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桑先军[1](2021)在《自治区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刘栖萌[2](2021)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另案处理程序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有关刑事案件“另案处理”程序的规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其学界讨论度更是从稀疏到密集,并呈现出不断升温状态。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4年出台《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后,国家层面再未就“另案处理”程序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实践中,特别是法院判决书中出现“另案处理”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是部分地区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尤其在起诉意见书中却鲜有明确提及“另案处理”,且另案处理程序缺乏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使得该程序容易出现司法的“盲区”和“漏洞”,受到民众质疑,显失司法的公平性。因此,深入研究现阶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另案处理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执法的公正性,有利于满足刑事诉讼实践的需要,有利于实现该程序追求的司法公正与效率动态平衡的目标。本文通过实地调查、文献研究、理论分析以及中外比较等方法,结合X市B区公安分局2014年以来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适用另案处理程序的情况以及典型案例,总结出另案处理程序适用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法。本文除了引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另案处理程序的情况,分别从出现背景、理论研究、实践情况等方面展开。第二部分B区公安机关另案处理实证考察。主要从适用总体情况、适用类型、审批程序等方面展开。第三部分分析另案处理程序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主要有适用随意不规范、审批程序不到位、卷宗移交不全面、影响审判等问题,原因主要有规定不健全、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缺位、外部监督不足等。第四部分研究美国、德国、日本刑事诉讼法律规定中关于“另案处理”“分案审理”等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从中汲取合理部分。第五部分提出完善建议,主要是通过细化启动程序等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通过规范公安机关内部适用运转流程强化内部监督,通过规范审查程序、规定提前介入等方式强化检察机关外部监督,以及通过建立听取当事人意见、当事人控告、情况公开等制度完善当事人救济机制。
彭彦梅[3](2021)在《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权利保障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新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呈现涉案人数众多,证据繁杂,被害人经济损失惨重等特点。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人数众多,财产损失巨大,挽损率低,导致出现了很多问题。主要有: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不力,被害人财产损失挽损率低。通过对此类案件被害人权利的保障,是加强人权保障的需要,是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借鉴域外经验,以被害人权利保障为视角,分析涉众型经济犯罪司法现状,提出自己粗浅的建议。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通过分析被害人概念、被害人权利内容、涉众型经济犯罪概念引出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的复杂性、特殊性。第二部分,从保障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权利的独特价值进行阐述,其中包括司法价值:保护弱势民众的权利;经济价值: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社会价值:维护社会有效秩序。第三部分,司法实践状况研究。以L省为范例,近4年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数据进行汇总梳理,结合有关案例,分析该类案件特点及被害人状况,对该类犯罪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不利的内在成因和外在成因进行分析阐述。第四部分,有利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当中的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域外先进经验。对诉讼代表人制度、通过企业合规实现犯罪治理、信托制度实现涉案资产保值增值进行考察,分析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值得借鉴的意义。第五部分,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完善路径。主要包括提前预警,构建完备的事先防范机制;创新思路,推广企业合规不起诉诉讼制度,发挥认罪认罚从宽的独特作用,利用企业合规的激励机制提高挽损率;引入被害人诉讼代表人制度,对被害人身份角色的准确定位是确立被害人诉讼地位的前提,建立诉讼代表人制度是实现参加权的保障;开辟多渠道挽损路径,建立刑事信托制度使涉案资金的管理更加专业化。力争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多种途径的挽回被害人的财产损失。
莫明华[4](2021)在《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深入推进,黑恶势力犯罪在专项行动的打击下开始向网络空间转型。当前我国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所上升,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问题之一。为此相关部门专门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强调要加大力度整治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并将其纳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常态化治理任务中。近年来,现实空间中的黑恶势力犯罪经过专项行动的打击后,逐渐向以网络空间为主战场的线上黑恶势力犯罪转型,这种以网络空间作为犯罪“场所”或者作案“工具”的黑恶势力呈现出隐蔽性强、涉案区域广、以电子数据为主要证据等特点。在这个新形势下,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的线索发现、案件定性、侦查推进和取证规则等都成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新难题。尽管目前网络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破案率在逐年提高,但在实务中,侦查机关仍然面临着诸多侦查困境:首先是这类案件的线索发现难;其次是由于黑恶势力在网络空间的表现形式不同,造成执法主体对案件难以定性;再次是因为网络空间模糊了管辖地域,助长了犯罪组织的犯罪能力,导致侦查机关出现“后劲不足”,侦查工作难以推进的局面;最后是作案人依托于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是非接触性侵害行为,导致证据难以得到及时有效地收集和使用。针对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查困境,公安机关应根据当前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发案情况,依据这类案件呈现出的新特点灵活制定侦查对策,具体包括以下策略:一是主动获取案件线索,扩大线索来源;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建设,为执法主体提供明确的案件定性依据;三是加强侦查经营能力建设,健全全链条打击模式;四是以电子数据为主,提高侦查人员取证能力,建立完整证据链条,保障后续法律程序的有效推进。
黄凯[5](2021)在《“套路贷”犯罪侦查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套路贷”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在规范意义上产生于2017年,并在其后迅速增长,发案率居高不下,且出现了向中西部地区逐渐扩散的趋势。“套路贷”概念非常重要,“以‘套路贷’概念取代犯罪构成”的批判并无实际的根据,“套路贷”犯罪概念的存在不仅不会对司法活动的正确开展产生障碍,还会规范复杂案情的判断,并可以强化对犯罪人的警示作用与司法判决对于国民的宣传教化作用。在犯罪的时间发展现状层面,“套路贷”犯罪呈现出发案数量的迅速增长与案件数量高位运行的特征;在犯罪的地域发展现状层面,“套路贷”犯罪呈现出多集中于华东地区的总体特征与具有向中西部地区扩散的晚近趋势的特征;在犯罪的具体犯罪认定现状层面,“套路贷”犯罪呈现出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集中性与罪数的认定失当性特征。总体而言,“套路贷”犯罪呈现出犯罪发展迅速,但增长逐渐趋缓;集中于华东地区,有向中西部扩散的趋势;犯罪的专业化与集团化特征明显;与涉黑涉恶趋势抬头等发展趋势。“套路贷”犯罪的侦查制度分为侦查制度的价值观念与侦查制度的程序设定两个方面。侦查制度的价值观念存在着“重视破案”,轻视其他方面价值的价值取向。侦查制度的程序设定中:在侦查启动程序层面,易导致案件多为事后发现的问题,不利于打早打小,并存在案件管辖混乱的可能;在侦查实施程序层面,显现出缺乏针对性与灵活性的弊病;在侦查终结程序层面,则容易出现“具体犯罪”认定缺失的问题。而《“套路贷”案件意见》的出台则在一定程度上补足了侦查制度中的部分缺失,但作用仍非常有限。在“套路贷”犯罪的侦查实践中,存在打击的滞后性、办案的低效率与犯罪认定的草率性等问题,这一问题也可部分见诸学界同仁的研究。通过“套路贷”犯罪的制度现状与实践现状,可以发现在“套路贷”犯罪的侦查实践中存在着侦查制度建设不完善、侦查机关应对缺乏针对性、犯罪认定存在缺失与侦查协作渠道不畅等严重问题。对于完善“套路贷”犯罪侦查对策而言。首先须确立正确的侦查理念:要确立依法侦查的理念,不能以“套路贷”概念取代犯罪构成,要从理念上区分各种犯罪类型,并注意可能存在的罪数关系,同时,也要厘清罪与非罪之间的关系。要确立整体性侦查的理念,应以“套路贷”概念为统领整体统筹侦查工作,并在侦查时整体地认识犯罪,不可“分而视之”。要确立实质化侦查的理念,实质地适用《“套路贷”案件意见》,同时,在办案时要有意识地实质化思考。其次应具体改进侦查方法。“明示”型“套路贷”案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应作为犯罪开展侦查,少数可能成立犯罪的情况下应当谨慎地开展侦查工作。在此基础上要科学合理地认定具体犯罪:要正确认定常见犯罪,规范认定涉黑涉恶型案件,严格筛查可能存在的“软暴力”手段;要全面地开展侦查活动,不仅需要全面地侦查所犯全部罪行,还要重视共犯问题;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相关工作,重视涉案财产的保全工作,还要对特定公司企业进行适当的有针对性地预防性介入;要综合开展侦查工作,将专门打击与常态化治理相结合,并将线上侦查与线下侦查相结合;要重视对包括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与财务人员在内的关键人物的重点突破;要重视侦查协作工作的推进,加强侦查部门的协作,强化侦查机关跨地区协作,完善公安司法机关跨维度协作,并促进跨国侦查协作。最后要健全侦查保障工作。要健全和完善“套路贷”犯罪侦查机构设置,可以考虑建立临时性的“套路贷”犯罪侦查机构,努力提高侦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并加强技术水平建设。
陈慧[6](2020)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十九大明确提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旦被破坏就很难恢复,保护生态环境要始终保持对打击污染犯罪行为高压态势,让法律长出“钢牙利齿”,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绝不姑息。生态美好是最大的美好,美好的生态需要有力的法治来保障。实践中,检察监督权常常受到环境行政权挤压和干涉,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环境“两法”衔接)严重“断裂”,监督失灵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本文在环境“两法”衔接问题研究基础上,以检察监督为切入点,进行详细阐述。笔者从五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研究背景、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研究的创新点。第二部分,基础理论。具体共分为三小节:一是环境“两法”衔接概述;二是对环境“两法”衔接运作模式分析;三是对检察监督职能定位四种理论探析。第三部分,笔者从收集的环境“两法”衔接典型案例、司法实践现状公布的数据,对案例和数据进行重点分析。通过研究找出衔接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成因分析。第四部分,梳理国外对环境“两法”衔接中检察监督相关规定,通过对立法及实践的研究,借鉴有益成果。第五部分,从三个方面提出对环境“两法”衔接完善的对策和建议:第一,检察机关应坚持的基本原则;第二,建议完善移送检察监督、追诉监督;第三,完善环境“两法”衔接在司法实践中工作制度。对环境“两法”衔接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环境“两法”衔接制度完善提供参考,实现环境保护案件移送顺畅,节约司法资源,切实保障生态环境权益。
梁军军[7](2020)在《山西省打击文物犯罪的困境及出路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文物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文化资源,保护文物对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维系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山西是全国文物大省,地上、地下文物资源极为丰富。山西省文物犯罪历史上就较为突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更加猖獗,打击文物犯罪的行动也一直没有停止过。2018年以来,山西省公安机关结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面临着很大困难。本文结合山西2018年以来打击文物犯罪的专项行动,分析山西省打击文物犯罪面临的困境,探索打击文物犯罪的出路。文章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在界定文物、文物资源、文物犯罪概念的基础上,主要介绍山西省文物资源的情况、文物分布情况、山西省文物案件情况、山西省文物防护情况、山西省文物犯罪总体发破案情况及主要发案特点;第二部分分析山西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及其取得的成效,包括公安机关在机制建设、侦查措施、队伍建设、涉案文物鉴定管理移交、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内容;第三部分分析山西省打击文物犯罪面临的困境,主要分为技术性困境和政策性困境。技术性困境包括案件线索发现难、文物逃犯抓不难、保护伞打击难、境外文物追缴难、文物犯罪资产追缴难,政策性困境包括法律适用难、激励机制落实难、队伍建设难、防发案难;第四部分针对性地提出山西省打击文物犯罪的出路,有技术性出路和政策性出路两大方面的出路,技术性出路是主动收集扩案源、专案专班清逃犯、加大保护伞打击力度、建立境外文物追缴新模式、加大资产追缴力度,政策性出路具体包括堵住文物犯罪领域法律漏洞、完善文物犯罪激励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健全防范文物犯罪体系。
安凯[8](2020)在《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有效运行对于保障国民的基本健康权与生存权、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伴随着医疗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医保基金支付的风险逐渐加大,由于医疗行业的运行环节多、业务复杂,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加之刑事打击力度不足,导致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频繁发生,造成医保基金的大量流失。因此,打击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已刻不容缓,研究此类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阐明理论研究现状,提出研究的思路构想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概述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对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定性及概念进行论述,分析此类犯罪的特征和产生原因。第三部分,对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主要诈骗手段进行剖析,解构其实施过程。第四部分,总结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结合公安机关办案实践,总结归纳此类犯罪在线索来源、调查取证、案件认定等方面的侦查难点。第五部分,提出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在对此类犯罪案件特点、手段、侦查难点的总结分析基础上,按照侦查程序的逻辑链条,从线索获取、立案审查到深入调查、集中收网、完善证据,厘清每个侦查环节的针对性方法和取证重点。
张咏涛[9](2020)在《监察管辖制度研究》文中认为
李泽宇[10](2020)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诱发的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以广东省G市查办案件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改革开放迈入更深层次的发展,当前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又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人民群众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迎来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尽管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仍面临着利益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和挑战,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诱发的群体性事件风险也给当下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带来了新的巨大挑战。借助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以打破时空、地域限制为特征的“大数据时代”,加速了当下人、财、物、信息等社会各元素的融通与流动,盘活了分散的社会经济资源,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各资源要素得以有效配置,同时也使人们接收投资理财信息的渠道的途径变得更为便捷,在群众思想和价值观日趋多元化、复杂化的今天,面对购房、消费服务以及物价指数上行和股市、楼市下行等压力,社会舆论营造的财富攀比与社会阶层分化的焦虑思想,使得大多数群众投资意愿高涨,具有借助财产性收入改善收入结构的利益诉求,为了追求资产的保值增值,很多群众在缺乏相关金融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情况下,盲目进行投资,最终导致经济犯罪案件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持续爆发,大量群众资金受损,引发了一系列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风险。当部分群众经济利益受损,对社会存在不满情绪却又缺乏正确的表达渠道,再加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管理和应对存在不足,对被害人的权利救济存在法律适用的困难导致追赃挽损率低,各种复杂因素相互交织在一起,部分群众长期积累的不满情绪极易爆发,从而引发静坐情愿、阻塞交通、集会、聚众闹事、群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由于涉众型的经济犯罪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巨大,波及范围广,社会失范导致社会影响恶,并且已经呈现增长态势,不仅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身的财产权利,而且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在这样的形势下,必须加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及其诱发的群体性事件成因进行分析,科学预防,对症下药,并制定合理对策,逐步化解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运行,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亟需面对并妥善解决的课题。本文将通过对经济犯罪案件向涉众型发展的外部成因和群体性事件容易被诱发的内部成因两方面深入研究,并探讨此类案件诱发的群体性事件的事前预警监测、事中预防处置和事后被害人权益救济等有效对策手段,对下一步经济发展进入规范监管为主的政策调整期,政府及办案部门间面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如何更好地建立一套协调联动的预警监测机制,对于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如何制定更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及受害群体如何进行权利救济,有更丰富的学术理论作为支撑的理论意义,真正实现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打击的法律效果与维护稳定的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浅谈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另案处理程序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实地调查法 |
1.3.2 文献研究法 |
1.3.3 理论分析法 |
1.3.4 比较研究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另案处理”定义 |
1.4.2 “另案处理”适用阶段 |
1.4.3 “另案处理”存在问题 |
1.4.4 “另案处理”完善建议 |
2 另案处理概述 |
2.1 源流梳理 |
2.2 适用范围 |
2.2.1 可以适用“另案处理”的情形 |
2.2.2 不得适用“另案处理”情形 |
2.3 理论基础 |
2.3.1 刑事诉讼客体理论 |
2.3.2 实现诉讼公正与效率合理平衡 |
2.3.3 追诉共犯的一般模式与例外 |
2.4 价值基础 |
2.4.1 提高诉讼效率 |
2.4.2 符合诉讼目的 |
2.4.3 实现程序正义 |
2.4.4 维护诉讼秩序 |
2.4.5 犯罪控制与预防 |
3 B区公安机关另案处理实证考察 |
3.1 S省X市B区公安机关适用“另案处理”案件的基本情况 |
3.2 适用情况 |
3.2.1 “另案处理”涉案类别 |
3.2.2 “另案处理”适用情形 |
3.2.3 “另案处理”后续处置 |
3.3 审批程序 |
4 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问题 |
4.1.1 适用随意问题 |
4.1.2 缺乏专门监督程序 |
4.1.3 法律文书描述不规范、标注不统一 |
4.1.4 卷宗材料移送不统一 |
4.1.5 已经起诉后撤销案件 |
4.1.6 “不起诉”引发供词有效性争议 |
4.2 原因分析 |
4.2.1 复杂实践与稀疏规定的失衡 |
4.2.2 内部监督缺位 |
4.2.3 外部监督不足 |
5 域外相关制度考察 |
5.1 美国 |
5.2 德国 |
5.3 日本 |
5.4 启示 |
6 完善建议 |
6.1 完善法律明确适用情形 |
6.2 强化公安机关内部监督 |
6.2.1 规范执法办案流程 |
6.2.2 严格案件源头监督 |
6.2.3 采取定期通报制度 |
6.2.4 建立“另案”人员信息库 |
6.2.5 纳入执法考评 |
6.3 强化检察机关外部监督 |
6.3.1 规范监督和材料审查程序 |
6.3.2 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 |
6.4 完善当事人救济机制 |
6.4.1 建立听取当事人意见制度 |
6.4.2 建立当事人控告制度 |
6.4.3 建立情况公开通报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3)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权利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权利概述 |
1.1 被害人及其诉讼权利 |
1.2 涉众型经济犯罪 |
1.3 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被害人 |
2 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权利保障的独特价值 |
2.1 司法价值:保护受损民众的权利 |
2.2 经济价值: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
2.3 社会价值:维护社会有序秩序 |
3 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权利的实证研究 |
3.1 L省2016 年-2019 年涉众型经济犯罪总体情况 |
3.2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特点 |
3.2.1 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 |
3.2.2 涉案金额大 |
3.2.3 涉案地域广 |
3.2.4 犯罪手段隐蔽性强 |
3.2.5 刑民交叉法律关系复杂 |
3.3 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权利保障现状 |
3.3.1 被害人权利保障不充分 |
3.3.2 诉讼周期长 |
3.3.3 追赃率低损失大 |
3.4 涉众型经济犯罪保障不利成因 |
3.4.1 被害人自身存在过错 |
3.4.2 诉讼保障机制不健全 |
3.4.3 犯罪预防措施不利 |
3.4.4 缺乏有效财产止损制度 |
4 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先进经验 |
4.1 诉讼代表人制度 |
4.2 通过企业合规实现犯罪治理 |
4.3 信托制度 |
4.4 小结 |
5 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完善路径 |
5.1 事先防范机制 |
5.2 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诉讼制度 |
5.3 引入被害人诉讼代表人制度 |
5.4 刑民并行合理适用 |
5.5 引入信托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案例分析法 |
1.4.3 调查访问法 |
1.5 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概述 |
1.5.1 相关概念界定 |
1.5.2 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司法认定 |
2 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现状及特点 |
2.1 案件总体情况 |
2.1.1 司法机关判决案件情况 |
2.1.2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情况 |
2.2 案件类型特点 |
2.2.1 黑恶势力犯罪的网络化 |
2.2.2 网络化的黑恶势力犯罪 |
2.3 作案手段特点 |
2.3.1 作案手段复杂多样 |
2.3.2 作案方式具有非接触性 |
2.4 涉案人员特点 |
2.4.1 涉案人员类型 |
2.4.2 涉案人员身份 |
2.4.3 涉案人员关系 |
2.5 作案区域特点 |
2.5.1 跨地域分布 |
2.5.2 案件类型的地域性分布 |
3 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 |
3.1 线索发现方面存在的主要难点 |
3.1.1 犯罪行为网络化,隐蔽性增强 |
3.1.2 被害人报案少,公安机关受案率低 |
3.1.3 涉案人员较多,组织层级复杂 |
3.2 案件定性方面存在的主要难点 |
3.2.1 执法人员对案件难以定性 |
3.2.2 法律规定模糊不清 |
3.3 推进侦查方面存在的主要难点 |
3.3.1 犯罪链条长,全链条打击难 |
3.3.2 组织结构复杂,作案人身份查证难 |
3.3.3 缺少专业侦查力量支撑,导致贻误战机 |
3.3.4 各地侦查技术设备发展失衡,科技支撑不足 |
3.4 证据收集使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难点 |
3.4.1 证据电子化,数据易灭失或篡改 |
3.4.2 案件时间跨度大,证据及时收集难 |
3.4.3 电子数据关联性弱,罪名认定难 |
3.4.4 涉案地域范围广,取证难度大 |
4 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 |
4.1 主动获取线索,拓宽线索来源 |
4.1.1 开展打击成果宣传,提高线索及证据的辨识度 |
4.1.2 加强网络阵地控制,监测网络空间涉案信息 |
4.1.3 提高被害人报案积极性,完善受案立案工作 |
4.1.4 创新卧底侦查模式,深入查找案件线索 |
4.1.5 建立可疑人员信息库,依靠大数据侦查 |
4.2 完善法律制度建设,提供案件定性依据 |
4.2.1 借鉴国外有组织犯罪立法经验,完善侦查制度建设 |
4.2.2 提升侦查人员法律应用能力,准确认定案件性质 |
4.3 加强侦查经营,健全全链条打击模式 |
4.3.1 沿信息流、资金流,查清犯罪产业链条 |
4.3.2 以一案带多案,建立同步侦查、统一收网模式 |
4.3.3 以电子设备、账号为纽带,锁定作案人身份 |
4.3.4 开展信息化执法培训,提升侦查业务能力 |
4.3.5 及时更新技术设备,保障证据高效收集 |
4.4 以电子数据为主,建立完整证据链 |
4.4.1 及时固定证据,防止证据灭失 |
4.4.2 重点提取电子数据,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
4.4.3 收集外围证据,保障电子数据关联性 |
4.4.4 突破嫌疑人口供,完善证据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5)“套路贷”犯罪侦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第一章 “套路贷”犯罪基础问题研究 |
第一节 “套路贷”犯罪的产生与发展 |
一、2017 年:“套路贷”犯罪的产生 |
二、2018 年:“套路贷”犯罪的迅速发展 |
三、2019 年后:“套路贷”犯罪将长期存在 |
第二节 “套路贷”犯罪内涵的再宣示 |
一、“以‘套路贷’概念取代犯罪构成批判”之驳正 |
二、“套路贷”概念的存在意义 |
三、“套路贷”犯罪内涵的再宣示 |
第三节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现状 |
一、“套路贷”犯罪的时间发展现状 |
二、“套路贷”犯罪的地域分布现状 |
三、“套路贷”犯罪的犯罪认定现状 |
第四节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趋势 |
一、犯罪发展迅速,但增长逐渐趋缓 |
二、集中于华东地区,有向中西部扩散的趋势 |
三、犯罪的专业化与集团化特征明显 |
四、涉黑涉恶趋势抬头 |
第二章 “套路贷”犯罪的侦查现状与困境 |
第一节 “套路贷”犯罪的侦查制度现状 |
一、“套路贷”犯罪相关侦查制度研究 |
二、《“套路贷”案件意见》相关规定研究 |
第二节 “套路贷”犯罪的侦查实践现状 |
一、调研结论的分析 |
二、学界相近研究的评析 |
第三节 “套路贷”犯罪的侦查困境 |
一、侦查制度建设不完善 |
二、侦查机关应对缺乏针对性 |
三、犯罪认定存在缺失 |
四、侦查协作渠道不畅 |
第三章 “套路贷”犯罪侦查对策之完善 |
第一节 侦查理念之确立 |
一、确立依法侦查的理念 |
二、确立整体性侦查的理念 |
三、确立实质化侦查的理念 |
第二节 侦查方法之改进 |
一、正确看待“明示”型“套路贷”案件 |
二、科学合理地认定具体犯罪 |
三、全面地开展侦查活动 |
四、积极主动地开展相关工作 |
五、综合开展侦查工作 |
六、关键人物的重点突破 |
七、重视侦查协作工作的推进 |
第三节 侦查保障之健全 |
一、健全和完善侦查机构设置 |
二、提高侦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
三、加强技术水平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简单相信,傻傻坚持(代后记) |
补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文献检索概况 |
1.3.2 国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研究 |
1.3.3 国内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理论研究 |
1.3.4 国内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研究分析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案例分析法 |
1.4.3 数据分析法 |
1.4.4 比较分析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2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基础理论 |
2.1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缘由 |
2.2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运作模式 |
2.2.1 行政牵头主导运作模式 |
2.2.2 司法审查主导运作模式 |
2.3 检察监督职能的性质 |
2.3.1 司法权说 |
2.3.2 行政权说 |
2.3.3 法律监督权说 |
2.3.4 双重属性说 |
3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衔接问题分析 |
3.1 检察机关环境监督规范样态分析 |
3.2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典型案例 |
3.3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践考察 |
3.3.1 内蒙古 |
3.3.2 河北省 |
3.3.3 江西省 |
3.3.4 珠海市 |
3.4 实践中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存在的问题 |
3.4.1 移送当中监督困难 |
3.4.2 立案追诉监督失灵 |
3.4.3 起诉环节监督失效 |
3.5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的成因 |
3.5.1 监督范围狭窄 |
3.5.2 监督缺乏针对性和刚性约束 |
3.5.3 专业人才配备不足 |
4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域外经验及借鉴 |
4.1 俄罗斯 |
4.2 巴西 |
4.3 美国 |
4.4 德国 |
4.5 域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5 我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的对策 |
5.1 坚持基本原则 |
5.1.1 依法监督原则 |
5.1.2 及时监督原则 |
5.1.3 有限监督原则 |
5.1.4 惩处与预防相结合原则 |
5.2 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机制 |
5.2.1 优化移送环节的监督机制 |
5.2.2 追诉环节监督 |
5.2.3 设立专门监督机构 |
5.2.4 构建多元监督体系 |
5.3 完善衔接工作制度 |
5.3.1 完善信息移送和报备工作 |
5.3.2 相互沟通协作 |
5.3.3 风险评估 |
5.3.4 提前介入 |
5.3.5 考核评价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山西省打击文物犯罪的困境及出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山西省文物及文物犯罪情况 |
1.1 文物概念及山西省文物资源情况 |
1.1.1 文物及其概念界定 |
1.1.2 山西省文物资源总体情况 |
1.1.3 山西省文物分布情况 |
1.2 文物犯罪的概念及山西省文物犯罪情况 |
1.2.1 文物犯罪的概念 |
1.2.2 山西省文物犯罪情况 |
1.3 山西省文物犯罪的特点分析 |
1.3.1 犯罪形式集中 |
1.3.2 团伙性特点明显 |
1.3.3 发案区域相对集中 |
1.3.4 产业化趋势明显 |
1.3.5 涉及保护伞情况较多 |
第二章 山西省打击文物犯罪的举措 |
2.1 强力组织专项行动 |
2.2 组建工作专班 |
2.3 依托数据抄底研判打击 |
2.4 护佑众多国宝回家 |
2.5 开展重点地区整治 |
2.6 科学甄别鉴定 |
2.7 建立长效打防机制 |
第三章 山西省打击文物犯罪面临的困境 |
3.1 技术性困境 |
3.1.1 案件线索发现难 |
3.1.2 文物逃犯抓捕难 |
3.1.3 保护伞打击难 |
3.1.4 境外文物追缴难 |
3.1.5 文物犯罪资产追缴难 |
3.2 政策性困境 |
3.2.1 法律适用难 |
3.2.2 激励机制落实难 |
3.2.3 队伍建设难 |
3.2.4 防发案难 |
第四章 山西省打击文物犯罪的出路 |
4.1 技术性出路 |
4.1.1 主动收集扩案源 |
4.1.2 专案专班清逃犯 |
4.1.3 加大保护伞打击力度 |
4.1.4 建立境外文物追缴新模式 |
4.1.5 加大资产追缴力度 |
4.2 政策性出路 |
4.2.1 加强立法,坚决堵住文物犯罪领域法律漏洞 |
4.2.2 强化激励,推动文物犯罪激励机制建好用好 |
4.2.3 科学配置,加强打击文物犯罪专业队伍建设 |
4.2.4 健全体系,从根本上防止文物犯罪案件发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8)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插图或附表清单 |
引言 |
1 绪论 |
1.1 理论研究现状 |
1.1.1 法律分析层面 |
1.1.2 犯罪侦查层面 |
1.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方法 |
2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概述 |
2.1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界定 |
2.2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特点 |
2.2.1 犯罪嫌疑人相对明确 |
2.2.2 案发滞后,行为主体作案次数频繁 |
2.2.3 诈骗手段形式多样,团伙化特点凸显 |
2.2.4 犯罪地域分布较为广泛 |
2.3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产生原因 |
2.3.1 行为主体法治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 |
2.3.2 犯罪成本低 |
2.3.3 医疗服务领域信息不对称引发道德风险 |
2.3.4 监管弱化,刑事打击力度不足 |
3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主要诈骗手段剖析 |
3.1 非法倒卖药品套取医保基金 |
3.1.1 违规配药环节 |
3.1.2 药品收购运输环节 |
3.1.3 药品销售环节 |
3.2 伪造异地医疗票据虚假报销 |
3.3 “挂床住院”套取医保基金 |
4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 |
4.1 发现、获取犯罪线索难 |
4.1.1 骗保行为侵害公共利益,无具体受害人 |
4.1.2 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少 |
4.1.3 诈骗手段专业隐蔽 |
4.2 调查取证难 |
4.2.1 取证工作繁重 |
4.2.2 电子证据收集难 |
4.3 案件认定难 |
4.3.1 涉案金额认定难 |
4.3.2 涉案人员责任认定难 |
4.4 缺乏协调机制,侦办效率低 |
5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 |
5.1 情报导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
5.1.1 根据新闻网络舆情发现案件线索 |
5.1.2 鼓励知情群众举报 |
5.1.3 从医保基金专项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 |
5.1.4 建立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大数据预警机制 |
5.1.5 完善行刑衔接工作 |
5.2 发现骗保征兆,确定案件性质 |
5.2.1 分析研判医保数据,甄别案件线索 |
5.2.2 审查涉案医疗票据,确定票据真伪 |
5.2.3 锁定药品进出渠道,核对药品异常 |
5.2.4 调查医疗服务机构及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 |
5.3 实施秘密侦查,查明犯罪活动 |
5.3.1 布控重点骗保人员,掌握活动规律 |
5.3.2 发展秘密力量,收集情报信息 |
5.4 展开深入调查,查明案件事实 |
5.4.1 研判资金信息,查清交易关系 |
5.4.1.1 分析帐户信息,查证用户身份 |
5.4.1.2 梳理资金流向,掌握组织结构 |
5.4.2 追查通讯信息,查明嫌疑人身份 |
5.4.3 筛查物流信息,锁定嫌疑地址 |
5.4.4 结合视频图像资料,落地查证 |
5.5 经营案件,集中收网 |
5.6 全面固定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
5.6.1 搜查犯罪相关场所,查扣书证、物证 |
5.6.2 突击讯问,获取口供 |
5.6.3 开展鉴定工作,确定涉案金额 |
5.6.4 强化电子证据取证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一、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二、 在学期间所获的奖励 |
三、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10)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诱发的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以广东省G市查办案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二章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诱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情况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 涉众型经济犯罪诱发的群体性事件案例介绍 |
2.3 涉众型经济犯罪诱发的群体性事件案例特征 |
第三章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外因 |
3.1 经济方面:金融政策调整影响因素 |
3.2 社会方面: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因素 |
3.3 立法方面:制度设计滞后影响因素 |
3.4 行政方面:职能部门缺位的影响因素 |
3.5 司法方面:案件办理的影响因素 |
第四章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容易爆发群体性事件的内因 |
4.1 群众的趋利心理导致案件频发 |
4.2 群众缺乏理性维权意识,面对损失易产生极端化诉求 |
第五章 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建议 |
5.1 事前预警的对策建议 |
5.2 事中处置的对策建议 |
5.3 事后救济的对策建议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诱发的群体性事件问题访谈人员名单 |
附录 B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诱发的群体性事件访谈问题提纲 |
致谢 |
四、浅谈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自治区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研究[D]. 桑先军. 中央民族大学, 2021
-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另案处理程序问题研究[D]. 刘栖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08)
- [3]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权利保障研究[D]. 彭彦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08)
- [4]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研究[D]. 莫明华.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
- [5]“套路贷”犯罪侦查问题研究[D]. 黄凯. 甘肃政法大学, 2021
- [6]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研究[D]. 陈慧.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0(06)
- [7]山西省打击文物犯罪的困境及出路研究[D]. 梁军军. 山西大学, 2020(04)
- [8]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研究[D]. 安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02)
- [9]监察管辖制度研究[D]. 张咏涛. 湘潭大学, 2020
- [10]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诱发的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以广东省G市查办案件为例[D]. 李泽宇. 暨南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