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中的俄罗斯学前教育(论文文献综述)
程晴[1](2021)在《基于“间断-平衡”理论的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残疾儿童教育公平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地提及和强调,残疾儿童作为社会中最边缘化和弱势的群体要想融入社会,就需要接受更好的教育。因此,如何加强残疾儿童群体教育权利的保护力度,最大程度地满足不同类别残疾儿童的教育、康复与安置需求,是世界各国残疾儿童教育事业推进所面临的关键问题。从国际残疾儿童教育发展的趋势及人权的角度来看,通过政策制定与立法实施已成为保障残疾儿童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俄罗斯作为一个传统大国,一直重视教育领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残疾儿童教育政策方面已经走过了百年的历程。在不同时期政策的影响下,俄罗斯残疾儿童的教育、康复与安置形式发展呈现出独特的路径。要想全面理解其发展,应当对残疾儿童教育政策变迁有更深入的理解与认识。本研究选择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作为研究对象,旨在阐明俄罗斯在20世纪初以来政策转变的背景及内容,并探寻不同时期政策保障下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与安置形式呈现出的变化趋势,运用结合俄罗斯情境修正后的“间断—平衡”理论框架来探究政策保持平衡或间断的原因,最后总结并分析了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变迁的总体特征。通过对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的系统考察,发现其政策遵循“间断—平衡”的变迁路径,共历经三个不同阶段:政策平衡期(1917-1985)、政策间断期(1986-1994)、政策新平衡期(1995-至今)。期间发生过一次突变性政策断裂,数次渐变性政策发展。不同时期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与安置形式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政策场域和政策图景的转变上。政策场域经历了由“封闭性与一元性”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转变的过程。政策图景经历了由注重残疾儿童特殊性的缺陷补偿向重视弱势群体教育公平与质量取向转变的过程。在二者相互作用的影响下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体系也逐渐在国际全纳教育思潮和传统分类性残疾儿童教育体系中寻找到一个兼顾和中和的方式,形成了融苏联模式与西方先进教育理念为一体的独特发展轨迹。最后,纵观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的百年变迁历程,发现其作为一种面向特定目标群体的社会福利性政策,其整体变迁趋势在宏观上受制于社会环境与国家体制的变化;在中观上受到文化观念与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在微观上还受到各方行动者的推动。三个方面与政策密切互动,构成结构性关系,贯穿于政策变迁过程中,引导着政策的发展。
金辉[2](2020)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文中认为宏观税负的高低直接关乎国计民生,影响强国富民和稳定发展,是政府、学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中国宏观税负高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升级,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宏观税负畸高的主要原因:“分税制”以来,税权分配向中央集中并趋于规范,但事权划分改革止步不前,存在政府事权范围过大、政府间事权重叠严重、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事权划分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导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断下沉,造成了严重的财政纵向失衡,使得地方财政产生巨大缺口,于是地方政府伸出攫取之手,通过土地财政、乱收费等方式增加收入,极大地推高了宏观税负。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将宏观税负约束至合理区间,并科学合理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是破解中国财政困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切实降低宏观税负、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四个部分。首先,国际比较。在国家结构、经济水平差异的视角下,比较了美、英、俄、蒙四国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模式,并将4国拓展到81个国家,归纳不同类型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共性和特性,提炼出若干经验启示;其次,历史、现状与比较。梳理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困境,讨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及其国际比较,为事权划分改革指明方向;再次,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是在理论分析中,界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利用Barro模型分析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机制;二是在实证研究中,利用熵值法构建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检验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使用Lind-Mehlum方法估算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最优值,采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为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提供参考依据;最后,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域下,结合国际经验、现实情况以及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从四本预算分别展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部分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制定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可能的创新之处:1、借鉴国际经验并基于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角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1)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以及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进行研究。已有文献中关于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往往就划分而谈划分,这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支出责任定量划分难以深入。只能停留在事权定性划分的层面,无法深入到支出责任定量划分的层面,使得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处于割裂状态。二是无法切实有效地解决宏观税负畸高的问题。这是因为事权与支出责任的上划或下调,都无法改变总财政支出,进而无法降低宏观税负。因此,本文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先参考前人测度的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宏观税负合理区间,再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部分政府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划分各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最终降低财政支出和宏观税负至合理区间。(2)较大拓展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其一,已有文献中的国际比较研究,往往利用国际数据库的二手数据或者样本国家的政策文件,进行定性分析或者政策解读。本文则从美、英、俄、蒙四国的财政部、统计局等网站,收集详细的财政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二,已有文献注重案例研究,缺乏分类比较。本文依国家结构、经济水平的差异,将目标国家分为四类,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将样本数量扩大至81国并进行分类比较。2、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的关系财政分权的已有文献,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本文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理论分析中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利用Barro模型,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代际效用总和最大化,并纳入央、地两级财政支出,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θl*=γ/(β+γ)。财政支出分权水平过高不利于发挥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效益,过低则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信息优势,都将造成效率的损失,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中可能的创新之处。基于理论分析,本文首先构建了包含经济、资源环境、社会三个维度的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了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的结论;其次,通过Lind-Mehlum方法进一步检验倒“U”型关系,并据此估算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最后,发现中国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过高,远高于其最优值,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在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时,注重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如在普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缺陷和事权划分的积弊,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开展相关研究。首先,界定事权范围。梳理已有文献、财政账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公共卫生事权的范围,明确相应支出内容。其次,现状分析。通过分析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体系结构、详细数据,以及事权改革文件,探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改革。再次,开展理论分析,并找出改革方向。归纳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路径,并基于此找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核心要素和事权划分的重要方向。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和事权划分的国际经验与教训,从责任分配、行政体系、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中央与地方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建议。
邹群霞[3](2020)在《中美《早期儿童学习与发展标准·语言领域》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际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背景下《早期儿童学习与发展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研究已成为早期儿童教育改革研究的一个重要趋势。语言领域是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其中一个领域,对中美《早期儿童学习与发展标准·语言领域》(以下简称《标准·语言领域》)的比较研究不仅可以为我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语言领域的修订确立相应的参照,也为我国早期儿童的语言教育理论与实践提供借鉴与思考。本文以中美《标准·语言领域》作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文献法、文本分析法、问卷调查法、比较法对中美《标准》制定背景、价值取向、目标和《标准·语言领域》的内容、实施及效果等进行比较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1)通过对中美《标准》制定背景的比较,在国际背景方面,全球化时代背景是影响中美两国《标准》制定及其推进极其重要的元素;国内外学前教育相关研究成果交流直接或间接对中美《标准》制定起推进作用。同时,中美两国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背景的不同,进而对《标准》制定产生影响;(2)从课程政策视角探析中美《标准》的价值取向与目标,研究发现我国《指南》价值取向以幼儿为中心和幼儿的全面发展为价值取向,美国《标准》则呈现自由主义取向、保守主义取向和社会效率取向等多元价值取向态势。实现教育公平、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质与能力、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实施教学范式改革、实施评价改革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中美《标准》制定的目标,但中美目标方向并不一致;(3)通过对中美《标准·语言领域》的形式结构、内容结构和结构性质的比较分析,发现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同为指导幼儿语言学习与发展的学前教育课程政策文件,既有共性也有差异,不仅表现在编排体例、语言表述等形式结构方面,在基本框架设计上也呈现各自的特点,美国《标准·语言领域》结构框架所反映的框架性质和一体化衔接值得我们学习;(4)在借助于NVivo12软件对《标准·语言领域》相关内容进行编码与分析,结果表明: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在子领域分类、内容标准与表现标准、策略与建议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反映了两国语言领域的教育理念与理论取向。两国在早期儿童语言教育上坚持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关注语言发展的全面性。美国《标准·语言领域》关注语言与文化的相互渗透,为特殊需要儿童的语言发展提供支持,语言发展强调向早期读写偏移等理念。中美《标准·语言领域》也分别体现了“全语言教育”取向和“平衡化教育”取向;(5)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实施状况、实施过程及实施效果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我国《标准·语言领域》实施现状总体没有美国的实施现状乐观;我国受访教师对《标准·语言领域》实施评价感知与认同度较低;在样本数据下,美国受访教师的实施效果测度值总均值高于我国受访教师的实施效果测度值总均值。通过对中美《标准·语言领域》的研究得出主要的启示:一方面,对我国《标准·语言领域》修订的启示是标准修订需兼顾稳定性与发展性;标准修订需考虑连续性与阶段性;标准修订需考虑综合性与个别化;标准修订需注重指引性与操作性的统一;标准修订需平衡统一性与适宜性。另一方面,对《标准·语言领域》实施的启示是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构建《标准·语言领域》实施的支持系统;发展我国幼儿语言学习与发展项目与评估体系。
马春银[4](2020)在《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是检验教师教学成果和自我提升的重要参考标准,对于体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适应性具有重要意义。在学前教育阶段,幼儿教师是幼儿体育发展的重要引导者和陪伴者,自身体育核心素养的高低会对幼儿体育的成长之路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幼儿教师应明确自身的体育核心素养水平,并积极探索提高自身体育核心素养的方法。本研究的目的在于系统构建学龄前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以便于为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发展与评价提供依据,帮助幼儿教师规范体育教学过程。研究过程中主要采用文献资料、质的分析、特尔非、问卷调查法进行。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是指在幼教机构中担任体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有关于体育及相关领域的,有助于其更好的完成体育教学工作、实现个人成功的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2.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由2个维度,21个条目构成。维度一为体育教学能力,包含掌握运用体育基本理论、幼儿体质健康测量评价、幼儿体育活动指导等13个具体条目;维度二为体育品德与价值观,包含勇敢拼搏、尊重自我与他人、坚持正确胜负观等8个具体条目。3.核心指标解释:体育教学能力是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的重要体现,是指幼儿教师在体育教学及相关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专业综合能力,这是教师培养幼儿运动兴趣、习惯、品德、行为的关键。体育品德与价值观体现的是幼教工作者的体育教学职业素养和对待幼儿体育的价值理念,是指幼儿教师在体育教学工作及相关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符合社会大众的、稳定的原则规范与精神风貌,这是教师保持教学积极性的重要基础。4.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初步应用调查表明,目前泉州地区的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在体育品德与价值观方面较好,在体育教学能力上相对较差,特别是在基本知识运用、体质测量评价、活动设计指导方面;影响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的因素主要有专业培养方式、参与培训方式与次数、自我提升愿望等多个方面;提升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幼儿教师们认为参与培训、园内观摩课程学习和交流、聘请体育专家来园指导、课程外包给专业机构是有效的途径和方式。5.研究根据幼儿园体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教师体育核心素养发展现状,分别从幼儿教师职前培养、职后提升、政府购买服务三个方面提出提升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的策略,主要包括“改变培养方式、聘请专家指导、参与教育培训、自我意识提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
其其格(Sedkhuu Tsetsegsuren)[5](2020)在《新形势下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研究》文中指出随着蒙古国社会的发展,蒙古国的义务教育改革也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成为了近年来蒙古国内外学者重点研究的问题之一。虽然蒙古国近年来的义务教育改革开展的较多,但是其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而本文结合2008年以来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的发展状况,研究了新形势下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问题,从而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希望能够为推动蒙古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首先,本文介绍了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的历程、特征、所处的环境等内容。进而分别从蒙古国义务教育体系的内部和外部,分析了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过程中的相关影响因素。其次,本文还分析了新形势下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中存在着的障碍与原因,如当前蒙古义务教育师资力量单薄,义务教育投资规模较小,国民对义务教育认可度偏低。最终,本文较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新形势下推动蒙古国义务教育深入改革的对策建议,如强化义务教育师资力量,扩大义务教育投资规模,提高蒙古国民教育认可度,完善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建设,优化义务教育基础设施配备等。
庞娟[6](2020)在《达州市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研究》文中提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重要的组成部门,差异化的教育形式是教育体系结构性的补充。近年来,民办教育在我国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民办教育增加了教育的供给,提高了教育的效率,改善了教育公平,对于教育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民办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中体量占比最大的民办学校,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大背景下,也将在新时代教育改革中做出重要的历史选择。分类管理改革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家顶层设计到地方基层的落实,在国家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的颁布下,已进入非常重要的攻坚期。本文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访谈等研究方法,分析达州市地方政府在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中,存在配套制度待完善、财政扶持力度需加强、改革推动进程缓慢等问题,致使达州市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的成效并不显着。通过对达州市地方政府出台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政策文件的解读,以及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的现状分析,本文发现达州市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存在政策环境、财政扶持、部门协作等方面的问题原因。借鉴参考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温州市和全国直辖市中最年轻的重庆市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经验,并结合达州市民办幼儿园发展情况,提出完善达州市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的策略,包括完善并解读地方分类管理政策、加大民办幼儿园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创新改革新路径等四个方面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促进当地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综述及研究方法等,梳理了国内外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研究现状及政府在推进分类管理的策略等问题;第二部分为本论文的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主要就该选题的相关概念和地方政府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的理论依据进行阐述;第三部分为达州市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的现状调查,从国家及四川省到达州市出台的一系列分类管理的政策入手进行梳理,并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调研方式对达州市在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与调查;第四部分分析了达州市政府在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第五部分介绍国内其它地方政府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经验借鉴;第六部分提出达州市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的推进策略。
安妮(Zlobina Anna)[7](2020)在《俄罗斯语言政策对汉语在俄罗斯传播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语言的出现与社会的发展有直接的关系。从这个方面来看,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中发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变化都会对语言产生影响。纵观人类历史,语言是社会交际的重要工具。因为社会从来不是停滞不前的,它不断发展,所以语言逐渐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一种文化资本。因此,国家语言政策在这种情况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语言政策的内容是复杂多样的,它包括各种部分,如,外内语言政策、语言教育政策、语言规划、语言管理等等。“语言政策”的定义也是广阔的,但到现在学术界对“语言政策”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界定。根据研究者对语言政策的定义所做不同的解释可以说,语言政策是政府或有权力的机构为了解决在交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采取的措施。语言政策就是社会的语言发展过程的管理。21世纪地缘政治的变化促进了国际体系的变化,地缘政治和经济利益随之从西方转移到东方。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国际地位不断上升,所以各个国家对中国十分重视。世界各国与中国在各个方面加大合作力度,所以国际劳动市场出现了中文人才稀缺的现象。因此,每个国家语言政策中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俄罗斯也不例外。汉语在俄罗斯的传播已有300余年的历史,它的由冷到热经历了相当漫长的过程,这与中俄两国的政治、历史紧紧联系在一起。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了俄罗斯最重要的合作伙伴,由于两国间多年来在政治、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合作,双方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得到全面落实。因此,在俄罗斯市场上对会汉语人才的需求很大。俄罗斯政府面临这种情况不得不采取扩大汉语在俄罗斯传播的措施,并且需要修改国家语言政策。本文根据近十年来中俄两国的关系,对俄罗斯语言政策的变化及它对汉语在全俄传播的影响进行研究。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六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笔者将对本文的选题缘由、研究目的及其他内容、研究方法和理论以及研究的基本思路做了充分说明。此外,对国内外俄罗斯语言政策与它对外语(汉语)推广的影响研究状况进行介绍。第二章是汉语在俄罗斯传播的相关语言政策背景。众所周知,语言的传播与世界局势的变化有关系,就是说如果世界舞台对一种语言没有需求,我们就不能讨论对该语言传播的语言政策。因此,笔者研究俄罗斯语言政策与其对汉语在俄国传播的影响之前,要分析全球化的变化对国际体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语言政策起着如何的作用。笔者将讨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语言政策对汉语国际的传播产生的影响,并阐述中国为了汉语国际传播所做的主要措施。本章也对汉语在俄罗斯传播的历史进行介绍。第三章是俄罗斯联邦的语言政策与语言教育状况。从上所述,我们知道,语言政策的内容是复杂多样的,而且包括许多部分,所以笔者在本章描述俄罗斯语言政策的主要目标及内容、与语言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对不同教育阶段的语言教育状况,包括学前教育、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进行分析。第四章是俄罗斯语言政策对汉语在俄罗斯传播的影响。笔者把这个问题分成三个阶段:第一是苏联解体后至2000年,第二个阶段是2000年至2012年,第三个阶段是2012年至今。笔者分析中俄两国关系对汉语在俄罗斯传播的影响,而且每一个阶段语言政策对汉语的推广产生如何的影响。此外,分析在不同阶段语言政策的主要目标、内容及政府采取的措施对汉语传播的影响。笔者对语言政策在汉语传播上的成就进行介绍。第五章是俄罗斯语言政策对汉语在俄传播影响的前景展望。笔者在本章对俄罗斯语言政策对汉语在俄罗斯传播的限制进行分析。从中俄两国关系发展的角度,为了汉语在俄罗斯得到更广泛的传播,笔者在近期及将来俄罗斯政府要制定的语言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建议。第六章是结论。对本文做出总结,指出文章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赵轩[8](2019)在《实践论思维方式中的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古往今来,世界各国均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培养国民爱国主义情感和观念的主要方式,并力求通过爱国主义教育使爱国主义精神成为本国的民族精神。一直以来,爱国主义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爱国主义教育始终高度重视,并结合世势国情不断丰富和完善爱国主义内涵,形成富有时代特色的爱国主义理论,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遵循法则和重要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继承党和国家历届领导人创新发展的爱国主义思想,对爱国主义理论进行了创造性的发展。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2015年12月30日)时明确提出要大力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并且着重强调了爱国主义教育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中的重要地位,他指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要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研究和爱国主义精神阐释,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增强教育效果。”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表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是具有永恒意义的事情,进行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必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当前,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不仅是党中央的政治要求,也是社会现实提出的实际需要。一方面,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迈进的过程中,需要以爱国主义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精神文明建设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也必然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基础;应对经济全球化潮流中多元价值冲突问题,与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国家虚无主义、民族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腐朽错误思潮的斗争仍然需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另一方面,面对复杂境内外环境中的种种政治图谋,既需要国家层面的恰当应对,也需要以爱国主义精神团结广大中华儿女扞卫自身权益,形成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可以说,实现爱国主义精神的现实价值最主要的依靠途径仍然是爱国主义教育,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所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可以通过一定的教育方式把爱国主义理论研究的相关成果落实到教育实践中;也可以从爱国主义教育本身入手,从实践的视角展开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的研究,实现对教育实践的理论指导。本文就是运用马克思的实践论思维方式从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入手,对爱国主义教育理论展开的新探索。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分为五章。其中,第一章和第二章为理论前提部分,第三、四、五章为理论研究主体部分。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阐述研究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的“实践论思维方式”前提。“实践论思维方式”是马克思思想中蕴含的思维方式,是针对抽象化的“知识论思维方式”具有革命性变革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从其本身来说的核心观念主要有三个:从实践出发的问题意识;从“现实的人”出发的具体意识;从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出发的整体意识。“实践论思维方式”对于解决实践问题的理论研究,包括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而是本文研究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的理论前提。第二章,立足实践重释爱国主义相关概念并从不同学科视角探讨相关前提性理论问题。本章首先从实践出发重释与爱国主义密切相关的概念,即“爱”“国”“主义”和“精神”,为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作出相应的理论铺垫;其次,对研究爱国主义理论的相关学科——伦理学、政治学、法学、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在研究爱国主义理论中的侧重点及成因进行研究,明确这些学科从不同的实践关系出发反映出爱国主义理论研究的不同实践视角,为爱国主义教育理论汲取不同学科研究爱国主义的理论成果提供尽量丰富理论参考;最后,从教育实践的角度比较不同学科研究爱国主义理论的特点,明确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爱国主义理论突出的实践性特征,以及从实践出发能够整合其他学科研究成果的学科地位,从而确立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应具有丰富的实践视野以及本文贯穿实践论思维方式,立足教育实践的理论体系。第三章,以实践论思维方式研究爱国主义教育的对象,强调贯彻“现实的人”观念。本章首先以实践的视角考察爱国主义的主体理论和爱国主义教育对象的相关理论,从而确定爱国主义教育对象在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中应有的核心地位。其次,以实践论思维方式中“现实的人”观念探讨爱国主义教育对象所具有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及精神属性不同维度的内在规定性,并以“现实的人”的自然成长历程对全部属性予以体现生成性的整合,为爱国主义教育阶段性和群体性的划分奠定基础。最后,进一步贯彻实践论思维方式,借鉴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中的相关理论对爱国主义教育对象作以更加深入的考察,以把握更加具体化的教育对象。由此从教育对象的角度看爱国主义教育,就应当以教育对象的精神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内在规定为主,划分不同的教育阶段和群体,开展相应的教育。第四章,以实践论思维方式研究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强调着眼“现实生活世界”的理论根基。“现实生活世界”是“现实的人”的生活世界,体现出自身整体性、具体性和规律性的统一。对于“现实的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要从其“现实生活世界”中确定教育内容。一是探讨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范畴和结构确立与爱国主义客体、教育目标和教育对象之间的关系;二是以“现实生活世界”观念研究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结合第二章的相关理论,提出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要与“现实生活世界”观念相结合。在对象性内容范畴上要体现爱国主义客体理论的整体性,即要包含自然、人民、文化和政治四个方面;在生活化内容范畴上要体现“现实生活世界”整体中的具体性,即要注重与“现实的人”在客观实践中的相关要素相结合;在教育内容结构化方面既要涵盖“现实生活世界”自身以“历史、现实、未来”为主的层次规律,也要满足社会关系需要的相应规律,还要体现以教育对象“情、知、意”为主的精神发展规律;三是在更加具体化的层面实现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在自然维度、人民维度、文化维度和政治维度着眼“现实生活世界”的展开,并探讨各维度教育内容逻辑的现实依据和要求。第五章,以实践论思维方式探讨爱国主义教育策略与方式的具体化理论。本章针对作为“现实的人”的爱国主义教育对象,在理论上研究对于不同教育群体如何进行富有成效的爱国主义教育的教育策略和方式的具体化原则,体现合规律性。一是对于爱国主义教育策略的实施主体,即教育主体的具体化作以相应的讨论;二是针对学前教育、小学至大学教育、社会教育中所包含的主要教育群体,对其爱国主义教育策略的设定原则进行了论述;三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探讨爱国主义教育策略中具有特殊意义的教育方式运用原则,以及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具体化的基本路向。这些实践原则的探讨,能够指导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针对不同教育群体运用相应的教育策略与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本文运用马克思的实践论思维方式研究爱国主义教育理论,在研究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的研究视角、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通过这种思维方式的运用,爱国主义教育理论中的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策略以及教育方式都从具体化的方向进行了新的阐释,这些阐释为加强具有针对性的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提供了新的理论研究成果。
陈雷[9](2019)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文中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明确事权、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也提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通过上述重大决议或文件可以看出,财税治理和民生保障已经上升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伴随着历次财税体制改革,民生保障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重要。正如十九大正式宣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无论是“美好生活需要”还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本质上都与财税问题密切相关。从逻辑关系上看,财税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又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和重点。因此本文将事权与支出责任作为研究对象,考虑到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地方积极性是难点和重点,也是研究较为薄弱的方面,因此最终将研究目标聚焦在地方政府间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即解决地方各级政府间在履行各类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之间涉及到的收入和支出等财政关系。财政事权作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事权,其涉及到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的领域,也是分税制以来长期遗留问题的汇总。但当前学界的研究更多是各自学科领域的研究,需要进行综合研究与平衡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经济学和管理学等更多考虑的是效率和便利,但财政事权表面解决的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之供给,本质上是居民基本权利福祉之实现,具有强烈和浓厚的“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法治意蕴。不同类型和领域的公共产品,在法律层面其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模式、手段、程度、标准等也均有差别,具体体现在,第一,与权利保障相关的基本权利福祉型财政事权一般多为共同事权,以强调多级政府的法定保障义务即强制性支出责任;第二,与权利保障相关的市场要素型财政事权要一分为二,例如与市场开放性要求相关的财政事权应当划为共同事权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弊端,与市场封闭性要求相关的财政应当划分为一级政府的独立事权以避免多级干预影响到市场价值规律作用的发挥;第三,与权力制约相关的政府公权力层级分配及其与公共产品供给之间的逻辑关系,因为涉及到“权力制约”,故而与“权利保障”的规制思路不同,要求法无禁止既授权,各个层级的政府财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且各个层级政府对应各自的财政事权范围与支出责任,各级财政支出不应当越位或缺位,以免伤害到基本权利福祉和市场自治规律的实现。且政府财政层级的分配本身就要遵循有利于权利保障实现的基本原则,即实现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最优化。因此,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必须把握事权与支出的法律本质,从法理的根源探求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解决的路径,改变以往单纯考虑经济学或管理学的效率导向的解决方法,才是提高和实现财税法治的根本,即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各个学科的研究优势相结合。当前关于地方财税治理尤其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研究,虽然在法律文本规范层面,部分省份和直辖市政府已经出台了本地区划分改革的改革方案或试行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但更多停留在原则性概括和政策性的宣示,在划分清单、财力匹配、支出规制、争议解决等配套改革方面规定有限,个别省份甚至连最基本的事权清单都没有列举。而在实践层面,由于我国的自然条件,各个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和法治程度差异较大,也给地方财税治理研究带来了困难,因此必须在跨学科综合研究的基础上规范与实践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补充。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是,因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关涉到各级政府关于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是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问题,也是财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因此本论文以“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作为研究的命题和对象;其次,本论文虽然聚焦的是地方财政问题,但同样离不开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这一大背景,地方问题的理顺有利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顺,因此本研究也涉及到部分财政事权领域是归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背景下研究地方政府部分的支出责任在地方各级之间的分配;再次,以宪法教义学的方法作为理论源头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将宪法基本权利和公权力体系的类型化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类型化相对接,并辅之以经济学的经济效率原则作为划分的补充;然后,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客观层面的类型化,包括单一事权、共同事权、委托事权、监管事权、新增事权等以及所对应的支出责任;最后,为完成履行事权所需的支出责任,需要对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即收益权畸形必要分析和匹配,以保障地方政府具备履行事权的支出能力和支出责任,从收支相适应的角度探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最终制度目标。本研究需要完成的研究目标是:第一,构建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框架,以进一步完善各地区财政治理逻辑思路和指导思想;第二,规范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路径选择,以不断提高地方财税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本研究重点关注的以下问题:第一,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制度意蕴与理念重构;第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界分的标准和程序问题;第三,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中利益平衡的制度设计,尤其是以地方财政收益权为核心展开探讨,即从“收”和“支”两个层面相结合以实现收支相适应,改变原有研究仅从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偏离了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前提,故而无法实现财税法治所要求的权责相一致;最后,通过政府间争议解决机制的优化作为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制度保障。本文的研究结构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是问题的提出,其中第一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由来,对由来进行逻辑和理论上的推导,论述央地财政关系的核心是地方财政与地方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的问题。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本质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其制度目标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因此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研究和规范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意义重大。第二节是探讨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包括:理论支撑是分税制下的财政分权与财政公平问题,即地方问题也是在分税制即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背景下进行分析和探讨;先决条件是对地方主要是省级财税立法权的再审视,应将省级立法权纳入到地方财税治理的核心地位;解决重点是省市县三级政府财政间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因为乡级财政职能在当前财税体制下更多被弱化;解决必要性即现实紧迫性是当前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尤其是近年来地方政府包括基层政府债务规模膨胀以及地方融资乱想等对地方公共产品供给和地方政府间财政治理的负面影响。第三节是在比较法的视域下展开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探讨,包括对其他国家在地方财政治理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梳理,去粗取精以得出更为合适的制度借鉴,同时也对我国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财税体制的内容与利弊进行梳理和总结,寻求制度优化可资借鉴的本土资源和可资总结的经验教训。第二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理论分析,包括法理解读、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的界定,从多学科多角度对研究对象进行理论分析和理论铺垫,分析各个学科研究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善的空间,在法理解读的过程中,尤其是重点分析法学视野包括宪法教义学思路对地方财税治理与财税改革所蕴含的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治化研究提出法理依据,地方财税治理必须进行法治的体系化建构,而不应当仅仅局限于部分领域的修补,进而得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法治化的目标导向和路径导向。目标导向是解决政府财政支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一方面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合法,另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活动应当围绕本区域居民的基本福祉。路径导向首先是规范层面应当逐步推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法定原则,其次在明确支出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收入的划分,包括地方收益权体系的建构,最后应加强财政监督与法律责任的完善。当然,在进行路径设计的各个环节,都不应当忽视现实利益的关切,尤其是对地方各级政府应关注激励相容原则。第三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意蕴与障碍反思,制度意蕴探讨的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问题,尤其宪法的教义学中的国家机构体系与基本权利体系能够为地方财政问题的分析和认知提供能量巨大的方法论指导。障碍反思是理论层面、程序层面、纵向层面、横向层面等不同的维度梳理传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理论中法治意蕴的匮乏,例如过于强调经济学意义上的划分,划分程序有待加强必要的制度供给、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失衡与错配以及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在支出活动上的权责不明等。进而总结出两者不匹配的根源,包括规范层面的根源和实践层面的根源,为制度设计指明需要解决的问题。规范层面的根源主要是地方财税改革过程中立法的缺失,缺乏明确的立法指引和制度供给,实践层面的根源有分税制下地方政府的逐利性冲动,各个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收益分配机制的不够完善等等。第四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理念重构,第一节是明确划分的基本理念,以宪法基本权利和政府公权力体系的二元划分为基础,并兼顾效率原则。其解决的横向划分基础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界限的规范化,纵向划分的基础是财政层级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层次性逻辑关系。第二节和第三节是在反思现有事权划分的理念误区的基础上行,分别从基本权利和公权力体系两个角度探讨财政事权划分的类型化,重点分析基本权利型与非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在规制思路上的区分,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或导出不同层级的公权力与不同类型和领域的公共产品(包括基本权利型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市场要素型公共产品)供给的对接与实现,其中国家公权力体系的对接方面突出强调省级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区域统筹权和市县级等基层政府的微观管制权。以解决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划分基础和操作路径。第四节分析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逻辑关系,将财政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划分相对接,将各级政府的支出活动严格限定在本级财政事权领域,避免政府财政活动的缺位或越位。第五章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实证分析,第一节是对地方财政事权进行类型化并给与类型化的价值定位和模式选择,明确财政事权划分的一般类型,以作为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第二节是地方支出责任界定与划分的法治化标准,重点对共同事权、委托事权、监管事权和新增事权等主要类型的支出责任标准予以界定,并对省域和直辖市的支出责任情况进行实证考察和实践梳理。第三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动态调整机制,包括调整权力的均衡化配置、调整程序的法治化规范、调整权限的规范性划分,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需要。第四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问题的具体化例证。一方面是从普遍性和一般性的角度分析省、市、县三级的事权与支出划分,另一方面是对具有代表性的教育财政事权和社会保障财政事权的具体化分析。教育财政事权和社会保障财政事权是基本财政事权中的典型代表领域,通过将上述理论应用到教育和社保领域,实现理论应用于实践的具体化。第六章是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利益平衡机制展开探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政府间财政关系本身就伴随着各种财税利益的竞争。财政事权与支出的划分本身就是对政府间利益的再分配,因此需要必要的利益平衡机制。第一节是分析利益冲突的本源,论述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利益竞争与平衡。第二节是对利益平衡机制中的地方收益分析探讨,包括省以下收益分配的检视和地方税收收益分配机制的完善,包括构建可持续的地方税,以及规范共享税的收益分享机制。本节重点聚焦的是地方收益权的完善,包括地方政府各个地方税税种的可行性探讨,以及政府间的税收收益分配如何实现相对均等以保障本级事权的财政支出责任能力。第三节是在分析地方财源不均衡的基础上探讨利益平衡中的纵向财力补偿,主要是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在财力转移不均衡的现状及根源梳理的基础上,对纵向转移支付进行类型化,包括基本权利保障型、产业与经济补偿型、环境补偿型、区域发展均衡型以及紧急状态型转移支付并与财政事权的划分相对接。明确宪法的禁止性边界,即对于超过财政事权范围和地方支出责任范围,且违反效率性原则的应当禁止。进而提出省以下纵向转移支付法律规制的目标、重点和标准,即应当以县市级的财力保障为基本目标、以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为支出重点、以横向上解和纵向下沉的方式并用、以经济学标准和法学标准并行的治理思路。第四节是分析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仍然是采用类型化的研究方法和域外借鉴的研究思路。将横向转移支付主要界定为跨区域财政事权,并类型化为资源导出区和人口导入区转移支付、产业限制区和产业转移区转移支付、区域产品供给型转移支付和财政平衡型转移支付。通过利益平衡机制将地方收益分配限定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领域,以更好的有的放矢,避免以往研究的泛化。第七章是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研究。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除了实体法上的界定之外,也需要程序法的保障,地方财政纠纷的解决机制在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内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第一节是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那么纠纷解决机制也无从谈起。实现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仍然需要通过预算约束的方式实现,同时对责任的配置必须具体化,以免遁入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的范畴;第二节是在权责一致视角下监督体制的完善,监督机制有利于强化权利义务的落实。在地方财税治理中应当强调地方人大对财政事项监督权的实现和规范性,通过人大监督实现支出责任标准的绩效考量、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和完善性。第三节是探讨纠纷解决机制权限的归属,即究竟归属于立法、司法抑或行政?同时对权限归属进行域外考察与借鉴,在域外考察和借鉴的基础上重新反思原有的立法、司法、行政在地方财政争议解决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包括行政解决机制的专门机构模式、司法解决机制的有限参与模式、立法解决机制的内涵与外延扩大模式,对三种模式的利弊给予相应评价;第四节是对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地方立法权即立法解决机制的再审视,对以往地方财税立法权研究的不足进行梳理和评价,将立法解决机制重新进行法律定位、内涵与外延的明确,并对地方财税立法权的权属标的、权力边界以及替代性机制进行研究,以实现地方财政纠纷解决的机制构建。结论部分针对原有的理论分析和现状的问题梳理,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提出更为规范的制度对策。首先,在立法层面,强调地方财税治理的法定性,逐步将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提高地方财税治理的立法水平;其次,从法律属性与经济属性相结合的角度逐步开展地方财政事权的科学划分;再次,根据财政事权的划分进而界定地方政府间的支出责任,尤其重点强调共同事权(包括横向共同事权)和委托事权项下的支出责任,这是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的重点;然后,对支出责任涉及的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分配进行规范,既要考虑地方税体系的培育,也要考虑共享税在各级政府间的分享,以保障各级政府具备履行本级事权项下的支出责任能力,以最终实现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最后,优化地方政府间涉及到财政事权与支出划分的争议解决机制,平衡政府间的利益关系和财政关系,以保障两者在解决机制上相适应的目标,总结和反思立法、司法、行政等不同的解决机制的优劣和对当前实践的适应性,从法理与实证两个层面得出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解决路径。尤其是对地方财税立法在地方财政治理过程中的定位、法律属性、法律必要性给予全面的审视和反思,对地方财税立法的界定和范围给予必要的扩充,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地方立法形式之外,也应适当将与财税治理有关的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纳入到地方财税立法权的范畴,例如除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之外,还应当包括财政事权的调整、地方举债权的规定、共同财政事权的联合立法、地方立法的替代性机制等等。除此之外,也应当关注地方预算治理在财税治理中的重要性,通过预算法定、预算绩效优化和预算监督等不断提高预算法治化的水平,尤其是将科学的预算绩效评价作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重要评估标准。当前各个省份出台的改革方案或试行意见多是由省级政府制定出台,与财税法治的思路相悖,因此将以往的行政解决思路逐步优化为立法解决思路辅之以行政解决思路和司法解决思路,以法治化的解决机制作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保障。
达尼亚(SMETANNIKOVA TATIANA)[10](2019)在《俄罗斯国立幼儿园儿童汉语教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俄罗斯许多国立幼儿园都开设了儿童汉语课程。目前,在俄罗斯讲汉语选修课的教师往往没有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因此,俄罗斯儿童汉语教学计划的内容和教学法经常有问题。在学前教育现代化改革的框架下,俄罗斯政府制定了《俄罗斯联邦学前教育标准》,这个标准对教学过程做了专门的规定。本文主要以俄罗斯国立幼儿园汉语教学情况为例,介绍目前俄罗斯国立幼儿园汉语教学的现状,通过研究《俄罗斯联邦学前教育标准》的规定,分析俄罗斯儿童汉语教学计划的特点,并根据俄罗斯儿童汉语学习时遇到的具体困难,提出特定的教学建议。本论文除引言和结语以外共分为四个部分。引言主要对研究的背景、目的与意义、研究对象与范围和研究方法做了介绍。正文第一章是俄罗斯儿童汉语教学的现状调查,介绍目前俄罗斯儿童汉语教学的情况,俄罗斯政府对儿童汉语教学的政策,描述俄罗斯的学前教育机构、开设的课程,分析俄罗斯学前教育的标准,研究教师情况、学前教育计划的操作内容和俄罗斯儿童学习汉语的计划;第二章研究儿童外语教学的理论、方法和相关的心理学基础;第三章的主要内容是通过研究儿童语言学习的心理特质,汉语与俄语的不同特点对儿童汉语学习的影响,指出俄罗斯儿童汉语学习的困难;第四章在前面几章的基础上提出俄罗斯儿童汉语教学的具体建议。最后一个部分是结语,主要是对俄罗斯儿童汉语学习及其相关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二、改革中的俄罗斯学前教育(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改革中的俄罗斯学前教育(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间断-平衡”理论的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提出 |
(一)政策保障是推动残疾儿童教育公平的需要 |
(二)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体系发展具有独特性 |
(三)我国残疾儿童教育政策建设亟需加强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理论的研究 |
(二)关于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发展的研究 |
(三)关于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的研究 |
(四)小结 |
三、研究目标 |
四、研究问题及意义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历史研究法 |
六、概念界定 |
(一)残疾儿童 |
(二)残疾儿童教育政策 |
(三)教育安置形式 |
第一章 “间断—平衡”理论分析框架 |
一、“间断—平衡”理论的内涵及模型 |
(一)“间断—平衡”理论的内涵阐释 |
(二)“间断—平衡”理论的要素及模型 |
二、“间断—平衡”理论的修正及运用 |
(一)“间断—平衡”理论在俄罗斯情境下的修正 |
(二)“间断—平衡”理论在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中的运用 |
第二章 共产理念背景下的政策平衡(1917年—1985年) |
一、平衡期政策的形成背景及内容 |
(一)1917-1945:面向“三类残疾儿童”的教育政策 |
(二)1946-1985:细化至“八类残疾儿童”的教育政策 |
二、平衡期残疾儿童教育政策的变迁趋势 |
(一)残疾儿童法定义务教育对象范围的不断扩大 |
(二)多部门合作下的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相结合 |
(三)构建以“隔离”为核心专门的教育安置形式 |
三、政策平衡期形成的动因分析 |
(一)补偿性的政策图景受到民众普遍认可 |
(二)集权型的政策场域持续巩固政策垄断 |
第三章 “新思维”图景下的政策间断(1986年—1994年) |
一、间断期政策的形成背景及内容 |
(一)1986-1990:“新思维”影响下的残疾儿童教育政策 |
(二)1991-1994:全面私有化冲击下的残疾儿童教育政策 |
二、间断期残疾儿童教育政策的变迁趋势 |
(一)注重对残疾儿童实施个性化教育 |
(二)构建起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参与的支持体系 |
(三)西方观念影响下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形式趋向多样化 |
三、政策间断期形成的动因分析 |
(一)决策者理念与原有政策图景产生冲突 |
(二)制度结构动摇导致政策场域被迫开放 |
第四章 社会转型背景下的政策新平衡(1995年—至今) |
一、新平衡期政策的形成背景及内容 |
(一)1995-1999:法制化阶段的残疾儿童教育政策 |
(二)2000-至今:全面发展阶段的残疾儿童教育政策 |
二、新平衡期残疾儿童教育政策的变迁趋势 |
(一)注重为残疾儿童创设宽容的心理生存环境 |
(二)为残疾儿童建立早期综合矫正体系 |
(三)将全纳教育作为新的教育安置形式 |
三、新平衡期政策形成的动因分析 |
(一)民众对教育保障和自身发展的诉求 |
(二)政策场域的一致性和内容的持续性 |
第五章 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变迁的特征与影响因素 |
一、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变迁的总体特征 |
二、影响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变迁的因素 |
(一)宏观因素决定政策的取向:环境变迁与国家主导 |
(二)中观变量影响政策的安排:文化观念与综合国力 |
(三)微观行动推进政策的实践:执政者与行动者行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1.2.1 论文的研究目标 |
1.2.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难点 |
1.4.2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全口径宏观税负 |
2.1.1 全口径宏观税负的概念界定与测度 |
2.1.2 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
2.1.3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研究 |
2.2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 |
2.2.1 经济增长视角下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历程 |
2.2.2 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与现实困境——部分财政分权 |
2.2.3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
2.3 财政分权、政府间竞争与政府支出结构 |
2.3.1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要素流动与政府间竞争 |
2.3.2 政府间竞争与财政支出结构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 |
2.3.3 政府间竞争与政府规模 |
2.4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2.4.1 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
2.4.2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国际案例 |
2.4.3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中国案例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国际比较 |
3.1 联邦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1.1 联邦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美国为例 |
3.1.2 联邦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俄罗斯为例 |
3.2 单一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2.1 单一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英国为例 |
3.2.2 单一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蒙古为例 |
3.3 各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1 美、俄、英、蒙四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2 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比较的拓展——基于81个国家的数据 |
3.4 启示与借鉴 |
3.4.1 划清政府、市场边界的启示与借鉴 |
3.4.2 优化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启示与借鉴 |
3.4.3 划分中央、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启示与借鉴 |
3.4.4 健全央、地两级财政法制体系的启示与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现状和比较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变迁 |
4.1.1 计划经济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动荡变化时期(1950-1980年) |
4.1.2 改革开放背景下财政分权体系探索和建设时期(1980-2013 年) |
4.1.3 财政体制现代化改革时期(2014年至今) |
4.2 分税制改革后央、地间财政关系的总体现状——财政困境和思考 |
4.2.1 财政现状之央、地间财政失衡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2 财政现状之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与地方财政缺口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3 财政现状之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困境及其思考 |
4.2.4 财政现状之宏观税负畸高的困境及其思考 |
4.3 各领域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比较 |
4.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5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比较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研究 |
5.1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 |
5.1.2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Barro模型的理论分析 |
5.1.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与测度 |
5.2.1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 |
5.2.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指标权重计算——基于改进后的熵值法 |
5.2.3 世界8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指数的测度及排序 |
5.2.4 可持续发展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的排序比较 |
5.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3.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3.2 基准回归结果 |
5.3.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分权与人类发展指数 |
5.3.5 进一步讨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三维讨论 |
5.3.6 基于Lind-Mehlum方法的最优央、地财政支出比例估计 |
5.4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4.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4.2 基准回归结果 |
5.4.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4.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结构与人类发展指数 |
5.4.5 实证研究的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原则和思路 |
6.1.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础 |
6.1.2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 |
6.1.3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思路 |
6.2 借鉴国际经验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2.1 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5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6.3 重构之后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5 重构之后的央、地两级财政支出总规模测算及重构方案的优势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国际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2 历史、现状和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3 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政策启示 |
7.2.2 具体的对策建议和方案 |
第八章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8.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8.2 今后的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件:Lind-Mehlum方法的Stata编程代码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中美《早期儿童学习与发展标准·语言领域》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概念界定 |
一、研究内容 |
二、概念界定 |
第四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中美《标准》制定背景的比较 |
第一节 中美《标准》制定的国际背景 |
一、全球化趋势时代的发展 |
二、国际学前教育质量提升项目的推广 |
三、早期儿童理论研究成果的产出 |
第二节 中美《标准》制定的国内背景 |
一、政党的教育政策主张 |
二、政府财政的支持 |
三、教育立法的推进 |
四、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
五、学前教育的改革 |
第二章 中美《标准》价值取向与目标的比较 |
第一节 中美《标准》价值取向的比较 |
一、中美课程政策的决策模式 |
二、中美《标准》的价值取向 |
第二节 中美《标准》目标的比较 |
一、促进教育公平 |
二、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
三、实施教学范式改革 |
四、促进教育质量评价方式改革 |
五、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质 |
六、提升家庭教育质量 |
第三章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结构的比较 |
第一节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形式结构的比较 |
一、文本呈现形式 |
二、文本编排体例 |
三、文字表述形式 |
第二节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内容结构的比较 |
一、组成要素 |
二、基本框架 |
第三节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结构性质的比较 |
一、框架的性质 |
二、一体化的衔接 |
第四章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内容的比较 |
第一节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内容概况 |
一、中美语言领域“语言”的内涵 |
二、语言领域内容的分析框架 |
三、语言领域指标统计概况 |
第二节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引言的比较 |
一、引言的内容 |
二、语言教育的基本理念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子领域的比较 |
一、子领域的内容划分 |
二、子领域的比较分析 |
第四节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内容标准与表现标准的比较 |
一、内容标准和表现标准的内容 |
二、内容标准与表现标准的比较分析 |
第五节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策略与建议的比较 |
一、策略与建议的内容 |
二、策略与建议的比较分析 |
第五章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实施与效果的比较 |
第一节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实施现状的比较 |
一、调查问卷设计及数据处理 |
二、现状的统计结果与分析 |
第二节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实施过程的比较 |
一、《标准·语言领域》实施推进的层级 |
二、课程实施计划制订 |
三、教师的语言教育实践活动 |
第三节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实施效果的比较 |
一、实施效果测度指标体系 |
二、实施效果测度统计分析 |
三、教师对《标准·语言领域》及实施效果评价 |
第六章 中美《标准·语言领域》研究结论、启示与反思 |
第一节 研究的结论 |
一、中美《标准·语言领域》之共性 |
二、中美《标准·语言领域》之差异 |
第二节 研究的启示 |
一、对我国《标准·语言领域》修订的启示 |
二、对我国《标准·语言领域》实施的启示 |
第三节 研究的反思 |
一、研究的不足 |
二、研究的展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代幼儿对体育发展的迫切性需求 |
1.1.2 幼儿教师是幼儿体育发展的引路人 |
1.1.3 体育核心素养理念下的教师发展需求 |
1.1.4 幼儿园教师体育核心素养发展的应然与实然差距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际应用意义 |
1.4 研究特色与创新 |
1.4.1 研究对象创新 |
1.4.2 研究内容创新 |
1.5 研究重难点 |
1.5.1 研究重点 |
1.5.2 研究难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概念阐述 |
2.1.1 素养 |
2.1.2 核心素养 |
2.1.3 体育核心素养 |
2.1.4 幼儿教师 |
2.1.5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 |
2.2 体育核心素养研究 |
2.2.1 国外研究进展 |
2.2.2 国内研究进展 |
2.2.3 小结 |
2.3 教师核心素养研究 |
2.3.1 国外研究进展 |
2.3.2 国内研究进展 |
2.3.3 小结 |
2.4 学前领域教师体育核心素养研究 |
2.4.1 国外研究进展 |
2.4.2 国内研究进展 |
2.4.3 小结 |
第3章 研究方案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质的研究法 |
3.2.3 特尔斐法 |
3.2.4 问卷调查法 |
3.3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3.3.1 研究思路 |
3.3.2 结构安排 |
第4章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结构初建 |
4.1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建构理论依据 |
4.1.1 建构体育品德指标的依据 |
4.1.2 建构健康行为指标的依据 |
4.1.3 建构运动能力指标的依据 |
4.1.4 建构体育教学能力指标的依据 |
4.1.5 相关研究例证 |
4.2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建构质性分析 |
4.2.1 访谈1——幼儿体育相关专家 |
4.2.2 访谈2——幼儿园管理者 |
4.2.3 访谈3——幼儿园教师 |
4.2.4 小结 |
4.3 综合建构依据与基本结构分析 |
第5章 研究结果与分析 |
5.1 第一轮专家咨询结果与分析 |
5.1.1 一级条目调查结果 |
5.1.2 二级条目调查结果 |
5.1.3 三级条目调查结果 |
5.1.4 指标体系修改 |
5.2 第二轮专家咨询结果与分析 |
5.2.1 一级条目结果分析 |
5.2.2 二级条目结果分析 |
5.2.3 三级条目结果分析 |
5.3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问卷调查 |
5.3.1 问卷量表描述性统计 |
5.3.2 问卷量表信度分析 |
5.3.3 问卷量表决断值分析 |
5.3.4 问卷调量表题总题他相关分析 |
5.3.5 问卷量表效度分析 |
5.4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构成解读 |
5.4.1 一级条目分析 |
5.4.2 二级条目分析 |
5.5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初步运用与分析 |
5.5.1 基本情况分析 |
5.5.2 体育品德与价值观分析 |
5.5.3 体育教学能力分析 |
5.5.4 泉州市幼儿园教师的体育核心素养整体评价 |
5.5.5 影响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的因素 |
5.5.6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有效提升途径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条目构建访谈提纲 |
附录B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专家问卷Ⅰ |
附录C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专家问卷Ⅱ |
附录D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调查问卷 |
附录F 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应用调查问卷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新形势下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蒙古国关于蒙古教育改革的研究综述 |
(二)中国关于蒙古国教育改革的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五、技术路线 |
六、概念界定 |
(一)新形势 |
(二)教育改革 |
(三)义务教育 |
第二章 新形势下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历程与环境 |
一、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历程 |
(一)2003年以前的义务教育改革 |
(二)2003-2007年的义务教育改革 |
(三)2008年以来的义务教育改革 |
二、新形势下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特征 |
(一)强化交流合作,更加体现教育国际化的改革趋势 |
(二)教育改革与国家政治经济关联发展 |
(三)强化现代教学理念与方法 |
(四)为学生和教师创造更多的自由空间 |
三、新形势下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的环境 |
(一)政治环境 |
(二)经济环境 |
(三)社会环境 |
(四)技术环境 |
第三章 新形势下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的影响因素 |
一、蒙古国义务教育体系内部的影响因素 |
(一)义务教育法律基础 |
(二)义务教育的师资力量 |
(三)义务教育的基础配套设施 |
(四)义务教育的资金匹配状况 |
二、蒙古国义务教育体系外部的影响因素 |
(一)蒙古国的教育文化氛围与地理因素 |
(二)蒙古国的政府因素 |
第四章 新形势下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障碍与原因 |
一、新形势下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障碍 |
(一)义务教育师资力量单薄 |
(二)义务教育投资规模较小 |
(三)国民对义务教育认可度偏低 |
二、新形势下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中产生障碍的原因 |
(一)蒙古国义务教育师资培养不足 |
(二)蒙古国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较低 |
(三)蒙古民族文化与生活方式较原始 |
第五章 新形势下推动蒙古国义务教育深入改革的对策建议 |
一、强化义务教育师资力量 |
二、扩大义务教育投资规模 |
三、提高蒙古国民教育认可度 |
四、完善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建设 |
五、优化义务教育基础设施配备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达州市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论文的可能创新点 |
2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地方政府 |
2.1.2 民办幼儿园 |
2.1.3 分类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成本分担理论 |
3 达州市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的现状调查 |
3.1 达州市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
3.2 达州市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政策概况 |
3.2.1 达州市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及基本内容 |
3.2.2 各级政府对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政策梳理 |
3.3 现状调查 |
3.3.1 问卷调查的组织与实施 |
3.3.2 访谈调查的组织与实施 |
3.3.3 调查数据与调查结果分析 |
4 达州市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4.1 达州市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 |
4.1.1 配套政策文件待完善 |
4.1.2 财政扶持需加强 |
4.1.3 改革推动进程缓慢 |
4.2 问题背后的原因分析 |
4.2.1 政策环境因素的制约 |
4.2.2 职能责任发挥不足 |
4.2.3 部门协作沟通不畅 |
5 国内其他地方政府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经验借鉴 |
5.1 温州市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经验借鉴 |
5.2 重庆市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经验借鉴 |
5.3 国内其他地方政府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经验总结 |
6 达州市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改革的推进策略 |
6.1 完善并解读地方分类管理政策 |
6.1.1 完善配套分类管理政策 |
6.1.2 解读宣传分类管理政策 |
6.2 加大民办幼儿园资金投入 |
6.2.1 加大公共财政支持 |
6.2.2 鼓励社会投入资本 |
6.3 强化部门协同合作 |
6.3.1 明确职能强化责任 |
6.3.2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
6.4 创新改革新路径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俄罗斯语言政策对汉语在俄罗斯传播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意义 |
1.2 研究理论和方法 |
1.3 国内外研究状况 |
第二章 汉语在俄罗斯传播的相关语言政策背景 |
2.1 全球化背景下的汉语传播 |
2.1.1 全球化定义 |
2.1.2 现代中国的状况 |
2.1.3 世界上汉语传播的情况 |
2.2 中国语言政策影响下的汉语国际传播举措 |
2.2.1 举办世界大学中文比赛“汉语桥” |
2.2.2 建立孔子学院 |
2.2.3 编纂和赠送教学资料 |
2.2.4 来华奖学金留学生人数大幅增加 |
2.2.5 中国媒体相关报道的加强 |
2.3 汉语在俄罗斯传播的历史 |
2.3.1 十八——十九世纪的阶段 |
2.3.2 二十世纪的阶段 |
2.3.3 二十世纪未和21 世纪的阶段 |
第三章 俄罗斯联邦的语言政策与语言教育状况 |
3.1 俄罗斯主要的语言政策 |
3.1.1 俄罗斯语言政策主要的原则和目标 |
3.1.2 俄罗斯语言政策主要的法律文件 |
3.2 俄罗斯语言教育政策 |
3.2.1 官方语言和民族语言教育政策 |
3.2.2 外语教育政策 |
3.2.3 外语教育政策的变化 |
3.3 俄罗斯学历外语教育状况 |
3.3.1 学前教育 |
3.3.2 普通教育 |
3.3.3 高等教育 |
第四章 俄罗斯语言政策与汉语在俄罗斯的传播 |
4.1 叶利钦时代(1992-2000)的语言政策对汉语在俄传播的影响 |
4.1.1 90年代新俄罗斯的状况 |
4.1.2 新俄罗斯语言政策的倾向 |
4.1.3 90年代中俄两国的关系 |
4.1.4 俄罗斯的汉语状况和语言政策的影响 |
4.2 2000 -2012年的语言政策对汉语在俄传播的影响 |
4.2.1 语言政策的文化因素 |
4.2.2 语言政策对汉语教育状况的影响 |
4.2.3 语言政策的成就 |
4.3 近年(2012-2019)俄罗斯语言政策对汉语在俄传播的影响 |
4.3.1 2012 -2019 年中俄关系的状况 |
4.3.2 俄罗斯汉语学习者的情况 |
4.3.3 汉语在俄罗斯普及的措施 |
4.3.4 新语言政策和汉语在俄罗斯的地位 |
第五章 俄罗斯语言政策对汉语在俄传播影响的前景展望 |
5.1 汉语在俄传播的发展限制 |
5.1.1 外语政策与教学体系 |
5.1.2 语言政策对师资力量不足的影响 |
5.1.3 语言政策对孔子学院成立的限制 |
5.1.4 俄罗斯语言政策与教学方法不足的关系 |
5.1.5 语言政策与教材不足 |
5.1.6 俄罗斯语言政策措施与人民对汉语态度的关系 |
5.2 对汉语传播的俄罗斯语言政策的建议 |
5.2.1 中俄关系发展和汉语在俄罗斯传播的趋势 |
5.2.2 对汉语将来在俄罗斯传播的语言政策的建议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实践论思维方式中的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的相关研究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爱国主义教育的相关文件 |
(三)国外爱国主义教育相关研究 |
(四)爱国主义相关基础理论的研究 |
三、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思维方式的实践论路向 |
一、反思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的思维方式问题 |
(一)思维方式及其对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的影响 |
(二)“知识论思维方式”的体现及其超越 |
二、马克思的实践论思维方式及其理论意义 |
(一)马克思实践论思维方式的提出 |
(二)实践论思维方式的基本内容 |
(三)实践论思维方式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
三、实践论思维方式与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新理路 |
(一)实践论思维方式中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的基本方向 |
(二)以实践论思维方式研究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的基本思路 |
第二章 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前提的实践论整合 |
一、实践论维度的爱国主义相关概念 |
(一)爱: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
(二)国:祖国与国家的统一 |
(三)主义: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
(四)精神:情、知、意的统一 |
二、实践论视域中的多学科爱国主义理论研究 |
(一)伦理学中的爱国主义 |
(二)政治学中的爱国主义 |
(三)法学中的爱国主义 |
(四)哲学中的爱国主义 |
(五)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爱国主义 |
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的实践论追求 |
(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在爱国主义理论研究中的地位 |
(二)以实践论思维方式重构爱国主义教育理论体系 |
第三章 爱国主义教育对象的实践论解析 |
一、爱国主义教育对象及其在理论建构中的地位 |
(一)从爱国主义主体看爱国主义教育对象 |
(二)爱国主义教育对象在爱国主义教育理论中的核心地位 |
二、作为“现实的人”的爱国主义教育对象 |
(一)爱国主义教育对象研究进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从“现实的人”的属性维度看爱国主义教育对象的基本结构 |
(三)从人的成长历程整合爱国主义教育对象的不同属性 |
三、把握具体化爱国主义教育对象的理论借鉴 |
(一)自然属性维度的“动机理论” |
(二)社会属性维度的几种社会理论 |
(三)精神属性维度的“认知发展理论” |
(四)从整体把握“现实的人”属性结构的“人格动力学理论” |
第四章 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实践论阐释 |
一、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实践论架构 |
(一)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与爱国主义客体 |
(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与爱国主义教育目标 |
(三)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与爱国主义教育对象 |
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实践论根基 |
(一)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研究中的主要问题 |
(二)“现实生活世界”的哲学阐释 |
(三)“现实生活世界”观念中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 |
三、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实践论梳理 |
(一)自然维度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 |
(二)人民维度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 |
(三)文化维度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 |
(四)政治维度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 |
(五)“现实生活世界”观念中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具体逻辑 |
第五章 爱国主义教育策略与方式的实践论探析 |
一、爱国主义教育策略与教育方式的实践论反思 |
(一)爱国主义的教育策略与教育方式 |
(二)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在教育策略与教育方式上存在的问题 |
二、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策略的具体化逻辑 |
(一)爱国主义教育主体的具体化 |
(二)爱国主义教育策略的具体化 |
三、爱国主义教育方式的实践论原则 |
(一)习近平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及其指导意义 |
(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方式的基本原则 |
(三)爱国主义教育方式的具体化方向 |
结语走向新实践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理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9)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由来 |
一、央地财政关系的核心:地方财政治理与地方自主权问题 |
二、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本质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 |
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 |
第二节 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
一、解决问题的理论支撑:分税制体系下的财政分权理论与财政公平原则 |
二、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地方立法权限的界定和法定性原则 |
三、解决问题的重点:省市县三级划分 |
四、解决问题的现实紧迫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大 |
第三节 比较法视域下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共性解析 |
一、纵向比较:历史源流中的地方财政问题梳理 |
二、横向比较:域外地方财政治理的它山之石 |
第二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理求索 |
一、概念界定 |
二、法理渊源 |
第二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界定 |
一、央地财政分权的法律解析 |
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理解构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界定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导向 |
一、目标导向 |
二、路径导向 |
第三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意蕴与障碍审思 |
第一节 制度意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释义 |
一、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法律地位 |
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 |
第二节 障碍审思:传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理论中法治意蕴的匮乏 |
一、理论障碍:过于强调经济学意义上的划分 |
二、程序障碍:划分程序中程序供给的欠缺 |
三、纵向障碍:制度缺漏下央地以及上下级财政关系的失衡与错配 |
四、横向障碍: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权责不明和地方政府支出偏好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的根源 |
一、规范层面的根源 |
二、实践层面的根源 |
第四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理念重构 |
第一节 目标导向:以居民基本权利体系和政府公权力体系的二元划分为统属,兼顾效率原则 |
一、横向划分的基础:规范视野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界限 |
二、纵向划分的基础:财政层级与公共产品内在层次性关系 |
第二节 基本权利体系对于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意蕴 |
一、现有事权划分的理念误区 |
二、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的层次性和类型化价值 |
三、基本权利型与非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的目标定位 |
第三节 国家公权力部门体系对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意蕴 |
一、地方国家权力部门体系的二元划分:省级政府的区域统筹权和市县级政府的微观管制权 |
二、国家机构体系的层次性与类型化同财政事权划分的内在联系 |
三、德国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借鉴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逻辑关系 |
一、财政事权是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 |
二、支出责任保障与实现财政事权的关系 |
三、支出责任划分的法治化思路 |
第五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的类型化界分及其价值 |
一、类型化的价值定位:是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 |
二、类型化的责任主体: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事权领域的集中反映 |
三、类型化的模式选择 |
第二节 地方支出责任界定与划分的法治化标准 |
一、地方支出责任法治化的价值判断 |
二、地方支出责任界定的法治化标准 |
三、省域支出责任的实证考察 |
四、直辖市支出责任的特殊性考察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动态调整机制 |
一、调整权力的均衡化配置 |
二、调整程序的法治化规范 |
三、调整权限的规范性划分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具体化例证 |
一、省、市、县三级财政事权与支出划分的实践选择 |
二、教育财政事权 |
三、社会保障财政事权 |
第六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利益平衡机制 |
第一节 利益冲突的本源: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利益竞争与平衡 |
第二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地方收益划分 |
一、省以下收益分配的现状:税种归属与共享理论的检视 |
二、收益分配的核心:税收收益分配机制的完善 |
第三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纵向支出转移支付 |
一、财力转移不均衡的现状及根源探析 |
二、地方纵向转移支付类型化和法律禁止性边界 |
三、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规制 |
第四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横向支出转移支付 |
一、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视角下横向转移支付的类型化 |
二、横向转移支付的域外借鉴:以德国横向财政平衡为例 |
第七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
第一节 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 |
第二节 权责一致视角下监督体制的完善 |
一、地方人大对财政事项监督权的规范性 |
二、支出责任标准的绩效考量 |
三、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制度 |
第三节 纠纷解决机制权限的归属 |
一、权限归属的基本思路:立法、司法抑或行政? |
二、权限归属的域外考察与借鉴 |
第四节 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地方立法权的再审视 |
一、地方立法权的权属标的:实践基准和纠纷解决归属 |
二、地方立法权的权力边界 |
三、替代性机制的可行性探讨:授权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俄罗斯国立幼儿园儿童汉语教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对象与范围 |
四、文献综述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俄罗斯儿童汉语教学的现状调查 |
第一节 俄罗斯政府儿童汉语教育的政策与标准 |
一、俄罗斯政府对汉语教学的政策沿革 |
二、俄罗斯学前教育规定的标准 |
三、俄罗斯儿童学习汉语的计划 |
四、学前教育计划的操作内容 |
第二节 俄罗斯儿童汉语教育的现状 |
一、学前教育机构 |
二、课程设置 |
三、教师情况 |
四、使用的教材情况 |
小结 |
第二章 关于儿童语言教学的理论 |
第一节 儿童外语教学的理论 |
第二节 儿童外语学习的教学方法 |
一、国外学者的研究 |
二、俄罗斯学者的研究 |
第三节 儿童外语学习的心理学理论 |
一、国外学者的研究 |
二、俄罗斯学者的研究 |
小结 |
第三章 影响俄罗斯儿童汉语教学的因素 |
第一节 儿童时期学习的心理因素 |
第二节 汉语与俄语的不同特点对儿童学习汉语的影响 |
第三节 俄语和汉语语言系统的差异 |
一、俄语和汉语语音系统的差异 |
二、俄语和汉语词汇的差异 |
三、俄语和汉语语法差异 |
小结 |
第四章 对俄罗斯儿童汉语教学计划的建议 |
第一节 关于课堂教学方法的建议 |
一、俄罗斯儿童汉语语音教学方法 |
二、俄罗斯儿童汉语词汇教学方法 |
三、俄罗斯儿童汉语语法教学方法 |
第二节 关于教材的建议 |
第三节 关于汉语教师素养的建议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改革中的俄罗斯学前教育(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间断-平衡”理论的俄罗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变迁研究[D]. 程晴. 东北师范大学, 2021
- [2]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D]. 金辉.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7)
- [3]中美《早期儿童学习与发展标准·语言领域》比较研究[D]. 邹群霞.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4]幼儿教师体育核心素养指标体系构建研究[D]. 马春银. 华侨大学, 2020(01)
- [5]新形势下蒙古国义务教育改革研究[D]. 其其格(Sedkhuu Tsetsegsuren).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01)
- [6]达州市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研究[D]. 庞娟. 四川师范大学, 2020(08)
- [7]俄罗斯语言政策对汉语在俄罗斯传播的影响研究[D]. 安妮(Zlobina Anna).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8]实践论思维方式中的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D]. 赵轩.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9]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D]. 陈雷.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俄罗斯国立幼儿园儿童汉语教学研究[D]. 达尼亚(SMETANNIKOVA TATIANA). 辽宁师范大学,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