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将每日20万吨引水权卖给慈溪(论文文献综述)
李秋萍[1](2015)在《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及效率测度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就是生态环境问题。如果不加控制地攫取和污染,便会导致水生态环境不能自我恢复、自我平衡。供不应求是我国水资源的现状,水资源的承载力十分有限.目前,全球普遍缺水,且污染严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为了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及社会公平,保障水质水量,激发居民保护水资源的热情,采取经济措施和行政手段,对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各方利益进行调整或重新分配。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作为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行为的一种利益驱动机制、鼓励机制和协调机制,其实施效果对流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以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为研究对象,对其补偿效率进行测度,在此基础上发掘现有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不足,分析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需求,提出促进流域区域协调平衡发展的对策。在回顾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对补偿实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构建补偿效率测度指标体系,并以长江流域为例进行实证研究,选取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的4个节点城市——宜宾市、宜昌市、九江市和镇江市进行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分别测度出综合效率、社会效率、经济效率、生态效率、文化效率和政治效率,进行比较分析,并构建4个节点城市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协调度函数,分析他们之间的协调度。在此基础上探索现有补偿政策、法律制度等进一步的修复措施及优化设计。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了创造性探索:第一,构建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效率、社会效率、经济效率、文化效率以及政治效率。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虽然是针对环境保护和利益关系调整的一种政策工具,但其实际影响的不只是生态和经济,对社会、文化、政治都有不同的影响,五个维度层面的指标体系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实施的效果,为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提供一种方法。第二,以长江流域4节点为例实证分析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并对4节点城市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进行协调度分析和比较分析。流域的范围一般较为广阔,如果只研究一个点,不能全面反映整个流域的实际情况。另外,流域的上中下游所涉及到的生态补偿情况也有差异。所以选择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的4个节点城市——上游的宜宾市、中上游结合部的宜昌市、中下游结合部的九江市和下游的镇江市为例进行实证分析,比较分析4个节点城市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并构建分布密度函数分析4个节点城市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的协调度,为流域区域的协同发展研究积累基础。第三,提出系统化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优化对策。从流域区域协同发展的角度进行制度优化设计,包括制度要素之间、技术要素之间及制度要素与技术要素之间的协同,又包括多元利益主体的协同、各效率影响因素的协同、跨流域的协同、资源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协同,最终达到区域间的协同发展。并通过“改革存量利益与发展增量利益”来促成生态补偿中的利益和谐,促进技术要素从“用存量”技术到“扩增量”技术方向发展,促进制度政策要素从“用好存量”制度政策到“扩备增量”制度政策方向发展,从而最终达到区际间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的的协同发展。在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未来的政策需求就是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法制化、市场化、系统化、民主化、协同化。因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法律供给不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市场机制不健全,水资源生态补偿流域区域发展不协调,公众对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参与程度低,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第二,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作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但是要更加注重流域协同发展和五元协同发展。经过实证分析得出,2005-2012年长江流域4节点城市的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大体呈上升趋势,在5个维度层面中,生态效率最高,文化效率和政治效率相对较低。2012年宜宾市、宜昌市、九江市和镇江市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分别为0.237515、0.380154、0.348089、0.448914,效率值偏低,这说明长江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作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并且4节点城市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的协调度在0.5左右,表明协调度较低。未来的政策需求是注重流域区域协同发展及五元协同发展。第三,基于以上研究,从流域协同发展的角度提出制度要素协同、技术要素协同、制度与技术要素的协同、多元利益主体协同等对策,最终达到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的协同发展。主要包括:出台国家层面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立法,建立统一协调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管理机构、建立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市场机制、建立流域上下游协商平台和仲裁制度、改革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金融制度、推广生态节水技术的应用、根据流域的差异性实行不同的补偿方式组合、发挥社区在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中的载体作用、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注重农民权益保护、注重流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的延续性。最终使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这一利益机制达到一种“利益和谐”的可持续协同发展。在以后的研究中,随着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不断完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指标体系也需要不断完善。在新制度的执行中会遇到不同的问题,也需要去分析解决,使制度不断完善,以促进流域的健康持续协同发展。
王昱,丁四保,王荣成[2](2010)在《区域生态补偿的理论与实践需求及其制度障碍》文中指出在"空间管制"和"功能区划"的管理模式下,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外部作用"或"外部性"非常明显,如果获益者不补偿,区域协调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面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这个科学命题和重大实践,生态补偿还要同时解决人地关系中的区域关系,这就是区域生态补偿问题。区域生态补偿是从"区域关系"的角度来研究和操作生态补偿,关注于区域主体,关注于区域尺度上的"生态-经济"过程和资源环境问题,并通过相应的区域政策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是整个生态补偿尺度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区域生态补偿,区域制度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强势的地方政府和异常活跃的地方经济,及其形成的"行政经济区域",以及激烈的区域竞争和区域发展差距问题,一同成为当前我国区域制度的核心特征。在这样的区域制度背景下,如何落实区域主体的补偿责任,形成区域间承担责任的机制,就成为区域生态补偿的焦点和难点所在。
韩晶[3](2010)在《晚清中国电报局研究》文中提出中国电报局1880年由北洋大臣直隶总督李鸿章奏准设于天津,后迁至上海。该局总领19世纪至20世纪初中国的电报建设,因线路之广设而获取丰厚报费收入,成为晚清经营最佳的新式企业之一。本文以晚清中国电报局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这一官督商办企业在晚清社会近30年的发展历程,探寻电报局的特质及其与晚清社会的密切关系。受史料限制,学界至今尚缺乏对电报局的系统研究,本文在发掘新材料的基础上,力图填补这一学术空白。晚清中国电报局的建立,既有洋人私设电报线所带来的压力,也有中国社会内部对发展电报通信的需要,加之边疆危机的压力,多种因素迫使清政府开展大规模的电报建设。因政府财力有限,电报局采取官督商办形式,向社会发行股票以招募资金用于架设电线和局务开支,政府委派官员进行管理与控制。电报发局建立初期,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困难重重,总办盛宣怀通过开设电报学堂、制定招股章程、与丹麦大北电报公司合作等行动,为电报局的顺利发展创造了条件。电报局在中法战争中贡献突出,社会影响力亦逐日提高。中国电报局在建设国内电报线的同时,顺应电报事业发展潮流,与外国电报公司签订接线合同和齐价合同,并采取积极应对的态度维护中国电报权益。但是政府的高额报效与总办盛宣怀的专权敛财,本质上阻碍了电报局的发展。庚子事变,八国联军入侵中国,趁机侵夺中国电报主权,造成中国电报事业的极大损失。在总办盛宣怀等斡旋下,电报股商付出巨大代价收回电信主权。清末新政,清政府决定将电报局收归国有。股商为维护权益做出坚决抵制,但迫于政府压力而将电局股票卖出,电报局最终被收为国有。中国电报局的艰难发展,体现了中国破除保守力量束缚、发展新兴生产力的近代化过程。电报局中官商关系之角力,深刻反映出专制政府力量对企业发展的双重影响。电报技术的推广深刻改变了信息传递方式,从而引起近代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一系列变化,推动城市近代化,带来社会的进步,并为传统政治之革新提供了动力。
王昱[4](2009)在《区域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当前我们主要从“人”与“地”两个方面来做事情。首先,是限制、约束、引导和鼓励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其次,通过工程、技术或经济等手段,强化资源环境建设,增强其对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承载能力。“生态补偿”(Ecological compensation)也是在“人”和“地”这两个方面做事情,并成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个基本途径,且越发受到学术界和政府的重视。因此,在“人-地关系”的研究视角下,我们理应关注生态补偿问题。在区域经济学和地理学的“区域视角”下,区域关系成为人地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本文提出区域生态补偿的问题,即关注“区域”在生态补偿问题中的角色,通过生态补偿的手段来协调区域关系。“主体功能区划”是地理学参与实践的一次重大创新,并成为统筹区域发展的国家战略。本文所有关于区域生态补偿问题的讨论都是由“主体功能区划”引起的,但是最初只是注意到了一些显而易见的区域矛盾,而且高度集中在限制开发区域的发展权利、发展机会等问题上面,认为必须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以保障主体功能区划的实施。显然,区域生态补偿不仅仅只是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关系问题,而是本身就客观存在,是一个涉及人与自然环境(人地关系)、涉及各类区域与区域之间关系的复杂问题。区域生态补偿就是要从“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等关注的“人地关系”中看到“区域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区域与区域的和谐(区域协调),而本文就是探讨其“区域视角”下的基础理论和实践问题。全文的内容安排,除序言和结语外,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意在通过对生态补偿实践的系统梳理,提出区域生态补偿问题。首先,对生态补偿的概念、涵义、认知脉络进行了阐述,提出了“人-地关系”视角下对生态补偿的本质的理解。其次,对各类实践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以此为基础,指出生态补偿存在着“区域”困境,即实践上的难点与障碍,以及基础理论的匮乏,并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存在对区域生态补偿的大量现实需求。最后,对区域生态补偿给出一个简单的定义。第二部分包括第二、三、四章,着重于区域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探讨。这一部分是按照区域研究、区域冲突和区域外部性的思辨逻辑展开,分章进行阐述的,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区域外部性”。存在着事实上的区域产权和客观的区域利益,使得我们可以用“利益主体”和“行为主体”的视角,来看待(行政-经济)区域在生态补偿问题中的角色。自然环境区域系统和经济区域系统存在着“冲突”,即本文提出的“分割”、“嵌套”和“地下与地上的矛盾”等三种形式,这种空间冲突会导致经济区域之间的生态关联,形成事实上的区域产权,同时由于区域外部作用,导致区域之间生态、环境和经济利益的失衡。而区域外部性,则是借鉴经济学的“外部性范式”,在区域经济学和地理学的“区域视角”下,对区域外部作用及其利益失衡的理论化表达,是本文的一个理论贡献。区域外部性对于经济学、地理学而言均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在多个方面指导着区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是其重要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包括第五、六、七章,着重于对实践问题的探讨,重点关注主体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任何的生态补偿政策都是“嵌入”于具体的区域制度当中,因此本文对我国的区域制度,以及在这一制度背景下,区域生态补偿的难点问题及其应对思路展开探讨。国家的主体功能区划是一次重大的实践,但是要解决的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区域划分和分工等追求发展效率的问题,而是要同时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和区域与区域的矛盾,但区域外部性问题是其始料不及的。区域生态补偿是解决区域外部性问题的一个思路,但是显然,生态补偿并不能为主体功能区解决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提供全部答案。从前述的基础理论出发,根据“补偿”的思路,形成一个包括财政、产业、投资、土地、环境和人口等多个工具在内的补偿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补偿的体制机制,是本文的一个总体构想。本文在研究方法上是经济学、地理学和生态学等相关研究方法的综合,关注于“区域视角”下的理论创新,形成对区域生态补偿的科学认识,并对当前紧迫的实践问题展开探讨,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都是非常明显的。
李玉敏[5](2007)在《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化研究》文中认为森林水文服务是森林多种环境服务中与人类关系最为直接的一种。由于人口增加、经济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的加剧,使得森林水文服务成为一种稀缺的经济资源。近年来,世界各国对于采用市场手段促进水文服务的供给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森林水文服务市场是协调水文服务的供给者与受益者之间利益分配的一种机制,实质是实现森林生态效益外部经济性的内部化。本文以森林生态学、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分析了森林水文服务的经济学特征;森林水文服务价值的实现方式;市场供给水文服务的优势和风险。在总结国内外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深入系统地探讨了水文服务市场的推动力、市场要素、市场模式以及市场的运行机制。主要的研究结论有:人们对森林水文服务的巨大需求是其市场化的基础;水文服务的稀缺性特征使得其能够通过市场供给;市场供给水文服务需要克服一系列障碍,如定义服务、界定服务提供者和受益者、收集必要的信息、多渠道融资、必要政策法规的支持等;我国建立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力,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行的:我国的水文服务市场仍然是以政府购买为主的市场模式,私有部门购买仅在局部地区零星存在。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建立森林水文服务市场提出了政策建议:提高森林环境服务的法律地位;提高我国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采取公共支付和市场支付相结合的模式:培育社会监督机制等。主要创新性:(1)对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化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2)构建了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化框架;(3)提出了现阶段中国建立森林水文服务市场的市场模式。
陈华红[6](2007)在《我国区域水权交易政府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水资源短缺造成的供求矛盾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对水资源分配和管理的方式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水资源合理配置是解决与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如何以市场手段优化配置区域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已经引起广泛的关注。针对问题,探讨了建设区域水权交易政府规制的基本框架。水权交易政府规制的目标是运用水权、水市场理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注重经济手段在水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一套政府宏观调控、交易各方民主协商的水权交易机制,实现水权交易的制度化、有序化。水权的初始分配是水权交易的基础;合理的水权价格和市场监管机制是实现水权配置高效和公平的保障。通过对中外水权交易政府规制的比较分析,指出中国现行水权交易政府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中国具体实际,从水权配置规制、水权价格规制、水权交易规制三个方面进行研究,提出了科学可行的政策建议。
谷永清[7](2005)在《中国近代防疫述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古代中国,有上层社会崇尚的个人养生,而无政府组织的民众防疫。中国近代防疫事业是在20 世纪初才逐步兴起的。中国近代防疫事业发轫于来华医学传教事业,后作为清末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些城市和地区推广,北京国民政府时期得到初步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鸦片战争后,随着中外交往的增多、医学传教事业的兴起及租界欧风美雨的熏陶,近代防疫思想、手段逐渐为民众、士绅及统治者所认可、接纳和效仿。 “清末新政”正式将“防疫”确立为国家一项重要职能。民政部、巡警局(警察局)是当时职能防疫部门。清政府利用近代防疫手段成功扑灭了一些中小型瘟疫。但因国家防疫力量薄弱,机构不健全,民众缺乏教育,政府在应对大型瘟疫流行方面还力不从心,防治效果不理想。1910-1911 年满洲鼠疫大流行,尽管最后被清廷扑灭,但国家元气大伤,统治削弱,不足半年辛亥革命爆发,统治中国近300 年的清王朝随之覆灭。从某种意义讲,瘟疫加速了旧政权消亡。北京国民政府对防疫工作较为重视,颁布了一系列防疫法规、法令,成立了中央防疫处等机构,自主生产疫苗、血清等防疫制品。政府防疫能力逐渐增强,扑灭晋、绥鼠疫即是例证。这时期,政府防疫职责更明确,医学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学校卫生教育、设施进一步推广,群众卫生防疫宣传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连年战乱,政府更迭频繁,乡村社会无序,许多防疫法规没有在基层得到真正实施,社会抗疫能力比较弱,恶性疫病流行时有发生。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我国防疫事业得到较大发展。防疫法规、法律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专职卫生防疫部门从中央延伸至县乡,防疫宣传和教育有计划地推广,疫情报告制度基本确立,入伍、入学体检成为惯例,疫苗注射被强制执行,公共卫生设施成为市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防疫重点已从疫后“阻变”调整到疫前“预
雷玉桃[8](2004)在《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水是生命之源,也是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建设的命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旅游服务业的蓬勃兴起,对水质、水环境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对水资源进行高效的管理,提高其利用效率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水资源是以流域为单元的自然特性,本研究着眼于“流域水资源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用系统论的思想来研究流域水资源的管理问题,提出了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制度构想。 本研究试图运用产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资源经济学、博弈论等相关理论解析目前严重的水资源问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出发点,用经济学原理对目前水资源管理的现状进行剖析,探寻以流域为单位管理水资源的对策。本研究从我国流域水资源的产权管理、市场管理、价格管理、环境管理等角度详细分析了存在的制度障碍,构建了相应的制度框架,以期达到流域水资源的高效管理,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研究共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章。主要对本研究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以及研究动态进行了评述,提出了“以流域为单位统一管理水资源”这一基本命题。 第二部分:第二章。主要对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相关理论——外部性理论、制度经济理论、产权经济理论、水价理论等理论进行了阐述,为后续研究打下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第三章、第四章。这一部分是对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国内外现状的分析。首先陈述了我国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历史演变与现状,接着分析了法国、英国、加拿大、埃及等国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以及美国田纳西河流域、意大利波河流域和澳大利亚墨累—达令河流域等典型流域的水资源管理状况,为我国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提供了经验借鉴。 第四部分: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该部分是本研究的主体,分别从流域水资源的产权管理、市场管理、价格管理、环境管理等角度分析了我国流域水资源管理中的制度障碍,提出了我国流域两阶段水权配置模式,分析了流域水权交易的内在动力和水价在流域水资源管理中杠杆作用,以及流域水量与水质统一管理的必要性。 第五部分:第九章。这一部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黄河流域为例进行了案例分析,从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与诱因出发,提出了构建新型的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总体构想。 第六部分:第十章。针对本研究中分析的制度障碍,提出了创建新型的流域水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流城水资派苦理侧度研究资源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有所创新: 第一,在研究方法上,运用博弈论分析了自由状态、市场机制以及政府管制下流域水环境污染与保护的博弈格局。第二,更为合理和系统地构建了我国流域水资源市场管理和环境管理的运作模式和组织体系。第三,对比分析了水资源行政管制分配、用水户参与分配以及市场交易分配模式的优缺点及其适应范围,构建了我国流域两阶段水权配置模式。第四,比较分析了优先权制与比例分享制的经济效率,构建了我国流域水权初始分配中的优先制度。第五,采用经济学方法剖析了流域水权交易的内在动力,提出了该内在驱动力是来源于用水的边际效益,以及水权交易的市场潜在效益与交易成本是决定水资源重新分配的关键。
周文凤[9](2004)在《沿可持续发展道路阔步前行》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洪亮的钟声,我们满怀希望和喜悦跨入崭新的一年,也迎来全国水利系统又一次盛会。 回首过去,我们豪情满怀,新世纪水利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中国水利将沿可持续发展道路阔步前行。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
二、绍兴将每日20万吨引水权卖给慈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绍兴将每日20万吨引水权卖给慈溪(论文提纲范文)
(1)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及效率测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流域 |
1.2.2 流域水资源 |
1.2.3 生态补偿制度 |
1.2.4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 |
1.2.5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动态分析 |
1.3.1 生态补偿相关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
1.3.2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相关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
1.3.3 生态补偿效率相关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
1.3.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2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及效率测度的理论基础分析 |
2.1 基础性研究 |
2.1.1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利益主体 |
2.1.2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模式 |
2.1.3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标准 |
2.1.4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特点 |
2.2 理论基础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生态系统理论 |
2.2.3 公共物品理论 |
2.2.4 外部性理论 |
2.2.5 水资源价值理论 |
2.2.6 环境规制理论 |
2.2.7 成本收益理论 |
2.2.8 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2.2.9 利益机制理论 |
2.2.10 理论分析思路 |
3 中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及实践分析 |
3.1 中国生态补偿制度的发展及探索 |
3.1.1 生态补偿制度的发展 |
3.1.2 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 |
3.1.3 主要生态工程建设制度 |
3.1.4 生态补偿探索典型案例 |
3.2 中国主要流域水资源状况 |
3.2.12011-2013 年中国主要流域水资源环境的总体状况 |
3.2.22011-2013 年中国废水中主要污染排放情况 |
3.2.3 中国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回顾 |
3.3.1 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 |
3.3.2 退耕还林(草)制度 |
3.3.3 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制度 |
3.3.4 天然林维护建设制度 |
3.3.5 水资源费制度 |
3.3.6 中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法律条款和近年来的政策法规 |
3.4 中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实践分析 |
3.4.1 跨省合作的流域生态补偿 |
3.4.2 省内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 |
3.5 中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 |
3.5.1 尚未出台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专项立法 |
3.5.2 尚未建立专门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管理机构 |
3.5.3 政府主导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
3.5.4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市场机制不健全 |
3.5.5 水资源生态补偿流域上中下游发展不协调 |
3.5.6 流域水资源产权界定困难 |
3.5.7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公众参与程度低 |
3.5.8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比较单一 |
4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指标体系构建 |
4.1 指标体系的筛选方法及程序 |
4.1.1 指标体系的筛选方法 |
4.1.2 指标筛选的程序 |
4.2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1 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层次分析法 |
4.2.2 构建层次结构模型 |
4.2.3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4.2.4 指标层C各指标的选取 |
4.2.5 建立判断矩阵 |
4.2.6 归一化处理 |
4.2.7 计算判断矩阵权重 |
4.2.8 检验判断矩阵一致性 |
4.2.9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权重结果 |
5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的实证分析——以长江流域4节点为例 |
5.1 长江流域简介 |
5.1.1 长江流域的重要性 |
5.1.2 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状况分析 |
5.1.3 长江流域水资源相关政策法规分析 |
5.1.4 长江流域节点的选择 |
5.1.5 数据来源 |
5.2 长江流域宜宾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2.1 宜宾市社会发展相关情况简介 |
5.2.2 宜宾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3 长江流域宜昌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3.1 宜昌市近年来水资源利用情况分析 |
5.3.2 宜昌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4 长江流域九江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4.1 九江市流域水资源相关情况简介 |
5.4.2 九江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5 长江流域镇江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5.1 镇江市社会经济发展简介 |
5.5.2 镇江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测度 |
5.6 长江流域4节点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协调度分析和比较分析 |
5.6.1 长江流域4节点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协调度分析 |
5.6.2 长江流域4节点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比较分析 |
6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实践的国际经验借鉴 |
6.1 国际生态补偿方式概述 |
6.1.1 以公共支付为主导的生态补偿 |
6.1.2 以市场为主导的生态补偿 |
6.2 国外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实践 |
6.2.1 哥伦比亚:社区参与和国家流域支付计划 |
6.2.2 美国:流域管理、票据交易、营养元素交易 |
6.2.3 菲律宾森林保护区流域付费机制 |
6.2.4 南非:以遏制外来植物入侵为初衷的生态补偿机制 |
6.2.5 法国的毕雷矿泉水付费机制 |
6.2.6 印度流域管理中的嵌套市场 |
6.2.7 哥斯达黎加国家森林基金生态服务付费模式 |
6.2.8 欧盟的差异化生态补偿政策 |
6.3 国外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特点 |
6.4 国外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对我国的启示 |
6.4.1 建立统一协调的流域管理体制 |
6.4.2 完善流域水资源管理法律体系 |
6.4.3 采用灵活多样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方式 |
6.4.4 鼓励构建并强化流域生态补偿协会组织的地位 |
6.4.5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实践中的社区参与 |
7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优化设计 |
7.1 制度优化的总体思路 |
7.2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优化的价值取向 |
7.2.1 五元一体协调发展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 |
7.2.2 流域上中下游协同发展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 |
7.2.3 流域之间协同发展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 |
7.3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制度需求 |
7.3.1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法制化 |
7.3.2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市场化 |
7.3.3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组织化 |
7.4 制度要素的协同优化 |
7.4.1 建立统一协调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管理机构 |
7.4.2 建立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纠纷解决制度、上下游协商和仲裁制度 |
7.4.3 完善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金融制度 |
7.5 技术要素之间的协同优化 |
7.5.1 上游地区主要环保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
7.5.2 中游地区注重“生态节水”技术的应用 |
7.5.3 下游地区注重研发水污染治理的前瞻技术 |
7.6 制度要素与技术要素之间的协同 |
7.6.1 以适度的政策倾斜为手段,实行多元化补偿方式 |
7.6.2 以技术支持为手段,推进流域内的扶贫开发 |
7.7 多元利益主体的协同优化 |
7.7.1 发挥社区在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中的载体作用 |
7.7.2 提高公众参与度,注重流域发展中的农民权益保护问题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附录(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课题情况 |
致谢 |
(2)区域生态补偿的理论与实践需求及其制度障碍(论文提纲范文)
1 生态补偿的“区域”困境 |
1.1 遭遇到的现实问题:以流域上的“区域”困境为例 |
1.1.1 补偿责任的问题 |
1.1.2 补偿标准的问题 |
(1) 上级政府主导下的“水权交易”。 |
(2) 上级政府安排的“补偿专项资金”。 |
(3) 以补偿“公共服务”代替技术上的补偿标准。 |
1.1.3 补偿方式的问题 |
1.2 “区域”理论的不足 |
1.3 大量的区域问题 |
1.3.1 区域经济发展难以克服的一个历史性局限 |
1.3.2 “区域”的形式、结构在不断发展 |
1.3.3 区域利益冲突的普遍存在 |
1.4 协调区域关系是生态补偿的重要功能 |
2 区域生态补偿:关注的核心问题 |
2.1 定义 |
2.2 区域主体 |
2.3 关键科学问题 |
3 区域生态补偿遇到的区域制度障碍 |
4 结 论 |
(3)晚清中国电报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核心概念解释 |
四、基本思路与研究框架 |
第一章 外力与内因:中国电报局成立的前期条件(1860—1880) |
第一节 请设与私设——日益逼近的外部压力 |
一、列国对中国架设电报线的试探 |
二、上海私设海陆电线打开架线缺口 |
三、闽台危机打破清廷设线禁令 |
第二节 来自中国社会内部的推动力 |
一、时人对电报的接纳 |
二、中国自设电报线的尝试 |
三、中国自办电报的资金来源 |
小结 |
第二章 规划与规范:中国电报局的初建及经营(1880—1883) |
第一节 天津电报总局的建立 |
一、中国首条长途电报线的架设 |
二、国内外发报业务的开展 |
三、招纳、培养电报人才 |
第二节 电报局官督商办之实现 |
一、官督商办章程的出台 |
二、招商之实现与业务初兴 |
第三节 “慎重江防,整顿商务” |
一、御外惠中——苏浙闽粤电线之架设 |
二、南北洋之合作——设长江汉口线 |
三、收回淞沪旱线,维护内陆电信主权 |
小结 |
第三章 危机与建设:边疆危机中电报局的艰难发展(1884—1898) |
第一节 中法战争与电报官线的扩展 |
一、扩展线路以报军情 |
二、电报局在战争时的贡献与两难 |
第二节 北洋官电局与官线架设 |
一、北洋官电局的设立 |
二、官商局之职能划分 |
三、电报局与官局合作架线 |
四、电报局之社会影响力的提升 |
第三节 电报局规章制度的调整 |
一、官报缴纳报费 |
二、法律保护政策的发展 |
三、电报局员收费制度的整顿 |
第四节 电报局的对外合作与竞争 |
一、中法接线 |
二、中俄接线与齐价合同 |
三、来自日本的侵夺 |
小结 |
第四章 外扰与内侵:1900 年之后的电报局 |
第一节 庚子事变与中国电报局 |
一、电线被毁,电报局艰难维系 |
二、抵制外洋侵夺水线主权 |
三、电报局经济情况的变化 |
第二节 电报局之收归国有 |
一、收归之议初起(1899—1902) |
二、商股官办时期(1902—1906) |
三、完全收归官办(1906—1908) |
小结 |
结语 |
一、官督商办电报局之官商角力 |
二、经济发展的加速器——电报与上海城市近代化 |
三、信息传递的革命——电报与晚清社会近代化 |
附录 |
晚清中国电报局大事记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区域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序言:人地关系视角下的生态补偿 |
1. 从“补偿”到“区域生态补偿” |
1.0 补偿与生态补偿 |
1.1 生态补偿的涵义 |
1.1.1 生态补偿的概念 |
1.1.2 生态补偿的认知脉络 |
1.1.3 生态补偿的类型 |
1.1.4 生态补偿与人地关系的新发展 |
1.2 实践中的生态补偿:领域、形式与主要内容 |
1.2.1 国外的生态补偿实践 |
1.2.2 国内的生态补偿实践 |
1.3 生态补偿中的“区域”困境 |
1.3.1 流域上的“区域”困境 |
1.3.2 “区域”理论的不足 |
1.3.3 大量的现实问题 |
1.3.4 “区域”的形式、结构在不断发展 |
1.4 区域生态补偿: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
2. 生态补偿视角下的区域研究 |
2.1 对区域的解释 |
2.2 生态补偿的区域尺度:生态系统的视角 |
2.2.1 什么是尺度 |
2.2.2 尺度对于生态补偿的重要性 |
2.2.3 “区域”问题 |
2.3 从“差异区”到“功能区”:地理学区域观的演化 |
2.3.1 地理学的区划传统 |
2.3.2 我国区划工作的发展历程:从“差异区”向“功能区”的过渡 |
2.3.3 功能区与区域外部作用 |
2.3.4 区域外部性要求区域生态补偿 |
2.4 从“微观主体”到“区域”:经济学的视角 |
2.4.1 经济学关注生态补偿问题的一般角度 |
2.4.2 产业的地理(空间)集中(集聚) |
2.4.3 从个体外部性到区域外部性 |
2.5 区域产权与区域利益:从产权的视角来审视区域 |
2.5.1 产权的内涵 |
2.5.2 区域产权 |
2.5.3 区域利益:产权范式下的区域研究 |
2.6 区域在生态补偿中的角色 |
2.6.1 利益主体 |
2.6.2 行为主体 |
2.7 一个区域模型 |
3. 自然环境区域系统与经济区域系统的“冲突” |
3.1 自然环境系统:地带性特征与整体性 |
3.1.1 空间分布的地带性特征 |
3.1.2 非地带性因素 |
3.1.3 地理环境的地域分异规律 |
3.1.4 系统的整体性 |
3.2 行政经济区域系统:边界与网络性化结构 |
3.2.1 真实的经济区域 |
3.2.2 空间:清晰的边界 |
3.2.3 格局:网络化的结构 |
3.2.4 主体:政府的作用 |
3.3 空间冲突:区域产权分割 |
3.3.1 区域产权的形成 |
3.3.2 局部空间内的“公共物品” |
3.3.3 利益驱动下的区域决策——公地悲剧 |
3.4 空间冲突:生态系统嵌套 |
3.4.1 内部格局——景观生态模式 |
3.4.2 人地关系矛盾——格局的动态 |
3.4.3 人地关系的传导——尺度空间的外部性关系 |
3.5 空间冲突:地表生态系统与地下矿物资源的矛盾 |
3.5.1 资源开发的现实冲动 |
3.5.2 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下的区域决策 |
3.5.3 又一种尺度空间的外部性关系 |
3.5.4 区域的发展权利 |
3.6 空间冲突的区域效应 |
3.6.1 区域之间的生态关联 |
3.6.2 局部空间内的“公共物品”或“公有资源” |
3.6.3 区域之间的利益失衡 |
4. 区域外部作用、区域外部性与区域生态补偿 |
4.1 区域外部作用的地理事实 |
4.1.1 区域之间的环境影响 |
4.1.2 区域之间的生态服务 |
4.1.3 区域之间的发展关联 |
4.1.4 区域外部作用的地理学意义 |
4.2 经济学的外部性研究 |
4.2.1 外部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 |
4.2.2 公共外部性与私人外部性 |
4.2.3 政府行为外部性 |
4.2.4 外部性的矫正——市场、产权与政府 |
4.2.5 缺少对“空间”问题的关注 |
4.3 区域外部性问题:一个理论框架 |
4.3.1 经济学的能力不足与地理学的手段不足 |
4.3.2 区域外部性研究的地理学意义 |
4.3.3 区域外部性的主要形式 |
4.3.4 区域外部性的格局 |
4.3.5 区域外部性的现实效应 |
4.4 基于区域外部性理论的区域生态补偿 |
4.4.1 经济学视角的外部性规制——生态补偿的“工具箱” |
4.4.2 区域外部性与区域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 |
4.4.3 区域外部性与区域生态补偿的工具选择 |
4.4.4 区域外部性与区域政策 |
4.4.5 区域外部性与区域生态补偿的量化标准 |
5. 我国生态补偿面临的区域制度问题 |
5.1 我国区域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 |
5.1.1 发达的地方政权传承与我国地方经济的历史延续 |
5.1.2 地方政权体制与地方经济成长 |
5.1.3 改革开放与地方经济突破 |
5.2 地方政府与我国的“行政经济区域” |
5.2.1 我国强势的地方政府:对制度条件的解释 |
5.2.2 强势地方政府与“经济建设型”政府 |
5.2.3 “行政经济区域”间的激烈竞争 |
5.3 我国政治经济制度下的区域竞争 |
5.3.1 我国的区域制度必然产生区域竞争 |
5.3.2 区域竞争的积极意义 |
5.3.3 区域竞争的消极影响 |
5.4 我国的区域发展差距问题 |
5.4.1 我国的区域发展差距 |
5.4.2 区域差距凸显下的区域生态补偿重要性 |
5.4.3 区域之间不均衡发展的机理分析 |
5.5 协调区域关系是生态补偿的焦点与重要功能 |
5.5.1 区域经济发展难以克服的一个历史性局限 |
5.5.2 生态补偿可以成为协调区域关系的一种手段 |
5.5.3 我国区域生态补偿遇到的区域制度障碍 |
6. 基于我国区域制度的区域生态补偿难点 |
6.1 责任机制:多重利益主体及其复杂关系 |
6.1.1 确定生态补偿责任的原则 |
6.1.2 生态补偿责任的法律关系原则 |
6.1.3 基于区域制度的区域生态补偿主体关系 |
6.2 补偿标准:难以实现的生态效益货币价值 |
6.2.1 价值评估的一些基本方法及其缺陷 |
6.2.2 实践中的难点与困境 |
6.2.3 破解困境的几点思路 |
6.3 补偿方式:过度依赖于政府体制 |
6.3.1 补偿资金的来源 |
6.3.2 政府体制的利与弊 |
6.3.3 亟需补偿方式的探索 |
6.4 补偿机制:法律的不完善与制度上的缺失 |
6.4.1 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6.4.2 政府公共管理制度的缺乏 |
6.4.3 政府支付制度的缺陷 |
6.4.4 管理体制与生态补偿职能的冲突 |
7. 主体功能区(划)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
7.1 我国的“主体功能区”战略 |
7.1.1 形成背景 |
7.1.2 出台经过 |
7.1.3 核心内容 |
7.2 “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顺利实现需要生态补偿机制 |
7.2.1 主体功能区的内涵 |
7.2.2 主体功能区中的生态功能区 |
7.2.3 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利益失衡 |
7.2.4 主体功能区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
7.3 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难点与障碍 |
7.3.1 “功能区”的科学认识不完善 |
7.3.2 法规缺失或滞后 |
7.3.3 主体功能区仍不同于“政策区” |
7.4 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思路与对策 |
7.4.1 “区域补偿”与“区域生态补偿” |
7.4.2 基本思路 |
7.4.3 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探讨:能否解决全部问题 |
7.4.4 对生态经济援助的探讨:最有效的补偿途径 |
7.4.5 对人口迁移的探讨:“生态鸿沟”下的现实选择 |
7.5 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政府操作层面的建议 |
7.5.1 加强政府补偿能力建设 |
7.5.2 继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7.5.3 搭建区域间生态补偿的平台 |
7.5.4 形成固定的长效补偿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论文的研究框架 |
附录2:对森林生态系统经济价值的评估 |
附录3:我国典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中的区域生态补偿措施 |
附录4:部分限制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森林水文服务国内外研究与实践 |
1.3.1 国外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化研究与实践 |
1.3.2 国内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化研究与实践 |
1.4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论文框架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 项目来源及经费支持 |
第二章 森林的水文服务功能及在流域水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
2.1 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文服务功能 |
2.1.1 森林水文过程 |
2.1.2 森林的水文效应 |
2.1.3 关于森林与水关系的争论 |
2.2 森林在流域水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
2.2.1 森林提供的水文服务 |
2.2.2 在流域水资源管理中重视森林的作用 |
2.3 森林在保护城市水源中的作用 |
2.3.1 森林集水区是城市饮用水的重要来源 |
2.3.2 依赖于森林供水的城市 |
2.4 协调保护与发展的森林经营策略 |
2.5 小结 |
第三章 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化的理论基础 |
3.1 基本理论回顾 |
3.1.1 外部性理论 |
3.1.2 公共物品理论 |
3.1.3 市场与市场机制 |
3.1.4 环境资源价值理论 |
3.2 森林水文服务的经济学特征 |
3.2.1 森林水文服务日渐稀缺 |
3.2.2 森林水文服务属于公共物品 |
3.2.3 森林水文服务生产的外部经济性 |
3.2.4 森林水文服务市场配置的失灵 |
3.3 森林水文服务价值的实现 |
3.3.1 森林水文服务的价值 |
3.3.2 森林水文服务价值的评估 |
3.3.3 森林水文服务价值实现途径 |
3.4 森林水文服务资源配置的市场途径 |
3.4.1 市场的优势 |
3.4.2 市场的风险及规避措施 |
3.5 对建立森林水文服务市场的进一步认识 |
第四章 森林水文服务市场的一般特征 |
4.1 森林水文服务市场的推动力及其特殊性 |
4.1.1 森林水文服务市场的推动力 |
4.1.2 森林水文服务市场的特殊性 |
4.2 建立森林水文服务市场的原则 |
4.2.1 谁受益,谁付费原则 |
4.2.2 特定区域生态与经济分工原则 |
4.2.3 等价交换原则 |
4.3 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基本要素 |
4.3.1 交易对象:水文服务 |
4.3.2 服务的提供者 |
4.3.3 服务的受益者 |
4.3.4 政府 |
4.3.5 非政府组织 |
4.4 森林水文服务市场类型 |
4.4.1 公共支付 |
4.4.2 私有部门间的直接交易 |
4.4.3 限额贸易 |
4.4.4 环境商品认证 |
4.5 水文服务交易的组织管理 |
4.6 水文服务市场交易的一般步骤 |
第五章 森林水文服务市场的运行 |
5.1 识别要交易的水文服务 |
5.1.1 土地利用与水文服务供给 |
5.1.2 衡量水文服务的供给 |
5.1.3 为水文服务定价 |
5.2 市场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
5.2.1 识别水文服务交易中的利益相关者 |
5.2.2 水文服务供需双方参与市场的动机 |
5.2.3 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
5.3 水文服务的交易机制 |
5.3.1 谈判契约机制 |
5.3.2 其他交易机制 |
5.3.3 交易机制的适用性 |
5.4 水文服务交易的执行 |
5.4.1 为水文服务提供补偿 |
5.4.2 监测合同的执行 |
5.5 水文服务市场的资金支持 |
5.5.1 资金的来源 |
5.5.2 确保资金的可持续来源 |
5.6 水文服务交易的制度支持 |
5.6.1 产权制度 |
5.6.2 政策法规支持 |
5.6.3 市场管理 |
5.7 市场的交易成本 |
5.7.1 水文服务市场交易成本的组成 |
5.7.2 节约交易成本 |
5.8 市场与贫困 |
5.8.1 市场对贫困人的积极影响 |
5.8.2 市场对贫困人的不利影响 |
5.8.3 为贫困人参与市场创造条件 |
第六章 我国森林水文服务市场现状与发展 |
6.1 森林资源是我国江河水源涵养库的组成部分 |
6.1.1 我国水源涵养林资源与布局 |
6.1.2 水源涵养林存在的问题 |
6.1.3 水源涵养林布局与市场模式选择 |
6.2 我国的水资源供需状况及建立水文服务市场的潜力 |
6.2.1 我国水资源供需状况 |
6.2.2 典型流域水资源的供需状况 |
6.2.3 我国建立水文服务市场的潜力 |
6.3 我国建立森林水文服务市场的可行性 |
6.3.1 政策与法规支持 |
6.3.2 流域管理体制的加强 |
6.3.3 政府重视森林生态建设,政府和公众环境服务购买能力增强 |
6.3.4 实践探索,积累经验 |
6.4 我国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化框架 |
6.4.1 利益相关者 |
6.4.2 交易模式 |
6.4.3 资金来源 |
6.4.4 支付标准与方式 |
6.4.5 监督和评估 |
6.5 小结及政策建议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7.1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1 结论 |
7.1.2 政策建议 |
7.2 讨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的学术研究 |
致谢 |
(6)我国区域水权交易政府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学界研究现状 |
1.2.1 水权界定与分配研究 |
1.2.2 水权交易制度研究 |
1.2.3 水权交易及水权交易市场研究 |
1.2.4 政府在水权交易中的定位研究 |
1.3 研究重点及方法 |
1.4 政府规制的基本概念 |
2 区域水权交易政府规制的理论依据 |
2.1 公共利益理论 |
2.2 科斯定理 |
2.3 政府规制俘虏理论 |
3 国外区域水权交易政府规制经验 |
3.1 智利、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水权交易政府规制经验 |
3.1.1 智利水权交易政府规制 |
3.1.2 澳大利亚水权交易政府规制 |
3.1.3 美国水权交易政府规制 |
3.2 国外区域水权交易政府规制评析 |
4 我国区域水权交易政府规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1 我国区域水权交易政府规制政策现状 |
4.1.1 水资源所有权的政府规制 |
4.1.2 水资源使用权及收益权的政府规制 |
4.1.3 水量分配的政府规制 |
4.1.4 水权交易的政府规制 |
4.1.5 水价格的政府规制 |
4.2 我国区域水权交易政府规制存在的问题 |
4.2.1 所有权主体缺位 |
4.2.2 缺乏有效的水权初始分配机制 |
4.2.3 水价不完整 |
4.2.4 缺乏有机的补偿和激励机制 |
4.2.5 没有建立水权交易制度 |
4.2.6 水权管理架构不尽完善 |
4.3 我国区域水权交易政府规制的实践 |
4.3.1 宁(夏)(内)蒙(古)水权交易实践 |
4.3.2 浙江省东阳市—义乌市水权交易实践 |
4.3.3 浙江省绍兴市—慈溪市水权交易实践 |
4.3.4 漳河上游跨省有偿分水实践 |
5 我国区域水权交易政府规制政策 |
5.1 水权分配规制 |
5.1.1 水权初始配置 |
5.1.2 区域(流域)水权配置 |
5.2 水权价格规制 |
5.2.1 水权价格的影响因素 |
5.2.2 水权价格规制 |
5.3 水权交易规制 |
5.3.1 水权交易形式 |
5.3.2 水权交易原则 |
5.3.3 水权交易制度 |
5.4 水权交易市场管理制度与政策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国近代防疫述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 选题意义、价值和作用 |
1、理论意义 |
2、学术价值 |
3、现实作用 |
(二) 学术史综述 |
(三) 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重点 |
2、难点 |
3、创新点 |
(四) 相关界定 |
1、“中国” |
2、“近代” |
3、“防疫” |
4、“述论” |
注释 |
一、近代防疫背景 |
(一) 传统疫病 |
1、流行特点 |
2、种类 |
3、防疫思想及手段 |
(二) 近代疫病 |
1、疫病诱因 |
2、疫病频率 |
3、疫病种类 |
4、区域分布 |
5、人群分布 |
6、疫病与人口损失 |
注释 |
二、近代防疫事业肇始(1901—1911) |
(一) 近代欧美防疫回顾 |
(二) 教会与中国近代防疫兴起 |
1、行医和医学教育 |
2、防疫工作 |
(三) 海关、租界防疫 |
1、海关 |
2、租界 |
(四) 清政府防疫建设 |
1、西医在中国兴起 |
2、政府防疫工作 |
(五) 东北鼠疫刺激下的防疫立法 |
1、加快立法 |
2、举例 |
注释 |
三、近代防疫体系初步成型(1912-1927) |
(一) 防疫立法 |
1、《陆军传染病预防规则》 |
2、《传染病预防条例》 |
3、《京汉铁路检疫暂行细则》 |
4、其他防疫法规 |
(二) 防疫职能部门 |
1、内务府卫生司 |
2、中央防疫处 |
3、中央卫生会 |
4、满洲瘟疫防治站 |
5、警察厅 |
(三) 监狱、军队和学校防疫建设 |
1、监狱 |
2、军队 |
3、学校 |
注释 |
四、近代防疫体系深化与完善(1927-1937) |
(一) 防疫立法 |
1、《传染病防治法》 |
2、行政建制中的防疫规定 |
3、卫生行政法规 |
4、交通防疫法规 |
5、学校防疫制度 |
(二) 卫生防疫部门 |
1、中央 |
2、地方 |
(三) 城、乡防疫建设 |
1、卫生实验区 |
2、城市防疫建设 |
3、县、乡、镇防疫建设 |
(四) 民众卫生教育运动 |
1、民众卫生意识 |
2、公共卫生教育运动 |
3、新生活运动 |
注释 |
五、重大突发疫病防治举要 |
(一) 1911 年东北大鼠疫 |
1、社会反应 |
2、政府防疫 |
3、鼠疫扑灭 |
4、大鼠疫影响 |
5、大鼠疫成因 |
6、鼠疫后的反思 |
7、万国鼠疫会 |
(二) 1918 年晋绥鼠疫 |
1、政府防疫措施 |
2、防疫阻力 |
3、巩固成果及鼠疫扑灭 |
4、防疫成功的原因 |
(三) 1932 年全国大霍乱 |
1、背景 |
2、流行区域及规模 |
3、防疫措施 |
4、路在何方 |
注释 |
六、防疫下的社会变迁 |
(一) 制约防疫发展的因素 |
1、客观条件 |
2、迷信习俗 |
(二) 防疫新风尚形成 |
1、窗口示范 |
2、主要内容 |
注释 |
七、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一、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二、 研究动态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 本研究的主要创新 |
第二章 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理论基础 |
一、 外部性理论 |
(一) 一个简单的案例:河流污染与外部性 |
(二) 外部性的经济学涵义 |
(三) 外部性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
(四) 流域水资源负外部性的表现形式 |
(五) 外部性效应的校正策略 |
二、 制度经济理论 |
(一) 制度的涵义 |
(二) 交易与交易成本 |
(三) 制度的构成 |
(四) 制度的功能 |
(五) 制度变迁 |
三、 产权经济理论 |
(一) 产权及相关概念 |
(二) 产权制度与流域水资源配置效率 |
四、 水价理论 |
(一) 水资源定价的基本理论基础 |
(二) 水资源价值的内涵 |
第三章 我国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历史演变与现状 |
一、 我国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历史沿革 |
二、 实行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必要性的经济学分析 |
(一) 流域水资源分割管理的效率分析 |
(二) 流域水资源私人管理的效率分析 |
三、 我国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现状 |
(一) 流域水资源概况 |
(二) 我国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
(三) 新水法与流域管理 |
四、 我国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 |
第四章 国外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经验借鉴 |
一、 国外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 |
二、 国外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典型案例分析 |
(一) 美国田纳西河流域管理 |
(二) 意大利波河流域管理 |
(三) 澳大利亚墨累-达令河流域管理 |
三、 国外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发展态势与经验借鉴 |
第五章 流域水资源的产权管理 |
一、 水权与水权制度的影响 |
(一) 水权的基本涵义 |
(二) 水权的特性 |
(三) 水权制度对流域水资源利用的影响 |
二、 国外水权制度演进与我国水权制度发展趋势 |
(一) 国外水权制度的演进 |
(二) 我国流域水权制度演进与发展趋势 |
三、 流域水权配置管理 |
(一) 流域水权配置的原则 |
(二) 流域水权配置的模式 |
(三) 流域水权初始分配的优先权管理 |
四、 流域水权交易管理 |
(一) 流域水权交易的动力与成本效益 |
(二) 流域水权交易的外部性 |
(三) 流域水权交易的监管 |
第六章 流域水资源的市场管理 |
一、 流域水资源市场管理的客观性与特殊性 |
(一) 流域水资源市场管理的客观性 |
(二) 流域水资源市场管理的特殊性 |
二、 流域水资源市场管理的绩效评价 |
(一) 流域水资源市场管理的实证分析 |
(二) 市场管理对流域用水效益的影响 |
(三) 政府在流域水资源市场管理中的作用 |
三、 流域水资源市场管理的案例分析及启示 |
(一) 浙江义乌--东阳水权交易 |
(二) 浙江绍兴--慈溪水权交易 |
(三) 启示 |
四、 流域水资源的市场管理运作模式与组织体系 |
(一) 流域水资源的市场管理运作模式 |
(二) 流域水市场的组织体系建设 |
第七章 流域水资源的价格管理 |
一、 我国水资源价格体系的沿革 |
二、 流域水价的制定 |
(一) 三重水价理论模型 |
(二) 流域水价结构类型选择 |
(三) 流域水价的管理 |
三、 我国水资源价格体系存在的问题剖析 |
四、 水价改革对经济承受力的分析 |
(一) 水价改革的现实意义 |
(二) 水资源的需求-价格模型 |
(三) 水价改革对用水户的经济承受力分析 |
第八章 流域水资源的环境管理 |
一、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内涵 |
二、 流域水环境管理现状 |
(一) 我国水环境状况 |
(二) 库兹涅茨曲线与我国水环境问题 |
(三)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问题剖析 |
三、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博弈格局分析 |
(一) 流域水环境污染:公地悲剧的博弈分析 |
(二) 市场机制解决流域水环境污染的博弈格局分析 |
(三) 政府管制下的流域水环境污染的博弈格局分析 |
四、 改革流域水环境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
(一) 流域水量与水质统一管理的必要性 |
(二)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趋势 |
五、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手段及其效率 |
(一) 最佳污染排放量的经济学模型 |
(二)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手段及效率比较 |
六、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组织模式设计 |
第九章 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案例分析--以黄河流域为例 |
一、 黄河流域概况 |
二、 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变迁 |
(一) 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变迁简述 |
(二) 黄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必要性 |
三、 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制度缺陷 |
(一) 产权管理制度 |
(二) 水市场管理制度 |
(三) 水价管理制度 |
(四) 水环境管理制度 |
四、 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 |
(一) 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与诱因 |
(二) 构建新型的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总体构想 |
第十章 创建新型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
一、 完善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制度 |
二、 理顺水资源产权管理体制 |
三、 完善流域水资源市场管理的制度环境 |
四、 创建新型的流域水资源价格管理机制 |
五、 构建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制度安排 |
六、 建立流域内不同主体的利益补偿机制 |
七、 重视水资源管理的社会资本建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绍兴将每日20万吨引水权卖给慈溪(论文参考文献)
- [1]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及效率测度研究[D]. 李秋萍. 华中农业大学, 2015(11)
- [2]区域生态补偿的理论与实践需求及其制度障碍[J]. 王昱,丁四保,王荣成.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0(07)
- [3]晚清中国电报局研究[D]. 韩晶. 上海师范大学, 2010(08)
- [4]区域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D]. 王昱. 东北师范大学, 2009(11)
- [5]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化研究[D]. 李玉敏.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07(06)
- [6]我国区域水权交易政府规制研究[D]. 陈华红. 浙江大学, 2007(05)
- [7]中国近代防疫述论[D]. 谷永清. 山东师范大学, 2005(07)
- [8]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D]. 雷玉桃. 华中农业大学, 2004(01)
- [9]沿可持续发展道路阔步前行[N]. 周文凤. 中国水利报,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