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大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问卷调研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陈艳华[1](2018)在《大陆台资企业空间格局及跨界生产网络的空间组织研究》文中认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劳动分工的层次和水平日益深化。全球生产网络因其在更广泛的研究体系下解释了以工序、区段、环节为对象的全球产品产业内分工格局以及世界生产组织的新变化,成为当前经济地理学的研究热点。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两岸在经济、社会、文化领域交流日益频繁,尤其是以台资企业为载体,通过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而产生的空间关联网络,在促进两岸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对其进行系统研究不仅为研究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在后进国家(或地区)自主构建的跨界生产网络提供了良好契机,而且由于台海局势不断变化,这一研究在体现跨界生产网络一般性特点的同时,又将凸显其特殊性。同时,进行大陆台资企业空间格局及跨界生产网络的组织模式、机理的研究,是将全球生产网络理论、区位论、企业空间组织理论、价值链理论、关系经济地理学理论、复杂模型理论等进行融合与发展的有益尝试,可拓展全球生产网络地域性集聚的研究范畴,进一步丰富这一领域的理论构筑和实证分析方法,具有较好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亦可为我国实现由融入全球生产网络到自主构建次级全球生产网络的相关战略提供经验借鉴。本研究从经济地理学视角出发,延续地理学空间研究的理论优势与传统,基于时间维、空间维、结构维等多种尺度,分析了大陆台资企业空间格局及跨界生产网络的空间组织模式。文章首先从全球维度上定量界定了台商投资大陆在两岸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提出研究大陆台商投资的问题确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其次,分别选取在大陆台资制造业比重居前三位的电子信息、机械、石化产业以及台资服务业中占比最大的生产性服务业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宏观统计数据与微观企业数据,尤其是收集整理了 11853家台资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变异系数、ESDA、主成分分析、相关分析、面板数据模型等方法系统全面地刻画了台资电子信息、机械和石化等三大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大陆的时空演化格局及其驱动机制。在此基础上,采用924家两岸母子联系企业、518家上市(上柜)大陆台资电子信息企业、12家福建台资典型企业等数据,结合复杂网络模型、典型案例分析、深度调研与访谈等方法,从企业母子联系、制造业价值链、价值链-生产性服务业融合视角切入,揭示了大陆台资跨界生产网络的空间组织特征、模式及其关联规律。
王旭光[2](2017)在《审计法律监管对法律责任感知与审计意见的影响:一项实验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法律监管一直是审计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中国现今的审计法律监管环境,正处于放松管制加强监管阶段,虽然近几年财务造假审计失败的案例较往期减少,但财务造假仍然有市场需要,经济大环境不景气,审计市场竞争加剧,更是助长了这需要。随着审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增强、经验丰富,联合上市公司“共谋”造假更不容易发现,造假方式层出不穷,不再顶风作案,同时上市公司通过各种努力与会计师进行谈判,与其达成共谋,使原本在性质上比较严重的意见类型变成了比较缓和或轻微的意见类型,或者说原本在表达上比较明晰、易懂的行文措词变得更加隐讳、难懂,打法律的“擦边球”。因此,加强法律监管,不断提高法律监管的效率仍是第一要务。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在治理我国审计市场秩序、规范CPA的行为方面,法律监管仍是第一位。因此研究审计法律监管作用对加强规范CPA行为有重要意义。很多学者研究了法律监管的机理及绩效问题,但是多为档案研究。本文采用实验研究方法,探究审计法律监管对CPA出具审计意见类型行为的影响。本文以90名会计师事务所CPA为考察对象,以不同审计法律监管强度为变量,考察了CPA在不同法律监管环境下的法律责任感知与出具审计意见类型之间的相关关系,为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审计法律监管提供依据。并深入研究了不同年龄与性别对其影响是否存在差异,扩展了对CPA出具审计意见类型行为的研究范围。研究发现,基于风险的考虑,强法律监管环境显着增加了CPA感知的法律责任,在行为判断上更加严格保守,最终会出具更加严格的审计意见,尤其是女性CPA,这种趋向更明显。不同强度的法律监管环境对CPA出具审计意见类型行为的影响被法律责任感知所中介。
王素贞[3](2016)在《两岸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比较研究——兼论以扶持政策对接促进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文中研究表明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推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应对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两岸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激发经济活力的重要手段。2014年台湾反服贸事件发生以来,两岸又进一步将推动中小企业合作作为双方未来经贸交流和产业合作的重点。然而,由于中小企业天生的脆弱性,其可持续健康发展往往又离不开恰当的政策支撑。基于这种认识,本文综合采用文献研究、对比分析、统计分析和调研访谈等方法,围绕两岸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及合作发展层层展开研究。首先,论文在回顾和评述现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两岸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出发,旨在对两岸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一个总体的把握。大体而言,大陆中小企业发展起步较晚,整体上仍处于高速发展的成长期;台湾中小企业发展起步较早,目前已经处于低速发展的成熟期。在此基础上,从金融支持、财税支持,科技创新扶持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四个方面分别对大陆和台湾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归纳总结。其次,论文进一步对两岸的扶持政策进行了比较分析,挖掘各自政策的异同,以对政策本身和两岸各自的特点有更加深刻的理解。研究发现,两岸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共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都有法令作为依据,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二、都有正式的业务主管部门,大陆是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台湾是"经济部中小企业处";三、政策架构具有相似性,都涉及金融、财税、科技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内容;四、都高度重视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扶持。两岸政策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大陆更侧重于运用财税政策,台湾更善于发挥辅导服务体系的作用;二、两岸都涉及的政策领域,台湾的扶持政策在深度上更胜一筹;三、在对政策效果的评价上,台湾方面获得的评价要明显高于大陆,意味着大陆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环境和服务水平都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再次,论文更进一步总结提炼台湾的政策建设与运作经验,并从中挖掘其对大陆的借鉴和启示意义。研究表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摸索及创新发展,台湾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主要表现在:构建了多层次的融资体系,包括由一般性的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专业银行以及民营小区银行共同组成的间接融资管道,以及由债券市场和三个层级的股票市场共同构成的直接融资管道;建立并不断健全辅导体系,形成了十一大辅导体系;形成了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组成的多元化服务体系;在政策执行层面,以"马上办服务中心"为载体形成了高效务实的操作模式。借鉴台湾好的经验,大陆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法规,持续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拓宽和深化面向中小企业的支持服务范畴,建立健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运作与管理制度,并积极探索设立服务中小企业单一窗口。最后,论文从扶持政策对接的视角阐述了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第一,从两岸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接的背景来看,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然而当前推动实质合作仍有许多现实的障碍,包括制度层面的瓶颈、企业文化的差异、经营策略的不同以及还面临体制和人员上的矛盾等,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是双方各自推出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难惠及对方投资的中小企业。因此,有必要通过政策对接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二,就政策对接内涵而言,两岸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接主要是从目前的状态走向政策彼此兼容、相互协调,具体包括两层意思:一方面彼此兼容,也就是两岸彼此允许对方来投资的中小企业享受与本地中小企业一样的扶持政策;另一方面相互协调,两岸在制定各自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能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机制,协商制定有利于双方中小企业合作发展的政策。第三,对接路径可以采取三步走:第一步,广泛引入台湾的辅导服务机构,辅导包括台资中小企业和大陆中小企业,促进其更好发展;第二步大陆给予台资中小企业同等待遇;第三步两岸在ECFA框架下推动双向同等待遇和常态化沟通协商。第四,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有多种模式,主要包括市场拓展模式、股权合作模式和联合研发模式。第五,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应突出重点,可能的重点领域包括绿色能源与节能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养老与健康产业。此外,论文还提出了近期推动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的具体建议:一、设立台资企业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联合服务机构,针对企业需求开展定制化诊断辅导;二、设立两岸中小企业信息收集机构,为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提供信息资源;三、搭建两岸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四、搭建两岸中小企业合作研发和人才培训公共平台,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升级和人才升级;五、规划打造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核心基地,除应包括专业辅导机构、公共技术平台、公共人才平台、融资服务平台、产学研合作平台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等要件外,还应积极鼓励建立产业群聚交流机制,推动两岸中小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共同产销合作,共同采购资源,共同开展教育训练和技术转移推广。
李秋蕾[4](2012)在《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会计舞弊预警、识别和处罚制度》文中认为会计舞弊问题一直是证券市场和研究界关注的热点。最近十年我国被查处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件陆续增加,引发投资者损失严重、干扰市场正常运行、影响资源有效配置、降低投资者信心等一系列恶性后果。各国都将防控会计舞弊作为重要的监管任务,但由于会计舞弊行为的特殊性和监管制度、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会计舞弊监管在中外都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当前对我国会计舞弊问题的研究,大量集中在设计识别会计舞弊行为的模型,或寻找舞弊公司指征,系统研究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很少。论文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具有社会危害大、行为隐蔽、涉及面广和监管难度大等不同于一般违规行为的特点。要强化对会计舞弊的监管,有效抑制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应当从优化制度建设和执行的角度系统分析,建立一套完整的会计舞弊监管制度。论文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我国现有监管制度和会计舞弊特征的分析,提出了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整体框架和具体内容。首先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现状入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我国会计舞弊发生的动因和行为特征。然后研究了现行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总体设想。论文立足中国国情和市场特点,以制度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系统阐述了监管制度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舞弊性会计信息披露前的预警监管制度、舞弊性会计信息披露后的识别监管制度和会计舞弊行为被确认后的处罚监管制度。对每一类监管制度,都针对具体的监管目标设计了明确的制度框架,从制度的基本要素、制度构成、运行方式、存在问题、解决对策等方面分别论述,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制度建设思路和实施措施。论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根本动机是追求市场超额利益;现行制度的刚性监管弱化为会计舞弊提供了实施机会;公司治理缺陷为会计舞弊创造了实施条件;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引致了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1993-2010年期间被查处的会计舞弊案件反映出我国会计舞弊行为有舞弊金额高、舞弊行为持续时间长和社会损失大的特点。第二,对会计舞弊特征的实证分析显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手段主要是虚增利润和虚增资产。舞弊公司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地域分布与当地上市公司数量不成比例。舞弊公司的资产规模普遍偏小;营业收入、每股收益、营业利润率、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明显偏低。公司治理指标反映出一股独大现象突出、董事会规模偏大、独立董事和监事人数偏少的特征。第三,我国现行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的主要问题是:监管制度设计不合理、监管权配置不当、执行能力弱化、反映滞后、缺乏主动性、激励与约束机制不足等。论文构建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包括预警、识别和处罚三个子制度。总制度和各子制度都包含制度框架和八项制度要素,各制度之间以及制度内部各组成部分间相互联系和作用,共同实现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的监管。第四,会计舞弊预警监管制度,是以预防会计舞弊行为的实现为目的。通过制度建设、内部监督、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来阻止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舞弊性会计信息。通过基础制度的完善减少制度对会计舞弊动机的诱导,要改革发行制度、完善退市制度、强化会计准则的执行机制。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上市公司对会计舞弊的自我监管,包括股权制衡、规范董事会运作、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和经理人治理等方面的完善。证监会和财政部建立应分类风险监控机制,实时监控上市公司行为。注册会计师要维护审计独立性和执业精神,在履行受托审计职责中实现对会计舞弊的监管。第五,会计舞弊识别监管制度,是以识别已披露的舞弊性财务报告为目的。借助会计舞弊识别模型等手段,以政府监管、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的三方力量共同快速准确查证会计舞弊行为。证监会作为会计舞弊政府监管的主导力量,通过监管权的优化配置和监管方法改进,实现对会计舞弊的有效稽查。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政府部门也应积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与证监会相互沟通配合。证券交易所、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通过自律监管规则的完善,切实行使对成员的监管义务。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合理引导媒体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形成对会计舞弊行为的社会监管氛围。第七,会计舞弊的处罚监管制度,是以惩罚会计舞弊者、补偿受损者和警示社会为目的,以强制力保障整个监管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对会计舞弊的处罚分析反映出,当前行政处罚、自律处罚和刑事处罚都表现出处罚制度不清晰、处罚主体权力受限、处罚标准过低、处罚手段单调和处罚执行不严等问题。行政处罚应当完善法规,协调法规间冲突,加大处罚力度,尤其是要改变罚款金额与会计舞弊金额或舞弊者收益间过分悬殊的状况。自律处罚应增加处罚方式,主动行使对成员的处罚权。改革民事诉讼制度,增加集团诉讼和诉讼支持制度,取消前置程序,鼓励会计舞弊受害人行使诉权。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建立惩罚性赔偿标准。通过罪目重归类和修改处罚标准,加对大会计舞弊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尚兆燕[5](2011)在《投资者保护、法律监管与审计质量改善——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文中研究说明为了保护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最近几十年,中国加强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监管。本文通过对中国资本市场1998-2006年9559家上市公司数据的研究表明,投资者保护程度和法律监管对审计质量有重要影响。随着投资者保护程度加强,国家会更多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会计师和事务所的监管,会计师受处罚的概率增加;而法律监管加强,会促使会计师执业更加谨慎,从而审计质量提高。研究结果对中国加强会计师行业的法律监管,提高审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卢瑶[6](2011)在《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侵权责任研究》文中认为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侵权责任问题,是一个热点问题,它曾被誉为“经济警察”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地位。但是,二十多年来,由于其牵涉到的大案频频发生,冲击着大众的眼球,国内有着名的银广夏案,及1996年影响深远的四川德阳案,国外有牵涉众多的安然公司案。注册会计师的权威性一再被挑战,其牵涉到的各种造假、舞弊也严重打击了公众的信心。如何该理性看待这一问题。笔者不同意公众基于一种朴素的认识而简单的对待这一问题,强调不断扩大会计师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希望以会计师职业本身为出发点,立足于法学理论,详细阐述会计师职业的特点,其存在的固有职业风险及其出现职业过失的原因。笔者试图从追溯会计师的起源开始,探讨审计业务为何成为会计师职业的核心业务,会计师职业的意义和存在的局限。并从法理的角度,以民法理论为立足点,分析注册会计师在侵权责任中的类型以及选择的依据。即在具体的执业过程中,根据业务的不同,所涉及到不同关系的当事人所负的责任类型也有所不同。然后分析会计师在审计中的侵权责任的性质,指出注册会计师本质上是专家,其实质上是专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负的责任是专家责任。这一部分将其所负的责任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对其承担责任的对象分为委托人和第三人,其中第三人的概念我们将在第四部分予以详细的探讨。文章的第三部分通过对各种归责原则的比较与分析,以及我国的立法现实状况,提出了注册会计师归责于专家责任——即负高度注意义务的过错责任。在第四部分中我们详细的探讨了第三人的范围,并将审计业务划分为法定审计和非法定审计两个部分,对这两种业务的第三人范围分别进行明确的界定。第五部分我们探讨了如何认定注册会计师的过错。通过介绍审计业务的操作过程,分析在各个操作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针对各种问题来探讨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最后,我提出了建立专家鉴定委员会来对过错进行认定的设想,并探索了具体的组建方式和运作方式。
王爱国,尚兆燕[7](2010)在《法律惩戒、审计意见与审计变通行为——来自上市公司的数据》文中研究指明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中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一种手段,法律惩戒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通过对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数据的研究表明,随着法律惩戒力度增强,审计意见和审计行为存在明显的变通可能性,注册会计师会更多地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这意味着,法律惩戒对审计意见类型具有重要影响,是注册会计师做出审计判断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尚兆燕[8](2009)在《投资者保护、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制度变迁:实证检验》文中研究表明最近几十年,法律惩戒作为保护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利益的一种手段,开始扮演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重要角色。本文通过对我国资本市场1998-2006年上市公司数据的研究表明,法律惩戒对审计意见类型具有重要影响。随着法律惩戒力度增强,会计师出具的MAOs增加,变通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也会增加,这意味着法律惩戒是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本文考察了证监会针对审计变通行为颁布的14号文等的影响,并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对审计变通行为的制度构成性和生产性进行了解读。
尚兆燕[9](2009)在《法律对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影响:实证检验》文中研究指明法律惩戒近来开始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中扮演核心角色。法律惩戒对审计意见类型具有重要影响。随着法律惩戒力度增强,会计师出具的MAOs增加,变通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也增加。证监会《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颁布后,发挥了一定的效果。针对法律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除及时进行法律惩戒外,有必要强调伦理道德方面的教育;采用更精巧的制度设计来减少变通行为的空间,把法律惩罚和法律戒止两方面很好地结合起来;尽量营造一个公正的法律环境,保障法律的顺利实施等。
崔志娟[10](2009)在《柜台市场(OTC)会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市场经济发展依赖于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柜台市场建设是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柜台市场(Over-the-Counter Market,简称OTC市场)也称场外交易市场,是相对于交易所而言的。OTC市场是非上市公众公司产权转让和股权流通的场所,是为满足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和退市企业股票流通需要而建立的资本初级市场。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直接融资的场所,OTC市场与交易所一样存在委托代理问题。交易所作为成熟大中型企业的融资场所,采取集中竞价的交易机制,上市条件非常严格。而OTC市场挂牌的中小企业处于成长期、具有规模小、信息透明度低、投资风险大的特点。非上市公众公司规模较小,易形成大股东控股现象,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中,容易操纵公司信息,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OTC市场具有投资风险较高,股票的市场流动性较低、股价波动较为频繁等特点。为克服OTC市场存在的这些问题,OTC市场的运行机制通常采用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报出股票的买卖价格,并以所报价格参与市场交易,卖价和买价之间的差额形成买卖价差,买卖价差是做市商做市收益的主要来源。由此看出,虽然OTC市场和交易所同属于资本市场,都是股权融资的场所,但OTC市场的运行机制和公司特性有别于交易所,所以OTC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离不开一套适合其运行的制度安排。以OTC市场为主体,对OTC市场会计进行研究,有助于建立适宜于OTC市场的会计信息制度。OTC市场会计研究是从广义会计学角度,构建OTC市场挂牌公司的会计信息系统。论文仅仅围绕这一主体展开研究,主要讨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①OTC市场会计研究的对象是什么?②什么是OTC市场会计研究的基础?③怎样构建有效的OTC市场会计信息制度?论文从有利于柜台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视角,探讨OTC市场会计信息系统的构建。论文从宏观层面,将OTC市场置于资本市场体系中进行OTC市场会计研究,避免独立OTC市场会计研究的短视行为,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会计理论和OTC市场会计信息制度实施的可行性。作为资本市场的新市场,OTC市场会计研究还是一个空白点。论文将OTC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子系统,运用系统分析法构建OTC市场会计研究的框架。以历史比较法综合比较分析海外国家或地区OTC市场的会计信息制度,为我国OTC市场会计信息制度的构建提供有价值的经验借鉴。为了解我国OTC市场的现实背景,论文运用实地调研法说明我国OTC市场的环境基础。论文整体以规范研究为主,通过问卷调查,了解OTC市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信息需求状况,并对我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信息披露状况和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实证研究,以增强OTC市场会计研究的应用价值。首先,论文介绍了OTC市场的微观结构和建立OTC市场的必要性,同时分析了OTC市场的有效性。为明确OTC市场的会计研究对象,论文从OTC市场目标定位角度探讨OTC市场的上柜标准,上柜标准包括初次上柜的挂牌标准和持续交易的挂牌标准(或退场标准)。在综合比较并分析海外OTC市场上柜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OTC市场上柜标准的构想。通过上柜标准的确定,实现OTC市场的目标定位,形成OTC市场会计的研究对象——OTC市场的挂牌公司。其次,价格是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主要是解决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所以OTC市场会计研究的基础是OTC市场的运行机制和估值模型。OTC市场通常采用做市商制度作为市场的运行机制,论文介绍了做市商制度并分析了做市商制度下的信息不对称类型及成因,首次提出“经济信息不对称”和“行为信息不对称”的概念,并阐明会计研究解决的是“经济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作为一种资源主要通过影响市场估值发挥作用,论文给出了当前OTC市场估值的传统信息模型以及信息模型的扩展。通过OTC市场运行机制和估值模型的分析,可以明确OTC市场会计研究的前提条件。最后,怎样构建有效的OTC市场会计信息制度?论文创新性地将OTC市场融入到资本市场体系中,将其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部分进行研究。OTC市场上柜公司财务信息的确认、计量和记录同上市公司一样,都需要遵从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唯一不同的是财务信息的披露。OTC市场有效的会计信息制度主要是指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论文通过比较分析海外OTC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演变、架构、内容、模式和经济后果,给我国OTC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借鉴。同时,论文以我国OTC市场的雏形——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基础,分析我国OTC市场信息披露的现实基础。论文中OTC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设计是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为基础,通过机构投资者的问卷调查明确OTC市场投资者的信息需求状况,结合促进OTC市场挂牌公司发展的信息分析,构建了OTC市场的简化信息披露制度。会计研究涉及的范围很广,由于篇幅所限,论文主要从财务信息角度进行OTC市场会计研究,而没有考虑管理会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对大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问卷调研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大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问卷调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大陆台资企业空间格局及跨界生产网络的空间组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中文文摘 绪论 |
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2 研究意义 |
2.1 理论意义 |
2.2 实践意义 |
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3.1 研究内容 |
3.2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3.3 技术路线 |
4 研究数据与方法 |
4.1 研究数据 |
4.2 研究方法 |
5 研究创新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1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1 概念界定与辨析 |
1.2 理论基础 |
2 文献综述 |
2.1 全球生产网络的相关研究 |
2.2 台商投资大陆的时空分布与格局演化的相关研究 |
2.3 大陆台资跨界生产网络空间组织的相关研究 |
3 研究述评 第二章 全球背景下台商投资大陆在两岸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 |
1 数据与样本 |
1.1 样本选择 |
1.2 变量选择与数据处理 |
2 模型构建与检验 |
2.1 VAR模型构建 |
2.2 变量序列的协整检验 |
3 台湾在大陆外商投资中的地位 |
3.1 TDI与大陆经济增长波动之脉冲响应函数的国际比较与分析 |
3.2 全球背景下TDI在大陆外商直接投资中的经济贡献地位 |
4 大陆在台湾对外投资中的地位 |
4.1 台湾OFDI与台湾经济增长波动之脉冲响应函数的国际比较与分析 |
4.2 大陆在台湾对外投资中的经济贡献地位 |
5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大陆台资企业的时空分布与格局演变特征 |
1 数据与方法 |
1.1 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
1.2 方法与模型 |
2 台资企业的时间序列演变阶段及特征 |
2.1 台资制造业企业的时间序列演变 |
2.2 台资服务企业的时间序列演变 |
3 台资企业的空间分布及演变特征 |
3.1 台资企业的总体分布特征 |
3.2 台资三大类型制造业企业的空间分布及演变特征 |
3.3 台资服务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的空间分布 |
4 大陆台资企业的空间格局演变 |
4.1 台资企业空间格局总体特征 |
4.2 台资企业热点区域的演变 |
5 本章小结与讨论 第四章 大陆台资企业空间格局演化的驱动机制 |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1.1 理论回顾与文献综述 |
1.2 研究假设 |
2 数据 |
2.1 变量选择与数据处理 |
2.2 数据来源 |
3 研究方法与模型构建 |
3.1 变量结构效度检验 |
3.2 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与协整检验 |
3.3 面板数据回归模型 |
4 面板数据模型估计结果 |
4.1 台资电子信息企业驱动机制之面板模型估计 |
4.2 台资机械企业驱动机制模型之面板模型估计 |
4.3 台资石化企业驱动机制之面板模型估计 |
4.4 台资生产性服务企业驱动机制之面板模型估计 |
5 讨论 |
5.1 基于行业的大陆台资企业空间分布驱动机制对比 |
5.2 与以往研究进行对比及其理论解释 |
6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基于企业母子联系视角的大陆台资跨界生产网络空间组织特征 |
1 数据与方法 |
1.1 数据与空间化处理 |
1.2 研究方法 |
2 台商千大企业在大陆的时空演变特征 |
2.1 总体分布 |
2.2 行业分布 |
3 大陆台资跨界生产网络的空间结构特征 |
3.1 网络联系覆盖地域广泛 |
3.2 网络联系呈三轴放射状的空间结构 |
3.3 网络联系键的空间异质性显着 |
4 大陆台资跨界生产网络的拓扑结构及其复杂性的实证分析 |
4.1 度及强度分布特征:无标度网络过渡期 |
4.2 网络整体结构特征:小世界网络 |
5 讨论 |
6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基于制造业价值链视角的大陆台资跨界生产网络空间组织模式 |
1 跨国企业价值链“切割”及其组织模式 |
2 上市(上柜)大陆台资电子信息企业价值链的”切割”与组织模式 |
2.1 数据与空间化处理 |
2.2 大陆台资电子信息企业价值链的”切割” |
2.3 大陆台资电子信息企业价值链的组织模式 |
3 大陆台资电子信息企业价值链的时空分布与空间组织 |
3.1 大陆台资电子信息企业价值链的时空分布特征 |
3.2 研究案例 |
4 讨论 |
5 本章小结 第七章 基于制造业价值链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视角的大陆台资跨界生产网络空间组织模式及驱动机制 |
1 基于制造业价值链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的全球生产网络 |
2 研究设计与数据收集 |
2.1 案例企业的典型性 |
2.2 访谈与问卷设计 |
3 台资制造业与本地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 |
3.1 价值链嵌入式融合模式 |
3.2 价值链延伸和嵌入式共存的融合模式 |
4 台资生产性服务业与本地制造业的融合 |
4.1 以本地台资制造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融合模式 |
4.2 以本地外资制造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融合模式 |
5 讨论 |
6 本章小结 第八章 结论与启示 |
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2 研究启示及政策建议 |
2.1 宏观层面:台商投资在两岸 |
2.2 微观层面:台商投资在福建 |
3 研究不足与展望 附录1: 大陆地区相关区域政策 附录2: 关于台资制造业企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互动融合发展状况的访谈提纲 附录3: 福建台资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互动融合发展状况的调查问卷 附录4: 福建台资金融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融合发展状况的调查问卷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致谢 个人简历 |
(2)审计法律监管对法律责任感知与审计意见的影响:一项实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逻辑框架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创新 |
第2章 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监管制度的相关概念 |
2.1.2 审计法律监管的概念界定 |
2.1.3 法律责任感知的相关概念 |
2.1.4 审计意见的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反事实思维 |
2.2.3 中介效应 |
2.3 小结 |
第3章 文献综述 |
3.1 关于审计法律监管与建设的相关研究 |
3.2 关于法律责任感知的相关研究 |
3.3 关于出具审计意见行为的研究 |
3.4 小结 |
第4章 研究设计 |
4.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4.2 实验任务 |
4.3 被试 |
4.4 实验过程 |
4.5 小结 |
第5章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1 操控检验 |
5.2 实验法研究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5.3 实验法研究的因素分析 |
5.3.1 监管环境对法律责任感知的因素分析 |
5.3.2 监管环境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因素分析 |
5.3.3 性别与年龄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因素分析 |
5.4 实验法研究的回归结果分析 |
5.4.1 监管环境对法律责任感知的回归分析 |
5.4.2 监管环境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回归分析 |
5.5 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6.1 基本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实验设计 |
致谢 |
(4)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会计舞弊预警、识别和处罚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框架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内容 |
1.2.4 创新之处 |
第2章 会计舞弊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
2.1 会计舞弊的动因 |
2.1.1 会计舞弊的动机 |
2.1.2 会计舞弊的经济学原因 |
2.2 会计舞弊的手段和影响因素 |
2.2.1 会计舞弊的手段 |
2.2.2 会计舞弊的直接影响因素 |
2.2.3 会计舞弊的间接影响因素 |
2.3 会计舞弊的市场反映 |
2.3.1 国外会计舞弊的市场反映 |
2.3.2 国内会计舞弊的市场反映 |
2.4 会计舞弊的预警与识别特征 |
2.4.1 公司治理特征 |
2.4.2 财务指标特征 |
2.4.3 红旗标识 |
2.4.4 外部审汁特征 |
2.5 会计舞弊识别方法 |
2.5.1 L/W模型法 |
2.5.2 回归模型法 |
2.5.3 人工神经网络技术 |
2.5.4 其他识别方法 |
2.6 会计舞弊监管制度 |
2.6.1 鼓励自我监管 |
2.6.2 强化政府监管 |
2.6.3 促进社会监管 |
2.6.4 倡导综合监管 |
2.7 文献研究评述 |
2.7.1 国外文献评述 |
2.7.2 国内文献评述 |
第3章 会计舞弊监管的相关理论分析 |
3.1 基本概念界定 |
3.1.1 会计舞弊的涵义 |
3.1.2 会计舞弊与相关概念辨析 |
3.1.3 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界定 |
3.2 会计舞弊的动因理论 |
3.2.1 冰山理论 |
3.2.2 三角形理论 |
3.2.3 “GONE”理论 |
3.2.4 风险因素理论 |
3.3 会计舞弊的基础经济学理论 |
3.3.1 产权理论 |
3.3.2 契约理论 |
3.3.3 有限理性 |
3.4 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 |
3.4.1 有效市场理论 |
3.4.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5 会计舞弊监管的理论依据 |
3.5.1 市场失灵理论 |
3.5.2 代理理论 |
第4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动因和特征分析 |
4.1 会计舞弊的动因分析 |
4.1.1 根本需要—获取市场超额利益 |
4.1.2 外部机会—制度不严监管弱化 |
4.1.3 内部条件—制约不足压力增大 |
4.2 会计舞弊的特征分析 |
4.2.1 手段和表现形式特征 |
4.2.2 规模和时间持续性特征 |
4.2.3 地域和行业分布特征 |
4.2.4 会计舞弊公司的治理特征 |
4.2.5 会计舞弊公司的财务指标特征 |
4.3 会计舞弊的社会影响分析 |
4.3.1 舞弊时间长,监管难度大 |
4.3.2 舞弊金额大,社会损失重 |
4.3.3 干扰市场运行机制 |
第5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框架构建 |
5.1 现行监管制度的问题和改革方向 |
5.1.1 监管制度的重要作用 |
5.1.2 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
5.1.3 监管制度完善的必要 |
5.2 监管制度的目标设计和模式选择 |
5.2.1 证券监管制度的目标设计 |
5.2.2 证券监管制度的模式选择 |
5.3 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总体框架 |
5.3.1 总框架结构 |
5.3.2 基础性要素 |
5.3.3 主体性要素 |
5.3.4 保障性要素 |
第6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预警监管制度—防范于未然 |
6.1 会计舞弊预警监管制度概述 |
6.1.1 预警监管制度的框架和要素 |
6.1.2 预警监管制度的理论依据 |
6.2 发行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建设 |
6.2.1 改革股票发行制度 |
6.2.2 完善公司退市制度 |
6.2.3 推进会计准则执行 |
6.3 基于自我约束的公司内部预警监管 |
6.3.1 股东会治理:所有者角度的监管 |
6.3.2 董事会治理:执行者角度的监管 |
6.3.3 监事会治理:监督者角度的监管 |
6.3.4 经理人治理:管理者角度的监督 |
6.4 基于实时风险监控的政府预警监管 |
6.4.1 政府实时会计舞弊风险监控机制 |
6.4.2 舞弊公司财务风险特征指数模型 |
6.5 基于受托责任的外部审计预警监管 |
6.5.1 审计失败与审计质量 |
6.5.2 独立性与利益冲突 |
第7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识别监管制度—昭然于析辨 |
7.1 会计舞弊的识别监管制度概述 |
7.1.1 识别监管制度的框架和要素 |
7.1.2 识别监管制度的理论依据 |
7.2 识别手段:舞弊信号的实证研究 |
7.2.1 会计舞弊识别特征研究 |
7.2.2 会计舞弊识别模型研究 |
7.3 证监会主导的政府识别监管制度 |
7.3.1 会计舞弊政府监管权配置 |
7.3.2 证监会监管权与监管方式 |
7.3.3 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方式 |
7.4 自律及其他组织的识别监管制度 |
7.4.1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
7.4.2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 |
7.4.3 其他中介和自律组织的监管 |
7.5 社会公众和媒体的识别监管制度 |
7.5.1 投资者监管与投资者教育 |
7.5.2 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管权 |
第8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处罚监管制度—警世于惩戒 |
8.1 会计舞弊的处罚监管制度概述 |
8.1.1 处罚监管制度的框架和要素 |
8.1.2 处罚监管制度的理论依据 |
8.2 会计舞弊处罚制度的实证研究 |
8.2.1 会计舞弊处罚情况分析 |
8.2.2 会计舞弊处罚的市场反映研究 |
8.3 会计舞弊的行政和自律处罚制度 |
8.3.1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问题 |
8.3.2 行政处罚的改进 |
8.3.3 自律处罚的问题和改进 |
8.4 会计舞弊的民事和刑事处罚制度 |
8.4.1 会计舞弊的民事责任承担 |
8.4.2 会计舞弊的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 |
8.4.3 会计舞弊的刑事责任承担 |
第9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研究的局限性和展望 |
9.2.1 研究局限性 |
9.2.2 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侵权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侵权责任研究现状及评析 |
1.1 国外学者的研究 |
1.2 我国学者的研究 |
1.3 对研究文献的总结及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 |
2 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侵权责任的类型及性质 |
2.1 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侵权责任的类型 |
2.2 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侵权责任的性质 |
3 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3.1 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理论纷争 |
3.2 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立法考察 |
3.3 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选择 |
4 注册会计师侵权赔偿第三人的范围 |
4.1 第三人范围问题在侵权法中的地位 |
4.2 第三人范围标准的探讨及选择 |
5 会计师在审计中的过错的认定 |
5.1 如何认定会计师在审计中的过错 |
5.2 建立专家鉴定委员会对过错进行认定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法律惩戒、审计意见与审计变通行为——来自上市公司的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一、制度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假设 |
四、研究方法 |
(一) 样本的选取 |
(二) 变量的选择 |
1. 法律惩戒。 |
2. 盈余管理。 |
3. 财务状况。 |
4. 其他方面。 |
五、结果分析 |
(一) 描述性统计 |
(二) 回归结果 |
六、结论 |
(8)投资者保护、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制度变迁:实证检验(论文提纲范文)
一、制度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假设 |
四、研究方法 |
(一) 样本的选取 |
(二) 变量与模型的设置 |
1、法律惩戒 |
2、盈余管理 |
3、公司财务状况 |
4、其他方面的特征 |
五、结果分析 |
(一) 描述性统计 |
(二) 回归结果 |
六、结论 |
(9)法律对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影响:实证检验(论文提纲范文)
一、 制度背景和文献综述 |
二、 研究假设 |
三、 研究方法 |
(一) 样本的选取 |
(二) 变量与模型的设置 |
1. 法律惩戒 |
2. 盈余管理 |
3. 公司财务状况 |
4. 宏观经济变量 |
5. 其他方面的特征 |
四、 结果分析 |
(一) 描述性统计 |
(二) 回归结果 |
1. 法律惩戒与MAOs、Qual-mao关系检验 |
2. 法律惩戒对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时的影响 (2) |
3. 证监会发布14号文的效果 |
五、 结论 |
(10)柜台市场(OTC)会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价值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价值 |
1.2 相关研究的现状与评述 |
1.2.1 柜台市场的定位与运行机制 |
1.2.2 信息不对称的衡量指标:买卖价差 |
1.2.3 市场的有效性评价 |
1.2.4 会计信息的市场功效 |
1.2.5 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
1.2.6 相关研究的评述与启示 |
1.3 研究框架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框架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柜台市场:新资本市场 |
2.1 柜台市场的微观透视 |
2.1.1 柜台市场的概念 |
2.1.2 中小企业抑或非上市公众公司 |
2.1.3 柜台市场的组织形式 |
2.1.4 柜台市场的多层次架构 |
2.1.5 狭义柜台市场范式:OTCBB市场 |
2.2 柜台市场的有效性 |
2.2.1 有效市场假说 |
2.2.2 柜台市场的有效性分析 |
2.3 开辟柜台市场的客观性 |
2.3.1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
2.3.2 作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 |
2.3.3 宜于中小企业的融资 |
2.3.4 提高资本配置的效率 |
第3章 柜台市场上柜的财务标准 |
3.1 海外柜台市场挂牌的财务标准 |
3.1.1 美国柜台市场挂牌的财务标准 |
3.1.2 台湾地区柜台市场挂牌的财务标准 |
3.1.3 日本柜台市场挂牌的财务标准 |
3.2 海外柜台市场摘牌的财务标准 |
3.2.1 市场模式:美国柜台市场摘牌的财务标准 |
3.2.2 公司模式:台湾地区柜台市场摘牌的财务标准 |
3.2.3 复合模式:日本柜台市场摘牌的财务标准 |
3.3 我国柜台市场上柜标准的构想 |
3.3.1 海外柜台市场上柜的财务标准分析 |
3.3.2 构建我国柜台市场上柜标准的启示 |
3.3.3 规范我国柜台市场上柜标准的建议 |
第4章 柜台市场的运行机制与估值 |
4.1 柜台市场运行机制:做市商制度 |
4.1.1 做市商制度的概念 |
4.1.2 做市商制度的适用范围 |
4.1.3 做市商制度的功能 |
4.1.4 做市商的准入制度 |
4.1.5 做市商制度运作范式:OTCBB市场 |
4.2 信息不对称与柜台市场估值模式 |
4.2.1 柜台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理论 |
4.2.2 信息视角的柜台市场估值模式 |
第5章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国际借鉴 |
5.1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典范:美国OTC市场 |
5.1.1 美国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演变 |
5.1.2 美国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架构 |
5.1.3 美国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内容 |
5.1.4 美国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格式 |
5.1.5 美国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
5.2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后起之秀:台湾地区OTC市场 |
5.2.1 台湾地区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架构 |
5.2.2 台湾地区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 |
5.3 日本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简单透视 |
5.3.1 日本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架构 |
5.3.2 日本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 |
第6章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现实基础 |
6.1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成立 |
6.1.1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属性和功能 |
6.1.2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报价转让和代办股份转让的比较 |
6.1.3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成为OTC市场雏形的标志 |
6.2 我国柜台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的基础: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
6.2.1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6.2.2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作为柜台市场研究替代的原因 |
6.2.3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的现状与分析 |
6.2.4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作为柜台市场研究替代的局限性 |
6.2.5 构建柜台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 |
第7章 柜台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设计 |
7.1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调查研究:机构投资者视角 |
7.1.1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调查研究的理论基础 |
7.1.2 调查问卷设计的依据 |
7.1.3 调查问卷设计的内容 |
7.1.4 数据获取和问卷分析 |
7.2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基础:信用机制 |
7.2.1 信用的涵义 |
7.2.2 柜台市场的信用价值 |
7.2.3 柜台市场信用机制的构建 |
7.3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模式 |
7.3.1 信息公开披露方式:强制抑或自愿 |
7.3.2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报表格式 |
7.3.3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
7.3.4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
7.3.5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渠道 |
7.4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内容 |
7.4.1 柜台市场信息披露的原则 |
7.4.2 柜台市场信息的简化披露 |
7.4.3 柜台市场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 |
7.4.4 柜台市场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1.1 柜台市场上柜的财务标准 |
8.1.2 柜台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 |
8.2 未来研究展望 |
8.2.1 研究的局限性 |
8.2.2 后续研究方向 |
附录 |
附录1:台湾地区柜台买卖中心申请上柜条件 |
附录2:柜台市场(OTC市场)信息披露问卷调查表 |
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对大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问卷调研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大陆台资企业空间格局及跨界生产网络的空间组织研究[D]. 陈艳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8(09)
- [2]审计法律监管对法律责任感知与审计意见的影响:一项实验研究[D]. 王旭光. 山东财经大学, 2017(05)
- [3]两岸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比较研究——兼论以扶持政策对接促进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A]. 王素贞. 第十一届(2016)中国管理学年会论文集, 2016
- [4]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会计舞弊预警、识别和处罚制度[D]. 李秋蕾. 天津财经大学, 2012(06)
- [5]投资者保护、法律监管与审计质量改善——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A]. 尚兆燕. 中国会计学会2011学术年会论文集, 2011
- [6]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侵权责任研究[D]. 卢瑶. 华中科技大学, 2011(07)
- [7]法律惩戒、审计意见与审计变通行为——来自上市公司的数据[J]. 王爱国,尚兆燕. 审计研究, 2010(02)
- [8]投资者保护、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制度变迁:实证检验[J]. 尚兆燕. 经济科学, 2009(06)
- [9]法律对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影响:实证检验[J]. 尚兆燕. 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9(05)
- [10]柜台市场(OTC)会计研究[D]. 崔志娟. 天津财经大学, 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