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宣武区建立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落实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宋子昕[1](2021)在《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文中研究表明所谓浴堂是指供人洁身沐浴之场所。浴堂的发展在古时与宗教仪式及庶民文化联系颇深。进入20世纪,北京的公共浴堂发生了重大变革,其社会功能、经营模式、行业组织、使用设备、顾客群体与以往相比截然相异。这一时期,北京代浴堂的发展沿革可以简单划分为五个阶段:1900——1911年,北京浴堂快速发展阶段;1912——1927,北京浴堂繁盛阶段;1927——1937,北京浴堂沉浮阶段;1937——1949,北京浴堂衰落阶段;1949——1952,北京浴堂回暖恢复阶段。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的演变与城市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经济起伏、卫生观念普及、民众生活习惯变迁联系紧密,浴堂在这一时期可以被视为这样一个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因素并存于其中,国家、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浴堂从业者、浴堂消费者皆对其有着基于自身需求的建构。因此研究北京浴堂可以管窥20世纪上半叶北京城市中公共场所及小商业的发展模式及行业依托。对北京浴堂进行自下而上的微观考察能够从另一个维度上理解20世纪上半叶的北京社会,获知近代北京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及文化环境。以浴堂这一社会基层单位为切入点,分析其中不同群体的活动亦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微观层面的个体经验、实践与宏观社会进程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浴堂行业的发展得益于城市的现代化进程,20世纪以来,自来水、电气设备、日化产品等现代产物在北京的浴堂中普及开来,现代技术改变了浴堂的生产方式,与此同时浴堂的资本组织形式、产权结构、经营手段也相应调整。在浴堂广泛使用现代设施的时候,其运营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因此各浴堂不得不开源节流,甚至无视政府颁布的诸项规定。浴堂与政府不断地协调互动又常发生冲突,这点在社会经济困难时期体现的尤为明显。二者产生矛盾的根源在于双方对浴堂不同功能的侧重:政府注重浴堂的卫生功能,浴堂则偏重于追求更多的利润。现代化带来了社会结构的调整,雇佣制度的变化、顾客消费核心需求的转移,社会价值观念的变革,这些变化改变了浴堂业的生产体系,亦影响了浴堂伙计的生存实践。具体而言,社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浴堂的消费群体与消费需求,这直接导致浴堂经营模式的变化——服务质量成为决定浴堂收益的重要指征。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浴堂行业构建了工资制度,以行业内伙计的生存为条件,强迫他们提高服务水准。在此约束之下,伙计为了生存,不得不市侩殷勤以赚取更多小费,形成了浴堂业独有的服务方式、工作态度与营生技巧,他们的生存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浴堂的行业体制。浴堂经营者为了逐利,浴堂伙计为了生存,出于维护各自利益,浴堂同业公会与浴堂职业工会便应运而生。不同于传统的行会,北京浴堂同业公会是在行业资本化的趋势之下,以各店家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而设立,其主体是各店铺的经营者,为了保障自身的经济收益,他们尽可能地降低伙计数量,延长其工作时间。因此同业公会的存在使得浴堂内部劳资双方的矛盾更加尖锐。在此情形下,浴堂伙计为了生存,便合力抵抗资方压迫,开始组建浴堂职业工会。职业工会的出现增强了工人店伙群体在浴堂行业中的地位,改善了工人的生活待遇,平衡了资方与工人之间的矛盾。城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开展,市民卫生意识的提高使得浴堂成为20世纪上半叶北京市重要的公共场所。与此同时,国家也试图凭借对城市的卫生改良将自己的权力传达到基层,浴堂既是政府施政的对象,又是政策实施的场所。但国家权力通过城市改良、卫生行政来介入城市基层事务的意图并非顺水推舟,政府虽然针对浴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着力建设平民及女性浴所,但效果均不尽如人意,这些政策及规定常受到来自浴堂经营者、从业者及顾客的巨大阻力。浴堂的卫生改良并不单纯是公共健康问题,浴堂并非像政府想象的那样,能够顺利成为既卫生廉价,又能“批量生产”干净整洁、遵纪守法市民的公共场所,其中还包含有浴堂经营状况、民众消费观念、行政机关经费等诸多变量。在推行现代化政策、改良城市面貌的过程中,城市移民人口大量增加,居民成分复杂,这使得城市肮脏、拥挤、贫困,充斥着犯罪、不良行为。暗娼、偷窃、赌博、毒品等问题同样在浴堂中滋生。对这些社会问题的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甚至还常会有矫枉过正的现象发生,但北京浴堂盗窃、嫖娼等案件依旧频频发生。社会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社会环境而非问题本身。现代社会意识、公共道德、现代劳动薪酬制度与时人传统惯习之间的矛盾是社会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殖民者的文化介入等因素对其亦有影响。近代中国社会变革之际,作为社会体制得以存续的介质,日常生活逐渐受到国家、政府及社会进步人士的关注,成为推进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场域,以及国家权力支配、组织的重要对象。对人们沐浴经验的改造是这一趋势的范例,改造方式是将沐浴行为与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念关联,将浴堂、浴室及沐浴行为赋予平等、自由、健美、文明等现代意义,并通过重复单调的日常生活内化于人们的意识中,以为世人所接受。其实现途径是制造闲暇时间与构建消费观念,前者意图将沐浴规律化、惯习化、日常生活化,后者旨在通过引导人们对沐浴的需求来传递现代日常生活的价值观。但这种尝试在实施层面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分歧。浴堂中并非自由平等,其中阶级分明,闲暇会带来如“有闲阶级”、“不劳而获”等不被时人称道的世风,消费则培养起人们崇奢心理。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非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本意与预期的情形,这些歧义自然也会体现在浴堂中。浴堂中充斥着政府与浴堂店家、资方与劳方、店伙与顾客、国家权力与个体实践之间的对抗,不过这些对抗并非总是发挥着消极作用,其也会改变执政者们的政策,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形成人们对社会的认知。政府所制定的每一个政策,浴堂店家、伙计、顾客对政策的每一次回应,政府与社会进步人士对这些回应的反思与治理,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经环节。中国的现代化并非是单方面受西方经验的影响,其自身亦有腾挪的空间。
马芳[2](2020)在《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经济效应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东北振兴是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3年以来,东北振兴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东北经济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仍然不尽人意。2016年10月18日,国务院召开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推进会,明确提出了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相关省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对口合作实施至今已三年,两地对口合作政策执行情况如何、制定了哪些实施细则、各领域的合作取得了哪些进展、两地对口合作对推动东北振兴效果如何、为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发展带来了哪些经济效应、还有哪些因素制约着对口合作的进展、如何更好地推进两地经济协同发展特别是东北振兴,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对此开展研究,研究对全面评估对口合作政策、促进东北振兴和东部地区经济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政策实施时间较短,涉及的地域、层级、领域很广,目前对两地对口合作的研究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很多学者仅在东北振兴或在对口帮扶的基础上对对口合作进行了定性分析。与其他研究不同,本文是在对两地大量的实地调研及向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咨询、深度访谈、查阅资料的基础上,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实地调研与深入访谈相结合等方法进行研究,形成了以合作现状总览、合作效应实证、制约因素分析为主的研究成果。本文主要研究内容:解读东北和东部地区的对口合作政策,系统梳理对口合作政策实施以来东北地区主要领域经济发展的成果。分领域对对口合作在两地所产生的经济效应进行实证分析,以农副产品加工业、汽车制造业和信息产业作为代表进一步实证分析对口合作对东北经济的促进作用。从对口合作的视角分析了东北振兴的制约因素。对两地如何进一步落实中央提出的对口合作政策,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口合作进而推进东北振兴战略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本文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1.到2020年,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已基本完成预定目标。即形成了常态化的合作机制、构建了多产业合作平台、建立健全了合作相关政策,并形成了有效的保障措施。2.对口合作对东北地区的经济增长拉动效应显着。东北地区在对口合作后经济总量增长趋势明显。对口合作明显促进了东北地区的机制体制改革,尤其是国企改革。对口合作对推动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合理化效果不明显,但对产业结构高级化有很大促进作用。对口合作使东北地区的营商环境得到了显着改善。对口合作对东北地区的科技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但对科技产出的促进作用不显着。对口合作对东北地区的平台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有显着的促进作用。3.对口合作对东部地区经济拉动效应不显着。东部地区的机制体制改革也未因对口合作而出现明显的进步,其中,国企改革的效果对机制体制改革作用不显着。对口合作对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促进效果显着,但对产业结构高级化效果不显着。对口合作对东部地区的科技产出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作用显着,但对科技投入促进作用不显着。对口合作对东部地区平台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有明显的促进作用。4.通过三个重点合作领域的实证分析说明对口合作对东北振兴的促进作用。对口合作对东北地区农副产品加工业、汽车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促进作用明显,这说明对口合作是一项有利于促进东北振兴的政策。5.从对口合作视角分析制约东北振兴的主要因素:两地经济基础及合作效应的差异导致东部地区合作意愿不强。机制体制方面,对口合作的实施在东北基层政府受到阻碍。东北地区营商环境仍有待改善,某些行业中仍存在着以利益输送为基础的“隐性限制”,招标内定、企业垄断、隐性门槛等状况仍然存在。东北国企运营管理能力薄弱,在企业转型升级方面,东北地区制造业存在内部结构矛盾;农业合作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面临问题;东北本地的金融业表现整体疲软,削弱了两地对口合作的效果。在科技创新方面,东北地区创新性研究缺乏有力的资金支持;人才存在结构性问题;人才就业观念有待转变;东北科技成果本地转化能力弱。在平台建设及其他方面,东北特色小镇建设遭遇瓶颈;合作中两地间信息数据互通不畅;产业园区功能存在竞争冲突。东部地区对东北地区人才“虹吸效应”明显。6.促进对口合作经济效应的对策建议。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增强两地干部交流、转变思想意识,制定对口合作PPP项目规范,提升东北国企混改质量,大力促进东北民营经济发展。加快两地对口合作产业升级转型方面:激励两地企业“走出去”、“请进来”,政策扶持两地非公经济融资,以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发展,加强两地开展文化旅游合作,以两地制造业为基础与“互联网+”相结合。推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方面:健全两地人才培育与流动机制,调动两地校企合作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两地合作自主研发能力,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加强两地合作平台建设方面:搭建平台载体,促进两地进一步合作交流,补齐两地农村、农业对口合作平台建设短板。本文主要创新点如下:1.从对口合作视角系统梳理了东北振兴所取得的成果和面临的问题。对东北振兴问题的研究文献浩如星河,但是全面而系统的阐述东北经济发展状况的研究却不多,本研究填补了这一项空白,为其他的研究者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参考材料。2.对区域经济理论的有益补充。中国区域间对口合作大都是发达地区以帮扶为主支援不发达地区的形式,很少有学者对此种区域合作进行过系统研究。尽管现阶段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但尚不是落后地区,本文对新时代下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的经济效应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开创了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研究新领域,丰富了区域经济理论。3.建立区域对口合作分析框架。本文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与人才流动、平台建设等四个方面作为对口合作分析框架,研究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现状、经济效应、制约因素与对策建议,抓住了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以及东北振兴的关键。4.构建效应分析计量模型。本文通过构建效应分析计量模型,将两地对口合作前后对比及东北地区在三个重点领域的发展进行了实证研究,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分别对东北振兴、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在体制机制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与人才流动、平台建设及农业、汽车制造业和信息产业等方面产生的经济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了对两地经济发展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结论。
庞雅倩[3](2020)在《北京西城区普查登记项目整体性保护方法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底蕴深厚,而西城区是北京城中心城区的文化核心区,分布有大量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遗产。据2007年开始由国务院组织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统计,西城区是北京市文物古迹分布数量最多的城区。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结束后,截止到目前西城区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普查登记项目已达182处,其数量之大、分布范围之广成为西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及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但是,面对数量如此之多的普查登记项目,其保护工作变得非常困难与棘手,尤其是在整体性保护方面,还存在诸如保护重点、保护顺序、保护对策等问题。由于西城区普查登记项目的类型、保存状况、周围环境及现状等参差不齐,具有多样性与复杂性,再加上相关法律及政策的不完善及资金不足等各种因素,无法对每个价值较低的普查登记项目的保护工作同步推进,因此,全面调查分析每个普查登记项目的共性与个性特征,探求其代表的整体历史架构与文化内涵,挖掘其整体价值、并分层分类采取有针对性、有主次的保护策略极为必要。本文旨在深入研究这些普查登记项目的整体价值和和分类价值,并对其进行分层级的整体性保护方法与对策的研究,目的是为政府和文物部门提供基础资料和政策建议。由于情况比较复杂,本文以北京西城区现存的、可调研的164处普查登记项目为研究对象,在对于每项已经进行相关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基础上,首先通过研究西城历史发展演变探索这些普查登记项目与历史脉络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对其整体分布特征、文物本体及周围环境保存现状及保护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得出数量大分布散、本体及周围环境保存较差、整体价值认知不足等现状问题,提出在宏观、中观、微观三种层面进行整体保护的思路,并采用宏观“基于功能分类结合横向价值定性评价”、中观“基于文化、特征和单体的定量价值评价”、微观“基于区域历史与单体价值、现状”的保护方法,对西城区普查登记项目整体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提出针对性的保护对策,为相关文物部门对这类低等级不可移动文物的整体保护提供建设性意见。
院曦[4](2020)在《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中的城管执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北京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我国的一线城市,也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正是这样的城市,聚集了全国的优势资源与优质人才,也聚集了一系列的城市病。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的制定以及执行已经成为北京市当前的重点工作,而非首都功能疏散的有效执行,与城管执法成效密切相关。本文在翻阅了大量文献的基础上,进行实地的调查,深入地了解北京有哪些非首都功能,以及采用怎样的方法来把这些非首都功能进行疏散还有疏散的完成情况等等。进而挖掘问题产生的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以促进城管执法促进非首都功能疏散政策中的作用充分发挥。研究发现,非首都功能疏散政策执行对城管执法提出了法制、共治、精致的要求。在非首都功能疏散政策执行中,城管执法存在执法程序繁复、执法方式不规范、执法效率不高及民众参与不足等问题。导致问题的原因包括现有法律位阶不高、缺乏可操作性,执法人员思想及素质不足,权责配置不合理及民众参与意识不高、参与渠道不畅等。非首都功能疏散政策执行中,提高城管执法成效,应该推动科学立法、优化执法程序;应该规范与创新执法方式,突出政府的服务职能;需要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机构的效力;扩大公共参与方式,建立多元化的联合管理制度。
邱蕊[5](2019)在《中国共产党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研究 ——以北京市为中心的考察》文中研究说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具有重要的转折性意义。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之时就确定了实现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后,在短短三年内国民经济得以恢复,社会实现稳定、人民政权得到巩固。随着形势的变化,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产生了一些新想法,改变了原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过渡构想。1953年6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首次作了比较完整地表述,但是对过渡时期的起止时间没有做具体说明。1953年9月24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周年时,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正式宣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1953年12月毛泽东在审阅修改中宣部拟定的《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最终确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为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指明了方向。为了使广大社会民众广泛深入地了解过渡时期总路线,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援国家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后,中国共产党在党内和全体人民群众中进行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高了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基本实现了国家对社会民众的意识塑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史中一次成功的实践。刘少奇在七届四中全会报告中强调:“党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使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获得了全国绝大多数人民的热烈拥护,使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内树立了压倒一切的优势,使资本主义思想受到了深刻的批判。”(1)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史中一次较为成功的范例,总结其成功经验对今天我们党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北京市为中心进行考察,围绕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这一主题展开论述,主要分为绪论和正文两个部分,绪论部分包括:研究的缘起和意义、研究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的创新点和难点。正文内容共分为以下五章:第一章主要研究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中国社会民众的心态。一是介绍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国际、国内背景。二是分析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原因。三是梳理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过程及其提出的理论依据。最后,分析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工人、农民、资本家这三部分主要社会阶层对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不同心态。第二章主要是研究对工人、农民、资本家这三部分主要社会阶层进行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过程。第一部分是研究过渡时期总路线在农村的宣传教育。首先是介绍过渡时期北京市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概况,然后分析对农村党员干部、团员和农民群众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进行哪些内容的宣传教育,最后总结宣传教育取得的效果。第二部分是研究在工矿企业中如何对工人进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包括对工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以及最后取得的效果。第三部分研究的是对资本家的宣传教育,这一部分主要是按照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时间进程研究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对资本家展开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三章主要介绍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过程中运用的主要媒介和方式方法。包括报纸、书籍的出版发行及对“一化三改”的宣传,广播电台在过渡时期的建立和完善及在总路线宣传教育中所起的作用。除此之外,还介绍了各种文艺形式、典型示范以及回忆对比算账的方式方法在整个宣传教育过程中的作用。第四章主要是研究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组织保障问题。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工作能够取得成功,是因为有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工、青、妇群众组织的积极配合。本章主要研究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研究的是过渡时期党的宣传机构及宣传网的建立和完善。第二个问题研究的是过渡时期党组织和工、青、妇群众组织的巩固和完善以及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第三个问题研究的是党员干部如何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第五章总结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第一部分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第二部分总结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现实启示。
李乾坤[6](2019)在《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是将妇女群众的具体利益与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结合在一起,在社会领域持续推进妇女解放和发展的重要实践,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七十年的历史进程中,妇联以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为指导,在党政部门支持下,积极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阶段的社会治理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深化妇联组织改革、推动妇联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阶段,系统梳理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全面总结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既是新时代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深化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因此,对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研究,力争突破现有研究以现阶段的区域性实践和个案为主的局限,以史实为依据,运用相关理论,宏观与微观、历史与现实相结合,从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变化、妇联组织的沿革、妇女发展需求的变迁、社会力量的消长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先从探析妇联组织特性和社会治理理念着手,界定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内涵,划定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研究边界,然后梳理归纳与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最为密切相关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社会性别理论、治理理论的理论沿革和核心观点,阐释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妇联围绕新政权巩固、国民经济恢复发展、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治理中心任务,统合妇女群众与其他社会力量,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格局、创建男女平等的新生产秩序、确立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及对妇女进行社会改造的社会治理实践。第三、四部分研究在政治经济形势跌宕起伏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参与社会治理的曲折历程中,妇联在组织建设、提升妇女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发动妇女参与各项社会建设、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为妇女提供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探索与过失。第五部分研究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妇联遵循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的国家治理总体战略,按照“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治理原则,在建立纵横交错的妇联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和协调机制,打造“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文明家庭创建”等多个专题活动品牌,建立确保活动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等方面的丰富实践。第六部分研究新时代妇联在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的新布局中,在全面深化妇联组织改革的基础上,利用经济社会发展催生的各种新资源、新技术,尤其是巾帼志愿者资源和互联网技术,联合社会力量在妇女源头维权和实事化维权、引领妇女群众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动员妇女参与社会文明新风培育等方面的新探索。第七部分总结妇联在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中,在推动妇联组织创新发展,处理与党政部门、其他社会团体、妇女群众等各方社会力量关系,汇聚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联系、团结、服务、教育妇女群众等方面的历史逻辑和基本经验。总之,妇联作为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妇女可信赖和依靠的重要群团组织,是沟通党和妇女群众、联合其他社会力量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七十年间,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主流是既推进了妇联组织的创新发展,满足了各个阶段妇女群众解放发展的需求,又为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了巾帼力量,基本上形成了多赢的良性循环;支流是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一度脱离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也存在“四化”一类的历史遗留问题或体制机制问题。因此,在亟需凝心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攻坚阶段,为了充分激发妇联和妇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的群团改革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建构作出了重要部署和指示。历史经验表明,新时代妇联若要更好地承担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使命,还需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妇联组织主动性相统一,坚持理论自信与兼容并蓄地推进理论创新相统一,坚持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做好经常性工作与开展专题活动相统一,不断提升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协作水平等历史逻辑。
郑久良[7](2019)在《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机理研究 ——基于空间正义视角的反思》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生产理论为研究复杂的社会空间现象提供了经典分析范式,引领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批判理论的“空间转向”,是反思全球化和城市化背景下空间现代性问题的当代理论建设成果。该理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为解析空间生产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解读视角,为空间异化和空间正义的伦理反思指引了鲜明的空间价值取向。将空间生产理论应用于旅游领域的研究成为学术焦点之一,而非遗旅游空间实践则开拓了新的方向。非遗旅游实践活动产生了旅游空间的社会化结构和社会的空间性关系,构成空间生产的微观空间场域和社会语境。作为依托历史文化街区进行非遗资源景观化开发和产业化运营的特色非遗旅游类型,非遗旅游街区是非遗元素符号化建构和文化表征的外在化对象,在工业文明强力推动的城镇化快速进程中,它面临开发、改造和更新的社会事实,表现为“文化空间”这一本体属性的新型生产实践。在空间生产的哲学视阈下,剖析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过程及生产机理,有利于诠释文化空间社会建构的本质规律和影响机制、探析文化空间生产的伦理精神缺失表现及“异化”问题,从而对空间生产进行伦理诉求的空间正义审视。这对于构建非遗旅游空间实践的生产模式和空间正义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在“空间三元辩证法”分析视角下,本文选取安徽省黄山市屯溪老街和北京市前门大栅栏街区两个典型案例,按照“文化空间本体、要素条件、生产机理理论框架、空间伦理诉求、空间实体诠释、生产效应总结、空间正义审视、生产模式与伦理策略构建”的逻辑结构,从空间重构、空间表征、空间运作、空间效应和效果总结层面,对非遗旅游街区“三位一体”文化空间的生产机理做了深入的探讨,对空间生产非正义现象及“异化”问题做了思考,引申探讨实现空间正义的伦理策略。在研究方法上,采用问卷调查法获取游客和本地居民对文化空间的生产效果的评价结果。收集屯溪老街游客问卷360份、本地居民300份;前门大栅栏游客262份,本地居民306份。采用深度访谈法对空间多元利益主体进行结构化访谈,较全面地获悉了文化空间的生产现状、问题及社会反馈。研究共分为八个章节。第一章:绪论。交代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样地及主要创新之处。第二章:概念阐释和理论依据。界定相关核心概念,阐释空间生产理论“空间转向”的哲学脉络及分析范式,溯源利益相关者理论。第三章: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结构要素和时空演化。阐述文化空间的本体属性、内涵外延、要素条件和外在特征,从历史和空间双重维度诠释其社会演变。第四章:从生产机理到空间正义:文化空间生产的伦理诉求。从文化空间的生产属性和社会属性入手,对它与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建构的关系进行经验归纳,提出文化空间的生产机理分析框架。从解释模型、结构力量、行为主体和社会关系四个维度概括生产机理的结构要素,分别为逻辑框架、动力机制、利益主体和关系建构;空间正义诉求包括文化空间的平等性、属人性和多样性,其实现路径融合“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第五章: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典型案例解析。从微观空间实体诠释角度,分析空间生产的重构、表征和运作过程,提炼并比较不同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机理。第六章: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结果分析。对多元空间利益相关者进行感知效果评价,对“三位一体”文化空间生产结果进行总结。第七章:街区文化空间的空间正义审视。审视文化空间生产的非正义现象,反思伦理精神缺失表现及“异化”问题,构建合理的文化空间生产模式及伦理策略。第八章:结论与展望。总结本文的核心结论,指出研究不足与展望。主要结论包括:(1)“物质-地理空间”“社会-消费空间”和“精神-意向空间”构成非遗旅游街区“三位一体”文化空间的生产框架,分别对应“空间的实践”“空间的表征”和“表征的空间”。(2)“文化空间”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可以不断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生产社会关系和被生产关系所建构。它是资本力量、政府干预和社会运动等结构力量角逐的结果,是社会建构的过程。(3)从生产逻辑看,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遵循政府主导、资本增殖、社会阶层应对以及后现代消费主义的生产逻辑。(4)资本增殖的内在动力、权力主导的外在动力、阶层应对的反馈动力,构成街区文化空间生产的“三大”动力机制。(5)街区文化空间形成利益相关者的社会关系网络,反映了地方政府、运营管理商、非遗传承者、居民、商户、游客等多元利益主体的空间权益博弈。多元开放的社会结构关系、流动的异质性人际关系和百花齐放的产业形态构成文化空间的社会关系。(6)文化空间的平等性、属人性和多样性是空间正义的基本诉求。街区文化空间生产的非正义现象表现为空间生产过程的不平等、资本同质化逻辑与社会民众使用价值需求的矛盾、空间资源占有、使用和分配的不均以及空间的分异和隔离的伦理困境。(7)空间伦理精神缺失体现为传统伦理观念的消解、人本精神的缺失、功利化的道德评价标准和空间的物化,产生了“日常生活世界”的消解、居民“空间失语”、非遗旅游“舞台化真实”、历史空间的建设性破坏和空间业态结构的失衡等“异化”问题。(8)在生产模式上,应采取有机更新的空间改造模式、融合创新的“活态”传承模式、“自下而上”的社区参与模式、原真性的日常生活模式和整体性的文化生态模式,建构空间主体意识觉醒与空间生产秩序的价值规范的伦理策略是根本指向。
储陈城[8](2016)在《出罪机制规范论 ——以我国刑事判决实证分析为基础》文中指出我国无罪判决率受不合理的考评机制的影响,形成畸形的低无罪判决率,这并不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对于极低的无罪判决率的研究不应局限于刑事程序法领域,还应当拓展到刑事实体法领域,分析相关出罪机制的解释问题。从规范的角度而言,所谓出罪机制是指被告人的行为满足刑法中的某些规定,因而使得被告人被排除出犯罪的处罚范围的一系列的规范性规定。通过对我国相关刑法法规的梳理,我国刑法中的出罪机制是在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13条但书的指导之下,涵盖无罪过事件、违法阻却事由及责任阻却事由。作为出罪的指导性原则的罪刑法定和但书条款,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适用上的困境,罪刑法定原则中的积极罪刑法定是阻碍其保障被告人基本权利实现的根本障碍,亟需予以消解。而具有极强出罪功能的但书条款近来有被学术界和实务界所否定的趋势,在积极入罪的大背景之下,保障但书条款的出罪功能具有必要性。在这两大原则的指导下,需要细化三阶层构成体系里各阶层中出罪机制的适用标准,以保证出罪功能的顺利实现。在构成要件该当性中无罪过事件是极为重要的出罪机制,无罪过事件的适用要先进行因果关系判断,再进行主观过错判断,进而达到无罪过事件判断的层次性。在违法性判断阶段,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最为核心的两个出罪事由。法律不强人所难,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判断中,应当避免事后判断,而应细致考量案件发生时,行为人所处的具体状态,防止事后判断导致将适用标准不当地苛刻化。在有责性判断阶段,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往往是司法实践中争议的焦点,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需要借助刑事程序法。应当赋予被告人一方更多的平等地位,规范相关的鉴定依据。出罪机制的研究是一个极具实践意义的课题,然而规范地研究出罪机制又很有挑战性,如何让本研究既具有体系性,又具有实践性是一个难点。并且出罪机制问题的研究既要落实于刑法规范又要超越刑法规范,这是本课题研究后续要做的重要课题。
白艳辉[9](2012)在《北京市城市低保人员就业促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促进低保人员就业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实现低保制度应保尽保目标的必然要求。自1999年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步入了法制化轨道。这项制度在保障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伴随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低保人群不断壮大,低保财政支出不断增长。这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与此同时,低保人员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却占到了一半还多。因此研究低保人员就业,不仅可以增强低保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减轻国家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和国家改革发展。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等分析方法,以北京市城市低保人员的就业促进为研究主题,从家庭规模、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就业与失业状况、求职动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并且从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两方面来深入探讨城市低保人员就业率低的原因。本文以实地调查研究方法为主,结合理论研究和文献资料进行论证,提出促进低保人员就业的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李慧波[10](2012)在《新中国十七年(1949-1966)北京市婚姻文化嬗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共产党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改革是在吸纳苏联相关法规的基础上,经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不断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和修改而形成的。从内容上看,婚姻法是以婚姻为主线,涉及到家庭关系等诸多层面,实际上是一部婚姻家庭法。《婚姻法》颁布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以及各种群众组织的巨大的努力,才使得体现着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逐步变为现实。这一实施过程主要依靠国家运用法律的手段自上而下地展开的。这对于废除封建婚姻制度起了很大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运动所带来的另外一个结果,即国家权力直接深入个人,传统的家长制权威对个人的影响逐渐衰落。在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婚姻文化中表现出的政治化愈来愈明显。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间北京市不同职业群体择偶模式的分析发现,新时期下的不同群体普遍倾向于在本群体范围内选择配偶,而且人们的婚姻观念还普遍受着“男高女低”择偶模式的影响。当然这种模式存在一个“阈限”。新时期下,通过无产阶级思想教育和政治动员,企图打破传统的“男高女低”模式,但是总体来看,效果似乎不是十分明显。从婚龄模式的发展趋势来看,男女的结婚年龄在逐渐增大,男女的婚龄差距在逐渐缩小。20世纪60年代初期宣传的晚婚主要是为了减轻生育。国家在对晚婚积极教育和提倡的同时,把爱情革命理想化,并且贬斥物质欲望的意识形态,而政治取向作为一种潜在的、隐形的社会财富无形中渗入了物质利益和社会利益等成分。其中,女性尽力向社会权力圈子的中心移动,这种流动趋势对男性而言会产生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给那些与本群体范围内成员相比条件较差的男性提供了择偶机会,另外一个结果是造成一种失衡状态,即给那些处于最底层的弱势男性群体造成择偶的困境。这一时期,自由恋爱的比重在逐渐增多,但是各种观念仍然阻碍着男女的交往。社会也没有提供足够的条件和机会让青年男女自由结识和相处。国家一方面宣传自由恋爱,一方面又对恋爱做出种种限制,既反对早恋,又提倡青年为国家集体牺牲个人利益。种种话语和思想价值观,排除了个体,否定了自我。经过国家的大力宣传与倡导,旧式的婚礼程序和仪式基本上被取消或者简化。人们也不用花时间来作太多的准备,婚礼与日常生活已经没有太大的脱节,不再具有人生独特的体验。因为婚姻是社会行为,所以民众利用并通过婚礼积极扩展社会关系,建构社会网络,将社会网络作为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他们一方面承袭已有的社会资源,比如亲戚,另一方面在与他人的互动中扩展资源,如老乡、同学、战友、朋友、同事等。由以情感为主逐渐向以理性和情感共同支持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为主过渡。把日常生活中需要经常发生关系的人都要拉进来。所以这种仪式整合了家庭关系与家庭外部关系,使得婚礼在符合民众自身需要的状态下进行。在婚礼逐渐从家庭权威向国家权威转换,婚礼仪式越来越简单化和政治化的同时,男女两性形成了新的性别特征,即传统对女性的角色分工和社会期望在逐渐消失,女性的地位开始上升,男女更趋向于平等。这一时期,婚姻当事人打破了禁忌,在离婚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但是离婚原因非常复杂,既包括物质方面也包括精神和情感方面,既与婚前的择偶和恋爱相关也与婚后婚姻的经营密不可分。既有强迫包办、买卖婚姻、重婚纳妾、童养媳等无感情而破裂的婚姻,也有喜新厌旧、另有新欢,故意制造裂痕而破裂的婚姻,还有的虽然属于自主自愿的婚姻,但由于对待婚姻、家庭问题缺乏必要的知识与经验,不懂得或不善于培养夫妻感情而使婚姻破裂的,甚至还存在本来有感情基础,但偶而因小事争吵,一时感情冲动而轻率提出离婚的。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一方长期无音讯、生理缺陷、患不治之症或犯罪判刑等而提出离婚的。种种因素,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婚前的不对等交易如文化差异、社会地位差异、年龄差异使得整个婚姻陷入不平等的过程而引起离婚的。二是婚后对冲突和预期差距没有做出及时调整和适应而引起离婚的。其实引起离婚的原因不仅仅限于夫妻之间,而是家庭和社会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总的趋势是,因包办、虐待而离婚的越来越少,而情感不和引起离婚的越来越多。说明人们对婚姻的追求也逐渐由婚姻最基本的需求转向精神和情感方面的需求。但是,离婚率在职业和文化程度不同的性别当中有所不同。在离婚率较高的男性中,基本摆脱了物质需求,他们追求的更多的是精神和情感方面的需要。在离婚率较高的女性中,还有一部分女性很大程度上处于解决和改善物质生存条件的状态,精神和情感需求则较低。从年龄上来分析,年龄与离婚率、婚后年数与离婚水平均成反比例关系。离婚方式中以协议离婚为主,而且以女方最先提出离婚的请求为主,说明女性对男性的依附性降低。这一时期,每一个人无论在私人生活还是在工作上,始终是处于组织监督之下。民众的离婚问题同样也是如此,当时国家对离婚问题给予了积极的教育和引导,以强调国家的集体利益,突出婚姻的阶级性。婚姻的执行情况也较为复杂,执法者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执法程序还有待严密、执法内容也有待完善。由于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无论是寡妇再嫁、鳏夫再娶、或者离异一方再婚都逐渐冲破了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和干涉。当然这一过程要比初婚时择偶的情况复杂得多,须经过多方而的慎重考虑。即使再婚后,也还要面对新的婚姻关系和新的问题,还要处理好先前未彻底断绝的婚姻家庭关系。可见,婚姻经历复杂而永无止境。
二、北京市宣武区建立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落实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市宣武区建立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落实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旨趣 |
二、学术回顾 |
三、概念界定与文献来源 |
四、研究方法与文章框架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城市空间与浴堂生态 |
第一节 北京浴堂的发展概述 |
一、元明清时期的北京浴堂 |
二、新式浴堂的发展及繁荣(1900——1926) |
三、北京浴堂行业的由盛及衰(1926——1952) |
第二节 20 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兴起的社会条件 |
一、沐浴的文明化 |
二、沐浴的知识化 |
第三节 浴堂与北京城区商业格局 |
小结 |
第二章 浴堂的经营与管理 |
第一节 浴堂的资本与流水 |
一、浴堂的资本模式 |
二、浴堂的产权结构 |
三、浴堂的营业流水 |
第二节 浴堂的日常开支 |
一、电力与通讯 |
二、毛巾与肥皂 |
三、燃料 |
四、自来水 |
五、铺底与房租 |
六、纳税与认捐 |
第三节 收费标准与价格起伏 |
一、价格的分化与浮动 |
二、影响价格的因素 |
三、恶性通胀时代的澡价调控 |
第四节 浴堂经营与管理策略 |
一、浴堂的管理体制 |
二、浴堂的营业方式 |
三、浴堂的经营之道 |
小结 |
第三章 浴堂的从业者及社会团体 |
第一节 浴堂从业者的工作与生活 |
一、浴堂从业者的工作职责 |
二、浴堂从业者的身份与社会来源 |
三、北京浴堂伙计的工作日常 |
四、北京浴堂伙计的收入与生活状况 |
第二节 北京浴堂伙计的价值观念及社会形象 |
第三节 北京浴堂同业公会 |
一、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成立始末及历史沿革 |
二、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组织情况 |
三、浴堂同业公会的功能 |
四、政府在浴堂同业公会中的权力渗透 |
第四节 北京浴堂职业工会 |
一、浴堂职业工会产生的社会要素 |
二、浴堂职业工会成立风波 |
三、浴堂职业工会成立后的劳资纠纷 |
第五节 浴堂中的地下活动 |
一、浴堂中开展地下工作的优势 |
二、北平市和平解放之际浴堂业的地下工作 |
小结 |
第四章 公共卫生、卫生行政与北京浴堂业 |
第一节 公共卫生与城市改良 |
一、北京的卫生环境与市民沐浴观念 |
二、浴堂卫生规章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国民政府对北平浴堂业的管理 |
一、北平市政府对浴堂卫生的监督与稽查 |
二、北平市政府对违章浴堂的惩处 |
三、政府对浴堂卫生管理不力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市政体系中的浴堂 |
一、浴堂与城市沟渠排水系统 |
二、防疫、公共卫生与浴堂 |
第四节 女性及平民浴堂 |
一、女性浴所的设立 |
二、平民浴堂的创办 |
小结 |
第五章 浴堂中的社会问题 |
第一节 浴堂的公共安全 |
一、晕堂 |
二、火灾与触电 |
三、建筑安全 |
第二节 浴堂中的盗窃犯罪 |
一、盗窃案件频发的社会背景 |
二、浴堂中偷窃案件的地缘因素 |
三、浴堂中偷窃案件的犯罪方式与窃贼身份 |
四、浴堂中偷窃犯罪的治理 |
第三节 浴堂中的风化问题 |
一、浴堂中的混浴现象 |
二、女浴堂中的男性工役 |
三、政府对浴堂社会风化问题的治理 |
小结 |
第六章 浴堂与日常生活 |
第一节 沐浴社会价值的重塑 |
一、沐浴内涵的转释 |
二、沐浴的日常生活化过程 |
第二节 沐浴的日常生活化建构 |
一、作为惠工设施的职工浴堂 |
二、作为规训手段的学生浴间 |
三、作为现代日常生活基本单元的家庭浴室 |
四、以消费构建现代生活的公共浴堂 |
第三节 公共浴堂与沐浴之现代释义的争论 |
一、浴堂消费模式与平等观念的矛盾 |
二、日常生活构建过程中的分歧 |
三、闲暇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抵牾 |
小结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经济效应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1.3 主要创新点和尚待改进之处 |
1.3.1 主要创新点 |
1.3.2 尚待改进之处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2.1.1 对口援助的理论发展 |
2.1.2 区域经济发展及区域合作的理论发展 |
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2.2.1 对口援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2.2.2 对口合作相关研究 |
2.2.3 东北振兴相关研究 |
第3章 东北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成效分析 |
3.1 对口合作实施总方案 |
3.1.1 对口合作实施方案解读 |
3.1.2 分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 |
3.2 体制、机制改革与合作模式创新成效分析 |
3.2.1 东北地区机制体制改革成效 |
3.2.2 对口合作发展模式创新 |
3.3 两地区产业协同发展、转型成效分析 |
3.4 对口合作区域科技创新成效分析 |
3.5 对口合作平台建设成效分析 |
3.6 其他领域合作成效分析 |
小结 |
第4章 对口合作对东北振兴的经济效应实证分析 |
4.1 对口合作推动东北经济增长的效应分析 |
4.1.1 实证分析方法和模型选择 |
4.1.2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选取 |
4.1.3 经济增长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4.2 东北振兴的体制机制创新效应分析 |
4.2.1 体质机制创新的路径分析 |
4.2.2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4.2.3 体质机制创新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4.3 东北地区产业升级、结构优化效应分析 |
4.3.1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选取 |
4.3.2 产业升级、结构优化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4.4 东北振兴的科技创新效应分析 |
4.4.1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选取 |
4.4.2 科技创新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4.5 东北与东部地区互联、互通效应分析 |
4.5.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4.5.2 地区间互联、互通效应分析的实证结果分析 |
小结 |
第5章 对口合作给东部地区带来的经济效应分析 |
5.1 对口合作拉动东部地区经济增长效应分析 |
5.1.1 经济增长效应分析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5.1.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与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5.2 对东部地区的体制机制创新效应分析 |
5.2.1 效应分析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5.2.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与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5.3 对东部地区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的效应分析 |
5.3.1 效应分析的模型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5.3.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5.4 对东部地区的科技创新效应分析 |
5.4.1 效应分析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5.4.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与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5.5 地区间共建合作平台建设的效应分析 |
5.5.1 效应分析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5.5.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与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小结 |
第6章 两地对口合作重点产业效应研究 |
6.1 对口合作对双方农业的影响——来自农副食品加工业的证据 |
6.1.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6.1.2 实证结果及东北、东部地区比较分析 |
6.2 对口合作对双方制造业的影响——来自汽车制造业的证据 |
6.2.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6.2.2 实证结果及东北、东部地区比较分析 |
6.3 对口合作对双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来自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证据 |
6.3.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6.3.2 实证结果及东北、东部地区比较分析 |
小结 |
第7章 对口合作视角下东北振兴的制约因素分析 |
7.1 地区间发展差异对合作的制约作用分析 |
7.1.1 两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制约对口合作 |
7.1.2 对口合作在两地的经济效应差异明显 |
7.2 四大领域中的制约因素分析 |
7.2.1 体制机制改革的制约因素分析 |
7.2.2 产业转型和升级的制约因素分析 |
7.2.3 科技创新领域的制约因素分析 |
7.2.4 平台建设领域的制约因素分析 |
7.3 其他方面的制约因素分析 |
小结 |
第8章 提升东北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经济效应的对策建议 |
8.1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地区间对口合作 |
8.2 加快地区间对口合作产业转型升级 |
8.3 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促进两地间合作 |
8.4 加强两地间的合作平台建设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结论 |
9.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3)北京西城区普查登记项目整体性保护方法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家对文化保护和传承的重视 |
1.1.2 北京新总规对文物保护的支持 |
1.1.3 西城文物管理利用的文件指导 |
1.1.4 北京西城低级别文物认知匮乏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归纳价值、挖掘历史、保护整体、促可持续 |
1.2.2 研究意义:理论完善保护方法对策,提供保护借鉴支撑 |
1.3 概念界定与研究对象 |
1.3.1 概念界定 |
1.3.2 研究对象 |
1.4 国外建筑遗产保护理论发展趋势 |
1.4.1 萌芽到合理化时期 |
1.4.2 全面与成体系时期 |
1.5 国内建筑遗产保护理论发展趋势 |
1.5.1 个体保护体系渐完善 |
1.5.2 整体保护的理念推进 |
1.5.3 新时期的突破与思考 |
1.6 国外建筑遗产分类研究 |
1.7 国内建筑遗产分类研究 |
1.7.1 按价值等级的分类制度 |
1.7.2 按规定特征的分类制度 |
1.7.3 按保护需求制定的分类体系 |
1.8 论文的研究内容、方法及框架 |
1.8.1 研究内容 |
1.8.2 创新点 |
1.8.3 研究方法 |
1.8.4 研究框架 |
第2章 北京西城区普查登记项目的历史与现状 |
2.1 历史研究 |
2.1.1 北京市西城区的历史演变研究 |
2.1.2 西城区普查登记项目在北京城的地位与重要性 |
2.2 现状研究 |
2.2.1 北京市各区普查登记项目概况 |
2.2.2 北京西城区普查登记项目特征 |
2.2.3 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保存现状 |
2.2.4 北京西城区普查登记项目保护现状 |
2.3 现状问题归纳 |
2.3.1 数量多分布散,保护无重点 |
2.3.2 整体价值不明,仅研究单体 |
2.3.3 等级低保存差,现亟待保护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宏观层面的保护方法与对策 |
3.1 “基于功能分类结合定性价值评价”的保护方法 |
3.2 分类方式的确定过程 |
3.2.1 分类思路的提出 |
3.2.2 分类方式的选择 |
3.2.3 分类方式的确定 |
3.3 北京主要功能的文化构成研究 |
3.3.1 多元共存的北京宗教文化 |
3.3.2 等级分明的北京居住文化 |
3.3.3 传统多样的北京商业文化 |
3.3.4 功能多用的北京会馆文化 |
3.4 主要功能类型普查登记项目的文化代表性 |
3.4.1 全面概括主要宗教种类 |
3.4.2 较为全面诠释居住等级 |
3.4.3 单一区域多样商业文化 |
3.4.4 基本全面代表会馆类型 |
3.5 主要功能类型普查登记项目分布特征 |
3.5.1 数量分布 |
3.5.2 空间分布 |
3.5.3 时间分布 |
3.6 主要功能类型横向价值定性评价 |
3.6.1 历史价值 |
3.6.2 艺术价值 |
3.6.3 科学价值 |
3.6.4 社会价值 |
3.6.5 文化价值 |
3.6.6 评价总结 |
3.7 宏观层面整体性保护对策 |
3.7.1 功能类型“点变面”空间整合保护 |
3.7.2 功能片区按价值分先后保护 |
3.7.3 功能片区依托城市结构保护 |
3.7.4 功能片区重叠区域文化关联保护 |
3.8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观层面的保护方法与对策——以宗教、居住类功能片区为例 |
4.1 “基于文化、特征和单体的定量价值评价”的保护方法 |
4.2 单一功能片区内普查登记项目文化构成分布 |
4.2.1 宗教类:寺庙集中分布北城,教堂量少分散 |
4.2.2 居住类:王府集中分布北城,官宅故居跨越南北 |
4.3 单一功能片区内普查登记项目特征 |
4.3.1 时间特征 |
4.3.2 规模特征 |
4.3.3 院落格局与空间 |
4.3.4 单体特色与形式 |
4.4 单一功能片区内单体定量价值评价 |
4.4.1 评价思路及方法确定 |
4.4.2 评价内容确定 |
4.4.3 评价分值标准确定 |
4.4.4 价值评价示范 |
4.4.5 评价结论 |
4.5 “文化多样性角度”的中观层面整体性保护对策 |
4.5.1 文化类型“点变面”整合保护 |
4.5.2 强调“一级文化”结构的保护 |
4.5.3 注重“二级文化”多样性的保护 |
4.6 “单体价值等级角度”的中观层面整体性保护对策 |
4.6.1 价值等级区域分级整合保护 |
4.6.2 价值等级重叠区向上定义级别保护 |
4.6.3 高价值区与高价值密集区优先保护 |
4.7 “综合角度”的中观层面整体性保护对策 |
4.7.1 保护高价值区域内的文化构成 |
4.7.2 高价值文化集中区域优先保护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微观层面的保护方法与对策——以高价值商住文化集中区为例 |
5.1 “基于区域规划和单体价值、现状评价”的保护方法 |
5.2 区域概况 |
5.3 历史研究 |
5.3.1 区域历史变迁 |
5.3.2 建筑历史及特色 |
5.4 价值评价 |
5.4.1 历史价值:北京城市建设的探索 |
5.4.2 艺术价值:中西合璧的建筑艺术 |
5.4.3 文化价值:地方文化传承的积淀 |
5.5 上位规划要求 |
5.5.1 区域发展规划:特色风貌与示范区 |
5.5.2 文物业态建议:教育与文化服务类 |
5.6 现状评估 |
5.6.1 文物建筑保存现状 |
5.6.2 院落环境保存现状 |
5.7 微观层面“原真性保护下进行业态功能调整”保护对策 |
5.7.1 划定保护范围 |
5.7.2 保护文物本体 |
5.7.3 保护前提下的适度利用 |
5.8 本章小结 |
结论 |
1.研究结论 |
2.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北京市西城区普查登记项目分布与编号 |
附录二 :北京市西城区普查登记项目基础资料归类统计表 |
致谢 |
(4)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中的城管执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框架与创新 |
1.4.1 研究框架 |
1.4.2 创新点 |
2 概念概述与基础理论 |
2.1 概念概述 |
2.1.1 非首都功能疏解 |
2.1.2 城管执法 |
2.2 研究的基础理论 |
2.2.1 政府职能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政策执行理论 |
2.2.4 法治理论 |
2.2.5 多中心参与理论 |
3 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中的城管执法现状 |
3.1 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对城管执法的要求 |
3.1.1 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的法治要求 |
3.1.2 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下的共治要求 |
3.1.3 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的精治要求 |
3.2 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中城管执法情况 |
3.2.1 城管局组织结构 |
3.2.2 工作职责 |
3.2.3 执法方式 |
3.2.4 城管执法成效 |
3.3 “开墙打洞”城管执法案例分析 |
3.3.1 “开墙打洞”执法的依据 |
3.3.2 “开墙打洞”的危害 |
3.3.3 北京XC区“开墙打洞”现状 |
3.3.4 XC区“开墙打洞”城管执法方式 |
3.3.5 XC区治理“开墙打洞”成效及问题 |
4 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中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中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 |
4.1.1 执法程序繁复 |
4.1.2 执法方式不规范 |
4.1.3 执法效率不高 |
4.1.4 民众参与不足 |
4.2 导致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现有法律位阶不高,缺乏可操作性 |
4.2.2 执法人员思想及素质不足 |
4.2.3 权责配置不合理 |
4.2.4 民众参与意识不高,参与渠道不畅 |
5 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中提高城管执法成效的对策建议 |
5.1 推动科学立法,优化执法程序规定 |
5.1.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
5.1.2 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
5.1.3 完善服务型城管执法程序规定 |
5.1.4 建立行政速裁程序或繁简分流机制 |
5.2 规范与创新执法方式,突出政府服务职能 |
5.2.1 改革服务型城管执法方式 |
5.2.2 采用新技术以提高城管执法水平 |
5.2.3 培养服务型城管队伍 |
5.3 完善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成效 |
5.3.1 建立行政执法岗单列管理体制 |
5.3.2 建立首问负责、联合(专题)会商、案件移送抄告等制度体系 |
5.3.3 建立行政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的信息平台 |
5.4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打造多元共治体系 |
5.4.1 合理确定政府、社会、公民等社会主体的权责关系 |
5.4.2 建立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体制 |
5.4.3 培育成熟市民社会,积极倡导群众参与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中城管执法情况问卷调查 |
访谈提纲 |
致谢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附件 |
(5)中国共产党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研究 ——以北京市为中心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文献概述 |
(二)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方法 |
(二)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方法 |
(三)跨学科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和难点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难点 |
第一章 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背景 |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及原因 |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背景 |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原因 |
(三)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理论依据及过程 |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社会民众的心态 |
(一)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的心态 |
(二)工矿企业工人的心态 |
(三)私营工商业者的心态 |
第二章 过渡时期总路线在主要领域的宣传教育 |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在农村的宣传教育 |
(一)建国初北京市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概况 |
(二)对农村党团员和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 |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在工矿企业的宣传教育 |
(一)对工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
(二)对工人宣传教育的主要方式方法 |
(三)对工人宣传教育的效果 |
三、过渡时期总路线在私营工商业的宣传教育 |
(一)从资产阶级上层开始的宣传教育 |
(二)公私合营阶段对资本家的宣传教育 |
(三)公私合营后对资本家的宣传教育 |
第三章 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主要形式 |
一、报纸书籍的宣传 |
(一)报纸的宣传 |
(二)相关书籍刊物的出版发行 |
二、广播电台的宣传 |
(一)过渡时期广播收音系统的建立 |
(二)广播对“一化三改”的宣传 |
三、其它的宣传形式 |
(一)树立典型 |
(二)通过各种文艺形式进行宣传 |
(三)回忆对比算账的方法 |
第四章 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组织保障 |
一、党的宣传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
(一)健全各级党委宣传机构 |
(二)建立党的宣传网 |
二、党群组织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
(一)过渡时期党组织建设的加强 |
(二)工、青、妇群众组织在宣传教育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
(三)党员干部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 |
第五章 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经验和启示 |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经验和教训 |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基本经验 |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主要教训 |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现实启示 |
(一)把握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权,提高党的宣传能力 |
(二)宣传工作要结合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注重满足宣传对象的现实利益 |
(三)宣传工作要坚持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融合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博士期间学术成果 |
(6)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依据 |
二、研究现状和目标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妇联组织 |
(二)社会治理 |
(三)妇联参与社会治理 |
二、相关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 |
(二)社会性别理论 |
(三)社会治理理论 |
第二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开端(1949-1956) |
一、妇联的全面组建与女界的初步统合 |
(一)妇联组织体系的初创 |
(二)妇联的组织统合 |
二、妇联参与创建社会新秩序的行动 |
(一)发动妇女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格局 |
(二)参与创建男女平等的新生产秩序 |
(三)参与确立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 |
三、妇联参与改造妇女的初步实践 |
(一)劳动光荣理念下对妓女身份的重塑 |
(二)抗美援朝运动中对妇女爱国观的培育 |
(三)识字学习运动中对妇女的文化政治教育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曲折探索(1956-1966) |
一、妇联组织的曲折发展 |
(一)妇联组织名称的统一 |
(二)妇联组织制度的改进 |
(三)妇联团体会员的收缩与发展 |
(四)妇联基层组织的整顿波折 |
二、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 |
(一)动员妇女参加社会劳动 |
(二)大规模开展妇女扫盲运动 |
(三)培育妇女群众集体观 |
三、妇联初步纠正“左倾冒进”错误的举措 |
(一)加强对妇女的劳动保护 |
(二)参与整顿托幼组织 |
(三)参与整治婚姻乱象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中断与初步恢复(1966-1976) |
一、妇联组织的全面解体与初步恢复 |
(一)妇联组织的逐步解体 |
(二)妇联组织的初步恢复 |
二、妇联对社会治理的有限参与 |
(一)参与推进男女同工同酬 |
(二)发动妇女参与“农业学大寨” |
(三)协助托幼组织的恢复整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发展(1977-2012)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妇联组织的迅速发展 |
(一)妇联组织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
(二)妇联团体会员的迅速扩展 |
(三)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持续推进 |
二、新时期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
(一)多层次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
(二)全方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
(三)多方面推进对妇女的综合教育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化转型(2012-2018) |
一、新时代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机遇 |
(一)习近平的社会治理新理念新布局 |
(二)群团改革背景下妇联组织发展的新需求 |
(三)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与中国妇情新样态 |
二、新时代妇联组织的深化改革 |
(一)妇联组织各项制度的全面整建 |
(二)妇联组织体系的系统化改革 |
三、新时代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实践 |
(一)引领妇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
(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新作为 |
(三)动员妇女参与培树社会文明新风尚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经验 |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主体性相统一 |
二、坚持理论自信与兼容并蓄地推进理论创新相统一 |
三、坚持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
四、坚持做好经常性工作与开展专题性活动相统一 |
五、不断提升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协作水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7)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机理研究 ——基于空间正义视角的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行业背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探索和传承的当代困境 |
1.1.2 社会背景: 产业融合背景下非遗文化旅游的兴起 |
1.1.3 现实背景: 旅游产业融合发育背景下非遗街区开发现实问题 |
1.1.4 研究背景: 非遗旅游研究的“空间转向”和“文化转向”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状况 |
1.3.1 空间生产理论的研究状况 |
1.3.2 空间正义的研究状况 |
1.3.3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相关研究 |
1.3.4 文化空间理论和应用的相关研究 |
1.3.5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研究状况 |
1.4 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内容框架 |
1.5 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5.3 研究样地说明 |
1.6 主要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依据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非物质文化遗产 |
2.1.2 非遗旅游街区 |
2.1.3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 |
2.1.4 空间生产机理 |
2.1.5 空间正义 |
2.2 理论依据 |
2.2.1 空间生产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3章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结构要素与时空演化 |
3.1 文化空间的概念内涵与外延 |
3.2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要素、结构及特征 |
3.2.1 文化空间的构成要素 |
3.2.2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结构类型 |
3.2.3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主要特征 |
3.3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时空演变 |
3.3.1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时间演变 |
3.3.2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形态演变 |
第4章 从生产机理到空间正义: 文化空间生产的伦理诉求 |
4.1 非遗旅游街区保护和开发的基本原则 |
4.1.1 整体性原则 |
4.1.2 原真性原则 |
4.1.3 活态化原则 |
4.2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生产的逻辑框架 |
4.2.1 资本逻辑: 资本空间化与空间资本化 |
4.2.2 权力逻辑: 制度设计与行政主导 |
4.2.3 阶层逻辑: 社会主体的认同与反抗 |
4.2.4 消费逻辑: 后现代消费主义下“地方性”与“全球化”的较量 |
4.3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生产的动力机制 |
4.3.1 内在动力: 资本增殖 |
4.3.2 外在动力: 权力主导 |
4.3.3 反馈动力: 阶层应对 |
4.4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生产的利益主体 |
4.4.1 地方政府 |
4.4.2 运营管理商 |
4.4.3 非遗传承者 |
4.4.4 居民 |
4.4.5 街区商户 |
4.4.6 游客 |
4.5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生产的关系构建 |
4.5.1 多元开放的社会结构关系: 从“差序格局”到“多元混合” |
4.5.2 流动的异质性人际关系: 从“地缘”到“业缘” |
4.5.3 百花齐放的产业形态: 从“传统产业”到“跨界融合” |
4.6 空间正义: 文化空间生产的伦理诉求 |
4.6.1 在空间生产中追求正义 |
4.6.2 空间正义的实现路径 |
第5章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典型案例解析 |
5.1 屯溪老街的文化空间生产探析 |
5.1.1 屯溪老街的非遗资源与旅游现状 |
5.1.2 空间重构: 屯溪老街空间形态的时空演化 |
5.1.3 空间表征: 屯溪老街“文化空间”的符号建构 |
5.1.4 空间运作: 屯溪老街文化空间运作方式与生产逻辑 |
5.1.5 屯溪老街文化空间的生产机理 |
5.2 北京前门大栅栏街区的文化空间生产分析 |
5.2.1 北京前门大栅栏街区的非遗资源与旅游状况 |
5.2.2 空间重构: 北京前门大栅栏空间形态历史演化与功能变化 |
5.2.3 空间表征: 北京前门大栅栏文化空间符号构建 |
5.2.4 空间运作: 北京前门大栅栏文化空间生产方式与动力机制 |
5.2.5 北京前门大栅栏文化空间的生产机理 |
5.3 小结 |
第6章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生产的结果分析 |
6.1 屯溪老街文化空间的生产效果评价 |
6.1.1 老街风貌真实性和历史真实性保护较好 |
6.1.2 老街原真性生活维度的消解 |
6.1.3 空间机会的不平等: 居民缺乏空间生产参与权 |
6.1.4 非遗传承与发展的两极化评价 |
6.1.5 地方感的两级分化: 塑造符合“他者”的地方认同 |
6.1.6 传统与现代的混合杂糅 |
6.1.7 小结 |
6.2 北京前门大栅栏文化空间的生产效果评价 |
6.2.1 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双重失效的大栅栏 |
6.2.2 过度商业化冲击地方特色文化 |
6.2.3 属人性的传统生活空间的消逝 |
6.2.4 居民缺乏空间生产的话语权 |
6.2.5 非遗传承氛围一般 |
6.2.6 地方无感的大栅栏 |
6.2.7 小结 |
6.3 屯溪老街和北京前门大栅栏文化空间的生产效果比较 |
6.4 非遗旅游街区“三位一体”文化空间的生产结果总结 |
6.4.1 空间的实践 |
6.4.2 空间的表征 |
6.4.3 表征的空间 |
第7章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生产的空间正义审视 |
7.1 基于伦理诉求的空间正义 |
7.1.1 空间伦理的可能性确证 |
7.1.2 空间正义对传统正义理论的超越 |
7.1.3 空间正义的理论指向与价值基点 |
7.2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生产的非正义现象 |
7.3 空间伦理精神缺失及“异化”问题 |
7.3.1 伦理精神缺失的主要表现 |
7.3.2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异化”问题 |
7.4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模式选择及伦理策略 |
7.4.1 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模式 |
7.4.2 文化空间生产的伦理策略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8.2.1 研究不足 |
8.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安徽屯溪老街调查问卷(本地居民) |
附录B 安徽屯溪老街调查问卷(外地游客) |
附录C 访谈提纲 |
附录D 屯溪老街正街店铺业态信息一览表 |
附录E 屯溪老街一、二、三马路店铺业态信息一览表 |
附录F 前门大栅栏店铺业态信息一览表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8)出罪机制规范论 ——以我国刑事判决实证分析为基础(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和价值: |
二、研究的现状和趋势 |
三、研究的主要目标 |
四、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
第一章: 中国无罪判决的现状和分析 |
第一节、我国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的特征 |
一、我国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极少,且逐年降低 |
二、自诉和公诉案件中宣告无罪的差别 |
三、免于刑事处罚的数量稳步上升 |
第二节、无罪判决率低的根本原因、形成和危害 |
一、根本原因 |
二、形成因素 |
三、潜在危害 |
第三节、无罪判决出罪的数据分析 |
第二章: 我国刑法出罪机制的类型分析 |
第一节、我国刑法典中出罪机制的梳理 |
一、出罪机制的定义 |
二、刑法规范中出罪机制相关表述的梳理 |
第二节、三阶层犯罪体系中出罪机制的归纳 |
第三章: 罪刑法定原则出罪功能实现的三重构造 |
第一节、三重现象:中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所导致的实践问题 |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模式不清晰 |
二、罪刑法定原则下的同案异判 |
三、超法规的阻却事由、罪刑法定原则和“但书” |
第二节、我国罪刑法定原则问题的根本症结: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 |
第三节、罪刑法定原则出罪功能的实现:积极罪刑法定的消解 |
一、杜绝入罪判决中引述“罪刑法定原则” |
二、强调“罪刑法定原则”与“同案同判”的内在联系 |
三、通过“但书”确保消极罪刑法定原则的功能实现 |
第四章: “但书”出罪适用的基础和规范 |
第一节、“但书”适用出罪判决的基本问题 |
第二节、“但书”作为法院判决出罪依据的法理基础 |
第三节、“但书”出罪的覆盖维度 |
第四节、“但书”出罪的规则选择 |
一、构成要件不该当之等同和叠加模式 |
二、出罪实质解释模式 |
三、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转化模式 |
四、超法规的责任阻却事由转化模式 |
第五章: 意外事件出罪的适用困境和界定 |
第一节、规范解析:刑法第16条的立法本意 |
第二节、问题的提出:以具体案例为切入 |
第三节、意外事件理论上的判断标准及其瓶颈 |
一、传统的“不能预见”标准 |
二、因果关系判断标准 |
第四节、意外事件判断的层次和机理 |
一、意外事件中的因果关系判断 |
二、以过失为基础的主观过错判断 |
第六章、正当防卫出罪回归公众认同的解释途径 |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脱离公众认同的正当防卫 |
第二节、问题的分析:正当防卫裁判脱离公众认同的解释轨迹 |
一、司法过度追求防卫意志的唯一性 |
二、利已型正当防卫和利他型正当防卫等同对待 |
三、司法过度强调防卫过当的结果衡量 |
第三节、回归公众认同的解释路径 |
一、防卫人主观混合意思形态及处置 |
二、利他型正当防卫条件的宽缓化——基于对危险的判断 |
三、防卫过当的手段和后果独立双重过当之提倡 |
第七章: 紧急避险适用的规范性和出罪可能性 |
第一节、紧急避险的司法现状及问题的提出 |
一、紧急避险的司法现状 |
二、紧急避险适用的基本问题 |
第二节、紧急避险构成与否的规范解读 |
第三节、紧急避险的判断应脱离交通责任认定书 |
第四节、自招危险的紧急避险出罪的空间 |
一、紧急避险的性质 |
二、自招危险的紧急避险 |
第五节、阻却违法和阻却责任为基础判断“不得已而为之” |
第八章:无刑事责任能力出罪裁判的问题和规范—以司法精神鉴定为中心的探讨 |
第一节、司法精神鉴定的适用现状和问题:以案例比较为切入点 |
一、法院拒绝被告人一方的精神司法鉴定的申请 |
二、拒绝被告人一方申请重新鉴定 |
三、冲突鉴定间排斥选择无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 |
第二节、司法精神鉴定启动的法理和规则 |
第三节、申请重新鉴定的原理和规范 |
第四节、司法精神鉴定意见的司法采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 |
后记(初稿) |
(9)北京市城市低保人员就业促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提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框架 |
2 基础理论与研究成果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概念 |
2.1.2 就业相关概念 |
2.2 基础理论概述 |
2.2.1 贫困理论 |
2.2.2 社会救助理论 |
2.2.3 就业相关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4 我国城市低保失业人员就业支撑体系的国际借鉴 |
3 北京市城市低保人员总体状况分析 |
3.1 北京市城市失业人员享受低保状况 |
3.1.1 享受低保规模分析 |
3.1.2 低保财政支出分析 |
3.2 对城市失业人员低保实施中的问题 |
3.3 北京市城市低保人员就业促进实践 |
3.4 北京市城市低保人员就业促进效果评价 |
4 北京市低保人员就业促进状况调研分析 |
4.1 低保人员基本状况分析 |
4.1.1 低保人员基本状况分析 |
4.1.2 低保人员失业状况分析 |
4.1.3 低保人员就业状况分析 |
4.2 低保人员求职动力分析 |
4.2.1 低保人员求职动力的交叉分析 |
4.2.2 低保人员求职动力的因子分析 |
4.2.3 低保人员求职动力的回归分析 |
4.3 劳动力市场就业岗位空缺分析 |
4.4 低保人员就业倦怠成因分析 |
4.4.1 制度与政策的缺失因素分析 |
4.4.2 社会与企业责任滞后因素分析 |
4.4.3 自身竞争力不强因素分析 |
5 北京市低保人员就业促进的对策与措施 |
5.1 低保人员就业促进的理念 |
5.2 低保人员就业促进的策略 |
5.2.1 完善低收入人员保障制度 |
5.2.2 建立低保人员就业支撑体系 |
5.3 低保人员就业促进的措施 |
5.3.1 社会层面的就业帮扶机制 |
5.3.2 企业层面的就业促进机制 |
5.3.3 个人层面的自我救助机制 |
6 结论 |
后记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详细摘要 |
(10)新中国十七年(1949-1966)北京市婚姻文化嬗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资料介绍 |
四、理论与方法 |
五、相关界定 |
六、研究框架 |
七、难点与创新点 |
第一章 近代以来北京市的婚姻状况 |
第一节 建国前北京市的婚姻状况 |
一、晚清时期北京婚姻制度的特点 |
二、维新思想家的婚姻主张 |
三、晚清时期的婚礼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北京市的婚姻状况 |
一、婚姻制度的改革 |
二、新社会阶层对传统婚姻的抨击和修正 |
三、民国时期的婚礼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新式婚姻制度的建立 |
第一节 革命根据地的婚姻立法 |
一、苏联的婚姻立法内容 |
二、革命根据地婚姻立法内容 |
第二节 《婚姻法》的颁布 |
一、《婚姻法》的颁布 |
二、《婚姻法》的实施 |
三、成效与问题 |
第三节 婚姻制度的初步实施 |
一、《婚姻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二、“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委员会”的建立 |
三、检查和处理情况 |
四、宣传形式与方法 |
五、成效与问题 |
第四节 1953年“贯彻婚姻法运动月” |
一、“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前的准备 |
二、“贯彻婚姻法运动月”的开展 |
三、成效与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择偶的社会模式 |
第一节 不同群体的择偶模式 |
一、不同群体择偶模式的比较 |
二、不同群体择偶模式的特点 |
三、新时期下择偶模式的原因分析 |
第二节 婚龄与择偶模式 |
一、不同历史阶段的婚龄状况 |
二、男女配偶的婚龄差 |
三、婚龄与职业的关系 |
四、民众的早婚现象以及国家对晚婚的提倡 |
第三节 文化程度与择偶模式 |
一、婚配男女的文化程度概况 |
二、文化程度“差额” |
三、传统婚恋模式的变异 |
第四节 择偶的政治取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婚姻的确立方式 |
第一节 恋爱的经历和特征 |
一、初恋年龄 |
二、恋爱的场所和方式 |
三、约会的频度和恋爱时长 |
四、初恋成功率 |
第二节 婚姻的结合途径 |
一、包办婚姻 |
二、介绍婚姻 |
三、自由婚姻 |
第三节 恋爱中的迷茫与困惑 |
一、个人对自由恋爱的认识 |
二、社会对自由恋爱的认识 |
第四节 国家倡导的恋爱观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个人、家庭和国家利益冲突下的婚礼仪式 |
第一节 国家对传统婚礼仪式的批判 |
一、对彩礼的批判 |
二、对传统婚礼仪式的批判 |
第二节 婚礼时间的选择 |
一、婚礼日期的选择规律 |
二、个体对结婚日期的选择 |
第三节 新时期下的婚礼仪式 |
一、茶话会形式的婚礼 |
二、农村的新式婚礼 |
三、集体婚礼 |
四、家庭举办的简约婚礼 |
五、旅行结婚 |
第四节 婚礼文化的生活化 |
一、婚礼中的食品 |
二、婚礼上的穿着 |
三、婚礼中的运输工具 |
第五节 婚姻文化中的社会网络 |
一、婚礼参与者的社会网络 |
二、婚后的居住模式形成的社会网络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婚姻的变异 |
第一节 离婚申诉理由 |
一、离婚申诉理由的定量分析 |
二、离婚申诉理由的定性分析 |
第二节 社会阶层特征与离婚率 |
一、职业与离婚率 |
二、文化程度与离婚率 |
第三节 婚姻基础与离婚率 |
一、离婚申请者年龄与离婚率 |
二、初婚年龄与离婚率 |
三、婚后年数与离婚率 |
四、婚姻结合方式与离婚率 |
第四节 离婚案件的处理 |
一、处理离婚的方式 |
二、离婚案例解析 |
三、执法机构处理离婚案件时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国家对离婚问题的教育和引导 |
第六节 再婚和复婚 |
一、“再婚”者的基本情况 |
二、寡妇再嫁 |
三、复婚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评价及启示 |
第一节 婚姻文化嬗变的评价 |
一、婚姻文化变化中的权力转移 |
二、男女两性的社会权益逐渐趋向于平等 |
三、婚姻文化的动态特性 |
第二节 婚姻文化嬗变的启示 |
一、规范性社会文化的形成 |
二、规范性社会文化存在的问题 |
三、规范性婚姻文化的良性构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北京市宣武区建立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落实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D]. 宋子昕. 河北师范大学, 2021(09)
- [2]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经济效应实证研究[D]. 马芳. 辽宁大学, 2020(07)
- [3]北京西城区普查登记项目整体性保护方法与对策研究[D]. 庞雅倩. 北京建筑大学, 2020(07)
- [4]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执行中的城管执法问题研究[D]. 院曦. 北京化工大学, 2020(02)
- [5]中国共产党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研究 ——以北京市为中心的考察[D]. 邱蕊.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6]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D]. 李乾坤.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9)
- [7]非遗旅游街区文化空间的生产机理研究 ——基于空间正义视角的反思[D]. 郑久良.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9(02)
- [8]出罪机制规范论 ——以我国刑事判决实证分析为基础[D]. 储陈城. 东南大学, 2016(12)
- [9]北京市城市低保人员就业促进研究[D]. 白艳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2(03)
- [10]新中国十七年(1949-1966)北京市婚姻文化嬗变研究[D]. 李慧波. 首都师范大学, 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