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拳打击外伤性鼓膜穿孔的临床回顾与分析

掌拳打击外伤性鼓膜穿孔的临床回顾与分析

一、掌拳打击所致外伤性鼓膜穿孔的临床回顾与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金利刚,江南[1](2017)在《浅论鼓膜穿孔外伤性的认定》文中提出众所周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3.4 a)规定"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内不能自行愈合"定轻伤二级。从字面看本条标准言简意赅,操作方便,但是仔细分析却发现远远不是字面理解的那么简单。本条至少包含了三层意思。第一层是鼓膜必须存在穿孔,第二层是鼓膜穿孔必须是外伤性的(不单单是外伤后发现穿孔这么简单),第三层是穿孔必须在六周内不能自行愈合(意思是即使外伤后医生发现

常庆国[2](2017)在《听功能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分析119例》文中研究指明听功能损伤,是指听觉系统受到损伤或疾病造成传音、感音、听神经或听中枢等不同部位损害导致听力不同程度的减退,由于听觉系统在人体所处的位置特殊(头部)及听觉系统的组织结构特殊(复杂),因此,法医检案中听功能损伤是较常见的损伤,也是法医临床鉴定工作的的重点和难点。本文回顾性研究了119例听力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同时分析了听功能损伤的一些相关问题,以供参考。

董方茹,刘汝利[3](2015)在《439例外伤性鼓膜穿孔早期形态学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①目的观察直接伤和间接伤致鼓膜穿孔的早期形态学特点,为鉴定鼓膜穿孔的致伤方式提供临床指导。②方法选取在我院就诊的439例外伤性鼓膜穿孔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③结果直接伤鼓膜穿孔34例(均为单耳鼓膜穿孔),12例穿孔为类圆形,11例为不规则形,其它共11例;间接伤鼓膜穿孔405例,共442耳,其中153耳鼓膜穿孔为不规则形,132耳为梭形,108耳为裂隙状,其它49耳。直接伤鼓膜穿孔常为类圆形或不规则形,穿孔缘多内翻,穿孔周围出血较多,可有外耳道的损伤;间接伤所致穿孔常为不规则形、梭形或裂隙状,穿孔缘锐利,多外翻,穿孔周围出血较少,常不伴有外耳道的损伤。④结论根据直接与间接伤鼓膜穿孔的形态、穿孔缘的状态、边缘的出血情况等形态学特点可鉴别外伤性鼓膜穿孔的致伤方式。

李民,冀振东,符国平[4](2014)在《鼓膜穿孔法医学检验浅析》文中指出鼓膜穿孔在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中会经常遇到,也是实际工作中极易引发争议的损伤种类。《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称其为"新《标准》")实施前,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外伤性鼓膜穿孔即评定损伤程度为轻伤,致使一些被鉴定人为达到个人目的而不择手段。能够导致鼓膜穿孔的因素很多,主要分为外伤性(直接或间接外力作用)鼓膜穿孔和病理性鼓膜穿孔。前者如掌、拳等打击、颞骨的纵行骨折、爆炸、挖耳不慎、针刺、烫伤甚至昆虫入耳均可

李谊[5](2011)在《颅面骨骨折鼻内镜下微创修复的临床观察》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探讨多发性颅面骨骨折{包括探讨鼻内镜下眶内下壁(鼻颌筛)复合骨折;探讨鼻内窥镜下泪前隐窝入路修复上颌骨(窦)后外侧壁骨折}的治疗方法和效果;探讨对游离髁状突快速有效的寻找方法和治疗方法;探讨鼻内镜下高密度多聚乙烯(Medpor)植入板和瑞士可吸收固定材料在眼眶骨折整复中的应用效果,以期恢复患者正常面容及功能。方法对不同部位的颅面骨骨折在鼻内窥镜引导下(洗镜器术中冲洗鼻内镜,以利视野清晰)采取不同的手术微创及美容切口或局部疤痕切口并用钛板钛网或快速固定材料等固定方法,以修复颅面骨骨折或矫正眼球内陷等;应用医用耳脑胶(EC)对于颅颌面碎骨片进行复位和固定等。结果患者术后外形全部得到明显改善;双眼眶及面部对称,眼球凹陷在2mm以内;上下咬合关系正常,张口无受限;术后无感染,种植物无排异、无移位,患者面部饱满、自然。医用耳脑胶胶膜与创面镶嵌紧密,粘接后红细胞不能通过,有良好的止血和骨组织粘接固定作用,但数日后胶膜在体内可被降解吸收。结论对不同的颅面骨骨折在鼻内镜引导下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可以起到整形美容效果,对骨折病人可以达到很好的治疗效果;洗镜器术中冲洗鼻内镜,鼻内镜手术过程中不必进进出出,这样可大大缩短手术时间;医用耳脑胶对于颅面碎骨片能进行很好的复位和固定;Medpor植入板是一种良好的骨替代材料.瑞士可吸收固定材料适用于颅颌面部骨折和重建的治疗,包括鼻筛部和面部诸骨的粉碎性骨折,具有组织相容性好、易塑形、可血管化等诸多优点,其最终代谢产物为水和二氧化碳,对人体无害,明显优于其他材料。尤其在鼻内镜引导下手术,更能使骨折断端达到完美的结合,并能避免损伤周围正常组织;鼻内镜引导下的下颌骨髁状突游离骨折的寻找和复位能大大缩短手术时间,是一种快速有效的寻找方法和治疗方法;鼻内窥镜下泪前隐窝入路修复上颌骨(窦)后外侧壁骨折术式简单易行,疗效显着,安全性好,本术式解决了目前困扰整形医生在治疗上颌骨后外侧壁骨折的困惑。

包义喜,杨永平,陈晓峰[6](2010)在《不同性质鼓膜穿孔的区别与鉴定》文中研究指明鼓膜穿孔在法医临床学鉴定中经常遇到,能够引起鼓膜穿孔的原因很多,主要分为外伤性(直接或者间接外力作用)鼓膜穿孔和炎性鼓膜穿孔。前者如钝性工具(包括掌、拳、砖块及木板等)打击、爆炸、针刺、烫伤或昆虫入耳均可引

邢英姿[7](2010)在《耳外伤及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致听力损害的临床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的:近年来,创伤逐渐成为危害人类生命和健康的突出医学问题和社会问题,创伤后耳聋作为后天性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常常涉及纠纷,因此其诊断与鉴定就显得更为重要。有关外伤后听力损害的程度、特点及外伤后未见鼓膜穿孔、不伴颞骨及颅骨骨折患者的听力损害情况研究较少,因此,本研究通过纯音测听(pure tone audiometry,PTA)、声导抗(acoustic immittance,AT)、听性脑干反应(auditory brainstem response, ABR)、40Hz听觉相关电位(40Hz auditory event related potential,40Hz AERP)及畸变产物耳声发射(distortion evoked otoacoustic emission,DPOAE)等检查方法,统计外伤造成的听力损失情况,分析耳外伤致鼓膜穿孔及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后不伴鼓膜穿孔的听力损失程度及特点,探讨内耳损伤(迷路震荡)在外伤后听力损失中的发生及重要影响,为临床诊断与法医学鉴定提供一定理论依据。方法:在临床实践中,选取耳外伤致鼓膜穿孔或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后不伴鼓膜穿孔患者245例(共265耳受伤),伤后主诉听力下降、耳鸣及耳堵塞感,部分伴有眩晕、恶心及呕吐等症状。耳外伤组患者154例(157耳受伤),男110例,女44例,年龄15~55岁,平均年龄29.73岁,就诊时间1小时~3月余不等,其中≤1天45耳,>1天且≤3天46耳,>3天且≤14天48耳,>14天18耳;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组患者91例(108耳受伤),男66例,女25例,年龄15~55岁,平均年龄31.92岁,就诊时间4小时~1年余不等,其中≤3天21耳,>3天且≤14天36耳,>14天且≤3个月19耳,>3个月15耳,全部患者均经详细询问病史,耳科相关检查,然后进行纯音测听、声导抗、ABR及40Hz AERP检查,部分进行DPOAE检查,结合48小时内的颞骨或头颅CT未见异常,神经系统检查无阳性体征。选取35名听力正常志愿者作为正常对照组,其中男25名(50耳),女10名(20耳),年龄18~52岁,平均30.31岁,各项检查均未见异常。所有受试者既往均无噪声暴露史,无耳毒性药物使用史,无耳聋家族遗传史,无耳科及神经系统疾病史,结合各项听力测试结果,已经明确排除伪聋。对伤后不同就诊时间的听力学检查进行统计分析,探讨外伤造成的听力损害。统计学处理:应用SPSS13.0软件,采用χ-±s表示,统计方法采用非参数检验、两个独立样本t检验、χ2检验及方差分析进行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1耳外伤致鼓膜穿孔及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后不伴鼓膜穿孔的患耳均有明显听力损害,各项听力检查平均阈值均明显高于正常对照组,两组患耳的听力损失程度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耳外伤组中90.45%患耳PTA与ABR结果一致,其中PTA平均听阈值多≤60dB,占93.66%,≥61dB(重度及极重度)占6.34%;其中66.90%为传导性聋,23.24%为混合性聋或感音神经性聋,9.86%纯音测听各频率阈值均≤25dB;不同就诊时间组的PTA平均听阈、ABR阈值及40Hz AERP阈值与正常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14天组各项检查平均听阈值均最小,但与其他就诊时间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TA结果中就诊时间≤1天组各频率听力损失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最严重在0.125kHz,其他就诊时间组内各频率听力损失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与正常对照组比,ABR各波潜伏期明显延长,除Ⅰ-Ⅴ波间期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其他波间期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3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组84.26%患耳PTA与ABR结果一致,其中PTA平均听阈值多≤60dB,占70.33%,≥61dB(重度及极重度)占29.67%,其中74.72%为感音神经性耳聋,25.28%为混合性聋或传导性聋;不同就诊时间组的PTA平均听阈、ABR阈值及40Hz AERP阈值与正常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3个月组各项检查平均听阈值均最小,但与其他就诊时间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TA结果中除就诊时间>3个月组各频率听力损失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其他就诊时间组内各频率听力损失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其中以4kHz及8kHz听力损失最严重;DPOAE结果也示在4kHz听力损失严重,ABR及40Hz AERP阈值引出率分别为88.89%及98.15%,且ABR阈值较40Hz AERP阈值高;与正常对照组比,ABR各波潜伏期明显延长,除Ⅰ-Ⅲ波间期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其他波间期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18例配合随访患者分别在伤后1、3及6个月复诊,纯音测听各频率听阈均见降低,主要在低频区最明显(0.25kHz和0.5kHz),40Hz AERP阈值也较ABR阈值明显降低。结论:1耳外伤致鼓膜穿孔后的听力损害主要为轻中度传导性聋,PTA结果示损害最明显在0.125kHz,不同就诊时间组中>14天组的PTA平均听阈、ABR及40Hz AERP阈值均较其他组小,但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部分患耳听力损失较重、造成混合性聋或感音神经性聋,结合ABR、40Hz AERP检查及临床症状,我们认为耳外伤不仅可以造成中耳损伤,而且在受伤同时可伴发一定程度的内耳损伤。2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后不伴鼓膜穿孔的听力损害主要为轻中度感音神经性聋,少数听力损失较重或为混合性聋,还可伴脑干功能受损,综合各项听力检查结果示主要为高频听力损害(4kHz最明显);伤后6个月内可见听阈降低,以低频区明显(0.25kHz和0.5kHz),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认为迷路震荡在内耳损伤机制中起着重要作用。3外伤后听力损害的准确评估及合理鉴定,需要临床医生或鉴定人员详细询问病史,并结合临床、影像及听力学等辅助检查。一方面充分认识不同听力学检查的特点,联合使用以互相弥补各自不足,另一方面认真把握受试者的心理状态,取得受试者的配合,最终使主客观听力检查结果相一致,此外,还应考虑到伤后不同时期听力变化规律,合理把握鉴定时间,最终做出客观合理的临床诊断或法医学鉴定。

李霞,周详,董新珍[8](2009)在《微波治疗外伤性鼓膜穿孔70例效果观察》文中指出目的:探讨外伤性鼓膜穿孔的有效治疗方法。方法:观察组70例外伤性鼓膜穿孔采用微波对患耳局部治疗,对照组50例采用保守治疗。结果:观察组治愈34例,有效28例,无效8例,总有效率为88.6%,对照组有效率为55.0%(31/56),治疗组疗效明显好于对照组。结论:早期应用微波理疗是治疗外伤性鼓膜穿孔的有效方法。

吴林长,周文镛,李广涛,袁永生,薛瑞[9](2009)在《鼓膜穿孔的临床法医学鉴定—附41例检验报告分析》文中研究表明

郭淑香,耿书峰,刘光旭,张文娟,葛秀峰,张广政[10](2009)在《外伤性鼓膜穿孔189例致伤方式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二、掌拳打击所致外伤性鼓膜穿孔的临床回顾与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掌拳打击所致外伤性鼓膜穿孔的临床回顾与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3)439例外伤性鼓膜穿孔早期形态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2 致伤方式
    1.3 观察指标
2 结果
    2.1 鼓膜穿孔的形态
    2.2 结果
3 讨论
    3.1 外伤性鼓膜穿孔的成因
    3.2 外伤性鼓膜穿孔早期的形态特点
    3.3 穿孔周围的出血情况
    3.4 外耳道壁的损伤情况

(5)颅面骨骨折鼻内镜下微创修复的临床观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图和附表清单
符号说明
前言
第一部分 鼻内镜下眼眶骨折微创治疗观察
    前言
    临床资料与方法
        一、眼眶骨折分类探讨
        二、眶内下壁复合骨折微创治疗
        三、眶内侧壁复合骨折晚期整复治疗
        四、眶外壁骨折晚期手术治疗
        五、枪击或弹药爆炸所致的眶下壁复合骨折微创治疗
        六、眶内下壁战伤复合骨折微创治疗
        七、眶上壁复合骨折微创治疗
        八、眶下壁复合骨折微创治疗
    结果
    讨论
第二部分 鼻内镜下下颌骨骨折手术治疗的临床观察
    前言
    临床资料与方法
        一、髁状突冠突游离骨折微创治疗
        二、泪前隐窝入路微创治疗上颌骨后外侧壁骨折
    结果
    讨论
第三部分 鼻内镜下修复颅面骨骨折所用材料临床探讨
    前言
    临床资料与方法
        一、眼眶骨折眼球缺失后眼窝凹陷修复材料的应用
        二、Medpor修复材料在爆裂型眼眶骨折中的应用
        三、瑞士快速吸收固定材料在颅面骨折中应用
        四、瑞士快速吸收固定材料在眼眶骨折中应用
        五、医用耳脑胶在眼眶骨折中的应用
    结果
    讨论
文献综述
参考文献
结论
附录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观察成果
附件
致谢

(7)耳外伤及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致听力损害的临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研究论文 耳外伤及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致听力损害的临床研究
    前言
    材料与方法
    结果
    附图
    附表
    讨论
    参考文献
综述 脑震荡对内耳的损伤及机理研究进展
致谢
个人简历

(8)微波治疗外伤性鼓膜穿孔70例效果观察(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1.2 治疗方法
    1.3 疗效判定标准[2]
    1.4 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
    2.2 鼓膜穿孔大小对疗效的影响
3 讨论

(9)鼓膜穿孔的临床法医学鉴定—附41例检验报告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材料与方法
2 结 果
    2.1 一般资料
    2.2 鉴定时限
    2.3 临床诊断与鉴定结论吻合情况
    2.4 鼓膜特征
    2.5 症状和体征
    2.6 致伤方式
    2.7 听力损失状况
3 讨 论
    3.1 外伤性鼓膜穿孔的临床观察特点
    3.2 外伤性鼓膜穿孔的法医学鉴定
        3.2.1 鼓膜穿孔案例中损伤痕迹少
        3.2.2 运用内窥镜检查, 有很好的推广价值
        3.2.3 鉴别诊断
        3.2.4 建议

四、掌拳打击所致外伤性鼓膜穿孔的临床回顾与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浅论鼓膜穿孔外伤性的认定[A]. 金利刚,江南. 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17
  • [2]听功能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分析119例[A]. 常庆国. 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17
  • [3]439例外伤性鼓膜穿孔早期形态学分析[J]. 董方茹,刘汝利. 河北联合大学学报(医学版), 2015(05)
  • [4]鼓膜穿孔法医学检验浅析[A]. 李民,冀振东,符国平.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14
  • [5]颅面骨骨折鼻内镜下微创修复的临床观察[D]. 李谊. 郑州大学, 2011(10)
  • [6]不同性质鼓膜穿孔的区别与鉴定[A]. 包义喜,杨永平,陈晓峰.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三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10
  • [7]耳外伤及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致听力损害的临床研究[D]. 邢英姿. 河北医科大学, 2010(04)
  • [8]微波治疗外伤性鼓膜穿孔70例效果观察[J]. 李霞,周详,董新珍. 交通医学, 2009(06)
  • [9]鼓膜穿孔的临床法医学鉴定—附41例检验报告分析[J]. 吴林长,周文镛,李广涛,袁永生,薛瑞. 刑事技术, 2009(05)
  • [10]外伤性鼓膜穿孔189例致伤方式分析[J]. 郭淑香,耿书峰,刘光旭,张文娟,葛秀峰,张广政. 郑州大学学报(医学版), 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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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拳打击外伤性鼓膜穿孔的临床回顾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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