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群体哄抢土地案件的成因和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吕伟皓[1](2020)在《新世纪中国农村电影中的农民形象研究 ——以42部农村电影为案例》文中研究指明新世纪以来,中国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加剧,社会意识形态转变也更加明显,中国农村题材电影从电影主题、电影风格、人物形象等方面,都与上个世纪的中国农村电影相比发生了很大转变。而已有的对新世纪中国农村电影的研究立足于单个电影文本的分析,缺乏整体的、且联系电影创作现实土壤的考察。基于此,本论文采用案例分析法、文本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以新世纪以来中国农村电影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42部影片作为研究对象,对新世纪以来中国农村电影中的人物形象及其变化特征进行分析概括,在此基础上,研究结合新世纪电影创作手法与中国社会环境的变化,考察农民形象的流变成因,并总结新世纪中国农村电影中的农民形象与现实中当下中国农民处境的相互联系。首先,论文的第一章绪论部分介绍了本论文研究的背景和原因,并根据笔者收集的已有相关文献和专着资料,对研究现状做出综合性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发现已有研究文献对于新世纪农村电影中农民形象研究的缺失与不足,提出自己的研究具体问题。最后,根据研究具体问题笔者规划出本论文的具体研究内容,即在21世纪的时间线内,对已经流入电影市场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四十余部农村题材影片中的农民形象做出具体研究,并采取对电影文本的逐个分析,对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对比,加之文本研究法,对论文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归纳。其次,主要通过总结归纳分类和具体案例研究的方式方法,将21世纪以来具有鲜明特征的农村题材电影共计42部中的主人公以及典型农民形象归纳为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苦难者”,心怀信念的坚守奋斗者,抉择者、争斗者与弱势群体。之后,基于对新世纪前后中国农村电影中主要农民形象特征变迁的历史性考察,笔者进一步分析了新世纪中国农村电影农民形象变迁的社会现实因素与电影创作手法因素。一方面,新世纪中国扶植农村发展政策与农民加剧的贫困现实之间形成割裂,中国农民的精神世界也遭受着来自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制度法则的挤压;另一方面,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在在新世纪中国电影创作中回归,对典型论的理解与应用也更加深刻,这些都共同作用于新世纪中国农村电影农民形象的塑造。之后,对于农民形象的总结,笔者根据农民形象的类型和特征,从农民的身份类型、社会遭遇、人物性格等方面,总结出新世纪农村电影中的农民形象整体具有多元性和流变性特征,这种特征与新世纪中国社会农民整体的社会生存状况、社会文化精神文化的变化都有关联,是中国农民社会形象与生存环境流变的表征。最后,笔者认为新世纪农村电影在农民形象的塑造当中,出现了对农民形象的刻板印象,新世纪农民形象的缺失,以及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思想价值的缺失等问题。笔者认为在未来农村电影的农民形象塑造时,应多注意结合由于当下社交媒体、网络通信等新兴技术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新的意识形态的注入,而给农民带来的新的职业背景、性格特征以及新的价值观、观点意识。
袁梦[2](2019)在《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研究 ——基于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中76份判决书的实证分析》文中指出纵观我国历史,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再到十九大,农民的问题一直都是全党、全国的焦点。为了能够让人民自主决定其生活管理、经济交流,《宪法》确定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把治理权利下放至基层,形成了村民委员会这种自治组织形式。“三农”问题是我国当下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三农问题的解决必须由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配合,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背景下,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矛盾极为突出,农村集体成员在集体组织中的具体权益经常受到各种形式的侵害。如若处理不好农村集体成员权益确认和救济问题势必会引发一定的社会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将该条文称为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该权利在物权法中被予以确立是极具宣示意义的,既防止了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滥用职权,也为因村委会和经济组织相关决定而权利受损的村民提供了救济渠道。但是,该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了诸多问题,譬如行使撤销权的原告资格该如何确定,村民小组是否可以成为被告,该款所称的“决定”具体为何,等等。本文立足于《物权法》六十三条,研习我国具体判例,以司法实践中的冲突为切入点,分析我国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归纳总结其不足点,也对主体资格认定、权利客体范围、权利行使期限和法律效果提出自己的建议,希望能对我国的法律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施静春[3](2019)在《社会治理视域下村规民约的作用与合规性调适研究 ——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国民总人数的绝大部分是农业人口。社会治理中乡村治理是基础和重要环节。中国的乡村治理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源于乡土社会的村规民约一直是乡村治理的基本规范,也是中国传统道德在农村的基本表现形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矛盾呈现新的特点,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乡村治理的理念、方式、内容等需要不断完善,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法律规范与村规民约之间的对冲关系逐渐显现了出来,如何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知识运用于这一对冲关系是本文写作的立足点。村规民约主要源于农业社会对伦理关系的调整,是以村社整体利益为目标的社会治理手段,是一种自然契约,它以群体整体利益为出发点,以义务性惩罚性规范为基本特征,规范着村民的日常行为,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主要作用。村规民约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现代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以界定个人权利义务为基础,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规范性约束,是实现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是社会现代化进步和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两者在社会基础、经济基础、价值理念、产生程序、执行方式、执行效果及社会影响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但两者在中国广大农村,特别是云南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中相辅相成,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将传统与现代自然衔接,以法律体系为内容和以村规民约为内容相结合的法德共治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理论体系的突出特征。研究村规民约的合规范性调适,在从道德上升为法律的历史脉络中,分析村规民约与法律的冲突,研究村规民约与法律调适的方法、路径及目标,有利于促进法治与德治共生共治,共同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依法治国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协调统一,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论文选择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为田野调查研究的案例,主要基于西双版纳集边疆、多民族、山区于一身,传统农业社会与现代化发展并存,农耕文化与现代文明相互交织,村寨的相对封闭与对外开放的前沿窗口各具特色等多种特点。以该地区行政村、村民小组为对象,通过座谈会、入户访谈、电话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分别对傣、哈尼、瑶、拉祜、基诺、布朗等少数民族村寨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内容及实施情况实地调研,结合傣族、基诺族的历史文化,分析村规民约的社会治理功能,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冲突表现及根源,提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必须从实际出发,发挥村规民约明村情、识村貌、解民忧的功能,利用村规民约弥补法律的空白,把村规民约的柔性与法律的刚性相结合,以法律规范指导村规民约,引导村规民约发展的方向,探讨民族地区村规民约与法律调适的有效路径,将村规民约进行合规范性调适,促进基层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实现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边境安宁,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本文除导论和结论部分,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治理与治理现代化。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说明国家治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深化和发展,对治理的概念、时代价值与意义等做了阐述,进一步阐明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难点,对乡村治理中的理论及实践问题做了简要分析,引出乡村治理的主要方式是村规民约,该部分是全文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是村规民约概述。主要从本体论的角度对村规民约的形成过程、存在条件、功能作用进行一般考察,界定本文讨论的核心概念。村规民约在我国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基础,产生于村民的自然生活中,根据行政村、村民小组现实的生活环境,本着村民自愿的原则,由村民共同制定并遵守的契约规范。村规民约具有得天独厚的社会整合力,体现着乡土文化与现代性的融合。村规民约的形成受制于我国特殊的城乡二元结构,以村民自治作为基础。发挥了政治参与功能、司法辅助功能和基层管理功能。村规民约在基层的治理作用不应当受到忽视,其在维护乡村秩序,净化风气,促进生产力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本质上,乡村民约与法律之间是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关系。第三部分,以西双版纳村规民约为样本,探讨村规民约的形成过程。西双版纳具有多民族、多宗教、地处边疆、社会发育程度较低、经济较落后等特点。习惯法长期对各民族的日常生产生活、行为规范、道德教化、风俗习惯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为村规民约的形成提供了特殊的生存土壤。随着经济发展,征地拆迁,山林土地纠纷,违法犯罪等问题在西双版纳逐渐凸显出来,而落后的经济基础和薄弱的基层治理力量难以应对边境管理的复杂态势,因此发端于村民自治的乡规民约具有了用武之地。目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一市两县32个乡镇(街道办)的222个村(居)委会、2212个自然村98%都有了自己的村规民约。这些村规民约在维护农业经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化解农村矛盾,预防犯罪,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法律规范相辅相成,共同发挥着社会治理的作用。第四部分,从分析论的角度介绍了西双版纳村规民约与法律的冲突,揭示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实证考察,指出西双版纳村规民约存在与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相冲突的规定,这些冲突性的规定得以在现实生活中发挥替代法律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并干扰了基层组织的法治化进程。造成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是当地薄弱的经济基础形成落后的社会管理机制,而监管上的不力和基层自治组织的不当管理使得村规民约与法律的对立关系受到激化。第五部分,从对策论的角度分析了西双版纳村规民约与法律的调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其中蕴含的价值取向是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的实现重心在人民群众对于司法案件的感受,这就意味着法治的实现也必须建立在基层治理的基础之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法治和德治的理念需要在基层治理中相互融合,村规民约的基层治理手段需要通过规范化调适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本着这一理论基础,村规民约的调适需要做到形式理性与实质规范性的双重调适,以实现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实用性、通俗性、动态性与参与性。具体而言,应当规范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建立制度运行的监督机制并畅通村民获得申诉与救济的渠道,以基层党员干部作为村规民约制定与执行的主体,通过村规民约引导人民、启发人民,教育人民。论文的几个主要观点:一是村规民约是自然契约,是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行为规范,具有更多的道德元素。其出发点是从群体的整体利益来设立,忽视个体的利益诉求,并缺少对个体权利的尊重与维护;法律是法治契约,是以界定并尊重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实现整体利益和社会公共福利的最大化。二是两种不同的契约精神产生于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村规民约产生于农业社会,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社会,宗亲关系;法律是随着社会交往社会分工不断扩大,特别是在产生利益冲突和对立的阶级社会,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是两种不同的社会治理方式,两者的制定程序、适用范围、执行手段、社会影响不同,既有矛盾与冲突的地方,更重要的是能相互依存相互转化。三是在正视村规民约与法律存在冲突与矛盾的基础上,对村规民约进行合规范性调适,使其符合依法治理、法治社会的要求,在乡村基层治理中以法律为指导,发挥村规民约灵活性、丰富性和针对性强的作用,用村规民约的柔性弥补法律的刚性,两者互相协调、共生共治,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共同发挥重要的作用是论文探讨的主要问题。四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如何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形成以法律体系为内容和以村规民约为内容相结合的法德共治局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促进边疆和谐、繁荣、稳定,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也是论文希望解决的主要问题。
蒋恒[4](2019)在《行政法视野下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一系列飞跃式的发展,农村经济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伴随着经济发展,农村环境质量每况日下。一方面,农村环境质量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息息相关,同时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农村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事关我国的社会稳定。如何有效的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防治问题,关乎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更关乎到我国社会稳定和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本文采用行政法研究视角,借鉴发达国家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农村环境行政法制的现状和问题,提出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应该立足于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完善司法三个方面,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完善法律监督,完善公众参与制度,赋予民间环保组织应有的法律地位,以期有效防治农村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首先,本文第一章详细介绍了论文研究背景,研究的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基于此提出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三种研究方法。其次,本文第二部分对农村与农村环境、农村环境污染、行政法防治以及相关概念进行了介绍,并从依法行政理论、环境正义理论和可持续发展介绍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理论基础,阐释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价值。再次,论文第三部分主要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阐明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行政法制现状及问题,本部分主要从立法思想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健全、农村环境执法者缺陷、农村环境执法机构不健全、司法组织存在缺陷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紧接着在第四部分,详细介绍了国外发达国家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现状及特点,以资为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提供重要借鉴意义。论文第五部分基于以上问题和分析,以树立科学立法理念为前提,提出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和完善司法的改革举措,以期形成全面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体系。论文最后一部分为结论,指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复杂性工程,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司法制度,使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治。
潘锋[5](2019)在《转型时期我国村霸现象探究 ——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文中指出为解决好关系国计民生根本性问题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国家大力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战略在具体实施中却出现了村霸这一不和谐因素。村霸现象已引起国家与社会的高度关注,已严重影响到乡风文明和国家治理。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因此,基于政治学视角下分析转型时期我国的村霸现象,既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的表现,也是回应社会大众需求的体现。本文试图以国家与社会关系为视角,对我国转型时期以来出现的村霸现象进行分析,探究致使村霸现象出现的原因及消解路径。文章对村霸及转型时期两大概念进行阐释并对转型时期我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进行梳理,找到该理论分析村霸现象的适切性。转型时期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出现了新的特征,国家控制机制的转变与国家能力的减弱,社会力量的崛起与利益意识的觉醒,加之两者关系由高度同质向逐渐互动融合的发展,使得村霸发展呈现出由“乡村混混”向“边缘人”再到“共同利益人”最后到在“政治人”的演变逻辑。在掌握村霸演变逻辑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村霸现象的成因。文章借助真实案例分析法展现村霸乱政、抗法、霸财、行凶等四大表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归纳出村霸的产生是由于这一时期国家与社会所呈现的不同社会关系所导致。国家行为主体失范及制度结构缺失导致的国家自主能力下降;宗族势力根深蒂固及农民群体法律意识的淡薄等致使的社会自主能力的弱化;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失衡导致的村民自治异化、基层治理灰色化等导致了村霸现象的出现。为了能够进一步消解村霸现象,文章基于其形成原因,从提升国家自主能力、约束国家权力的行为主体、促进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等三方面对消解村霸现象的路径进行了分析。
骆烨鸣[6](2018)在《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农民群体性事件政府应对策略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的到来,中国社会面临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社会系统性的变革导致社会问题更加凸显、社会矛盾更加激化。作为社会矛盾和冲突综合反映的群体性事件成为制约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综观各类群体性事件,尤以收入低、无保障的农民阶层的矛盾最为突出,农民群体性事件占各类群体性事件的比例高达60%以上,农村社会是否稳定、农民群体性事件是否能妥善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分析农民群体性事件,对政府应对农民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探究,研究构筑转型期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和谐环境的思路与对策,不仅能为基层政府有效迅速处理群体性事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依据,同时,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现实保障。本文以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为研究理论,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内2011-2015年发生的农民群体性事件典型事例及区内农民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表现形式、产生影响等方面,参与实际调查并进行充分的个案研究、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及走访调查等方法归纳分析台商投资区政府处置农民群体性事件的防范体系、处置机制及事后机制,总结其有效经验,剖析其不足之处,包括:重经济发展轻群众利益;应对社会舆情经验不足;预警体系未能发挥作用;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较弱这四个方面的问题,同时,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治理观念的偏差;应急处置体系不完善;农民利益诉求方式单一及维权渠道狭窄;政府信息公开与舆论引导体系缺位这几方面原因,以服务型政府建立和多主体治理为核心,提出应在政府转变治理理念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共治共享利益表达平台、提升政府舆论引导能力等多项举措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群体性事件。
王亚明[7](2017)在《东西部农民分化及社会整合的比较研究 ——以浙江和四川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三农”问题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而促进农村社会整合与和谐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农民阶层分化是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因为现代化意味着工业化和城市化,也就意味着农业人口大量转变为非农业人口,这既为西方国家现代化进程所证明,也为中国东部地区的工业化过程所证明。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同时,农民也出现了分化,农民分化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发展,成为推动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实现小康目标的直接动力。同时,农民分化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也是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和实现社会和谐的首要问题之一。因此研究农民分化和社会整合是转型现实和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学界关注的焦点。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和权利观是理解中国农民分化和社会整合的基础理论,利益关系和利益协调是贯穿全文的主线。农民分化即基于承包制基础上的利益分化,农村阶层矛盾和社会问题也是由于利益矛盾引发,社会整合关键在于利益整合达到社会利益均衡,农村社会和谐是利益相对均衡的状态。中国农民分化以市场为机制,以职业为基础。按历史进程而言,主要划分为20世纪80年代职业转换与身份制制约性的农民分化,20世纪90年代地区流动性的农民分化,21世纪以来均衡发展性的农民分化。农民分化的历史进程是由市场化改革、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等多种原因决定的。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动推动了农村现代化进程,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为缓和农村阶层结构变动中的阶层矛盾和社会问题,党和政策提出了一些利益调节思想,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推行承包制、开展多种经营、试行和完善村民自治、西部大开发战略、农村扶贫和城乡统筹等,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起极大作用。在农民分化过程中,东西部表现出很大差异,包括职业、收入和消费差异三个方面。浙江和四川的农民分化具有一些共同点,但是农民分化的差异性也十分明显,如不同地区农民内部不同群体规模、比例和结构上有很大不同,在浙江和四川内部是如此,浙江和四川比较也是如此。影响农民分化差异的原因主要有地理环境、文化和观念差异、产权制度差异、产业结构差异、城镇化水平、地方政府行为差异、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差异等方面。这些差异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区域协调发展。农民分化在激发农村社会活力,大量增加社会财富,普遍改善农民生活的同时,也带来阶层矛盾和各种社会问题。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主要体现为农村各阶层、各群体之间利益上的矛盾。深入研究农村阶层矛盾,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可以使我们的决策尽可能反映农村各个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最大限度地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和要求,减少决策及其实施过程中的失误和阻力。论文对东西部农民分化中的农村阶层矛盾和社会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包括社会急剧分化中的社会问题和社会整合能力下降中的社会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东西部农村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共享、以社会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利益协调和矛盾调处、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民政治参与以及乡村治理和地方政府社会整合作用。为了推进社会整合与协调发展,论文提出了促进农民分化与社会和谐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对策。这些原则主要是公平原则、权利保障原则和法治原则等;方法主要有:以大力发展生产力、改善农民民主为重点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社会整合的对策主要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夯实农民分化的经济基础;推进农村土地和户籍改革,破除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公共政策要有增有减;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结构等。农民分化既是农民个体市场化的行为,也是资本力量和政府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从城乡发展和现代化的全局才能对农民分化有更全面的认识。农民分化是社会系统变迁中的重要一环,农民分化与统筹城乡发展、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密切相关。促进农民分化,解决农民分化中出现的区域不平衡问题需要有全局视野,也需要不同层级的政府和社会形成共识和凝聚力。要实现东西部农村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关键在于西部地区探索赶超型战略的决心和路径,同时,包括国家政策和东部生产要素在内的外部资源也是决定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
汪乐勤[8](2015)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利用冲突及其治理》文中研究说明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依法治国"的同时,也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十分严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而土地利用问题引发的矛盾冲突则是社会矛盾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了深刻的社会经济乃至于文化层面上的剧烈变化,城乡之间、城市内部的土地利用主体更加多元化,土地利用行为更加多样化,土地利用的关系也更加复杂,土地利用效益的分配问题也更加敏感,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也随之面临更大的挑战与压力。在这样的形势下,已有的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已经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不足以满足土地利用中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化解有关矛盾冲突,使得土地利用冲突无论在数量上、类型上和强度上都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并成为我国现阶段主要的社会矛盾。鉴于此,本文探究城镇化发展背景下的土地利用冲突成因及相应的治理路径,分析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土地利用冲突类型、表现形式,现有制度安排、治理结构哪些方面的不足导致冲突的发生、恶化与延续,并提出切合我国现实、满足当下和未来城镇化发展需要的针对性政策建议,来指导土地制度改革与治理结构改进。本文的研究内容分为3个部分:城镇化发展中土地利用冲突基础理论构建,土地利用冲突现状判断、成因与治理机制探究,土地利用冲突治理政策建议。第一部分包含前三章。首先对论文主题及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对已有研究进行回顾、总结。总结了我国土地利用冲突问题的特殊性及重要性,归纳了已有学者阐述的土地利用冲突形成原因,并对已有研究方法进行归纳、总结。其次,针对土地利用冲突这一问题,选择风险社会理论、社会冲突理论、社会燃烧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为解析土地利用冲突的形成与演变提供理论支撑。在此基础上,以城镇化发展中的人地关系为主线构建了基本的分析框架。第二部分包含第四章到第六章。第四章对城镇化发展与土地利用冲突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了探讨。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探讨了我国城镇化发展中土地利用冲突形成的原因与背景。本文认为,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土地利用冲突问题产生,是由于城镇化发展会带来社会经济快速变迁,而土地制度自身改进滞后于现实世界的需要,二者之间出现了不匹配问题,从而使得已有制度不能实现利益平衡及有效的土地利用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对我国东中西三区域的对比,发现在不同的城镇化发展水平下,土地利用冲突存在一定差异性,并从各地区违法用地的成因中得到体现。第五章对土地利用冲突的类型与表现特征进行了总结与归纳,并结合案例分析进行了佐证。按照土地利用的不同目标,划分了经济目标与生态目标间冲突、经济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冲突、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冲突;从土地利用的不同主体出发,划分了农户间冲突、农民与企业间冲突、农民与政府之间冲突、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冲突几类冲突形式;从冲突的差异化表现出发,划分了程序冲突、价值冲突、利益冲突、结构冲突四类冲突形式;此外,还依据土地利用冲突的法律表征进行了冲突类型划分。第六章对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利用冲突的危害进行深入探讨。先是通过四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指出土地利用冲突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进而将土地利用冲突的危害归纳为四个主要方面,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政治危害等。并依据对应的判断标准,将土地利用冲突的危害程度划分为轻微土地利用冲突、一般土地利用冲突、中度土地利用冲突、重大土地利用冲突、特大土地利用冲突。完成土地利用冲突危害等级的划分之后,形成对土地利用冲突危害的清晰认识,并指出土地利用冲突危害预警机制具有现实必要性。利用对案例的总结归纳及社会燃烧等等理论的支撑,提出了土地利用冲突危害预警机制构建的方向,即构建危害预警机制指标体系所应包含的核心要素,包括冲突环境、冲突源、利益相关者、催化剂等。第三部分包含第七章到第九章。第七章通过构建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对土地利用中管理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被管理者(用地企业、城市居民、农村居民)进行了分析,在界定了他们土地利用的目标以及行为能力之后,总结推演不同主体行为之间的相互影响及结果,明晰土地利用冲突的形成过程。研究发现,土地利用冲突的形成是由于各利益相关者在土地利用上的目标不同,以及规则不完善造成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来揭示土地利用冲突爆发原因。主要的典型案例包括:信息公开问题导致的诉讼复议纠纷,城市规划修改导致的企业建设用地使用回收问题导致的纠纷,农民土地权属认定导致的纠纷,以及城市居民房地产界线勘定纠纷。通过案例分析发现,土地利用冲突的爆发具有多方面的原因,根本则在于利益分配制度的缺陷使得各利益相关者陷入了对抗之中。第八章针对已有的土地调控政策与纠纷治理方式进行分析,讨论其是否能够化解土地利用冲突的爆发。通过将南京市作为研究区域进行了分析发现,已有的土地制度改革强调保障公民土地权利约束政府行为的思路无疑是对的,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规则设计、制度细节安排以及相应的顶层制度设计来转变地方政府对依靠土地推动经济发展路径的依赖,使得土地利用冲突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治与预防。在纠纷治理层面,也存在着严重偏向政府的复议和诉讼结果,使得纠纷无法得到有效化解,群众对合法维权方式缺乏信任和信心,从而导致冲突发生。政府行为不规范、纠纷化解机制失效两个方面合力作用下,导致土地利用冲突得不到真正的化解与预防。第九章结合我国现在的城镇化发展背景,进一步探究土地利用冲突治理机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城镇化发展路径。本文认为,城镇化发展路径构建应该从三个方面出发:(1)树立"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目标;(2)遵守"循序渐进"的城镇化速度;(3)遵循"地利共享"的城镇化理念。在土地制度改革上面,提出三条建议:(1)以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起点;(2)以土地市场化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3)促进土地利用冲突治理的规章化、法治化。最后提出土地利用冲突治理需要五个方面的调整:(1)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扮演好中立者角色;(2)构建沟通协调机制,放松行政管制;(3)建立冲突预警机制,遏制土地冲突蔓延升级;(4)推进土地立法进程,构建问题解决的法律框架;(5)提倡法治精神,重铸社会共识.最后,第十章进行研究总结与展望.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包括:土地利用冲突随着城镇化发展演化,土地利用冲突的划分及其危害的分析是理解土地利用冲突治理的关键,城镇化、经济发展、政策制度完善是影响土地利用冲突的重要因素,土地利用冲突治理应该着眼于城镇化路径的优化、土地制度改革及落实相应的治理政策。
蒋红中[9](2015)在《“村官”涉土腐败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土地利用趋于饱和,城镇化的用地需求不断地转向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的价值日益提高,使得部分素质不高的“村官”走上了涉土腐败的道路,大发土地财。不断曝光的腐败案件,不断刷新的腐败金额,让人瞠目结舌,“村官”涉土腐败俨然成为了“村官”腐败的高发区。“村官”涉土腐败严重侵害农民和集体的利益,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对此深恶痛绝。因此,在当今反腐倡廉建设的大背景下,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打击“村官”涉土腐败迫在眉睫。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村官”不属于国家行政人员,“村官”腐败相较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腐败具有特殊性。村民自治弱化,权力监督缺失是“村官”涉土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针对“村官”腐败的特殊性,本文立足于村民自治的社会大背景,对“村官”涉土腐败现象进行分析,进而探求“村官”涉土腐败产生的原因及疗救的对策。论文首先对“村官”、“村官”腐败、“村官”涉土腐败内涵进行了界定,同时对村民自治的内涵及其监督机制进行了阐述,指出“村官”涉土腐败就是“村官”在涉及土地产权流转、土地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其次,通过走访了解和案例分析,归纳总结目前“村官”涉土腐败的类型、特点和危害。“村官”涉土腐败主要表现有贪污截留征地款、无视农民意愿流转土地、宅基地分配徇私利己、违法转让集体土地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中饱私囊。其中,征地拆迁领域为重灾区,犯罪手段多样,涉案金额不断上升,群体化趋向显着,隐蔽性强为“村官”涉土腐败现象的主要特点。这些腐败现象伤害了农民的利益,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再次,主要从村民自治制度角度分析“村官”涉土腐败的成因。“村官”涉土腐败现象的产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主要包括“村官”思想政治素质不适应,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不完备、“村官”选举偏离民意,农村村务民主管理不规范、村民自治民主监督乏力、上级监督失位、司法监督不力等方面。最后,针对上述“村官”涉土腐败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主要对策有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反腐倡廉的功能,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完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严格规范“村官”选举制度、完善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强化村民民主监督、健全司法机关“村官”涉土腐败案件处理机制。
茂路[10](2014)在《收入分配差距研究 ——基于差度理论基础的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分层研究》文中提出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从普通的百姓到各级官员都非常关注,可以说此问题已经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增长成就,也经历了收入差距的显着扩大,收入差距过大,会引发一系列经济和社会的问题。从中国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需要来看,必须正视和解决收入分配过大的问题,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能否解决好当前我国的收入差距问题,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大局,事关我国改革发展中的稳定和繁荣,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深入研究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差距问题,积极探求其中原因,并寻求有效的解决措施也就显得非常紧迫和必要。本文对差度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然后介绍了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现代西方经济学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收入分配及收入分配差距的理论,对经济史中的收入分配及收入分配差距理论进行了梳理与回顾,为后文深刻剖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演变、收入分配失衡的深层原因及和谐收入分配体系的构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本文采用目前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一种最新方法—收入差度,利用国家统计局30多年来的统计数据,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总体演变(宏观层次)、居民各收入层分配格局演变(微观层次)及收入分配失衡的主要影响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分析论证,为全面了解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差距状况提供了现实依据。通过将十分层法分别运用到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内部差距的研究中,填补了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分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十分层数据的空白。通过对我国历年的居民收入分层研究,揭示了收入分配失衡的深层次原因。按照这条脉络,本文首先从市场和政府两个维度探讨了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失衡的原因。市场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不完善所致;政府方面的原因则主要在于政府通过有失偏颇的政策和行政权力不当干预了资源的初次配置、人为分割了市场、阻碍了生产要素及市场主体的自由流动,同时政府对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监管还存在着较多缺位之处。接着从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障三个角度出发,对国民收入再分配严重失衡的原因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论述了国民收入分配失衡的原因还与我国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体系不完善、与收入分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工会组织失效及收入分配预警机制不完善等息息相关。在国外借鉴部分选取了比较典型的四个国家,分别是收入差距较小的瑞典和韩国、收入差距较大的美国、收入差距巨大的巴西等国家,研究了这些国家收入分配状况、收入分配差距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及这些国家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政策措施,为调节我国目前过大的收入分配差距提供了借鉴参考。本文最后提出了构建和谐收入分配体系的制度设计。首先从理论层面阐述了和谐收入分配体系的构建应该遵循的原则:改革发展成果全体人民共享原则;效率与公平相统一原则;制度创新与利益和谐原则;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同时调节原则。其次是和谐收入分配体系构建所面临的困难,一是降低政府和资本所得比重所面临的困难;二是国情和发展阶段决定了改革的艰难;三是公平与效率关系难协调;四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单兵突进难奏效;五是打破“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扰将会阻力重重;六是“提低控高”的困境。最后提出了构建和谐收入分配体系的政策建议:一是改革完善初次收入分配制度,通过增加地方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增强政府对垄断行业收入水平的调控力度,加强负外部性的调控强度来强化政府在收入分配中的调控作用,同时校正市场在收入分配方面扭曲失灵状况。二是强力推进收入再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及改革现金支付限额制度。三是健全第三次分配体系。四是完善相关政策的调整,第一要加快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增加农业投资,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快速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以此来夯实收入分配基础;第二要适时出台《收入分配法》;第三要改革现行工会组织,赋予工会组织独立自主的地位,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调解机制,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稳压器”的作用;第四要建立收入分配预警体系,确立收入分配和谐目标,建立收入差距预警机制和收入分配调控机制。本文的创新点:一是本文首次将“差度理论”应用于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研究,首次系统地研究了我国改革开放30余年来的城市居民收入差度、农村居民收入差度及全国居民收入差度的变化轨迹,及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二是本文首次运用十分层方法,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城镇居民各收入层的收入演变、农村居民各收入层的收入演变、全国居民各收入层的收入演变过程,进行了全面的、客观的分析、描绘、描述与总结。运用收入差度与基尼系数两种不同的量度方法,双管齐下地对我国的居民收入差距进行了对比性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收入差度比基尼系数适用范围更广,克服了基尼系数的致命缺陷,比基尼系数更具有精准性。利用差度理论和方法系统研究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状况在我国尚属首次,尤其是在研究过程中,运用十分层法分别对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各收入层的收入差距进行立体透视剖析,突破了以往文献中城市、农村居民“平均收入”差距的平面分析;首次计算出了我国自1981年以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十分层数据,填补了相应年份我国的城镇居民基尼系数与农村居民基尼系数的空白。更为重要的是运用差度理论方法计算出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各收入层的收入极差度与均差度,并对均差度和基尼系数比较分析,从而凸显了差度理论的优势,并进一步拓展了差度理论的应用领域,首次将差度理论科学地应用到了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现实生活之中,使差度理论进一步得到了升华和提高;本文首次计算出了2010年至2012年全国居民收入数据。三是首次运用“差度理论”和方法对我国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获得了数十年来我国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度变化轨迹,突破了以往文献中对行业之间“平均工资”差距的简单分析,填补了我国各个行业之间的收入差度空白。本文重要结论:一是通过十分层法对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及全国居民收入分析可知,占全国人口60%以上比重的低收入者和中低收入群体,所获得的收入比重越来越低,多数人占有的财富越来越少,形成穷者愈穷的态势;而占全国人口20%左右的高收入群体所获得的收入比重越来越高,在社会财富蛋糕的分配中,少数富人阶层占有了绝大部分财富,形成富者愈富的态势,收入分配严重畸形。二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至2005年收入差度见顶回落,近几年收入差距正在缓慢收缩。我国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及全国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局面逐渐得以扭转,这表明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大力推进收入分配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然而,对收入差距开始逐渐缩小形势不能大喜过望,不可掉以轻心,稍有不慎,便会反弹。因为,影响收入差距的下行力量和上行力量并存,下行力量占主导地位,总体收入差距处于下降趋势。转折期是一个比较慢长的过程,不可能快速地将差距自动地降下来,其持续时间受制于多因素的影响,主要因素在于经济结构、社会阶层的变化以及政府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的调整,而隐形收入、灰色收入以及靠寻租带来收入分配的问题,将会极大地影响未来收入分配的走势。
二、农民群体哄抢土地案件的成因和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民群体哄抢土地案件的成因和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世纪中国农村电影中的农民形象研究 ——以42部农村电影为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背景与价值意义 |
一、研究缘起与背景 |
二、研究意义与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不同学科领域中的人物与农民形象研究 |
二、中国电影研究中的农民形象研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新世纪以来农村电影中多元化农民形象探析 |
第一节 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苦难者” |
一、困于城乡发展冲突的农村劳动者 |
二、缺乏生活保障的乡村儿童 |
三、被传统与变化捉弄的农村女性 |
第二节 心怀信念的坚守奋斗者 |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守奋斗者 |
二、个人信念的坚守奋斗者 |
三、乡土传统的坚守扞卫者 |
第三节 抉择者、争斗者与弱势群体 |
一、传统与现代的抉择者 |
二、乡村权力与利益的争斗者 |
三、冷漠现代社会中的乡村弱势群体 |
第三章 新世纪以来农村电影中农民形象的成因探析 |
第一节 新世纪以来中国农村电影中农民形象的流变 |
一、新世纪以来农民形象的变化因素 |
二、新世纪以来农民形象中的不变因素 |
第二节 社会发展对农村电影中农民形象塑造的影响 |
一、农村发展政策与农民贫困现实的割裂 |
二、传统文化精神与现代社会制度法则的挤压 |
第三节 电影创作手法对农村电影中农民形象塑造的影响 |
一、现实主义的典型拍摄手法——长镜头 |
二、“典型论”人物形象塑造的回归与解构 |
第四章 新世纪以来农村电影中农民形象塑造与影响 |
第一节 多元农民形象与多元释义 |
第二节 流变农民形象与流动表征 |
第三节 缺位农民形象与刻板叙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2)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研究 ——基于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中76份判决书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四、创新之处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
第一章 76份判决的基本情况分析 |
第一节 案由分析 |
一、数据简述 |
二、成因分析 |
第二节 判决时间分布 |
第三节 当事人分布 |
第四节 裁判结果分布 |
第二章 司法实践中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的适用问题 |
第一节 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主体资格的判定标准不明 |
一、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原告资格认定模糊 |
二、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被告资格认定模糊 |
第二节 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客体范围狭窄 |
一、撤销对象之争 |
二、撤销事由之争 |
第三节 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的行使问题 |
一、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未规定 |
二、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的行使效果虚置 |
第四节 缺乏善意第三人保护的相关规定 |
第三章 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统一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主体的认定标准 |
一、明确撤销之诉原告的认定标准 |
二、明确撤销之诉被告的认定标准 |
第二节 适当扩大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客体的规制范围 |
一、确定“决定”做出的主体 |
二、扩大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的撤销事由 |
第三节 规范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的行使 |
一、规定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
二、完善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的行使效果 |
第四节 确立善意第三人保护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社会治理视域下村规民约的作用与合规性调适研究 ——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价值 |
二、选题的地域意义 |
(一)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难点及薄弱环节聚焦于农村少数民族地区 |
(二) 西双版纳州集边疆、民族、开发开放于一体 |
三、选题的理论意义 |
(一) 为构建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理论支撑 |
(二) 深化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关于道德与法制的认识 |
(三)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实证支撑 |
(四) 有利于探索出基层社会治理中民主协商制度发展途径 |
(五) 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中法制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 |
(六) 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和实证依据 |
四、相关文献研究综述 |
(一) 关于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的论述 |
(二) 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论述 |
五、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调查研究法 |
(三) 案例分析法 |
第一章 治理与治理现代化 |
第一节 国家治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深化与发展 |
一、从阶级统治、政治管理到国家治理 |
二、国家治理的时代价值与意义 |
第二节 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及要求 |
一、治理现代化及基本特征 |
二、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及要求 |
第三节 社会治理视域下的乡村治理 |
一、中国乡村的传统治理 |
二、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治理 |
三、乡村治理中的实践问题与理论探索 |
第二章 村规民约:由传统到现代的治理方式 |
第一节 村规民约的历史渊源及特征 |
一、村规民约的历史渊源及变迁 |
二、村规民约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村规民约的存在条件 |
一、村规民约存在的理论基础 |
二、村规民约存在的现实依据 |
三、村规民约存在的空间条件 |
四、村规民约存在的时间条件 |
五、村规民约存在的内部条件 |
第三节 村规民约的功能 |
一、政治参与功能 |
二、国家司法补充功能 |
三、基层群众自治的管理功能 |
第四节 村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
一、维护村民团结和乡村安宁 |
二、推动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民勤劳致富 |
三、促进村务公开和改善干群关系 |
四、弘扬良好道德风尚和净化社会风气 |
五、调节利益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第五节 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
一、社会规范多元化与法律 |
二、民间法与国家法 |
三、村规民约是介于法律及道德之间的行为规范 |
第三章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治理与村规民约 |
第一节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治理历史沿革 |
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发展历史简况 |
二、新中国成立后西双版纳社会的变革 |
三、各民族风俗及乡村治理简况 |
第二节 西双版纳社会治理的现状分析 |
一、当前西双版纳乡村治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
二、西双版纳社会治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西双版纳村规民约的现状 |
一、村规民约的总体情况 |
二、村规民约的制定情况 |
三、村规民约的内容 |
四、村规民约的执行 |
第四节 西双版纳村规民约社会实践效应分析 |
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
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
三、有效解决农村社会治安问题 |
四、积极预防和惩治毒品犯罪 |
五、切实维护边境安全 |
六、维护家庭和睦 |
七、破除成规陋习 |
八、保障义务教育 |
九、协调民族宗教问题 |
十、维护民族团结 |
十一、保护生态环境 |
第四章 西双版纳社会治理中村规民约与法律的冲突 |
第一节 村规民约与法律冲突的表现 |
一、村规民约与法律规定相冲突 |
二、村规民约主要以罚款作为处罚手段 |
三、村规民约缺乏保护公民权益所需的必要程序 |
四、村规民约的适用性往往割裂了法治化的进程 |
第二节 村规民约与法律冲突的根源 |
一、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分析 |
二、村规民约与法律的产生基础不同 |
三、村规民约与法律的产生程序不同 |
四、村规民约与法律的适用手段存在差异 |
五、村规民约的内容往往受政策的影响较大 |
六、基层政权的不当行为加大了村规民约与法治的对立 |
七、村规民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问题 |
第五章 村规民约与法律的调适 |
第一节 构建村规民约与法律调适的依据 |
一、道德、规范与国家法律之间的互补 |
二、坚持法律多元理论的治理思想 |
三、内部规则论 |
四、法德共治论 |
五、村规民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
六、村规民约的生命力在于乡土气息 |
第二节 村规民约与法律调适的要求与原则 |
一、村规民约与法律调试的要求 |
二、村规民约与法律调适的原则 |
第三节 村规民约与法律的互构 |
一、国家从立法层面汲取村规民约合理成分 |
二、与《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自治条例有效衔接 |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定、实施及执行村规民约 |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针对性 |
第四节 村规民约与法律调适的具体举措 |
一、规范制定程序 |
二、建立监督制度 |
三、建立村规民约的效力确认及村民救济机制 |
四、加强引导指导 |
五、以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为执行主体 |
六、加大村规民约的宣传 |
结语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附录6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行政法视野下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1.1 农村环境污染法律防治的理论依据及意义 |
1.3.1.2 农村环境污染法律防治存在的问题 |
1.3.1.3 农村环境污染法律防治的对策研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分析法 |
1.4.2 个案研究法 |
1.4.3 比较研究法 |
第二章 农村环境污染的行政法防治概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环境与农村环境 |
2.1.2 农村环境污染 |
2.1.3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
2.2 农村环境污染的行政法防治价值 |
2.2.1 有助于有效防治农村环境污染 |
2.2.2 有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2.2.3 有助于完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 |
2.3 农村环境污染行政法防治的理论基础 |
2.3.1 依法行政理论 |
2.3.2 环境正义理论 |
2.3.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三章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行政法制现状与问题 |
3.1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行政法制现状 |
3.2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行政法制问题 |
3.2.1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问题 |
3.2.1.1 立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 |
3.2.1.2 法律法规不健全 |
3.2.1.3 环境权未纳入法律保护 |
3.2.1.4 未赋予民间环保组织应有的法律地位 |
3.2.2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执法问题 |
3.2.2.1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执法者方面 |
3.2.2.2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执法机构方面 |
3.2.3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司法问题 |
3.2.3.1 司法组织存在缺陷 |
3.2.3.2 司法制度不健全 |
第四章 国外农村环境污染的行政法防治考察 |
4.1 美国 |
4.1.1 立法现状 |
4.1.2 执法和司法现状 |
4.2 日本 |
4.2.1 立法现状 |
4.2.2 执法和司法现状 |
4.3 欧盟 |
4.3.1 立法现状 |
4.3.2 执法和司法现状 |
4.4 国外农村环境污染行政法防治经验的借鉴意义 |
4.4.1 立法方面 |
4.4.2 执法方面 |
4.4.3 司法方面 |
第五章 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行政法律对策研究 |
5.1 完善立法 |
5.1.1 树立科学的立法思想 |
5.1.2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
5.1.3 将环境权纳入法律保护 |
5.1.4 提高我国民间环保组织的法律地位 |
5.2 加强执法 |
5.2.1 农村环境执法者方面 |
5.2.1.1 强化农村环境执法者的污染防治理念 |
5.2.1.2 强化农村环境执法者的执法力度 |
5.2.2 农村环境执法机构方面 |
5.2.2.1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执法机构设置 |
5.2.2.2 完善农村环境执法机构的评价机制 |
5.3 完善司法 |
5.3.1 健全司法组织,普及推广环保法庭 |
5.3.2 完善司法制度 |
5.3.2.1 完善诉讼时效 |
5.3.2.2 完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
5.4 完善监督制度 |
5.4.1 完善法律监督制度 |
5.4.2 完善社会监督制度 |
第六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5)转型时期我国村霸现象探究 ——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 论文选题的背景 |
(二) 论文选题的意义 |
二、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综述 |
(一) 国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 |
(二) 国内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 |
三、论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 论文的研究内容 |
(二) 论文的研究方法 |
四、论文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一) 研究的创新点 |
(二)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阐释 |
一、相关概念 |
(一) 村霸 |
(二) 转型时期 |
二、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 |
(一) 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简述 |
(二) 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分析村霸现象的适切性 |
第二章 转型时期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下村霸的产生与发展 |
一、转型时期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 |
(一) 国家视角: 控制机制的转变与国家能力的减弱 |
(二) 社会视角: 社会力量的崛起与利益意识的觉醒 |
(三) 关系视角: 高度同质与互动融合 |
二、转型时期我国村霸现象的演变逻辑 |
(一) “乡村混混”阶段 |
(二) “边缘人”阶段 |
(三) “共同利益人”阶段 |
(四) “政治人”阶段 |
第三章 转型时期我国村霸现象的表现及成因分析 |
一、转型时期我国村霸现象的表现 |
(一) 乱政——倚财仗势、扰乱国法、操纵选举 |
(二) 抗法——暴力抗法、对抗政府、煽动滋事 |
(三) 霸财——强拿强要、欺行霸市、坐地纳贡 |
(四) 行凶——横行乡里,违法犯罪,残害无辜 |
二、转型时期我国村霸现象的成因分析 |
(一) 国家自主能力有所下降 |
1、国家权力的制度结构缺失 |
2、国家权力的行为主体失范 |
(二) 社会自主能力相对弱化 |
1、农民法律意识薄弱 |
2、宗族势力根深蒂固 |
3、黑社会组织泛滥 |
(三)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失衡 |
1、村民自治异化 |
2、基层治理灰色化 |
3、农村经济发展落后 |
第四章 消解村霸现象的路径分析 |
一、有效提升国家自主能力 |
(一) 完善国家权力的制度结构 |
1、健全基层法律法规 |
2、规范基层选举制度 |
3、建立基层监督机制 |
(二) 约束国家权力的行为主体 |
1、明确基层干部的权力边界 |
2、加强基层干部的党性教育 |
3、培养基层干部正确的政绩观 |
二、积极发展社会自主能力 |
(一) 增强公民自主性 |
1、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
2、强化农民主人翁意识 |
3、培育新型现代化农民 |
(二) 遏制乡村非法势力 |
1、引导宗族正向发展 |
2、加强乡村治安维护 |
3、严厉打击黑社会组织 |
三、促进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
(一) 合理规范村民自治 |
1、约束限制乡镇政府行为 |
2、明确划分“两委”界限 |
3、健全村民自治制度体系 |
(二) 积极发展新乡贤文化 |
1、国家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 |
2、营造“新乡贤”发展环境 |
3、激发“新乡贤”创新活力 |
(三)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
1、大力发展乡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 |
2、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缩小城乡差距 |
3、合理利用乡村资源,激发乡村活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农民群体性事件政府应对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二、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技术路线图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一、研究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群体性事件 |
二、农民群体性事件 |
第二节 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公共危机管理理论 |
第三章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农民群体性事件分析 |
第一节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概述及其经济发展现状 |
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概述 |
二、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现状 |
第二节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近年来发生的农民群体性事件分析 |
一、台商投资区农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背景 |
二、近几年台商投资区农民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汇总 |
三、台商投资区农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
四、农民群体性事件对台商投资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
第四章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政府应对农民群体性事件分析 |
第一节 访谈情况 |
一、访谈对象与内容 |
二、访谈结果小析 |
第二节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政府应对农民群体性事件现状 |
一、农民群体性事件防范工作 |
二、农民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
三、农民群体性事件善后工作 |
第三节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政府应对农民群体性事件存在的问题 |
一、应对社会舆情经验不足 |
二、预警体系未能发挥作用 |
三、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较弱 |
四、善后回应能力有待加强 |
第四节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政府应对农民群体性事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治理观念的偏差 |
二、应急处置体系不健全 |
三、农民利益诉求方式单一及维权渠道狭窄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与舆论引导体系缺位 |
第五章 完善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农民群体性事件政府应对策略 |
第一节 构建服务型政府理念 |
一、树立服务于民的思想 |
二、树立治理理念 |
第二节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舆论应对与引导 |
一、坚持舆论引导可导不可激和可散不可聚的原则 |
二、充分利用自媒体时代优势掌握舆论主动权 |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
第三节 完善应急处置体系 |
一、完善预警机制 |
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三、加强善后回应能力 |
第四节 巩固和拓宽农民利益表达渠道 |
一、推进信访制度法治化改革并推进网上信访 |
二、建立多元共治共享利益表达平台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一 |
(7)东西部农民分化及社会整合的比较研究 ——以浙江和四川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述评 |
1.2.2 国内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存在的不足 |
2 中国农民分化及社会整合政策的历程 |
2.1 农村改革进程中农民分化的历程 |
2.1.1 20世纪80年代职业转换与身份制约性的农民分化 |
2.1.2 20世纪90年代地域流动性的农民分化 |
2.1.3 21世纪以来均衡发展性的农民分化 |
2.2 农民分化的原因 |
2.2.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 |
2.2.2 城乡经济体制改革 |
2.2.3 城乡户籍制度的松动 |
2.2.4 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道路的发展 |
2.2.5 经济全球化的影响 |
2.3 农民分化的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 |
2.3.1 农村社会结构分布合理化和社会心理现代化 |
2.3.2 阶层矛盾和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
2.4 党中央促进农村社会整合的过程及政策成效 |
2.4.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多种经营方针和乡镇企业的发展 |
2.4.2 权力下放、村民自治和农村各阶层政治参与 |
2.4.3 西部大开发战略、农村扶贫和城乡统筹 |
3 东西部农民分化的差异分析 |
3.1 东西部农民分化呈现不平衡特征 |
3.2 东西部农民分化的差异表现 |
3.2.1 职业分化差异 |
3.2.2 农民收入分层差异 |
3.2.3 农村消费分层差异 |
3.3 东西部农民分化差异的具体原因 |
3.3.1 地理环境差异 |
3.3.2 文化和观念差异 |
3.3.3 产权制度差异 |
3.3.4 产业结构差异 |
3.3.5 城镇化水平差异 |
3.3.6 地方政府行为差异 |
3.3.7 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差异 |
4 东西部农民分化中的阶层矛盾和社会问题比较分析 |
4.1 社会结构变动与农村阶层矛盾 |
4.1.1 农村阶层矛盾的发展过程 |
4.1.2 阶层矛盾的不同类型 |
4.1.3 农村社会阶层矛盾的特征 |
4.2 社会结构变动与农村社会问题 |
4.2.1 社会问题的内涵和转型期农村社会问题的类型 |
4.2.2 社会急剧分化过程中的社会问题 |
4.2.3 社会整合能力下降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
5 东西部农民分化中的社会整合比较分析 |
5.1 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共享 |
5.1.1 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共享的必要性 |
5.1.2 促进农民利益共享的政策措施 |
5.1.3 浙江、四川两省新农村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
5.2 以社会整合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利益协调和矛盾调处 |
5.2.1 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与失地农民保障 |
5.2.2 两省户籍制度改革 |
5.2.3 农村医疗保险 |
5.2.4 农民工社会保障 |
5.2.5 劳资纠纷的制度安排 |
5.3 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民政治参与 |
5.3.1 村民自治缓解了国家与农民的冲突 |
5.3.2 两省村民自治的进程、特征 |
5.3.3 两省村民自治中的政治参与 |
5.3.4 两省村民自治的困境与出路 |
5.3.5 农村新型民间组织的出现与作用 |
5.4 乡村治理和基层地方政府的社会整合作用 |
5.4.1 减轻农民负担、乡镇机构改革和其他配套改革 |
5.4.2 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中的地方政府作用 |
5.4.3 农村扶贫开发中的政府作用 |
5.4.4 吸纳农村新富阶层和培育农村民间组织中的地方政府作用 |
6 在农民分化的基础上实现新的社会整合与和谐 |
6.1 农村社会整合的原则和方法 |
6.1.1 农村社会整合的主要原则 |
6.1.2 农村社会整合的基本方法 |
6.2 农村社会整合的对策 |
6.2.1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夯实农民分化的经济基础 |
6.2.2 推进农村土地和户籍改革,破除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 |
6.2.3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公共政策要有增有减 |
6.2.4 完善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 |
6.2.5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结构 |
6.2.6 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为社会整合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
6.3 实现东西部农村区域协调发展的出路 |
6.3.1 继续扶持西部地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
6.3.2 加强东西部经济合作,促进西部农村地区发展 |
6.3.3 推进制度创新和文化革新,实现西部农村自我发展 |
6.3.4 地方政府合理的职能定位,保障西部农村地区的发展 |
7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主要研究工作 |
(8)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利用冲突及其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 城镇化发展与土地资源稀缺性凸显 |
(二) 土地收益分配与冲突治理机制失效 |
二、研究目标与内容 |
(一) 研究目标 |
(二) 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数据来源 |
(一) 研究方法 |
(二) 技术路线 |
(三) 数据来源 |
四、论文结构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 可能的创新 |
(二) 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 土地利用冲突 |
(二) 城镇化 |
(三) 治理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我国土地利用冲突问题的重要性与特殊性 |
(二) 土地利用冲突的成因分析 |
(三) 土地利用冲突研究方法 |
(四) 简要的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理论概述 |
(一) 风险社会理论 |
(二) 社会冲突理论 |
(三) 社会燃烧理论 |
(四) 利益相关者理论 |
二、分析框架 |
第四章 城镇化发展与土地利用冲突演变 |
一、城镇化发展、土地利用变化与冲突形成 |
(一) 经济发展、城镇化与土地非农化 |
(二) 城镇化的阶段性特征与土地资源利用 |
(三) 城镇化发展与土地利用冲突性 |
二、城镇化发展中土地利用冲突现状——以土地违法为例 |
三、不同城镇化水平下的土地利用冲突分析 |
(一) 违法案件数目与土地规模 |
(二) 不同城镇化水平下的土地利用冲突成因 |
(三) 不同城镇化水平下土地违法事件差异性t检验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城镇化发展中土地利用冲突的类型 |
一、以土地利用的不同目标来划分 |
(一) 经济目标与生态环境目标的冲突 |
(二) 经济目标和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的冲突 |
(三) 生态环境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的冲突 |
二、以冲突双方主体的不同来划分 |
(一) 农户之间的土地冲突 |
(二) 农民和企业之间的土地冲突 |
(三) 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冲突 |
(四)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用冲突 |
三、以冲突差异化表现来划分 |
(一) 利益冲突 |
(二) 价值冲突 |
(三) 程序冲突 |
(四) 结构冲突 |
四、以冲突的法律表征划分 |
五、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城镇化发展中土地利用冲突的危害分析 |
一、基于典型案例的土地利用冲突危害分析 |
(一) 土地利用冲突的危害Ⅰ:公私利益“又输” |
(二) 土地利用冲突的危害Ⅱ:群众与政府有严重对抗 |
(三) 土地利用冲突的危害Ⅲ:政府公信力损失 |
(四) 土地利用冲突的危害Ⅳ:村庄内部撕裂 |
二、土地利用冲突危害的归纳与分类 |
三、土地利用冲突危害预警 |
(一) 土地利用冲突危害预警的必要性 |
(二) 土地利用冲突危害预警方向 |
四、总结与讨论 |
第七章 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利用冲突的根源探究:基于南京市案例的深入分析 |
一、土地利益分配为主要诱因的现阶段土地利用冲突 |
二、土地利用冲突的核心利益相关者 |
(一)管理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
(二)被管理者:用地单位、城市居民与农村居异 |
三、土地利用冲突利益相关者行为能力与相互影响 |
(一) 土地利用中管理者行为能力:弱“中央”、强“地方” |
(二) 被管理者:用地企业、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 |
(三) 各利益相关者相互影响与冲突衍生 |
四、基于典型案例的土地利用冲突根源探究 |
(一) 信息公开与维稳困局 |
(二) 规划变动、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之争 |
(三) 村组撤销与土地性质转变认定纠纷 |
(四) 土地权属界线界定纠纷 |
五、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现有土地利用冲突化解机制及效果:以南京市为例 |
一、信访、诉讼、复议:土地利用冲突处理的现行机制 |
二、政府占优与恶性博弈:土地利用冲突处理的一般结果 |
三、现行土地利用冲突治理机制缺陷分析 |
(一) 法律政策缺乏连续性导致的权威性受损 |
(二) 追求经济发展与维稳双重目标下的政府行为不规范 |
(三) 权利救济制度效果不明显是纠纷走向冲突 |
(四) 成本收益不对称导致的救济渠道被滥用 |
四、本章小结 |
第九章 城镇化发展中土地利用冲突治理对策 |
一、优化城镇化路径 |
(一) 树立“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目标 |
(二) 采取“循序渐进”的城镇化态度 |
(三) 遵循“地利共享”的城镇化理念 |
二、完善土地制度改革 |
(一) 完善土地产权制度是土地制度改革的起点 |
(二) 以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 |
(三) 土地利用冲突治理的法治化 |
三、完善土地利用冲突治理方式 |
(一) 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恪守政府职责 |
(二) 构建沟通调节机制,放松行政管制 |
(三) 建立冲突预警机制,遏制冲突升级蔓延 |
(四) 推进土地立法进程,构建问题解决的法律框架 |
(五) 提倡法治精神,重铸社会共识 |
第十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一) 土地利用冲突随城镇化进程发展演化 |
(二) 土地利用冲突类型划分及危害识别是理解土地利用冲突的关键 |
(三) 土地法律制度滞后和治理机制的不完善是土地利用冲突产生、难以消解的根源 |
(四) 土地利用冲突的良好治理要求包括相应的城镇化路径的优化、土地制度改革、治理政策制定 |
二、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9)“村官”涉土腐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缘由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内研究述评 |
1.2.2 国外研究述评 |
1.3 选题的主要内容 |
1.3.1 主要思想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选题的重点、难点及创新之处 |
1.4.1 研究的重点 |
1.4.2 研究的难点 |
1.4.3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村官”涉土腐败概念 |
2.1.1 “村官”的内涵 |
2.1.2 “村官”腐败的内涵 |
2.1.3 “村官”涉土腐败的内涵 |
2.2 村民自治的内涵 |
2.2.1 村民自治的内在监督机制 |
2.2.2 村民自治的外在监督机制 |
第三章 “村官”涉土腐败的现象 |
3.1 “村官”涉土腐败的分类 |
3.1.1 贪污截留征地款 |
3.1.2 无视农民意愿流转农地 |
3.1.3 宅基地分配徇私利己 |
3.1.4 违法转让集体土地 |
3.1.5 基础设施建设中饱私囊 |
3.2 “村官”涉土腐败的特点 |
3.2.1 征地拆迁领域为重灾区 |
3.2.2 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 |
3.2.3 涉案金额呈不断上升趋势 |
3.2.4 群体化趋向显着 |
3.2.5 隐蔽性比较强 |
3.3 “村官”涉土腐败的危害性 |
3.3.1 侵害了农民的相关利益 |
3.3.2 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
3.3.3 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
3.3.4 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 |
第四章 “村官”涉土腐败的成因 |
4.1 “村官”政治思想素质不适应 |
4.1.1 法律意识淡薄 |
4.1.2 特权思想严重 |
4.1.3 理想信念缺失 |
4.1.4 个体心理失衡 |
4.2 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不完备 |
4.2.1 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 |
4.2.2 农村土地征收管理制度不完善 |
4.3 村民自治制度不完善 |
4.3.1 “村官”选举偏离民意轨道 |
4.3.2 农村村务民主管理不规范 |
4.3.3 村民自治民主监督乏力 |
4.4 外部监督不到位 |
4.4.1 上级监督失位 |
4.4.2 司法监督不力 |
第五章 “村官”涉土腐败的防治 |
5.1 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反腐倡廉功能 |
5.1.1 加强文化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做事意识 |
5.1.2 加强警示教育,消除违纪违法动机 |
5.1.3 增强宗旨意识教育,树立民本主义权力观 |
5.1.4 着力廉政文化教育,继承发扬光荣传统 |
5.1.5 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培养积极健康心态 |
5.2 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 |
5.2.1 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 |
5.2.2 完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
5.3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
5.3.1 严格规范“村官”选举制度 |
5.3.2 完善村民自治民主管理 |
5.3.3 强化村民自治民主监督 |
5.4 完善“村官”权力的外部监督 |
5.4.1 强化上级党政部门监督 |
5.4.2 健全司法机关“村官”涉土腐败案件处理机制 |
小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10)收入分配差距研究 ——基于差度理论基础的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分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收入分配 |
二、收入分配差距 |
三、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 |
四、基尼系数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四节 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主要研究内容 |
二、主要研究方法 |
第五节 论文的创新及不足 |
一、论文创新之处 |
二、论文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差度理论概述 |
第一节 差度原理 |
第二节 差度计算 |
一、运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中的函数公式求差度 |
二、手工计算查表求差度 |
三、倍数查表法 |
四、比率查表法 |
五、查三角函数表求差度 |
第三节 差度指标 |
一、极差度 |
二、均差度 |
三、差度极限 |
四、差度定理 |
第四节 收入差度与基尼系数的异同 |
一、基尼系数的缺陷 |
二、收入差度与基尼系数的相同点 |
三、收入差度与基尼系数的不同点 |
第五节 收入差度判定定律及预警 |
一、收入差度的评判标准 |
二、收入差度判定定律 |
三、收入差度预警 |
四、黄金差度愿景 |
第三章 收入分配及收入分配差距的理论基础分析 |
第一节 古典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 |
一、斯密的收入分配理论 |
二、萨伊的收入分配理论 |
三、李嘉图的收入分配理论 |
四、穆勒的收入分配理论 |
第二节 新古典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 |
一、马歇尔的收入分配理论 |
二、克拉克的收入分配理论 |
第三节 现代西方收入分配理论 |
一、收入分配的倒U曲线 |
二、庇古的收入分配理论 |
三、凯恩斯的收入分配理论 |
四、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
五、布坎南的收入分配理论 |
六、哈耶克的收入分配理论 |
七、萨缪尔森的收入分配理论 |
第四节 马克思主义的收入分配理论 |
一、按劳分配理论 |
二、政府调节收入分配 |
三、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性质要转变为经济性与公共服务性 |
四、共产主义社会的收入分配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演变 |
第一节 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总体演变 |
一、我国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演变 |
二、我国居民收入总体差距演变 |
第二节 我国居民各收入层分配格局演变 |
一、城镇居民各收入层分配演变 |
二、农村居民各收入层分配演变 |
三、全国居民各收入层分配演变 |
四、不同行业收入分配差距演变 |
第三节 收入分配失衡的主要影响 |
一、收入差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
二、收入差度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
三、收入差度对政治稳定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收入分配失衡的深层原因 |
第一节 初次收入分配严重失衡 |
一、市场机制扭曲 |
二、政府干预的越位与缺位 |
第二节 收入再分配严重失衡 |
一、税收制度的缺陷 |
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缺陷 |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 |
第三节 第三次分配体系缺失 |
一、第三次分配制度存在缺陷 |
二、慈善组织亟待完善 |
三、公民慈善事业的意识较弱 |
第四节 收入分配失衡的其他原因 |
一、收入分配法律的缺位 |
二、工会组织“形同虚设” |
三、收入分配预警机制缺失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外收入分配差距状况及影响 |
第一节 收入差距较小国家的经济社会状况 |
一、瑞典 |
二、韩国 |
第二节 收入差距较大国家的经济社会状况 |
一、美国经济社会状况 |
二、美国收入分配差距状况 |
三、美国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政策措施 |
第三节 收入差距巨大国家的经济社会状况 |
一、巴西经济社会状况 |
二、巴西收入分配状况 |
第四节 国外调节收入分配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借鉴及启示 |
一、经济是解决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的基础 |
二、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
三、建立健全集体谈判机制 |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五、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和谐收入分配体系的构建 |
第一节 和谐收入分配体系构建应遵循的原则 |
一、坚持改革发展成果全体人民共享原则 |
二、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统一原则 |
三、坚持制度创新与利益和谐原则 |
四、坚持初次分配、再分配及第三次分配领域同时调节原则 |
第二节 和谐收入分配体系构建的难点分析 |
一、降低政府和资本所得比重的困难 |
二、国情和发展阶段决定了改革的艰难 |
三、公平与效率关系难协调 |
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单兵突进难奏效 |
五、打破“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扰将会阻力重重 |
六、“提低控高”所面临的困难 |
第三节 和谐收入分配体系构建的政策建议 |
一、改革完善初次收入分配制度 |
二、强力推进收入再分配制度改革 |
三、健全第三次分配体系 |
四、收入分配的相关政策调整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农民群体哄抢土地案件的成因和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世纪中国农村电影中的农民形象研究 ——以42部农村电影为案例[D]. 吕伟皓.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2]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研究 ——基于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中76份判决书的实证分析[D]. 袁梦.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3]社会治理视域下村规民约的作用与合规性调适研究 ——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为例[D]. 施静春. 云南大学, 2019(09)
- [4]行政法视野下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研究[D]. 蒋恒.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1)
- [5]转型时期我国村霸现象探究 ——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D]. 潘锋.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6]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农民群体性事件政府应对策略研究[D]. 骆烨鸣. 华侨大学, 2018(12)
- [7]东西部农民分化及社会整合的比较研究 ——以浙江和四川为例[D]. 王亚明. 浙江大学, 2017(06)
- [8]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利用冲突及其治理[D]. 汪乐勤. 南京农业大学, 2015(06)
- [9]“村官”涉土腐败问题研究[D]. 蒋红中. 江南大学, 2015(03)
- [10]收入分配差距研究 ——基于差度理论基础的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分层研究[D]. 茂路.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