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部门确定今年工作重点(论文文献综述)
王亮[1](2021)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经济结构深入调整、人口结构深度变化,公众对公共服务的社会预期不断提升、需求层次不断提高、参与意识不断增强,这对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目前我国公共服务存在质量不高、规模不足、发展不平衡等多方面问题,具体表现为:城乡区域间服务水平差异较大,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服务设施不足,设施利用率较低;公共服务人才短缺,人力资源保障不足;服务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动人口和困难群体,项目存在覆盖盲区;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体制机制创新滞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选择了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相对完善的日本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史论结合的方式,研究其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历史演进、架构及相关主体的作用发挥等内容,并通过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的分析,见微知着,深入探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运行机制和效果,以期借鉴其经验,为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助益。本文分析认为,战后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从政府单一主体供给向政府、社会、企业多元主体供给不断转变,历经官制型体系、融合型体系后,最终形成官民共治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官民共治体系下,政府和以非营利组织为代表的民间事业者发挥着主体作用,市场则作为纽带推动着官民协同共治的进程,其中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主体,发挥主导作用;市场化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方式,对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不可或缺;非营利组织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构成,其既可以单独承担社会事务,同时也可以与政府或其他民间事业者合作满足民众公共服务需求。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各司其职、相互协同,共同保障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为了考察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子系统的运行,结合当前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影响研究的现实需要,本文针对日本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做了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其作用发挥机制、应对新冠疫情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对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效率效果进行检验。在此基础上,总结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经验,以期为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提供参考。本文从结构上包括6部分共9章内容,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即第1章。主要包括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以及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归纳本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第二部分为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理论分析,即第2章。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供给及其体系的内涵探讨,总结和分析了公共服务体系的一般形式,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约束条件以及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及其特征,即第3章。从历史演绎的角度,对战后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归纳与逻辑梳理,总结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过程中的一般规律和特征。第四部分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结构及主体作用分析,包括第4、5、6、7章,为本文的核心部分。以前文分析内容为基础,采取“总—分”形式对日本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进行解构。从总体上,以官民协同治理为角度,分析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构成形式、体系形成的动因以及官民协同治理的机制,分析表明政府和以非营利组织为代表的民间事业者发挥着显着的主体作用,而市场是两者之间协同合作的载体。其后,分别从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的视角出发,分析三者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各自作用的发挥,以更好地解析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以期为我国提供切实借鉴。第五部分是案例分析,即第8章。结合当前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实际,选取公共卫生危机应急管理体系进行考察,通过分析其作用发挥机制、应对新冠疫情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见微知着,对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运行效果进行验证。最后,借鉴日本经验,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即第9章。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的建议。
李海燕[2](2020)在《Q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第三方评估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严峻,建设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关系重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政府在吸取国外经验基础上,探索出的一种创新性的养老模式。该模式可以弥补“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传统模式的不足,较大程度地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同时从需求类型来看,更加注重养老的多样化发展,从这个角度出发,为了更加有效的增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政府本身的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评估工作必不可少。然而,政府主导的现有评估体系暴露出结构组成不合理、评估手段单一、评估方法不专业等缺点。相比之下,作为相对独立的外部制衡机制的第三方评估在进行针对性评估的过程中,可以使用更加科学、高效的标准,从这个角度出发提供更加有效的评估服务,同时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行度,更符合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应该指出的是,我国第三方评估在发展的过程中,整体起步较晚,同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为发展较慢,在其中加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更是近几年才开始尝试,因此,仍然存在很大的改进、提升和完善空间。本文试图从以上背景出发,以Q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个过程作为研究基础,深入分析其中存在的第三方评估发展情况,将其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第三方机构在评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通过优化与第三方评估相关的内容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从而提升Q市政府的现代化治理水平。本文采用问卷访谈、案例分析以及文献综述等有关的研究方法,同时在本次论文研究的过程中,针对Q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同时研究第三方评估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首先分析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第三方评估实际的运行状况,然后从这个角度出发,针对国内外的发展情况展开研究,其次阐明了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第三方评估问题相关的概念和理论,然后描述了 Q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第三方评估发展现状和评估内容,从这个角度出发针对Q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第三方评估阶段中的不足和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了问题背后的原因,最后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研究发现,Q市第三方评估在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创新社会管理方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政府干预过多、评估机构专业性不足、公众参与意识缺乏等,Q市第三方评估在相关法律保障、评估机制建设、独立的评估机构管理和信息公开等方面仍然有很大的改善和发展空间。
沈莉亚[3](2020)在《昆山市工会开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劳动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职工群众维权意识逐步提升,同时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社会改革不断深入,劳资矛盾层出不穷,我国每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这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成了一定挑战。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是其基本职责。在新形势下,工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出作用。本文所涉及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是工会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能的创新手段,是工会维权的具体体现,本文主要以昆山市工会开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为研究对象。本文通过文献分析、访谈分析、问卷分析等研究方法,对2012年以来,昆山市工会开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归纳出以下几个存在的问题:一是风险评估成效不明显,二是企业和职工支持率有待提高,三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相关机制有待健全。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层面,一是工会自身层面,工会独立性不强、人力资源短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专业性不够;二是企业层面,法律意识有待提升、对工会职能认识片面;三是职工层面,维权意识有待提高、对工会维权不信任;四是体制机制层面,工会维权职能缺少法律保障、评估结果落实缺乏联动机制保障。最后本文提出了工会在开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时的优化建议:一是自身层面,增强工会工作自主性,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二是企业职工层面,加强工会正面宣传,提高职工技能素质;三是方法层面,坚持党建带工建,提升评估体系针对性,寻求与社会组织合作;四是体制机制层面,建立工会源头参与机制,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协商监督机制。本文研究中涉及的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是昆山市工会创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要举措,在全国尚属首例,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落实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叶旎璇[4](2020)在《从公益创投到社会采购:妇联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研究 ——以H省妇联为例》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社会服务需求也快速增加。由于现有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不完善和供给能力不足,无法有效满足快速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必须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整合全社会的资源来提供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就是政府利用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型政策工具。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及沿海发达地区就开始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探索。在此基础上,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这一政策,群团组织也成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之一。与此同时,群团组织也将购买服务视为全面深化自身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扩展公共服务功能,利用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妇联根据自身职责定位,将服务领域集中在妇女儿童家庭方面。尽管妇联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庞大的网络,但仍面临服务资源短缺和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希望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国各地妇联在探索购买服务制度的过程中,创新地采取了公益创投的方式。然而,尽管这种方式已经成为十分普遍的做法,但仍面临着合法性不足、资金来源不稳定、缺乏公共预算保障等问题。本文是一项应用性案例研究,选取H省妇联作为研究对象。H省是一个中部省份,2014年以来,H省妇联努力探索通过公益创投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其在制度建设方面的进展在中部地区处于先进水平,在全国妇联系统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本文获得H省妇联2014-2018年开展公益创投的大量数据,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和调研访谈等方法,对H省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其实践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提出了运用社会采购的理念改革公益创投制度的思路,旨在对全国妇联系统乃至类似群团组织改进购买服务制度提供参考。本文首先介绍了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在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综述的基础上,论证了本文研究意义。其次介绍H省妇联通过公益创投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包括开展公益创投的背景、购买服务制度的探索、公益创投的运行流程;然后针对H省妇联公益创投的实践展开评价。H省妇联公益创投的实践在供给妇女儿童家庭服务、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及建立群团和社会组织的协作关系等方面已取得一些成效,但在公益创投的制度、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操作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公益创投向社会采购转型的思路,从完善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化建设、增强妇联组织的参与购买能力、提升社会组织的承接服务能力三方面提出解决对策,进而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公众的满意度。
祁曈[5](2020)在《信息时代的网络暴力成因、危害及治理研究》文中提出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计算机的广泛普及以及网络的全方位覆盖使得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与整个社会沟通的重要媒介。然而,在互联网上,一旦网民对特定事件的言论和传播伴随主观的攻击情绪,网络暴力便会产生。面对网络暴力,政府部门的治理往往很难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网络暴力时刻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凸显出我国对网络暴力的治理无法适应信息时代和谐稳定网络环境的需求,亟待探索全新的网络暴力治理和预防模式来确保我国网络环境和谐有序,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保驾护航。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并引入政府协同治理理论,综合分析大量极具代表性的案例来阐述网络暴力的概念;围绕网络暴力的发起人、传播人和当事人这三个核心来分析网络暴力的成因、表现形式以及社会危害;梳理国外对网络暴力的治理经验和现阶段我国的治理现状来分析得出网络暴力的治理需要多元化的主体、健全的网络司法体制、高效的治理手段和全方面的社会参与等诸多要素,并且得出最后的结论:在多元化治理主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的公信力并结合全社会的力量来治理网络暴力。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政府协同治理理念,加大网络媒体的监管力度,加快我国互联网立法进程并且做好强网民的普法宣传工作,注重学校对互联网安全的教育工作、积极革新网络暴力的治理手段、促进我国网民整体道德素质的提升。构建我国网络暴力治理多角度模式是信息时代网络暴力治理的最优选择。
沈敏路[6](2020)在《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研究》文中指出澳门在历史发展中因其独特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而形成独特的社团社会,社团社会首先发育出与众不同的―拟政府化‖功能,与澳门政府形成独特的二元社会治理体系,对澳门社会的公共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常情况下,特定区域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与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区域内部治理结构的变化。但在澳门却并非如此,澳门二元合作治理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与中葡两国的政治、经济和外交关系变化密不可分,澳门独特的中葡社群结构与多种族、多文化并存的传统,导致澳门社团与政府的关系主要以合作主义为导向,在不同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强弱消长模式。澳门回归后,随着开放博彩业专营权政策的实施,经济飞速增长的同时,社会各类矛盾的冲突也日趋激烈,不少新型社团相继涌现、兴起,很多社团在结构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继续发挥社会服务、管理等―拟政府化‖功能外,社团参与咨询和代议制选举的―拟政党化‖功能得到发展和强化。截止于2018年3月,在澳门特区合法注册的社团共有8,576个。随着利益的不断分化,社团参与公共治理的边际效益也越来越少,而社团碎片化、服务功能弱化和代表功能变异等问题日趋显现,近几年来更出现了一系列具规模的社会运动,而参与其中的社团数量和个人与日俱增。这说明原有的社团体制存在着问题。这些问题是否可以解决?如何解决?而《澳门基本法》确定了―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原则,为澳门政治发展与治理模式提供了一定的制度空间。那么,为更好地发掘澳门民间社团资源的治理价值与利用社会法团主义体制的协调功能来推动澳门步入善治,急需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本研究以社团组织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第三部门理论、法团主义、公民社会理论、博弈理论等理论为支撑,学习梳理了国内外理论文献和案例,从本澳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多中心理论为分析框架、公共选择理论为视角,探讨澳门社团社会在社会环境出现重大变更下发生的变化,同时,通过历史分析、文献研究及访谈等研究方法,更以特别编制的问卷调查,创新、详实地了解澳门这个熟人社会社团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的真实状况,深入挖掘澳门社会公共治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剖析澳门社团社会参与澳门社会治理的机理。本研究发现,澳门回归后,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模式已发展深化至具―拟政府化‖+―拟政党化‖特性,对澳门社会治理带来新挑战;进而,为未来优化澳门社团社会与澳门政府形成的二元合作治理体系、实现澳门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出政策建议。本文主要的观点和研究结论如下:(1)澳门社会的发展因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形成了社团社会的特点,从而形成了独特的政府和社团社会共同治理的二元社会治理体系。而且,社团社会的功能已经从回归前单一的―拟政府化‖格局发展到回归后的―拟政府化‖和―拟政党化‖并重的格局。(2)随着利益的不断分化,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边际效益也越来越少,澳门社团碎片化、服务功能弱化和代表功能变异等问题日趋显现,澳门社团社会的发展处于交叉口,亟需选择发展方位。(3)以社会合作主义为基质的澳门公民社会正处于变革与转型之中。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结论,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时,不同利益团体出于各自的立场和私利而进行游说或公开施加压力,企图影响政府实行某些会带给他们利益、但并非有利于公众利益的错误政策。(4)推动澳门的公民社会建设非常重要,政府应积极作为,加强社团内部民主的建设,提升民间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力求以合作主义为导向,达至民间社团与政府的管治之间的平衡,力求构建“强政府、强社会”的现代社会善治模式。
高政豪[7](2019)在《社会组织参与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工作研究 ——以昆明市西山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是我国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政策,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军队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受限于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优抚安置工作存在对个人诉求缺乏回应性,工作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优抚安置工作水平、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2018年4月国务院组建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统筹负责全国退役军人相关事宜。近年来,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改革大背景下,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尝试,其中就包括参与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工作。本文对昆明市西山区政府购买项目进行参与式观察,以案例的形式客观展现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安置工作现状。从基层政府、社会组织、以及政策环境三个维度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优化基层社会政社合作治理结构。在这一领域,社会组织凭借其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面临诸如项目资金短缺、项目评估不严格等新的问题。这是由于我国正处于政社合作治理初期发展阶段,社会组织发展不成熟、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所致。对此,政府要重视优抚安置项目的过程监管,建立真实、客观的项目评估机制。社会组织要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以退役军人的实际需求为服务导向,减少对政府资源依赖的同时提升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刘次琴[8](2019)在《转型期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对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越来越强烈。目前我国体育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公共体育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矛盾。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提高供给水平和效率是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需求关键着力点,这必将有利于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和“健康中国建设”进程,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和国民素质。本研究以转型期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为研究对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吸收和借鉴当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运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问卷调查、个案研究、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梳理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理论渊源,探究社会转型时代背景下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和需求、多元主体发展现状,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经验,构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的模式。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我国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与日俱增呈现多样性发展趋势,不同阶层的人群、不同区域、城乡居民的需求不同,人民群众对居住的社区(村居)公共体育服务需求最迫切。(2)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有: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与浪费并存;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均衡;整体水平不高、公众满意度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服务多样性需求与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3)目前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呈多元发展趋势,包括政府、市场(营利组织)、社会(非营利组织、社区及个人)。政府和其它多元主体既是竞争又是合作的关系。(4)在将来较长的时间,政府依然是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关键角色,起主导作用。合作共赢的可能模式为:基于公众需求导向下的政府主导、市场、社会积极参与供给的合作供给模式。(5)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政府的工作重心将转向宏观调控、监督管理和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等;市场将趋向于发展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社会侧重于志愿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宋婧[9](2019)在《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环境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M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对试点地区的工作要求,在环境和信用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内,建设环境信用体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现象需要解决和改进,以适应M市“善治”要求。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访谈调查、个案研究,归纳总结等调研方法,以及社会治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改革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从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社会公众四个层面分析了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得出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应当从“金字塔”向“同心圆”转换,具有重要学术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金字塔”模式下,政府是领导者和组织者,做好和建立环境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功能设计、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企业作为主体和被评价方,努力加强环保自律;第三部门是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环保协会、环评机构、信用中介机构和环保组织分别发挥好绿色杠杆、行业自律、污染评估、信用服务和公益维权的职能;社会公众是监督者,监督企业环境行为,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媒体引导舆论,曝光和声讨企业污染行为。聚焦当前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问题。第一,“金字塔”型建设模式,没有充分发挥出企业、第三部门和社会公众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在环境信用之外的社会整体信用有待加强。第二,政府有关环境信用体系的顶层、功能、运行和保障机制还有待强化。第三,企业发展理念有待转变,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第四,第三部门没有高效运作。第五,社会公众环境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平衡,公众参与度不高,媒体舆论引导力度有待加强。论文还从理论角度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第一,环境社会共治体系尚未健全,多元合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依然承担大量职能。第二,环境治理资源配置决策主体分散,集体选择存在非均衡性,环境信用立宪、立法阶段缺失,大型集团搭便车问题突出。第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环境成本外部化现象普遍。针对这些问题,在借鉴国内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先进经验与总结启示的基础上,提出了“同心圆”建设模式,给出了完善M市环境信用体系的对策。第一,政府主导,协同社会各界完善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加快政务、社会、商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支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并对四大主体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行为情况进行监管。第二,政府要优化和提升环境信用体系制度机制和功能定位,实现体系建设各责任主体在各环节无缝对接。第三,企业要树立坚定的环保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整个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第四,第三部门要实现实质性运转,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绿色杠杆效用,环保协会要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环评机构要辅助环保部门提高监管水平,信用中介机构要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信用服务支持,环保组织要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维权服务。第五,社会公众要监督和积极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媒体要不断提升舆论监督效能。
董思琦[10](2019)在《名义契约: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中政社关系研究 ——以H项目为例》文中指出伴随着我国行政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也在逐步转变合作方式。从一开始对社会组织的“零容忍”到“控制式发展”再到现在的“合作式发展”,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的态度不断转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也逐渐成为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创新举措。政府部门从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变成了公共服务的购买者和监督者,社会组织则在这场改革中,不断提升其地位,以其服务的专业性和高效性成为了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直接影响着公共服务的质量。因此,研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则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已有研究的梳理,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角度来探讨政社关系的相关研究还比较少。与此同时,关于从购买公共服务的角度探讨政社关系的研究,学者们基本上都是从单一角度来探讨,而不是从双方互动的角度来分析。并且将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限定为非此即彼的关系,以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动态互动关系为研究视角的研究较少,且大多研究都将政府和社会组织看作一个整体,忽略了政府部门的层级性及各层级之间不用的行为策略和价值偏好。本文作者基于对H市H区民政委购买的H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观察,从实际出发,将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按照流程分为不同阶段,运用参与观察法、文献研究法、访谈法等收集资料,探讨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动态关系。同时,将政府部门进行层级划分,探讨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中不同层级政府与社工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从而厘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通过对案例中多重政社关系的分析发现,在合同签订之初,依据合同文本,政府与社工机构是一种平等独立的关系,随着项目的深入,原本平等的契约合作关系发生了异化,区民政委与社工机构形成一种管控与反叛的关系,街道与社工机构则形成一种吸纳与结盟的关系。分析关系异化的原因,主要由于购买服务的相关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初始委托方(区民政委)强行“管控”;街道追求行政绩效;评估趋于形式化;社工行业发展缓慢,机构力量弱小。为此也从制度、购买主体各方的角度提出了几点建议:提高意识,完善制度建设;完善购买流程,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政府部门转变管理理念,明确角色定位;建立多元评估体系,完善激励制裁机制;社工机构要提升专业能力,争取发展空间。
二、三部门确定今年工作重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三部门确定今年工作重点(论文提纲范文)
(1)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理论分析 |
2.1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界定 |
2.1.1 公共服务 |
2.1.2 公共服务供给 |
2.1.3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
2.2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一般形式 |
2.2.1 单一主体体系 |
2.2.2 多元主体体系 |
2.2.3 多中心供给体系 |
2.2.4 合作性供给体系 |
2.3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约束条件 |
2.3.1 交易成本约束 |
2.3.2 公共属性约束 |
2.3.3 制度主义约束 |
2.3.4 网络嵌入约束 |
2.3.5 区域竞合约束 |
2.4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 |
2.4.1 公共产品理论 |
2.4.2 公共选择理论 |
2.4.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4.4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历史演进及其特征 |
3.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演进 |
3.1.1 官制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1945-1993 年) |
3.1.2 融合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1993-2006 年) |
3.1.3 官民共治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2006 年至今) |
3.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的特征 |
3.2.1 法规先行,完善制度建设 |
3.2.2 政府主导,引入社会资本 |
3.2.3 竞争嵌入,发挥市场作用 |
3.2.4 目标明确,服务规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官民协同治理解析 |
4.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官民协同治理的构成形式 |
4.1.1 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主体 |
4.1.2 市场化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方式 |
4.1.3 社会组织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构成 |
4.1.4 公民诉求是公共服务供给的出发点与归宿 |
4.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官民协同治理的动因 |
4.2.1 响应理论演变冲击,因应国际环境变化 |
4.2.2 缓解国家财政困境,实现政府角色转型 |
4.2.3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
4.2.4 引入多元参与主体,满足公众多样化服务需求 |
4.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官民协同运行机制 |
4.3.1 政府间协同机制 |
4.3.2 政府与民间事业者协同机制 |
4.3.3 民间事业者间协同机制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作用研究 |
5.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由中央政府构建 |
5.1.1 中央政府制定法律体系 |
5.1.2 构建公共服务组织架构 |
5.1.3 承担必要的公共服务职能 |
5.2 日本公共服务职能多由地方自治体承担 |
5.2.1 地方自治体承担公共服务的类型 |
5.2.2 地方自治体实现公共服务职能的途径 |
5.2.3 地方自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源构成 |
5.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于央地分权改革实践 |
5.3.1 地方分权改革动因 |
5.3.2 地方分权改革进程 |
5.3.3 地方分权改革成效 |
5.4 中央地方协调是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方向 |
5.4.1 制度协调 |
5.4.2 组织协调 |
5.4.3 事务协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市场作用研究 |
6.1 “市场增进论”与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 |
6.1.1 市场增进论 |
6.1.2 市场增进论下的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 |
6.2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实现途径 |
6.2.1 公企民营化 |
6.2.2 官民竞争与合作 |
6.2.3 民间竞争与合作 |
6.3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制度构成 |
6.3.1 民间委托制度 |
6.3.2 PFI制度 |
6.3.3 指定管理者制度 |
6.3.4 市场检验制度 |
6.3.5 PFS制度 |
6.4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效果 |
6.4.1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成效 |
6.4.2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问题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的非营利组织作用研究 |
7.1 日本非营利组织基本情况 |
7.1.1 非营利组织内涵 |
7.1.2 日本非营利组织发展脉络 |
7.1.3 非营利组织类型 |
7.1.4 非营利组织的结构 |
7.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 |
7.2.1 政府培育支持非营利性组织 |
7.2.2 政府向非营利组织委托公共事务 |
7.2.3 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协同合作 |
7.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机制 |
7.3.1 公益活动的自发性 |
7.3.2 市场竞争的参与性 |
7.3.3 公共事务的受托性 |
7.3.4 市民社会的主体性 |
7.4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的困境与解决 |
7.4.1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的主要困境 |
7.4.2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困境的解决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案例分析: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的运行 |
8.1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及其体系 |
8.1.1 日本公共危机管理 |
8.1.2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 |
8.1.3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 |
8.2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作用发挥机制 |
8.2.1 法律因应机制 |
8.2.2 监测预警机制 |
8.2.3 决策处置机制 |
8.2.4 信息沟通机制 |
8.2.5 市民救助机制 |
8.2.6 应急保障机制 |
8.3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应对新冠疫情的效果 |
8.3.1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的举措 |
8.3.2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的成效 |
8.3.3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对中国的启示 |
9.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不断完善的经验 |
9.1.1 立法先行,完善公共服务制度框架 |
9.1.2 政策引导,挖掘非营利组织作用 |
9.1.3 路径明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
9.1.4 协同治理,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主体供给机制 |
9.2 借鉴日本经验,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 |
9.2.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公共服务领域制度建设 |
9.2.2 强化市场作用发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
9.2.3 着力扶持社会组织,推进公共服务协同供给 |
9.2.4 夯实公民参与基础,拓展参与公共决策途径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Q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第三方评估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框架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第三方评估 |
2.1.2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
2.2 基本理论 |
2.2.1 治理理论 |
2.2.2 第三部门理论 |
第3章 Q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第三方评估的发展概况 |
3.1 Q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概况 |
3.2 Q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第三方评估概况 |
3.2.1 政府引入第三方评估 |
3.2.2 第三方机构评估的一般流程 |
3.2.3 Q市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展概况 |
第4章 Q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第三方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第三方评估存在问题分析 |
4.1.1 评估法律保障不健全 |
4.1.2 评估独立环境缺失 |
4.1.3 评估透明度不足 |
4.1.4 评估专业性不强 |
4.2 原因分析 |
4.2.1 政府在第三方评估中的定位 |
4.2.2 第三方评估机构自身的原因 |
4.2.3 社会公众的认同 |
第5章 完善Q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第三方评估的对策 |
5.1 政府保障 |
5.1.1 信息的共享 |
5.1.2 制度化的建设 |
5.1.3 政府观念的转变 |
5.1.4 资金的保障和支持 |
5.1.5 多元化监督体系的构建 |
5.2 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自我完善 |
5.2.1 评估团队的专业能力 |
5.2.2 评估机构的科学管理 |
5.3 社会公众的参与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昆山市工会开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2 研究综述 |
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3 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
3.1 基本思路 |
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概述 |
1 相关概念 |
1.1 工会 |
1.2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 |
2 基本理论 |
2.1 风险管理理论 |
2.2 第三部门理论 |
第三章 昆山市工会开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现状分析 |
1 基本情况及实施背景 |
1.1 昆山市企业发展及工会建设情况 |
1.2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机制概况 |
1.3 昆山市工会推行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背景 |
2 昆山市工会在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中的作用发挥 |
2.1 昆山市工会开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做法 |
2.2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取得成效 |
第四章 昆山市工会开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1 问卷调查及典型案例基本情况 |
1.1 问卷调查的对象和方式 |
1.2 100家典型企业案例基本情况 |
2 昆山市工会推行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 |
2.1 风险评估成效不明显 |
2.2 企业和职工支持率有待提高 |
2.3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相关机制有待健全 |
3 昆山市工会开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1 工会自身层面分析 |
3.2 企业层面分析 |
3.3 职工层面分析 |
3.4 体制机制层面分析 |
第五章 优化工会落实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的对策建议 |
1 自身层面: 提升工作能力,突出工会主体地位 |
1.1 增强工会工作自主性 |
1.2 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
2 企业职工层面: 加强意识培养,争取多方主体支持 |
2.1 大力加强工会正面宣传 |
2.2 大力提高职工技能素质 |
3 方法层面: 坚持正确方向,引入社会资源和力量 |
3.1 坚持党建带工建 |
3.2 提升评估体系的针对性 |
3.3 寻求与社会组织合作 |
4 体制机制层面: 做好健全联动,保障评估取得成效 |
4.1 建立工会源头参与机制 |
4.2 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 |
4.3 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协商监督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从公益创投到社会采购:妇联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研究 ——以H省妇联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治理 |
二、群团和社会关系 |
三、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与社会采购 |
第二节 分析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数据来源 |
第二章 H省妇联公益创投制度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H省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背景 |
一、新时期妇女儿童家庭服务需求的状况 |
二、群团组织改革的要求 |
三、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 |
第二节 H省妇联公益创投制度的探索 |
一、组织领导制度 |
二、需求识别机制 |
三、公益创投制度 |
四、地方妇联与社会组织“1+1”协作制度 |
五、第三方评估制度 |
第三节 H省妇联公益创投的运作流程 |
一、项目的征集与申报 |
二、项目的评审与签约 |
三、项目的实施与监督 |
四、项目的评估与总结 |
第三章 H省妇联公益创投制度的贡献与问题 |
第一节 H省妇联公益创投制度的贡献 |
一、妇女儿童家庭服务供给方面的效果 |
二、对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的影响 |
三、群团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
第二节 H省妇联公益创投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公益创投制度的缺陷 |
二、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的问题 |
三、操作实施中的问题 |
四、信息披露问题 |
第四章 将公益创投升级为社会采购的思路 |
第一节 公益创投制度向社会采购转型的必要性 |
一、纳入了政府采购的法律框架 |
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任关系 |
三、增加了社会组织的收入来源 |
第二节 促进公益创投制度升级的对策 |
一、完善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化建设 |
二、增强妇联组织的参与购买能力 |
三、提升社会组织的承接服务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信息时代的网络暴力成因、危害及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选题目的 |
1.2.2 选题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理论基础 |
1.4.1 风险社会理论 |
1.4.2 沉默的螺旋理论 |
1.4.3 协同治理理论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创新点 |
第2章 网络暴力的成因、危害及发展趋势 |
2.1 网络暴力的概念 |
2.2 网络暴力的成因、危害与表现形式 |
2.2.1 网络暴力的成因 |
2.2.2 网络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 |
2.2.3 网络暴力的危害 |
2.3 网络暴力的发展趋势 |
第3章 我国网络暴力治理现状 |
3.1 网络暴力治理的相关政策 |
3.1.1 中央政策的制定 |
3.1.2 互联网立法进程 |
3.2 职能部门的网络监管 |
3.2.1 网络暴力监管主体 |
3.2.2 公安机关监控手段 |
3.3 网络暴力治理手段的革新 |
3.3.1 网络暴力治理技术革新 |
3.3.2 公民的网络安全宣传 |
3.3.3 网络媒体的监管 |
第4章 我国网络暴力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
4.1 我国网络暴力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4.1.1 单一的治理模式 |
4.1.2 网络媒体监管难度大 |
4.1.3 治理技术的落后 |
4.1.4 政府对网络暴力预防不到位 |
4.2 网络治理现阶段问题的原因 |
4.2.1 治理主体概念界定不清 |
4.2.2 网络信息的时效性 |
4.2.3 网络内容的复杂性 |
4.2.4 学校对预防网络暴力教育缺失 |
第5章 网络暴力治理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5.1 国外网络暴力治理经验 |
5.1.1 全面落实依法治网 |
5.1.2 网络监管技术手段 |
5.1.3 政府部门管理职责 |
5.1.4 行业组织自律监督 |
5.2 国外网络暴力治理启示 |
5.2.1 专项法律的建设 |
5.2.2 区分暴力内容 |
5.2.3 网络暴力治理的保障系统 |
5.2.4 网络自身净化体系建设 |
第6章 网络暴力治理路径及对策 |
6.1 网络暴力治理主体多元化 |
6.1.1 强化政府在网络暴力治理中的主导地位 |
6.1.2 充分发挥网络自我净化功能 |
6.1.3 促进“第三部门”参与 |
6.1.4 重视青少年的网络教育工作 |
6.2 重视网络暴力治理手段的法治化 |
6.2.1 完善网络立法 |
6.2.2 制定网络道德行为规范 |
6.2.3 支持公众的普法工作 |
6.3 重视网络媒体管理制度的规范化 |
6.3.1 重视政府在网络媒体管控中的指导位置 |
6.3.2 加强网络媒体的行业自律 |
6.3.3 民众对网络媒体的管控参与 |
6.4 注重网络暴力预防治理的统一化 |
6.4.1 建立“预防为主,惩罚为辅”的治理机制 |
6.4.2 关注热点事件的舆论导向 |
6.4.3 滋养公民理性德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 |
1.4 研究的难点和创新点 |
2 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3 问题提出及主要观点 |
2.4 本章小结 |
3 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分析 |
3.1 澳门社会治理二元合作体系的形成 |
3.2 澳门社会治理二元合作体系的特点 |
3.3 澳门社会治理二元合作体系形成的因素 |
3.4 澳门社会治理二元合作体系的优势 |
3.5 本章小结 |
4 澳门社团现状及其功能分析 |
4.1 澳门社团发展现状 |
4.2 澳门社团功能的转型与发展 |
4.3 澳门社团的功能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分析 |
5.1 社团参政议政的直接和间接方式 |
5.2 回归后社团参政议政的途径 |
5.3 2017 年第六届立法会选举中的社团参与 |
5.4 本章小结 |
6 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有效性和存在问题 |
6.1 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性 |
6.2 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
6.3 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存在局限性的成因 |
6.4 本章小结 |
7 澳门社团迈向善治社会的思考与建议 |
7.1 以“强政府、强社会”为目标构筑政府与社会关系模式 |
7.2 以协商与合作的方式处理社会关系并实施公共管理 |
7.3 以内部民主建设为重点加强民间社团的能力建设 |
7.4 推动社会经济文化社会变迁与主流价值的重塑 |
7.5 以引导社团变革为重点培育公民社会 |
7.6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讨论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及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访谈人士及访谈的问题设置 |
附录2 澳门民众对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认知调查 |
附录3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7)社会组织参与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工作研究 ——以昆明市西山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退役军人优抚安置 |
二、社会组织 |
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第二节 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安置工作的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合作治理理论 |
第二章 政策梳理与政策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安置工作的政策梳理 |
一、传统的优抚安置政策 |
二、优抚安置政策的转变 |
第二节 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安置工作政策可行性分析 |
一、社区治理模式的创新 |
二、政策可行性分析 |
第三章 西山区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安置工作 |
第一节 社会组织的初期发展 |
一、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 |
二、社会组织的初期发展 |
第二节 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安置工作的政策实践 |
一、优抚安置对象需求调研 |
二、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安置项目的实施 |
第三节 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安置工作的优势 |
一、发动内生力量提升基层治理参与度 |
二、构筑平台实现社区再组织化 |
三、发挥社工专业优势 |
第四章 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成因 |
第一节 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 |
一、项目资金不足对政府财政依赖严重 |
二、社会组织缺乏相对独立性 |
三、过程监管及评估机制不完善 |
第三节 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安置工作面临困难的成因 |
一、社会组织发展不成熟 |
二、政府配套政策不完善评估监管方式有待优化 |
三、社区自治基础较弱社会支持体系暂未形成 |
第五章 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安置工作的优化建议 |
第一节 积极发展公益创投 |
一、发展公益创投 |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力度 |
第二节 进一步优化合作治理结构 |
一、完善合作治理法制框架 |
二、优化合作治理结构 |
第三节 健全政社合作治理运行机制 |
一、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机制 |
二、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机制 |
三、建立评估与问责机制 |
第四节 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
一、加强党的领导 |
二、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8)转型期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研究综述 |
1.2.2 国内有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对象、研究方法、论文设计与思路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方法 |
1.3.3 论文设计与思路 |
2 理论渊源: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内在机理 |
2.1 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内在要求 |
2.1.1 公共体育服务的相关概念 |
2.1.2 公共体育服务的基本特征 |
2.1.3 公共体育服务的分类 |
2.1.4 公共体育服务内容 |
2.2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理论支撑 |
2.2.1 公共管理学相关理论 |
2.2.2 经济学相关理论 |
2.2.3 中国共产党的为人民服务思想体系 |
3 社会转型: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时代背景 |
3.1 政府职能转变 |
3.1.1 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手段 |
3.1.2 服务型政府建设 |
3.2 经济体制转型 |
3.2.1 市场化改革 |
3.2.2 经济结构发生变化 |
3.3 文化体制转型 |
3.3.1 文化体制改革 |
3.3.2 文明法治社会逐步完善 |
3.3.3 休闲文化时代的到来 |
4 现状剖析: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需调研 |
4.1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现状 |
4.1.1 公共体育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
4.1.2 参与体育运动积极性 |
4.1.3 体育场地供给情况 |
4.1.4 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 |
4.1.5 社会体育指导员供给 |
4.1.6 公共体育服务经费投入 |
4.2 公众对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调查 |
4.3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现状 |
4.4 不同区域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探析 |
4.4.1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
4.4.2 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
4.4.3 湖南省衡南县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
4.5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
4.5.1 政府供给存在的问题 |
4.5.2 市场供给存在的缺陷 |
4.5.3 第三部门供给面临的困难 |
4.5.4 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不足 |
5 多元主体: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改革的必然选择 |
5.1 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主体供给的优势 |
5.2 公共体育服务的多元供给主体 |
5.2.1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之一——政府 |
5.2.2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之二——市场 |
5.2.3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之三——社会 |
5.3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及其启示 |
5.3.1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 |
5.3.2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发展的启示 |
6 合作共赢: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模式构建 |
6.1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可能模式 |
6.1.1 政府为主的合作供给模式 |
6.1.2 市场为主的合作供给模式 |
6.1.3 社会为主的合作供给模式 |
6.1.4 社区自治型供给模式 |
6.2 构建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主体合作关系 |
6.2.1 主导与被主导关系 |
6.2.2 相互竞争的关系 |
6.2.3 相互合作的关系 |
6.3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优化选择 |
6.3.1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优化机制 |
6.3.2 强化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主体供给中政府的责任 |
7 政策建议: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的实施方略 |
7.1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 |
7.1.1 转变政府职能,激励与支持公共体育服务合作供给 |
7.1.2 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
7.2 构建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 |
7.2.1 转变观念,政府统包统揽转变为多元主体合作供给 |
7.2.2 明确主体责任,规范政府与其他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 |
7.2.3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供给 |
7.2.4 推进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
7.3 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制度保障建设 |
7.3.1 制定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相关法律与配套制度 |
7.3.2 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
7.3.3 强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的监督机制 |
8 结论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创新与不足 |
8.2.1 研究创新 |
8.2.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致谢 |
(9)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一) 国内研究 |
(二) 国外研究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访谈调查法 |
(三) 个案研究法 |
(四) 归纳总结法 |
五、研究思路 |
(一) 研究路线图 |
(二)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工具 |
一、基本概念 |
(一) 环境污染 |
(二) 环境信用体系 |
(三) 治理 |
二、理论工具 |
(一) 社会治理理论 |
(二) 公共选择理论 |
(三)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
第二章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金字塔”模式 |
一、政府作为领导者和组织者,主要行使监管职能 |
(一) 做好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和联动机制等顶层设计 |
(二) 发挥环境信用体系治理、预警与防范三大功能 |
(三) 建立环境信用体系实践应用的六大运行机制 |
(四) 建立工作沟通、环保执法与宣传引导三大保障机制 |
二、企业作为主体和被评价方,努力加强环保自律 |
(一) 逐步树立环保社会责任意识 |
(二) 初步建立起环保内控机制 |
(三) 配合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三、第三部门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大力配合政府开展共治 |
(一) 金融机构发挥杠杆作用,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
(二) 环保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推进自我规范和约束 |
(三) 环评机构加强项目评估,提出污染防治建议 |
(四) 信用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支持政府科学评价 |
(五) 环保组织引导公众维权,对污染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
四、社会公众作为监督者,积极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一) 社会公众监督企业环境行为,参与体系建设 |
(二) 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声讨污染行为 |
第三章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 |
一、政府角度 |
(一) 制度体系和联动机制等顶层设计还有待强化 |
(二) 没有精准认清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功能定位 |
(三) 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六大运行机制亟需健全 |
(四) 环保执法和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仍待完善 |
二、企业角度 |
(一) 企业发展理念有待转变 |
(二) 企业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 |
(三) 企业污染治理投入水平不高 |
三、第三部门角度 |
(一) 金融机构绿色杠杆作用效能还有待提升 |
(二) 环保协会行业自律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
(三) 环评机构水平参差不齐 |
(四) 信用中介服务市场有待发展壮大 |
(五) 环保组织公益维权力度不大 |
四、社会公众角度 |
(一) 公众环境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平衡 |
(二) 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
(三) 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力度有待加强 |
第四章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环境污染社会共治体系尚未健全,各方职能未有效发挥 |
(一) 多元合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依然承担大量职责 |
(二) 政府简政放权改革任重而道远 |
(三) 企业、第三部门和社会公众参与共治的责任意识不强 |
二、集体选择存在非均衡性,较难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
(一) 环境治理资源配置决策主体分散,决策权重分配不均 |
(二) 立宪和立法阶段缺失,行政和司法阶段矛盾突出 |
(三) 大型集团搭便车问题突出,导致公共选择决策次优化 |
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环境成本外部化现象普遍 |
(一)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
(二)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盲目提高外部成本 |
(三) 企业发展过程中忽视了人的价值 |
第五章 国内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
一、国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 |
(一) 美国 |
(二) 欧盟 |
(三) 日本 |
二、国内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 |
(一) 广东省 |
(二) 浙江省 |
(三) 南通市 |
三、启示 |
(一) 法律保障健全与否是国内外体系建设的本质区别 |
(二) 政府部门的主导是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成败的关键 |
(三) 环境信用体系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健全深化 |
(四)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 |
(五) 发挥企业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
(六) 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是影响体系建设的关键要素 |
第六章 构建“同心圆”完善M市环境信用体系的对策 |
一、政府层面 |
(一) 强化顶层设计,提升和优化环境信用体系制度机制 |
(二) 提升功能定位,发挥环境信用对M市发展助推作用 |
(三) 优化运行机制,实现四大责任主体在各环节无缝对接 |
(四) 健全保障机制,支撑环境信用体系合法合规运转 |
二、企业层面 |
(一) 树立坚定的环保社会责任意识 |
(二) 积极参与整个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三) 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 |
三、第三部门层面 |
(一)金融机构要创新开发绿色产品,提高绿色杠杆效用 |
(二) 环保协会要诚信自律,引导会员形成环保自觉 |
(三) 环评机构要提高专业性,辅助环保部门提高监管水平 |
(四) 信用中介机构要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政府科学决策 |
(五) 环保组织要借鉴国际组织先进经验,提供维权服务 |
四、社会公众层面 |
(一) 社会公众要积极参与和监督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二) 新闻媒体要拓展宣传曝光途径,提升舆论监督效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名义契约: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中政社关系研究 ——以H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3 主要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1.4 研究设计与研究思路 |
1.5 本文的创新之处 |
2 契约中的政社关系 |
2.1 政社关系建立的平台:H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2.2 契约合作关系的初建 |
3 项目运转中的政社关系 |
3.1 项目运作中不同主体的行为选择 |
3.2 政社关系的异化 |
4 政社关系异化的原因 |
4.1 相关体制机制的影响 |
4.2 初始委托方(区民政委)的影响 |
4.3 中间委托代理方(街道)的影响 |
4.4 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影响 |
4.5 社工行业发展的影响 |
5 结论与讨论 |
5.1 结论 |
5.2 讨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三部门确定今年工作重点(论文参考文献)
- [1]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D]. 王亮. 吉林大学, 2021(01)
- [2]Q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第三方评估问题研究[D]. 李海燕. 山东大学, 2020(05)
- [3]昆山市工会开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问题及对策研究[D]. 沈莉亚. 苏州大学, 2020(03)
- [4]从公益创投到社会采购:妇联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研究 ——以H省妇联为例[D]. 叶旎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5]信息时代的网络暴力成因、危害及治理研究[D]. 祁曈.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6)
- [6]澳门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研究[D]. 沈敏路. 华中科技大学, 2020(01)
- [7]社会组织参与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工作研究 ——以昆明市西山区为例[D]. 高政豪. 云南师范大学, 2019(06)
- [8]转型期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研究[D]. 刘次琴. 湖南师范大学, 2019(04)
- [9]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宋婧. 苏州大学, 2019(06)
- [10]名义契约: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中政社关系研究 ——以H项目为例[D]. 董思琦.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