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西部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论文文献综述)
苏日娜[1](2020)在《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文中认为蒙古族文明离不开蒙古马的存在。内蒙古自治区特色文化是草原文化,草原文化的核心就是“蒙古族马文化”,蒙古马是草原文明的标志性元素。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如果不深入挖掘宣传文化内涵,文化产业的传播就缺少生命力和活力。许多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但是难以有效利用文化资源发展成文化产业。内蒙古马文化资源作为一个文化元素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运用马文化资源形成马文化产业是提高区域内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当前,国外的马文化产业发展较为成熟,国内的马匹数量开始减少,马的利用价值开始下降,马产业面临着转型的困境,国内开始大力发展马文化产业。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历史的角度梳理了蒙古族马文化的缘起脉络和蒙古人与蒙古马彼此的影响,强调了马文化资源对蒙古人的重要意义。通过马文化资源和马文化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并以蒙古马文化资源丰富、马文化竞争优势极为凸显的内蒙古自治区为中心,阐述了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的形成。马文化产业属于文化产业,所以在文化产业的框架内分析马文化产业的细分行业,探讨了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马文化产业具有符号经济性,“蒙古马”成为一种符号带动消费,同时马文化产业内部产业链长、产业外部产业联动效应显着,是一个具有庞大体系的文化产业,目前也初具规模。那么马文化产业到底值不值得发展?应该如何去发展呢?发展又会面临着怎样的问题?对此,本文通过构建竞争力模型来评价当前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的影响因素、产业内部结构及内蒙古区域内马文化产业的发展,得出的结论为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值得发展,对于广、散、杂的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应多以马文化产业园区集群式的发展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内蒙古各盟市也应该借鉴锡林郭勒马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同时要结合地区的文化资源情况发展马文化产业,突出马文化内涵,另外要通过有效供给与需求激发市场活力,政府加大政策扶持,促进马文化产业发展。
江琴[2](2019)在《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民生国计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再次将“三农”问题提到一个全党、全民关注的高度。作为人口接近14亿的发展中大国,尽管国内生产总值所体现的国民经济发展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二,但是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依然相当突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全面把握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所体现的区域性、民族性、传统性、封闭性和低效性特征,冷静分析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在区位、制度、产业、人力资本、资金投入各方面的现实困境,系统研究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路径,对于有效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经济总量增加与社会文化进步、不断缩小与东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均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战略意义。本文以传统农业改造思想为指导,综合运用农业发展阶段论、农业资源互补论、农业规模经济理论以及农业产业化理论,以传统农业改造为研究主题,以西部民族八省区为研究目标,客观判断西部民族八省区传统农业发展现状、基本特点,全面剖析西部民族八省区传统农业发展困境,探索构建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体系,明确提出包括战略框架、制度安排以及战略路径的研究思想,为西部民族地区各个组织与主体进行传统农业改造提出决策咨询和政策指引。本文研究基本结论如下:(一)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态势缓慢。西部民族地区农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虽整体上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因其农业发展独有的区域性、民族性、传统性、封闭性、低效性,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仍呈现农业生产结构单一、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农业创新能力不足、农业现代理念缺乏、农业管理水平滞后的缓慢态势。(二)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困境重重。深度分析西部民族八省区传统农业发展现状,发掘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演变基本态势缓慢的背后,存在着区位、制度、产业、人力资本、资金投入等五大制约困境。(三)构建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框架。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应探索构建以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倡议、脱贫攻坚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特色小城镇建设为战略背景,以促成产业兴旺、人才回流、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组织有效为战略目标,以探索特色农业主导、干旱地区节水、龙头企业引领、技术创新支持、人力投资推动的传统农业改造战略模式为战略重点的战略框架。(四)探索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制度安排。结合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面临的制度问题,提出以探索土地制度和改革户籍制度为前提、以创新教育培训制度为重点、以强化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的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特色制度安排。(五)明确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路径。通过深度剖析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基本态势和主要困境,从改善西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加大西部民族地区人力投资、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科技进步、培育西部民族地区龙头企业、完善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组织五个方面展开明确具体战略路径。
张军驰[3](2012)在《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西部地区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整个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已大为改观,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也更为稳固。由于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复杂,区域差异性大,加之本身极度脆弱,虽然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得到局部改善、但是整体不断恶化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有关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从调整的范围、手段、内容和取得的实效上看,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等诸多要素,加快推动和实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西部地区资源和环境现实而迫切的需要,对整个国家的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以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为研究内容,对我国三十多年来环境政策的演变与实践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做了客观评价,深入剖析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行环境政策内容不够全面、相互之间缺乏协调、调整方法和手段单一、执法不严;退耕还林政策、天然林保护政策和水土保持政策等强化行政命令、忽视市场作用、多头管理出现部门冲突、政策缺乏激励措施、公众参与热情不高等。上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在政策理念、政策体系、调节手段和范围等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在实践中集中表现为政策理念相对滞后、政策体系不够完整、政策执行环节薄弱、市场机制不够完善、公众参与不足等方面。针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存在的诸多问题,本文立足当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和实践的分析考察,提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应在战略层面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人与资源、环境和谐相处;在观念层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道路方面走生态文明之路、可持续发展之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生态文明为理念,遵循协调统一、环境民主、制度创新和本土化原则,构建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治理网络,实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全面创新,实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的宏伟目标。
陈光[4](2011)在《我国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新的区域发展规划不断推出,各种形式的区域合作层出不穷,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内部各种资源的整合,增强了各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和内聚力。区域发展离不开立法与法律。学者们非常重视区域合作与发展过程中有关立法和法律问题的研究,尤其就该如何满足区域合作与发展所需法制这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较多地思考和探讨。区域立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被提出来的。本文同样以区域立法为题,综合运用实证分析、比较研究和规范分析等方法,并借助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相关理论,对构成区域立法的关键要素——协调机制,进行了系统地构建和研究。期望通过这一努力,能真正有效地推动区域立法实践广泛开展并走向深入,以此为我国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提供系统而有效的法制保障。包括导论在内,文章共有六大部分内容。其中,导论部分就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区域立法和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国内外研究状况,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分别做了较为具体的阐述。区域合作与发展可以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上展开,就一国范围而言,许多国家都曾经或正在采取区域性发展战略或模式,我国也不例外。区域合作与发展所需法制的供给应主要靠区域立法来实现。本文将区域立法定位为一种区域内地方合作立法的模式。而若要保障这一模式下的区域立法有效开展,需要借助于相应的立法协调机制。但是,究竟该建立哪些区域立法协调机制,以及该如何建立等,国内很少有学者对此进行系统而深入地研究,国外的相关研究也缺乏直接的相关性。因此,做好相关研究,对于建立和完善区域立法理论,推动区域立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第一章为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基础理论阐述,以及对区域立法实践进行考察思考。在研究区域立法协调机制之前,首先应该对“区域”和“区域立法”这两个概念进行界定。根据研究的需要,本文对“区域”进行了三次界定,并设置了两个标准:经济标准和法律标准。区域立法的具体含义是指特定区域内地方立法机关,基于区域性事务管理或服务的法律需求,所进行的合作立法。区域立法包括四个要素:立法主体、立法权、立法程序和立法协调机制。如何从理论上回答区域立法何以可能,是研究区域立法和建构区域立法协调机制必需解决的首要问题。对此,文章分析指出,在满足区域发展法制需求方面,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都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产生自现行立法体制框架下的区域立法或可担此重任。区域立法的实质是地方治理权的合作,而这一合作能够成行可从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视角予以证立。当然,区域立法在当前还面临着许多制度问题,如缺乏合法性依据、与现行立法体制的融合,以及地方立法权配置不均衡等问题,需要加以改进。任何立法都离不开协调。我国《立法法》中设置了许多关于立法协调的条款,由此也形成了基本的立法协调机制体系。区域立法兼有立法和合作双重属性,协调更是必不可少。区域立法协调包括立法主体的协调、立法文本内容的协调、立法程序的协调、立法体系的协调,以及立法与现实和发展需要的协调等内容。区域立法协调也要通过相应的协调机制来实现。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构建,既要以《立法法》等所规定的立法协调机制为基础,又要兼顾区域立法的特点,尤其要注重对立法合作的协调。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完善与否同区域立法实践状况直接相关。区域立法在我国尚处于实践探索中,尴尬与希望并存。构建区域立法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借鉴现有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另一方面要解决好有关理论和制度问题。第二章重点考察了欧盟立法和美国区域合作中的有关协调经验。欧盟立法在此主要指的是由欧盟立法机构进行的立法,亦称二级立法或派生立法。欧盟立法中的协调机制主要有权限界分机制、磋商机制、调解机制、有差别的表决机制,以及公众参与机制等。由于立法体制等方面的差异,在区域政策或法律的制定方面,我们无法通过与我国区域立法所采取的立法模式相比照的方式获得有关经验,但美国在区域政府之间的合作过程中,积累了非常丰富和有效的协调机制,如政府间契约和区域委员会等,这些都可以为区域立法协调所借鉴。对欧盟立法和美国区域合作协调经验的借鉴包括理念和制度两个方面。其中,可借鉴的理念包括权力让渡和共享理念、契约理念,以及协调的制度化理念。对于我国的区域立法协调而言,权力让渡与共享理念至少应该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域内各地方立法机关在进行立法合作时,愿意在哪些领域及多大程度上实现立法权区域内共享;二是在构建和运行有关区域立法协调机制时,社会组织或有关社会主体在其中出于怎样的地位,将会发挥多大的作用。契约理念内含的两个基本原则,即合作原则和平等原则,同样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制度借鉴方面,除了一些具体的协调机制外,本文重点探讨了区域立法协调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问题。区域立法协调委员会的基本职能是协调区域立法或从事与区域立法协调有关的工作,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专门针对区域立法活动的协调;二是承载某些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运作;三是与区域立法有关的其他协调工作。第三章至第五章分别针对区域立法准备阶段、确立阶段和完善阶段各自的工作内容或任务,较为系统地构建起了我国区域立法协调机制体系。文章中不仅指出了有关协调机制对于区域立法的协调意义所在,还就各项机制如何操作或运作从制度上予以明确设置。具体而言,围绕区域立法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或任务,文章认为,可以通过省(市)际协议、区域立法规划和区域立法起草论证这样三种机制,来协调区域立法准备阶段的有关活动。其中,省(市)际协议的签订,可以为区域立法提供方针指导,明确立法调整的对象或内容。签订省(市)际协议需要经过发出合作意向、达成合意、拟定协议草案等步骤。区域立法中的省(市)际协议存在制度缺陷,需要加以改进。通过区域立法规划,将某些区域立法项目提上正式的立法日程,在真正迈出区域立法活动第一步的同时,也协调了区域立法活动自身、区域立法理论与实践之间、区域立法同现实和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对于区域立法规划的编制,文章从编制主体、依据和内容,以及基本步骤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区域立法起草论证指向区域立法规划中所确定的立法项目的起草时机和条件,通过论证,可以很好地为接下来的区域立法起草活动等提供决策依据。区域立法确立阶段需要协调的对象或内容较多,包括立法主体、文本内容和立法程序三个方面的协调。为此,文章分别针对区域立法主体行为、文本内容和立法程序设置了相应的协调机制。其中,区域立法联席会议、立法调解和公众参与这三种机制用于协调区域立法职权主体之间,以及职权主体与参与主体之间的行为关系。而委托起草、利益共享与补偿、民间规范认可和文本预先审查这四种机制则可以有效地协调区域立法文本内容的确定。用来协调区域立法程序的机制则包括同步提案或送审机制、表决期限机制和协商加入机制等。在有针对性地构建相关机制,指出其所能发挥的协调意义及其实施步骤的同时,文章还对其中的部分协调机制——区域立法联席会议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理论或实践现状进行了反思。区域立法活动如果顺利完成,其结果是生成相应的区域性法文件,具体表现为区域性法规和区域性规章两种法律形式。区域性法文件实施过程也即区域立法进入完善阶段。在这一阶段,区域立法可能会由于立法主体自身的原因,或者立法适用者的原因,或者区域经济、社会已经发展变化的原因等,而出现立法冲突、立法空白或相关条款含义不明,以及立法同区域社会现实和发展需要之间过分脱节等现象。这些都需要借助相应的协调机制予以协调。文章就其中的区域立法冲突解决机制、立法解释机制,以及区域立法后评估机制进行了探讨。冲突解决机制具体又包括效力位阶原则、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适用原则等内容,其协调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体系性协调和现实性协调。区域立法解释又可分为释义型解释和寻据型解释,它在协调区域立法文本体系及与社会现实和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区域立法在实施一段时间后,立法主体应该及时地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发现其中的问题并作出评估回应——修改、补充、解释或废止等。可见,区域立法后评估是协调区域立法主体在立法完善阶段的行为,以及增进区域立法同社会现实和发展需要之间协调性的重要机制。实际上,本文对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系统构建与研究,不仅着眼于每项机制的内容、协调意义及其操作步骤,也为我国今后区域立法的开展与实施提供了一种相对细致、可行的制度框架,这可能是本文最主要的理论贡献。
王楠[5](2011)在《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1999年,中央政府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西部地区大力支持,将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内蒙古等十二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纳入西部大开发范围。在西部大开发提出之初,我国领导人就指出应该将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子,不仅如此,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整体脆弱,有些地区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甚至永久性无法恢复。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的经济取得了显着的进步。但是,我们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出现。如何在经济发展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取得适度的平衡,成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在导论部分,笔者在对“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等概念的内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当前学界有关“生态法”、“环境法”等概念的使用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从我国目前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中的界定来看,没有必要以“生态法”、“生态环境法”等概念来代替现在广泛使用的“环境法”、“环境保护法”等类似概念。之后,笔者对国内有关西部大开发法治环境建设、生态环境问题的资料做了一个大致的梳理。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地调查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对近些年来西部地区出现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第一章主要介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生态环境重要,二是生态环境脆弱,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如何既实现经济社会全而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又较好的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为全国的生态环境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国主要领导人先后在不同场合都不断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事实上,近些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重视程度的不断增强、投入的不断增加、技术的进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西部地区在生态环境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是,即便如此,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趋势之下。西部地区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森林资源减少、冰川消融迅速等问题仍然形势严峻。第二章在前一章梳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这种安排是基于这样的思路: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大致如何?这种现状是在何种制度环境下形成的?因此,本章第一节对我国整体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本章第二节重点对西部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生生态环境保护的自治立法,包括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立法和变通规定,做了一个大致的梳理。西部地区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最为集中的地方,有着大量的自治立法,这些自治立法中有许多足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对它们进行个初步梳理分析,对了解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是十分必要的。经过分析,笔者基本认为,我国广大西部民族自治地方并没有充分发挥自治立法的优势,做好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三章的主要研究内容是我国生态环境执法问题。第一节对生态环境执法体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当前环境执法面临着这样一些困难:地方政府注重经济增长,忽视环境问题;企业违法成本低;违法处罚手段少,力度弱;政府部门上下配合、部门联动难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第二节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发展历程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认为该法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该法的建议。第四章对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情况进行了梳理。第一节对美国西进运动、苏联的西伯利亚开发和其它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开发背景、基本过程进行了梳理,认为这些欠发达地区的开发有一些共同的成功经验,包括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建立权威性的开发组织机构;制定科学的开发政策和法规,并以其为导向;中央政府积极扶持,进行大规模投资等。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教训值得吸取,如开发过程中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忽视对开发地传统文化的保护;忽视轻重工业均衡发展;忽视开发地区的内部发展动力等。这些经验教训可以为我国西部大开发提供有益的借鉴,避免重蹈覆辙。第五章主要论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问题。当前学界所说的生态效益补偿,不是强调生态学意义上的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而主要是强调为了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或生态价值,针对生态环境进行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行为,以及基于环境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而对可能因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承担的给予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等行为。笔者认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设将对森林资源、水资源、草场资源等环境要素的保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章首先从现实需要、经济学原理、生态正义等角度分析了对西部地区实施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在对我国当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促进我国整体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全文结语。对于如何切实加强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学者提出了建设西部生态经济特区,也有许多学者提出了应该实行“绿色GDP”制度。目前,已经有个别重要生态保护区开始实行“绿色GDP”制度,这是一个良好的实践开端。此外,笔者认为,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最主要的一点是加强现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目前,在应对传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方面,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基本的法律体系,应该将着重点放到法律的执行上来。在应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我们当然还需要不断加强立法工作。此外,我们应该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应该逐步走出单环境要素保护的思维模式,在制度设计、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等各方而都应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观。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本文的研究还远远不能囊括西部地区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于一些论文尚未涉及的问题,只能留待今后的学习中进一步关注、研究。
文正邦[6](2009)在《区域法治研究纵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区域法治是深化依法治国方略和建构世界法治秩序中的一种崭新的法治形态,开展区域法治建设和研究,既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深入实施西部开发等发展战略以及我国加强国际交往和合作的必然要求,从而
文正邦[7](2009)在《区域法治研究纵论》文中研究指明区域法治是深化依法治国方略和建构世界法治秩序中的一种崭新的法治形态,开展区域法治建设和研究,既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深入实施西部开发等发展战略以及我国加强国际交往和合作的必然要求,从而
文正邦[8](2008)在《区域法治研究纵论》文中研究表明区域法治是深化依法治国方略和建构世界法治秩序中的一种崭新的法治形态,开展区域法治建设和研究,既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深入实施西部开发等发展战略以及我国加强国际交往和合作的必然要求,从而可以使依法治国方略、地区开发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国和平崛起战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提供切实的法治保障。开展区域法治研究和建设既有国外的经
文正邦[9](2008)在《区域法治研究纵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区域法治是深化依法治国方略和建构世界法治秩序中的一种崭新的法治形态,开展区域法治建设和研究,既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深入实施西部开发等发展战略以及我国加强国际交往和合作的必然要求,从而可以使依法治国方略、地区开发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国和平崛起战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提供切实的法治保障。开展区域法治研究和建设既有国外的经
余建清[10](2009)在《我国区域传媒产业发展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从空间视角全面审视了我国传媒业的发展状况,研究了传媒产业布局嬗变及其影响、传媒机构的跨地区经营以及竞争合作、传媒业的空间集聚与集群、传媒制度创新、传媒业的地区差距与区域协调战略等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不同地区间在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人口因素、经济条件、政治条件、文化因素、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区位因素上出现的巨大差异,导致我国传媒产业布局从按照行政区划的均衡分布逐步走向了按照市场规律的非均衡分布,东、中、西部地区之间传媒发展水平的地区差距明显,区域分异是当前我国传媒产业在空间分布上的典型特征。传媒业布局的区域分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传媒业发展,但由于传媒管理体制不成熟等原因,当前传媒业的区域分异状况还并未真正造就有利于传媒竞争和产业效率提升的市场环境,也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效率和公平的问题是当前传媒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传媒市场的行政分割制约了传媒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因此传媒业效率的提升归结到一点就是要整合和构建区域传媒市场。区域经济一体化特别是城市圈的发展为区域传媒市场的整合提供了可能性。从市场运行的微观机制看,整合区域传媒市场就是要让传媒机构实现跨地区发展;而在当前政策条件下,传媒跨地区发展的主要路径是依靠与异地传媒之间的合作竞争,传媒联盟就是其主要形式。传媒联盟在推进传媒竞合方而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机会主义是对联盟稳定性的主要威胁,因此,如何防范和治理机会主义是传媒联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传媒生产要素的空间流动,导致了传媒产业的空间集聚和地理集中,最终形成传媒产业集群。由于产业集群具有集聚效应、外部效应以及网络效应,因此产业集群被视为提高产业竞争力的有效组织形式。我国传媒产业在经历了市场化、集团化等阶段之后,要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实施产业集群的发展战略是必然选择。当前,我国传媒产业的发展已经出现了空间集聚和地理集中,但是远未形成传媒产业集群,因此,培育传媒产业集群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由于“分权让利”的改革措施使得地方政府成为一级独立的权益主体,因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能对传媒制度创新施以影响。我国传媒制度创新表现为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传媒机构的三元博弈中,按照供给主导、中间扩散和需求诱致的“上、中、下”三结合方式,从微观、中观向宏观深入的渐进性边际调整过程。在现有政策框架内,推动我国传媒制度创新,让传媒跨地区经营真正具有现实操作性,可考虑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传媒业发展水平的地区差距拉大可能对区域协调发展总体目标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为了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我国应该尽快研究、制定并实施传媒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传媒业的区域协调的关键就是推动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传媒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此,既需要构建传媒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机制,又需要发挥西部地区传媒业发展的比较优势。
二、论西部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西部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1)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论文内容及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马文化与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的形成 |
第一节 蒙古人的马文化 |
一、“马背民族”的缘起 |
二、蒙古族眼中的“马” |
三、“蒙古马”精神对蒙古族的影响 |
第二节 内蒙古马文化资源与马文化产业的关系 |
一、马的用途与功能 |
二、马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与马文化产品的精神价值 |
三、发展马文化产业有助于保护与传承马文化 |
第三节 内蒙古马文化资源与马文化产业形成 |
一、内蒙古马文化资源 |
二、精神文化需求与经济发展需求相统一 |
三、马文化产业形成 |
第二章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
第一节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背景 |
一、马文化产业环境分析 |
二、马文化产业结构分析 |
三、马文化细分产业发展现状 |
第二节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的发展特点 |
一、马文化产品具有符号经济的性质 |
二、马文化产业结构高度化 |
三、马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联动效应显着 |
第三节 内蒙古马文化资源在马文化产业中的运用案例 |
一、传承与保护并重:以歌舞演艺《千古马颂》为例 |
二、市场需求引领:以草原夏季“8·18赛马节”为例 |
三、政府规划推动:以蒙古族特色马文化小镇为例 |
第三章 基于竞争力模型对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要素分析 |
第一节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竞争力评价体系构建 |
一、文化产业竞争力相关理论 |
二、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竞争力决定要素的层次结构 |
三、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 |
第二节 马文化产业竞争力评价要素的量化处理 |
一、马文化产业生产要素 |
二、马文化产业企业战略、结构及竞争要素 |
三、马文化产业需求状况要素 |
四、马文化产业相关产业发展要素 |
五、马文化产业政府要素 |
第三节 基于层次分析法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竞争力分析 |
一、基于层次分析法(AHP)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竞争力评价 |
二、马文化产业竞争力各要素指标的衡量 |
三、马文化产业评价结果分析 |
第四章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发展思考 |
第一节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一、广而散的马文化产业结构存在着一定的发展制约性 |
二、马文化资源产业化缺乏内涵 |
三、马文化产业市场中的有效性供给与需求不足 |
四、政策与法规滞后于马文化产业发展 |
第二节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对策 |
一、促进马文化产业聚集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
二、重视马文化精神实质创造新型马文化产业 |
三、依靠旅游供需激发马文化市场活力 |
四、进一步优化马文化产业政策体系 |
第三节 结论 |
一、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实现经济文化双重效益 |
二、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可能发展的趋势与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1.3.1 主要创新 |
1.3.2 不足之处 |
1.4 基本结论与研究展望 |
1.4.1 基本结论 |
1.4.2 研究展望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西部民族地区 |
2.1.2 传统农业 |
2.1.3 传统农业改造 |
2.2 基础理论 |
2.2.1 改造传统农业思想 |
2.2.2 农业发展阶段与资源互补论 |
2.2.3 托达罗人口流动理论 |
2.2.4 农业规模经济理论 |
2.2.5 农业产业化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国外研究综述 |
2.3.2 国内研究综述 |
2.4 理论与实践启示 |
3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的基本态势 |
3.1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历史线索 |
3.1.1 解放前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
3.1.2 1949-1978 年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
3.1.3 1978-2000 年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
3.1.4 2000-至今西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
3.2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现状 |
3.2.1 农业经济贡献 |
3.2.2 农业产业结构 |
3.2.3 农业生产水平 |
3.2.4 农业创新能力 |
3.2.5 农业现代理念 |
3.2.6 农业管理水平 |
3.3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分析 |
3.3.1 基础性评价指标选择 |
3.3.2 体系构建和权重计算 |
3.3.3 农业发展水平综合得分 |
3.3.4 农业发展区域性分析 |
3.3.5 全局空间自相关分析 |
3.4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基本特点 |
3.4.1 区域性 |
3.4.2 民族性 |
3.4.3 传统性 |
3.4.4 封闭性 |
3.4.5 低效性 |
4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的主要困境 |
4.1 区位困境 |
4.1.1 地质地貌 |
4.1.2 自然灾害 |
4.1.3 区位条件 |
4.2 制度困境 |
4.2.1 土地制度 |
4.2.2 户籍制度 |
4.2.3 宗教文化制约 |
4.3 产业困境 |
4.3.1 农业技术水平低下 |
4.3.2 农业产业结构单一 |
4.3.3 农业基础设施落后 |
4.4 人力资本困境 |
4.4.1 总体发展水平低下 |
4.4.2 人力资本投资不足 |
4.4.3 人力投资主体单一 |
4.5 资金投入困境 |
4.5.1 财政支农不足 |
4.5.2 金融支撑不力 |
4.5.3 社会援助不够 |
4.5.4 内生能力缺乏 |
5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的战略框架 |
5.1 战略背景 |
5.1.1 西部大开发战略 |
5.1.2 “一带一路”倡议 |
5.1.3 脱贫攻坚战略 |
5.1.4 乡村振兴战略 |
5.1.5 特色小城镇建设 |
5.2 战略意义 |
5.2.1 调整农业结构 |
5.2.2 发展现代农业 |
5.2.3 建设特色小城镇 |
5.2.4 推动乡村振兴 |
5.2.5 维护社会稳定 |
5.3 战略目标 |
5.3.1 产业目标 |
5.3.2 人才目标 |
5.3.3 文化目标 |
5.3.4 生态目标 |
5.3.5 组织目标 |
5.4 战略模式 |
5.4.1 特色农业主导型 |
5.4.2 干旱地区节水型 |
5.4.3 龙头企业引领型 |
5.4.4 技术创新支持型 |
5.4.5 人力投资推动型 |
6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的特色制度安排 |
6.1 探索西部民族地区土地制度 |
6.1.1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
6.1.2 探索土地资源配置制度 |
6.1.3 摸索异区土地置换制度 |
6.2 改革民族地区农民户籍制度 |
6.2.1 探索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 |
6.2.2 完善农民工就业保障制度 |
6.2.3 促进自由流动与利益分配 |
6.3 创新民族地区教育培训制度 |
6.3.1 完善学前教育公共体系 |
6.3.2 优化实施9+3 教育模式 |
6.3.3 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 |
6.3.4 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
6.4 强化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制度 |
6.4.1 完善社会保险救助体系 |
6.4.2 推进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
6.4.3 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
7 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的战略路径 |
7.1 改善西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 |
7.1.1 完善交通运输网络 |
7.1.2 强化电力基础设施 |
7.1.3 加强通讯设施建设 |
7.1.4 修复病险水利工程 |
7.1.5 引入排污环卫设施 |
7.2 加大西部民族地区人力投资 |
7.2.1 加大财政投资力度 |
7.2.2 设立专项投资基金 |
7.2.3 拓宽人力投资渠道 |
7.2.4 优化人力投资结构 |
7.2.5 提高人力就业保障 |
7.3 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科技进步 |
7.3.1 提高农技人员素质 |
7.3.2 构建信息技术平台 |
7.3.3 提高农业机械水平 |
7.3.4 引进生物化学技术 |
7.3.5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 |
7.4 培育西部民族地区龙头企业 |
7.4.1 科学确定龙头企业 |
7.4.2 加大农业政策扶持 |
7.4.3 加快产业基地建设 |
7.4.4 加强企业招商引资 |
7.5 完善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组织 |
7.5.1 创建微观管理组织体系 |
7.5.2 推动微观技术组织创新 |
7.5.3 促进微观金融组织发展 |
7.5.4 扩大农业经纪人规模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概况 |
1.3.2 国内研究进展 |
1.3.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现实考量 |
2.1 生态环境状况 |
2.1.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2 西部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 |
2.2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内容 |
2.2.1 法律法规 |
2.2.2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政策 |
2.2.3 政策性文件 |
2.3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分析 |
2.3.1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成效 |
2.3.2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问题 |
第三章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演变与国外经验借鉴 |
3.1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变迁与实践 |
3.1.1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演变 |
3.1.2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 |
3.1.3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评价 |
3.2 国外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内容 |
3.2.1 美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内容 |
3.2.2 德国的环境治理模式 |
3.2.3 日本环境治理的主要政策 |
3.2.4 巴西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参考 |
3.3 国外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借鉴 |
3.3.1 完善的政策体系 |
3.3.2 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 |
3.3.3 政府作用的合理发挥 |
3.3.4 健全的管理机构 |
3.3.5 广泛的公众参与 |
第四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基本构架 |
4.1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的背景 |
4.1.1 时代背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
4.1.2 法治背景——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 |
4.1.3 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
4.2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的理论基础 |
4.2.1 公共治理理论 |
4.2.2 区域法治理论 |
4.2.3 公共产品理论 |
4.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4.3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理念创新 |
4.3.1 生态文明思想的兴起 |
4.3.2 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生态环境治理 |
4.4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原则创新 |
4.4.1 协调统一原则 |
4.4.2 制度创新原则 |
4.4.3 环境民主原则 |
4.4.4 本土化原则 |
4.5 构建多元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体系 |
第五章 政府主导型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构建 |
5.1 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 |
5.1.1 生态环境治理——政府管理的题中之义 |
5.1.2 政府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特征 |
5.2 政府环境政策工具的应用 |
5.2.1 环境政策工具的一般理论 |
5.2.2 环境政策工具的选择 |
5.3 政府主导型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路径 |
5.3.1 完善生态环境立法 |
5.3.2 优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
5.3.3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 |
5.3.4 开展生态环境教育 |
5.3.5 加强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 |
5.3.6 建立政府主导的多方合作机制 |
第六章 市场推动型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优化 |
6.1 市场机制引入的必要 |
6.2 市场机制在环境政策中的运用 |
6.2.1 国外对市场机制的应用 |
6.2.2 市场化环境政策工具的应用 |
6.3 完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途径 |
6.3.1 完善资源产权制度 |
6.3.2 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6.3.3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 |
第七章 公众参与型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形成 |
7.1 生态环境治理和公众参与 |
7.1.1 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
7.1.2 公众参与的理论依据 |
7.1.3 公众参与的界定 |
7.2 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
7.2.1 公众参与的状况 |
7.2.2 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
7.3 西部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 |
7.3.1 提高西部公众环境意识 |
7.3.2 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 |
7.3.3 建立环境信息制度 |
7.3.4 健全西部公众的表达机制 |
7.3.5 培育西部社会团体的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我国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研究现状述评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基础理论与实践思考 |
第一节 区域立法的界定与理论分析 |
一、区域的类型及界定 |
二、区域立法的涵义与构成要素 |
三、区域立法得以实现的理论分析 |
四、区域立法所面临的制度问题及改进建议 |
第二节 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涵义 |
一、立法协调机制的含义与种类 |
二、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界定 |
三、区域立法协调的机制与机构之争 |
第三节 我国区域立法实践中的协调机制及思考 |
一、尴尬与希望并存的区域立法实践 |
二、区域立法实践中的协调机制及其问题 |
三、建构区域立法协调机制应注意的问题 |
第二章 欧盟立法与美国区域合作协调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欧盟立法及其协调机制 |
一、欧盟的法律渊源或法律形式 |
二、欧盟的立法机构与立法程序 |
三、欧盟立法过程中的协调机制 |
第二节 美国区域合作及其协调机制 |
一、美国的区域划分与区域开发法制供给 |
二、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参与的区域合作 |
三、促进区域政府间合作的三种协调机制 |
第三节 经验借鉴:理念与制度 |
一、借鉴的可能性 |
二、理念借鉴 |
三、制度借鉴:区域立法协调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
第三章 区域立法准备阶段的协调 |
第一节 省(市)际协议 |
一、区域立法中的省(市)际协议 |
二、省(市)际协议的协调意义 |
三、省(市)际协议的制度缺陷及完善 |
第二节 区域立法规划 |
一、怎样理解区域立法规划 |
二、区域立法规划的协调意义 |
三、区域立法规划的编制 |
第三节 区域立法起草论证 |
一、立法论证与区域立法起草论证 |
二、区域立法起草论证的实施 |
三、区域立法起草论证的协调意义 |
第四章 区域立法确立阶段的协调 |
第一节 协调区域立法主体行为的机制 |
一、区域立法联席会议 |
二、区域立法调解 |
三、公众参与机制 |
第二节 协调区域立法文本内容的机制 |
一、委托起草 |
二、利益共享与补偿 |
三、民间规范认可机制 |
四、文本预先审查 |
第三节 协调区域立法程序的机制 |
一、同步提案或送审 |
二、表决期限机制 |
三、协商加入机制 |
第五章 区域立法完善阶段的协调 |
第一节 冲突解决机制 |
一、区域立法冲突及其成因 |
二、冲突解决机制的内容 |
三、冲突解决机制的协调意义 |
第二节 区域立法解释 |
一、区域立法解释的制度基础 |
二、区域立法解释的协调意义 |
三、区域立法解释的步骤 |
第三节 区域立法后评估 |
一、立法评估制度背景下的区域立法后评估 |
二、区域立法后评估的实施 |
三、区域立法后评估的协调意义 |
参考文献 |
谢词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 环境、生态、生态环境 |
(二) 环境法、生态法 |
(三)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的概念使用 |
(四) 几个意义上的"西部" |
三、相关研究动态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本文主要观点 |
六、本文的创新之处 |
七、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 |
第一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特点 |
一、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总体特点 |
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困难 |
第二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规划 |
一、中央政府规划 |
二、地方政府规划 |
第三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
一、森林覆盖率提高较快 |
二、防沙治沙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
三、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
第四节 西部地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
一、水土流失严重 |
二、土地沙化和荒漠化形势严峻 |
三、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
四、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
五、湖泊萎缩 |
六、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的冰川加速消融 |
七、三江源地区的生态意义及其生态问题的产生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 |
一、宪法 |
二、法律和行政法规 |
三、部门规章 |
四、地方法规 |
五、国际条约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自治立法现状 |
一、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现状 |
(一) 自治条例 |
(二) 单行条例 |
(三) 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 |
二、西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存在问题 |
(一) 内容重复、结构相似 |
(二) 立法价值观念错位 |
(三) 立法内容不全面 |
(四) 立法内容政策化,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三、完善西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的途径 |
(一) 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环境立法体系 |
(二) 突出地方特色、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三) 积极吸收优秀的少数民族习惯法内容 |
第三章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问题研究 |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现状 |
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现状 |
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主要问题 |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建议 |
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现状分析 |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存在的问题 |
三、云南怒江开发中的环境影响评价问题 |
四、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建议 |
本章结语 |
第四章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主要措施 |
一、美国的西进运动 |
二、苏联的西伯利亚开发 |
三、其它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开发项目 |
第二节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中的经验教训 |
一、经验总结 |
二、教训总结 |
三、外国欠发达地区开发经验借鉴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西部地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 |
第一节 对西部地区实行生态效益补偿的依据 |
一、生态效益补偿的现实需要 |
二、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依据 |
三、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依据 |
(一) 经济外部性理论 |
(二) 机会成本 |
(三) 其他理论依据 |
第二节 我国当前的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一、各类文件中的相关阐述 |
二、我国的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一) 我国早期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二) 当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第三节 现有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的问题及制度完善 |
一、现有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二、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议 |
本文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统计表 |
(6)区域法治研究纵论(论文提纲范文)
上编开展区域法治研究的时代和学术背景解析 |
一、开展区域法治研究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
二、“区域经济”及“区域经济学”对开展区域法治研究和建设的重要启迪 |
三、“区域政治”、“区域行政”理论研究对开展区域法治研究的重要示例 |
四、国外开展区域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注意 |
五、我国区域法治研究的起步和刍型 |
下编区域法治研究和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探析 |
一、需要深切认识开展区域法治建设和研究的必要性和深远意义 |
二、我国开展区域法治研究的战略设想和建议 |
三、区域法治的宪政基础剖析 |
(一)“民有、民享、民治”的人民国家 |
(二)共和政体和共和精神 |
(三)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
四、区域法治的法理依据和要素分析 |
(一)区域开发和发展战略中的发展权探析 |
(二)区域开发和发展战略中的环境权探析 |
(三)区域开发和发展战略中的自治权探析 |
《四)区域开发和发展的法律关系及法律行为剖析 |
五、区域开发和发展法治保障体系探究 |
(一)建立和健全区域开发和发展法律体系 |
(二)多方面地营造区域开发和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投资环境① |
1.健全开发机制,将政府的开发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
2.加强法律的实施及其监督,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3.健全市场经济法律机制,实现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 |
4.依法调整各方利益关系,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发展、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 |
5.依法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
6.依法实施科教兴国和兴区战略,通过制度创新,培育各地方各区域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 |
(10)我国区域传媒产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阈:传媒业发展的空间维度 |
一、区域:传媒业发展不能回避之"痛" |
二、空间:传媒产业学术研究的"缺席" |
第二节 关键词:核心概念的辩证与厘清 |
一、区域与地区 |
二、传媒与传媒产业 |
三、区域传媒与区域传媒产业 |
第三节 顺思路:文章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文章思路与框架结构 |
二、研究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区域分异:我国传媒业发展的空间特征 |
第一节 区域分异及其客观基础 |
一、区域分异 |
二、区域分异的客观基础 |
第二节 传媒产业布局:媒介生态的空间考量 |
一、产业布局和传媒产业布局 |
二、我国传媒产业布局的嬗变 |
三、区位因素:传媒产业布局嬗变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我国传媒业空间发展的困境与难题 |
一、效率问题 |
二、公平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企业竞合与传媒机构的跨地区扩张 |
第一节 区域传媒市场整合的时代背景 |
一、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
二、城市圈发展与区域传媒市场整合 |
第二节 企业竞合的经济学解释 |
一、竞争:传统经济学的研究主线 |
二、竞合:当代企业经济关系的基本特征 |
第三节 我国传媒竞合的现状与问题 |
一、我国传媒机构的跨地区扩张历程 |
二、传媒联盟:传媒竞合的新阶段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产业集群与传媒产业竞争力的提升 |
第一节 产业集群与区域传媒产业发展 |
一、产业集群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
二、传媒产业的集群效应 |
第二节 产业集群:传媒产业竞争力提升的战略选择 |
一、产业集群与产业竞争力 |
二、发展产业集群,提升我国传媒产业竞争力 |
第三节 我国传媒产业的集聚与产业集群的培育 |
一、我国传媒产业的空间集聚 |
二、我国传媒产业集群的培育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制度创新与区域传媒产业发展 |
第一节 制度创新与经济发展 |
一、制度、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 |
二、制度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
第二节 我国传媒制度变迁特征分析 |
一、制度变迁顺序:微观、中观、宏观的渐次深入 |
二、制度变迁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传媒机构的三元博弈 |
三、制度变迁模型:供给主导、中间扩散、需求诱致的"上、中、下"三结合 |
四、制度变迁路径:渐进性的边际调整 |
第三节 区域传媒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 |
一、区域传媒产业发展亟须传媒制度创新 |
二、当前传媒制度创新的困境与难点 |
三、传媒制度创新的路径突围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区域协调:传媒产业发展的战略构想 |
第一节 传媒产业协调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
一、区域协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
二、传媒业协调发展是区域协调的基础 |
第二节 跨越式发展:西部地区传媒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
一、梯度发展与跨越式发展 |
二、西部地区传媒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利条件 |
第三节 传媒产业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 |
一、构建传媒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机制 |
二、发挥西部地区传媒业发展的比较优势 |
三、传媒业协调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 |
一、传媒产业布局嬗变及其影响 |
二、传媒机构的跨地区经营以及竞争合作 |
三、传媒业的空间集聚与集群 |
四、传媒制度创新 |
五、传媒业的地区差距与区域协调战略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论西部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论文参考文献)
- [1]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研究[D]. 苏日娜. 中央民族大学, 2020(01)
- [2]西部民族地区传统农业改造战略问题研究[D]. 江琴.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3]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研究[D]. 张军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02)
- [4]我国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研究[D]. 陈光. 山东大学, 2011(02)
- [5]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王楠. 中央民族大学, 2011(10)
- [6]区域法治研究纵论[J]. 文正邦. 法制现代化研究, 2009(00)
- [7]区域法治研究纵论[J]. 文正邦. 法制现代化研究, 2009(00)
- [8]区域法治研究纵论[J]. 文正邦. 法制现代化研究, 2008(00)
- [9]区域法治研究纵论[J]. 文正邦. 法制现代化研究, 2008(00)
- [10]我国区域传媒产业发展研究[D]. 余建清. 武汉大学, 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