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员问责制在我国的兴起、问题与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李丹阳[1](2019)在《当前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文中提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的官员问责问题开始受到普遍关注,学界也逐渐掀起对官员问责制研究的热潮,建立和完善官员问责制也逐渐成为各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官员问责制的推行和完善,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完善责任政府的必要前提。然而,我国的官员问责制建设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官员问责制更是存在着很多不足和缺陷。由于县级政府在我国的各级政权中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对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县级行政体制,同时对我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完善和推进能够提供有益的支持和参考。因此,本文对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进行了深入阐述,明确了县级政府、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内涵,梳理了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实践现状,并深入分析了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中存在的问题,在介绍和分析我国台港澳地区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对策。
张焱[2](2017)在《建国以来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正在推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健全各项制度成了党和国家的重要任务。官员问责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利器,这就决定了必须大力完善官员问责制度。已有的研究中,偏重于从定性的角度强调官员问责制度应该是怎样的逻辑,侧重于从问责实践中去验证制度是否合理,但没有从历史的视野去考察官员问责制度建设这一过程,导致重复研究多,新视角切入少。本文将制度变迁理论引入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研究中,运用文本分析法解构制度原貌,以期丰富官员问责制度研究的相关理论。按照重要历史事件的发生、机构的设置与调整、相关法律规章的出台,本文将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基本历程分为初步探索(1949-1976年)、恢复发展(1976-2003年)、全面推进(2003-2013年)和总结深化(2013年至今)四个基本阶段。通过文本分析法,研究了各个阶段官员问责制度静态的基本状况,对官员问责制度的“角色规定、行为规定、度量标准、惩罚措施和程序规定”五个基本因子有了直观的了解。在制度变迁的视角下,本文把握了官员问责制度建设这一动态过程中的基本特点:制度建设的动力来源于高层、事件、技术多方的合力;制度建设的主要变迁方式是渐进式而非激进式;制度建设中存在着路径依赖现象;不同政府之间、不同领域之间、党和国家之间的官员问责制度存在着趋同化现象。基于实践的角度,本文认为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形成了较完整的官员问责制度系统,强化了官员的责任意识,促进了政治生态建设、提高了国家治理能力。当然,官员问责制度建设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是地方政府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存在制度供给不均衡的情况;其次是具体制度中表现出异体问责制度建设相对薄弱、官员问责情形粗放化和问责程序有待优化的问题;再次是路径依赖增加了制度建设的成本;最后是绩效管理制度不完善、官员复出机制不健全、问责制度权威保障不力带来的功能性、政治性和社会性去制度化压力。为了构建中国特色官员问责制度,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度,本文主张制定《官员问责法》以实现制度供给均衡;强化异体问责制度建设、细化官员问责内容规范、优化官员问责程序规范来推动制度精细化建设以完善制度因子;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问责清单“三单制度”以弱化路径依赖;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规范官员复出机制、维护问责制度权威来健全配套制度以消除去制度化压力。
林鸿潮[3](2014)在《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中的归责原则》文中提出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问责制是对官员的一种激励机制,同时具有回应社会压力的政治功能。问责制中归责原则的确定应当体现结果导向,满足激励约束,并适当权衡民意。现行规范文本中的归责原则,无论单独还是选择性地适用都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既有的理论成果也没有回答这一问题。过错责任仍然是构建归责原则的起点,但应当针对不同情形加以修正或调整。对于官员的履职方式已经被法律具体化的情形应当适用违法责任,但允许官员以不存在过错进行抗辩;对于官员拥有裁量自由的情形应当以重大过错为归责原则,但也应允许官员进行免责抗辩;对于小概率、高级别、造成重大损失的非常规突发事件,可以基于政治考量适用结果责任。
王拓迪[4](2014)在《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官员问责制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产物,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发源于西方国家的问责制度,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问责体系。西方学者提出了人民主权论、社会契约论、权责一致等理论,并从官员问责制的涵义及内容等角度,对官员问责制理论展开了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在我国,国内学者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了问责制度的意义、现状上进行论述,分析官员问责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制度措施的研究上。云南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与问责制的理论探讨相呼应,在我省重要的政府工作会议上,将官员问责制推行的相关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可以看出我省政府对官员问责制的重视以及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正是基于这一背景,本文对我省现阶段如何顺利的推行官员问责制展开了深入研究,希望通过研究官员问责制的内涵及理论基础、推行的历程和现状,以及针对推行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原因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求能够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官员问责制推行理论体系。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是在大量学者专注于研究中国官员问责制的意义、现状以及出路的情况下,笔者将着眼点放在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进而为地方官员问责制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并在理论基础和实践调研的结合下,从微观的角度,对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从宏观的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了云南省官员问责制今后发展的完整方案,为地方政府官员问责制的推行提供参考。
赵峰[5](2013)在《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文中指出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作为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安排,蕴含着深刻的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政治理念,对于推动中国政治转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兼取宪法学与政治学的视角,通过对问责制基本理论的探讨,考察了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有益经验和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发展历程,分析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面临的主要困境,探求应对策略,构建适应中国党委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实际、符合现行政治体制和法律框架的问责理论体系,力求对促进党委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所启发。除导论外,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理论。问责制是关于问责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也就是关于谁来问责、问谁的责、问什么责、怎样问责等一系列问题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机制。问责具有应答性和惩罚性两个根本特质。根据不同的标准,对问责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所谓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对自身和主管范围的人员或事务出现不当行为或状况,造成特定后果时,应当根据权力影响的范围,向党内有关组织或者向党外的政治和社会组织、公众等作出交代、解释、说明并承担相关责任的制度。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在当代中国有着深厚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根源。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应当遵循依法问责原则、平等问责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其责任体系大致包括政治责任、纪律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四种类型。其实践意义主要体现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民主政治、防治权力腐败、改善政治生态、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第二部分,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考察与启示。综观当代西方各法治国家,无不通过完备的问责制度,加强对执政党、政府及其领导者的监督、制约。从民主思想的发展看,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建立既与17世纪兴起的社会契约论、分权制衡论、人民主权论、代议制政府理论等息息相关,也与20世纪公共行政理论的发展密不可分。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主要类型包括代议机关问责、政府内部问责、司法问责、政党问责和选民问责等。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具有法制化程度较高、问责主体多元化和全方位、问责范围广泛、责任形式丰富等特点。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实践对我国的启示是:第一,建立问责制必须从本国国情出发;第二,坚持依法问责,建立健全一整套关于问责的法律制度;第三,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这是保持问责活力的必要条件;第四,培养深入人心的责任文化,这是问责常态化的重要基础。第三部分,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的历史回顾与现实考察。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在中国的兴起,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从毛泽东到胡锦涛,中共领导人关于问责的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创新。他们都高度重视党委领导干部的问责工作,注重问责主体的多元化,努力发展全方位的问责体系。同时,越来越倾向于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框架由党内同体问责和党外异体问责两个方面构成。党内同体问责包括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问责和巡视问责。党外异体问责包括人大问责、人民政协问责、参政党问责、审计问责和社会问责。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规范体系包括宪法,法律与司法解释,中共中央文件和地方性规定。第四部分,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存在问题的实证分析。从问责主体上看,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的发展严重失衡,同体问责的公正性存疑;异体问责先天发育不良。从问责对象上看,党委权力边界模糊导致责任难以分清。表现为党强政弱,给责任转嫁提供了可乘之机;集体决策机制不完善导致责任畸重畸轻;“下级服从上级”导致责任体系扭曲。从问责事项上看,覆盖范围亟待拓展。表现为“有错”问责多,“无为”问责少;具体落实问责多,抽象决策问责少;事后应急问责多,事前事中常态问责少。从问责立法看,现有的问责规定欠缺可操作性、公正性和统一性。表现为用语细化不足;责任承担方式具有强烈的自我保护主义色彩;执行中反差巨大。从问责程序上看,问责启动机制不健全,过程和结果透明度不够。表现为依申请启动问责的程序不明确,依职权启动问责的程序不健全,问责的过程和结果缺乏透明度。从影响的持久力看,不规范复出泛滥,软化了问责制的刚性。第五部分,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完善路径。一是加快党委领导干部问责立法,实现问责的法制化;二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明确权责归属。包括改革权力结构模式,明确党委权能与政府权能的界限;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明确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改善上下层级关系,明确上级责任和下级责任的界限。三是构建内外并重、上下联动的问责机制。包括创新人大问责、司法问责、审计问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问责、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问责等异体问责机制;改进党的权力机关问责、巡视问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问责、党内民主问责等同体问责机制。四是科学设定问责事由的范围。包括报告未获通过、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督不力、滥用职权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五是规范启动、调查、听取意见、决定和救济等问责程序。六是健全道德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体系,并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被问责党委领导干部的复出作出规制。
郑伟[6](2013)在《责任政府视角下的我国官员问责制研究》文中认为官员问责制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制度保障,它以实施问责和追究责任为核心,从制度层面确保政府权力不被异化。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进步和责任政府建设的推进,官员问责逐渐成为一种常态,责任追究的力度越来越大,对问责制的研究已经成为当前紧迫而现实的问题。本文在对官员问责制相关概念进行明确界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回顾和总结了官员问责制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认为官员问责制在我国通过十几年的实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呈现出制度化建设速度加快,问责涉及范围扩大,问责力度加大,网络及新闻媒体对问责制的推动作用不容忽视等特点。但是,从我国官员问责的实践中来看,仍然存在着问责制所需的政治文化氛围有待提高、问责主体上偏重于同体问责、问责制实施所需的官员职责界定不明、问责救济保障程序还不健全、官员复出制度建设缺失等诸多问题。在责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要想充分发挥问责制的推动作用,就必然要针对现有问题采取措施加以完善。本文从问责制的政治文化氛围建设、扩大问责主体、问责制的制度化与程序化建设以及问责制的法律救济和复出机制建设几方面提出对策加以完善。
朱金利[7](2012)在《中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权力与责任是不可分割的,行使权力就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官员问责制是对政府官员行政不作为或者违法行政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一种制度,是权责对等原则的充分体现。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官员很少为自己的言行等不当做法承担责任,使得政府的公信力因一些官员的不良行为而遭到质疑。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实施让不良行为的政府官员受到责任追究,不仅有利于官员队伍建设,同时对政府的权威及公信力有积极的意义。本文以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内涵入手,首先对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探讨,对政府官员问责制的涉及到的政府官员、责任、问责制等相关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并分析了政府官员问责制应当遵循的原则及问责程序;其次对政府官员问责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总结了政府官员问责制取得的成果并分析了政府官员问责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分别从夯实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制度基础、完善政府官员问责制的配套措施以及大力营造问责文化氛围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几点建议。
潘友亮[8](2012)在《我国官员问责制实施存在的困境及完善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民主进程加快,政府在责任建设上遭受愈来愈大的挑战,因此民主政治之风骤然而起,只有经过了考验的政府,才是有担当的政府,只有一个有担当的政府才能对国家主权做出扞卫、对人民权益做出保护。我国作为民主专政的国家,更需重视责任,官员问责制的完善与发展就是我国做出责任构建的重大举措。问责实施能在较大程度上对官员们的行为及举止做出监督,对民主发展及责任政府建设有较大意义。官员问责就是对官员的举措和做法所引起不良后果及影响进行追究。我国问责制建设虽较晚,但其速度却是较快的,从非典时兴起到现在渐入正轨,此期间其所作用也日受重视。但是由于起步晚、经历时间较短,因此在其快速发展中,亦出现不少的问题,因此本文从官员问责制完善角度,对问责制现存问题做出分析,并以此为基提出建议。本文写作以国内外的问责发展为大的理论背景,以我国问责制中具体问题为深入研究对象,层层深入做出解:第一章,引言。这部分分别介绍了文章写作意图、研究意义和国内外的主要研究状况,最后总体描述了文章的写作思路及在其中所用方法。第二章,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这部分开始对问责制做出基础分析,主要涉及了官员问责的具体涵义、发展基础及影响问责定性因素,最后则是通过对四种理论的介绍,阐述问责制完善与发展的理论基础。第三章,我国官员问责制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这章可是文章的主体,在上章的基础上对问责制做出进一步探究,这一章就官员问责现状、问题做出了概括性的描述,且深入探究其发生原因,为下文问题解决的写作奠基。第四章,西方国家问责制实施的现状及对我国借鉴。这部分通过对西方问责现状的描述与分析,从中找出适合于我国借鉴的合理之处,为我国问责实施带来新动力。第五章,我国完善官员问责制实施的现实意义、原则及主要路径。这章开始进行问题解决,在铺垫了问题解决的现实意义和原则的情况下,提出解决当前我国问责制存在问题之合理建议。第六章,结语。这一部分主要是对全文做出总结。
于明霞[9](2010)在《我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现实困境与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国内一些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官员问责制正广泛地应用于我国公共行政领域中,从实践的角度诠释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问责”的执政理念。在党中央的强力推动下,许多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官员问责制的暂行办法和规定,推行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立法分散不统一、难以形成强大合力。同时,我国官员问责制的建设实施过程中还暴露出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对此我们只有敢于正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才能真正的形成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局面。本文主要分三章:第一章论述了官员问责制的理论基础和我国现阶段推行官员问责制的重大意义。官员问责制在促进社会和谐、推进责任政府建设、提高官员素质、预防腐败行为的产生方面意义深远。第二章介绍了我国官员问责制的发展历程和现实困境。目前,我国官员问责制推进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专门立法,问责程序不规范;问责过程中权责不清,问责客体不明,致使“有责难问”;问责范围局限性大,影响问责效果;官员问责制人性色彩重、弹性大,被问责官员的复出机制不透明。第三章提出了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的途径和方法。先重点论述了美国、法国和德国官员问责制的发展历程,随后在借鉴他国问责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刘潇潇[10](2010)在《官员问责制之法理分析》文中提出当代中国官员问责制的根本问题已经凸显为以"规范问责"为核心的对公共权力监督的问题。其本质在于对过失权力进行责任追究以及对公共权力的滥用进行监督和预防。深入探讨官员问责制的本质特征;透析我国官员问责制调控规律;进而寻求促进和保障实现官员问责的对策,对推进依法执政,保障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官员问责制在我国的兴起、问题与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官员问责制在我国的兴起、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当前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当前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的相关概念理论及完善意义 |
第一节 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的相关概念 |
一、县级政府 |
二、县级政府官员 |
三、问责制度 |
四、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 |
第二节 问责制的相关理论 |
一、善治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责任政府理论 |
第三节 完善我国县级政府官员责任制的意义 |
第二章 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实践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实践现状 |
第二节 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度不够 |
二、我国县级政府官员监督机制不完善 |
三、我国县级政府官员责任制度不完备 |
四、我国县级政府问责法治不完善 |
五、我国县级政府官员伦理道德建设有待提高 |
六、我国县级政府问责主体单一,问责客体模糊 |
七、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配套机制有待完善 |
第三章 我国台港澳地区政府官员问责制实践的经验及成效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台港澳地区政府官员问责制实践的经验分析 |
一、推行高官问责制 |
二、重视政府官员问责法治建设 |
三、建立完备的政府官员监督机制 |
第二节 我国台港澳地区政府官员问责制实践的成效分析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对策 |
第一节 加强县级政府官员问责信息公开 |
第二节 完善我国县级政府官员监督机制 |
第三节 进一步完善县级政府官员责任制度 |
第四节 完善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法治建设 |
第五节 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提升县级政府官员职业道德 |
第六节 明确县级政府问责主体、明晰县级政府问责客体 |
一、明确县级政府问责主体 |
二、明晰县级政府问责客体 |
第七节 完善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的相关配套制度 |
一、完善县级政府行为绩效评估机制 |
二、健全行政问责救济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2)建国以来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 官员问责是时代的热点话题和学术界的焦点问题 |
(二) 强化官员问责制度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使命 |
(三) 现阶段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研究有待加强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
(一) 论文的研究方法 |
(二) 本文研究的思路 |
五、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 可能创新之处 |
(二) 可能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本文的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一) 问责的含义 |
(二) 制度的概念 |
二、制度变迁理论 |
(一) 历史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观 |
(二)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观 |
(三) 社会学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观 |
(四) 制度变迁理论在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研究中的适用性 |
第三章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基本历程和基本情况 |
一、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基本历程 |
(一) 初步探索阶段(1949——1976年)的主要成果 |
(二) 恢复发展阶段(1976——2003年)的主要成果 |
(三) 全面推进阶段(2003——2013年)的主要成果 |
(四) 总结深化阶段(2013年至今)的主要成果 |
二、各阶段官员问责制度的基本情况 |
(一) 初步探索阶段官员问责制度的基本情况 |
(二) 恢复发展阶段官员问责制度的基本情况 |
(三) 全面推进与总结深化阶段官员问责制度的基本情况 |
第四章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特征与成就 |
一、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基本特征 |
(一)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动力来源是多样的 |
(二)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主要方式是渐进式 |
(三)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存在着路径依赖现象 |
(四)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还存在着趋同化现象 |
二、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主要成效 |
(一) 形成了较完整的官员问责制度系统 |
(二) 强化了官员责任意识 |
(三) 促进了政治生态建设 |
(四) 提高了国家治理能力 |
第五章 官员问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一、官员问责制度供给不均衡 |
二、官员问责制的具体问题 |
(一) 异体问责制度建设相对薄弱 |
(二) 官员问责情形粗放化 |
(三) 问责程序有待优化 |
三、路径依赖增大制度建设成本 |
四、官员问责制度建设存在去制度化压力 |
(一) 绩效管理制度不完善产生功能性压力 |
(二) 官员复出机制不健全产生政治性压力 |
(三) 官员问责制度权威存在社会性压力 |
第六章 完善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途径 |
一、制定《官员问责法》以实现制度供给均衡 |
二、推动官员问责制度精细化建设以完善制度因子 |
(一) 强化异体问责制度建设 |
(二) 细化官员问责内容规范 |
(三) 优化官员问责程序规范 |
三、建立“三单制度”以弱化路径依赖 |
四、完善配套制度以消除去制度化压力 |
(一) 制度前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 |
(二) 制度末梢:规范官员复出机制 |
(三) 制度信仰:维护问责制度权威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制度样本名录 |
致谢 |
(3)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中的归责原则(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问题的提出 |
一、问责的性质和功能 |
( 一) 所问何责 |
( 二) 为何问责 |
二、确定归责原则的标准 |
三、对现行规范的检讨 |
四、对既有理论发现的检视 |
五、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中归责原则的构建 |
结 论 |
(4)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现状 |
(一) 研究背景 |
(二)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国外研究文献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文献研究综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三、研究方法与路线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思路 |
(三) 研究方法 |
四、本文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官员问责制及其相关基础理论 |
一、官员问责制的产生与发展 |
二、官员问责制的内涵 |
(一) 官员问责制的定义 |
(二) 官员问责制的要件 |
三、推行官员问责制的价值 |
四、官员问责制的理论依据 |
(一) 人民主权理论 |
(二) 社会契约论 |
(三) 理性经济人理论 |
(四) 权责一致理论 |
(五) 行政伦理理论 |
(六) 新公共服务理论 |
(七) 绩效管理理论 |
第二章 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一、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的历程及现状 |
(一) 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的历程 |
(二) 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的现状 |
二、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 云南省官员问责制的主体缺位 |
(二) 云南省官员问责制的客体范围不全面 |
(三) 云南省官员问责制的客体权责不清 |
(四) 云南省官员问责制的法律体系残缺 |
(五) 云南省官员问责制的标准不细致 |
(六) 云南省官员问责制的程序缺少规范性 |
(七) 云南省官员问责制的推行力度不强 |
第三章 完善云南省官员问责制的对策 |
一、拓宽问责路径,规范行政问责原则,建立多元化的问责主体 |
(一) 建立人大的问责体系 |
(二) 建立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问责制度 |
(三) 健全司法机关的问责制度 |
(四) 完善新闻媒体的问责渠道 |
(五) 建立社会公众的问责体系 |
二. 明确权责划分,界定问责客体,强化制度执行的针对性 |
三、合理划分问责范围,规范问责标准,完善问责范围体系 |
四、建立健全问责官员复出体系,强化问责与复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
五、重视问责文化建设,夯实问责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问责氛围 |
六、规范问责行为,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标准,将其与问责制有效地结合 |
七、建立责任评估体系,提高问责制的执行力,增强问责制推行的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参考文献 |
二、国内参考文献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实证调查方法 |
二、文献分析方法 |
三、比较研究方法 |
四、历史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之处与难点问题 |
第二章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问责与问责制 |
一、问、责的语义分析 |
二、问责的概念及内在特质 |
三、问责的分类 |
四、问责的地位与功能 |
第二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概念界定 |
第三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现实基础 |
一、经济基础:市场经济 |
二、政治基础:民主法治 |
三、社会基础:公民社会 |
四、文化基础:权责统一 |
第四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原则 |
一、依法问责原则 |
二、平等问责原则 |
三、正当程序原则 |
四、相当性原则 |
第五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责任体系 |
一、关于领导责任 |
二、关于政治责任 |
三、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责任构成 |
第六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重要意义 |
一、提高执政能力 |
二、发展民主政治 |
三、防治权力腐败 |
四、改善政治生态 |
五、促进社会和谐 |
第三章 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考察与启示 |
第一节 西方国家问责制的理论来源 |
一、17至19世纪的民主理论与问责思想 |
二、20世纪以来的公共行政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 |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问责机制 |
一、代议机关问责 |
二、政府内部问责 |
三、司法问责 |
四、政党问责 |
五、选民问责 |
第三节 两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主要特点及启示 |
一、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主要特点 |
二、西方国家问责制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的历史回顾与现实考察 |
第一节 执政党领袖关于党委领导干部问责言论述评 |
一、1949—1976:毛泽东对问责制的探索 |
二、1978—1989:邓小平的问责思想 |
三、1989—2002:江泽民的问责思想 |
四、2002—2012:胡锦涛的问责思想 |
第二节 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框架 |
一、党内问责 |
二、党外问责 |
第三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规范分析 |
一、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法律渊源” |
二、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官方文本发展轨迹 |
三、对《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暂行规定》的解读 |
四、关于党委领导干部问责的地方性规定 |
第五章 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存在问题透视 |
第一节 从问责主体上看,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的发展严重失衡 |
一、同体问责的公正性存疑 |
二、异体问责先天发育不良 |
第二节 从问责对象上看,权力边界模糊导致责任主体的权责失衡 |
一、党强政弱,给责任转嫁提供了可乘之机 |
二、集体决策机制不完善导致责任畸重畸轻 |
三、“下级服从上级”导致责任体系扭曲 |
第三节 从问责事项上看,覆盖范围亟待拓展 |
一、“有错”问责多,“无为”问责少 |
二、具体落实问责多,抽象决策问责少 |
三、事后应急问责多,事前事中常态问责少 |
第四节 从问责立法,可操作性、公正性和统一性欠缺 |
一、立法用语细化不足,缺乏可操作性 |
二、立法价值取向错位,具有“官本位”倾向 |
三、立法尺度不统一,执行中反差巨大 |
第五节 从问责程序上看,问责启动机制不健全,透明度差 |
一、依申请启动问责的程序尚属空白 |
二、依职权启动问责的程序不健全 |
三、问责的过程和结果缺乏透明度 |
第六节 从实际效果看,不规范复出泛滥,消解了问责制的权威 |
第六章 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加快问责立法 |
一、立法构架 |
二、问责法的地位 |
第二节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明确权责归属 |
一、改革权力结构模式,明确党委权能与政府权能的界限 |
二、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明确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 |
三、改善上下层级关系,明确上级责任和下级责任的界限 |
第三节 构建内外并重、上下联动的问责机制 |
一、创新党外问责机制 |
二、改进党内问责 |
第四节 科学设定问责事由的范围 |
一、党委常委会工作报告未获通过 |
二、决策失误 |
三、执行不力 |
四、监管不力 |
五、滥用职权 |
六、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
第五节 规范问责程序 |
一、启动程序 |
二、调查程序 |
三、听取意见程序(回应程序) |
四、决定程序 |
五、问责的修正与救济程序 |
六、复出程序 |
第六节 健全责任追究体系 |
一、道德责任 |
二、政治责任 |
三、法律责任 |
参考文献 |
一、经典着作与文献资料 |
二、学术着作 |
三、论文 |
四、外文资料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6)责任政府视角下的我国官员问责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的目的及研究意义 |
1. 选题的目的 |
2. 选题的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 国内研究现状 |
2. 国外研究现状 |
一、责任政府视角下的我国官员问责制概述 |
(一) 官员问责制的相关概念界定:责任、责任政府、问责制 |
(二) 官员问责制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
1. 官员问责制制度化建设速度加快 |
2. 问责涉及范围扩大,问责力度加大 |
3. 网络及新闻媒体对问责制的推动作用不容忽视 |
二、我国官员问责制在责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 我国官员问责制在责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1. 问责制所需的政治文化氛围有待提高 |
2. 在问责主体上偏重于同体问责,忽视异体问责 |
3. 问责制实施所需的官员职责界定不明 |
4. 问责救济保障程序还不健全 |
5. 官员复出制度建设缺失 |
(二) 我国官员问责制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
1. 传统“官”念的侵蚀 |
2. 政府公开与法制建设尚需完善 |
3. 问责制的法制化建设有待提高 |
三、西方国家及香港特区官员问责制的经验总结 |
(一) 行政伦理法制化,确保内外约束相结 |
(二) 法律法规作保障,确保问责有理有据 |
(三) 职责界定清晰,明确问责前提 |
(四) 监督机制全面,确保问责公正透明 |
四、责任政府视角下我国官员问责制的路径选择 |
(一) 着力培育问责制的政治文化氛围 |
1. 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官员行政伦理建设 |
2. 全面提高公众民主参政意识,促进公众问责 |
(二) 强化异体问责,扩大问责主体 |
1. 强化人大问责的主体地位 |
2. 强化司法问责机制建设 |
3.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 |
4. 加强新闻媒体及网络等的舆论监督 |
(三) 完善官员问责制的制度化与程序化建设 |
1. 加强问责制的法制化建设 |
2. 加强问责制的程序化建设 |
(四) 重视问责制的法律救济和复出机制建设 |
1. 建立健全被问责官员的救济制度 |
2. 深入探讨被问责官员的复出机制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目的及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2.1 国外研究现状 |
0.2.2 国内研究现状 |
0.3 本文研究方法 |
0.4 本文创新之处 |
1 政府官员问责制内涵及原则 |
1.1 政府官员问责制内涵 |
1.1.1 政府官员责任与问责 |
1.1.2 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内涵 |
1.2 政府官员问责制原则与程序 |
1.2.1 政府官员问责制原则 |
1.2.2 政府官员问责制程序 |
2 中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现状 |
2.1 中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起步与发展 |
2.1.1 中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起步 |
2.1.2 中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发展 |
2.2 中国政府官员问责制取得的初步成果 |
2.2.1 政府官员问责日趋常态化 |
2.2.2 政府官员问责范围不断扩大 |
2.2.3 政府官员问责方式多样化 |
2.2.4 问责相关法规初步建立 |
2.3 中国政府官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 |
2.3.1 政府官员问责程序不健全 |
2.3.2 政府官员问责法律建设有待完善 |
2.3.3 问责客体权责不清 |
2.3.4 异体问责缺失 |
2.3.5 公民问责意识淡薄 |
2.4 中国政府官员问责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2.4.1 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 |
2.4.2 政府职能划分不清和权责不对应 |
2.4.3 “官本位”思想的影响 |
2.4.4 政府官员问责文化建设缺失 |
3 完善中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几点建议 |
3.1 进一步夯实政府官员问责制基础 |
3.1.1 加快出台全国性的问责法 |
3.1.2 进一步完善问责程序 |
3.1.3 进一步理清官员权责 |
3.1.4 健全权力机关问责主体地位 |
3.1.5 健全和完善问责机制 |
3.2 健全政府官员问责制配套机制 |
3.2.1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
3.2.2 加快完善被问责官员复出机制 |
3.3 在全社会大力营造问责文化氛围 |
3.3.1 培育问责文化 |
3.3.2 提高政府官员问责意识 |
3.3.3 培育公民问责意识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8)我国官员问责制实施存在的困境及完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和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分析问题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责任政府与政府责任 |
2.1.2 官员问责制的涵义 |
2.1.3 官员问责制的特征 |
2.2 分析问题的理论基础 |
2.2.1 人民主权论 |
2.2.2 权责对等理论 |
2.2.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三章 我国官员问责制实施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3.1 我国官员问责制实施的现状 |
3.1.1 从权力问责走向制度问责,问责形式更加明确 |
3.1.2 伴随问责理念的发展,问责法制日趋健全 |
3.1.3 官员问责的力度和范围不断扩大,影响日益深远 |
3.1.4 官员问责制已成为中国政府体制改革的新亮点 |
3.2 我国官员问责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官员问责的相关实施配套制度不完善 |
3.2.2 官员责任意识理念匮乏,问责文化建设滞后 |
3.2.3 引咎辞职和官员问责救济制度不健全,问责善后体系缺失 |
3.2.4 问责实施的法制建设仍不完善,法制问责的依据和理念依然欠缺 |
3.3 我国官员问责制实施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3.3.1 世袭传统的为官理念,“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 |
3.3.2 政府信息来源通道不畅,知情渠道闭塞 |
3.3.3 问责范围内官民素质和社会环境的制约 |
3.3.4 致力于经济高速发展,政治性的官员问责制度化进程缓慢 |
第四章 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实施的现状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4.1 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实施的现状 |
4.1.1 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内容 |
4.1.2 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实施的现状 |
4.2 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完善对我国官员问责制实施的借鉴意义 |
4.2.1 借鉴西方官员问责制完善手段的必要性 |
4.2.2 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完善对我国官员问责制实施的借鉴意义 |
第五章 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的现实意义、原则以及主要路径 |
5.1 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的现实意义 |
5.1.1 有利于提高官员素质,建设一支优秀的政府人力资源团队 |
5.1.2 有利于形成正确的责任型官员文化,为政府的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保障 |
5.1.3 有利于建设有效责任监督机制,提高政府官员办事的效能性和公平性 |
5.1.4 有利于加快我国责任政府的建设进度 |
5.2 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原则 |
5.2.1 责任法定原则 |
5.2.2 正当程序原则 |
5.2.3 民主参与原则 |
5.3 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的主要路径 |
5.3.1 完善相关问责实施配套制度,健全官员问责制的施行体系 |
5.3.2 培育问责文化意识理念,构建官员问责制实施的动力体系 |
5.3.3 完善引咎辞职和问责救济制度,构建官员问责制实施的进退保障体系 |
5.3.4 健全官员问责法律制度,构建官员问责制实施的法律体系 |
第六章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硕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9)我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现实困境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0.1 研究的意义 |
0.1.1 理论意义 |
0.1.2 实践意义 |
0.2 国内外相关研究理论 |
0.2.1 国外相关研究 |
0.2.2 国内相关研究 |
0.3 研究方法 |
0.3.1 文献分析法 |
0.3.2 比较分析法 |
0.3.3 归纳-演绎法 |
第1章 政府官员问责制的理论基础 |
1.1 政府官员的范围和特征 |
1.1.1 政府官员的范围 |
1.1.2 政府官员的特征 |
1.2 责任政府语境下的政府官员问责 |
1.2.1 责任政府的理论发展 |
1.2.2 政府责任 |
1.3 构建政府官员问责制的理论基础 |
1.3.1 人民主权理论 |
1.3.2 社会契约理论 |
1.3.3 委托-代理理论 |
1.3.4 新公共管理运动 |
1.4 推行政府官员问责制的意义 |
1.4.1 构建官员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和发展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 |
1.4.2 实施官员问责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
1.4.3 实施官员问责制有利于提高我国官员的素质 |
1.4.4 实施官员问责制有利于完善我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
1.4.5 实施官员问责制有利于顺应世界改革潮流加速国际化的进程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我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发展历程和现实困境 |
2.1 我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发展历程 |
2.1.1 我国古代整肃吏治制度 |
2.1.2 我国官员问责制的提出阶段 |
2.1.3 我国官员问责的法制化阶段 |
2.1.4 官员问责制全面推行阶段 |
2.2 我国官员问责制的发展趋势 |
2.3 我国实施官员问责制面临的困境 |
2.3.1 官员问责缺乏专门立法致使问责难以形成合力 |
2.3.2 我国行政体制中权责不清致使问责客体不明 |
2.3.3 问责范围和对象的局限性影响问责效果 |
2.3.4 问责主体和监督主体整体乏力致使“有责难问” |
2.3.5 官员问责人性色彩重致使问责弹性大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对策研究 |
3.1 西方国家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启发与借鉴 |
3.1.1 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建立和发展 |
3.1.2 美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核心——法制化 |
3.1.3 法国官员问责制的亮点——程序化 |
3.2 建立我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路径分析 |
3.2.1 建设中国社会新型的官员问责文化 |
3.2.2 推进官员问责制的法制化、程序化建设 |
3.2.3 切实加强人大的刚性问责力度 |
3.2.4 充分发挥第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管作用 |
3.2.5 完善与官员问责相关的配套制度 |
3.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官员问责制在我国的兴起、问题与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当前我国县级政府官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D]. 李丹阳. 黑龙江大学, 2019(03)
- [2]建国以来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D]. 张焱.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5)
- [3]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中的归责原则[J]. 林鸿潮. 中国法学, 2014(04)
- [4]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王拓迪. 云南大学, 2014(01)
- [5]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D]. 赵峰. 南京师范大学, 2013(12)
- [6]责任政府视角下的我国官员问责制研究[D]. 郑伟. 内蒙古大学, 2013(01)
- [7]中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研究[D]. 朱金利. 辽宁大学, 2012(03)
- [8]我国官员问责制实施存在的困境及完善路径研究[D]. 潘友亮. 电子科技大学, 2012(02)
- [9]我国政府官员问责制的现实困境与对策研究[D]. 于明霞. 燕山大学, 2010(02)
- [10]官员问责制之法理分析[J]. 刘潇潇. 武陵学刊, 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