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水资源市场再造流程(论文文献综述)
路国庆[1](2021)在《基于环境重置成本法的陇南市森林生态补偿价值计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陈新明[2](2018)在《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及实现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将“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作为本次机构改革的着力点。“协同”、“绩效”已成为当前政府治理领域的热点问题,理论研究应结合治理实践予以回应。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付出巨大努力,各大流域、主要湖库以及功能区水质状况有所好转;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基本解决,城市饮水问题由保证安全向提高品质转变。不过,我国具有“人口多、发展相对落后,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以及具有“水资源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少、水资源时空部分不均”的基本水情,加之过往高耗能、粗放式的发展和管理方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深入,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各大流域水资源治理形势依然严峻: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时空分布不均使问题更加尖锐;水污染已经形成了从内陆水体向近海地区、从地表水向地下水蔓延的趋势,流域地下水水质污染严重;水资源利用效率较低,水生态安全面临严重威胁。OECD流域治理研究项目指出,水危机实质上是治理危机。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的主要症结是政府协同治理能力亟需提高。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实践中,公众参与受政府力量主导,存在公众参与异化、公民参与程度低等问题,市场力量也有待进一步发展,政府在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中处于主体地位。当前,流域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传统的行政区域分段节制与流域水资源地理整体性、生态系统性的矛盾日渐突出,各部门分割管理愈难满足流域水资源功能多重性、效用外溢性的要求,“九龙治水”难以扭转流域水资源治理的严峻形势,部门间治理协调性尚要提升;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流域与区域治理同步性亟待加强,流域水资源协同治理成为检验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试金石”。可见,提炼流域水资源治理研究的核心问题,并在理论整合的基础上建立周全的理论框架用以描述、解释和预测,是当前我国流域治理研究的着力点。本研究的思路是:将流域水资源治理效果置于绩效的语境中,结合治理的制度环境,凝炼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的核心问题:一是“什么是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即流域水资源治理效果如何;二是“怎样实现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即流域治理协同绩效的实现机制是什么。通过构建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模型,从理论层面描述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的影响因素、效应机理和实现机制;通过构建包含流域水足迹和财政支出协同度等指标的指标评价体系、运用组态视角的QCA方法,基于2001-2015年我国重点流域的相关数据,从实证层面对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进行评价、对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实现机制量化分析。根据实证结果,结合我国流域水资源战略环境的类型学划分,给出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的实现路径及优化建议。本研究认为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是指,政府协同治理流域水资源的效果,是政府通过内部管理、优化结构、改进运作方式和流程等行为,促进政府部门间的合作和协同联动,提升治理协调性和同步性,从而提高流域水资源治理能力的过程。基于分析框架和逻辑思路,通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证分析之后,得到以下结论:理论层面:第一,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分析表明,目标嵌入、组织支撑、机制协调和监控合作是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的影响因素。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实质是,将流域治理效果置于绩效的语境下,以协同治理为核心内容,探寻如何实现流域有效治理的问题。借鉴波特价值链的核心理念,将政府协同治理行为类比供应、生产、发运、销售等企业经营活动,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可视为政府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价值”,在环境推力、内生压力和外部拉力的协同治理动力场中,随着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的延伸而不断“增值”。目标嵌入是流域水资源协同治理的“指挥棒”,引领“弦乐”“器乐”等治理主体的“琴瑟和鸣”。目标嵌入类似于“纵向嵌入式治理”行为,中央或省级政府不是流域水资源治理的“主宰者”,也不是流域与行政区域结合的“旁观者”,而是促使部门或地方政府间协同合作的“激活者”,通过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条例规章等依托层级权威整合价值碎片,政策法规制定同时也是部门协同联动的结果;组织支撑是流域水资源治理活动的“接棒员”,实现协同治理“接力赛”的环环相扣。组织支撑是目标嵌入的执行载体,通过流域管理机构、中心政策小组、专项任务小组等“跨部门、跨区域”的组织机构搭建流域水资源协同治理的“骨架”,架接流域与行政区域管理结合的桥梁;机制协调是流域水资源协同绩效的“催化剂”,通过协商决策、信息沟通、职能协调的机制性、程序性安排或技术手段,加速目标嵌入和组织支撑这些“反应物”的“化学反应”,从而更好地产生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这种“生成物”。监控合作是流域水资源治理节奏的“节拍器”,通过设计出“提档”、“踩油门”的激励措施,制定“降档”、“踩刹车”的约束监管制度,为流域水资源协同治理链前段环节提供保障,确保流域水资源协同治理能够落地、生效。第二,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揭示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的实现机制。围绕部门间的治理协调性和流域、区域间的治理同步性,基于Thomson&Perry(2006)、Bryson(2006)和Ansell(2008)的理论模型,结合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的制度背景,提炼出价值共识、沟通协商和激励约束三个维度,刻画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的效应机理:目标嵌入通过作用价值共识,影响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组织支撑和组织性机制协调通过优化部门间的沟通协商,促进治理协调性从而影响治理协同绩效;市场性机制协调通过利益激励效用,监控合作通过约束控制效应,对治理同步性提供保障,从而影响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实证层面:第一,根据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评价指标。基于2001-2015年我国重点流域水资源相关数据的评价发现,专项法律法规、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时间与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的波折点一定程度上存在吻合现象;较高治理协同绩效往往伴随较好的组织支撑、机制协调和监控合作;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地域差异性较明显,八大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级:较好的珠江流域(0.753)、太湖流域(0.747)、长江流域(0.714)等南方水系;中间层级的松花江流域(0.624)、黄河流域(0.618)、辽河流域(0.603)、淮河流域(0.599)等北方水系;流经人口密集京津冀地区的海河流域(0.477),尚待加快改善。第二,fsQCA的必要条件模糊集分析表明,目标嵌入、组织支撑、机制协调和监控合作均能提升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其中,目标嵌入和机制协调影响力较其他因素更强,组织支撑影响力弱于其他因素。根据fsQCA条件组态分析,基于影响因素的功能定位,得到4种有效条件组合:组合1,中央目标嵌入效力和组织性机制协调协力发挥效能,监控合作并力和组织支撑能力较高;组合2,地方目标嵌入效力和组织性机制协调协力发挥效能,组织支撑能力缺失、监控合作并力存在;组合3,目标嵌入效力和机制协调协力主导,组织支撑和监控合作均缺失;组合4,组织支撑存在,监控合作缺失。基于以上的理论和实证分析,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存在四条实现路径:(1)四措并举型协同治理路径,目标嵌入、组织支撑、机制协调和监控合作同时具备;(2)“协调-激励”型协同治理路径,强调目标嵌入、组织支撑和机制协调的作用;(3)机制调节型协同治理路径,具备较强的目标嵌入效力和较高的机制协调协力;(4)“协调-约束”型协同治理路径,该路径更应突出地方自主性,加强监控合作。综上,我国流域水资源协同治理的路径选择和优化建议应具备差异化特点:(1)大中型流域,处于流域水资源跨域性较高、流域管理机构掌控力较强的战略环境中,可选择四措并举型协同治理路径,并通过成立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委员会等措施加以优化;(2)区域一体化程度较高的流域,处于流域水资源跨域性较低、流域管理机构掌控力较强的战略环境中,可选择“协同-激励”型协同治理路径,并通过推动流域市场化治理加以优化;(3)主要流经一个省级行政单位的中小型流域,处于流域水资源跨域性较低、流域管理机构掌控力较低的战略环境中,可选择机制调节型协同治理路径,并通过建立“省-市-级”三级信息化平台等措施加以优化;(4)西部地区的流域,往往处于流域水资源跨域性较高、流域管理机构掌控力较低的战略环境之中,可选择“协调-约束”型协同治理路径,并通过强化监控合作加以优化。本研究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或贡献在于:第一,研究选题层面,尝试凝练核心问题。本研究从政府治理视角出发,将流域水资源治理主要症结凝炼为流域水资源协同治理问题,并从绩效和实现机制为切入点,尝试对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进行评价、对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实现机制进行量化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的实现路径和优化建议,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第二,理论研究层面,试图构建形式理论。本研究借助企业管理中价值链的思维,构建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的分析框架,探讨影响因素和实现机制,围绕目标嵌入、组织支撑、机制协调、监控合作等4个层面提出8个假设,并尝试予以验证,具有一定的理论贡献意义。第三,研究方法层面。目前流域水资源治理领域,理论论述文献较多,实证角度研究较少。本研究实证方法可能有的创新之处:一是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运用水足迹、协同度等理论,构建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动态评价模型;二是定性比较分析方法(QCA)分析政府治理问题。QCA是从组态出发分析问题的新视角,是近十年来发展和应用较快的定性和定量研究交叉方法。目前,国内的国际政治、企业战略管理等研究领域开始引入该方法。本研究尝试运用QCA方法分析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问题,具有一定的价值。
王江楠[3](2018)在《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的财政补贴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水务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与居民的生活、企业的生产息息相关。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水务行业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水务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中,我国政府部门逐渐放松了管制,并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通过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政府部门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是,水务行业PPP项目中社会资本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和政府部门的财政补贴力度如何确定仍然存在争议。基于此,本文将结合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发展现状和国际上水务行业基础设施PPP项目的经验,并基于PPP项目的理论框架,对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的财政补贴等内容进行系统的研究。本文以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为研究对象,对PPP项目中社会资本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和政府部门财政补贴进行了分析。文章结合现有公共物品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资产定价理论等理论框架,分析了水务行业PPP项目的运营以及社会资本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和政府部门的财政补贴问题。在此基础之上,本文进一步得出了影响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回报率的主要影响因素。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回报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政府部门对水务行业服务的价格管制、项目的盈利水平和项目的运营效率、PPP项目的建设成本、政府部门的财政补贴、政府采购方式、双方博弈能力等。其中,影响水务行业PPP项目建设成本的主要因素包括:融资成本、人力成本、项目建设成本和其他成本。影响政府部门财政补贴的主要因素包括:社会资本承担PPP项目的年均建设成本、年度运营成本、每年使用者付费的数额和项目的盈亏状况等。本文接着对水务行业PPP项目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和政府部门财政补贴问题展开了定量分析。第一,对PPP项目中社会资本合理的投资回报率测算构建了模型。利用我国水务行业相关数据和宏观经济数据,对水务行业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投资合理回报率取值范围进行了衡量,并给出了明确的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率上下限。文章发现单因素套利模型可以较好的应用于水务行业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估算中。本文在投资回报率模型中引入了不可抗力因素、通货膨胀因素、政策风险因素和技术风险因素,考虑不同状态下,水务行业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确定问题。实际上,当整个宏观经济环境发生改变,可以在模型中引入通货膨胀率等宏观经济环境因子,来对水务行业PPP项目合理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动态调整,在这种机制下,可以有效防止静态定价模型中出现定价模型的时滞性和估计偏差等问题。第二,水务行业基础设施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盈利性弱于私人项目,当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低于投资合理回报率下限时,政府部门会为社会资本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本文结合水务行业PPP项目的特征,考虑项目中多个方面风险因素对政府部门财政补贴的影响,运用CAPM对贴现率模型进行校正,构建水务行业PPP项目财政补贴模型。结果表明,首先,政府部门财政补贴率会显着促进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率。在水务行业PPP项目中,随着政府部门财政补贴力度的增加,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率也会随之显着增加。其次,投资者风险态度越趋向风险追求型,水务行业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越低。水务行业PPP项目中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提高投资回报率来增加PPP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但是,过高的政府部门财政补贴不仅会增加财政负担,也会给社会资本带来过高的投资回报率,容易导致社会资本忽视社会效益和使用者付费情况,更加依赖政府补贴,这会抑制社会资本在水务行业PPP项目运营的自主性、积极性与创新性。因此,政府部门可以通过PPP项目的净现值作为财政补贴的依据,制定合理的财政补贴水平。根据研究结论,本文从政府部门视角对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在投资合理回报的财政补贴提出政策建议:财政部等部门应联合发布合理回报指导区间,以引导财政补贴实施;完善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回报率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市场机制与社会监督;改善水务行业PPP项目融资环境,努力降低融资成本,主要是丰富当前水务行业PPP项目的融资市场,另外是转变商业银行信贷观念,还应完善社会资本的退出机制;建立水务行业PPP项目财政补贴的分级机制,提高补贴适应性,主要是针对水务行业PPP项目的社会效益差异和行业差异等因素进行分级补贴;加强真伪项目识别,建立专门的PPP项目财政补贴绩效评价、监察体系;加强对水务行业PPP项目的全流程审计,提高监督效果;实行PPP项目动态管理,建立财政补贴公私利益兼顾机制;完善水务行业PPP项目建设税法。本文创新有以下两点:一是建立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率区间模型;将不可抗力、通货膨胀率、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因素纳入到具体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模型中,此模型可以将这些外生因素中的变化值进行重新输入,经过CAPM模型对贴现率进行调整,最终实现对投资合理回报率的动态估计;考虑水务行业PPP项目中多个方面风险因素对政府部门财政补贴的影响,运用CAPM对贴现率模型进行校正,构建水务行业PPP项目财政补贴模型。二是针对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提出财政补贴政策建议。例如,财政部等部门应联合发布合理回报指导区间,以引导财政补贴的实施;针对水务行业PPP项目制定分级补贴机制,提高补贴适应性,按照项目的投资合理回报率的取值范围来对水务行业PPP项目制定差异化的财政补贴方式与补贴额度。这样既考虑到各类水务项目的差异性,优化财政补贴模式,缓解财政压力,又可以提高社会资本的积极性,保证项目的高质量、高效益。
张聪[4](2018)在《我国污水资源化立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社会不断进步,水资源本作为一种可再生的资源却生出诸多问题,不仅总量日益不足,水污染问题也频频发生,水资源的自我再生能力已然不足供应人类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在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这样新的理念引导下,发展和推广污水资源化势在必行。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污水资源化的基本问题作出概述,主要包括关联概念界定、污水资源化理论基础两个部分。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我国污水资源化立法现状进行探析,首先阐述我国污水资源化的现状,然后阐述我国污水资源化立法的现状。第三部分主要是剖析我国污水资源化所存在的立法问题。第四部分主要是考察了以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污水资源化相关立法和制度,对其先进经验进行总结。第五部分则是针对我国污水资源化存在的诸多立法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尹鹏[5](2016)在《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特征、机制与路径研究》文中指出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指出,中国的城镇化和美国的高技术是影响21世纪人类社会进程最深刻的两件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发展取得不少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应当改变传统城镇化发展思路,探寻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走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并且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本文以吉林省为例,基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借鉴,系统阐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过程,并对新型城镇化水平进行测度评价,进而准确判断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本特征,全面分析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最后科学抉择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径对策,对于揭示城市发展规律,探寻城市问题根源,明确城市发展方向,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实现城乡协调统筹和区域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科学指导意义,对于其他地区尤其是老工业基地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的探寻发挥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理论基础。辨析城市化、城镇化与再城市化,再工业化与新型工业化以及新型城镇化的基本概念,综述劳动地域分工理论、经济地域运动理论、区域经济演化理论、创新理论、中心地理论以及城乡一体化理论,梳理国内外关于新型城镇化的相关研究成果,为吉林省新型城镇化特征、机制与路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实践借鉴与启示。总结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城镇化、发展中国家城镇化、典型老工业基地城镇化以及国内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实践借鉴,得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五点重要启示,为吉林省新型城镇化特征、机制与路径研究奠定实践基础。第三章: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与评价。阐述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演变过程,通过分别建立中国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和吉林省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测度比较吉林省新型城镇化水平,利用趋势面分析、空间自相关指数、平均增长指数和空间变差函数探讨2003年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前后新型城镇化的空间演变格局,旨在探寻吉林省城镇化发展规律,把握城镇化发展方向和制定城镇化发展战略。第四章: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本特征。以吉林省9个地域单元为研究区域,利用熵值法、数据包络分析、脱钩模型和耦合协调度模型等,测度2003年和2014年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本特征,包括新型城镇化效率、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水平比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四化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等内容。第五章: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从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的亟需转型、新型城镇化战略政策的科学指导、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多业”支撑、东北亚区域开放的独特区位条件以及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鼎力支持五个方面探寻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第六章: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径选择。从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城镇空间优化、市场全面开放和绿色生态转型五个方面提出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径对策。
赵玉田[6](2016)在《脆弱生态系统下西北干旱区农业水资源利用策略研究》文中认为西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文明发祥地和生态源区,是中东部地区赖以存在的生态屏障和得以发展的资源基地。西北干旱区生态环境的状态如何直接决定着西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从而影响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所以,西北干旱区的经济增长方式如何与环境保护相得益彰,不仅关系到西北地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更是直接决定着全国的生态安危。决定西北干旱地区脆弱生态形势恶化或者是好转的关键是水资源危机与水资源的脆弱性,换句话说,水生态是决定着我国干旱地区环境脆弱问题的根源。十分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主要表现在:社会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水生态环境却有处在加剧恶化的趋势,被迫调整区域农业结构。干旱地区农业发展无论是对供水数量还是水质要求在不断提高,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水资源配置、调度、取用,水电工程开发、道路建设、工农业排污、森林采伐、矿山采挖等领域出现侵害水资源公共利益保护的越来越频繁和突出。脆弱的干旱地区水资源规定着农业结构不合理、农业经济水平低下,生物多样性锐减,自然灾害频发。正确认识当下干旱地区的现实生态环境,认真分析西北地区农业水资源合理利用、水资源贸易等水资源配置问题,科学地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区域特点的生态补偿恢复机制,实施干旱地区农业高效节水和林草涵养水生态环境,关系西北地区农业经济能否持续发展、西北生态文明建设能否顺利开展。论文在完整综述国内外关于脆弱生态区水资源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以公共产品理论、虚拟水理论、生态足迹理论、水资源承载力理论等为指导,通过脆弱区分类和水资源承载力计算,分析总结了脆弱生态系统下西北干旱区农业水资源利用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西北干旱区生态保护法律制度、生态农业的组织与管理、不同水土流失治理模式的比较与选择、水权制度、补偿制度、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制度等建设,并论证了不同制度在水资源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全文的构成共有六个部分,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导言,重点是展开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价值、主体架构和研究技术;第二部分为研究综述,系统阐述国内外在此领域研究前沿和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对国内外在脆弱生态区的含义与成因分析、脆弱区水资源、干旱区农业水资源的现状,过渡到水资源产权制度分析、脆弱生态恢复与重建的相关进展,由此展开阐述生态补偿的基本概念、生态补偿理论框架和生态补偿的基本准则,期待本研究能为西北干旱区生态补偿工作实施提供有价值的帮助和解决实际问题。第三部分对西北脆弱生态区进行合理区划,总结区域分异规律。然后对脆弱生态系统的现实情况进行梳理,并对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格局,脆弱区水资源的真实状态及其产生的缘由进行客观分析;第四部分进行了西北干旱区需水量分析,森林生态系统变化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分析、农业用水效率的定量与定性分析,干旱区多民族悠久文化与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本部分还甘肃地区为例,研究了基于虚拟水当量的农业需水和基于生态足迹运算的水资源承载力研究,对脆弱生态系统下干旱区产业结构调整、人口与水资源关系进行探索。第五部分是论文的重点阐述的内容,主要是经过多种利用水资源的治理模式的优劣对比分析,对脆弱生态系统中干旱区农业水资源利用的各种策略进行阐述。包括构建有力的法律体系、农业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管理、不同水土流失治理模式比较与选择、建设水权制度分析、生态移民、生态补偿机制、节水技术手段与管理制度、生态农业与特色生态旅游业、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价值观念与习俗在保护水资源的影响力等等。第六部分为本论文的收尾,不仅是对论文的进行全面总结和突出重点,更交待了论文研究中尚未解决的问题,提出了仍需进一步厘清的研究方向。
庞子渊[7](2014)在《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饮用水和空气一样是人类生命须臾不可或缺的元素。城市饮用水安全与城市化进程关系非常密切,随着我国城市的不断发展,水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矛盾日益激化。基于饮用水的特殊地位,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显得更加突出,不仅饮用水量短缺,更存在严重的水源污染问题,使得饮用水供给无法满足城市居民的需求。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开展,采取了一系列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的工程和管理措施,解决了部分饮用水安全问题。同时,国家也制定了水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从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的作用。我国现行水资源保护法制建设尽管对饮用水安全保障有所关注,但是面对严峻的饮用水安全危机,专门的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建设尚有差距,亟待完善。本文主要从环境法视角出发,运用经济分析、系统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结合与饮用水相关的学科理论分析论证了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整体思路和具体构想。本文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一般分析。该部分首先阐述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涉及的“饮用水”、“城市饮用水”、“饮用水安全”等概念的界定,明确研究的基本方向。其次,从环境法的视角对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进行基本解读,明确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内涵及其基本框架。最后,分析美国和日本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为我国相关制度完善提供借鉴。第二部分,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该部分旨在为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其中,法学理论基础包括饮用水权理论、法律价值理论;经济学理论基础包括水资源价值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生态学理论基础包括生态伦理观、生态安全理论;其他重要理论基础包括人水和谐的大水利理论、虚拟水理论。第三部分,我国现行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检视与分析。该部分首先揭示我国现行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现状,包括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立法体系、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监督管理体制以及我国已经建立的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具体法律制度。其次,分别从立法、监督管理体制、具体法律制度三个方面论述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最后,面向未来,对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的困难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完善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思路。该部分从宏观的角度为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总体思路,并对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立法和监督管理体制建设提出具体完善建议。首先,确立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即在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基础上将饮用水安全理念融入到法律制度建设中。其次,明确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立法模式并完善现行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相关立法。最后,针对我国现行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缺陷提出了创新体制改革建议。第五部分,完善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具体法律制度的构想。该部分着重从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城市饮用水供水安全保障两个方面对具体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其中,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领域主要是对已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排污许可及排污收费制度等提出一些完善建议;在供水安全保障领域主要是提出构建尚未建立的城市饮用水供水安全保障制度的创新构想。另外,该章还对包括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内的其他重要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具体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提出了建议。
范瑶[8](2014)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既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是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因此,可以说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当今世界普遍关注水资源危机问题,世界水资源呈现短缺状态,中国水资源也明显不足。面对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以及日益短缺的中国水资源,研究水资源的法律保护,构建完善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使水资源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并使有限的水资源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危害后代人发展的需求,就显得尤为重要。黄河是中国的第二长河流,也是中国的“母亲河”,它孕育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光辉灿烂文化,作为一条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河流,却是世界上最为复杂、难治的河流。随着沿黄区域经济的发展,向黄河排放污水的数量和强度在不断加大,加之黄河枯水期增长、断流频繁、洪水泥沙的泛滥,水环境质量必将随之恶化,水体功能降低,使本来就十分匮乏的黄河水资源就更加紧缺,甚至会形成断流无水用,不断流有水也不能用的局面,使得流域内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恶化迫使我们亟待加强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工作。我国黄河流域水资源的一系列的严峻现实已经充分的暴露出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存在诸多不足与缺陷。本文从法律角度对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进行了研究,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文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国内外流域的水资源研究现状以及研究的方法。第二部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概述。主要介绍了我国黄河流域水资源的特点,以及我国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的现状。第三部分国外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概况,分别介绍了澳大利亚、德国、墨西哥等国家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实践,分析了这些国家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特点以及对于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启示。第四部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原因,从法律角度具体分析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建设、水资源生态补偿、水权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在黄河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作用等问题,并对上述与问题产生原因进行了具体分析。第五部分解决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问题的法律对策。针对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作者提出了几项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意见,构建《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为水行政执法机构有法可依提供法律依据。加强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健全黄河流域水权制度,合理配置水资源,依法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整体规划,同时强化公众参与制度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中的作用。
张颖[9](2013)在《中国流域水污染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是生命之源,是整个国民经济建设的命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水资源的开发需求越来越旺盛,无限度地挖掘水资源的潜力和不合理地使用水资源,造成了大量的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流域是属于水资源的自然特性的单元,流域水资源是一个完整的系统,所以本文用流域的视角来研究流域水污染的规制问题。在我国流域水污染中跨行政区划的流域污染是当前水危机中最严重的问题之一。长期流域水污染治理并没有让流域整体水质有大的改观,随着各行政区划经济发展对水资源依赖性的增加,跨行政区划的流域水污染问题反而日益激化,突发事件频出,这让环保部门处于被严厉问责的尴尬状态,社会公众因自身利益被动受损而处于“用水担忧”的状态。流域水污染是一种跨行政区划的外部性,外部性的问题的解决不能单纯地靠环境污染治理技术或者控制模型来解决,需要从造成外部性原因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出发,对流域水污染的内在原因和现行的规制方案进行考察和分析,从而在尊重客观存在的各类制度禀赋的约束下去完善流域水污染规制中的规制原则、改革流域水污染规制结构和创新流域水污染规制工具,实现流域水污染规制效率的提高。本文从考察我国流域水污染基本状况出发,利用2001-2010年省级面板数据建立“最优污染规模”模型来对其的规制现状进行了的实证研究,探究流域水污染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表明:省级政府对本区域的污染有显着影响,地理区位会影响省级政府的规制效率,因为上游地区规制强度低,所以有通过“搭便车”将污染转嫁给下游地区的倾向。随后,本文试图运用制度经济学、规制经济学、管理学、外部性理论和博弈论等相关理论来解析目前严重的流域水污染问题。以经济学中外部性理论和管理学中的科层制理论来分析流域水污染中规制主体内部的外部关系是如何形成、规制主体的外部效益是如何产生,规制客体内部的外部关系是如何形成,规制客体之间外部效益是如何产生。用博弈论工具来分析流域水污染中规制主体之间、规制客体之间、规制主体和规制客体之间是怎样根据现有政策来进行策略选择从而形成博弈后的稳定结果来解释流域水污染总是处于规制困境的原因。接着,本文研究了西方发达国家流域水污染的规制经验。流域水污染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很多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严重的流域水污染问题,在治理过程中他们积累了大量政府规制污染的成功经验,借鉴其中符合我国现实的有益经验,可以缩短我国流域水污染规制探索的过程,节省规制成本,提高规制效益。美国、德国和日本都是在流域水污染中有着成功规制经验的国家,本文简明研究了三国的规制法律体系、规制结构、规制工具和规制改革,汲取他们成功的规制思路和规制模式为我国流域水污染规制提出相应的建议。最后,本文根据上述的分析提出了我国流域水污染规制改革的建议。从外部性理论的角度出发提出将外部关系和外部效益内部化的建议,提出实行垂直管理、建立绿色GDP核算考核指标,实行环境问责制来内部化规制主体的外部关系和外部效益;通过科层型协调机制、市场型协调机制、府际治理协调机制三种途径来实现府际间横向协调来消除地方政府间外部效益;通过界定权责、重塑组织结构来内部化职能部门的外部关系;通过企业自我规制来消除用水企业和用水个人之间的外部效益。通过从管理学角度而言,提出要吸取传统科层制的“价值理性”、西方现代科层制的“法理性”和后科层制的“善治”目标来构建适合我国规制结构依托的公共行政体制。从法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角度而言,提出要完善法律体系保障规制原则的实现。从行政学的角度,提出在环保部门实行“垂直”管理试点,并推行“大环保部”的建立,设立流域水环境委员会和流域法院。
山东省人民政府[10](2013)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中指出鲁政发[2013]2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8月28日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
二、城镇水资源市场再造流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城镇水资源市场再造流程(论文提纲范文)
(2)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及实现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我国流域水资源的基本情况 |
1.1.2 我国流域水资源的治理环境:体制与制度框架 |
1.1.3 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的主要症结 |
1.2 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3.1 流域水资源 |
1.3.2 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 |
1.4 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 |
1.4.1 研究思路和框架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 |
2.研究现状与相关理论述评 |
2.1 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研究现状 |
2.1.1 CiteSpace分析原理与数据来源 |
2.1.2 文献总体特征分析 |
2.1.3 知识生产特征分析 |
2.1.4 研究脉络与结论 |
2.2 公共事务治理理论述评 |
2.3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部门协同治理述评 |
2.4 跨域治理理论述评 |
2.5 本章小结 |
3.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
3.1 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的理论基础 |
3.1.1 绩效管理: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的逻辑起点 |
3.1.2 价值链: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的主要理念 |
3.1.3 公共价值: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的核心使命 |
3.2 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治理链、动力层和效应机理 |
3.2.1 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的内涵 |
3.2.2 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的主要内容 |
3.2.3 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链的效应机理 |
3.3 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的影响因素 |
3.3.1 目标嵌入:协同治理的“指挥棒” |
3.3.2 组织支撑:协同活动的“接棒员” |
3.3.3 机制协同:协同绩效的“催化剂” |
3.3.4 监控合作:治理节奏的“节拍器” |
3.4 本章小结 |
4.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评价 |
4.1 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的评价思路 |
4.1.1 政府绩效评估 |
4.1.2 流域水资源公共价值 |
4.2 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评价模型构建 |
4.2.1 评价标准与方法选择 |
4.2.2 模型构建 |
4.3 指标体系与变量描述 |
4.3.1 评价指标体系与样本选择 |
4.3.2 水足迹的测算 |
4.3.3 绿色社会发展指数 |
4.3.4 流域水利财政支出协同度 |
4.4 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的评价结果与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实现机制的量化分析:组态视角和fsQCA方法 |
5.1 研究方法的原理、假设与适配性 |
5.1.1 整体论与组态 |
5.1.2 QCA原理、多重并发因果性与基本分析过程 |
5.1.3 研究方法的适配性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筛选 |
5.2.2 变量设置 |
5.3 变量赋值与校准 |
5.3.1 目标嵌入效力 |
5.3.2 组织支撑能力 |
5.3.3 机制协调协力 |
5.3.4 监控合作并力 |
5.4 实证分析 |
5.4.1 必要条件的模糊集分析 |
5.4.2 条件组态分析 |
5.5 结果讨论 |
5.5.1 影响因素的功能定位 |
5.5.2 实现路径的差异性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的路径选择 |
6.1 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战略环境的类型学划分 |
6.2 基于战略环境的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路径选择 |
6.2.1 四措并举型协同治理路径 |
6.2.2 “协调-激励”型协同治理路径 |
6.2.3 机制调节型协同治理路径 |
6.2.4 “协调-约束”型协同治理路径 |
6.3 路径优化的政策建议 |
6.3.1 成立流域“河长制”协同治理委员会,优化四措并举型路径 |
6.3.2 推动流域市场化治理,优化“协调-激励”型路径 |
6.3.3 建立“省-市-县”三级信息化平台,优化机制调节型路径 |
6.3.4 强化监控合作,优化“协调-约束”型路径 |
6.4 本章小结 |
7.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3)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的财政补贴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框架及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文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PPP模式的界定 |
2.2 PPP模式投资合理回报 |
2.2.1 PPP模式投资合理回报率及其分类 |
2.2.2 PPP模式投资合理回报率的模型 |
2.3 PPP模式财政补贴 |
2.3.1 PPP模式财政补贴及其分类 |
2.3.2 PPP模式财政补贴模型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及财政补贴的理论基础 |
3.1 公共物品理论及其指导意义 |
3.1.1 公共物品理论 |
3.1.2 公共物品理论对本文研究的指导 |
3.2 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指导意义 |
3.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2.2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本文研究的指导 |
3.3 资产定价理论及其指导意义 |
3.3.1 资产定价理论 |
3.3.2 资产定价理论及对本文研究的指导 |
第4章 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及财政补贴实施现状 |
4.1 我国水务行业的界定及发展现状 |
4.1.1 水务行业的界定及其特征 |
4.1.2 水务行业基础设施发展及需求 |
4.2 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的发展进程及现状 |
4.2.1 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发展的进程 |
4.2.2 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发展现状 |
4.3 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发展的不足及改革所面临的挑战 |
4.3.1 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发展不足 |
4.3.2 我国水务行业PPP改革面临的挑战 |
第5章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及财政补贴的国际经验 |
5.1 美国的经验 |
5.1.1 美国水务行业发展现状 |
5.1.2 美国水务行业PPP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经验 |
5.2 英国的经验 |
5.2.1 英国水务行业发展现状 |
5.2.2 英国水务行业PPP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经验 |
5.3 日本的经验 |
5.3.1 日本水务行业发展现状 |
5.3.2 日本水务行业PPP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经验 |
5.4 印度的经验 |
5.4.1 印度水务行业发展现状 |
5.4.2 印度水务行业PPP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经验 |
5.5 国际经验对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回报及财政补贴政策的启示 |
第6章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及财政补贴影响因素分析 |
6.1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1 水务行业PPP项目价格管制 |
6.1.2 水务行业PPP项目的平均收益率 |
6.1.3 水务行业项目运营效率 |
6.1.4 PPP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成本支出 |
6.1.5 政府采购方式 |
6.1.6 公私双方博弈能力 |
6.1.7 政府部门的财政补贴 |
6.1.8 其他影响因素 |
6.2 水务行业PPP项目中政府补贴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1 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财务缺口 |
6.2.2 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 |
6.2.3 每年使用者付费的数额 |
第7章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及财政补贴方法研究 |
7.1 构建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率模型 |
7.1.1 投资合理回报率分析 |
7.1.2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率区间模型分析 |
7.1.3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率区间测算 |
7.1.4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率模型构建 |
7.2 财政补贴模型构建 |
7.2.1 水务行业PPP项目政府补贴的DCF模型 |
7.2.2 水务行业PPP项目风险校正贴现率估计 |
7.2.3 水务行业PPP项目中政府补贴回归模型的构建 |
7.2.4 案例分析 |
第8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联合发布合理回报指导区间,引导财政补贴实施 |
8.2.2 完善投资回报率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市场机制与社会监督 |
8.2.3 通过改善水务行业PPP项目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 |
8.2.4 建立水务行业PPP项目财政补贴的分级机制,提高补贴适应性 |
8.2.5 建立专门的PPP项目财政补贴绩效评价、监察体系 |
8.2.6 加强对水务行业PPP项目的全流程审计 |
8.2.7 实行PPP项目动态管理,建立财政补贴公私利益兼顾机制 |
8.2.8 完善水务行业PPP项目税法建设 |
8.3 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4)我国污水资源化立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起及目的 |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一章 污水资源化基本理论概述 |
第一节 基本范畴界定 |
一、水资源 |
二、污水 |
三、再生水 |
四、中水回用 |
五、污水资源化 |
第二节 污水资源化的理论基础 |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 |
二、循环经济理论 |
第二章 我国污水资源化立法现状 |
第一节 我国污水资源化发展概述 |
一、我国水资源现状 |
二、我国污水资源化历史沿革及现状 |
第二节 我国污水资源化立法现状 |
二、我国污水资源化立法概述 |
二、我国污水资源化的相关制度 |
第三章 我国污水资源化立法问题 |
第一节 立法理念落后 |
一、水资源立法理念的滞后性 |
二、水资源立法理念的片面性 |
三、传统水资源立法理念落后 |
第二节 污水资源化立法问题 |
一、再生水定性不明确 |
二、污水资源化立法缺失 |
三、再生水水权制度缺失 |
四、立法中关于执法规定的缺陷 |
第四章 国外污水资源化立法述评 |
第一节 国外污水资源化立法概述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澳大利亚 |
第二节 国外污水资源化立法评价与启示 |
一、国外污水资源化相关立法的评价 |
二、国外污水资源化相关立法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污水资源化立法问题的对策 |
第一节 污水资源化立法的价值追求 |
一、法学价值 |
二、经济学价值 |
三、生态学价值 |
第二节 解决我国污水资源化立法问题的措施 |
一、转变水资源立法理念 |
二、完善污水资源化立法 |
三、在立法中明确行政权责 |
四、健全公众参与立法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特征、机制与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立论依据 |
二、研究意义与研究目标 |
三、研究区域与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一章 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基本概念辨析 |
一、城市化、城镇化与再城市化的概念辨析 |
二、再工业化与新型工业化的概念辨析 |
三、新型城镇化的概念辨析 |
第二节 基本理论综述 |
一、劳动地域分工理论 |
二、经济地域运动理论 |
三、区域经济演化理论 |
四、创新理论 |
五、中心地理论 |
六、城乡一体化理论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进展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与趋势展望 |
第二章 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实践借鉴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城镇化发展的实践借鉴 |
一、主要发达国家城镇化发展的实践经验 |
二、主要发展中国家城镇化发展的实践教训 |
三、典型老工业基地城镇化发展的实践借鉴 |
第二节 国内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实践借鉴 |
一、新型城镇化模式的探索 |
二、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制定 |
三、积分落户制度的出台 |
四、智慧城市的广泛建设 |
五、新城新区的广泛设立 |
第三节 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启示 |
一、坚持以人为本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内容 |
二、结合区域实际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自然基础 |
三、适时适速适度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原则 |
四、加强宏观调控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
五、实现健康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落脚点 |
第三章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与评价 |
第一节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阶段分析 |
一、近代时期城镇化发展的初始阶段 |
二、日伪时期城镇化发展的雏形阶段 |
三、改革开放以前城镇化的波动增长阶段 |
四、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的缓慢发展阶段 |
第二节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水平的空间分异 |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
二、计算方法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水平的空间演变 |
一、研究方法 |
二、新型城镇化空间演变的总体特征与热点分析 |
三、新型城镇化空间演变的空间变差分析 |
第四章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本特征 |
第一节 新型城镇化效率尚没有达到理想状态 |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
二、数据包络分析模型 |
三、结果分析 |
第二节 土地城镇化水平始终高于人口城镇化 |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
二、脱钩模型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递增但失衡性突出 |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
二、结果分析 |
第四节 四化发展水平整体提高但协调度较低 |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
二、耦合协调度模型 |
三、结果分析 |
第五节 城市综合承载力全面提升但普遍不高 |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
二、结果分析 |
第五章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 |
第一节 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的亟需转型 |
一、路径依赖特征长期存在 |
二、内生增长动力明显不足 |
三、产业发展竞争力持续减弱 |
四、能源资源产销失衡 |
五、城镇体系发育不完善 |
六、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缓慢 |
第二节 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的科学指导 |
一、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 |
二、省域层面的战略规划 |
三、区域层面的战略规划 |
第三节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多业”支撑 |
一、商品粮生产的基础性地位稳固 |
二、装备制造业产业竞争优势明显 |
三、旅游产业发展的区域特色鲜明 |
四、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态势良好 |
五、建筑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
六、信息产业发展的创新引领性强 |
第四节 东北亚区域开放的独特区位条件 |
一、边疆近海的地缘区位 |
二、相对重要的过境省份 |
三、开放平台的不断建设 |
第五节 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鼎力支持 |
一、《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 |
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 |
三、《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 |
四、《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
第六章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 |
一、国有企业改革 |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三、政府职能转变 |
第二节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产业结构调整 |
一、全方位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转变 |
二、积极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与高级化 |
第三节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城镇空间优化 |
一、打造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空间格局 |
二、实现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 |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化规划体系 |
第四节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市场全面开放 |
一、协调省内发展,明确职能分工 |
二、密切省区联系,培育壮大物流 |
三、扩大与俄联动,稳妥与朝合作 |
四、建设通道口岸,维护出海权益 |
第五节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绿色生态转型 |
一、推进资源节约的绿色生态转型 |
二、推进环境友好的绿色生态转型 |
结论与展望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二、主要创新之处 |
三、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6)脆弱生态系统下西北干旱区农业水资源利用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2.1 生态脆弱区概念 |
1.2.2 生态脆弱区成因 |
1.2.3 生态脆弱区水资源、干旱区农业水资源的研究及述评 |
1.2.4 生态脆弱区恢复与重建 |
1.2.5 脆弱生态系统下干旱区农业水资源的补偿制度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不足与创新 |
1.4.1 论文研究可能的创新 |
1.4.2 论文的难点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脆弱生态区农业水资源管理的理论基础 |
2.1 公共产品理论 |
2.1.1 公共产品理论由来 |
2.1.2 公共产品理论特征 |
2.1.3 公共产品理论应用 |
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概念 |
2.2.2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
2.3 生态经济学 |
2.4 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 |
2.5 虚拟水理论 |
2.5.1 虚拟水概念提出 |
2.5.2 虚拟水理论在我国的研究与应用状况 |
2.5.3 虚拟水视角下的生态研究 |
2.6 生态足迹理论 |
2.6.1 生态足迹理论涵义 |
2.6.2 生态足迹理论内容 |
2.7 互动理论 |
2.7.1 互动理论涵义 |
2.7.2 基于生态平衡的互动类型 |
2.8 水资源承载力理论 |
2.8.1 水资源承载力涵义 |
2.8.2 水资源承载力在我国的研究现状 |
第三章 西北干旱区农业水资源开发管理的现实基础 |
3.1 西北脆弱生态区划标准 |
3.2 我国脆弱生态系统下干旱区划类型与结果 |
3.2.1 聚类分析区划法 |
3.2.2 经济带区划法 |
3.3 西北脆弱生态区现状 |
3.3.1 西北干旱区生态环境破坏不断加剧 |
3.3.2 脆弱生态环境恶化对西北干旱区的不利影响 |
3.3.3 生态环境恶化对我国中东部地区的不利影响 |
3.4 西北干旱区农业水资源现状 |
3.4.1 西北干旱区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普遍光照充足 |
3.4.2 过度开采地下水源,大大降低地下水位,促使生态环境恶化继续 |
3.4.3 水资源缺口拉大,用水矛盾激化 |
3.4.4 水污染严重,且重复利用率过低 |
第四章 脆弱生态系统下干旱区农业水资源利用分析 |
4.1 西北干旱区农业水资源总体状况分析 |
4.1.1 降水量 |
4.1.2 水资源总计量与地表水资源总量 |
4.1.3 总用水量 |
4.1.4 人均用水量 |
4.2 西北脆弱生态区供水来源 |
4.2.1 雨水补给 |
4.2.2 季节性积雪融水补给 |
4.2.3 冰雪融水补给 |
4.2.4 湖泊沼泽补给 |
4.2.5 地下水补给 |
4.3 西北干旱区需水量预测 |
4.3.1 生活需水量预测 |
4.3.2 农业需水预测 |
4.3.3 工业需水预测 |
4.3.4 生态环境需水量 |
4.4 基于生产配置效率的农业节水潜力估计 |
4.4.1 农业节水潜力估算 |
4.4.2 农业节水效率结果比较 |
4.5 西北地区农业用水效率分析 |
4.6 水资源配置策略优化 |
4.7 水资源在西北地区农业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
4.7.1 水资源要素贡献计量的方法 |
4.7.2 水资源贡献估算的计量模型 |
4.8 西北地区农业节水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 |
4.8.1 统计指标选择 |
4.8.2 分析方法 |
4.8.3 生产函数模型的构建 |
4.8.4 数据来源 |
4.9 西北地区农业节水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 |
4.9.1 水价调整 |
4.9.2 节水组织与管理 |
4.9.3 农业节水制度建设 |
4.10 西北地区民族文化与生态环境 |
4.10.1 民族宗教文化的独特性、多样性与节水 |
4.10.2 西北地区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与水资源保护 |
4.10.3 民族地域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第五章 西北干旱区农业水资源需水量的承载力实证分析 |
5.1 基于虚拟水贸易的西北脆弱区农业需水量的实证分析 |
5.1.1 农业虚拟水含量计算 |
5.1.2 农业虚拟水资源量化 |
5.2 基于生态足迹模型的西北区域生态人口承载力分析 |
5.2.1 基于生态足迹模型的人口承载力理论分析 |
5.2.2 基于生态足迹的甘肃人口承载力实证分析 |
5.2.3 生态足迹与人口承载力的分析结论 |
第六章 西北脆弱生态区水资源保护开发的制度设计思考 |
6.1 总体原则 |
6.1.1 上下游联动、地表地下水统一调度原则 |
6.1.2 工程规划与管理规范相结合原则 |
6.1.3 科学规划、重点突出,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原则 |
6.1.4 凸出生态效益,兼顾经济效益原则 |
6.1.5 生态法治的原则 |
6.2 构建完备的脆弱生态区法律体系 |
6.2.1 原有法律制度在生态脆弱区水资源保护方面的力度有限 |
6.2.2 制定“生态脆弱区法” |
6.2.3 完善生态脆弱区的政策法规体系 |
6.3 西北干旱区农业水资源保护利用 |
6.3.1 农业节水的重要作用 |
6.3.2 生态农业的组织与管理 |
6.3.3 各种旱区水资源利用模式的比较与选择 |
6.4 构建水权制度 |
6.4.1 水权的科学界定 |
6.4.2 水权配置高效 |
6.4.3 建立农业水资源市场 |
6.4.4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
6.5 构建水资源补偿的生态转移支付制度 |
6.5.1 生态补偿 |
6.5.2 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的构建 |
6.5.3 构建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的配套措施 |
6.6 水资源利用的技术手段与管理制度 |
6.6.1 干旱缺水地区水资源开发的优势面理论 |
6.6.2 大力提高和推广灌溉节水技术 |
6.6.3 适宜干旱区的植物种植与项目管理 |
6.6.4 集雨利用模式 |
6.7 加大生态旅游开发力度 |
6.7.1 生态农业旅游对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
6.7.2 生态旅游开发是旅游扶贫的成功模式 |
6.7.3 生态旅游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
6.8 因地制宜,发展西北干旱区特色林草植被 |
6.8.1 就地取材,推广经济植被,实现水土保持与经济收入双丰收 |
6.8.2 因地制宜,发展集水高效农业 |
6.8.3 尊重习俗,发挥少数民族文化传统,构建文化制衡格局 |
6.9 生态移民 |
6.9.1 生态移民与利益整合 |
6.9.2 建立“生态无人区”,共建人与自然融合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7.1 结论 |
7.2 建议 |
7.2.1 提高水资源配置规划水平 |
7.2.2 控制人口规模,减轻农业水生态压力 |
7.2.3 生态移民 |
7.2.4 农业水资源有偿使用 |
7.2.5 推广应用科技手段,实现高效生态治理与水源涵养 |
7.2.6 采取各种类型富有成效的节水措施,优化水资源农业配置效率,实现农业节水目标 |
7.2.7 发展生态林业 |
7.2.8 建设生态经济特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城市饮用水资源现状 |
1.1.2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学术研究现状及评价 |
1.2 研究意义 |
1.2.1 研究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是构建我国城市饮用水保障体系的关键 |
1.2.2 研究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
1.2.3 研究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对于完善其他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及难点 |
2 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一般分析 |
2.1 城市饮用水安全概述 |
2.1.1 饮用水的界定 |
2.1.2 饮用水安全 |
2.1.3 城市饮用水 |
2.1.4 我国的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 |
2.2 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一般解读 |
2.2.1 环境法视角下的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 |
2.2.2 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内涵 |
2.2.3 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框架体系 |
2.3 美日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考察及对我国的启示 |
2.3.1 美日饮用水安全保障立法考察及借鉴 |
2.3.2 美日饮用水保护管理体制考察及借鉴 |
2.3.3 美日主要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具体法律制度考察及借鉴 |
3 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3.1 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法学基础 |
3.1.1 饮用水权理论 |
3.1.2 法律价值论 |
3.2 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经济学基础 |
3.2.1 水资源的价值理论 |
3.2.2 公共物品理论 |
3.2.3 外部性理论 |
3.3 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生态学基础 |
3.3.1 生态伦理观 |
3.3.2 生态安全理论 |
3.4 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其他重要理论基础 |
3.4.1 人水和谐的大水利理论 |
3.4.2 虚拟水理论 |
4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的挑战 |
4.1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建设现状 |
4.1.1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立法建设 |
4.1.2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管理体制建设 |
4.1.3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核心法律制度建设现状 |
4.2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缺陷分析 |
4.2.1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立法缺陷 |
4.2.2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管理体制缺陷 |
4.2.3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核心法律制度缺陷 |
4.3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建设面对的主要困难 |
4.3.1 城市发展与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之间的矛盾 |
4.3.2 社会主体关于饮用水的意识带来的阻碍 |
5 完善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思路 |
5.1 确立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5.1.1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 |
5.1.2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
5.2 建立以饮用水安全保障为目的的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体系 |
5.2.1 明确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立法模式 |
5.2.2 在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中,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内容 |
5.2.3 完善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
5.2.4 完善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地方性立法 |
5.3 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管理体制创新 |
5.3.1 重新厘清水资源管理职能的分配 |
5.3.2 重新确立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 |
5.3.3 各江河、湖泊建立管理机构 |
5.3.4 明确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管理权限分配 |
6 完善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核心法律制度的构想 |
6.1 完善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制度构想 |
6.1.1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制度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分析 |
6.1.2 完善现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
6.1.3 完善现行取水许可制度 |
6.1.4 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 |
6.1.5 完善排污收费制度 |
6.1.6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其他构想 |
6.2 完善我国城市饮用水供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构想 |
6.2.1 城市饮用水供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分析 |
6.2.2 完善我国城市饮用水供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具体构想 |
6.3 完善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其他重要法律制度的构想 |
6.3.1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6.3.2 完善水环境标准制度 |
6.3.3 完善水价制度 |
6.3.4 完善节约用水制度 |
6.3.5 完善对城市污水处理企业的法律监管制度 |
6.3.6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 |
7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8)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的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2 黄河流域水资源概述 |
2.1 黄河流域水资源现状概括 |
2.1.1 黄河上、中、下游 |
2.1.2 黄河主要水系 |
2.1.3 黄河流域水资源特点 |
2.2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开发 |
2.2.1 黄河流域水资源的保护现状 |
2.2.2 黄河流域水资源的利用现状 |
2.3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必要性 |
2.4 本章小结 |
3 国外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考察及启示 |
3.1 澳大利亚 |
3.1.1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概况 |
3.1.2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主要特点 |
3.2 德国 |
3.2.1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概况 |
3.2.2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法制主要特点 |
3.3 墨西哥 |
3.3.1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概述 |
3.3.2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法制主要特点 |
3.4 启示与借鉴 |
3.4.1 转变指导思想,更新立法、执法理念 |
3.4.2 制定专门的流域法 |
3.4.3 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方面的法律制度 |
3.4.4 制定水权登记制度 |
3.4.5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
3.5 本章小结 |
4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原因 |
4.1 法律法规不健全 |
4.1.1 立法理念滞后,没有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
4.1.2 没有流域专门法规 |
4.1.3 不应将资源法与环境法分立 |
4.2 水行政执法监督不力 |
4.2.1 水行政执法监督队伍成员素质较低 |
4.2.2 对水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 |
4.2.3 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机构权力有限 |
4.2.4 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水资源管理 |
4.3 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
4.3.1 水生态补偿不到位 |
4.3.2 有偿使用的范围不全 |
4.3.3 征收标准普遍偏低 |
4.3.4 人们对水资源的认识仍停留在“自来”上 |
4.4 水权制度不健全 |
4.4.1 水权制度在立法上的缺失 |
4.4.2 所有权和经营权界定不清 |
4.4.3 水价偏低,主管部门压力大,运营效率低 |
4.5 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
4.5.1 公众参与的机制没有建立 |
4.5.2 公众参与缺乏激励机制 |
4.5.3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较窄 |
4.6 本章小结 |
5 解决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对策 |
5.1 构建《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 |
5.1.1 制定《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重大意义 |
5.1.2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应确定的原则 |
5.1.3 所应确立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
5.2 加强黄河水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 |
5.2.1 转变执法理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5.2.2 完善相关行政考核机制和责任制 |
5.3 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健全 |
5.3.1 完善水资源生态补偿费用的法律规定 |
5.3.2 增加法律对水资源生态补偿的规定 |
5.3.3 确立补偿主体、原则、方式及补偿资金来源 |
5.4 健全黄河流域水权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结构 |
5.4.1 建立科学合理的黄河水价 |
5.4.2 完善黄河水权交易的法律保障体系 |
5.5 鼓励公众参与,培养民众法制意识 |
5.5.1 扩大参与程度、范围,主体,保证权利实现 |
5.5.2 建立行之有效的公众参与的激励机制 |
5.5.3 增加救济途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中国流域水污染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实证分析 |
1.3.2 案例分析 |
1.3.3 博弈分析 |
1.3.4 比较分析 |
1.4 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
1.5 研究的创新之点和不足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1.1 流域水污染规制与环境外部性理论 |
2.1.2 流域水污染规制与环境规制的分权和集权 |
2.1.3 流域水污染规制与环境公共物品供给 |
2.1.4 流域水污染规制与环境治理协议 |
2.1.5 流域水污染规制与庇古税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1 流域水污染规制法律体系的研究 |
2.2.2 流域水污染规制体制的研究 |
第3章 中国流域水污染规制相关理论 |
3.1 流域水污染激励性规制理论 |
3.1.1 产生的理论背景 |
3.1.2 激励性规制理论 |
3.2 流域水污染规制的外部性理论 |
3.2.1 外部性理论 |
3.2.2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外部关系分析 |
3.2.3 中央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外部关系分析 |
3.2.4 地方政府间的外部效应分析 |
3.2.5 规制客体间的外部关系分析 |
3.2.6 规制客体间的外部效应分析 |
3.3 我国流域水污染规制相关方的博弈分析 |
3.3.1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博弈 |
3.3.2 地方政府间的博弈 |
3.3.3 企业间的博弈 |
3.3.4 职能部门和企业间的博弈 |
3.3.5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间的博弈 |
第4章 中国流域水污染现状及规制现状 |
4.1 中国流域水污染现状 |
4.1.1 中国流域水资源概况 |
4.1.2 中国流域水污染概况 |
4.2 我国流域水污染规制现状 |
4.2.1 流域水污染规制环境现状 |
4.2.2 流域水污染规制体制 |
第5章 我国流域水污染规制实证分析及案例分析 |
5.1 建模的基本思路 |
5.2 流域水污染的环境供给与需求函数 |
5.2.1 环境需求函数(ED) |
5.2.2 环境供给函数(ES) |
5.2.3 数据来源与计量方法 |
5.2.4 计量回归结果 |
5.2.5 主要结论 |
5.3 流域水污染规制案例分析 |
5.3.1 浊漳河及天脊集团基本情况 |
5.3.2 苯胺泄露事故始末 |
5.3.3 苯胺泄露事故的原因 |
5.3.4 苯胺泄露事故处理情况 |
5.3.5 苯胺泄露事故的影响 |
5.3.6 流域水污染政府规制问题 |
5.3.7 流域水污染的主要特征 |
第6章 主要国家流域水污染规制比较研究 |
6.1 主要国家流域水污染规制主要做法 |
6.1.1 美国流域水污染规制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
6.1.2 德国流域水污染规制主要做法和经验 |
6.1.3 日本流域水污染规制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
6.2 主要国家流域水污染规制比较 |
6.2.1 流域水污染规制的理念从单一的污染控制转向综合治理 |
6.2.2 建立以整个流域为单位的综合规制体制 |
6.2.3 重视流域规制中的依法治水 |
6.2.4 建立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流域水资源规制体制 |
6.2.5 充分发挥利益相关方参与流域规制的经济性 |
6.2.6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施流域水污染规制 |
第7章 深化中国流域水污染规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 |
7.1 规制主体外部关系内部化 |
7.1.1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外部关系内部化 |
7.1.2 地方政府府际间外部效益内部化建议 |
7.1.3 职能部门外部关系内部化建议 |
7.2 规制客体外部效益内部化 |
7.2.1 用水企业的自我规制 |
7.2.2 用水个人的自我努力 |
7.3 构建流域水污染规制的理性公共行政体制 |
7.4 完善法律体系保障规制原则 |
7.5 规制体制体系的分步改革 |
7.5.1 规制职能部门改革—垂直管理 |
7.5.2 环保执法改革—设立环保警察 |
7.5.3 规制机构重组—“大环保部” |
7.5.4 建立流域机关实现流域规制 |
7.5.5 改革规制体系—提高排污标准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城镇水资源市场再造流程(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环境重置成本法的陇南市森林生态补偿价值计量研究[D]. 路国庆. 兰州财经大学, 2021
- [2]我国流域水资源治理协同绩效及实现机制研究[D]. 陈新明. 中央财经大学, 2018(09)
- [3]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的财政补贴政策研究[D]. 王江楠. 中央财经大学, 2018(09)
- [4]我国污水资源化立法问题研究[D]. 张聪. 甘肃政法学院, 2018(11)
- [5]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特征、机制与路径研究[D]. 尹鹏. 东北师范大学, 2016(04)
- [6]脆弱生态系统下西北干旱区农业水资源利用策略研究[D]. 赵玉田. 兰州大学, 2016(08)
- [7]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研究[D]. 庞子渊. 重庆大学, 2014(12)
- [8]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法律问题研究[D]. 范瑶. 东北林业大学, 2014(03)
- [9]中国流域水污染规制研究[D]. 张颖. 辽宁大学, 2013(05)
- [10]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的通知[J].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3(20)
标签:水污染论文; 财政补贴论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论文; 中国水资源论文; 城镇体系规划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