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部开发与税收政策宏观调控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张莉[1](2021)在《中国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中国经济在经历了近40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出现了产能过剩、地区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以及有效需求不足等诸多问题。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经济要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助于社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经济增长又会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即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不仅存在对应关系,而且能够互相影响,这也被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路径与产业结构演变进程间存在的耦合性不断证实。对于想要获得迅速发展的后发展国家来说,借鉴先发展国家产业变革的经验,适时采取有效的税收政策以扫清本国产业升级的障碍并奠定产业发展的基础,不失为加速推动本国产业结构升级进程,实现经济发展“弯道超车”的良好手段。中国作为后发展国家,其产业结构和税制结构都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一方面,区域经济差异造成产业结构呈现区域异质性的特点,产业结构优化成为当下经济增速放缓所要迫切关注的问题。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中国想要在短时间内实现发达国家长时期形成的更合理更高级的产业结构,除了依靠市场利用供需关系自由引导资源配置外,更需要政府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远见和干预,因此税制结构对于中国产业结构优化引致的高质量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为主题,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税制结构调整提供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本文梳理了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间的关系,指出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直接影响效应,即资源配置效应和全要素生产率效应;同时从需求侧、供给侧和对外开放三个角度阐述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间接影响效应。实践层面,本文采用中国1994年至2017年的省际面板数据,首先测度了中国产业结构偏离度和Moore指数(即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水平);其次通过PVAR模型、门槛效应模型计量分析中国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总体效应、区域异质效应、门槛效应等影响;再次构建并行多重中介模型检验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中介效应;随后利用准自然实验法考察税制结构改革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最后,基于前文研究结论,为税制结构调整提出具体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归纳如下:第一,借鉴并拓展了税制结构及产业结构衡量指标体系。(1)本文组建了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指标体系,分别从税制结构的宏观和中观角度测评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以及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相较已有研究,本文针对税制结构的衡量主要增加了中观指标,该指标更能体现出税制结构内部不同税种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2)选择结构偏离度指数作为衡量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的指标,结构偏离度指数能够将整体分割成组内与组间差异,通过标准化处理得到产业结构距离理想均衡状况的差异。采用Moore结构变动指数衡量产业结构高度化,基于空间向量度量的方法,通过不同时期两组向量空间中的夹角来测度产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使得空间向量夹角大小的变动能够作为三次产业结构内部变化幅度的依据,进而刻画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Moore结构变动指数对结构演变的动态过程反应更为灵敏,对三个产业的变动刻画得更为细致,同时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整体测度也更为全面。第二,测度了中国产业结构偏离度和Moore指数。本文从产业结构优化的两个维度对中国1994年至2017年的省级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程度进行了测算。结果发现:(1)自2008年以来,中国进行了增值税改革和所得税改革,实施结构性降税,税制结构逐步得到优化,税收负担不断减轻,消费和投资水平不断提高,各产业间关系更加协调,产业供给与国民需求相匹配,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近十几年来,产业结构偏离度指数呈下降趋势,产业结构日益合理化。(2)欠发达省份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虽然不高,但变动速率在增强,说明产业结构高度化程度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潜力大,而发达省份高度化程度高,但是高度化趋势相对较缓,上升空间相对有限。总体来看,各省份产业结构变化速率均经过或者正在经历由低值上升到高值而后下降的过程。第三,考察了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直接影响。基于动态面板模型检验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结果表明:(1)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东、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合理化均会产生抑制性的影响,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在区域之间并不具有一致性。(2)企业所得税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在东、中、西部均具有抑制作用,而个人所得税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在三个地区均具备促进作用,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在东、中、西部并不具有一致性。其次,本文基于面板门槛模型验证了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之间不仅存在简单的线性关系,还具有明显的门槛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对直接税系而言,当人均实际GDP高于门槛值时,直接税系对产业结构合理化以及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由抑制转为促进,这说明经济发展水平对直接税系影响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具有明显的调节作用。(2)间接税系对产业结构偏离度都具有促进作用,这意味着间接税的提高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具有抑制作用,但是随着人均GDP水平的提高,间接税的抑制效果被削弱。(3)间接税系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具有促进作用,随着人均GDP水平的提高,间接税的促进效果会增强。这意味着直接税和间接税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抑制作用均受到经济发展水平门槛作用的影响,且相对于低经济发展水平而言,高发展水平下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促进作用会明显增强。第四,构建了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中介路径。采用OLS对建立的并行多重中介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实证研究发现:(1)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具有抑制作用。当直接税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时,经过计算可以得到,投资需求、劳动供给、资金供给与对外开放为中介变量,而当间接税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时,投资需求、劳动供给和资金供给为中介变量。(2)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具有促进作用。当直接税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时,中介变量为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劳动供给和资本供给为中介变量,而当间接税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时,经过计算可以得到,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技术供给和对外开放为中介变量。第五,论证了税制结构改革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通过理论分析和准自然实验论证税制结构改革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考虑到税制结构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因此本文选择以营业税为代表的间接税改革及以企业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变动来构建税制结构改革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准自然实验,并通过双重差分方法对政策改革效果进行识别,实验结果为“营改增”以及企业所得税改革能够显着提高企业创新水平。相较于已有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一是深入剖析了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理论机理。本文从产业资本形成、产业资源配置等层面分析了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直接影响机理,解释了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原因;同时基于需求侧、供给侧以及对外开放等层面探究了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间接影响机理,阐明了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路径。这对理论界继续探讨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的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二是探寻并拓展了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多条传导路径。本文系统梳理并归纳总结了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路径,并通过新古典投资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等理论模型加以分析,发现税制结构可通过多条作用路径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然后采用并行多重中介模型验证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传导路径。相较于以往研究,本文的研究明晰了税制结构作用于产业结构优化的机制和渠道,为更好的发挥税制结构在产业结构优化中的作用提供科学的路径选择。三是全面考察了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效应。相较于以往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研究,本文构建的影响其优化的税制结构体系更为全面。先是基于税制结构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前提,提出门槛效应假设,并且就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门槛效应进行验证。随后就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因素,检验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间是否存在传导效应。亦即实证检验了税制结构是如何通过“直接影响——门槛效应——中介效应”作用于产业结构优化的。最后,利用准自然实验方法考察了税制结构改革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相较已有研究,本文针对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分析更为全面,构建的税制结构体系也相对完整,为有关研究领域提供了重要的经验支持。
郑家兴[2](2021)在《财税政策支持我国制造业创新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1世纪以来,实体经济成为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2020年,我国政府推行了“十四五”规划,明确将科技创新摆在各项任务的首位,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提出了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等战略目标。为了实现“中国制造”由大变强,我国政府还实施了一系列支持制造业创新的财税政策,以增加企业的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及创新收益,进而提升制造业的创新效率,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局,如何优化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化解制造业创新发展道路中的挑战,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以财税政策支持我国制造业创新效应为研究对象,基于内生增长理论、创新理论和外部性理论等相关理论,构建随机前沿模型、面板空间模型和面板门槛模型,利用制造业相关数据,实证分析了财税支持政策对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和创新收益效率的总效应、空间效应和门槛效应,具体内容可从以下六个方面来看。第一,基于国内外关于财税支持制造业创新的相关理论及文献,分别剖析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与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基本关系,进而阐明财税支持政策分别对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和创新收益效率的作用机理,及其对制造业企业创新效率的空间效应和门槛效应,可发现:首先,财税支持政策可从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与纠正创新正外部性等方面促进企业创新投入的增加,加速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提高企业的创新效率。其次,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对不同地区制造业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效果需兼顾企业的空间因素进行考察。最后,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都有利于激发企业进行创新成果转化活动的积极性,并对企业实现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具有促进作用,且该作用存在一定的门槛区间。第二,梳理近十年我国制造业创新的财税支持政策,并基于DEA方法分析财税支持下制造业创新的效率现状,可发现:一方面,当前制造业创新的财政资金支持规模逐年扩大,且于2014年开始增长变慢;制造业创新的税收减免额度持续加大,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增长明显;制造业的总体宏观税负和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变动较小,增值税税负的下降幅度较大,并且各类税负水平在2012年以后趋于平缓。另一方面,现有财税支持政策对提升制造业创新效率的效果不佳;增值税税负的大幅下降为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的提高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但对相应的创新收益效率无明显作用;制造业的总体税负和企业所得税税负水平对其进一步实现创新收益存在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财税支持政策对创新效率的影响存在行业差异和地域差异。第三,实证检验财税支持制造业创新的总效应,可发现:财政资金、税收优惠额度及实际宏观税负与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和创新收益效率之间呈不同的“U”(或倒“U”)型关系。基于当前我国制造业的平均水平可知:首先,财政资金对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和创新收益效率呈挤入效应,且前者大于后者。其次,税收优惠额度对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和创新收益效率呈挤入效应;与财政资金的挤入效应相比,税收优惠额度对创新产出效率的挤入效应更小,而对创新收益效率的挤入效应更大。最后,实际宏观税负对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呈挤出效应,而对其创新收益效率呈挤入效应。第四,实证检验财税支持制造业创新的空间效应,可发现:总体上,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下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具有显着的空间负外部性,实际宏观税负下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具有显着的空间正外部性;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下制造业的创新收益效率具有不显着的空间正外部性,实际宏观税负下制造业的创新收益效率具有不显着的空间负外部性。比较财政资金、税收优惠和实际宏观税负分别对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和创新收益效率的空间效应可知,首先,财政资金对当地和邻近地区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分别具有U型和倒U型效应;其对当地和邻近地区企业的创新收益效率均具有倒U型效应。其次,税收优惠对当地和邻近地区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分别具有U型和倒U型效应,但在西部地区则分别表现为正向和负向激励效应;其对当地企业的创新收益效率呈显着激励效应,但对邻近地区企业创新收益效率的积极作用微乎其微。最后,实际宏观税负对当地和邻近地区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均为倒U型影响,前者在东部地区表现为U型效应,后者在西部地区表现为正效应;其对当地和邻近地区企业的创新收益效率分别具有负效应和正效应。第五,实证检验财税支持制造业创新的门槛效应,可发现:实际宏观税负对全样本制造业和一般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不存在门槛效应,财政资金强度和税收优惠强度对高端制造业的创新收益效率不存在门槛效应,其余财税支持政策对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和创新收益效率均以单一门槛效应为主。在财政资金方面,财政资金强度在一定门槛区间内对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呈抑制作用,而对制造业(高端制造业除外)的创新收益效率呈促进作用;财政资金强度在超过一定门槛值后不仅对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的抑制作用减弱,也对制造业(高端制造业除外)创新收益效率的促进作用减弱。在税收优惠方面,税收优惠强度在门槛值左右均对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呈促进作用,而在一定门槛值内对制造业(高端制造业除外)的创新收益效率呈抑制作用;除高端制造业外,税收优惠强度在超过一定门槛值后不仅使其对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的促进作用有所减弱,还会使其对制造业创新收益效率的抑制作用明显减弱。在实际税负方面,实际宏观税负对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呈显着的抑制作用,且仅对高端制造业存在门槛效应,其在超过一定门槛值时会对制造业(一般制造业除外)的创新收益效率存在显着抑制作用;实际宏观税负控制在一定门槛值以下时,其对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的抑制作用可显着减弱,且对制造业创新收益效率的抑制作用也有所缓解。第六,基于理论与实证分析的研究结论,对我国当前支持制造业创新的财税政策提出优化建议。在财政资金方面,应优化财政资金对制造业创新效率的促进作用,一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制造业的政府采购政策;二是继续增加西部地区企业创新的财政资金,尤其是强化其对企业创新产品市场化的促进作用;三是重点加大高端制造业创新研发阶段的财政资金强度,减小对其创新成果市场化的直接干预程度。在税收优惠方面,应优化税收优惠对制造业创新效率的促进作用,一是加大研发产出阶段的间接税优惠力度,创新收益实现阶段更加注重直接税优惠;二是适当增加中西部地区制造业创新研发阶段的税收优惠,加强税收优惠对中西部地区制造业创新成果市场化的激励效果;三是重点加大高端制造业创新产出阶段的税收优惠强度,普遍提高制造业创新收益阶段税收优惠的有效性。在降低税负方面,降低税收负担对制造业创新效率的阻碍影响,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的宏观税负税水平;二是因地制宜地实施减税降费,重点降低中西部地区制造业的实际宏观税负水平;三是依据不同行业制造业的创新需求调整减税降费措施,重点降低高端制造业的实际宏观税负水平。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将制造业创新分为研发产出阶段和收益实现阶段,测度了当前我国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和创新收益效率,并分析了财政资金、税收优惠和实际税负对不同创新效率的影响效应,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财税支持企业创新的研究视角。第二,结合区域经济学,运用空间计量方法,测度了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制造业在研发产出和收益实现两阶段的创新效率,并分析了财政资金、税收优惠和实际税负对不同区域制造业创新效率的空间效应,这从多维角度对政策效果进行了检验。第三,将制造行业区分为全样本制造业、高端制造业和一般制造业,验证了财税支持力度对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和创新收益效率的门槛效应,并分析了不同制造业企业对财税政策的响应程度,从而使得研究结论更为精准细化,这为提升我国制造业创新效率提供了更具针对性的优化建议。
董雪[3](2021)在《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及其传导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工具能够有效兼顾经济增长速度与质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并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2019年、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相继提出要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结构性减税等积极的财政收入政策。可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现行税收结构是新时代背景下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必然选择。现阶段,在新冠疫情导致全球经济衰退的国际大环境下,我国经济面临着外部出口大幅下降、内部结构亟需调整的内外双重压力,合理有效的税收调控对于当前经济形势下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尤为重要,继续实施和完善大规模减税降费及结构性减税政策是必然之举。有鉴于此,探究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及其传导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相关理论基础进行梳理,实证检验了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动态影响效应与非对称影响效应,并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个层面探究了我国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传导机制。首先,本文在理论分析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作用机制的基础上,借助时变协整模型考察了税收政策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协整关系,并运用分位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方法对税收政策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随后构建了带有随机波动率的时变参数因子扩展向量自回归(SV-TVP-FAVAR)模型分别考察了宏观税负与税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动态冲击效应,结果发现:我国税收政策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显着的时变协整关系与长期负向均衡关系,且二者之间不存在双向Granger因果关系,仅表现为税收政策是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从总量视角来看,宏观税负的增加对经济增长产生了显着的负向抑制效应;从结构视角来看,增加商品税主要对经济增长具有抑制效应,增加所得税能够显着促进经济增长,但增加财产税对经济增长具有负向抑制效应。其次,本文从短期视角出发,基于贝叶斯平滑迁移向量自回归(ST-BVAR)模型探究了不同经济周期下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效应,随后从长期视角出发,利用非线性自回归分布滞后(NARDL)模型检验了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长期非对称效应,结果发现:从短期视角来看,在经济衰退期,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消费水平和投资水平主要产生了微弱的正向冲击效应;在经济扩张期,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消费水平和投资水平主要产生了负向冲击效应。从长期视角来看,我国税收政策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显着的长期均衡关系与非对称效应,税收的负向波动对经济增长的正向拉动效应弱于其正向波动所带来的抑制效应。再次,本文在理论分析税收结构影响经济增长的要素驱动机制基础上,运用带有潜在门限变量的时变系数向量自回归(LT-TVP-VAR)模型考察了经济危机时期、经济复苏时期及经济新常态时期我国税收结构对资本、劳动、技术等要素供给的动态影响,试图厘清税收结构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机制,以探究不同时期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合理税收结构。结果发现:在经济危机时期、经济复苏时期和经济新常态时期,税收结构对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及劳动力水平均产生了显着的正向影响效应,而对技术进步则产生了显着的负向影响效应;除了劳动力水平,税收结构对其他三类要素供给的时变影响效应均在经济复苏时期和经济新常态时期较强,在经济危机时期较弱,而税收结构对劳动力水平的影响效应在三个时期内均较强;在响应的持续期方面,除劳动力水平外,税收结构对其他三个要素供给均具有短期影响效应,长期内影响效应基本不存在,而对劳动力水平在短期和长期内均具有显着的影响效应。最后,本文基于税收经济效应理论分析了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需求传导渠道,并采用一个Metropolis-Hastings(MH)抽样规则下带有随机波动率的时变系数结构向量自回归(SV-MH-TVP-SVAR)模型,实证分析了我国宏观税负与税收结构冲击对消费和投资的时变影响效应,随后基于时变方差分解思想探究了税收政策冲击对消费和投资变化的贡献程度。结果发现:宏观税负对消费产生了负向影响,税收结构中商品税和所得税对消费产生了负向影响,而财产税对消费产生了正向影响;宏观税负对投资产生了负向影响,税收结构中商品税对投资产生了正向影响,所得税和财产税对投资产生了负向影响;时变方差分解显示了不同时期我国税收政策对消费与投资变化的贡献程度存在着显着的异质性。本文从不同维度、不同视角对我国税收政策的经济增长效应及其传导机制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产生了显着的时变性影响和非对称性影响,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外部环境下我国税收政策对资本、劳动和技术进步要素供给、消费和投资需求的影响均具有明显的差异性特征。因此,总量驱动与结构优化的双轮调控税收政策更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根据不同经济目标适时调整税收结构,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要素供给及经济内需侧重充分发挥结构性减税政策对经济增长的调控作用,对于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姜宝中[4](2020)在《中国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家级新区作为区域经济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建设的超大规模综合性城市新区。国家级新区具有多元的战略目标,即承担着解决区域和国家经济发展中各类系统性问题,也肩负着探索区域和城市有效发展路径的重要使命。目前,我国的国家级新区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开放、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机制体制等方面的示范区和试验区,发挥了带动城市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然而,从国家级新区发展实践来看,仍然存在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分离、管理制度与实际情况缺乏良性互动、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创新要素培育与累积逐年减缓等问题。选择合适的视角和理论方法,探索国家级新区发展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国家级新区建设成效和面临的问题。利用实证分析方法研究国际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以及对城市创新能力促进作用和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制。这些研究对破除国家级新区发展困境、促进其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只有解决好这些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才能更好的发挥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本文以城市地域空间理论、城市网络理论、产业集聚与城市经济发展理论为基础,从国家级新区发展现状为出发点,详细分析国际级新区发展中面临的困难,给出国家级新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基于城市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方法实证分析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同时研究国际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科技创新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依据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提出破解国家级新区发展困境的对策建议。首先,基于2006-2018年城市经济发展面板数据,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研究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实证结果发现: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城市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发展拉大了城市之间经济增长的差距。进一步实证分析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的异质性时,实证结果说明: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既存在区域异质性,也存在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具体来说,国家级新区发展对东部地区城市和南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显着,对中西部地区城市和北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不显着,说明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具有区域异质性;国家级新区发展对促进直辖市城市经济增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对非直辖市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效果不显着,说明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具有行政等级异质性。其次,基于2003-2016年中国3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研究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实证结果发现: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科技创新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同时,国家级新区在促进城市科技创新方面同样存在区域异质性和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具体来说,国家级新区对东部地区城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效果显着,而对中西部城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不显着;国家级新区对直辖市城市科技创新具有一定的作用,而对于非直辖市城市科技创新的作用效果不显着。最后,基于2005-2018年中国30个城市的面板数据,构建城市产业结构升级“量”和“质”两方面的衡量指标,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实证研究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实证结果发展: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国家级新区对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中具有区域异质性和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具体来说,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在“量”和“质”两个方面都存在正向的促进作用;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作用存在区域异质性,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对东部地区城市和南方城市产业结构“量”的升级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而对中西部地区城市和北方城市则产业结构“质”的升级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对直辖市地区城市产业结构“量”的升级具有显着效果,但对其“质”的升级产生作用不显着。国家级新区对非直辖市城市产业结构“质”的升级具有显着促进作用,但对其“量”的升级作用不显着。综合上述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可以看出,国家级新区对我国城市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等均具有促进作用。国家级新区的促进作用存在区域异质性和行政等级异质性。同时看到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放缓,且国家级新区自身的发展和建设也面临着各种困境。为此,需要在优化国家级新区的空间布局、促进国家级新区产业优化发展、完善国家级新区治理模式、化解国家级新区的招商引资困难,以及加强国家对国家级新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国家级新区发展难题,发挥带动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
鄂义强[5](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认为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吕慧娜[6](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金辉[7](2020)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宏观税负的高低直接关乎国计民生,影响强国富民和稳定发展,是政府、学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中国宏观税负高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升级,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宏观税负畸高的主要原因:“分税制”以来,税权分配向中央集中并趋于规范,但事权划分改革止步不前,存在政府事权范围过大、政府间事权重叠严重、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事权划分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导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断下沉,造成了严重的财政纵向失衡,使得地方财政产生巨大缺口,于是地方政府伸出攫取之手,通过土地财政、乱收费等方式增加收入,极大地推高了宏观税负。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将宏观税负约束至合理区间,并科学合理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是破解中国财政困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切实降低宏观税负、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四个部分。首先,国际比较。在国家结构、经济水平差异的视角下,比较了美、英、俄、蒙四国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模式,并将4国拓展到81个国家,归纳不同类型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共性和特性,提炼出若干经验启示;其次,历史、现状与比较。梳理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困境,讨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及其国际比较,为事权划分改革指明方向;再次,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是在理论分析中,界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利用Barro模型分析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机制;二是在实证研究中,利用熵值法构建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检验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使用Lind-Mehlum方法估算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最优值,采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为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提供参考依据;最后,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域下,结合国际经验、现实情况以及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从四本预算分别展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部分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制定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可能的创新之处:1、借鉴国际经验并基于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角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1)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以及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进行研究。已有文献中关于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往往就划分而谈划分,这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支出责任定量划分难以深入。只能停留在事权定性划分的层面,无法深入到支出责任定量划分的层面,使得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处于割裂状态。二是无法切实有效地解决宏观税负畸高的问题。这是因为事权与支出责任的上划或下调,都无法改变总财政支出,进而无法降低宏观税负。因此,本文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先参考前人测度的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宏观税负合理区间,再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部分政府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划分各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最终降低财政支出和宏观税负至合理区间。(2)较大拓展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其一,已有文献中的国际比较研究,往往利用国际数据库的二手数据或者样本国家的政策文件,进行定性分析或者政策解读。本文则从美、英、俄、蒙四国的财政部、统计局等网站,收集详细的财政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二,已有文献注重案例研究,缺乏分类比较。本文依国家结构、经济水平的差异,将目标国家分为四类,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将样本数量扩大至81国并进行分类比较。2、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的关系财政分权的已有文献,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本文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理论分析中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利用Barro模型,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代际效用总和最大化,并纳入央、地两级财政支出,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θl*=γ/(β+γ)。财政支出分权水平过高不利于发挥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效益,过低则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信息优势,都将造成效率的损失,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中可能的创新之处。基于理论分析,本文首先构建了包含经济、资源环境、社会三个维度的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了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的结论;其次,通过Lind-Mehlum方法进一步检验倒“U”型关系,并据此估算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最后,发现中国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过高,远高于其最优值,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在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时,注重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如在普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缺陷和事权划分的积弊,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开展相关研究。首先,界定事权范围。梳理已有文献、财政账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公共卫生事权的范围,明确相应支出内容。其次,现状分析。通过分析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体系结构、详细数据,以及事权改革文件,探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改革。再次,开展理论分析,并找出改革方向。归纳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路径,并基于此找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核心要素和事权划分的重要方向。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和事权划分的国际经验与教训,从责任分配、行政体系、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中央与地方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建议。
李颖[8](2020)在《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税收优惠是我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是国家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对民族自治地方特定的纳税对象给予的税收减免,其作用在于减轻民族自治地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并有效地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但现行的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从制定到实施都存在许多不足,税收优惠政策“一刀切”的做法未匹配民族自治地方特点,政策过多过滥,往往缺乏法律依据,行政机关裁量权过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实用性不足,立法层级低,致使其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与作用。民族自治地方税收自治制度也是我国法律体系之中较为关键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自治权存在着中央集权化程度过高,税收自治权利难以发挥,税收优惠呈现行政化等问题,使公平效率得不到实现。本文从理论和实例分析出发,以贯彻税收法定原则为核心,以民族自治地方的特色为出发点,从完善和优化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律体系,清理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审核监督机制等方面探索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治化路径。
王中庆[9](2020)在《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利益是社会历史变迁的内在动因,而利益分配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矿产资源以其蕴含的巨大利益有力地支撑着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但一段时期内,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领域所出现的两极分化、严重不公现象引发广泛而强烈的关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仍存在诸多理论困境,矿产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提升。本研究以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为研究对象,围绕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基本理论与经验,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存在问题与成因分析,完善新时代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应坚持的原则与举措等三部分进行框架建构。从矿产资源相关概念与界定、理论与经验切入,梳理古今中外不同时期与制度下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思想和观点,探讨改革开放前后及“深改”以来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基本状况、经验和问题,剖析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中存在问题的内在成因,思考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所应坚持的原则,探索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举措,辩证评析诸多学术观点,以期为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研究进路提供智慧启迪。导论部分主要说明当前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梳理国内外最新的研究现状,确定基本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考量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一章为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概述。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阐释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专业术语的内涵,归纳马克思主义及中国化发展的思想理论,梳理中国古代及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实践经验,确定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第二章为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在确定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基本范畴内,对改革开放前后及“深改”以来三个不同发展阶段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总体情况、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进行研究,系统探讨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整体发展路径,确定研究的目标和对象。第三章为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从理论认识和实践偏差两个维度,剖析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在各阶段存在问题的内在机理和形成原因,以基本原理与具体规范相结合、主观思维与客观现实相联系,找到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困境的根源,确定研究的重点和界线。第四章为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原则。依据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从党的领导、国有化、人民共享和社会共建等四个方面,思考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所应坚持的原则,确定研究的规范和依据。第五章为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举措。探索并完善新时代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理论,通过全面深化矿产资源体制改革路径,以权益金制度、税费体系、法治化和生态文明制度体制建设等举措,有效提升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现代化治理水平,以期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纵深发展。
杨琴[10](2020)在《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文中认为乡村旅游业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经。一方面,旅游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向往的表达,旅游业是随着时代变迁、社会转型而衍生发展起来的朝阳产业,是实施启动消费、强化投资、稳定出口等供给侧改革的战略举措。另一方面,作为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和现代农业的价值延伸,乡村旅游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俨然成为新一轮市场投资的热点。其三,乡村旅游业不仅可以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还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然而,经济效益差却使得乡村旅游业呈现出开发火热但成长不足,进而资源开发泛滥、生态环境恶化、利益主体矛盾尖锐等问题。特别是在振兴乡村、建设新农村大背景下,作为农村产业兴旺的重要途径,乡村旅游业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促进乡村旅游业高效、持续、生态与开放协调,已经成为全社会和各级政府的统一共识,研究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律,探究并实证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乡村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资源特色和有效投资,这是乡村旅游业供给创造需求的特殊性决定的;但相关文献的理论研究,却主要集中于乡村旅游资源空间分布、发展阶段、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针对这种关于乡村旅游业的供给行为及其内在机制的研究不足,本文运用半结构的田野实验方法,通过构建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结合微观博弈均衡及其拓展分析,我们揭示了乡村旅游业发展必须遵循供给侧改革的投入产出规律,得出了资源特色和投资力度(有效投资)是决定乡村旅游发展的两大核心要素。深入剖析了乡村旅游业成长的深层次理论问题及其微观供给机制,顺着这种逻辑进路,本文深入展开乡村旅游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实证检验,验证了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抓住资源特色和有效投资的差异化战略,发挥好经济发展、信息化、特色资源和政府保障等四个因素的正向显着性作用。最后,基于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生态位理论,本文给出了一个旅游业开发保护的特殊路径的案例分析,试图得出一种关于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全景式理论描述。研究发现:(1)乡村旅游业与传统产业的供需均衡不同,旅游业拥有独特的文化内涵,犹如优秀作品能够创生自己的观众一样,高质量的乡村旅游业供给也能创造自己的需求。(2)基于乡村旅游业的特殊属性,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需从微观主体合作协调、中观产业效率协同到宏观政府调控等三个层面构建分析框架。(3)乡村旅游产业正处于全面提质、转型的关键期,产业发展面临着重塑社会规范、转换价值结构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大压力,不仅受制传统社会规范的影响,就像乡村生活方式、交往模式乃至不愿被打扰的风俗习惯等;也受制人们思想意识价值观结构转换;更受制资源配置的比较效率,它们均制约着乡村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4)乡村旅游产业因产业集聚、产业融合、公平分配、价值表达、资源获取及居民生活方式转变等多方面的利益矛盾,亦制约着乡村旅游业发展。(5)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域的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结论表明,全国仅有浙江省乡村旅游业质量值超过了“及格线”,多达23个省的乡村旅游业高质量测度值还未达到50%。(6)随着各利益主体博弈关系、特别是多方参与人的讨价还价博弈的三类解的动态博弈解得出市场条件、市场预期制约、投资效率以及政府产业政策等四因素,对于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微观机制有显着性作用。(7)无论是静态效率还是动态效率,都显示省级行政区域之间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关联度并不高,但综合效率呈现空间集聚效应。(8)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化水平、特色性资源、政府宏观调控对乡村旅游产业综合效率呈显着性正向影响,城镇化水平对乡村旅游产业呈现显着性负向影响。(9)实践中大多数成功的旅游开发与保护项目,本质上一定是跨学科背景的实践探索,而绝非某种单纯管理学的理论规划所能企及,景观型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如同乡村旅游业的普遍镜像案例,处理好景观与乡村旅游目的地之间的关系,让微观主体产生合力,才会有助于乡村旅游业产业效率的提升以及整体评价的提高,才会实现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本文的研究结论富含政策含义,为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制定乡村旅游业高质量政策提供了理论和实证依据。首先,坚持以差异化战略为主线推进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挖掘资源优势,寻求差异化主题;注重主题升级,实现差异化价值创新;强化共创共生,营造乡村旅游业氛围。其次,以现代化市场体系为导向实现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倡导政府简政放权;建立组织机构;构建合作平台;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再次,以完善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为保障推动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如加快建设资源“权利”保护制度;制定有效的乡村旅游发展布局规划;监督保护乡村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最后,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主线加快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大无形要素的投入;加大社会资本的引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税收激励。
二、西部开发与税收政策宏观调控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西部开发与税收政策宏观调控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主要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税制结构相关研究 |
2.1.1 税制结构及其优化理论 |
2.1.2 税制结构的经济效应 |
2.2 产业结构优化相关研究 |
2.2.1 产业结构优化的概念界定 |
2.2.2 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因素 |
2.3 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的关系 |
2.3.1 产业结构优化中的政府角色及其政策有效性 |
2.3.2 税系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 |
2.3.3 税种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 |
2.4 文献评述 |
2.4.1 现有文献取得的成果 |
2.4.2 研究启示 |
第3章 中国税制结构变迁历程与产业结构演变实践分析 |
3.1 中国税制结构变迁历程 |
3.1.1 中国税制结构的演变路径及特征 |
3.1.2 中国区域税制结构变更进程 |
3.2 中国产业结构演变过程 |
3.2.1 中国产业结构演变的主要阶段及特征 |
3.2.2 三次产业及各产业内部结构调整 |
3.2.3 中国产业结构升级路径 |
3.3 中国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演变耦合性分析 |
3.4 本章小节 |
第4章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理论分析 |
4.1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直接作用机理 |
4.1.1 资源配置效应 |
4.1.2 全要素生产率效应 |
4.1.3 门槛效应 |
4.2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间接作用机理 |
4.2.1 需求视角下税制结构影响结构优化的理论机制 |
4.2.2 供给视角下税制结构影响结构优化的理论机制 |
4.2.3 对外开放视角下税制结构影响结构优化的理论机制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产业结构优化测度 |
5.1 中国产业结构合理化测度 |
5.1.1 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度量方法 |
5.1.2 中国产业结构合理水平测度 |
5.2 中国产业结构高度化测度 |
5.2.1 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度量方法 |
5.2.2 中国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测度 |
第6章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 基准模型与实证检验 |
6.1.1 实证研究设计 |
6.1.2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影响的实证检验 |
6.1.3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影响的实证检验 |
6.2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门槛效应实证分析 |
6.2.1 实证研究设计 |
6.2.2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合理化的门槛效应分析 |
6.2.3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高度化的门槛效应分析 |
6.3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异质性检验 |
6.3.1 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异质性影响 |
6.3.2 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异质性影响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作用机制实证分析 |
7.1 实证研究设计 |
7.1.1 中介效应模型 |
7.1.2 并行多重中介效应模型构建 |
7.1.3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7.1.4 数据平稳性检验 |
7.2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合理化的作用机制检验 |
7.2.1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影响的总体效应 |
7.2.2 税制结构对中介变量的影响效应分析 |
7.2.3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影响的直接效应 |
7.2.4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中介效应分析 |
7.3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高度化的作用机制检验 |
7.3.1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影响的总体效应 |
7.3.2 税制结构对中介变量的影响效应分析 |
7.3.3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影响的直接效应 |
7.3.4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中介效应分析 |
7.4 税制结构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异质性检验 |
7.4.1 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异质性影响 |
7.4.2 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异质性影响 |
7.5 稳健性检验与分析 |
7.5.1 影响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稳健性检验 |
7.5.2 影响产业结构高度化的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税制结构改革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实证研究 |
8.1 问题的提出 |
8.1.1 政策背景 |
8.1.2 研究假设 |
8.2 实证研究设计 |
8.2.1 双重差分法 |
8.2.2 模型设定 |
8.2.3 变量与数据 |
8.2.4 共同趋势检验 |
8.3 “营改增”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实证分析——来自准自然实验的证据 |
8.3.1 基准回归 |
8.3.2 稳健性检验一:替换被解释变量 |
8.3.3 稳健性检验二:反事实分析 |
8.4 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实证分析——来自准自然实验的证据 |
8.4.1 基准回归 |
8.4.2 稳健性检验一:替换被解释变量 |
8.4.3 稳健性检验二:反事实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深化增值税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
9.2.2 推动消费税改革以引导消费行为促进产业转型 |
9.2.3 完善企业所得税改革“加减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
9.2.4 继续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助推产业升级 |
9.2.5 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协调区域产业结构发展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 |
致谢 |
(2)财税政策支持我国制造业创新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研究创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创新 |
第2章 财税支持制造业创新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制造业及制造业企业 |
2.1.2 财税支持政策 |
2.1.3 制造业创新及创新效率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创新理论 |
2.2.3 外部性理论 |
2.2.4 政策工具理论 |
2.3 财税支持制造业创新的作用机理 |
2.3.1 财税支持政策与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基本关系 |
2.3.2 财税支持政策对制造业企业创新效率的作用机理 |
2.3.3 财税支持政策对制造业创新效率的空间效应 |
2.3.4 财税支持政策对制造业创新效率的门槛效应 |
2.4 小结 |
第3章 财税支持我国制造业创新的现状分析 |
3.1 我国制造业创新的财税政策现状 |
3.1.1 财政资金支持形式多样 |
3.1.2 税收优惠措施持续完善 |
3.1.3 财税支持力度逐年扩大 |
3.2 我国制造业企业创新的效率现状 |
3.2.1 各地区制造业企业创新的效率分析 |
3.2.2 各类制造业企业创新的效率分析 |
3.3 财税支持制造业企业创新的现存问题 |
3.3.1 财税支持下制造业创新的总体效率不高 |
3.3.2 财税支持下制造业创新效率的区域差异明显 |
3.3.3 财税支持下制造业创新效率的行业差异较大 |
第4章 财税支持制造业创新的总效应:基于随机前沿模型 |
4.1 文献回顾及研究假设 |
4.1.1 财政资金对制造业创新的激励效应 |
4.1.2 税收优惠对制造业创新的激励效应 |
4.1.3 税收负担对制造业创新的激励效应 |
4.2 研究设计 |
4.2.1 模型设定 |
4.2.2 变量选取及说明 |
4.2.3 数据来源及说明 |
4.3 实证分析 |
4.3.1 模型的确立及变量描述性统计 |
4.3.2 财税支持对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的总效应分析 |
4.3.3 财税支持对制造业创新收益效率的总效应分析 |
4.4 小结 |
第5章 财税支持制造业创新的空间效应:基于面板空间模型 |
5.1 文献回顾及研究假设 |
5.1.1 财政资金与企业创新的空间效应 |
5.1.2 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的空间效应 |
5.1.3 税收负担与企业创新的空间效应 |
5.2 研究设计 |
5.2.1 研究方法及模型设定 |
5.2.2 变量选取及说明 |
5.2.3 数据来源及说明 |
5.3 实证分析 |
5.3.1 描述性分析 |
5.3.2 空间自相关分析 |
5.3.3 财税支持对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的空间效应分析 |
5.3.4 财税支持对制造业创新收益效率的空间效应分析 |
5.3.5 分地区的检验分析 |
5.4 小结 |
第6章 财税支持制造业创新的门槛效应:基于面板门槛模型 |
6.1 文献回顾及研究假设 |
6.1.1 财政资金与企业创新的门槛效应 |
6.1.2 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的门槛效应 |
6.1.3 实际宏观税负与企业创新的门槛效应 |
6.2 研究设计 |
6.2.1 研究方法及模型设定 |
6.2.2 变量选取与说明 |
6.2.3 数据说明 |
6.3 实证分析 |
6.3.1 描述性分析 |
6.3.2 财税支持对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的门槛效应分析 |
6.3.3 财税支持对制造业创新收益效率的门槛效应分析 |
6.4 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理论分析方面 |
7.1.2 现状分析方面 |
7.1.3 总效应实证分析方面 |
7.1.4 空间效应实证分析方面 |
7.1.5 门槛效应实证分析方面 |
7.2 政策建议 |
7.2.1 优化财政资金对制造业创新效率的促进作用 |
7.2.2 优化税收优惠对制造业创新效率的促进作用 |
7.2.3 降低税收负担对制造业创新效率的阻碍影响 |
7.3 研究展望 |
7.3.1 增强研究对象的代表性 |
7.3.2 丰富研究内容的多样性 |
7.3.3 提高政策建议的针对性 |
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及其传导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1.2.1 税收政策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 |
1.2.2 税收政策的消费效应研究 |
1.2.3 税收政策的投资效应研究 |
1.3 相关概念、研究目标与主要研究内容 |
1.3.1 相关概念 |
1.3.2 研究目标 |
1.3.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创新 |
第2章 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相关理论 |
2.1 基于税收的经济增长理论 |
2.1.1 索洛-斯旺模型 |
2.1.2 卡斯-库普曼斯模型 |
2.1.3 AK模型 |
2.1.4 人力资本模型 |
2.1.5 生产性公共资本增长模型 |
2.2 最优税收理论 |
2.2.1 最优商品税理论 |
2.2.2 最优所得税理论 |
2.3 税收乘数效应理论 |
2.3.1 定量税税收乘数效应 |
2.3.2 比例税税收乘数效应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动态效应检验 |
3.1 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 |
3.1.1 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
3.1.2 税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
3.2 税收政策与经济增长的时变协整关系检验 |
3.2.1 时变协整模型 |
3.2.2 时变协整关系检验 |
3.2.3 分位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
3.3 不同时期宏观税负与税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动态冲击效应 |
3.3.1 SV-TVP-FAVAR模型设定 |
3.3.2 变量选取与共同因子提取 |
3.3.3 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的时变效应分析 |
3.3.4 税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时变效应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效应检验 |
4.1 非对称计量模型设定 |
4.1.1 ST-BVAR模型原理 |
4.1.2 NARDL模型原理 |
4.2 不同经济周期下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短期非对称冲击效应 |
4.2.1 变量选取与数据处理 |
4.2.2 经济波动区制识别 |
4.2.3 非对称冲击效应分析 |
4.2.4 稳健性检验 |
4.3 税收政策的正负向累积波动对经济增长的长期非对称效应 |
4.3.1 变量选取与模型参数估计 |
4.3.2 累积动态乘数效应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要素驱动机制分析 |
5.1 税收结构影响经济增长的要素供给驱动机理 |
5.1.1 基本分析框架 |
5.1.2 税收结构影响经济增长的内在作用机理 |
5.2 LT-TVP-VAR模型原理 |
5.3 税收结构对要素供给的时变影响效应分析 |
5.3.1 变量选取与平稳性检验 |
5.3.2 脉冲响应分析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内需拉动机制分析 |
6.1 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内需拉动机理 |
6.2 SV-MH-TVP-SVAR模型原理 |
6.3 税收政策对消费的动态冲击效应 |
6.3.1 变量选取、模型设定与参数估计 |
6.3.2 脉冲响应分析 |
6.3.3 时变方差分解 |
6.3.4 稳健性检验 |
6.3.5 税收政策对消费结构的影响效应分析 |
6.4 税收政策对投资的动态冲击效应 |
6.4.1 变量选取与数据处理 |
6.4.2 滞后阶数选择、先验设定与参数估计 |
6.4.3 脉冲响应分析 |
6.4.4 时变方差分解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所获奖项 |
致谢 |
(4)中国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城市经济增长的研究 |
1.3.2 关于城市空间结构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 |
1.3.3 关于城市国家级新区建设的相关研究 |
1.3.4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和不足 |
1.6.1 主要创新点 |
1.6.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经济特区 |
2.1.2 开发区 |
2.1.3 城市新区 |
2.1.4 国家级新区 |
2.2 理论基础 |
2.2.1 城市地域空间理论 |
2.2.2 城市网络理论 |
2.2.3 产业集聚与城市经济发展理论 |
2.2.4 区域创新理论 |
2.3 国家级新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 |
2.3.1 国家级新区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机制 |
2.3.2 国家级新区促进生产要素集聚的作用机制 |
2.3.3 国家级新区引导科技创新的作用机制 |
2.3.4 国家级新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制 |
第3章 国家级新区发展历程与建设成效分析 |
3.1 国家级新区发展历程 |
3.1.1 新区设立与初步探索阶段(1992-2009年) |
3.1.2 扩大政策实验阶段(2010-2013年) |
3.1.3 进一步增设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 |
3.2 国家级新区建设成效 |
3.2.1 营商环境显着改善 |
3.2.2 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
3.2.3 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有效对接 |
3.2.4 逐步发展成为宜居宜业新城区 |
3.3 国家级新区发展面临的问题 |
3.3.1 体制机制创新面临严重制约 |
3.3.2 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面临重大困难 |
3.3.3 招商引资面临巨大竞争和困难 |
3.3.4 国家给予政策支持逐渐减少 |
第4章 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实证分析 |
4.1 研究方法阐释 |
4.1.1 基本思想 |
4.1.2 模型设置 |
4.1.3 模型使用条件 |
4.1.4 模型检验 |
4.2 假说提出 |
4.3 计量模型与变量说明 |
4.3.1 模型设定 |
4.3.2 变量说明与数据特征分析 |
4.3.3 共同趋势检验 |
4.4 基于双重差分方法的结果分析 |
4.4.1 基准回归结果 |
4.4.2 安慰剂检验 |
4.4.3 稳健性检验 |
4.5 异质性检验 |
4.5.1 区域异质性检验 |
4.5.2 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科技创新促进作用实证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2 研究设计与变量说明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说明与数据特征分析 |
5.2.3 共同趋势检验 |
5.3 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科技创新的影响 |
5.3.1 基准回归结果 |
5.3.2 安慰剂检验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异质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作用实证研究 |
6.1 假说提出 |
6.2 计量模型与变量说明 |
6.2.1 模型设定 |
6.2.2 变量说明与数据特征分析 |
6.3 产业结构升级“量”的检验 |
6.3.1 基准回归结果 |
6.3.2 异质性检验 |
6.4 产业结构升级“质”的检验 |
6.4.1 基准回归结果 |
6.4.2 异质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相关政策建议 |
7.1 优化国家级新区的空间布局 |
7.1.1 重点向主要城市群核心城市倾斜 |
7.1.2 适度照顾中西部地区大城市 |
7.1.3 新区选址应该与原城区相互衔接 |
7.2 促进国家级新区产业优化发展 |
7.2.1 全力做强做优主导产业 |
7.2.2 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
7.2.3 努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7.3 加快完善国家级新区治理模式 |
7.3.1 加快提升国家级新区的治理能力 |
7.3.2 积极探索国家级新区治理新模式 |
7.4 积极化解国家级新区的招商引资困难 |
7.4.1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7.4.2 拓宽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 |
7.5 国家应该加强对国家级新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
7.5.1 扩大体制机制创新的制度空间 |
7.5.2 在重大项目布局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
7.5.3 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
7.5.4 在融资方面给予更多便利条件 |
第8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6)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1.2.1 论文的研究目标 |
1.2.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难点 |
1.4.2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全口径宏观税负 |
2.1.1 全口径宏观税负的概念界定与测度 |
2.1.2 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
2.1.3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研究 |
2.2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 |
2.2.1 经济增长视角下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历程 |
2.2.2 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与现实困境——部分财政分权 |
2.2.3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
2.3 财政分权、政府间竞争与政府支出结构 |
2.3.1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要素流动与政府间竞争 |
2.3.2 政府间竞争与财政支出结构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 |
2.3.3 政府间竞争与政府规模 |
2.4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2.4.1 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
2.4.2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国际案例 |
2.4.3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中国案例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国际比较 |
3.1 联邦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1.1 联邦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美国为例 |
3.1.2 联邦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俄罗斯为例 |
3.2 单一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2.1 单一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英国为例 |
3.2.2 单一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蒙古为例 |
3.3 各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1 美、俄、英、蒙四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2 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比较的拓展——基于81个国家的数据 |
3.4 启示与借鉴 |
3.4.1 划清政府、市场边界的启示与借鉴 |
3.4.2 优化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启示与借鉴 |
3.4.3 划分中央、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启示与借鉴 |
3.4.4 健全央、地两级财政法制体系的启示与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现状和比较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变迁 |
4.1.1 计划经济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动荡变化时期(1950-1980年) |
4.1.2 改革开放背景下财政分权体系探索和建设时期(1980-2013 年) |
4.1.3 财政体制现代化改革时期(2014年至今) |
4.2 分税制改革后央、地间财政关系的总体现状——财政困境和思考 |
4.2.1 财政现状之央、地间财政失衡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2 财政现状之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与地方财政缺口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3 财政现状之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困境及其思考 |
4.2.4 财政现状之宏观税负畸高的困境及其思考 |
4.3 各领域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比较 |
4.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5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比较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研究 |
5.1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 |
5.1.2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Barro模型的理论分析 |
5.1.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与测度 |
5.2.1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 |
5.2.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指标权重计算——基于改进后的熵值法 |
5.2.3 世界8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指数的测度及排序 |
5.2.4 可持续发展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的排序比较 |
5.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3.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3.2 基准回归结果 |
5.3.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分权与人类发展指数 |
5.3.5 进一步讨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三维讨论 |
5.3.6 基于Lind-Mehlum方法的最优央、地财政支出比例估计 |
5.4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4.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4.2 基准回归结果 |
5.4.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4.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结构与人类发展指数 |
5.4.5 实证研究的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原则和思路 |
6.1.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础 |
6.1.2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 |
6.1.3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思路 |
6.2 借鉴国际经验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2.1 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5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6.3 重构之后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5 重构之后的央、地两级财政支出总规模测算及重构方案的优势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国际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2 历史、现状和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3 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政策启示 |
7.2.2 具体的对策建议和方案 |
第八章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8.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8.2 今后的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件:Lind-Mehlum方法的Stata编程代码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第一章 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建国后至改革开放之前的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 |
一、以决议和命令的方式发布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
二、通过行政法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税收减免 |
第二节 改革开放至全面深化改革之前的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 |
一、中央逐步规范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程序和对象 |
二、多地省级人民政府及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发布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
三、法律法规中逐渐提升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 |
第三节 全面深化改革之后的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 |
一、中央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力度 |
二、地方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力度 |
三、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的法律依据亟待优化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现状 |
一、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涉及的税种 |
二、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对象 |
三、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减免情况 |
第二节 民族自治地方优惠税收存在的问题 |
一、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产生的实际效益不大 |
二、民族自治地方税收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
三、税收法定原则尚待落实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治化的理论探讨 |
第一节 税收法定主义 |
一、税收法定主义的核心要义 |
二、税收法定原则下的税收优惠分权 |
三、税收法定原则下的税收规范性控制 |
第二节 税收优惠法定原理 |
一、税收优惠法定原理 |
二、落实税收优惠法定性原则的切入点 |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自治理论 |
一、民族自治地方税收自治的必要性 |
二、税收自治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重要内容 |
三、税收优惠是民族自治地方税收自治的重要方面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治化的路径 |
第一节 完善与民族自治地方相关的税收优惠立法 |
一、清理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
二、完善与民族自治地方相关的税收优惠立法 |
三、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审查、评估机制 |
第二节 依法落实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制度 |
一、建立税收优惠政策的绩效考评机制 |
二、实现税收优惠立法公开 |
第三节 强化民族自治地方税收惠管理权 |
一、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税收收益权 |
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三、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立法权 |
第四节 防范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的滥用 |
一、滥用税收优惠破坏税收公平 |
二、依法防范税收优惠滥用 |
三、协同民族自治地方税收征管法治化改革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的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概述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矿产资源 |
1.1.2 利益 |
1.1.3 利益分配 |
1.1.4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 |
1.2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相关理论 |
1.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思想 |
1.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思想 |
1.2.3 西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相关理论 |
1.3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实践经验 |
1.3.1 中国古代及近代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实践经验 |
1.3.2 资本主义国家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实践经验 |
1.3.3 社会主义国家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实践经验 |
第二章 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 |
2.1 改革前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 |
2.1.1 总体情况 |
2.1.2 基本经验 |
2.1.3 主要问题 |
2.2 改革中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 |
2.2.1 总体情况 |
2.2.2 基本经验 |
2.2.3 主要问题 |
2.3 “深改”以来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 |
2.3.1 总体情况 |
2.3.2 基本经验 |
2.3.3 主要问题 |
第三章 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3.1 理论认识误区 |
3.1.1 忽略对矿山地租理论的研究 |
3.1.2 地质矿业规律理解错位 |
3.1.3 法律规范存在逻辑矛盾 |
3.2 政策实践偏差 |
3.2.1 借鉴国内外经验不全面 |
3.2.2 税费政策运用不准确 |
3.2.3 利益主体不平衡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原则 |
4.1 坚持党的领导 |
4.1.1 加强党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领导 |
4.1.2 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 |
4.2 坚持国有化方向 |
4.2.1 国有化的依据 |
4.2.2 国有化的内涵 |
4.2.3 国有化的步骤 |
4.3 坚持人民共享目标 |
4.3.1 侧重民生领域建设 |
4.3.2 健全利益共享可持续发展机制 |
4.4 坚持社会共建方式 |
4.4.1 中央统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 |
4.4.2 协调相关主体权利冲突 |
第五章 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举措 |
5.1 完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理论 |
5.1.1 规范参与分配的规则依据 |
5.1.2 健全参与分配主体范畴 |
5.1.3 调整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价值取向 |
5.2 全面深化矿产资源体制改革 |
5.2.1 坚守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 |
5.2.2 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 |
5.3 提升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治理水平 |
5.3.1 完善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
5.3.2 健全矿产资源税费体系 |
5.3.3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法治化建设 |
5.3.4 生态文明制度体制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10)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乡村旅游业 |
1.2.2 高质量发展 |
1.3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回顾及述评 |
2.1 关于乡村旅游业的经济属性研究 |
2.1.1 供给决定需求的特殊性 |
2.1.2 乡村旅游资源的稀缺性 |
2.2 关于乡村旅游业的产业关联研究 |
2.2.1 乡村旅游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
2.2.2 乡村旅游业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
2.2.3 乡村旅游业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
2.2.4 乡村旅游业对制度演进的作用 |
2.3 关于乡村旅游业的优化升级研究 |
2.3.1 旅游产业成长的演进因素 |
2.3.2 乡村旅游产业政策的研究 |
2.3.3 乡村旅游业的成长路径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基础 |
3.1 高质量产业发展的理论兴起 |
3.1.1 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源头 |
3.1.2 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 |
3.2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理论 |
3.2.1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逻辑 |
3.2.2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 |
3.2.3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特征 |
3.3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 |
3.3.1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微观经济机制 |
3.3.2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中观产业效率 |
3.3.3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政府保障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现状与问题 |
4.1 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历程 |
4.1.1 乡村旅游业阶段划分的原由 |
4.1.2 假日休闲的萌芽阶段(2002年以前) |
4.1.3 农村观光的起步阶段(2002年—2007年) |
4.1.4 农家乐旅游的成长阶段(2008年—2016年) |
4.1.5 投资带动的转型阶段(2017年至今) |
4.2 乡村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 |
4.2.1 中西部乡村旅游业开发不足 |
4.2.2 中部乡村旅游业的塌陷分布 |
4.3 乡村旅游业的问题与实验分析 |
4.3.1 半结构法访谈实验 |
4.3.2 访谈说明及其理论分析 |
4.3.3 实验呈现的三大发展压力 |
4.4 乡村旅游业的利益与矛盾分析 |
4.4.1 乡村旅游业的多主体利益矛盾 |
4.4.2 资源利用效率的利益冲突 |
4.4.3 一种产权理论的矛盾分析 |
4.4.4 “反公地悲剧”的经验例证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构建及评价 |
5.1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评价体系 |
5.1.1 评价指标体系的选择 |
5.1.2 构建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
5.2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测算 |
5.2.1 权重的确定 |
5.2.2 指标评分标准 |
5.2.3 指标数据来源及处理 |
5.2.4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结果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微观主体博弈分析 |
6.1 乡村旅游业的合作性质:核、联盟与解 |
6.2 乡村旅游业微观主体合作博弈的逻辑框架 |
6.3 公理化模型与均衡解 |
6.3.1 基本假设和变量设定 |
6.3.2 三类静态博弈最优解 |
6.4 基本模型的拓展分析 |
6.4.1 .市场内生分配率 |
6.4.2 .市场预判准确性 |
6.4.3 .项目投资效率参数 |
6.4.4 .政府产业政策效应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效率实证分析 |
7.1 研究设计 |
7.1.1 样本区选择 |
7.1.2 乡村旅游产业效率测度方法选择 |
7.1.3 指标体系与数据来源 |
7.2 乡村旅游业效率测度结果 |
7.2.1 静态效率分析 |
7.2.2 动态效率分析 |
7.3 乡村旅游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因素 |
7.3.1 基本回归模型 |
7.3.2 影响因素选取 |
7.3.3 数据说明 |
7.3.4 回归结果及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分析 |
8.1 路径分析的案例式方法论 |
8.2 社区参与资源保护开发的生态特征 |
8.2.1 社区参与的资源新定位 |
8.2.2 社区参与的空间依存性 |
8.2.3 社区参与的结构动态性 |
8.2.4 社区参与的演化变异性 |
8.3 旅游资源生态位的影响因子 |
8.3.1 需求因子 |
8.3.2 资源因子 |
8.3.3 技术因子 |
8.3.4 制度因子 |
8.4 社区参与资源保护开发的“四权”模型 |
8.4.1 基本假设与模型 |
8.4.2 最优解及其相关推论 |
8.5 案例——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开发 |
8.5.1 培育生态位主体 |
8.5.2 完善生态位定位 |
8.5.3 强化生态位扩展 |
8.5.4 产业生态位协调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促进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
9.2.1 以差异化战略为主线推进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9.2.2 以现代化市场体系为导向实现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9.2.3 以完善制度创新体制为保障推动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9.2.4 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主线加快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研究数据 |
附录B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科研成果清单 |
致谢 |
四、西部开发与税收政策宏观调控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D]. 张莉. 吉林大学, 2021(01)
- [2]财税政策支持我国制造业创新效应研究[D]. 郑家兴.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3]我国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及其传导机制研究[D]. 董雪. 吉林大学, 2021(01)
- [4]中国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D]. 姜宝中. 吉林大学, 2020(01)
- [5]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6]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D]. 金辉.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7)
- [8]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法治化研究[D]. 李颖. 湖北民族大学, 2020(12)
- [9]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D]. 王中庆. 山西大学, 2020(12)
- [10]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研究[D]. 杨琴. 湖南科技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