补贴、反补贴法律制度对我国来说是“舶来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自2004年后未有新的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缺乏系统性,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散见于法律、政策之中,且多以政策形式出现,与先进发达国家相比,法制化程度明显不足,部分制度的合规性也有待论证。制度的局限必然影响实践的效果,实践中“弃风弃光”现象一方面是电力消纳的统筹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对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合理性的实践质疑。如何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成为本文研究国内层面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出发点。因此,本文将在既有多边贸易体系框架内,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寻找制度依据,并结合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探析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路径及制度问题,并将归纳区域贸易协定、典型发达国家内国法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趋势,以推进多边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和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完善,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化的制度保障。本文从法学视角出发,聚焦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探讨了可再生能源及其补贴的价值、实施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分析了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相关制度,结合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及WTO制度,归纳了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所应遵循的逻辑思路;研究了区域贸易协定中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制度,从诸边、双边层面为多边层面制度革新提供参考借鉴依据;讨论了可再生能源补贴专向性、不可诉补贴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关系、可再生能源补贴与GATT1994第20条的关系等几个法律问题,就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发展提出了建议;对标WTO既有规则体系及案例实践,审视了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制度、政策措施的合规性,在结合他国立法、实践情况的基础上,审视国内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的体系性、科学性,为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解决及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由以下五章组成。第一章通过可再生能源、再生能源补贴概念的界定,明确文章的研究对象,从基础理论层面为开展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结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分析可以发现,环境、气候、资源问题的日益突出及环境问题的无国界特征,寻求发展替代能源,大力发展可能再生能源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的共识。结合“幼稚产业理论”和“外部性理论”两种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政府通过“有形的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合理化能源产品的最终成本,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符合自然法的公平价值和理性精神,体现了自然法的核心诉求。在综合政策的支持下,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有空间、可实现,国际社会的认可度高,可再生能源补贴作为各国政府常用的政府干预手段和调控措施,其存在必要性在实践中也得到了体现。然而,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质疑、可再生能源补贴贸易救济措施、可再生能源补贴贸易争端频发,可再生能源补贴“深陷”国际法律争议,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性备受质疑,成为了本文进一步研究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的动因所在。第二章围绕WTO框架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适用这条主线,在第一节分析了WTO框架下SCM协定、GATT1994、GATS和《农业协定》中的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的制度及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适用性,发现除了SCM协定,其他协定中的补贴制度都无法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提供充分依据;除了《农业协定》中的“绿箱”国内支持措施,其他涵盖协定中均无肯定可再生能源补贴环境价值、正外部性的补贴制度,有鉴于《农业协定》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因此当前WTO框架下没有专门适用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特殊补贴制度;从制度层面来看,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论证遵循一般补贴认定、论证规则。在第二节中,结合WTO争端解决实践,以“加拿大-可再生能源案”为例,详细分析了WTO争端解决实践中确定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规则;并结合DSB裁决正、反两方面的评价肯定了既有合规论证规则的价值,同时也指出了其中的问题所在;并结合WTO补贴争端实践发展,发现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呈现“非补贴”化处理和高频度嵌入“国内成分要求”两个显着发展特点。而今,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路径发展呈现“停滞”状态,结合实践发展反思制度本身,发现WTO框架下补贴认定制度和分类制度都存在局限性,不利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论证,无法在既有补贴制度框架内为可再生能源补贴提供豁免机会。DSB实践中形成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方法,是根据当前WTO框架下补贴制度做出的最无奈,也是最积极的选择,这种合规论证方法虽然暂时为非禁止性可再生能源补贴在事实上构建了暂时的绿色安全网,但从解决问题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依然不是根本之道。第三章围绕“非多边视角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从“诸边、双边”区域贸易协定视角和“单边”内国法视角分别切入,系统梳理了重点区域贸易协定、典型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特点和发展趋势。在“诸边、双边”维度下,区域贸易协定的制度创新,事实上拓展了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从实体层面将环境因素融入补贴制度、通过非商业援助制度设计改变了国有企业补贴认定方式,从程序层面凸显了对透明度原则的重视。可以肯定的是,多个国家(地区)认识到了既有WTO框架下补贴制度无法适应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需求,并在区域贸易协定中进行了积极的制度发展尝试,这对在多边层面尝试制度革新提供了发展思路。当然,区域贸易协定中许多创新规则的设计还不够完善,相比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相对更为原则,实践中也未有争端案例适用这些创新规则,规则如何加以运用、解释还有待实践的发展。在“单边”维度下,列举国家都对可再生能源给予了形式各样的补贴,都有着自成体系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列举国家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制化程度高,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政策共同构筑了制度体系。列举国家相互之间在制度上也存在相互借鉴,同一补贴制度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金科玉律,需要特定国家结合本国能源市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以适用。而今,市场因素逐渐并充分融入列举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可以预计,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逻辑,无论一国实施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究竟为何,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补贴的规模、数量都呈现递减的趋势,可再生能源产业最终面向的是自由市场,并将在自由市场的竞争过程中实现优胜劣汰。对列举国家可再生能源制度内容和发展趋势的把握,对多边层面制度革新及中国相关制度发展都有良好的参考价值。第四章根据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发展困境和制度适用问题,参考非多边视角下相关制度的发展实践,以WTO法律制度为基础,从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和一般例外条款制度革新两个层面出发,为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明确了方向。第一节聚焦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通过对不可诉补贴制度恢复、修订,为具有环保、科研价值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构建了绿色空间;通过《环境产品协定》谈判视角下为可再生能源产品争取特殊待遇;参照《农业协定》分类模式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设计特殊规则,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创新提供发展思路。第二节根据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特点,结合“具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无法在补贴制度范畴内得到救济”的现状,尝试在补贴制度之外,为含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论证寻找制度依据;效仿EPA吸纳一般例外条款的做法,着力探析WTO框架下GATT1994第20条与SCM协定的适用关系,并在归纳GATT1994第20条实际适用效果的基础上,从适用方法变更、条款修改两种“必要的变通”模式出发,建立了可再生能源补贴援引GATT1994第20条的发展路径。虽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阻力重重,但还是应当有制度革新的愿景和勇气,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合法性论证提供发展思路和方向指引。结合逆全球化发展浪潮,多边制度改革任重道远,不可能也无法一蹴而就,应当结合多边、诸边、双边、内国法实践发展,以原则导向的修订为起点,明确制度改革基本方向,以期实现从原则形成到原则接纳,再到规则形成到规则接纳的发展过程,有策略、有方法的实现多边经贸规则渐进式改革的目的。综合第四章的制度设计,本文将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性论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需要多边层面规则的革新,无论是否最终在WTO平台解决,WTO既有制度和实践都会成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第二,在既有多边补贴制度框架内,最紧迫的就是重建不可诉补贴制度,在原则修订的基础上,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创造绿色空间;第三,对于含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可通过在对GATT1994第20条进行“必要的变通”的基础上加以适用,为该类措施在制度层面再提供一次得以豁免的机会。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起步较晚,既有制度体系包括法律和政策两个层面的内容,且以政策为主。第五章在系统梳理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具体类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内容,归纳了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的三个发展趋势: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在向“政府导向型、市场导向型并举”的方向转变;积极对接国际经贸规则;融入“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内容。中国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呈现法制化程度不高、制度内容科学性有待提升两个明显不足,存在发展完善空间。基于可再生能源的价值,中国对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的需求,以及可再生能源补贴国际贸易争端的不断涌现,本章第二节对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完善提出了对策建议。第一,要推进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渐进式改革,在“遵守国际法义务”“借鉴他国有益实践”“坚持因地制宜思路”基本思路的指引下,针对第一节中提出的制度问题,着力提升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法制化水平和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的科学化水平,并对涉嫌“国内成分要求”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给予了特别关注。第二,要助力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在“坚定多边立场”“坚持国际合作”基本思路的指引下,积极关注并参与多边、区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并对多边、区域贸易协定发展过程“非商业援助制度”“可再生能源市场基准”等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并对“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背景下的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进行了发展展望。中国是WTO的重要成员方,也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实际受益者和坚定拥护者,围绕WTO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改革设计中国方案,既是履行负责任大国、代表发展中国家发声的重要举措,也是争取21世纪国际经贸新规则话语权的重要举措。无论WTO本身最终走向何方,多边经贸组织、多边经贸规则都不可或缺,在多边经贸规则重构的当下和未来,保持关注、持续参与、主动发声,都是避免成为新多边经贸规则“被动接受者”的积极作为。在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中,提交中国方案设计,是贡献中国智慧的有益尝试,也是坚定多边经贸谈判立场的实际行动。中国也应积极关注CPTPP、USMCA、EPA谈判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走向,了解区域贸易协定在可再生能源补贴领域的制度创新和发展趋势,未雨绸缪。中国更应在自己主导的RECP谈判、“一带一路”倡议中,将能源合作、可再生能源制度加以融入,为区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进行积极尝试。未来,人类文明必然会进入一个新能源的时代,但前往这条新能源的路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今的新能源,在科技发展后可能会纳入可再生能源范畴,也会给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带来新的内容。即使在当下,化石能源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主要消费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壮大仍然有赖于科技创新和政策支持,因此,一要统筹兼顾、遵循能源发展规律,重视传统能源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传统能源在步入新能源时代的“桥梁”作用;二要为科技进步后,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产业化留有充分的制度发展空间,关注新能源领域的立法需求,展现制度的前瞻性,多面助力国家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发展;三要充分关注可再生能源资源高效利用、节能、生态税等层面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发展,以期为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构建更为全面的制度体系。
胡云莉[9](2020)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政治与经济互动关系研究 ——对中国、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政治经济学考察》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如何才能确立最行之有效的外交战略是每个国家在不同历史时代永恒的命题。尤其是经济全球化以来,世界局势更是呈现出完全不同以往的新特征,国际政治经济学正是在这种趋势下应运而生。分析国家地区之间的政治与经济,因素复杂,牵涉广泛,然而“执一而应万,握要而治祥”,其中经济与政治之间的相互作用则是其中的“一”与“要”。经济外交在国家整体外交战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投资外交作为经济外交的重要分支,受到的关注日益增加。本文以“对外直接投资”为研究对象,运用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经典方法,分析了这一经济手段对国家间双边关系、区域政治、全球政治的影响;同时,对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政治外交因素进行了梳理,以此展现出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政经互动。文章的主体论述可分为四点:一、对外直接投资行为不是单纯的跨国公司追逐经济利益,而是源于国家利益,服务于国家利益;二、对外直接投资具有经济与外交双重属性,只有从政经互动角度才能更全面地理解和运用投资外交手段;三、伴随中国整体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新时期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战略的提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全面进入新阶段;四、依托“一带一路”的不断推进,以对外直接投资为突破,通过投资外交带动经济外交,进而推动全面外交,服务于国家的整体政治经济战略目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体来讲,绪论部分的主要内容是提出研究问题。首先,明确并梳理的几个重要概念:对外直接投资、经济外交与投资外交、国家利益等。然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详细全面的文献综述。发现迄今绝大部分研究都集中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经济效用分析。虽然也有部分学者对跨国公司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但也大多局限于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或者母国的政治影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为主要手段之一的经济外交逐渐在国家的外交战略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探究如何能够提高对外直接投资的外交效应,是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很重要却一直被忽略的一大领域。由此提出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确定研究方法,并分析了本文研究的局限。第一章从现实与理论梳理出发,全面详细地对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历程及理论进行了阐述。第二章通过阐述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中的经济效应;同时分析了对外直接投资能够带来的政治效应,以及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政治外交因素。第三章运用案例分析法,对日本对外直接投资进行政治经济学考察,展示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发挥的政治效用。第四章分析梳理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分析影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政治外交因素,以及当前面临的新挑战。第五章结合现今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我国在世界格局中所处的位置,尤其是“一带一路”视野下,分析了对外直接投资与我国新时期经济外交。结论部分总结回顾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对新时期对外直接投资策略给出了政策建议,并探讨了今后的研究方向。通过本文的梳理分析可以看出,对外直接投资在当今世界经济外交中的分量越来越重,为此,中国政府应该更加及时地做出政策指导,并制定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有力推动对外直接投资,灵活调控投资区位与产业布局,使对外直接投资在服务国家整体外交战略的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从而推进新时期大国外交开创新局面。
叶伟[10](2020)在《金融开放、新兴经济体特征与货币国际化》文中认为自从1994年外汇储备开始实行统一管理以来,我国外汇储备始终坚持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理念。外汇储备结构日益分散,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19)》,美元占比从1995年的79%下降至2015年的58%,同期非美元货币从21%上升至42%。本文首先对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内涵及其特征进行界定,再分析了新兴经济体特征中货币替代率的影响因素。结合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经验后,本文将重点转向对于主要储备货币份额影响因素的新兴经济体特征与货币参照锚的研究。结合储备货币国、新兴经济体、全球宏观风险等对于储备货币份额及货币参照锚视角分析货币国际化。从而为受贸易摩擦及全球化面临威胁影响下中国推进货币国际化提供政策建议。第一章为引言部分,对全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进行了概括,阐明整体文章的研究思路及内容,并引出研究方法、概述研究创新及贡献。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分析,本章梳理概括了金融开放及货币替代的成因、影响因素。资本项目开放与货币国际化关系,在总结已有文献的主要结论、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做出评述并总结概括本文的改进并提出本文的创新。第三章分析了新兴经济体货币替代的影响因素。新兴经济体国家普遍存在的货币替代的现象。本章基于传统货币替代模型进行了一定的扩展,避险情绪和资本开放度对新兴经济体的货币替代具有深刻的影响。在传统货币替代模型中加入的避险情绪及资本项目开放度变量证明了,在全球资本流动的宏观经济条件下,投资者的避险情绪间接加深了新兴市场经济体的货币替代。相比而言通货膨胀率似乎还不是新兴市场经济体投资者选择货币的主要原因。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新兴经济体已经能够有效防御其对货币替代率加深的负面影响。第四章运用时间序列VECM模型的检验分析对于汇率与经济景气度联动中的货币替代及贸易开放的作用。对中国而言,货币替代主要是显着影响到国内的工作生产指数变动率。贸易开放度对国内工业增加值指数变动率没有显着影响,但显着影响到汇率的变动率。我国在2010Q1-2018Q3期间基本保存在很小的货币替代率,均值为2.57%,且我国的对外贸易开放度为22.6%。总体上我国保持着经常项目顺差的局面。对我国而言,货币替代与贸易开放度呈现出负向相关关系,中国经济逐步走向繁荣,经济景气度较高,在一定程度下可以降低我国的货币替代,提升贸易开放度。在宏观经济内外均衡中,中国应通过稳定经济增长,通过经济景气度的稳定来带动汇率变动率,使得汇率稳定在均衡水平。第五章结合金融开放度以及货币替代等因素对美元储备货币份额进行了面板数据线性分析。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美国金融市场规模对美元储备货币份额表现没有直接显着的影响。在1%的显着性水平下,美国金融市场的深度会正向影响美元的储备货币地位。美国的进口贸易全球占比的上升有效妨碍了美元储备货币的霸主地位,具有显着的负面效应。而加强出口贸易全球占比则会提升有效促进美元在新兴经济体中的储备货币份额。从贸易角度来看,近些年来中美贸易战以及欧美贸易摩擦等,都是美国在一定程度上为维持美元货币地位而致力于减少逆差。降低进口、促进出口是当下美国当局所努力的方向。在新兴经济体特征因素方面,新兴经济体的资本账户开放度提升有利于提升美元的储备货币份额。而在货币替代层面上,货币替代削弱了美元储备份额。可能的解释是居民的外汇存款不算外汇储备,货币替代是外币计价的存款(主要为美元)在广义货币供给量中的占比。在一定的资产配置规模需求下,美元存款的增加对官方的美元储备有负向影响作用。在债务方面,短期债务产出占比明显不如外债存量占比。整体上债务的流量不如外债的存量的影响。另外,全球恐慌指数vix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美元作为储备资产的份额。而在全球恐慌条件下,新兴经济体的财富很多配置到美元债券上,美元债券的避险性质使得收益率一度出现走低甚至倒挂的现象。在国际货币体系不断变革的国际背景下,推动人民币国际化需综合贸易渠道和金融渠道,在国内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中国需要有序的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增强人民币的回流能力。第六章分析了新兴经济体货币参照“隐性锚”,从“隐性锚”的视角分析货币国际化的驱动及影响因素。本章研究表明:新兴市场经济体汇率变动参照锚排序的系数大小依次为美元、欧元、英镑、日元、人民币。货币变动参照传统的四大国际货币较为显着且基本符合旧版(人民币尚未正式纳入到篮子)SDR货币篮子权重中各货币权重排序。新兴经济体货币汇率变动参照人民币汇率变动不显着。表明,人民币目前还没有起到稳定的新兴市场经济体货币参照锚的作用。新兴市场经济体贸易开放度、货币替代率以及资本项目开放度并没有起到促进人民币货币汇率锚参照的作用。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经常账户余额占比GDP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显着促进其货币变动对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参照。由于中国最初的与美元脱钩的外汇体制改革在2005年,再到2016年,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人民币才最终纳入到SDR货币篮子中,截止到2017年的样本研究表明,人民币成为具有代表性的新兴经济体的货币汇率“参照货币锚”任重而道远。第七章对全文的研究结论做了总括并给出政策实践建议。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为我国未来的金融开放以及与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双边合作的渠道提供政策建议。第一、中国需要为人民币国际化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同时提升人民币国际化的基础设施,便利跨境资金的流动。另外,有序通过货币政策调整推进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配套的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框架,更好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全面开放格局,做好人民币“走出去”“引进来”的相关工作同样也非常的重要。第二、在贸易方面,中国需要通过“一带一路”战略巩固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汇率制度变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汇率制度变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背景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 |
1.2.2 关于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原因 |
1.2.3 关于“中等收入陷阱” |
1.2.4 关于“拉美化” |
1.2.5 关于拉美“贫困化” |
1.2.6 简评 |
1.3 研究结构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经济发展模式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 经济发展的内涵 |
2.2 经济发展原因的一般解释 |
2.2.1 经济发展分工论 |
2.2.2 经济发展要素论 |
2.2.3 经济发展制度论 |
2.2.4 经济发展关系论 |
2.3 经济发展模式的内涵及特征 |
2.3.1 经济发展模式的内涵 |
2.3.2 经济发展模式的特征 |
2.4 经济发展模式的划分 |
2.5 拉美经济发展模式概念的界定 |
第3章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 |
3.1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 |
3.2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的形成 |
3.3 初级产品出口发展模式下的经济表现 |
3.3.1 出口经济推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
3.3.2 工业化初步发展 |
3.3.3 城市化发展加速 |
3.3.4 收入分配不均衡 |
3.4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的没落 |
3.5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的评价 |
第4章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 |
4.1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战略的理论基础 |
4.1.1 凯恩斯理论 |
4.1.2 二战后西方主流经济发展理论 |
4.1.3 拉美结构主义 |
4.2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形成及调整 |
4.2.1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形成 |
4.2.2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调整阶段 |
4.3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经济绩效 |
4.3.1 经济增长 |
4.3.2 现代工业发展 |
4.3.3 城市化的迅速扩张 |
4.4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评价 |
4.4.1 国内市场保护过度,经济增长动力不足 |
4.4.2 国际收支持续恶化 |
4.4.3 对外资依赖性日益增强 |
4.4.4 不重视农业发展,劳动力资源利用不足 |
4.4.5 政府过度干预经济导致寻租活动盛行 |
第5章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 |
5.1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战略 |
5.2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形成 |
5.2.1 贸易自由化改革 |
5.2.2 金融自由化改革 |
5.2.3 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 |
5.2.4 税制改革 |
5.2.5 劳工和养老金制度改革 |
5.3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经济绩效 |
5.3.1 经济增长率有所提高,但仍处于经济恢复阶段 |
5.3.2 通货膨胀得到初步控制 |
5.4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评价 |
5.4.1 贸易开放度加深,但贸易失衡严重 |
5.4.2 金融自由化导致金融危机频发 |
5.4.3 收入分配不均,人均收入差距加大 |
第6章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的现状、发展趋势及特点 |
6.1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的现状 |
6.1.1 “激进左派”政府的经济发展道路探索 |
6.1.2 “温和左派”政府对经济发展道路的探索 |
6.1.3 “右翼”政府的经济发展道路探索 |
6.2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的发展趋势 |
6.2.1 “激进左派”政府面临巨大挑战 |
6.2.2 “温和左派”政府和“右翼”政府政策逐渐融合 |
6.3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特点 |
6.3.1 发展模式的转换呈“断裂式”、“钟摆式”变化 |
6.3.2 拉美经济依然“脆弱” |
6.3.3 拉美国家的依附地位依然未改变 |
6.3.4 拉美发展模式的演变追求“理论先行”、“整体推进”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制度变迁角度下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原因分析 |
7.1 制度变迁理论 |
7.2 拉美国家选择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的制度分析 |
7.2.1 制度调整的内部原因 |
7.2.2 制度调整的外部原因 |
7.3 拉美国家选择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制度分析 |
7.3.1 制度调整的外部原因 |
7.3.2 制度调整的内部原因 |
7.4 拉美国家选择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的制度分析 |
7.4.1 债务危机爆发迫使拉美国家反思经济发展模式 |
7.4.2 债务危机的调整方案迫使拉美国家进行应急性政策调整 |
7.4.3 其他国家的示范效应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的经济社会影响 |
8.1 “中等收入陷阱”始终无法跨越 |
8.1.1 拉美地区“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经济表现 |
8.1.2 拉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分析 |
8.2 收入分配不均与贫困化程度高 |
8.2.1 收入分配不均等程度高 |
8.2.2 贫困化程度高 |
8.3 经济自由化背景下拉美国家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
8.3.1 模型构建及数据说明 |
8.3.2 实证结果分析 |
8.3.3 主要结论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对中国的启示 |
9.1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经验 |
9.1.1 坚持不懈进行减贫工作 |
9.1.2 养老金制度改革 |
9.2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教训 |
9.2.1 过度城市化导致城市贫困化及边缘化现象严重 |
9.2.2 不重视农业及农民利益 |
9.3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启示 |
9.3.1 理论创新要与本国国情相结合 |
9.3.2 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政治条件 |
9.3.3 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经济协调发展 |
9.3.4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
9.4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发达国家应对低生育困境的政策演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内容和创新点 |
一、理论和文献综述 |
(一)相关理论及概念 |
1.人口转变理论的相关概念 |
2.公共政策理论 |
(二)文献综述 |
1.国外文献综述 |
2.国内文献综述 |
3.已有研究成果评价 |
二、新加坡的鼓励生育政策及其实施效果 |
(一)新加坡的鼓励生育政策 |
(二)新加坡鼓励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 |
1.生育政策调整及时,普及推广迅速 |
2.生育政策在短期中取得了明显效果 |
3.生育政策在长期中实施效果趋于不明显 |
(三)新加坡鼓励生育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
1.提高人口发展战略的地位 |
2.建立符合国情的鼓励生育公共服务体系 |
3.规避不婚族的大量出现 |
三、日本的鼓励生育政策及其实施效果 |
(一)日本的鼓励生育政策 |
(二)日本鼓励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 |
1.鼓励生育政策未能扭转人口下降的趋势 |
2.控制人口与鼓励生育的观点相矛盾,生育政策实施效果不好 |
3.家庭育儿负担未得到充分缓解,少子化程度日益严峻 |
(三)日本鼓励生育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
1.运用“互联网+”手段宏观把握人口发展趋势 |
2.明确政府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妇女的育儿权利 |
3.提高男性承担育儿责任的意识,创造良好的婚姻援助环境 |
四、韩国的鼓励生育政策及其实施效果 |
(一)韩国的鼓励生育政策 |
(二)韩国鼓励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 |
1.生育政策错过了最佳调整时机,政策实施效果不明显 |
2.低生育文化抵消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生育水平一度跌破1.0 |
3.生育政策虽经过严格论证和柔性实施,仍导致人口性别比失衡 |
(三)韩国鼓励生育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
1.取消人口控制政策 |
2.重新构建生育文化 |
3.生育政策注重人本需求 |
五、德国的鼓励生育政策及其实施效果 |
(一)德国的鼓励生育政策 |
(二)德国鼓励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 |
1.产假、育儿假保护水平较高,减轻了妇女的育儿压力 |
2.社会福利政策短期中初具成效,但生育率仍存在波动现象 |
3.育儿津贴延长父母照顾婴儿时长,改善照料质量 |
(三)德国鼓励生育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
1.扩大父母的产假权益 |
2.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3.提倡男性在育儿中的责任和贡献 |
六、挪威的鼓励生育政策及其实施效果 |
(一)挪威的鼓励生育政策 |
(二)挪威鼓励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 |
1.鼓励生育政策成效显着,妇女生育意愿提升 |
2.塑造男性参与育儿的家庭文化对提升生育率起到关键作用 |
3.父母共同育儿推动了育儿质量提升 |
(三)挪威鼓励生育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
1.转变家庭育儿观念促进家庭平衡 |
2.探索灵活的育儿假期试点 |
3.提高政府部门对家庭生育的支持力度 |
七、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完善我国生育政策的建议 |
(一)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完善我国生育政策的原则 |
1.以人为本的原则 |
2.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原则 |
(二)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完善我国生育政策的具体建议 |
1.动态监测人口变化及时完善生育政策 |
2.强化政府职能,构建更完善的生育公共服务体系 |
3.培育生育文化,提升结婚率,促进家庭平衡 |
4.探索育儿假相关制度,并通过试点推进 |
(三)研究局限性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美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及其主要特征 |
1.2.2 全球金融危机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
1.2.3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及其措施 |
1.2.4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变化 |
1.2.5 对相关文献的评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安排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美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及其主要特征 |
2.1 农业经济时代(1776—1860年)的产业结构 |
2.1.1 农业的发展变化及其影响因素 |
2.1.2 制造业的发展变化及其影响因素 |
2.1.3 服务业及金融业的发展 |
2.2 工业经济时代(1860—1945年)的产业结构 |
2.2.1 制造业的发展壮大 |
2.2.2 农业的稳步发展 |
2.2.3 金融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
2.3 后工业化时代(1945年—1980年代)的产业结构 |
2.3.1 服务业取代制造业成为新的主导产业 |
2.3.2 制造业相对衰落但仍占据重要地位 |
2.3.3 农业继续发展但是其相对地位开始下降 |
2.4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产业结构变化 |
2.4.1 信息技术产业主导产业结构的变化 |
2.4.2 产业结构趋于软化 |
2.4.3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产业空心化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全球金融危机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
3.1 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 |
3.1.1 从次贷危机到全球金融危机的演进 |
3.1.2 全球金融危机的实质和特点 |
3.2 全球金融危机对美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影响 |
3.2.1 对美国实体经济的影响 |
3.2.2 对美国虚拟(金融)经济的影响 |
3.3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
3.3.1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 |
3.3.2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美国经济的外部失衡 |
3.3.3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美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失衡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及措施 |
4.1 奥巴马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 |
4.1.1 奥巴马政府的“再工业化”战略 |
4.1.2 奥巴马政府的国家创新战略 |
4.1.3 奥巴马政府的能源战略 |
4.1.4 奥巴马政府的“国家出口倡议”与贸易保护 |
4.2 特朗普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 |
4.2.1 特朗普政府的万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 |
4.2.2 特朗普政府的“制造业回流”政策 |
4.2.3 特朗普政府的贸易保护政策 |
4.2.4 特朗普政府的移民政策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变化 |
5.1 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总体变化 |
5.1.1 危机后美国的经济增长表现 |
5.1.2 危机后国内生产总值产业构成变化 |
5.1.3 危机后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构成变化 |
5.1.4 危机后美国经济失衡的状况 |
5.2 危机后美国农业及其内部结构的变化 |
5.2.1 农业的总体变化 |
5.2.2 农场及生产条件的变化 |
5.2.3 农业产值与农产品的变化 |
5.3 危机后美国制造业及其内部结构的变化 |
5.3.1 制造业的总体变化 |
5.3.2 制造业内部结构变化 |
5.3.3 政府支出与制造业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检验 |
5.4 危机后美国服务业及其内部结构的变化 |
5.4.1 服务业的总体变化 |
5.4.2 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化 |
5.4.3 政府支出与服务业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启示 |
6.1 主要结论 |
6.1.1 美国产业结构的演进与发展符合基本经济规律 |
6.1.2 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美国产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
6.1.3 美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
6.2 对中国的启示 |
6.2.1 从美国经济的失衡与调整看中国经济的失衡与加剧 |
6.2.2 中国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的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国际投资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基本理论 |
2.1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界定 |
2.1.1 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含义 |
2.1.2 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关系 |
2.2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依据和标的 |
2.2.1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依据 |
2.2.2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标的 |
2.3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理论基础 |
2.3.1 利益平衡中的公平公正理论 |
2.3.2 国际关系中的相互依赖理论 |
2.3.3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 |
第3章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
3.1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国家豁免 |
3.1.1 国家豁免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应用及其演进 |
3.1.2 基于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国家豁免的阐释 |
3.2 国家豁免对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阻碍 |
3.2.1 不同仲裁裁决依据在国家豁免规定上的冲突 |
3.2.2 法院地法关于国家豁免的规则对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阻碍 |
3.3 破解国家豁免阻碍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对策建议 |
3.3.1 协调不同仲裁规则下国家豁免规定的适用 |
3.3.2 限制豁免理论有助于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
第4章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政策问题 |
4.1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公共政策适用概述 |
4.1.1 国际法上公共政策及其适用的一般阐释 |
4.1.2 裁决承认与执行中公共政策的界定 |
4.2 公共政策对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阻碍 |
4.2.1 公共政策对ICSID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阻碍 |
4.2.2 《纽约公约》中“公共政策”条款对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阻碍 |
4.3 破解公共政策对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阻碍的对策建议 |
4.3.1 协调不同仲裁规则下公共政策的解释 |
4.3.2 在公共政策的解释中引入法庭之友 |
第5章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审查问题 |
5.1 非ICSID司法审查中的审查规则与标准 |
5.1.1 非ICSID裁决司法审查中是否适用商事仲裁审查规则的争论 |
5.1.2 非ICSID裁决司法审查中审查规则的确定 |
5.2 ICSID裁决执行的审查监督 |
5.2.1 ICSID公约下裁决执行的审查监督 |
5.2.2 ICSID裁决执行审查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5.2.3 完善ICSID裁决执行中的审查监督:建立独立的上诉机制 |
第6章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中国现状与制度完善 |
6.1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 |
6.1.1 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概述 |
6.1.2 裁决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国内法依据 |
6.1.3 裁决在中国的司法审查 |
6.1.4 裁决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现实困境与制度障碍 |
6.2 裁决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国际法依据及其改进建议 |
6.2.1 中国加入《华盛顿公约》时“说明”的解释及其影响 |
6.2.2 BIT条款、ICSID管辖权争议与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 |
6.2.3 《纽约公约》“商事保留”中的排除适用带来的影响 |
6.2.4 中国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依据的体系化建设 |
6.3 制定与国际法规则相适应的国内法依据:以ICSID为例 |
6.3.1 制定与ICSID规则适用衔接的国内法的必要性 |
6.3.2 ICSID规则与国内法适用上有效衔接的方法 |
6.4 “一带一路”倡议下有利于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建议 |
6.4.1 完善“一带一路”倡议下投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机制的必要性 |
6.4.2 制定有利于投资者与国家利益平衡的国内法规则 |
6.4.3 整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BIT中相关的仲裁条款 |
6.4.4 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仲裁裁决互认与执行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5)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6)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的中国伙伴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研究的现实背景 |
二、研究的理论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外伙伴关系研究 |
二、国内伙伴关系研究 |
第三节 研究安排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分析框架 |
第一节 交往行为理论 |
一、理论选择的反思 |
二、交往行为理论内容 |
三、对交往行为的认识和借鉴 |
第二节 权力合法性与权力的流动 |
一、大国权力与合法性 |
二、权力的流动与运行 |
第三节 国际社会中的交往行为与互动框架 |
一、国际关系领域对交往行为理论的应用 |
二、构建国际体系互动框架 |
第二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二战后国际体系中的伙伴关系实践 |
第二节 冷战时期中国对伙伴关系的认知转变 |
一、1953—1973:批判否定阶段 |
二、1973—1981:反思接受阶段 |
三、1981—1992:实践准备阶段 |
第三节 1993年以来中国伙伴关系建设 |
一、1993—2002:初期探索时期 |
二、2003—2012:深化实践时期 |
三、2013—至今:全面展开时期 |
第三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思想内涵 |
第一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思想基础 |
一、中国古代政治思想 |
二、当代中国外交思想 |
三、西方国际关系理论 |
第二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内涵 |
一、伙伴关系之于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有效性 |
二、伙伴关系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战略定位 |
第三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行为内涵 |
一、宣示定位 |
二、国际合作 |
三、国家情感 |
四、国际机制 |
第四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权力内涵 |
一、产生和积累权力资源 |
二、转换和运用权力 |
三、获得和施加国际影响力 |
第四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单元互动 |
第一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运行框架 |
一、内容上的中国伙伴关系 |
二、网络状的中国伙伴关系 |
三、层次化的中国伙伴关系 |
第二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运行逻辑 |
一、中国伙伴关系中的权力积累 |
二、中国伙伴关系中的合作协调 |
三、中国伙伴关系中的弹性稳固 |
第五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系统互动 |
第一节 中国伙伴关系与国际体系转型 |
一、当前国际关系格局 |
二、当前国际体系转型与转型危机 |
三、大国伙伴关系网络与国际体系融合 |
第二节 中国伙伴关系与中美竞争 |
一、中美竞争态势 |
二、中美竞争原因 |
三、中国伙伴关系在中美竞争中的作用 |
第三节 中国伙伴关系与全球治理 |
一、全球治理和全球治理体系困境 |
二、全球治理中的中国作为 |
三、中国伙伴关系中的治理实践 |
第四节 中国伙伴关系与“一带一路” |
一、“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建设 |
二、“一带一路”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 |
三、“一带一路”与中国伙伴关系的互动 |
第六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管理 |
第一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维护 |
一、中国伙伴关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二、中国伙伴关系的量化评估 |
三、中国伙伴关系战略维护的建议 |
第二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拓展 |
一、中国伙伴关系的内容拓展 |
二、中国伙伴关系的范围拓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7)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1章 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的形成 |
1.1 时代背景 |
1.1.1 日益严重的全球化生态危机 |
1.1.2 高速工业化发展与日本“产业公害” |
1.2 理论基础 |
1.2.1 马克思恩格斯环境思想 |
1.2.2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 |
1.2.3 日本环境伦理学 |
1.2.4 宫本宪一的“生产关系说” |
小结 |
第2章 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的理论视域 |
2.1 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的逻辑前提 |
2.1.1 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 |
2.1.2 对自然价值论的质疑 |
2.1.3 对“中心之争”的超越 |
2.2 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的研究理路 |
2.2.1 环境问题的反价值性 |
2.2.2 环境问题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
2.2.3 环境问题和经济活动的辩证关系 |
2.3 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的目标指向 |
2.3.1 促进人与自然之间共生 |
2.3.2 实现人与人之间环境正义 |
2.3.3 构建合理的环境实践 |
2.3.4 达成人、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小结 |
第3章 岩佐茂的人与自然共生观 |
3.1 岩佐茂人与自然共生观的主要内容 |
3.1.1 人与自然是一个系统 |
3.1.2 人与自然共生的形成 |
3.1.3 控制自然的实质在于人对待自然的合理方式 |
3.2 岩佐茂人与自然共生观的理论特质 |
3.2.1 整体主义的研究视角 |
3.2.2 以差异性为前提的共生价值向度 |
3.2.3 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指向 |
小结 |
第4章 岩佐茂的环境正义观 |
4.1 岩佐茂环境正义观的基本内容 |
4.1.1 环境责任公平 |
4.1.2 环境利用公平 |
4.1.3 环境价值公平 |
4.2 岩佐茂环境正义观的辩证特征 |
4.2.1 代内正义与代际正义的统一 |
4.2.2 分配性正义与生产性正义的统一 |
4.2.3 制度变革与价值批判的统一 |
小结 |
第5章 岩佐茂的环境实践观 |
5.1 超越资本逻辑主导的实践观 |
5.1.1 对资本逻辑的辩证思考 |
5.1.2 环境危机的资本逻辑根源 |
5.1.3 对资本逻辑的实践观批判 |
5.2 构建遵循生活逻辑的实践观 |
5.2.1 对生活逻辑的价值诠释 |
5.2.2 生活逻辑对环境保护的实践指向 |
5.2.3 生活逻辑的环境实践观构建 |
5.3 岩佐茂环境实践观的理论特质 |
5.3.1 以实践视角审视环境伦理学 |
5.3.2 以生活逻辑引导实践方式变革 |
小结 |
第6章 岩佐茂的可持续发展观 |
6.1 岩佐茂可持续发展观的主要内容 |
6.1.1 可持续发展观的理论内涵 |
6.1.2 可持续发展观的伦理意蕴 |
6.1.3 可持续社会的成立条件 |
6.2 岩佐茂可持续发展观的理论特质 |
6.2.1 人与自然共生推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6.2.2 环境正义引导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6.2.3 生活逻辑确保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
6.3 岩佐茂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路径 |
6.3.1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 |
6.3.2 脱离异化的工业化 |
6.3.3 构建环保型循环社会 |
小结 |
第7章 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的评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7.1 对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的评析 |
7.1.1 理论意义 |
7.1.2 实践价值 |
7.1.3 局限性 |
7.2 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
7.2.1 构建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文化 |
7.2.2 践行环境正义的生态伦理规范 |
7.2.3 超越资本逻辑的生态伦理理路 |
7.2.4 实现绿色发展的生态伦理目标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8)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法律发展困境 |
第一节 可再生能源及其补贴的概念演进 |
一、可再生能源的概念演进 |
二、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概念演进 |
第二节 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法律争议 |
一、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 |
二、给予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必要性 |
三、可再生能源补贴面临的法律争议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适用 |
第一节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分析 |
一、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依据 |
二、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论证 |
第二节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实践反思 |
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发展特点 |
二、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局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 |
第一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视角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一、欧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二、CPTPP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三、USMCA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四、EPA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五、区域贸易协定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小结 |
第二节 内国法视角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一、德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二、美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三、日本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四、内国法视角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建议 |
第一节 多边补贴制度革新视角下的发展建议 |
一、不可诉补贴制度革新的发展建议 |
二、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创新的发展建议 |
第二节 一般例外条款制度革新视角下的发展建议 |
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对一般例外条款的适用需求 |
二、GATT1994第20 条与SCM协定的适用关系 |
三、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援引GATT1994第20条的发展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完善 |
第一节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反思 |
一、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依据 |
二、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发展趋势 |
三、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问题 |
第二节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完善的对策建议 |
一、推进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渐进式改革 |
二、助力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政治与经济互动关系研究 ——对中国、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政治经济学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说明 |
(一)选题背景与目的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意义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与辨析 |
(一)对外直接投资 |
(二)经济外交与投资外交 |
(三)国家利益 |
三、文献综述 |
第一章 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与发展 |
第一节 对外直接投资与跨国公司 |
一、跨国公司与OFDI |
二、OFDI的分类 |
第二节 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 |
一、经济学视野 |
二、国际政治经济学视野 |
第三节 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历程 |
第四节 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关于对外直接投资中政经互动的一般分析 |
第一节 对外直接投资的经济效应 |
一、OFDI与母国经济 |
二、OFDI与经济全球化 |
第二节 对外直接投资的政治效应 |
一、OFDI对双边关系的影响 |
二、OFDI与地缘政治 |
第三节 政治因素与外交策略与对外直接投资 |
一、平稳安定的双边关系有利于OFDI |
二、政治冲突对OFDI产生负面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关于日本OFDI的政治经济学考察 |
第一节 从国家利益角度回顾日本OFDI的历史变迁 |
一、经济效益优先,OFDI促进日本复苏为经济大国 |
二、谋求政治大国,外交战略转型与对外投资调整:OFDI的停滞和调整阶段(1991-1999) |
三、OFDI新时期:OFDI的新衰退和恢复发展阶段(2000-至今) |
第二节 日本OFDI中的政经互动 |
一、 “美日同盟”与日本OFDI |
二、中日关系曲折中的OFDI波动 |
三、美日贸易摩擦与日本对美投资 |
四、重在谋求政治影响力的东南亚直接投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关于中国OFDI的政治经济学考察 |
第一节 中国OFDI的历史发展 |
一、中国OFDI的规模发展 |
二、中国OFDI主要行业现状 |
三、中国OFDI的驱动因素 |
四、中国OFDI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中国OFDI中的政经互动 |
一、双边投资协定与中国OFDI |
二、双边政治关系影响中国OFDI |
三、外交活动影响中国OFDI |
四、国际政治环境与OFDI |
第三节 关于中国OFDI格局的政治考量 |
一、投资周边:通过经济外交,稳固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周边安全 |
二、投资欧美:强调合作共赢,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 |
三、投资发展中国家:承担大国责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第四节 当前中国OFDI面临的新挑战 |
一、世界范围内的跨国投资阻碍增多 |
二、多边投资框架仍未有效建立 |
三、OFDI回报率逐年下降 |
四、国内经济结构面临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一带一路”视野下中国OFDI与经济外交 |
第一节 “一带一路”倡议的产生背景及战略意义 |
一、产生背景 |
二、战略意义 |
三、发展现状 |
第二节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格局现状 |
一、“一带一路”沿线OFDI的发展与现状 |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的投资外交 |
第三节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一带一路”背景下投资外交的重要支撑 |
一、亚投行成立背景 |
二、亚投行的战略意义:“一带一路”投资外交的重要依托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结论与政策建议 |
(一)以OFDI带动经济外交,进而促进全面外交,服务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 |
(二)围绕外交总体布局,主动完善经济外交,促进OFDI,保护海外经济利益 |
二、未来研究方向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金融开放、新兴经济体特征与货币国际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及结构安排 |
一、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二、本文结构安排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及可能的改进拓展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金融开放文献综述 |
第二节 货币国际化与新兴市场经济的货币替代特征 |
第三节 金融开放与货币国际化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兴经济体货币替代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引言及背景 |
第二节 货币替代理论模型及研究设计 |
一、基于传统货币需求的替代理论模型 |
二、基于微观基础的替代理论模型 |
三、货币当局的本外币资产配置 |
第三节 货币替代影响因素分析 |
一、样本选择及数据说明 |
第四节 实证分析结果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汇率与经济景气度联动中的货币替代及贸易开放 |
第一节 VECM模型 |
第二节 变量含义处理 |
第三节 VECM模型分析结果 |
第四节 模型结论及政策含义建议 |
第五章 新兴经济体储备资产币种份额研究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主要货币国际化历史经验及人民币国际化推动 |
一、主要货币国际化历史经验 |
二、人民币国际化推动 |
第三节 影响货币国际化因素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及变量选择 |
二、变量定义 |
三、实证模型设定 |
第五节 实证分析结果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新兴经济体货币参照“隐性锚”分析 |
第一节 引言 |
一、隐性货币锚背景 |
二、货币替代对汇率决定及波动的影响 |
第二节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第三节 实证检验结果和分析 |
第四节 稳健性检验及结论 |
第七章 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人民币国际化条件及新兴市场经济体货币选择 |
第二节 以美元为主的国际货币体系缺陷及货币替代转换 |
第三节 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金融市场建设与开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博士阶段研究成果介绍 |
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汇率制度变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研究[D]. 周冲. 吉林大学, 2021(02)
- [2]发达国家应对低生育困境的政策演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D]. 刘玉. 延安大学, 2021(12)
- [3]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D]. 田野. 吉林大学, 2020(03)
- [4]国际投资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D]. 周佳楷. 辽宁大学, 2020(09)
- [5]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6]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的中国伙伴关系研究[D]. 马程. 吉林大学, 2020(06)
- [7]岩佐茂环境伦理思想研究[D]. 张贝丽. 山西大学, 2020(08)
- [8]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D]. 刘滢泉.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9]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政治与经济互动关系研究 ——对中国、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政治经济学考察[D]. 胡云莉. 外交学院, 2020(08)
- [10]金融开放、新兴经济体特征与货币国际化[D]. 叶伟.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