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部边远地区殡葬改革之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钟镇江[1](2021)在《广西“节地安葬”政策效果及其提升路径研究 ——基于政策工具选择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
戴嘉玲[2](2021)在《民族乡成立以来河源漳溪畲族社会变迁研究》文中指出在我国,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因地域较小、人口较少并且分散,不宜建立自治地方,依据《宪法》规定,通过设立民族乡的办法,使这些少数民族地区也能行使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根据设立民族乡的规定,少数民族人口超过全乡总人口30%以上,可以申请设立民族乡。本文所研究的漳溪畲族乡即是在这一法律和政策背景下,于1999年设立的基层行政区划。对该民族乡成立后的社会变迁开展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畲族是中国东南地区的古老少数民族。漳溪畲族乡是广东省唯一一个畲族乡,有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自1999年漳溪畲族乡成立以来,在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各项政策支持下,漳溪畲族乡充分发挥畲族文化和资源优势,推动了具有民族特色的乡镇建设。恢复畲族身份的漳溪群众生产发展与民生事业改善取得长足进步,成为展示当前民族村落社会发展的重要窗口。本文以河源市漳溪畲族乡为个案,以漳溪畲族乡人民政府、广东畲族宫、上蓝村、下蓝村、中联村和东源漳溪民族中学为调查对象,试图从社会变迁和多元文化的视角,探讨河源漳溪畲族乡成立以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变迁。在阐述河源漳溪畲族乡历史和建制沿革的基础上,着重对河源漳溪畲族乡的建立过程进行详细的描述,选取漳溪畲族乡几个主要少数民族村寨作为田野调查点,采用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的研究方法,从民族学及社会变迁理论的角度,描述和分析漳溪畲族乡建乡以来的成就:政治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发展,民族干部快速成长,基层行政组织日益完善,乡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增强;经济上,漳溪畲族乡村落立足民族特色,发展现代农业和民俗旅游业,促进了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上,蓝村传统民俗活动“蓝大将军节”、中联村显烈宫巡游节和汶水塘捕鱼技艺以及畲族传统体育项目得以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实现振兴和重构。本文认为,畲族乡的成立是对漳溪畲族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大政治成果。当地自设立民族乡以来,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所取得的发展进步,充分反映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民族乡设立的积极意义,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写照。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漳溪畲族乡乡村振兴和各项事业发展应进一步突出民族文化特色,以长期性、系统性、全局性的民族工作引领漳溪畲族乡走出一条特色创新发展之路。
崔晓琰[3](2021)在《中国共产党少数民族文化政策发展研究》文中指出
暴占杰[4](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减贫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地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而这其中,中国共产党对西藏贫困问题的治理实践是最为典型的代表。原因在于,西藏地处青藏高原,集我国边疆地区、边缘地区以及少数民族落后地区于一体,加之和平解放前长期遭受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蹂躏,导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就贫困状况而言,西藏贫困人口多且分布广泛,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而且还存在严重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2011年,西藏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此外,作为国家战略安全屏障,西藏存在境内分裂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威胁国家统一与安全的稳定问题。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将西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体现了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解决西藏的贫困问题能够为推进西藏持续稳定和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综合上述因素,西藏在党和国家扶贫工作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关系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西藏的扶贫工作既在国家总的扶贫战略框架内开展,又有党中央、国务院超常规的特殊扶持政策的推动。长期以来,学术界偏重于在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下对西藏反贫困实践进行实证研究,而以中国共产党为研究对象,纵向宏观考察我们党在西藏扶贫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较为薄弱。2019年,西藏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2020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不管是从学术视角来看,还是从时间节点来讲,研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对西藏乃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长足发展意义深远。有鉴于此,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基于西藏深度贫困这一现实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探讨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为主线,立足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交叉学科研究法等方法。依托包括党和国家以及西藏地方历史文献、着作、期刊、报纸等各类文献资料,并参考相关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统计年鉴、地方志等材料,历史地、系统地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逻辑,进而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和推动西藏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启示,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分为六章对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展开研究。第一章是绪论。回顾了关于西藏贫困问题与扶贫工作的研究现状,明确研究主题。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能从中把握学术界研究进展,找准研究角度,借鉴前人研究经验,趋避其研究不足之处。这样既可以做到查漏补缺,又可以避免重复研究。通过文献回顾和述评,确立了从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贫困问题实践角度着手研究。第二章是关于西藏贫困问题的相关概述。对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念、贫困状况,以及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阐释。从西藏区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地理、社会、宗教、民族等特点探讨西藏面临的贫困问题。纵向梳理西藏不同阶段的贫困特征,同时横向对比西藏贫困问题与全国其他区域的差异。这既可以有效衔接下文中国共产党西藏贫困治理所做的有针对性工作,也凸显了西藏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与紧迫性,同时还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何采取超常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开展西藏的扶贫工作。第三章是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理论上系统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贫困思想,借鉴中国传统反贫困思想和国外有益的反贫困理论,能够为研究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贫困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从实践层面看,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对西藏扶持、支援和建设为此后的扶贫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该部分主要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扶贫工作的具体实践。以中央和西藏地方扶贫政策和取得的成效为标准,将西藏扶贫工作细化为三个阶段,包括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扶贫攻坚阶段、扶贫开发深化阶段,分别论述中央政府以及西藏地方党委、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具体开展工作,有什么特点,取得了哪些成效。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这一章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具体阐述中央关于西藏的脱贫攻坚政策与西藏精准脱贫具体实践。本章与上一章节是文章的核心部分,这两章将中国共产党关于西藏扶贫工作的演进脉络,历史经验清晰地呈现出来,为总结经验和启示提供研究基础。具体来说,这一章主要探究中国共产党为推进新时代西藏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战略规划,构建的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以及施策路径,并总结了脱贫攻坚阶段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本章在梳理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反贫困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解决西藏贫困问题的经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的与时俱进,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在汲取经验的基础上还应该展望未来,明确今后推动西藏的扶贫工作和发展应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人民通过扶贫工作历史性地消除西藏绝对贫困问题,对西藏的发展和稳定意义重大,创造了中国减贫治理的“西藏样本”,是中国共产党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光辉典范。探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路径,总结经验和启示,以期对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
林柳彤[5](2020)在《多元共治下的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探析 ——以M市几起群体性事件为例》文中提出当前,我国正面临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全面改革步入“深水区”,结构的转变促使群体性事件呈现多发、易发态势。党的十九大提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通过多元社会主体共同治理,筑牢矛盾风险预防阵线,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初,扼制在成灾之前。本文提出由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构建的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旨在事件发生前充分调动政府部门、市场企业、社会组织、普通群众的积极性并发挥其功能优势,在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预警、网络舆情引导、源头疏导化解等方面,更加有效地实现群体性事件“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本文首先对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进行了相关的界定阐述,也对单一治理模式和多元共治模式作了系统阐述,并从政治、经济、社会三个角度分析比较了群体性事件预防多元共治的优势。同时,本文以M市的2014年PX项目事件、2019年H县和X县群众聚集闹事反对殡仪馆项目建设事件作为研究对象,从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角度出发,运用案例分析、深度访谈等研究方法,深入探究这三起事件发生前在预防处置环节暴露的问题和教训,从政府部门、市场企业、社会组织、普通群众共四个角度分析这三起事件预防机制效果不佳的原因。最后,本文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危机管理理论,结合M市作为四线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的实际,从构建原则、组成主体、治理模式、建设重点、运行保障共五个角度分别提出了建议和对策,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转群体性事件多元共治预防机制提供了参考。
陈世海[6](2019)在《嵌入视角下宝乡彝汉民族互动研究》文中认为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自发移民到相对发达的汉族农村地区寻求发展出路,是当前我国社会流动领域中的一种特殊现象。移民搬迁后,少数民族嵌入到汉族的日常生活之中,与本地村民混合居住而构建了新的生活场域,形成了民族互动的多种样态。本研究在嵌入视角下,用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等方法,对自发从凉山欠发达地区搬迁到相对发达的宝乡汉族农村而形成的彝汉民族互动现象开展了研究。文章包括导论等八个部分,主要从物质生产、日常交往、民族文化、社会关系以及社会治理等方面开展了嵌入视角下的民族互动研究,主要研究发现有:当发展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自发搬迁到相对发达的汉族农村时,便形成了嵌入式民族混居场域;在阶层结构上,因资源占有、职业分布、价值理念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外来的少数民族往往在整体层面嵌入在了社会结构的底层,这种“底层结构嵌入”是双方社会互动的基本前提;与此同时,汉族生活习惯、社会规则等方面也从文化、价值、规范等角度嵌入到外来少数民族群体之中,形成了“双重嵌入”的局面,这种局面既为双方社会互动提供了条件,又限定了行为规范、制度约束的协商空间。居住和种植空间的交叉分布,为双方日常交流以及生产方式的互动提供了条件。在种植内容和种植工具方面向汉族融合,是少数民族在形成文化震惊与差异体验的“内驱力”,以及借助社会支持力量等“外助力”完成技术学习后的双重合力驱动下的行为,体现了对自然环境的“自适应”以及由习惯主导转变为效用主导的理性选择;在互动中的语言使用方面,当群体规模、文化发展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哪个民族群体处于高社会阶层,其语言便同其社会地位一样,拥有吸引其他民族自觉学习、使用的力量;在礼物往来中,互惠关系并非一开始就出现,礼物的受和授往往依据其社会阶层的位置而决定,除去授受双方礼物数量、价值以外的净值,体现出来的是结余方更高的社会阶层、权力和声望;在民族文化方面,外来小民族群体与本地大群体文化中差异大、甚至带有“危险性”元素的文化特质,最易在外群体压力和内群体自我纠正机制下被同化,相比于内隐文化(如宗教信仰)而言,外显文化(如民族服饰)更容易被同化。在底层嵌入的格局下,外来少数民族群体与本地汉族群体在总体上可能构建出“示好型社会关系”和“梯度型社会关系”等社会关系形态,也存在少量的“和谐型社会关系”和“排斥型社会关系”;经济社会文化的本源性差距是影响双方社会关系的面上原因,而人际交往能力、为人处事方法则是影响社会关系的点上原因;一般来说,有过与汉族人互动经验,具备随和、老实、谦卑、勤劳、肯出力等性格特征的少数民族群体更容易得到本地人接纳;在后天形成的嵌入式生活中,群体规模、文化、发展程度差距较大的不同民族之间,存在着心理和行为方面的鸿沟,没有治理和服务层面的介入,这种鸿沟通常难以依靠自身力量予以弥合。文章综合以上研究发现,对少数民族嵌入汉族地区的社会互动提出了初步的解释框架,以供后续研究予以批评。在此基础上,文章探讨了后天生成的民族混居农村社会治理问题,研究指出:当异质性较强的少数民族群体嵌入到规模更大的汉族群体时,原先的社会治理结构将变得更为复杂。涉及到民族问题的治理经验缺乏,特别是缺乏对嵌入后的少数民族文化和议事规则的了解,对于开展民族治理将造成较大障碍。而嵌入的少数民族群体过分执着于与本地文化差异较大、甚至会给本地人带来心理或潜在人身威胁的传统和文化特质,将更容易引起大群体的排斥,并反过来影响自身在本地的可持续发展,更将增加社会治理的难度。通常来说,地方管理者受本地稳定发展的“大局观”限制,会在多重比较和博弈后生成“不出事逻辑”,以此为基础,运用体制内动员、多部门联合、法理与协商等多种治理手段,化解因文化冲突所导致的矛盾纠纷。而事实上,这种治理理念和方法都存在弊端,难以应对民族嵌入后的社会格局。要突破这种状况,需要重新界定“大局意识”,将管控式思维转变为服务性思维,吸纳本土精英和嵌入精英,激发内源性发展力量,强调自组织建设,在专业社会组织的配合下,以需求为导向开展综合化、专业化、本土化服务,完善治理结构,才能达到善治的最终目标。
丁文,冯义强[7](2019)在《我国农村殡葬用地制度的困境及其完善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农村殡葬用地制度主要由《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地方性法规中的相关条款构成。农村殡葬用地可分为集中型、相对集中型、零散型等三种主要类型,且法律法规在不同的殡葬用地类型中的调控能力不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农村殡葬用地的案件原则上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未审批确定公墓或农村公益性殡葬用地的地区不适用《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民政部门的职责不因未审批确定农村公益性殡葬用地而免除。农村殡葬用地制度存在法律规定脱离实践、法院管辖权存在争议、民政部门管理权能虚位等问题,应通过限缩农村公益性殡葬用地相关规定的适用边界、明确法院司法管辖权的范围、落实民政部门的管理权能等途径予以解决。
刘亚丽[8](2019)在《宗教组织税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宗教是有关人类心灵和精神的“圣事”,但宗教组织却存在于“世俗”之中。宗教组织兼具实践宗教信仰的宗教性以及为自身存续发展的经济性,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世俗中的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凸显出(自/被)商业化倾向,致使宗教组织的“圣事”和“俗事”交织,混为一体,既伤及教旨又令宗教不堪。2018年我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增加了针对宗教组织及其教职人员的税收制度,以及税务部门对宗教组织及教职人员实施税收管理的条款,然而,在我国宗教组织及教职人员涉税的法律、法理及规则设定的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乃至科研成果,尚属珍稀物种之际,这些原则性税收管理制度的颁布似有挂一漏万,不及就里之嫌。有鉴于此,宗教组织及教职人员的涉税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特殊性、正当性及现实可行性等殊值系列探究,这也符合中央“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除引言和结语外,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我国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问题及税收规制。行文通过我国和域外两组案例的对比展开,得出目前我国宗教组织并不缺少世俗经济甚或商业活动的参与,但我国较为缺乏对宗教组织经济行为的具体税收规范。宗教组织虽以实践宗教信仰为其基本功能,但基于其存续和发展的内在所需,以及信众和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宗教组织与经济具有自洽性。当宗教组织的经济及经济行为缺乏自律与他律表现为不自洽时,必然影响其创设和教义的本旨,同时也影响到社会整体经济秩序,因此,通过具体的税收法律制度对宗教组织经济行为进行规范,具有现实必要性。第二章,我国现行宗教组织税收规范及问题分析。目前我国通过《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以及诸多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初步形成了较为原则性的宗教组织税收规范。但依然存在:宗教组织作为纳税主体的内涵和外延不清;对其经营行为的行政管理规范替代了应税规范;宗教组织的应税界定标准不准确;对其进行的税收监管流于形式等诸多问题。究其原因,我国宗教组织税收规范严重滞后于宗教组织财富观念的转变;滞后于宗教组织自营利性和被营利性趋势增强的经济现实;国家对宗教组织实行的自养政策,在现实中被异化、异用或他用,自养政策被放大为自养免税政策或宗教性免税政策;相关民事主体法律以及教职人员身份和收入的界定,缺乏相适应的配套规范。因此,我国宗教组织税收问题的法律规制具有现实迫切性。第三章,宗教组织涉税法制理论梳理及评析。在政教合一体制下,受宗教及宗教组织的历史地位、国民信仰和社会功能等因素制约,国家对宗教组织予以直接的财政补贴和税收支持,但这一不当的财税政策既影响了财税关系和政教关系,也影响了公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因此,政教分离和间接的财税支助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现实和必然选择。与西方不同,我国古代历史上鲜有宗教支配政治或政教合一的现象,但也从不缺少国家政权与宗教或各宗教组织各样的经济和税收联系。国家因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需要,对宗教组织的财税政策极其不稳定,“不徭不役”和“亦徭亦役”政令反复交替,使得宗教组织繁盛兴衰交相更迭。在现代政教分离国家,除宗教组织的宗教性在处理政教关系时被审慎对待外,宗教组织因其非以营利性为目的,基本被纳入非营利组织进行规制。国家予以宗教组织的间接财政支持和连续稳定的税收规范,这既有利于宗教组织正常发展,也有利于国家和宗教组织间的政教关系。因此,构建和完善宗教组织的税收规范,是现代政教分离国家财税法治的必要内容。第四章,宗教组织的特殊性及征免的正当性分析。宗教组织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其宗教性,以及由宗教性而衍生出的非营利性和社会表达的公益慈善性。虽然宗教组织具有其特殊性,但对其征税或免税具有法律正当性。首先,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有遵照法律负担纳税的义务。纳税人即是依照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担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宗教组织是公民基于宗教信仰自由而组成的团体,属于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其拥有宗教自由的宪法基本权保障同时,当然也负有纳税的义务。其次,征税权是国家主权的表现,宗教组织拥有类国家主权的组织自治权,国家对宗教组织免税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保障其独立性,但国家对宗教组织征税也并不意味着是对其自治权的干涉。在政教分离体制中,宗教组织的自治权处于国家主权之下,作为组织自治权的体现,宗教组织有从事世俗经济活动的权利,同时也应遵守世俗包括税法在内的经济规范要求。再次,宗教自由体现为内在精神信仰自由和从事合法宗教活动的自由,但此种自由并非绝对而是有所限制的自由,宗教组织负有依法的纳税义务并不因为其享有宗教自由而得以免除。即使在政教合一国家,宗教组织在获得免税或财政支持的同时,其自由也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因为在国家合法行使征税权时,维护良好的税收制度在各种公共利益中处于优先顺位。最后,政教分离原则要求国家政权和宗教组织分离。要求国家不得对特定的宗教加以奖励或禁止,或对人民特定信仰给予优待或非难。但政教分离不是绝对的分离,无论是对宗教组织征税或是免税,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政府与宗教组织之间的联系。无论是对宗教组织免税或是征税都不意味着必然违反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免税和征税的立法目的既非促进和倡导宗教,也非抑制和反对宗教。与宗教组织类似,诸如学校、图书馆、慈善基金会等,也通常被国家给予免税,因为它们一般被认为可以与社会和谐共处,并促进社会多样化的存在。综上,国家无论是对宗教组织免税或征税都具有合宪性或法理正当性。第五章,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域外经验与借鉴。宗教组织从事经济活动成为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共有现象。在宗教组织日趋商业化情形下,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改变了其税法上的待遇,变完全免税为有条件的免税,并加以公益慈善之社会责任,但具体做法又各不相同。美国《内地税法》规定了宗教组织获得免税的主体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身份限制和免税资格丧失的情形,对宗教组织商业活动设置了“非相关商业所得税”和“无关举债所得税”进行规范。同时规定了含申请资料、年度报告书、捐赠信息等内容完备的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必要时的税收稽核制度。日本设置宗教法人认证制度以规定主体要件资格,而公益性的高低对宗教组织税赋多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日本《法人税法》规定宗教法人可以经营营利事业,可按低于普通法人的税率承担纳税义务。在宗教主管机关和宗教组织之间设置宗教法人审议会制度,作为解决两者之间的缓冲机关。同时对宗教法人规定了税收优惠及支出的限制,必要时的税务调查制度,甚至宗教法人营利事业有违法行为,可以对宗教法人实行强制解散。我国台湾地区对宗教组织的主体分类进行了规定,在营利事业所得税、房屋税、地价税等十余个税种税目中详细规定了宗教组织相关税收内容。宗教组织的经济行为及收入是以信众随喜布施,还是订有一定的收费标准,来判断是否属于销售货物或劳务收入所得。对宗教组织设有严格的公益慈善要求,其60%的年度经费依法只能用于公益目的上,并对积极作为者进行奖励。综上,在宗教组织从事经济甚或商业活动不可避免并客观存在时,反思我国大陆具体问题,域外经验具有可借鉴性。第六章,我国宗教组织税收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在中央提出要依法管理国家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号召下,应积极善用财税法律规制宗教组织经济行为,调节宗教组织相关经济关系。首先,在宗教组织纳税主体层面,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缺少法律分类的情况下,应将宗教组织细化出来,对其税收加以特别规定;明确宗教组织纳税主体的内涵和外延。其次,在宗教组织应税范围层面,应重视宗教组织经济性的特征,改变禁止宗教组织过度商业化经营原则,允许其进行经济或商业活动,并运用税收法律规范,包括教职人员收入的规范;改变现有对宗教组织应税和免税以宗教性和经济性为主的多重区分标准,实行“经营征收与自养返还”相结合的标准调整。再次,在宗教组织公益慈善层面,应改变对宗教组织非营利组织的消极定位,采用公益慈善主体的积极法律定位;在宗教组织普遍没有出具扣税资格的情况下,允许宗教组织对那些方向明确的捐赠出具扣税凭证;对宗教组织公益慈善行为实行税收激励或奖励机制。最后,在宗教组织税收监管层面,应转变对宗教组织税收监管的传统观念,在经济领域将之同其他市场主体平等对待;增加宗教组织信息公开的内容,落实税务登记;对其不当和违法行为实行阶梯制的税收处罚措施;同时也应注重相关规范和配套措施的协调,如自养政策的规范化、宗教组织自身建设等。综上,我国宗教组织税收制度的完善与构建具有可行性。
魏久志[9](2017)在《象征的图像与殡葬观念的变迁 ——潘诺夫斯基《墓葬雕刻四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墓葬是雕刻艺术的摇篮。雕刻史家们研究的众多作品都是矗立在墓葬上的,通过他们对这些墓葬雕刻的描述,我们早就熟悉了这些雕刻作品的形式,甚至还能够根据其风格断定它们的年代。然而这些都是针对雕刻作品所做的风格学分析,忽略了它们的内容和意义。潘诺夫斯基的墓葬雕刻研究则力图将我们带回到雕刻和墓葬的整体历史情境中,从图像学的角度分析雕刻作品的主题和题材以及象征意义。图像学研究,也即对作品意义的研究,似乎成了潘诺夫斯基的标签,但是如果认为潘诺夫斯基仅是对墓葬雕刻作品的内容感兴趣而没有对其形式加以关注,那就距离误读他只有一步之遥了。潘诺夫斯基对墓葬雕刻的形式分析,尤其是对模拟像[effigy]的分析同样精彩。在《墓葬雕刻四讲》中,潘诺夫斯基囊括了从古埃及一直到16、17世纪有关墓葬雕刻的内容,从艺术风格和图像学两个方面展开了综合的讨论。也就是说,潘诺夫斯基除了调动他广博的学识深入地探讨墓葬雕刻与习俗、宗教、哲学、科学的关系,还系统的概括了墓葬形制的发展演变。对于潘诺夫斯基而言,图像与思想、风格与哲学之间的关系是一个远超图像学的问题。他的艺术史研究的目标是要像历史学一样,研究和复原过去的传统,赋予古代纪录以鲜活的生命。这一目标在潘诺夫斯基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着作《墓葬雕刻四讲》[Tomb Sculpture]中有着完美的诠释。本文旨在以潘诺夫斯基的《墓葬雕刻四讲》为例,分析图像学的方法在古代艺术研究中的应用,也即在译介和概述西方墓葬雕刻史的同时,明确其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修正我们之前对潘诺夫斯基图像学理论认识的一些不足。本文以图像的象征为出发,首先梳理了象征的理论和象征的图像体系的发展过程,之后介入到西方墓葬雕刻史的问题之中,以具体的研究实践来修正和强化我们对图像学研究方法的深入理解。因此,在以粗陋的笔触介绍潘诺夫斯基殡葬雕刻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时,我们以人类发展史上灵魂观念的变迁为统摄,着重突出墓葬雕刻与社会风俗、巫术迷信、宗教信仰、哲学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文章中分别以“灵魂的归宿”、“异教的世界”、“基督的护佑”和“世俗的转向”为标题来对应古埃及、希腊罗马、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诸个时代的墓葬发展特征,以突显殡葬雕刻观念的转变与社会文化倾向之间的契合。古埃及人的殡葬观念是“憧憬未来的”;希腊时期,殡葬观念则变成了“缅怀过往的”。古埃及人对未来的巫术式掌控的观念开始转向对往事的充满想象力的纪念性观念;在之后文明的多个阶段,我们都能看到殡葬观念从“憧憬未来的”观念向“缅怀过往的”观念的转变,而且在很多时候,这两种观念是并存的,有时候甚至会出现在同一座墓葬之中。中世纪初期,殡葬雕刻消失不见,这与基督教教义对偶像的厌恶密切相关,而到了中世纪盛期,墓葬雕刻再次繁荣,基督教改革促使人们对死亡、对死者产生了新的态度。文艺复兴时期的墓葬既有中世纪的延续,也有古典母题的复兴,但更突出的还是表现人文主义精神的墓葬雕刻,它们最为直接地呈现了文艺复兴时期以人为中心的人文主义精神。
陈卫洪[10](2016)在《森林碳汇储备的农户行为研究 ——以西部地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森林碳汇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降低大气二氧化碳浓度中,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报告显示,我国目前森林面积达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1.63%,2015年全国森林植被总的碳储量达到了84亿吨。到2018年,西部地区五省(市、区)的碳储量将达到38.4亿吨,丰富的森林碳储量将会成为我国未来森林碳汇储备的重要区域。随着我国多地碳汇交易试点的建设,全国碳汇市场正在逐步建立,加强森林碳汇储备成为我国当前林业发展的重点。森林碳汇储备除自然环境因素影响外,还受到森林经营管理、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重视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从系统论角度来看,自然系统是能否发展森林碳汇的重要基础和先决条件,对森林碳汇的储备有着直接影响。经济系统是推进森林碳汇建设的动力,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森林碳汇发展相对完善和完备,经济的发展为森林碳汇的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社会系统则是实现森林碳汇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证,社区的历史传承、人文制度、风俗习惯及个人能动意识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森林的经营和管理。农户作为社会系统最重要的组成要素,随着意识能动性的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不断被人类纳入经济活动范围,社会系统则成为农户发展的承载基础。农民作为森林经营管理活动的微观行为主体,其对待森林资源管理和营林生产的相关行为对碳汇储备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探索西部地区森林碳汇储备中农户的微观动机与相关行为,促进西部地区森林碳汇储备对于提高中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系统的分析西部地区森林碳汇储备中的农户行为,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主要采用理论与实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农户的相关行为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一是在对森林碳汇储备发展背景及相关理论梳理的基础上,从集体行动的逻辑和集体行为角度,运用案例剖析了森林管理、农户营林及传统知识等在森林资源储备中的作用和影响,阐释了农户潜意识行为对森林碳汇储备的重要性。二是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采用问卷调查法与Logistic回归模型重点分析了四川、重庆、云南与贵州等地区农户的林业生产行为。三是从潜意识文化传承角度,分析了民族传统文化和乡土知识对林业生产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作用,侧面证实了农户的潜意识行为对于森林碳汇储备作用巨大且具有低成本与可持续性。四是针对农户在森林碳汇储备中表现出的微观动机和有意识行为与潜意识行为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了在森林碳汇储备中要继续发挥农户的潜意识行为,运用正确的手段引导激励农户的有意识行为,并逐渐将有意识行为变为潜意识行为,最后达到一种“无为而治”的状态,使森林碳汇储备变为一种可持续性的本能意识。通过对西部地区森林碳汇储备中农户行为的分析,本文得出以下四个主要结论。一是森林资源的权属和林地资源的管理方式是影响森林碳汇储备的重要因素。在当前碳汇市场尚未健全的前提下,森林碳汇的效益主要体现为生态效益。在森林资源保护中,我国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林业政策是影响森林碳汇储备的重要因素。根据资料和调查显示,林农生计、林业政策、林地流转制度和森林采伐部分限制条款以及社区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都是影响森林碳汇储备的主要影响因素。二是森林碳汇储备中的农户有意识的营林行为还需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因为生存的需求使林业经济效益成为农户造林营林决策的主因,森林碳汇作为一种具有外部性的特殊林产品,在当前还未充分被农户认识和重视。而农户有意识的选择营林行为还基于机会主义的思想,农户的有意识营林行为缺乏一定的激励和引导机制。三是西部地区森林碳汇储备还需正确发挥市场与政府的配置作用。当前西部地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还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在没有任何激励引导的前提下,生态较好区域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原因其林业生产中农户的潜意识行为占据主导作用,森林碳汇储备还是依靠人数众多的小农林业来实现,不仅与市场脱节,对森林资源保护的许多传统手段还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削弱了农户对森林碳汇储备的潜意识行为。因此,森林碳汇储备必须发挥市场与政府两种资源配置手段。四是加强森林碳汇储备还需要进行相关配套改革。通过实际调查发现,在很多林区,森林碳汇还只停留在顶层设计方面,中观群体(县级、乡(镇)地方政府或其他组织)也只是少部分人了解概念,微观群体农户对森林碳汇更是一无所知。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之间完全脱节,导致农户在面对林业市场时,除了传统的林产品外,还未感触到森林碳汇在未来林产品市场中的巨大潜力和作用。森林碳汇储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森林经营活动中,农户的需求动机是行为产生的内因,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则是引发行为的外因。为更好的阐释森林碳汇储备中农户行为的特殊性,本文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一是将农户行为分为有意识行为和潜意识行为,对农户行为分类进行了拓展。传统农户行为多是依据农户的经济行为特点分为生产行为、投资行为与消费行为等体系,在森林碳汇储备中,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户选择性营林行为外,还有一种受社会环境、传统文化氛围影响的自发性森林管护和营林行为。为更好的阐述农户行为,本研究将农户基于市场利益的选择性营林行为定为有意识行为,而将农户的自发性营林行为定为潜意识行为。二是明确提出了森林碳汇是一种具有外部性的特殊林产品。对于森林碳汇的阐释多集中在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上,是一种公共物品,也是一种可以进入碳汇市场的商品。为更好的阐释森林碳汇储备中农户从事林业生产的重要性,本文将森林碳汇定义为一种具有外部性的特殊林产品。三是构建了农户森林碳汇储备行为的激励机制模型,提出了以倡导发扬传统文化等为主的选择性激励机制等建设内容。本文从农户需求、微观动机而产生相应行为的内在机制出发,侧重农户营林行为、政策需求等微观群体的调查分析,通过分析农户在森林碳汇储备过程中的相关行为表现,提出了关于农户森林碳汇储备行为的相关建设机制和对策措施来提高小农参与森林碳汇储备的积极性,优化其营林造林行为。提出了通过构建健康的社会经济生态系统,使森林碳汇储备行为实施者(农户)既有碳汇这种特殊资产的资产性收益,又让其在系统内实现其自我价值与拥有社区荣誉感,进而促使森林碳汇储备行为从有意识经济行为上升到潜意识的自然追求行为。
二、西部边远地区殡葬改革之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西部边远地区殡葬改革之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2)民族乡成立以来河源漳溪畲族社会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有关社会变迁的研究 |
二、关于畲族的相关研究 |
三、关于民族乡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际意义 |
第四节 研究对象与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漳溪畲族乡的概况 |
第一节 漳溪畲族乡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村落墟镇 |
一、墟镇 |
二、村落 |
第三节 生计方式 |
第四节 民间信仰 |
第三章 畲族乡的诞生:漳溪畲族乡的成立过程 |
第一节 漳溪畲族蓝氏源流 |
第二节 畲族身份的确认 |
第三节 漳溪畲族乡的依法申请 |
第四节 漳溪畲族乡的成立 |
第四章 民族乡成立以来漳溪畲族乡的政治进步 |
第一节 民族团结事业的进步 |
第二节 基层行政组织的完善 |
第三节 畲族干部的培养与成长 |
第四节 民族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
第五章 民族乡成立以来漳溪畲族乡的经济与民生发展 |
第一节 基础设施的完善 |
第二节 思想观念的转变 |
第三节 收入水平的改善 |
第四节 就业水平的提高 |
第五节 民生事业的进步 |
一、教育方面 |
二、医疗方面 |
第六节 乡村振兴与旅游业发展 |
第六章 民族乡成立以来文化变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第一节 日常生活习俗的变迁 |
一、饮食方面 |
二、着装方面 |
三、居住方面 |
四、节日习俗方面 |
第二节 蓝大将军出巡节 |
一、相关文献记载 |
二、有关传说 |
三、传承及发展 |
第三节 显烈宫巡游节 |
第四节 汶水塘捕鱼艺 |
第五节 蹴鞠和射弩传统体育项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收集表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述 |
2.1 贫困理论基本释义 |
2.1.1 贫困的定义 |
2.1.2 贫困的标准 |
2.1.3 贫困的分类 |
2.1.4 扶贫的内涵 |
2.2 西藏贫困问题的基本状况 |
2.2.1 贫困人口较多且分布广 |
2.2.2 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 |
2.2.3 贫困代际传递现象严重 |
2.3 西藏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 |
2.3.1 严酷的自然生存环境 |
2.3.2 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 |
2.3.3 落后的基础服务设施 |
2.3.4 突出的健康风险问题 |
2.3.5 严重的精神文化贫困 |
2.4 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 |
2.4.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
2.4.2 筑牢党在西藏执政根基的需要 |
2.4.3 实现西藏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
3.1 理论基础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关于反贫困理论 |
3.1.2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 |
3.1.3 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反贫困的思想 |
3.1.4 西方学者关于反贫困的理论探索 |
3.2 实践基础 |
3.2.1 1949-1958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3.2.2 1959-1977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第4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 |
4.1 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1978-1993) |
4.1.1 出台西藏农牧民休养生息的政策 |
4.1.2 改革制约农牧区发展的经济体制 |
4.1.3 初步开启西藏扶贫开发的新模式 |
4.1.4 体制改革阶段西藏扶贫成效总结 |
4.2 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 |
4.2.1 西藏扶贫攻坚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4.2.2 新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出台与落实 |
4.2.3 扶贫攻坚阶段西藏脱贫工作成效 |
4.3 扶贫深化阶段(2001-2011) |
4.3.1 探索适宜西藏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
4.3.2 明确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 |
4.3.3 夯实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 |
4.3.4 扶贫开发政策落地与基本成效总结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发展的战略抉择 |
5.1.1 规划新时代富民兴藏路线 |
5.1.2 加快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 |
5.2 构建西藏精准扶贫的实施机制 |
5.2.1 西藏精准扶贫的瞄准机制 |
5.2.2 西藏精准扶贫的政策机制 |
5.2.3 西藏精准扶贫的责任机制 |
5.2.4 西藏精准扶贫的投入机制 |
5.2.5 西藏精准扶贫的退出机制 |
5.2.6 西藏精准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 |
5.3 明确西藏精准扶贫的施策路径 |
5.3.1 特色产业开发:撬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杠杆 |
5.3.2 易地扶贫搬迁:打破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 |
5.3.3 生态保护扶贫:破解“富饶的贫困”陷阱 |
5.3.4 大力发展教育:阻断西藏贫困的代际传递 |
5.3.5 社会保障兜底:兜住西藏脱贫攻坚的底线 |
5.4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工作成效 |
5.4.1 第六次座谈会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
5.4.2 “三不愁三有三保障”脱贫目标基本实现 |
5.4.3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创新与发展 |
第6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历史经验 |
6.1.1 始终坚持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 |
6.1.2 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
6.1.3 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持续革新 |
6.1.4 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 |
6.2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对西藏未来减贫与发展的启示 |
6.2.1 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 |
6.2.2 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 |
6.2.3 在脱贫攻坚基础之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6.2.4 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5)多元共治下的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探析 ——以M市几起群体性事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4.3 国内外研究现状简评 |
1.5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6.1 研究内容 |
1.6.2 创新之处 |
第2章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从“单一治理”到“多元共治” |
2.1 群体性事件及其预防机制 |
2.1.1 群体性事件的定义与特征 |
2.1.2 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的定义与意义 |
2.2 群体性事件预防的单一治理与多元共治比较 |
2.2.1 单一治理模式及其局限性 |
2.2.2 多元共治模式及其特征 |
2.2.3 群体性事件预防多元共治的比较优势 |
2.3 多元共治下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构建的理论基础 |
2.3.1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3.2 危机管理理论 |
第3章 M市几起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M市几起群体性事件简述 |
3.2 M市几起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机制及其运作状况 |
3.3 M市几起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的存在问题 |
3.3.1 预防主体单一 |
3.3.2 政府力量单薄且有限 |
3.4 M市几起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
3.4.1 从地方政府角度分析 |
3.4.2 从市场企业角度分析 |
3.4.3 从社会组织角度分析 |
3.4.4 从普通群众角度分析 |
第4章 群体性事件多元共治预防机制的构建 |
4.1 群体性事件多元共治预防机制的构建原则 |
4.1.1 “对话”原则 |
4.1.2 “竞争”原则 |
4.1.3 “妥协”原则 |
4.1.4 “合作”原则 |
4.1.5 “集体行动”原则 |
4.2 群体性事件多元共治预防机制的组成主体 |
4.2.1 政府部门 |
4.2.2 市场企业 |
4.2.3 社会组织 |
4.2.4 群众个体 |
4.3 群体性事件多元共治预防机制的治理方式 |
4.3.1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
4.3.2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
4.3.3 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
4.3.4 发挥“自治”基础作用 |
4.3.5 发挥“智治”支撑作用 |
4.4 群体性事件多元共治预防机制的建设重点 |
4.4.1 多元主体源头预防能力建设 |
4.4.2 多元主体风险预警能力建设 |
4.4.3 多元主体协作预防能力建设 |
4.4.4 群体性事件多元防控中心建设 |
4.5 保障群体性事件多元共治预防机制的运行 |
4.5.1 宣传教育层面保障 |
4.5.2 政策层面保障 |
4.5.3 技术层面保障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不足 |
5.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提纲 |
附录B 访谈情况记录表 |
(6)嵌入视角下宝乡彝汉民族互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及主题 |
(一) 传统农村社区、空心化及其转型的可能路径 |
(二) 少数民族扶贫与异地搬迁、自发移民 |
(三) 少数民族自发移民后的“嵌入式”生活 |
二、研究回顾与述评 |
(一) 有关嵌入研究的回顾与梳理 |
(二) 我国少数民族的人口流动与自发移民 |
(三) 少数民族流动背景下的民族互动研究 |
(四)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社会治理研究 |
(五) 研究述评 |
三、研究的内容、价值、概念与思路 |
(一) 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 研究的价值和创新 |
(三)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四) 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田野点介绍 |
(一) 县域经济社会概况 |
(二) 宝乡经济社会概况 |
第一章 宝乡的空心化及彝胞的嵌入 |
第一节 民工潮与宝乡空心化 |
一、民工潮的形成与农村空心化 |
二、宝乡汉族的人口迁出及农村空心化 |
第二节 社会网牵引下彝胞的自发移民与嵌入 |
一、彝胞的自发移民与全面嵌入 |
二、彝胞自发移民过程中的社会网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彝汉互动 |
第一节 土地的流转与利用 |
一、彝胞对宝乡闲置土地的利用 |
二、闲置土地再利用的价值及其不确定性 |
第二节 从荞麦、背篓到水稻和扁担 |
一、种植内容的变化: 从荞麦到水稻 |
二、种植工具的变化: 从背篓到扁担 |
第三节 农村里的兼业型农民工 |
一、城镇化与汉族农民工回流创造的兼业机会 |
二、农村里的“兼业型”农民工 |
三、兼业过程中的纠纷及底层抗争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日常生活交往中的彝汉互动 |
第一节 汉语的使用、习得及情境选择 |
一、彝胞在宝乡的日常语言使用 |
二、彝胞在宝乡的汉语习得 |
三、特殊情境下的语言使用 |
第二节 礼物交换: 从有来无回到礼尚往来 |
一、有来无回的礼物 |
二、有来有往的礼物交换 |
三、彝汉双方礼物交换的逻辑 |
第三节 留守与流动: 儿童的“战争与和平” |
一、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 |
二、汉族留守儿童与彝族流动儿童的日常交往 |
三、汉族留守儿童与彝族流动儿童的社会距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民族文化调适中的彝汉互动 |
第一节 “另类”服饰的演变与融合 |
一、彝族服饰的传统特征 |
二、彝胞服饰的呈现及汉族人的反应 |
三、彝族服饰向汉族融合的内在逻辑 |
第二节 “阴宅”恐惧与泛神信仰 |
一、凉山彝族的泛神化宗教信仰 |
二、彝胞泛神化信仰在宝乡的呈现 |
三、彝胞泛神化信仰在宝乡的演变逻辑 |
第三节 难以组织的火把节 |
一、火文化对凉山彝族的重要性 |
二、难以组织的火把节 |
三、“冷落”火把节的背后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彝汉互动所建构的社会关系 |
第一节 “帮工”及其构建的社会关系 |
一、彝胞各种形式的“帮工”行为 |
二、由“帮工”所呈现的社会关系 |
三、“帮工”改进社会关系的拓展分析 |
第二节 并不成功的民族通婚 |
一、族际通婚与民族关系的探讨 |
二、并不成功的民族通婚案例 |
三、不成功的通婚呈现出的社会关系 |
第三节 非常难得的守望相助 |
一、从互帮互助到守望相助 |
二、守望相助背后的交往选择 |
三、守望相助背后的深层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彝汉互动背后的农村社会治理 |
第一节 “提供帮助”还是“让人头疼”: 嵌入式生活的治理难题 |
一、治理难题的具体表现 |
二、治理难题的形成原因 |
三、治理难题背后的深层因素 |
第二节 “店大欺客”还是“客大欺店”: 治理中的主客反转 |
一、主客反转的诱因及文化基础 |
二、主客反转的治理方法与逻辑 |
三、主客反转引申出的治理反思 |
第三节 服务型治理的对策建议 |
一、当前宝乡的农村治理体系 |
二、彝胞的服务型需求 |
三、可能的服务型治理建议 |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结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
三、本研究的局限性 |
四、未来研究的可能性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完成的科研工作 |
致谢 |
(7)我国农村殡葬用地制度的困境及其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农村殡葬用地的现实图景 |
(一) 农村殡葬用地的实践类型 |
1.集中型殡葬用地 |
2.相对集中型殡葬用地 |
3.零散型殡葬用地 |
(二) 农村殡葬用地的司法因应 |
二、我国农村殡葬用地制度的困境 |
(一) 法律规定脱离农村殡葬用地实践 |
(二) 法院司法管辖权存在争议 |
(三) 民政部门管理权能虚位 |
三、我国农村殡葬用地制度的完善 |
(一) 限缩农村公益性殡葬用地相关规定的适用边界 |
(二) 明确法院司法管辖权的范围 |
(三) 落实民政部门的管理权能 |
四、结语 |
(8)宗教组织税收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回顾 |
三、研究价值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及税收规制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以我国和域外两组案例为展开 |
二、对两组案例的比较分析及反思 |
第二节 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之必然 |
一、宗教组织的需要 |
二、社会信众的需要 |
三、外部环境的影响 |
第三节 经济不自洽税收规制之必要 |
一、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的意义 |
二、宗教组织经济不自洽的影响 |
第二章 我国现行宗教组织税收规范及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现行宗教组织税收规范 |
一、宗教组织纳税主体的现行税收规范 |
二、宗教组织纳税范围的现行税收规范 |
三、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的现行税收规范 |
四、宗教组织税收相关信息公开的规范 |
第二节 我国现行宗教组织税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
一、宗教组织纳税主体税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
二、宗教组织应税界定税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
三、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税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
四、对宗教组织的税收监管规范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宗教组织税收法律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
一、宗教组织相关税收法律滞后 |
二、受宗教自养免税政策的影响 |
三、相关的配套法律规定不协调 |
第三章 宗教组织涉税法制理论梳理及评析 |
第一节 政教合一下宗教组织涉税法制及评析 |
一、财税支持的基础及表现 |
二、宗教组织涉税法制评析 |
第二节 政教主从下宗教组织涉税法制及评析 |
一、政教主从下的宗教经济 |
二、宗教组织“不徭不役” |
三、宗教组织“亦徭亦役” |
第三节 政教分离下宗教组织涉税理论及评析 |
一、社会型理论依据及分析 |
二、经济型理论依据及评析 |
三、宗教组织涉税之本文观点 |
第四章 宗教组织的特殊性及征免的正当性分析 |
第一节 宗教组织的特殊性 |
一、内在特殊宗教性 |
二、外在特殊法原则 |
第二节 对宗教组织征税的正当性分析 |
一、对宗教组织征税与主权概念不冲突 |
二、对宗教组织征税不违反宗教自由原则 |
三、对宗教组织征税应有所限制 |
第三节 对宗教组织税收减免的正当性分析 |
一、政教分离原则实质上是适当的分离 |
二、宗教组织税收减免不违反政教分离 |
第四节 国家税收与宗教组织的互惠作用 |
一、国家税收对宗教组织的支持作用 |
二、宗教组织教义对国家税收的遵从 |
第五章 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域外经验与借鉴 |
第一节 美国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 |
一、宗教组织的主体规范 |
二、宗教组织的应税规范 |
三、宗教组织的信息公开 |
四、宗教组织的税务稽核 |
第二节 日本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 |
一、宗教法人纳税主体规范 |
二、宗教法人的减免税优惠 |
三、宗教法人有特色的制度 |
四、对宗教法人的税务调查 |
第三节 台湾地区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 |
一、宗教组织的主体分类 |
二、宗教组织的税收优惠 |
三、宗教组织的监管制度 |
第四节 域外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的经验借鉴 |
一、注重对宗教组织免税资质的审查规范 |
二、注重对宗教组织经济活动的应税规范 |
三、注重对宗教组织捐赠抵扣的税收规范 |
四、注重对宗教组织信息公开的监管规范 |
第六章 我国宗教组织税收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
第一节 规范宗教组织纳税主体的法律规定 |
一、宗教组织应予以特别的税收规范 |
二、民间宗教组织纳入应税主体范围 |
三、完善宗教组织的纳税主体要件 |
第二节 明确宗教组织应税范围的界定标准 |
一、宗教组织纳税范围界定的前提 |
二、宗教组织应税范围的界定标准 |
三、宗教教职人员收入的应税规范 |
第三节 改进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的税收机制 |
一、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的积极法律定位 |
二、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的具体税收措施 |
第四节 加强对宗教组织税收监管的法律规定 |
一、转变宗教组织税收监管观念 |
二、增加宗教组织信息公开内容 |
三、切行宗教组织税收监管措施 |
四、完善其他相关配套措施 |
结语 |
附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象征的图像与殡葬观念的变迁 ——潘诺夫斯基《墓葬雕刻四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重回图像学——潘诺夫斯基的学术成就及其理论渊源 |
第一节 开拓的历程——潘诺夫斯基学术研究之路 |
第二节 博采众长——潘诺夫斯基艺术理论的思想来源 |
第三节 重返纪念碑——《墓葬雕刻四讲》简评 |
第二章 象征的图像——图像象征理论的构建 |
第一节 象征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形而上的象征理论发展史 |
第三节 形而下的图像象征表现形式 |
第三章 灵魂的归宿——古埃及的墓葬形式及其观念 |
第一节 复杂的灵魂 |
第二节 从远古到埃及的墓葬艺术形式 |
第三节 古埃及墓葬雕刻的观念 |
第四章 异教的世界——古希腊、罗马的墓葬雕刻 |
第一节 被改造的冥府——希腊来世理念的变迁 |
第二节 墓葬观念的交织——古希腊时期的墓葬观念 |
第三节 古典形式的确立——古希腊石棺形制的发展演变 |
第四节 古罗马殡葬艺术的开端——埃特鲁斯坎人的墓葬雕刻艺术 |
第五节 肆意的混合——古罗马墓葬雕刻的形式及其观念 |
第六节 案例简析——罗马墓葬雕刻的图像学含义 |
第五章 基督的庇佑——中世纪的墓葬雕刻艺术 |
第一节 异教母题的借鉴——早期基督教时代的墓葬雕刻 |
第二节 圣陵旁、教堂内——中世纪墓葬遗址的变迁 |
第三节 墓葬艺术的复兴——中世纪的墓葬形制及其演变 |
第四节 卧像时代——中世纪北方墓葬雕像的风格学特征 |
第五节 灵魂升迁——中世纪北方墓葬雕像的图像学含义 |
第六章 世俗的转向——文艺复兴及其之后的墓葬雕刻艺术 |
第一节 从宗教到世俗——历史更迭时期殡葬雕刻的多元化 |
第二节 墓葬观念的现代化——人文主义学者的殡葬雕刻 |
第三节 宗教因素的世俗化——传记题材和道德天使进入非教会成员的墓葬213 |
第四节 模拟像的个性化——跪式模拟像、“斜倚像”[statue accoudée]、骑马像、“庄严”像[the Image“in Majesty”] |
第五节 个人价值的凸显——“痛失亲人的文科诸子”[Arts Bereft]的母题 |
结语 |
附录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10)森林碳汇储备的农户行为研究 ——以西部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森林碳汇与农户行为研究综述 |
1.2.1 碳汇与森林碳汇 |
1.2.2 森林碳汇研究进展 |
1.2.3 农户经济行为研究 |
1.2.4 农户森林碳汇储备相关行为研究 |
1.2.5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研究数据来源 |
1.6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理论分析 |
2.1 理论基础 |
2.1.1 产权理论 |
2.1.2 需求理论 |
2.1.3 行为经济学理论 |
2.1.4 集体行动的逻辑 |
2.1.5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
2.1.6 系统论与控制论 |
2.2 农户森林碳汇储备行为研究理论假设 |
2.2.1 假设1 |
2.2.2 假设2 |
2.2.3 假设3 |
2.3 森林碳汇储备中农户行为动机分析逻辑框架 |
2.3.1 农户森林碳汇储备行为的需求动机 |
2.3.2 农户森林碳汇储备行为动机的特征 |
2.4 农户参与森林碳汇储备行为的逻辑框架 |
第三章 森林碳汇储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3.1 森林资源现状与森林碳汇 |
3.1.1 全球森林资源状况 |
3.1.2 中国森林资源现状 |
3.1.3 西部森林资源现状 |
3.1.4 中国森林碳汇 |
3.2 森林碳汇储备量影响因素分析 |
3.2.1 自然因素 |
3.2.2 经济因素 |
3.2.3 社会因素 |
3.2.4 制度因素 |
3.3 农户行为对森林碳汇储备的影响 |
第四章 西部森林碳汇的优势及国家战略 |
4.1 西部地区发展森林碳汇的优势 |
4.1.1 自然条件 |
4.1.2 国际生态建设中的特殊地位 |
4.2 碳汇交易对中国碳汇建设的影响 |
4.2.1 森林碳汇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
4.2.2 碳交易市场建设对中国碳汇建设的影响 |
4.2.3 碳交易市场建设对中国碳汇建设的意义 |
4.3 中国碳汇交易情况与国家战略 |
4.3.1 中国碳汇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
4.3.2 中国碳汇市场交易情况 |
4.3.3 碳汇建设与国家战略部署 |
第五章 森林碳汇储备中农户参与意愿分析 |
5.1 西部四省(市)样本点概况和样本特征 |
5.1.1 西部四省(市)样本点区域概况 |
5.1.2 调查问卷设定与样本特征分析 |
5.2 农户碳汇林投入生产意愿描述性分析 |
5.3 农户参与碳汇生产意愿研究假设 |
5.3.1 农户自身素质与生产意愿的联系 |
5.3.2 农户生产的特征与生产意愿的联系 |
5.3.3 社会经济状况与生产意愿的联系 |
5.4 计量模型选择与实证 |
5.4.1 模型选择 |
5.4.2 变量描述 |
5.4.3 实证结果分析 |
5.5 参与意愿对农户林业生产行为的影响 |
5.6 农户对森林碳汇储备需求行为分析 |
5.6.1 本研究对象在林业生产需求的现实特征与模型分析 |
5.6.2 林业生产对农户家庭发展需求影响的模型分析 |
5.6.3 林业生产与农户发展需求的研究概况 |
5.6.4 数据分析及其解释 |
5.6.5 计量研究结论 |
第六章 森林碳汇储备中农户有意识行为分析 |
6.1 农户林业生产投资行为 |
6.2 农户林业信息获取行为 |
6.3 农户林业生产销售行为 |
6.4 农户林业技术应用行为 |
第七章 森林碳汇储备中农户潜意识行为分析 |
7.1 风水文化是潜意识行为的心理与文化基础 |
7.2 基于风水文化为基础的潜意识行为在森林资源管护中的作用分析 |
7.3 树神文化强化了森林资源管护中的潜意识行为 |
7.4 文化与制度的冲突 |
7.4.1 对门寨村冲突案例 |
7.4.2 板底村冲突案例 |
7.4.3 社区森林资源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 |
7.5 森林管理中传统文化传承面临的困境 |
7.6 森林资产性权属及采伐许可等制度安排的困境 |
7.7 林产品品种单一的困境 |
7.8 传统的生活方式更有利于碳储备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性思考与建议 |
8.2.1 农户森林碳汇储备行为的激励机制建设 |
8.2.2 促进农户森林碳汇储备行为的对策 |
8.3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致谢 |
四、西部边远地区殡葬改革之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广西“节地安葬”政策效果及其提升路径研究 ——基于政策工具选择的视角[D]. 钟镇江. 广西大学, 2021
- [2]民族乡成立以来河源漳溪畲族社会变迁研究[D]. 戴嘉玲.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1(12)
- [3]中国共产党少数民族文化政策发展研究[D]. 崔晓琰. 西藏大学, 2021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D]. 暴占杰. 吉林大学, 2021(01)
- [5]多元共治下的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探析 ——以M市几起群体性事件为例[D]. 林柳彤. 南昌大学, 2020(01)
- [6]嵌入视角下宝乡彝汉民族互动研究[D]. 陈世海. 云南大学, 2019(09)
- [7]我国农村殡葬用地制度的困境及其完善研究[J]. 丁文,冯义强.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02)
- [8]宗教组织税收法律问题研究[D]. 刘亚丽.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象征的图像与殡葬观念的变迁 ——潘诺夫斯基《墓葬雕刻四讲》研究[D]. 魏久志. 上海大学, 2017(02)
- [10]森林碳汇储备的农户行为研究 ——以西部地区为例[D]. 陈卫洪. 四川农业大学, 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