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方森林经理的困境和出路(论文文献综述)
熊超[1](2019)在《三权分置背景下江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现状分析》文中认为江西是南方粮食主产省份,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稳居全国第二,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省和林业大省,三权分置改革对于解决江西省农地经营现行存在的问题意义重大。江西省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改革的排头兵和试验田,在2014年10月就以省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做了很多大胆的尝试,如创新了流转方式、规定林地经营权可以抵押融资等。几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国和其他兄弟省份提供了不少可供复制和借鉴的做法。但在实践中,由于法律法规对土地经营权的性质没有明确的定义,我们也遇到了不少问题,有些问题是在当前法律框架下无法解决的。权利问题终究是法律问题,在分析由于法律的限制导致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不能完全实现后,如何运用法律语言表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理念、界定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成为了当务之急。本文以江西林业为例,从可行性和必要性、理论和实践等方面论证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化,并从名称、变动模式、权能和条款设置四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立法建议。本研究紧扣中央和江西关于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政策,结合江西林业实际,坚持研究对象、数据的典型性、代表性和客观性,旨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政策指导和决策参考。
朱震锋[2](2019)在《全面停伐后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有林区是我国林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个典型区域,除了林区的地理空间分布特征之外,同时又有着在资源、经济、社会乃至企业等多个层面上的一系列复杂内涵。也正是如此,国有林区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便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既有着持续至今的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探索、实践,又不乏对资源利用与保护这一横亘在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重大历史命题的探求、解答。依托国家生态建设和财政支持,十多年来黑龙江国有林区社会经济和资源危机逐步得到缓和,但根植于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和林区政企合一体制方面的内在问题却并未彻底解决,加之全面停伐政策对林区带来的巨大冲击,林区面临着一系列严峻形势。2015年中央出台《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后简称《意见》),这为黑龙江国有林区在竭力应对全面停伐的关键档口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意见》出台之后,黑龙江国有林区加快了体制机制改革步伐,制定通过了《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设定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自此开始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本文正是立足黑龙江国有林区对预期改革目标的迫切需求,以系统创新的研究范式提出构建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这一总体研究目标,充分调动林区资源,不断激发改革活力,提升改革动力,进而加快林区改革进程并提高改革绩效,促进林区从根本上破解体制困境、实现社会经济转型发展。为了实现上述研究目标,本文围绕着科学构建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展开一系列深入研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了国有林区改革、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两个概念的基本内涵,这是开展后续研究内容的最基本前提。根据对创新系统理论的深刻理解以及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目标、改革路线、改革任务的系统把握,界定了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基本内涵,即通过有效协调改革过程中各相关主体、相关改革措施等之间的关系,促进彼此之间协同并进,从而更好、更快地推动林区各领域的改革实践,以此提高改革的进程和最终成效。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还可以根据功能不同进一步划分为改革创新的动力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第二,分别从理论和现实层面阐述了构建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重要基础。理论基础方面,搭建了“金字塔”式的理论支撑体系,其中,熊彼特创新理论主要为深刻领会和揭示本研究旨在构建的改革创新机制的理论逻辑和基本理念服务,深化对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内涵的理论认识,为后续改革创新机制构建的目标设定及预期的理论研究价值实现提供理论支持;创新系统理论为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构建提供了有效的研究范式和分析框架;国企改革理论和供给侧理论则分别对林区改革中关于森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及林区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的创新研究提供指导。现实基础方面,基于对近年来黑龙江国有林区在生态资源、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呈现出的新内涵和新趋势进行的创新性解构及深刻分析,系统论述了这些新内涵和新趋势对构建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所提供的现实依据。第三,在系统描述黑龙江国有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以及生态资源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以及赴黑龙江森工系统开展有关国有林区改革的专题访谈,总体呈现了当前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具体实践现状及取得的基本成效;挖掘和归纳了改革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对影响林区改革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上述现状研究及定量研究为后续具体构建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提供了充分的定性和定量支持,同时还借此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创新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后续改革任务,并在完善创新机制的同时兼顾增强、削弱林区改革的驱动、扰动因素,为下文建立改革创新的保障机制提供思路。第四,具体构建了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理论框架。明确了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设计目标和基本原则;并将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构成要素归纳为动力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深入分析了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运行机理。这部分的研究内容在整个研究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根据这部分的研究结论,为后续专门构建改革创新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指导。第五,从两个方面展开对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主体研究。一是探究了推动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运行的动力机制,在明确动力源的前提下,从两类动力源入手建立了具体的驱动林区改革创新机制运行的动力策略,这是后续建立的改革创新机制得以持续运行的前提基础。二是充分结合已经完成的理论框架及动力机制方面的研究成果,分别以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森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社会行政管理体制、林区和地方融合发展机制等为基本路径,实现了本文构建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总体研究目标。最后,基于对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具体构成、运行机理、动力体系以及作用路径等关键问题的深刻认识,同时充分参考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结果,并结合第四章中关于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运行过程中如何构建综合保障机制所明确的3个着力点,分别从三个方面构建了改革创新机制的保障措施。第一,积极确立深化国有林区改革的思想认识,为林区改革创新提供思想保障。包括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强化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意识、转变经济发展思维。第二,营造良好的改革创新环境,为林区改革创新提供环境保障。
张长城[3](2015)在《四面山林场森林资源现状与发展规划》文中指出本文以江津区四面山林场(以下称四面山森管局)所属的12227.41hm2林地和12160.27hm2森林为研究对象,结合江津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资料、本区域内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四面山森管局森林资源现状对四面山森管局所属的林地进行了森林资源现状分析和十年期内森林经营利用规划研究。研究结果如下:四面山森管局森林资源有以下几个特点:有林地多其他林地少,有林地面积占比达99%以上;在有林地中阔叶林和针叶林面积和蓄积占比达94%以上,针阔混交林占比较少;公益林面积占森林面积98.71%,商品林占比极小;中龄林和近熟林多且林分密度过大,幼龄林和成熟林少;森林林木组成大都以栎类和杉木为主,森林景观过于单调。本经营期更新造林的规模为468.25hm2。其中,迹地更新造林154.6hm2:在疏林地和景区旅游沿线的林中空地及无立木林地中景观营造313.65hm2。规划新造林154.6hm2,造林后三年内每年进行两次抚育,第四年和第五年各一次抚育,因此本经营期内共需抚育幼林面积1236.8hm2。本经营期规划间伐抚育1681.61hm2,其中前五年857.99hm2,后五年823.62hm2。本经营期规划封山育林总面积1698.38hm2,其中前五年889.14hm2,平均每年177.828hm2;后五年809.24hm2,平均每年161.848hm2。本经营期木材采伐蓄积任务量为53020m3。其中,林带采伐蓄积26860m3,抚育间伐蓄积26160m3。前五年林带采伐总蓄积13910m3,平均每年林带采伐蓄积2782m3;后五年林带采伐总蓄积12950m3。前五年抚育间伐蓄积14570m3,平均每年抚育间伐蓄积2914m3;后五年抚育间伐总蓄积]1590m3。本经营期规划择伐竹林面积165.99hm2。其中,前五年竹林择伐总面积91.29hm2,平均每年择伐1 8.26hm2;后五年竹林择伐总面积74.7hm2。竹林择伐竹材任务量为212吨。前五年竹林择伐竹材任务量122吨,平均每年择伐竹材24.4吨;后五年竹林择伐竹材任务量90吨。
王迎[4](2013)在《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中认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林业工作最重要的内容。重点国有林区是我国面积最大、开发最早,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最大的林区。它主要分布在东北东部山地和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山地、以及西南金沙江、西北白龙江流域,同时还包括新疆天山国有林区。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开发利用,重点国有林区已成为我国可采成过熟森林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社会发展滞后、职工生活贫困、社会不稳定的地区。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主要是在计划经济以木材生产为中心思想的束缚下,林区开发建设实行先生产、后生活、小而全、大而全的模式,致使林区社会负担沉重,各项生活设施欠账严重。尤其是,长期坚持以木材生产为中心,忽视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后备可采森林资源储备严重不足,致使林区经济发展后劲不强。其深层次原因是长期忽视森林资源经营,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一直没有理顺,这是我国重点国有林区存在问题的根源所在。本论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以现代林业思想为指导,在总结我国重点国有林区开发建设经验教训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林业发达国家在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上的成功作法和经验,重新设计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和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的新模式以及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本论文研究的主要结论:一是为实现将重点国有林区建设成为我国的生态屏障和林产品供应基地的目标,从中国生态恶化、木材短缺的国情出发,也从重点国有林区以天然林为主的林情出发,在重点国有林区推进科学的森林功能区划,即将重点国有林区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区、兼融林区和商品用材林区。二是在科学的森林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对我国重点国有林区实施森林的分类经营,即根据不同功能区的经营目标和侧重需求实施不同的森林经营方式,不同的森林资源管理办法,不同的扶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三是针对目前我国国有林、地方林范围不清、权属不明的现实,重新划定国有林、地方林和民营林的范围,其划定的原则是:将中央政府管辖的森林划定为国有林;将地方政府、县级政府管辖的森林划定为地方林;将林权改革后农民自主经营的森林划定为民营林。国有林范围的划定可按照分步走的原则,第一步将原中央管辖的重点国有林区(即136个森林工业企业局)划为中央政府管辖的森林,即国有林,以后再逐步扩大。四是在明确中央政府对重点国有林区,即国有林的权属和责任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国情和林情出发,借鉴国外林业发达国家在国有林管理上的先进经验,重新构建了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新模式,即在国有林林区建立自上而下垂直领导的国有林管理体系。五是为确保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设计了相应的财政、信贷、税收等扶持政策以及配套的法律和行政管理措施。
刘羿[5](2012)在《县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代社会最新发展观念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已成为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指南与理论研究的热点。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持地球生物圈的完整性、庇护地球上包括人类在内的各种生物有着重要作用。全球森林的毁坏和减少的严峻事实,对全球生态环境产生着严重影响,直接危及人类21世纪生存环境和未来人类的生存。人们已经认识到森林的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政府及林业部门为实现森林生态系统及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适应于不同管理层次和尺度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或森林经营方案,在我国既是一项传统的森林经理业务,又是当前森林经理的一个新课题。论其为传统的森林经理业务,我国始于20世纪30年代。近年来,我国确定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方向,提出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同时,随着林业分类经营、集体林权制度和森林采伐管理等相关改革的深入推进,产权主体日趋多元化,迫切需要从宏观尺度上,对森林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统筹考虑;在区域水平上,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协调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多种效益的需求。为此,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对现阶段我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作了明确的界定,赋予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以新的内容和要求。因此,当前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的编制及其研究,又是一项新的课题。在国际上也很重视森林经营方案。森林经营方案是各国森林管理的主要法律手段,良好的森林经营方案能够保障森林的持续经营,各国法律无不予以高度重视。国际上,如加拿大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对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采用了目前林业社会较为推崇的生态系统管理方法,被称为是“一个基于生态系统的森林经营规划”。当时认为对我国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有所借鉴和启发。本文的目的是在研究国内外现有理论、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县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的理论与技术。科学编制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为现实森林经营寻求可持续经营的途径、方法和技术。县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多种效益的需求,构建森林可持续经营区域决策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研究地的龙泉市是全国森林经营示范县(市)和浙江省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县(市),开展县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的同时,进行编制技术研究,在规划编制的方法、技术路线、规范要求等方面进行先行实践,力求为浙江省乃至南方集体林区开展同类工作提供示范与借鉴。本文以作者参与完成的国家林业局有关森林经营的多项研究课题为平台,以作者作为项目主要研究人员执笔完成的《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研究》和《浙江省龙泉市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等成果为前期基础,结合作者四年多来参与国家林业可持续发展与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工作的体会与经验,对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过程中的理论与技术进行了系统探讨,对有关的实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总结和研究。本文的主要工作在于:(1)系统阐明了森林经营及其理论的历史进展。为精准表达森林经营这一术语,根据林学学科或课程脉络,围绕森林经营与林学发展作相关的梳理;按照科学合理性的演进趋势,论述人类对森林及其森林经营的认识,既体现为人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认识上的深化,同时也符合科学哲学思想的演变。(2)建立了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分析框架。围绕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业可持续发展这一主线,从哲学层面和森林生态系统层面,引导森林经营的理性思考,借鉴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研究成果及相关理论,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分析框架。为论文研究和理论完善提供了基础。(3)丰富了森林资源管理与经营评价的内容。分析论述了研究地的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条件,森林经营管理现状和森林资源概况;研究并增加了森林植被生物量与碳储量,森林资源资产价值量和森林生态服务功能的内容;总结了森林经营成效及其存在的问题。(4)探讨了森林经营决策与经营目标。针对森林经营周期长、功能多样、受环境影响大等特点,将森林可持续经营作为森林经营决策的宏观目标。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前提和重大举措的森林分类经营为基础,将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规模作为决策目标。进行森林经营决策分析的探索性研究。构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目标体系。提出相关的对策措施。(5)开展了森林生态功能区划。按四个层次依次展开。第一层次即森林经营区划,从景观和整个区域层面谋划森林经营策略,协调不同的经营功能区;第二层次即森林功能区划,依据森林的某一主导功能或经营目标,以地域、地段为单元进行区划;第三层次即森林分类区划,根据森林的主导功能进行森林用途分类,应优先区划高保护价值森林区;第四个层次即森林经营管理类型组的分类,以加强生态保护和适度服务地方经济为宗旨,以森林分类区划成果和基础,以高保护价值森林判定标准作为补充,选取生态重要性和生态敏感性两个层面的指标群进行分类。(6)组织了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体系。理解并接受现实的森林生态系统,认可当前的森林景观格局,即维持森林资源及其经营现状,开展适应性经营或管理。结合森林经营管理经营类型组,以及森林群落类型,提出生态系统经营的3个基本途径,即保护、恢复和维持。(7)设计了森林择伐经营措施。为解决现实森林经营中的问题,树立可持续的森林经营观念,按照生态系统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的要求,充分认识和研究针、阔混交林经营特征,设计相应的森林经营措施,使其既能满足生态建设的需要,又能培育和收获木材,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均处于最佳状态。(8)实证了森林经营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的规划可行性。围绕森林培育、森林采伐利用、非木质资源经营、森林游憩等项森林经营关键环节,按照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要求,提出贯彻和体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基本理念和要求。从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必须考虑的重点领域,对森林培育、利用等经营环节,提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完善和提高林区基础设施,加强森林经营能力建设,发挥技术支撑体系的作用,建立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9)评价了项目实施的生态与社会影响。回顾了以往林业项目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主要实践与成效,进行了项目在人工造林方面的比较分析,提出了加强生态环境管理的主要措施。分析评价了项目实施对研究地带来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影响。对项目实施中潜在的负面影响,提出了减缓措施。评价结论,项目可行。
仲维维[6](2011)在《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效果评价及配套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黑龙江省森林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国有林比重大,占林业总面积的93.2%。建国初期大规模开发建设以来,黑龙江省国有林长期超负荷地承担国家下达的木材生产任务和各项上缴指标,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国有森林资源下降,可采资源逐年减少,陷入了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两危”之中。虽然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但是收效不大,深层次的改革没有触及,事实证明,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势在必行。本文的研究范畴系地方国有林,即“黑龙江省林业厅辖属即地方国有林区”。黑龙江省林业厅于2007年制定了《黑龙江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试点管理办法》,实施国有林权改革试点。此次试点是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关于林权改革精神,构建社会主义新林区的重大举措。本文在分析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产权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为理论支撑,运用经济学分析方法、数据包络分析方法、解释结构模型等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对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试点进行实地调查分析,通过对各国有林场的效率进行评价,并找出制约国有林权改革的因素进行诊断,最后提出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配套政策。首先,在对国内外文献梳理,特别是对黑龙江省林情分析基础上,发现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占全省森林面积近1/2,对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意义重大,且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因此,提出以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权改革为切入点进行研究,独占研究视角。在此基础上,对国有林权制度的经济缺陷及国有林权改革的经济功能进行经济学解释,解析了国有林权改革公平优先还是效率优先的辩证关系,为整个论文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其次,分析了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动因与特征。研究表明: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具有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的非均衡性、产权契约的不完善性、国有林业职工的强参与性及地方政府的主导性等特征;其改革的实质内容在于赋权与规制、相关主体利益的重新分配、新国有林权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适应相容。第三,阐述了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现状及效果,并应用定量方法对改革效率进行了评价。通过深入国有林权改革的6个市县、11个国有林场进行实地调查,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从生态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维度对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效果进行评价。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30个国有林场进行了效率评价及实证分析。研究表明:无论是综合技术效率、还是规模效率、纯技术效率,参与林改的国有林场有效率均高于未参与林改的国有林场。第四,提出制约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权改革的主要因素。借鉴国内相关学者对伊春国有林区林权改革和南方集体林权改革的研究观点,通过广泛的调研、座谈及讨论确定了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八个制约因素,采用考虑具有不同影响强度的ISM诊断模型,对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的内部结构、层次及其因果关系进行诊断,据此为全面实施国有林权改革提供依据,提出了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经济扶持政策、林权管理法律政策、科技服务政策、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宏观政策和森林经理经营政策、森林采伐管理政策、林权流转政策等微观政策。国有林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利益主体的相关利益,且因此森林经营周期长,改革效果滞后,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国有林权改革提供理论支持,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保障。
易新涛[7](2009)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研究》文中指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社会公共组组织和广大农民集体供给,农民都能公平、普遍享用,以保证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之基本需要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人民公社时期,以农村集体经济为基础和依托,国家必要投入和农民参与为补充,国家、集体、农民共同为广大农村提供了农业生产基本建设、文化教育、合作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它马克思主义农村公社思想的实践和丰富,是党和国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有益探索,特色鲜明,又存有不足。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尽管这些制度设计早已成为不复存在,但是对于当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本文首先从中外思想宝库中搜寻和分析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理论渊源,并在中国历史长河中追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沿革;然后,横向展开,具体研究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基本建设、农村文化教育、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障等主要基本公共服务;最后,从宏观上对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进行总结性思考,分析它的主要特点,评价它的地位和作用,指出它的局限性,以及对当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并使之均等化的启示。本文分三大部分八个章。第一部分即第一到三章,主要是绪论、理论渊源和历史溯源;第二部分即第四到七章,分章论述主要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第三部分即第八章和结束语,总体分析其主要特点、地位和作用、局限性和对当今的启示。第一章是绪论。主要提出了选题的缘由,分析了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综述了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阐释了相关概念,提出了本文研究的思路、方法和框架,并对本文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点作了一些说明。第二章主要分析了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理论渊源,即欧洲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中有关未来社会的设想、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设计(共产主义社会理论和农村公社理论)、苏联的农业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主要是列宁的农业公社理论和合作社理论、斯大林的农业集体化理论),以及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民本、大同、均平思想。第三章是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历史溯源及其概述。本文简要考察封建王朝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民国时期不同历史语境下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乡村建设运动、国民政府的农村合作运动和中国共产党的农村革命根据地建设)、互助合作运动中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结合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分析了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时代背景,概述性地介绍了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第四章主要论述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基本建设。围绕“农业八字宪法”,人民公社时期,国家、集体和农民共同努力,为农业生产所提供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即治理江、河、湖、海,大兴水利工程;改良土壤,治理水土流失;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业化、化学化和电力化;发展农业科学技术,建立推广服务体系,提供农业气象服务,以及建设农村公路,发展邮电事业等。本文最后对这一时期农业生产基本建设进行了总体评价。第五章着重论述了人民公社时期农村文化教育。本文分别从基础教育、扫盲和业余教育、职业教育三个方面,逐一阐述了各自的体系、内容、形式,以及民办教师问题,并对农村文化教育进行了总体评价。第六章围绕“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医疗卫生方针,着重论述了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合作医疗。主要包括: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沿革、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主要服务内容等。最后,对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性进行了一些分析。第七章着重阐述了人民公社时期以集体保障为主、国家保障为辅的农村社会保障。在回顾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历史沿革的基础上,思考了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和方式,包括农村社会优抚、灾荒赈济、贫困救助、“五保户”供养、麻风病人医治、回乡精简职工救济、下乡知识青年安置等,并对此进行了总体评价。第八章从宏观上阐述了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特点、作用和意义、局限性及其原因,以及对当今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启示。最后是结束语,在回顾本文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分析本文研究的不足和尚未研究的问题,并对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后续研究提出了一些设想。
詹昭宁,颜文希[8](2008)在《建立森林分类经营示范点的雏议——走出森林经理困境》文中研究表明从森林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出发,回顾了中国森林经理发展的历程,并从认识、调查方法、教材与实践相结合的程度、调查的技术手段、经营主体等方面反思了中国森林经理工作陷入低谷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森林分类经营示范点的操作方案,以期创建适合国情的森林经营理论体系和森林经理技术体系,发挥森林经营管理的功能。
韦希勤[9](2007)在《我国森林经营方案问题研究评述》文中研究指明回顾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历史,较全面地阐述了森林经营方案在编制、实施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出了编制与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在理论上与技术工作中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初步分析。
张蕾[10](2007)在《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研究》文中认为森林生态系统是自然界依附于土地而繁衍的有生命的生物系统,必须保持其系统的可再生性,才能不断满足人们对它的需求。如何协调森林的可再生性和经济利用的可持续性,始终是人们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探索的问题,也是理论界不断探索的重大课题。实施分类经营,是我国力图协调森林的可再生性和经济利用的可持续性,满足人们对森林的多功能利用,进行的积极探索。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营造用材林和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和国营林场;八十年代中后期中国着名的林业分工论;九十年代国家提出林业分类经营,并从林地区划入手,配套生态补偿政策的出台,到2002年基本完成了全国的森林分类区划,实现了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地域上的界定。但是到目前为止,不同林业经营目的的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仍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当前,全社会对林业的经济需求和生态需求处于双重高涨时期。进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研究,对于认识人的经济行为,并根据经济发展规律,特别是对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经济学分析,从生产关系调整入手,完善林业分类经营思路和政策,对于促进我国林业又好有快发展,推动现代林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本研究系统分析了我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发展历程,针对中国林业分类经营现状,运用公共财政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资本经营理论、土地利用理论及可持续发展理论,深入探讨了我国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的必然性、必要性和重要性,总结了我国当前分类经营的主要政策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动力机制,提出了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路径设计,系统阐述了分类经营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基础条件、经营主体分类、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重建,深入探讨了不同的产权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制度要求,林业分类经营模式及其保障措施等。同时阐述了林业分类经营与森林分类经营、森林多功能利用之间的关系,力图澄清林业分类经营认识上的几个误区。本研究从林业发展特点、林业经营主体、政策措施等方面系统分析了新西兰、美国、日本和英格兰林业分类经营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探讨了林业分类经营的基本原理和客观规律,提出借鉴的思路。本研究通过对广东、广西、福建、伊春四个不同类型林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实证分析,为深入研究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提供了实践依据。
二、南方森林经理的困境和出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南方森林经理的困境和出路(论文提纲范文)
(1)三权分置背景下江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现状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2 江西农村土地政策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
2.1 江西农村土地政策的现状和瓶颈 |
2.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产生 |
2.1.2 江西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遇到的瓶颈 |
2.2 江西视角下的三权分置改革 |
2.2.1 三权分置的提出和政策目标 |
2.2.2 江西省推进“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
2.2.3 三权分置对江西的现实意义 |
2.3 江西在推进三权分置改革中遇到的制约因素 |
2.3.1 农民流出意愿不强 |
2.3.2 资本流入意愿不强 |
2.3.3 政府推动力度不够 |
3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分析—以江西林业为例 |
3.1 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化的提出 |
3.1.1 农村土地经营权概念的由来 |
3.1.2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 |
3.2 江西林业在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化”的探索 |
3.2.1 建立五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 |
3.2.2 试点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 |
3.2.3 尝试推行林权流转合同鉴证管理制度 |
3.3 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化的可行性 |
3.3.1 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化在法理上的可行性 |
3.3.2 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化在实践中的可行性 |
3.4 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化的必要性 |
3.4.1 有效解决农民流出意愿不强的问题 |
3.4.2 有效解决资本流入意愿不强的问题 |
3.4.3 有效解决政府部门推动力度不足的问题 |
4 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化的立法建议 |
4.1 权利名称的取舍 |
4.2 权利设立和变动模式的选择 |
4.3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具体权能 |
4.4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配套条款设置 |
5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全面停伐后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设计 |
1.4.1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解析 |
2.1.1 国有林区 |
2.1.2 国有林区改革 |
2.1.3 创新机制 |
2.1.4 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 |
2.2 基础理论体系 |
2.2.1 熊彼特创新理论 |
2.2.2 创新系统理论 |
2.2.3 国企改革理论 |
2.2.4 供给侧理论 |
2.2.5 各理论功能及地位 |
2.3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实践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
3.1 黑龙江国有林区概况 |
3.1.1 社会发展状况 |
3.1.2 经济发展状况 |
3.1.3 生态资源状况 |
3.2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实践现状分析 |
3.2.1 黑龙江国有林区体制机制概貌 |
3.2.2 社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 |
3.2.3 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 |
3.2.4 森工企业经营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 |
3.3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过程中的障碍和挑战 |
3.3.1 社会职能移交情况复杂 |
3.3.2 资金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
3.3.3 区域发展参齐不齐 |
3.3.4 协调配套机制有待完善 |
3.4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影响因素分析 |
3.4.1 因素定位及作用机理分析 |
3.4.2 研究方法及模型构建 |
3.4.3 模型测算及验证 |
3.4.4 结果讨论与启示 |
3.5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社会经济需求分析 |
4.1 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 |
4.1.1 国有林区社会经济内涵解构 |
4.1.2 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趋势 |
4.2 林区经济发展社会化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2.1 林区经济发展社会化的总体表现 |
4.2.2 宏观视域下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2.3 微观视域下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3 林区生态资本市场化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3.1 林区生态资本市场化的发展历程 |
4.3.2 产权要素层面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3.3 市场要素层面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4 林区资源型经济持续化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4.1 林区资源型经济持续化的基本态势 |
4.4.2 非木质资源型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改革创新的现实需求 |
4.4.3 木材经济理性回归对改革创新的潜在需求 |
4.5 林区和地方社会经济一体化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5.1 林区和地方社会经济一体化的本质内涵 |
4.5.2 林区和地方社会一体化发展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5.3 林区和地方经济一体化发展对改革创新的需求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构建的理论框架 |
5.1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设计目标及原则 |
5.1.1 创新机制设计的总体目标 |
5.1.2 创新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 |
5.2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基本构成 |
5.2.1 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动力机制 |
5.2.2 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运行机制 |
5.2.3 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保障机制 |
5.3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运行机理 |
5.3.1 创新机制的执行动力 |
5.3.2 创新机制的运行过程 |
5.3.3 创新机制的运行保障 |
5.4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动力机制 |
6.1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动力源 |
6.1.1 生存需求催生改革创新动力 |
6.1.2 发展需求激发改革创新动力 |
6.1.3 生态需求增强改革创新动力 |
6.2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动力的类别 |
6.2.1 改革创新机制中的激发动力 |
6.2.2 改革创新机制中的驱动动力 |
6.3 增强林区改革创新机制的驱动效应 |
6.3.1 提升林区加快改革创新的激发动力 |
6.3.2 增强执行系统对改革创新的驱动动力 |
6.3.3 增强制度系统对改革创新的驱动动力 |
6.3.4 增强创新资源对改革创新的驱动动力 |
6.4 本章小结 |
7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运行机制 |
7.1 构建重点国有林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域的创新机制 |
7.1.1 改革建立精简高效的重点国有林管理机构 |
7.1.2 创新黑龙江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机制 |
7.1.3 创新黑龙江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机制 |
7.1.4 创新黑龙江国有林区资源管理绩效考核机制 |
7.2 构建国有森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域的创新机制 |
7.2.1 改革建立规范化的现代林业企业 |
7.2.2 创新林业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策略 |
7.2.3 优化拓展林业企业主营业务和服务 |
7.3 构建加快国有林区经济转型发展的创新机制 |
7.3.1 创新林区经济转型发展的基本理念 |
7.3.2 进一步优化林区替代产业空间布局 |
7.3.3 以供给侧结构改革引领林区转型发展 |
7.4 构建深化国有林区和地方融合发展的创新机制 |
7.4.1 继续推进林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 |
7.4.2 创新林区和地方社会融合发展机制 |
7.4.3 创新林区和地方经济一体化发展机制 |
7.5 本章小结 |
8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保障机制 |
8.1 强化全面深化国有林区改革的思想认识 |
8.1.1 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宣传 |
8.1.2 强化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
8.1.3 转变林区经济发展思维 |
8.2 营造黑龙江国有林区良好的改革创新环境 |
8.2.1 营造有利于改革创新的社会环境 |
8.2.2 改善有利于转型经济发展的投融资环境 |
8.2.3 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
8.3 加强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的配套支持 |
8.3.1 加大林区创新资源的持续性投入 |
8.3.2 持续完善社会职能剥离移交的配套政策 |
8.3.3 建立健全林区改革创新的法治建设 |
8.3.4 增强改革后林区城镇运营基础建设 |
8.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黑龙江国有林区经济社会化发展指标统计 |
附录2 黑龙江国有林区社会资本自由化流动趋势 |
附录3 黑龙江国有林区非木质林产品市场发展指标统计 |
附录4 黑龙江国有林区非木质林业产业发展指标统计 |
附录5 国有林区木材产量(1993~2015) |
附录6 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 |
致谢 |
东北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3)四面山林场森林资源现状与发展规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文献综述 |
1.1 森林经营与森林经营方案 |
1.2 国内外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概况 |
1.3 现行法规下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要点 |
1.4 我国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及实施存在的问题 |
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3 研究区概况与研究方法 |
3.1 研究区概况 |
3.1.1 自然环境概况 |
3.1.2 社会经济情况 |
3.2 研究方法 |
4 研究结果 |
4.1 森林资源现状及特点 |
4.1.1 森林资源现状 |
4.1.2 森林生长量 |
4.1.3 近年来森林经营现状 |
4.2 森林发展规划 |
4.2.1 森林经营规划 |
4.2.2 林分抚育设计 |
4.2.3 封山育林规划设计 |
4.2.4 经营利用规划 |
5 结论与讨论 |
5.1 结论 |
5.2 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现代林业的研究 |
1.2.2 森林经营的研究 |
1.2.3 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的研究 |
1.3 研究的思路、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的思路 |
1.3.2 研究的内容 |
1.3.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4 研究的方法 |
1.4 研究的难点 |
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的研究基础 |
2.1 现代林业 |
2.1.1 现代林业的内涵 |
2.1.2 现代林业的目标 |
2.1.3 现代林业的森林分类经营 |
2.1.4 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
2.2 森林经理 |
2.2.1 森林经理的内涵及作用 |
2.2.2 我国森林经理发展历程 |
2.2.3 我国森林经理的对策 |
2.3 森林经营 |
2.3.1 森林经营的内涵 |
2.3.2 我国森林资源经营概况 |
2.3.3 新时期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 |
3 重点国有林区的概况 |
3.1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概况 |
3.1.1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经营范围 |
3.1.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概况 |
3.2 重点国有林区的林区开发史 |
3.2.1 重点国有林区的开发历程 |
3.2.2 重点国有林区的开发模式 |
3.2.3 重点国有林区开发的贡献 |
3.3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经营 |
3.3.1 重点国有林区开发初期的森林经营(20世纪50年代初~70年代中期) |
3.3.2 重点国有林区开发中期的森林经营(20世纪7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 |
3.3.3 重点国有林区开发后期的森林经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 |
3.4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 |
3.4.1 重点国有林区以森林采伐为主的森林资源管理期 |
3.4.2 重点国有林区以森林采伐为主兼顾森林经营的森林资源管理期 |
3.4.3 重点国有林区以开发建设为主的森林资源管理期 |
3.5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弊端对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成因分析 |
3.5.1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弊端对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
3.5.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弊端成因分析 |
3.5.3 大石头林业局森林资源危机、经济危困典型案例分析 |
4 国外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研究及经验借鉴 |
4.1 俄罗斯的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研究 |
4.1.1 俄罗斯的森林经营 |
4.1.2 俄罗斯的森林资源管理 |
4.2 北美的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研究 |
4.2.1 美国的森林经营和资源管理 |
4.2.2 加拿大的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 |
4.3 北欧的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研究 |
4.3.1 芬兰的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 |
4.3.2 瑞典的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 |
4.4 德国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研究 |
4.4.1 德国的森林经营研究 |
4.4.2 德国的森林资源管理研究 |
4.5 日本的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研究 |
4.5.1 日本国有林的森林经营 |
4.5.2 日本国有林的森林资源管理 |
4.6 研究国外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经验的借鉴 |
5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改革 |
5.1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的作用 |
5.1.1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的生态地位 |
5.1.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的经济地位 |
5.1.3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的生态文化地位 |
5.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的目标 |
5.2.1 把重点国有林区建成我国北方以及长江流域的生态屏障 |
5.2.2 把重点国有林区建设成我国木材和林产品的供应基地 |
5.3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经营改革 |
5.3.1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功能区划 |
5.3.2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
5.3.3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采伐 |
5.3.4 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抚育 |
5.4 探索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的最佳模式 |
5.4.1 重点国有林区生态公益林的经营 |
5.4.2 重点国有林区兼融林的经营 |
5.4.3 重点国有林区商品用材林的经营 |
6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
6.1 重点国有林区管理工作重点转移 |
6.1.1 重点国有林区实现工作重点转移是适应林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
6.1.2 重点国有林区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后林业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
6.2 以重点国有林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林区工作重点转移 |
6.2.1 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 |
6.2.2 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
6.2.3 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条件 |
6.3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设计 |
6.3.1 重新划定国有林、地方林与集体林的范围、权属和责任 |
6.3.2 构建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新模式 |
7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扶持政策与措施 |
7.1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扶持政策设计的思路 |
7.1.1 政策设计以理顺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权属关系为基础 |
7.1.2 政策设计以推进重点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入点 |
7.1.3 政策设计要确保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目标的实现 |
7.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扶持政策设计 |
7.2.1 重点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扶持政策设计 |
7.2.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扶持政策设计 |
7.3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保障 |
7.3.1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和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措施保障 |
7.3.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和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行政措施保障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研究的创新点 |
8.3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1 |
导师简介2 |
致谢 |
(5)县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来源与依据 |
1.1.1 选题来源 |
1.1.2 主要依据 |
1.2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2.1 可持续发展 |
1.2.2 森林可持续经营 |
1.2.3 论文研究意义 |
1.3 研究的 内 容与方 法 |
1.3.1 论文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与路线 |
第二章 森林经营研究的状况 |
2.1 森林经营及其演变 |
2.1.1 森林经营与林学 |
2.1.2 类似于森林经理学科的森林经营学 |
2.1.3 类似于森林培育学科的森林经营学 |
2.1.4 国外的相关概念 |
2.2 森林经营理论及其演进 |
2.2.1 古典林业 |
2.2.2 经典林业 |
2.2.3 现代林业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内涵 |
3.1 森林生态系统复杂性 |
3.1.1 复杂性的实证分析 |
3.1.2 复杂性研究的主要旨趣 |
3.2 森林经营的理性思考 |
3.2.1 森林问题 |
3.2.2 人与自然 |
3.2.3 实践转向 |
3.3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框架 |
3.3.1 森林经营的转向 |
3.3.2 森林经营的指导思想 |
3.3.3 森林经营的主要实践 |
3.4 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框架 |
3.4.1 有关规范要求 |
3.4.2 本文构建的研究框架 |
3.4.3 关于县级或县域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森林资源与经营评价 |
4.1 研究地概况 |
4.1.1 自然地理条件 |
4.1.2 社会经济条件 |
4.1.3 森林经营管理 |
4.2 森林资源 |
4.2.1 森林资源现状 |
4.2.2 森林资源动态变化 |
4.2.3 森林资源特点 |
4.2.4 立地分类与评价 |
4.3 森林植被生物量与碳储量 |
4.3.1 生物量与碳储量现状 |
4.3.2 单位面积生物量与碳储量 |
4.3.3 生物量与碳储量动态 |
4.4 森林资源资产价值量 |
4.4.1 森林资源资产总价值量 |
4.4.2 森林资源资产年生产值 |
4.5 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年效益 |
4.5.1 涵养水源 |
4.5.2 固土保肥 |
4.5.3 固碳释氧 |
4.5.4 净化大气 |
4.5.5 积累营养物质 |
4.6 经营评价 |
4.6.1 主要成效 |
4.6.2 主要问题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森林经营决策与经营目标 |
5.1 森林经营决策 |
5.1.1 决策的层次与阶段 |
5.1.2 决策基础 |
5.1.3 决策目标的确定 |
5.1.4 备选方案的设定 |
5.1.5 方案的比选 |
5.1.6 方案的确定 |
5.1.7 方案的评估 |
5.2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经营目标 |
5.2.1 规划指导思想 |
5.2.2 规划原则 |
5.2.3 经营目标 |
5.3 问题与对策 |
5.3.1 主要问题 |
5.3.2 对策措施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区划 |
6.1 森林经营管理分区 |
6.1.1 研究地的区划定位 |
6.1.2 分区指导思想与技术路线 |
6.1.3 森林经营管理分区方案 |
6.2 森林功能区划 |
6.2.1 生态功能区 |
6.2.2 社会功能区 |
6.2.3 经济功能区 |
6.3 森林分类区划 |
6.3.1 界定原则 |
6.3.2 技术标准 |
6.3.3 区划界定的任务 |
6.3.4 重点公益林概况 |
6.3.5 商品林概况 |
6.4 高保护价值森林 |
6.4.1 概念 |
6.4.2 作用与应用 |
6.5 森林经营管理分类 |
6.5.1 森林经营管理类型 |
6.5.2 分区与分类施策要点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森林经营体系 |
7.1 森林经营分类系统 |
7.1.1 经营分类的层次 |
7.1.2 层次之间的关系 |
7.2 森林自然分类系统 |
7.2.1 森林自然分类的依据 |
7.2.2 研究地森林类型 |
7.3 森林群落的演替及其特征 |
7.3.1 常绿阔叶林 |
7.3.2 针、阔叶树混交林 |
7.3.3 针叶林 |
7.3.4 毛竹林 |
7.4 森林经营的基本途径 |
7.4.1 保护 |
7.4.2 恢复 |
7.4.3 维持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森林择伐经营措施设计 |
8.1 设计的目标与原则 |
8.1.1 经营设计目标 |
8.1.2 经营设计原则 |
8.2 择伐与择伐林 |
8.2.1 择伐 |
8.2.2 择伐林 |
8.2.3 择伐方式 |
8.3 现实森林群落与经营 |
8.3.1 森林群落类型与特征 |
8.3.2 现实林分经营 |
8.3.3 有关研究 |
8.4 原因分析 |
8.4.1 传统经营与生态干扰 |
8.4.2 生态耗竭与生态滞留 |
8.5 经营模型与措施 |
8.5.1 松阔混交林的经营模型 |
8.5.2 经营措施与建议 |
8.6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森林培育与森林利用规划 |
9.1 森林培育 |
9.1.1 造林更新 |
9.1.2 幼林抚育 |
9.1.3 抚育间伐 |
9.1.4 林分改造 |
9.1.5 封山育林 |
9.1.6 种苗 |
9.2 森林采伐利用 |
9.2.1 基本原则 |
9.2.2 主要依据 |
9.2.3 主要内容 |
9.2.4 采伐作业管理 |
9.3 非木质资源经营 |
9.3.1 毛竹林 |
9.3.2 油茶林 |
9.3.3 茶叶林 |
9.3.4 食用菌 |
9.4 森林游憩 |
9.4.1 资源状况 |
9.4.2 发展思路 |
9.5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森林保护与森林管理规划 |
10.1 林地生产力维持与森林健康维护 |
10.1.1 林地生产力维持 |
10.1.2 森林防火 |
10.1.3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10.2 生物多样性保护 |
10.2.1 就地保护 |
10.2.2 森林经营过程保护 |
10.3 基础设施建设 |
10.3.1 林道建设 |
10.3.2 信息化建设 |
10.4 经营能力建设 |
10.4.1 机构建设 |
10.4.2 管理队伍建设 |
10.4.3 林农技能建设 |
10.5 保障措施 |
10.5.1 法制政策保障 |
10.5.2 经济政策保障 |
10.5.3 技术保障 |
10.5.4 管理与监督保障 |
10.6 本章小结183 |
第十一章 生态与社会影响评价 |
11.1 评价总则 |
11.1.1 项目背景 |
11.1.2 项目由来 |
11.1.3 主要实践与成效 |
11.1.4 比较与借鉴 |
11.1.5 评价基础 |
11.1.6 评价原则 |
11.2 项目概要 |
11.2.1 项目目标 |
11.2.2 主要内容 |
11.2.3 项目布局 |
11.3 影响评价与减缓措施 |
11.3.1 评价方法 |
11.3.2 正面生态影响分析 |
11.3.3 负面影响及减缓措施 |
11.3.4 风险与防范 |
11.3.5 社会效益与风险分析 |
11.4 评价结论 |
11.5 本章小结 |
第十二章 结论与展望 |
12.1 主要研究结论 |
12.1.1 主要创新点 |
12.1.2 存在的问题 |
12.2 展望 |
12.2.1 应用展望 |
12.2.2 需要研究的问题 |
12.3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详细中文摘要 |
详细英文摘要 |
(6)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效果评价及配套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English Catalog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相关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4.4 创新之处 |
2 研究范畴的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研究范畴 |
2.1.1 研究范围界定 |
2.1.2 地方国有林权改革与伊春国有林权改革的差异分析 |
2.1.3 地方国有林权改革与集体林权改革的差异分析 |
2.2 理论分析 |
2.2.1 国有林权改革的经济学解释 |
2.2.2 国有林权改革的公平与效率博弈 |
2.3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动因、特征分析及实质判断 |
3.1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动因 |
3.2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特征 |
3.2.1 制度供给与需求的非均衡性 |
3.2.2 产权契约的不完善性 |
3.2.3 林业职工的强参与性 |
3.2.4 地方政府的主导性 |
3.3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实质判断 |
3.3.1 赋权与规制 |
3.3.2 相关主体利益的重新分配 |
3.3.3 新国有林权制度与其他制度的适应相容 |
3.4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现状及效果分析 |
4.1 国有林权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
4.2 国有林权改革现状分析 |
4.2.1 国有林权改革总体情况 |
4.2.2 国有林权改革各流转试点具体情况 |
4.3 国有林权改革前后生态效果对比分析 |
4.3.1 森林资源增长变化 |
4.3.2 森林资源管护变化 |
4.4 国有林权改革前后经济效果对比分析 |
4.4.1 林业投资变化 |
4.4.2 林业职工收入变化 |
4.5 国有林权改革前后社会效果对比分析 |
4.5.1 劳动力就业情况变化 |
4.5.2 国有林场和谐程度变化 |
4.5.3 政府职能转变 |
4.6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综合效率评价 |
5.1 前提假设 |
5.1.1 森林资源“稀缺性”假设 |
5.1.2 承包户“经济理性”假设 |
5.1.3 承包户“机会成本”假设 |
5.2 构建国有林权改革效率评价模型 |
5.2.1 DEA方法的基本原理及特点 |
5.2.2 DEA方法的评价模型 |
5.2.3 构建国有林权改革效率评价模型 |
5.3 建立国有林权改革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
5.3.1 建立指标体系的目的 |
5.3.2 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 |
5.3.3 决策单元选取的标准 |
5.3.4 评价指标的选取与定义 |
5.4 基于DEA方法的国有林权改革效率评价 |
5.4.1 调查设计及样本结构 |
5.4.2 数据处理与说明 |
5.4.3 国有林权改革效率的评价 |
5.5 国有林权改革效率评价结果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分析 |
6.1 国有林权改革的制约因素阐释 |
6.1.1 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的选择 |
6.1.2 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的内涵解析 |
6.2 基于ISM方法的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内部结构模型的构建 |
6.2.1 ISM结构模型解析法 |
6.2.2 建立制约因素内部关联结构模型 |
6.3 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内部关联结构测算 |
6.3.1 建立制约因素内部关联结构的可达矩阵 |
6.3.2 制约因素内部关联结构的区域分解和级间分解 |
6.3.3 求解制约因素结构矩阵并绘制多级递阶结构图 |
6.4 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模型结果解析 |
6.5 本章小结 |
7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宏观配套政策 |
7.1 经济扶持政策 |
7.1.1 政策性森林保险形式的经济扶持 |
7.1.2 财政补贴形式的经济扶持政策 |
7.1.3 信贷优惠形式的经济扶持政策 |
7.2 林权管理法律政策 |
7.2.1 稳定林权,充分发挥林权证效用 |
7.2.2 发证规范操作,确保权证相符 |
7.2.3 完善林权变更注销登记制度 |
7.2.4 加大林权管理法律力度 |
7.3 科技服务政策 |
7.3.1 科技创新体制 |
7.3.2 构建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
7.3.3 林业科技采纳者能力建设 |
7.3.4 引进林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
7.4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7.4.1 林业社会化服务内容 |
7.4.2 服务体系建设原则 |
7.4.3 完善林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体系 |
7.4.4 建立健全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体系 |
7.4.5 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网络 |
7.4.6 强化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 |
7.5 本章小结 |
8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微观配套政策 |
8.1 森林经理的经营政策 |
8.1.1 森林调查方面 |
8.1.2 森林经营计划方面 |
8.1.3 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 |
8.1.4 森林经营组织方面 |
8.2 森林采伐的管理政策 |
8.2.1 科学编制严格执行森林经营方案 |
8.2.2 实施森林采伐分类管理 |
8.2.3 合理安排采伐计划,简化采伐管理环节 |
8.2.4 取消年木材生产计划和出材率 |
8.2.5 积极探索商品林按面积限额采伐管理新途径 |
8.3 林权流转政策 |
8.3.1 林权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
8.3.2 规范林权流转行为 |
8.3.3 培育林权流转市场 |
8.3.4 建立林权交易机构 |
8.3.5 加强林权流转监督管理 |
8.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缘起 |
1.2 选题的意义 |
1.3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及相关问题的研究综述 |
1.3.1 人民公社问题的相关研究 |
1.3.2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的相关研究 |
1.3.3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研究 |
1.4 相关概念阐释 |
1.4.1 公社、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化运动、人民公社时期 |
1.4.2 服务、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
1.5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主要框架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5.3 主要框架 |
1.6 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1.6.1 重点 |
1.6.2 难点 |
1.6.3 创新点 |
第二章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理论渊源 |
2.1 空想社会主义对未来社会的设想 |
2.2 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设计 |
2.2.1 共产主义社会的理论 |
2.2.2 农村公社理论 |
2.3 苏联的农业社会主义建设理论 |
2.3.1 列宁的农业公社理论、合作社理论 |
2.3.2 斯大林的农业集体化理论 |
2.4 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民本、大同、均平思想 |
2.4.1 民本思想 |
2.4.2 大同思想 |
2.4.3 均平思想 |
第三章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历史溯源及其主要内容 |
3.1 封建王权时代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
3.1.1 建设农田水利 |
3.1.2 修筑道路、桥梁和渡口 |
3.1.3 救灾备荒,扶贫济困,养老抚幼 |
3.2 民国时期不同历史语境中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
3.2.1 乡村建设运动中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
3.2.2 国民政府农村合作运动中的基本公共服务 |
3.2.3 中国共产党农村革命根据地建设中的基本公共服务 |
3.3 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
3.3.1 农田水利建设的逐步展开 |
3.3.2 农村文化教育体系的逐步形成 |
3.3.3 农村合作医疗的萌芽 |
3.3.4 由自我保障向集体保障的转变 |
3.4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时代背景 |
3.4.1 社会主义国家赶超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浪潮 |
3.4.2 农业的"大跃进"运动 |
3.5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 |
第四章 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基本建设 |
4.1 治理江河湖海,大兴水利工程 |
4.1.1 治理江河,开沟挖渠 |
4.1.2 开挖机井,发展机电排灌 |
4.1.3 加固堤防,发展小型水利 |
4.2 改良土壤,治理水土流失 |
4.2.1 治理盐碱地 |
4.2.2 排涝减渍 |
4.2.3 治理水土流失 |
4.3 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业化、化学化和电力化 |
4.3.1 开展农业机械化运动 |
4.3.2 兴办农村工业 |
4.3.3 扩大化肥、农药生产,发展农村小水电站 |
4.4 发展农业科学技术,提供农业科技和气象服务 |
4.4.1 发展农业技术研究 |
4.4.2 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
4.4.3 开展农业气象服务 |
4.5 修筑农村公路,发展邮电事业 |
4.5.1 修筑农村公路 |
4.5.2 发展邮电事业 |
4.6 对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基本建设的总体评价 |
4.6.1 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基本建设的积极作用 |
4.6.2 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基本建设的局限 |
第五章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文化教育 |
5.1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文化教育的发展历程 |
5.1.1 农村文化教育体系的形成与完善 |
5.1.2 农村文化教育的停滞与破坏 |
5.1.3 农村文化教育新局面的开始 |
5.2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础教育 |
5.2.1 农村基础教育的统一体系 |
5.2.2 农村基础教育的实施 |
5.2.3 农村基础教育中的民办教师 |
5.3 农村扫盲和业余文化教育 |
5.3.1 农村扫盲和业余文化教育的体系 |
5.3.2 扫盲和业余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 |
5.3.3 扫盲和业余文化教育的主要形式 |
5.4 农村职业教育 |
5.4.1 农业中学的创办与发展 |
5.4.2 半工(农)半读职业学校的创办 |
5.4.3 职业中学的恢复和发展 |
5.5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文化教育的总体评价 |
5.5.1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文化教育的积极作用 |
5.5.2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文化教育的局限 |
第六章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合作医疗 |
6.1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沿革 |
6.1.1 农村合作医疗的探索 |
6.1.2 合作医疗制度的普及 |
6.1.3 合作医疗制度的式微 |
6.2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 |
6.2.1 农村合作医疗的三级组织体系 |
6.2.2 医疗队伍的建设与形成 |
6.2.3 赤脚医生的出现与成长 |
6.3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服务内容 |
6.3.1 开展卫生宣传和爱国卫生运动 |
6.3.2 实施医疗救治和预防接种 |
6.3.3 坚持"三土"、"四自",发展中医中药事业 |
6.3.4 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
6.4 对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合作医疗的评价 |
6.4.1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作用 |
6.4.2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合作医疗的局限 |
第七章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社会保障 |
7.1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沿革 |
7.1.1 以集体保障为主、国家保障为辅的农村社会保障 |
7.1.2 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7.2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方式 |
7.2.1 农村社会优抚 |
7.2.2 灾荒赈济 |
7.2.3 农村社会贫困救助 |
7.2.4 "五保户"供养 |
7.2.5 麻风病人救治 |
7.2.6 回乡的精简退职职工救济 |
7.2.7 下乡知识青年安置 |
7.3 对人民公社时期社会保障的总体评价 |
7.3.1 人民公社时期社会保障的积极作用 |
7.3.2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局限 |
第八章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特点、意义与作用、局限性及其对当代启示 |
8.1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特点 |
8.1.1 供给主体的多元性 |
8.1.2 供给决策的单向性 |
8.1.3 服务内容的广泛性 |
8.1.4 筹资渠道的多重性 |
8.1.5 供给方式的计划性和强制性 |
8.1.6 价值理念的均等性 |
8.2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意义与作用 |
8.2.1 马克思主义农村公社思想的实践、丰富和发展 |
8.2.2 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次有益尝试 |
8.2.3 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支持"工业优先"战略的实施 |
8.2.4 满足了农民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
8.2.5 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
8.2.6 提高农民思想文化素质,营造了良好社会风气 |
8.3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缺陷和不足及其原因 |
8.3.1 城乡失调严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低 |
8.3.2 各地之间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不平衡 |
8.3.3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缺乏长期稳定的发展过程,具有浓厚的运动色彩 |
8.3.4 缺乏农民的需求表达机制,供给脱离了农民的实际需要 |
8.3.5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 |
8.4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对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
8.4.1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应着眼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
8.4.2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 |
8.4.3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应确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供给主体 |
8.4.4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应形成便捷高效的运行机制 |
8.4.5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完善需要一个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8)建立森林分类经营示范点的雏议——走出森林经理困境(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源危机不是杞人忧天 |
1.1 可采资源还能采多少年 |
1.2 资源危机引发的后果 |
2 中国森林经理的简单回顾 |
3 森林经理工作陷入低谷的反思 |
3.1 认识上的反思 |
3.2 森林经理教材和林业生产结合不紧密的原因 |
3.3 过去森林经理调查方法的缺陷 |
3.4 现行森林资源调查方法的一些缺陷 |
3.5 一些调查技术手段研究的停滞 |
3.6 经营主体不确定的影响 |
4 加强森林经营——森林经理的力度 |
4.1 建立森林经营示范点 |
4.2 建立示范点要解决的2个难点 |
4.3 选择示范点林场的原则要求 |
4.4 建立示范点的目的和任务 |
5 小结与建议 |
(10)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政府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 |
1.1.2 多种所有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和作用 |
1.1.3 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需求的变化 |
1.1.4 国家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主要研究内容 |
1.4.3 重点解决的问题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2 林业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 |
2.1 理论基础 |
2.1.1 公共财政理论 |
2.1.2 产权理论 |
2.1.3 制度变迁理论 |
2.1.4 资本经营理论 |
2.1.5 土地利用理论 |
2.1.6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7 “看不见的手”原理 |
2.2 林业分类经营的基本内涵 |
2.2.1 林业分类经营的涵义 |
2.2.2 林业分类经营的实质 |
2.2.3 林业分类经营与森林分类经营的关系 |
2.2.4 林业分类经营与森林多功能利用的关系 |
3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实践探索 |
3.1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发展历程 |
3.1.1 萌芽阶段 |
3.1.2 从理论到实践阶段 |
3.1.3 试点探索阶段 |
3.1.4 全面推广阶段 |
3.2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特点 |
3.2.1 坚持统筹兼顾,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
3.2.2 坚持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为主,吸引社会资金 |
3.2.3 坚持方便管理,适当集中连片,合理划分林种 |
3.2.4 倡导自愿性,尊重林业产权,注重维护群众利益 |
3.2.5 坚持系统性,政策法规配套,强化管理监督 |
3.3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主要政策 |
3.3.1 公益林划分政策 |
3.3.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
3.3.3 公益林经营管理政策 |
3.3.4 商品林经营管理政策 |
3.4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3.4.1 缺乏对分类经营主体的制度设计 |
3.4.2 林业分类经营实践中重“分类”轻“经营” |
3.4.3 重视政府投入,忽视经营机制建立 |
3.4.4 森林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 |
3.4.5 林业产权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
4 林业分类经营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4.1 分类经营实现了土地分工,获得了双重效益——新西兰 |
4.1.1 分类经营提出的背景 |
4.1.2 分类经营的实施情况 |
4.1.3 分类经营政策调整与管理体制改革 |
4.2 分类经营形成三类林的经营机制——美国 |
4.2.1 森林类型及经营特点 |
4.2.2 政策扶持 |
4.3 分类经营实现了国家投资和私人投资的利益最大化——日本 |
4.3.1 森林类型 |
4.3.2 分类经营特点及政策扶持 |
4.4 林地补助金制度推动了分类经营—英格兰 |
4.4.1 主要内容 |
4.4.2 突出特点 |
4.5 对我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启示 |
4.5.1 林业分类经营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
4.5.2 从国情林情出发实施林业分类经营 |
4.5.3 分层次进行林业分类经营 |
4.5.4 实行政企分离的管理体制 |
4.5.5 生态林经营以政府投资为主 |
4.5.6 培育不同的林业经营主体 |
4.5.7 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
5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地位和作用 |
5.1 林业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1 植树造林动员难 |
5.1.2 资源保护难 |
5.1.3 科技推广难 |
5.1.4 产业发展难 |
5.1.5 林农和林业职工增收难 |
5.2 林业经营问题的根源分析 |
5.2.1 林业经营管理仍以计划经济思想占主导 |
5.2.2 森林经营处于粗放型经营发展模式 |
5.2.3 土地分类利用没有实现效益最大化 |
5.2.4 政府投资导向不明,未充分调动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 |
5.2.5 两类林经营主体的经营机制不活 |
5.3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必要性 |
5.3.1 满足社会对林业物质产品的需求 |
5.3.2 满足社会对林业生态产品的需求 |
5.3.3 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
5.3.4 适应国家公共财政改革 |
5.3.5 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
5.4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地位 |
5.4.1 林业分类经营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制度 |
5.4.2 林业分类经营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手段 |
5.4.3 林业分类经营是调动人的创造力的基础保障 |
5.5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作用 |
5.5.1 有利于优化配置林业生产要素 |
5.5.2 有利于政府和社会投资的区别使用 |
5.5.3 有利于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双重需求 |
5.5.4 有利于实现林业三大效益的最大化 |
6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路径设计 |
6.1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总体思路 |
6.1.1 坚持科学发展观 |
6.1.2 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6.1.3 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
6.2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基本原则 |
6.2.1 有利于发挥林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
6.2.2 有利于提高林地生产力 |
6.2.3 有利于发挥森林主导功能最大化 |
6.2.4 有利于林业可持续发展 |
6.3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基础——森林分类 |
6.3.1 森林经营思想转变 |
6.3.2 森林分类的依据 |
6.3.3 森林分类的原则 |
6.3.4 森林分类区划 |
6.4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关键——经营主体分类 |
6.4.1 经营主体分类的目的 |
6.4.2 经营主体分类的依据 |
6.4.3 经营主体分类 |
6.5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体制经营机制重建 |
6.5.1 培育林业经营主体 |
6.5.2 放活林地经营权 |
6.5.3 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化经营 |
6.5.4 创新分类经营机制 |
6.5.5 减轻林业税费负担 |
6.5.6 实行林业资源分类管理制度 |
6.5.7 积极推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 |
7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保障机制 |
7.1 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
7.2 加快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改革 |
7.3 深化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 |
7.4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7.5 建立森林生态服务有偿使用制度 |
7.6 实行林政资源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
7.7 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8 实证分析 |
8.1 国有民营主体的培育——伊春国有林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
8.1.1 改革背景 |
8.1.2 主要做法 |
8.1.3 改革的成效 |
8.1.4 存在的主要问题 |
8.1.5 启示 |
8.2 民有民营主体的培育——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8.2.1 历史必然性 |
8.2.2 主要做法 |
8.2.3 改革的成效 |
8.2.4 启示 |
8.3 建立多渠道生态补偿机制发展公益林——广东 |
8.3.1 主要做法 |
8.3.2 林业分类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
8.3.3 启示 |
8.4 多种非公有制主体经营商品林——广西 |
8.4.1 速丰林建设基本情况 |
8.4.2 发展速丰林的主要做法 |
8.4.3 存在的主要问题 |
8.4.4 启示 |
8.5 小结 |
8.5.1 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 |
8.5.2 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
8.5.3 调整和改革不适应商品林发展的政策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结论 |
9.1.1 在我国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协调经济和生态功能,必须实施林业分类经营 |
9.1.2 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是转变林业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 |
9.1.3 林业分类经营的本质要求是围绕经营主体进行制度创新 |
9.1.4 实施分类经营是实现林业经营效益最大化的产权制度安排 |
9.1.5 生态公益林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生态公益林经营难以从市场上获得资本优化资源配置,必须依靠公共财政支持 |
9.1.6 国家应当按照资本经营的要求,满足商品林业经营主体的市场条件 |
9.1.7 林业分类经营需要从国家和私人利益主体两条途径,推进制度变迁 |
9.1.8 森林分类经营是林业分类经营的基础,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林业分类经营的目标要求 |
9.1.9 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是建设现代林业的根本途径 |
9.1.10 国内外的实践充分证明,林业分类经营是保障林业发展,有效满足人们对林业的多种需求的根本举措 |
9.2 本文创新点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四、南方森林经理的困境和出路(论文参考文献)
- [1]三权分置背景下江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现状分析[D]. 熊超.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2]全面停伐后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的创新机制研究[D]. 朱震锋. 东北林业大学, 2019(01)
- [3]四面山林场森林资源现状与发展规划[D]. 张长城. 四川农业大学, 2015(07)
- [4]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 王迎. 北京林业大学, 2013(06)
- [5]县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研究[D]. 刘羿. 南京林业大学, 2012(10)
- [6]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效果评价及配套政策研究[D]. 仲维维. 东北林业大学, 2011(11)
- [7]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研究[D]. 易新涛. 武汉大学, 2009(05)
- [8]建立森林分类经营示范点的雏议——走出森林经理困境[J]. 詹昭宁,颜文希. 林业经济问题, 2008(03)
- [9]我国森林经营方案问题研究评述[J]. 韦希勤. 林业调查规划, 2007(05)
- [10]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研究[D]. 张蕾. 北京林业大学, 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