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营养专家:建立科学理性的饮食用药观念(论文文献综述)
韩梅[1](2020)在《对“微信辟谣助手”中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研究》文中认为社交媒体时代,信息密集化、高速度和全覆盖的传播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众多便利的同时,也使关系到大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谣言以更加迅猛、直接的方式出现在人们身边。具有“强关系”属性的微信,更是成为食品安全谣言的“重灾区”。泛滥于微信之中的食品安全类谣言不仅严重污染了网络传播环境,也给微信用户群体带来了心理上的恐慌和焦虑,严重干预了人们的现实行为,甚至对我国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亦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在此背景下,建立关于识别、揭示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解释框架,并追溯这些谣言持续不断泛滥于微信中的深层次原因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微信辟谣小程序“微信辟谣助手”中50则已证伪的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作为研究对象,主要使用文本分析法和案例研究法,对50例典型谣言样本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梳理和解读,同时辅以深度访谈法,探析诱发、滋生和传播此类谣言的原因。笔者首先梳理了食品安全微信谣言的具体类型、传播模式以及典型案例,并在此基础上从分布因素和文本特征方面对50则谣言样本的文本内容展开讨论,发现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造谣者深谙大众在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时的“软肋”,且善于利用和制造焦虑情绪,促使这些极具模糊性和迷惑性的谣言能够吸引众多微信用户相继阅读、转发。最后,笔者超越谣言文本,通过对15名经常在微信中主动或被动接收、转发食品安全谣言的微信使用者进行深度访谈,分析总结出了导致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屡禁不止、泛滥成灾的原因:一是有着封闭性、强关系性以及隐匿性的微信平台为谣言的滋生提供了“温床”;二是理性不足却感性有余的微信用户易被煽动,成为谣言扩散的“帮凶”;三是专业素养缺失、伦理失范的自媒体公众号是造谣、传谣的“推手”;四是民生信息不公开、法律缺位等导致大众的“社会不稳定感”是导致谣言爆发的“导火索”。
王米娅[2](2020)在《人造肉技术发展的社会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21世纪以来,人造肉技术逐步走进我们的生活并悄然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有科学家表示,这种人造肉能保证绝对的清洁,不仅从根本上消除疯牛病、口蹄疫等病毒的感染,还能保证营养,减少家禽养殖造成的污染。更重要的是,它被指出可能解决人类面临的一些重要的挑战,如人口增长导致的粮食短缺和粮食价格上涨等问题。联合国也对这项技术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人们对肉制品的需求量非常之大,但现今社会肉制品产业生产能力明显还存在不足,加工效率也很低下,―素肉‖和在培养皿里创造出来的―肉‖就这样应运而生。40年后,世界人口将增加到90亿,届时生活资料将很难满足全部人的需要。出于对人类健康和保护环境角度的考虑,人造肉产业的市场规模预计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会稳步增长,要实现市场规模地持续扩大,需要不断突破人造肉关键技术。从技术哲学的角度看,人造肉技术的潜在风险是技术哲学和技术伦理学反思和批判的重要对象。随着人造肉技术的快速发展,其不确定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其中,人造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受到关注。当今社会已进入高风险时代,人造肉技术在其发展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人造肉技术的迅速崛起,要求我们应对如何规避人造肉技术发展风险的现实问题。本文以新兴的人造肉技术为研究主体,采用文献研究和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围绕―人造肉技术发展的社会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这一课题,分五部分对人造肉技术发展的风险具体表现形态、类型与影响、来源和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和论证,以对人造肉技术发展的社会风险的应对措施和可持续发展等作出有益的探索。第一部分―引言‖从人造肉技术的发展现状及其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等问题角度出发,介绍了选题背景,概述了国内外关于人造肉技术发展社会风险问题的研究现状。第二部分―人造肉技术与风险概述‖,列举了人造肉技术和风险、社会风险的定义,对社会风险进行概念分析。第三部分―人造肉技术发展的风险‖,主要从人造肉技术发展过程中潜在的社会风险的影响,剖析了人造肉技术发展风险可能带来的影响。第四部分―人造肉技术发展社会风险的成因‖,从人造肉技术技术层面、社会层面和文化层面三个层面剖析人造肉技术的社会风险成因。第五部分―应对人造肉技术发展风险的对策‖,从强化人造肉技术风险意识、完善人造肉技术、加强社会控制和加强法律、法规四个方面分析应对人造肉发展风险的策略。
苗曾志[3](2019)在《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进,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食品质量的安全性、营养性需求也越来越高,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依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的有效治理,仅仅依靠政府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多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消费者群体的作用不容忽视。但相关调查显示,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与消费维权意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而社会与家庭方面无法解决目前消费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因此需要政府发挥相应职能进行引导和教育。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大多数食品安全研究还是聚焦于政府监管、法律法规完善与标准体系构建这些方面,对于食品安全领域中的消费者教育关注不足,更缺乏对消费者教育中政府职能的探讨。本文着眼于食品安全领域下消费者教育中的政府职能,运用文献分析与定量分析的方法开展相应研究。首先对相关的文献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归纳梳理,明确食品安全、政府职能、消费者教育的概念范围和理论基础及政府在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应具有的职能作用,并尝试构建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的政府职能模型框架。其次基于政府职能的四个作用范围进行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感知的问卷调查,发现目前消费者对于政府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的感知程度并不强,主要表现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认知不足,食品安全维权和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还比较薄弱,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感缺乏。这说明食品安全教育效果有待增进,政府这方面的职能有待加强。再次本文在调查的基础上,立足我国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的现实状况,从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食品安全维权教育、食品安全监督教育、食品安全责任教育四个方面,分析目前政府在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应然层面的职能体现、实然层面的职能现状以及具体职能问题所在。接下来选取美国、英国、日本三个国家,总结其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的政府经验,为我国政府行使这方面职能提供参考借鉴。最后结合实际情况,分别从加强资源管理、深化意识培养、重视参与引导等三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政府职能的具体建议。本文以实证调查与文献资料为主要依据,归纳出以培养聪明的、自立的、自觉的、负责的消费者为政府职能的目标定位,进而从政府职能的作用范围入手,分析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的知识教育、维权教育、监督教育、责任教育四个方面的教育现状及存在的政府职能问题,结合国内外学者对食品安全领域消费者教育的研究,提出在资源管理、意识培养、参与引导等三个方面的政府职能建议。
潘玉[4](2019)在《沟通“不确定性”: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研究》文中认为2000年以来,转基因议题逐渐转变为全球性的社会公共议题,引发广泛关注。转基因技术与应用迅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各方对转基因的争论从未终止,科学的“不确定性”特征突显。相对于其他公共议题的知识构建,科学议题有其特殊性:一方面,由于科学议题造成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媒介场域中的各利益相关者都可能会传达有效信息之外的信息,造成科学认知的混乱;另一方面,社会公众由于知识结构与个人经历的局限,很难直接对某一科学知识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因而,公众对于转基因议题的科学认知与理解往往更容易受到媒介场域的影响,媒体在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中承担重要作用。由此,本研究通过对转基因这一科学争议中的“不确定性”进行综合而深入的考察,帮助社会各方更好地理解科学知识内涵,参与科学决策,从而缓解当前日趋矛盾的科学争议。媒体通过转基因议题的知识表征,可以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功用,为科学的“不确定性”沟通提供知识对话空间与传播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与规避转基因所引发的科学风险,从而减缓社会公共危机。同时,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过程反映出科学议题的知识表征特征、实践规律与协商机制的转向,研究试图从理论层面完善与扩展科学知识传播内涵与理论框架。本研究较全面地论述了媒介与科学知识建构的关联性研究,搭建了媒介建构科学知识、引导科学理性的阐释框架,体现了科学传播领域的现实关切与理论关照,赋予该研究领域一定的创新性。本研究基于知识社会学视角,围绕科学的“不确定性”这一核心话题,就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语境及其要素研究、“不确定性”呈现内容研究、“不确定性”沟通意义研究、“不确定性”管理研究逻辑,探究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过程——转基因议题的知识表征、知识实践、知识争论与知识共享。研究分为四大部分:第一,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性”语境考察。“不确定”语境有哪些要素?呈现出怎样的语境特征?第二,转基因议题的话语变迁与知识实践研究。基于“不确定性”语境特征,从历时性维度,研究选择中美媒体关于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报道为研究文本进行梳理与总结,进而探讨不同社会语境下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注意周期”与空间互动特征;从共时性维度,研究就议题内容、消息来源、话语立场与知识属性四个方面考察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框架与知识实践过程。第三,转基因议题的知识争论研究。依据反思冲突、化解冲突、超越冲突的研究逻辑,探讨不同相关利益主体如何围绕科学争议的“不确定性”展开知识的协商与对话?媒体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采用哪些话语修辞策略?科学与社会之间如何达成知识对话与共识?第四,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共享与“不确定性”管理探究。如何反思风险社会的转基因科学知识的生产与传播?怎样完善与提升社会公众对转基因科学知识的理解?进而对我们反思科学知识传播的理念与模式有何启示?研究试图通过对上述研究问题的探讨,考察转基因议题的话语实践,并基于更宏观地社会语境,思考科学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与影响。研究以转基因这一争议性科学议题为研究对象,选择2000-2018年期间的媒体报道本文进行话语分析、对比分析与个案探究。通过阐释转基因议题的话语建构特征反映科学议题的知识建构过程。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实践最终目的是为了使社会各相关利益主体更好地理解科学知识,并在科学话语的互动协商中将专业的科学知识进行整合,形成日常化的、已被社会接受的“公共知识”,进而参与到科学知识的再生产与“不确定性”管理过程中。因此,在一个日益多元化社会中,不同文化、价值观之间的争议与冲突的释放与调试需要科学的对话与理解,完善与提升社会公众的科学素养以加强科学知识理解,搭建基于科学议题的“知识联盟”可实现转基因这一争议性科学议题传播的知识共享与理解,探索和推动多样化社会讨论与科学对话方式的形成,以消除知识间的差异与不对等,管理争议性知识建构过程中的科学“不确定性”,进而助力科学决策的制定与完善。
张哲飞[5](2018)在《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行政法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新世纪以来,不断涌现的科技发明与急速发展的新兴科技产业给国家经济事业带来蓬勃动力,但与此同时,科技背后蕴含的风险及造成的科技风险事件也随之进入国家、社会与公众视野。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背景下,如何在规范行政权力合法运行的同时有效应对科技风险,回应公民对健康、环境与安全权利的诉求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从行政法视域研究科技风险规制过程问题旨在回应科技风险给国家、社会与公民带来的诸多问题之现状,实现行政机关科技风险规制活动的“有法可依”,为行政机关规制科技风险提供法治化路径并助益其科学、合法、民主、高效地应对科技风险,也希冀扩展行政法的学科理论分支与实践研究领域。明确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概念前提、理论基础与主要内容是研究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行政法问题研究的前提。科技风险与科技风险规制过程具有独特的内涵、特征,并经历了较长时期的概念与体系演进,国家任务理论、合作规制理论与风险行政法理论为科技风险的国家干预与行政机关规制提供了宪法依据与行政法原理。运用行政基础理论与行政过程方法论可以将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类型化为科技风险议题设置、科技风险标准制定、科技风险评估、科技风险沟通与科技风险管理五大过程,并抽象出正当性、效率性、科学性、民主性与实效性五大问题。此外,科技风险规制中的行政法问题研究还需妥善处理的作为部门法的行政法与作为领域法的科技法、公权力规范行使与行政效率及目标间、社会主体权利与国家与公共利益间等关系问题。议题设置是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起始环节。依据风险议题设置实践与主推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科技风险议题设置类型化为行政主体主导、民意聚推、专家论证与媒体呼吁四种。从权责与权义两个视角剖析可以发现我国行政主体主导型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制度存在诸多正当性问题,风险认知因素、政治因素与法制因素是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制度正当性问题的内在根源,其中政治因素中社会观念是影响行政机关科学、公正地设置风险议题的深层次因素。我国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制度的行政法重塑可以在考察美国与欧盟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及其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从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转变到兼顾公民权利保障,从现实主义的科技风险观转变到综合主义科技风险观,并重塑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的依法行政、透明性、协商性与科学性原则,建构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的主体性制度与动态的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制度。标准制定是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基础环节。科技风险标准制度应被归为“技术法治”范畴,我国科技风险标准制度存在的残缺不全、整体滞后与效率不足等问题大大影响了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的效率性,科学的不确定性、科学理性与社会理性的冲突以及科技风险与传统风险规制逻辑间的失配是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缺陷的内外部原因。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的行政法重构应从原理层面确立科技风险标准制定的效率性、公正性与科学性原则,从理念层面实现可接受标准的革新、标准层级的全球化与标准性质的公共化,从制度层面重构我国科技风险标准的主体性制度与关联性制度,包括发挥科技风险规制协商委员会下属科技风险标准制定小组之功用、改革标准层级制度、健全标准制定具体机制等。评估是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总结我国现行科技风险评估制度的法律规范体系及其制度运行中的成绩与不足可以发现,科技风险评估体系不健全与专家委员会中立性不足等因素严重影响了科技风险评估制度的科学性。科技风险评估制度的科学性困境在于科学难以为风险评估提供确定性结论与科技风险的“社会建构”。科技风险评估制度的行政法优化应当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并确立科技风险评估的独立性、科学性、安全性与公开性原则。具体内容的优化包括行政机关、专家委员会等组织机构之优化、独立性与契合性程序制度之优化以及风险识别、信息收集、监测和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纠错与评估责任等运行机制之优化等。沟通是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必要环节。科技风险沟通有助于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消弭各方利害关系人之间因对风险认识差异导致的不信任,促进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民主性等功能。但是,处于萌芽阶段的科技风险沟通制度存在规定缺乏可操作性、部分领域规范空白、结构失之偏颇与权义配置失衡等问题。从实质法治考量,科技风险沟通制度的行政法定位应当在适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引入科技风险沟通的明确性、有效性、民主性与安全性原则,在具体制度再定位中应明确行政主体、社会主体、私人企业与公民等主体的法律地位及其在科技风险沟通中的权利与义务,建构科技风险沟通制度的信息共享、定期交流与多元互信机制。管理是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最终环节。我国现行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存在重科技经济创新与发展、轻科技风险管理的理念偏差,行政机关、社会主体、私人企业与公民等主体间的权义分配不均的规范困境以及部门行政与综合管理矛盾、民意诉求与制度实践脱轨与交互式失配下的法治难题等实践困境。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应当从注重安全价值、确立稳健预防型管理理念与明确差异化行政目标、部门职责与措施实效等方面实现理据再造,从建构科技风险管理中的权利保障、多元主体参与、预防性与必要的强制性原则等方面实现原则再造。具体制度再造中应当建构起科技风险管理主体专责化与协商主体责任化的科技风险管理主体性制度,开放决策与柔性管理的科技风险管理程序性制度并完善科技风险管理的协调联动、责任承担、规制补偿、动态登记、风险标识、多元主体参与协商、措施反馈与资源准备机制。
张雯[6](2018)在《健康类专家微信公众订阅号“范志红原创营养信息”传播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范志红原创营养信息”是营养科学专家范志红的个人微信公众订阅号,账号以食品营养和健康生活知识作为传播的主要内容。本文选取微信订阅号“范志红原创营养信息”2017年头条发布的属于健康领域的147篇原创文章作为样本。结合说服传播技巧、健康传播的“知信行”模式等理论,运用内容分析、文本分析和访谈法,对微信订阅号“范志红原创营养信息”的健康传播策略,包括传播内容、行文方式、说理形式、说服传播技巧、互动方式、语言风格等进行研究。本文通过内容分析,对“范志红原创营养信息”的页面设置、篇幅长短、阅读和点赞量、内容形式、七大主题分布等概况进行描述和统计。在内容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文本分析法,对微信订阅号“范志红原创营养信息”中的部分标题、图片、词句、行文脉络等进行深层分析,并结合对微信订阅号“范志红原创营养信息”的账号主体和主要作者范志红及编辑,范志红硕士毕业生兰晓芳的访谈结果,总结出“范志红原创营养信息”的标题、摘要、开头和结尾的类型,把握其行文方式;分析了解释原因原理,研究报告和数据引证,案例说明这三种说理形式。归纳了灵活使用恐惧诉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示结论为主和给出可操作性强的建议这四种说服传播技巧。从正文和评论区两个方面讨论了微信订阅号“范志红原创营养信息”的互动方式及作用。分析其语言风格并将其总结为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幽默风趣,生动形象;擅用修辞,生动活泼;归纳要点,简洁明了;温暖贴心,人性化提醒这五点。最后,本文根据内容分析、文本分析及访谈的结果,探讨该订阅号如何在传播中兼顾科学性与科普性,总结出“范志红原创营养信息”的传播优势:高可信度信源,权威观点;内容丰富全面,贴近生活;引证研究论据,科学严谨;语言通俗易懂,科普性强;劝服技巧灵活,强说服力;重视互动反馈,增强效果;排版清晰明了,可读性强。这一结论对我国健康领域专家个人开办微信订阅号进行健康传播具有借鉴意义。
杨艺[7](2018)在《我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健康科普工作对于提升居民健康水平起着重要作用。健康科普报道是健康科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受众需求驱动的影响下,健康科普报道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中的特征越发显露,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现状特点进行评估,为进一步优化该类报道提供参考,使其更好地为大众健康服务。本文以《生命时报》、《新京报》、“丁香医生”微信公众号、“新华社”微信公众号中的健康科普报道为研究对象,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研究时间段,采用内容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从报道形式、报道内容、报道来源等方面比较分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的异同,以探讨两者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媒体健康科普报道未来发展提出思考与建议。研究发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的共同性表现为:在报道篇幅上,主要使用中长篇幅;在报道来源上,对原创体现出重视;在报道信源上,多使用专家学者信源;在报道主题上,重医护卫生、健康生活方式,轻食品药品安全、心理健康、环境健康;在报道语气上,主要使用中性语气。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的差异性表现为:在文章形式上,传统媒体主要使用纯文字形式,新媒体重视图文结合;在报道主题上,传统媒体偏重医护卫生,新媒体重视健康生活方式;在标题制作上,传统媒体标题强调完整,新媒体标题具有缺略的特点;在报道视角上,传统媒体主张专业视角,新媒体倾向平民视角。从共同性来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都对健康科普报道给予重视,并努力对其改进、完善。从差异性来看,传统媒体健康科普报道权威性和专业性更强,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因报道的灵活性,传播效果更好,但欠缺把关,更容易成为伪健康科普的传播平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中存在的问题表现为:广告场域挤占科学场域,致使报道的科学性流失;报道理念存在误区,传播者欠缺科学素养;报道对象缺乏层次,男性群体健康受忽略;媒介景象与现实景象不匹配,重要健康议题缺位。结合以上发现,本文认为,传统媒体应该成为权威且灵活的言说主体,新媒体需要规范策展人思维,整体而言,媒体健康科普报道的责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陈婷婷[8](2017)在《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摄入情况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的了解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摄入体验,基于此开发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调查问卷,探讨患者对乳制品的认知、态度、行为及相关影响因素,比较确诊前后乳制品摄入情况差异,分析其可能原因,为针对性的乳制品健康教育提供参考。方法1.采用目的抽样法选取炎症性肠病患者就乳制品摄入体验进行半结构式访谈,访谈录音转录成文字稿,以内容分析法进行分析,提炼主题。2.根据质性资料分析结果,结合文献回顾形成问卷条目池,通过小规模预调查、课题组讨论和专家咨询三种方式对条目进行初筛,并采用方便抽样法选取炎症性肠病患者实施预调查,以表面效度和专家内容效度评价问卷效度,以内部一致性信度、重测信度、折半信度评价问卷信度,最终形成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摄入情况调查问卷。3.采用方便抽样选取浙江省杭州市3家三甲医院的炎症性肠病患者作为调查对象,应用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摄入情况调查问卷进行问卷调查,所收集的数据录入SPSS 23.0进行统计分析。炎症性肠病患者的基本情况(一般人口学资料和疾病基本情况)、摄入态度和行为采用频数、百分比描述;炎症性肠病患者认知得分采用均数、标准差(若非正态分布用中位数和四分位数间距)、最大值、最小值、百分比等进行描述;采用Pearson相关分析探讨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认知、态度及行为的相关性;采用卡方检验比较确诊前后乳制品摄入行为的差异;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探讨可能影响患者乳制品认知和确诊后摄入行为的因素。结果1.共访谈21例炎症性肠病患者,质性访谈资料经分析提炼,得到3个主题及7个亚主题:乳制品摄入认知包括乳制品概念认知模糊、乳制品作用认知片面2个亚主题;乳制品摄入态度包括积极尝试、尽量避免和顺其自然3个亚主题;乳制品摄入行为包括个体化摄入和摄入行为改变2个亚主题。2.基于质性访谈自行设计的《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摄入情况调查问卷》由认知、态度和行为3个主要维度共计36个条目构成,其中认知维度8个条目,态度维度10个条目,行为维度15个条目及其他3个条目。经50例患者预调查检测效度结果显示,表面效度良好,量表水平内容效度指数S-CVI/UA为0.83。信度检测结果显示,认知、态度维度的Cronbach’s α系数分别为0.55和0.82。认知、态度和行为三个维度的重测信度分别为0.78、0.89和0.98,认知和态度维度的折半信度为0.70和0.84。总体上该问卷信效度较好。3.本调查共纳入272例炎症性肠病患者,其中溃疡性结肠炎74例,克罗恩病198例。完成调查后再次评价认知、态度维度Cronbach’s α系数为0.70和0.81。溃疡性结肠炎患者认知得分的中位数和四分位数区间为3(2,5)分,克罗恩病患者为4(2,5)分,得分率分别为43.2%和48.2%,均属于低水平范围,其中疾病相关酸奶知识(57.8%)正确率高于牛奶知识(28.1%)。经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文化程度、额外补充钙剂和性别、文化程度、目前病情分别对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患者乳制品认知水平产生影响。炎症性肠病患者对摄入牛奶和酸奶秉持的态度存在较大差异,对牛奶更倾向于避免摄入而对待酸奶更加积极。摄入行为方面,确诊前202例摄入乳制品患者在确诊后减少至176例,其中牛奶摄入人数减少了79例,酸奶减少了 11例。确诊前后酸奶摄入比例(确诊前:61.8%,确诊后:57.7%)均高于牛奶(确诊前:57.4%,确诊后:28.3%)。有26例炎症性肠病患者在确诊后开始摄入以酸奶为主的乳制品。经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常年居住地、确诊前乳制品所致不良反应和文化程度、病变部位分别对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患者乳制品摄入行为产生影响。确诊后因牛奶/酸奶出现不良反应的比例相同(牛奶:24例,酸奶:24例),以腹泻症状为主,避免摄入是最常见的应对措施。结论1.炎症性肠病患者对乳制品的认知存在不足和偏差,摄入乳制品的态度和行为呈现个体化差异。2.基于质性访谈编制的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调查问卷信效度较好,日后其他相关研究可借鉴应用。3.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认知水平较低,其中文化程度和额外补充钙剂对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的认知产生影响,性别、文化程度和目前病情对克罗恩病患者的认知产生影响。炎症性肠病患者对牛奶的态度趋于避免而对酸奶趋于尝试。确诊后炎症性肠病患者避免乳制品尤其牛奶的现象普遍,常年居住地和确诊前乳制品所致不良反应对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的摄入行为产生影响,文化程度和病变部位对克罗恩病患者摄入行为产生影响。盲目持避免态度和毫无依据禁忌乳制品会对自身营养状态产生不利影响,需加强科学的乳制品指导。
张恩典[9](2017)在《风险规制正当程序研究 ——以合作治理模式为视角》文中认为伴随着当代中国逐渐迈入风险社会,风险规制作为一项区别于秩序行政、给付行政的新型行政任务逐渐兴起。风险规制的兴起给传统以危险防止为目的行政法理论带来挑战,传统行政法律理论和制度在合法性上供给不足,使得当前风险规制陷入了合法性危机之中,重塑风险规制合法性是当代公法学者面前的一项理论和现实作业。面对风险规制合法性危机,公法学者提出了两种风险规制模式旨在重塑风险规制合法性:专家理性模式和利益代表模式。其中,风险规制专家理性模式以风险实在论为逻辑起点,以工具理性为制度设计导向,遵循功利主义政治哲学传统,风险规制利益代表模式则以风险建构论为逻辑起点,以价值理性为主导设计导向,遵循多元主义政治哲学传统。两大风险规制模式在逻辑起点上都犯了化约主义的错误,未能洞悉风险兼具客观实在性和主观建构性的双重属性,在风险规制制度设计中未能有效融合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均难以为风险规制提供坚实的合法性基础。强调多元主体协商合作的合作治理模式以融合风险客观实在性和风险主观建构性的复合风险观为逻辑起点,以融合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交往理性为基础,能够有效地化解风险规制的合法性危机。在风险规制合作治理模式下,正当程序促成风险规制合法性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首先,有利于防止风险规制决定中的恣意,保障个人权利;其次,能够促成理性风险规制决策的形成;第三,有利于提高风险规制的可接受性。第四,有利于风险规制过程中的人的尊严价值的维护和实现。现代风险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呼唤一种有别于传统行政程序的新型程序建制。与传统高权行政下以防御权为核心,且具有高度封闭性和对抗性色彩的正当程序建制不同,风险规制正当程序建制应当建立在协商合作的基础之上的“分析—协商”型程序建制,这一“分析—协商”型程序建制旨在促成风险规制过程中包括风险规制机构、专家、利益相关者和普通公众之间就拟议风险进行平等交流、协商论辩,能够促进多元主体之间不同风险观点、偏好和价值观念的交流,从而提高风险规制的合法性。一言蔽之,“分析—协商”型程序建制旨在促进风险规制过程中多元主体的理性商谈,并尽可能地寻找风险规制决策的“最大公约数”。从商谈类型上观之,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专家之间的风险(事实)知识商谈,风险规制决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商谈,以及普通社会公众之间的价值商谈。专家之间的商谈旨在发现和合理运用有效的风险知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商谈旨在实现平衡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诉求,普通社会公众之间商谈旨在最大程度地调适多元社会主体的价值观念,尽可能寻求价值共识。风险规制科学咨询制度是科学专家就风险知识进行商谈的正当程序建制,是一套表征科学理性的程序建制。科学咨询程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功能:首先,科学咨询程序有利于提升风险规制决策的科学性;其次,科学咨询程序有利于提升风险规制决策的民主性,第三,科学咨询程序有利于提高风险规制决策的合法性。在风险规制情境中所运用的科学知识是规制科学。规制科学与研究科学之间有着显着区别,规制科学容易受到政治和经济等外界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到科学咨询制度功能的发挥。在风险规制实践中,科学专家应当定位为诚实的代理人角色,以确保科学咨询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当前我国风险规制科学咨询实践中,科学专家存在严重的“缺位”和“错位”问题,而在这种功能异化现象的背后,暴露出我国风险规制科学咨询制度中存在严重缺陷,即在科学咨询程序设计上缺乏保障科学专家活动具有科学性、独立性和透明性的程序装置。美国和欧盟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风险规制领域的科学咨询程序设计各有特征,为我国风险规制科学咨询程序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有益借鉴。未来我国风险规制科学咨询程序改革应当以提高科学专家的科学卓越性、独立性和透明性为目标,从而提高风险规制科学咨询程序在促成风险规制合法性方面的功能。风险规制同行评审程序是确保风险规制科学性的一项重要程序建制。在现代社会中,风险规制对科学理性有着更高要求,科学理性在促成风险规制合法性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然而,在现实风险规制实践中存在大量的科学伪装的现象。所谓科学伪装,是指规制机构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风险规制决策过程中,以科学为名,行恣意专断之实。从类型上看,风险规制中科学伪装主要包括无意的科学伪装、有意的科学伪装以及预谋的科学伪装。从长远来看,以上三种不同类型的科学伪装行为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风险规制机构和科学界产生负面的影响,侵蚀两者的权威和公信力。为了刺穿风险规制实践中大量存在的科学伪装的面纱,有必要引入风险规制同行评审程序。规制同行评审来源于科学同行评审,但是与后者在适用领域、范围、效力等诸方面存在着明显区别。规制同行评审程序在风险控制规制决策的质量、提高风险规制决策的合法性以及强化风险规制决策的责任性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同时,规制同行评审也存在着以下不容忽视的缺陷:首先,有可能增加规制成本;其次,有可能导致规制僵化或规制延迟;第三,有可能激化双方潜在的矛盾和冲突;第四,有可能为风险规制机构推脱责任提供借口。面对规制同行评审制度所具有的功能和潜在缺陷,需要对规制同行评审加以合理制度定位:首先,规制同行评审是风险规制决策质量的控制装置,不同于科学研究;其次,规制同行评审旨在促进科学专家之间的商谈对话;第三,规制同行评审是司法审查和公众参与的有力补充,而非替代装置。在此定位基础之上,规制同行评审制度应当将评审内容限定为科学信息的准确性之上,而不涉足政策判断;其次,合理确定规制同行评审的范围;第三,在时间节点上,同行评审程序应当尽早介入,从而与政策判断区分开来;第四,应当明确停止规则,避免陷入无休止的科学信息评审之中。惟其如此,才能在最大程度地发挥规制同行评审功能的同时,尽可能地避免其潜在的弊端。公众参与程序是确保风险规制民主性,促成风险规制合法性的基本程序建制。面对我国风险规制领域中存在的参与不足和参与过度的问题,主流的观点认为应该通过利益的组织化来强化公众参与。这种以利益为中心的公众参与利益代表模式以多元主义政治哲学为基础,存在着严重弊端。风险规制的公众参与应当由利益博弈转向以协商对话,亦即由公众参与利益代表模式向协商模式转型。从要素上分析,公众参与程序由主体、内容、时机、方式等诸要素构成,为了使风险规制公众参与协商模式更具有效性和针对性,有必要引入风险治理框架,根据风险的特征、风险治理所处阶段,综合考虑,选择恰当的参与程序。为了保证公众能够有效的参与到风险规制过程之中,需要完善风险信息供给制度,明确公众享有风险信息知情权、明确政府和受规制企业负有风险信息的供给义务,以打破风险规制公众参与过程中,风险信息供需不平衡的格局,提供公众参与风险规制决策过程的“可行能力”。目前,在具体制度设计和实践中切实落实言论自由这一基本宪法权利,营造宽容的言论表达的制度环境,是公众能够真正参与到我国风险规制决策的协商和制定中去的重要前提。风险规制合法性实则是风险社会背景下对行政正当性的理论和现实追问。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合作治理已然成为主流,此时,程序的价值和意义亦突显出来。在合作治理模式下,倡导多元主体协商交流,合作对话的风险规制新程序主义是当今中国重塑风险规制合法性的值得期待的可能路径。
韦敏[10](2015)在《风险社会理论视域中的黄金大米事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黄金大米是可以合成β胡萝卜素的增益性转基因产品。其被研发者和推广者视为缓解困顿人群视力及免疫问题的优质产品。但其并非一个不需反思和质疑的生物技术产品,具体有几方面理由:a.对黄金大米进行的营养学意义上的效用辩护有选择地借用了循证公共卫生中的概念,并以健康理解中的中心化叙事方式为基础;b.围绕黄金大米的行动者修辞网络运用各种策略尤其是对特定身体的招募来试图进一步完成效用辩护;c.黄金大米推广中的生命政治意向和帝国想象一方面使中国受试儿童遭受了意义创伤,另一方面使其本身在效用设定中跨越了多个逻辑层级;d.以礼物名义的推广面临双重质询:在哲学意义上,黄金大米无法回应作为增益性基因产品的伦理质疑。在社会层面,它将带来生态、经济、制度等方面的变革力;e.黄金大米的科学传播中,传播主体身份混杂,言行不乏失序。传播者运用多种或隐或显的策略将黄金大米作为为转基因辩护的实体工具,传播活动因特殊的目的导向而偏离于常规的科学传播方式;f.如果将黄金大米置于更宏观的理论框架,在食品哲学的意义上,其代表着用还原的方式来理解食物的优质性。在农业制度意义上,它代表着食品帝国的指令性体系对地方农业和地方农民以科学名义进行的规训。这些方面共同展现出黄金大米作为经验性本体的特点。这类具有建构性本体所蕴含的风险更加具有内生性、发生性和制度性。相应的,对这类风险的评估和处理需要更高的认知成本、社会学想象力以及发展出超越传统体制的公共领域。以黄金大米为例,旨在说明:无论是对转基因还是对广义技科学的讨论,都应当摒弃优/劣、善/恶、接受/拒绝等简单的二元立场,而在科学性基础上予以适合度的评价,让科学成果实质性地服务于社会。
二、食品营养专家:建立科学理性的饮食用药观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食品营养专家:建立科学理性的饮食用药观念(论文提纲范文)
(1)对“微信辟谣助手”中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缘起 |
二 问题的提出 |
三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四 相关概念界定 |
(一)上位概念:谣言、网络谣言和微信谣言 |
(二)下位概念: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 |
五 现有文献梳理 |
(一)有关谣言和网络谣言的研究 |
(二)有关微信谣言的研究 |
(三)有关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研究 |
(四)有关微信谣言产生和传播原因的研究 |
六 样本选择与研究方法 |
(一)样本选择 |
(二)研究方法 |
七 理论支撑 |
(一)谣言公式 |
(二)回声室效应 |
(三)集体记忆 |
(四)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
第一章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类型梳理、传播模式和典型案例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类型梳理 |
一 编造事实类 |
二 伪科学类 |
三 相生相克类 |
四 改头换面类 |
五 夸大事实类 |
六 偷换概念类 |
第二节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传播模式 |
一 点对点聊天和朋友圈中的人际传播 |
二 微信群中的群体传播 |
三 微信公众号中的大众传播 |
第三节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典型案例 |
一 “旧谣新传” |
二 食品“污名化” |
三 夸大食品功效 |
四 “伪科普” |
五 抹黑食品企业 |
六 捏造食品安全“事故” |
第二章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分布要素与文本特征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分布要素 |
一 地理区域分布 |
二 发布时间分布 |
三 食品种类分布 |
四 文本形式分布 |
第二节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文本特征 |
一 标题形式 |
二 叙事主体 |
三 叙事结构 |
四 叙事主题 |
第三章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陷阱识别及成因研判 |
第一节 传播渠道:微信平台是谣言温床 |
一 “回声室”中的封闭式传播 |
二 基于熟人关系的社会化平台 |
三 隐匿的传播坏境 |
第二节 微信用户:理性不足感性有余 |
一 媒介素养和科学素养亟待提高 |
二 不够单纯的利他主义 |
三 既有立场引起偏颇吸收 |
第三节 微信公众号:素养缺失伦理失范 |
一 商业利益映射下的恶意营销 |
二 注意力经济驱动下的“焦虑贩卖” |
三 专业素养缺失下的把关缺位 |
第四节 社会环境:信息不畅法律缺位 |
一 民生信息不公开、不透明 |
二 群体记忆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酵 |
三 法制不严监管缺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人造肉技术发展的社会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的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文章创新点和难点 |
1.4.1 文章创新点 |
1.4.2 文章难点 |
1.5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人造肉技术与风险概述 |
2.1 人造肉技术概念的定义、发展和应用前景 |
2.1.1 人造肉技术概念的定义 |
2.1.2 人造肉技术发展现状 |
2.1.3 人造肉技术的应用前景 |
2.2 风险的定义及其种类 |
2.2.1 风险的定义 |
2.2.2 风险的种类 |
2.3 社会风险的定义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
2.3.1 社会风险的定义 |
2.3.2 社会风险与技术风险的关系 |
第3章 人造肉技术发展的社会风险 |
3.1 人造肉技术发展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
3.1.1 容易受各种微生物影响 |
3.1.2 实验室科研人员的健康问题 |
3.2 人造肉技术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3.2.1 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的影响 |
3.2.2 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
3.2.3 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
3.3 人造肉技术发展对社会伦理的影响 |
3.3.1 忽视食物的社会和情感意义 |
3.3.2 潜在的法律问题 |
第4章 人造肉技术发展的社会风险成因 |
4.1 技术层面的成因 |
4.1.1 技术主体认识的非至上性 |
4.1.2 科学理性的觊越 |
4.1.3 技术本身的不确定性 |
4.2 社会层面的成因 |
4.2.1 技术利益相关者不当的经济选择 |
4.2.2 技术的政治化倾向 |
4.3 文化层面的成因 |
4.3.1 传统伦理的局限性 |
4.3.2 风险意识缺乏 |
第5章 应对人造肉技术发展社会风险的对策 |
5.1 强化人造肉技术风险意识 |
5.1.1 强化人造肉技术主体的风险意识 |
5.1.2 强化社会各界的风险意识 |
5.2 完善人造肉技术设计 |
5.2.1 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 |
5.2.2 促进技术的绿色化和人性化转向 |
5.3 加强人造肉技术的社会控制 |
5.3.1 建立社会公众舆论监督机制 |
5.3.2 构建国际合作制度 |
5.4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5.4.1 加强政府对技术活动的管控 |
5.4.2 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体系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成果 |
(3)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情况 |
1.2.2 国内研究情况 |
1.2.3 综述小结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目标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食品安全 |
2.1.2 政府职能 |
2.1.3 消费者教育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政府职能理论 |
2.2.3 消费者教育理论 |
2.3 本文的分析框架 |
2.3.1 相关概念的关系 |
2.3.2 本文的分析框架 |
第3章 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感知调查 |
3.1 问卷设计与调查 |
3.1.1 问卷设计与数据获取 |
3.1.2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
3.2 数据统计与分析 |
3.2.1 均值加总分析 |
3.2.2 描述统计分析 |
3.3 调查结果的讨论 |
第4章 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的政府职能问题分析 |
4.1 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方面 |
4.1.1 政府职能作用表现 |
4.1.2 政府职能发挥现状 |
4.1.3 政府职能问题分析 |
4.2 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权教育方面 |
4.2.1 政府职能作用表现 |
4.2.2 政府职能发挥现状 |
4.2.3 政府职能问题分析 |
4.3 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督教育方面 |
4.3.1 政府职能作用表现 |
4.3.2 政府职能发挥现状 |
4.3.3 政府职能问题分析 |
4.4 消费者食品安全责任教育方面 |
4.4.1 政府职能作用表现 |
4.4.2 政府职能发挥现状 |
4.4.3 政府职能问题分析 |
第5章 国外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的经验借鉴 |
5.1 美国政府的做法 |
5.1.1 鼓励全民参与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 |
5.1.2 投资建立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体系 |
5.1.3 引导各方开展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 |
5.2 英国政府的做法 |
5.2.1 开展食物消费指导与营养干预计划 |
5.2.2 推动行业协会咨询和社会组织培训 |
5.2.3 构建成熟理性的食品安全媒体环境 |
5.3 日本政府的做法 |
5.3.1 成立国民生活中心作为教育载体 |
5.3.2 搭建供应商与消费者联系的桥梁 |
5.3.3 探索以旅游产业带动消费者教育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完善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政府职能的建议 |
6.1 加强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的资源管理 |
6.1.1 规范食品安全教育的知识体系 |
6.1.2 明确食品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 |
6.1.3 专设食品安全教育的主导机构 |
6.2 深化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的意识培养 |
6.2.1 全方位普及,培养“食育”文化 |
6.2.2 多层次传播,营造食品安全氛围 |
6.2.3 针对性教育,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
6.3 重视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的参与引导 |
6.3.1 创新教育形式,提升参与吸引力 |
6.3.2 提高教育效率,降低公众参与成本 |
6.3.3 加强教育反馈,增强参与感和获得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 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感知调查问卷 |
附录B 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感知测量维度 |
致谢 |
(4)沟通“不确定性”: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转基因议题的发展与影响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作为社会公共议题的科学知识传播 |
一、科学知识传播的演变与实践 |
二、“科学媒体化”:转基因议题的媒体呈现 |
三、转基因议题带来的“不确定性”沟通与知识争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转基因议题、沟通“不确定性”与知识传播 |
一、科学知识传播中的转基因议题研究 |
二、媒体与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性”沟通研究 |
三、媒体与科学家、社会公众的关系探讨 |
四、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研究 |
第三节 理论工具:理解科学的知识社会学取向 |
一、作为知识的转基因议题 |
二、科学知识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
三、语境成为科学知识传播的重要变量 |
第四节 研究意义与研究目的 |
一、研究意义与价值 |
二、研究目的与内容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文本选择与说明 |
第二章 转基因议题的知识表征与“不确定性”语境 |
第一节 转基因议题的演变逻辑与知识特征 |
一、转基因议题的演变逻辑 |
二、转基因议题的知识构成要素及特征 |
第二节 转基因议题的多元知识争论 |
一、转基因技术与产品的安全性问题 |
二、转基因的引进与商业化推广问题 |
三、转基因技术与产品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问题 |
第三节 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性”语境特征 |
一、科学技术自身的“不确定性” |
二、被媒体建构的科学“不确定性” |
三、被各相关利益主体认知的科学“不确定性” |
第三章 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实践与“不确定性”呈现 |
第一节 中美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报道趋势变化 |
一、我国转基因议题的“注意周期” |
二、美国转基因议题的“注意周期” |
三、中美转基因议题的空间互动 |
第二节 我国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框架与知识实践 |
一、议题内容与分布:经济与全球化议题占据主导 |
二、消息来源:科学专家成为重要信源 |
三、话语立场:先“挺”后“反”的话语实践 |
四、知识属性: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生产呈现不对等特征 |
第三节 转基因议题的科学“不确定性”呈现 |
第四章 转基因议题的知识争论与“不确定性”沟通 |
第一节 反思冲突:转基因议题的知识生产困境 |
一、“挺转”、“反转”之争背后的冲突性科学话语 |
二、转基因议题的理性冲突与多元对话 |
三、冲突性科学话语开启“不确定性”沟通的可能性 |
第二节 化解冲突:转基因议题传播的修辞策略 |
一、修辞资源:运用科学理论与论证依据 |
二、修辞工具:引入专业身份与知识背景 |
三、修辞技巧:使用数据/实例 |
四、修辞手段:诉诸于权威声誉 |
第三节 超越冲突:科学与媒体的冲突与合作 |
一、媒体在转基因议题传播中的角色功能 |
二、科学家与媒体的互动关系 |
三、科学家与媒体的知识对话与沟通 |
第四节 转基因议题的科学“不确定性”沟通 |
第五章 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共享与“不确定性”管理 |
第一节 由“专业知识”到“公共知识”: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共享 |
一、新的科学概念与转基因议题的勾连关系 |
二、由“科学问题”向“社会公共议题”的构建 |
三、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协商与共享 |
第二节 由“知晓”到“理解”:公众科学素养的完善与提升 |
一、跨越公众与科学之间的知识鸿沟 |
二、打破公众与专家之间的专业壁垒 |
三、建立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对话关系 |
第三节 “知识联盟”: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性”管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5)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行政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重点 |
四、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行政法问题之厘定 |
第一节 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之厘定 |
一、科技风险规制的基本内容 |
二、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科技风险规制的合理性基础 |
一、政府规制风险理论 |
二、行政过程论 |
三、风险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
第三节 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行政法问题 |
一、行政法调整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二、科技风险规制给行政法带来的主要挑战 |
第二章 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制度的行政法之重塑 |
第一节 我国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实践及其类型化 |
一、我国科技风险议题设置的历史 |
二、我国科技风险议题设置的类型化 |
第二节 科技风险议题设置的正当性审视 |
一、权责视角之正当性审视 |
二、权义视角的正当性审视 |
第三节 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实践困境之根由 |
一、风险认知因素 |
二、政治因素 |
三、法制因素 |
第四节 域外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实践之借鉴 |
一、美国科技风险的议题设置法制实践 |
二、欧盟科技风险的议题设置法制实践 |
三、美国与欧盟议题设置法制实践之借鉴 |
第五节 我国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之重塑 |
一、转变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的基本理念 |
二、重塑科技风险议题设置法制的基本原则 |
三、科技风险议题设置的主体性制度之设计 |
四、建立动态的科技风险议题设置制度 |
第三章 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的行政法之重构 |
第一节 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的合法性审视 |
一、科技风险标准的含义及其法制现状 |
二、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的主要缺陷 |
第二节 科技风险标准制度缺陷的原因分析 |
一、内部原因:科技风险标准属性的影响 |
二、外部原因:科技风险与传统规制逻辑间的失配 |
第三节 科技风险标准制度重构的基本内容 |
一、基本原则之确定 |
二、科技风险标准制定理念之革新 |
三、科技风险标准具体制度之完善 |
第四章 科技风险评估制度的行政法之优化 |
第一节 现行科技风险评估制度的合法性审视 |
一、科技风险评估主要法律规范之梳理 |
二、科技风险评估法律制度的成绩与不足 |
第二节 科技风险评估制度困境之缘由 |
一、内因:科学难以为风险评估提供确定性结论 |
二、外因:科技风险的“社会建构”影响评估过程 |
第三节 科技风险评估基本原则之建构 |
一、科技风险评估基本原则的作用 |
二、建构科技风险评估原则的基本内容 |
第四节 优化科技风险评估制度之内容 |
一、科技风险评估的组织机构之优化 |
二、科技风险评估程序性制度之优化 |
三、科技风险评估运行机制之优化 |
第五章 科技风险沟通制度的行政法再定位 |
第一节 科技风险沟通制度的主要功能 |
一、有助于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 |
二、有助于消弭各方利害关系人间的不信任 |
三、有助于提高科技风险规制过程的民主性 |
第二节 科技风险沟通制度的合法性审视 |
一、科技风险沟通主要法律规范之梳理 |
二、科技风险沟通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 |
第三节 科技风险沟通制度再定位的基本原则 |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之适用 |
二、科技风险沟通中的明确性原则 |
三、科技风险沟通中的有效性原则 |
四、科技风险沟通中的民主性原则 |
五、科技风险沟通中的安全性原则 |
第四节 科技风险沟通制度再定位之内容 |
一、科技风险沟通主体制度之再定位 |
二、科技风险沟通结构制度之再定位 |
三、科技风险沟通内容制度之再定位 |
第六章 科技风险管理制度的行政法之再造 |
第一节 科技风险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视 |
一、现行法律制度及其实践 |
二、现行科技风险管理制度的困境 |
第二节 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再造的基本原理 |
一、科技风险管理制度的基本理据之再造 |
二、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再造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再造的基本内容 |
一、科技风险管理主体性制度之再造 |
二、科技风险管理的程序性制度之再造 |
三、科技风险管理具体机制之再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健康类专家微信公众订阅号“范志红原创营养信息”传播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健康传播研究的发展和概念界定 |
(一) 健康传播研究的发展历程 |
(二) 健康传播的概念界定 |
三、研究现状 |
(一) 国际传播学界健康传播研究现状 |
(二) 中国的健康传播研究现状 |
四、研究问题 |
五、研究涉及理论 |
(一) 说服传播理论 |
(二) 健康传播的知信行模式 |
六、研究方法 |
(一) 内容分析法 |
(二) 文本分析法 |
(三) 访谈法 |
第一章 微信公众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内容分析 |
一、样本选择 |
二、微信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概况 |
(一) 微信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的菜单栏和功能 |
(二) 微信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的推送规律 |
(三) 微信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的作者情况 |
(四) 微信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阅读和点赞情况 |
(五) 微信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的内容形式与主题 |
第二章 微信公众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传播策略分析 |
一、微信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行文方式 |
(一) 标题字数与类型 |
(二) 摘要类型 |
(三) 开头方式 |
(四) 结尾方式 |
二、微信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说理形式 |
(一) 解释原因原理 |
(二) 研究报告和数据引证 |
(三) 案例说明 |
三、微信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说服传播技巧 |
(一) 灵活使用恐惧诉求 |
(二)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
(三) 明示结论为主 |
(四) 给出可操作性强的建议 |
四、微信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互动方式 |
(一) 正文互动 |
(二) 评论区互动 |
五、微信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语言风格 |
(一) 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
(二) 幽默风趣,生动形象 |
(三) 擅用修辞,生动活泼 |
(四) 归纳要点,简洁明了 |
(五) 温暖贴心,人性化提醒 |
第三章 微信公众订阅号“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传播优势——兼顾科学性与科普性 |
一、高可信度信源,权威观点 |
二、内容丰富全面,贴近生活 |
三、引证研究论据,科学严谨 |
四、语言通俗易懂,科普性强 |
五、劝服技巧灵活,强说服力 |
六、重视互动反馈,增强效果 |
七、排版清晰明了,可读性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我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健康科普报道核心概念 |
(一) 健康科普 |
(二) 健康科普报道 |
二、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的共同性 |
(一) 报道篇幅:使用中长篇幅,保证丰富的信息量 |
(二) 报道来源:强化原创,提升信任度 |
(三) 报道信源:偏重专家学者信源,增强权威性 |
(四) 报道主题:趋热话题,轻冷话题,重视常规引导 |
(五) 报道语气:使用中性语气,凸显“科学的理性” |
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的差异性 |
(一) 文章形式:固态化与灵活化 |
(二) 报道主题:医护卫生与健康生活方式 |
(三) 报道标题:完整表达与缺略处理 |
(四) 报道视角:专业、局外人与平民、对话 |
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存在的问题 |
(一) 广告场域挤占科学场域,健康科普报道科学性流失 |
(二) 报道理念存在误区,传播者科学素养欠缺 |
(三) 报道对象缺乏层次,男性群体健康受忽略 |
(四) 媒介景象与现实景象不匹配,重要议题缺位 |
五、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现状总结与建议 |
(一) 传统媒体健康科普报道——坚守中需突破困境 |
(二) 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规范策展人思维 |
(三) 媒体健康科普报道——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摄入情况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部分 研究概述 |
一、研究背景 |
(一) 慢性病现状 |
(二) IBD概述 |
(三) 乳制品与IBD研究概述 |
1. 乳制品概述 |
2. 乳制品与IBD发病、症状及复发的关系 |
3. IBD患者乳制品摄入现状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内容 |
四、技术路线 |
五、研究意义 |
(一) 加强IBD患者对乳制品的重视 |
(二) 为医护人员更好地进行针对性的乳制品指导提供依据 |
(三) 推动IBD患者自我饮食管理的进步与发展 |
六、伦理道德问题 |
七、质量控制 |
(一) 质性访谈阶段 |
(二) 问卷编制阶段 |
(三) 问卷发放阶段 |
(四) 数据处理阶段 |
第二部分 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摄入情况调查问卷的编制 |
一、资料与方法 |
(一) 条目池的形成 |
1. 质性访谈 |
2. 文献回顾 |
(二) 问卷条目的初步筛选 |
1. 小规模预调查 |
2. 课题组讨论 |
3. 专家咨询法 |
(三) 问卷的信效度检验 |
1. 预调查实施方法 |
2. 问卷效度检验方法 |
3. 问卷信度检验方法 |
二、结果 |
(一) 条目池建立结果 |
1. 质性访谈结果 |
2. 文献回顾结果 |
3. 问卷条目池形成结果 |
(二) 问卷条目初步筛选结果 |
1. 小规模预调查结果 |
2. 课题组讨论结果 |
3. 专家咨询结果 |
4. 初始问卷编制结果 |
(三) 问卷信效度检验结果 |
1. 预调查研究对象基本情况 |
2. 问卷效度检验结果 |
3. 问卷信度检验结果 |
(四) 问卷终稿形成 |
三、讨论 |
(一) 问卷编制必要性 |
(二) 问卷编制流程 |
(三) 问卷质量评价 |
第三部分 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摄入情况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 |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
(一) 研究设计 |
(二) 研究对象 |
1. 样本的选择 |
2. 样本量计算 |
(三) 调查工具 |
(四) 数据收集与分析 |
1. 量性数据收集与统计分析 |
2. 质性资料收集与分析 |
二、研究结果 |
(一) 基本资料 |
(二) IBD患者乳制品认知、摄入态度及行为情况 |
1. IBD患者乳制品认知情况 |
2. IBD患者乳制品摄入态度情况 |
3. IBD患者乳制品摄入行为情况 |
(三) 认知、态度、行为的相关性 |
(四) 确诊前、后IBD患者乳制品摄入行为的比较 |
1. UC患者确诊前后乳制品摄入比较 |
2. CD患者确诊前后乳制品摄入比较 |
(五) IBD患者乳制品摄入情况的影响因素分析 |
1. UC患者乳制品认知的影响因素分析 |
2. UC患者乳制品摄入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
3. CD患者乳制品认知的影响因素分析 |
4. CD患者乳制品摄入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
(六) IBD患者乳制品摄入情况调查问卷再评价 |
三、讨论 |
(一) IBD患者乳制品认知情况分析及对策 |
1. IBD患者乳制品认知情况分析 |
2. IBD患者乳制品认知影响因素分析 |
3. 提高乳制品认知水平的对策 |
(二) IBD患者乳制品摄入态度分析及对策 |
1. IBD患者牛奶摄入态度分析 |
2. IBD患者酸奶摄入态度分析 |
3. 强化积极摄入乳制品态度的对策 |
(三) IBD患者乳制品摄入行为分析及对策 |
1. 当前IBD患者乳制品摄入现况分析 |
2. 确诊前后乳制品摄入行为的转变情况分析 |
3. IBD患者摄入乳制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分析 |
4. IBD患者摄入乳制品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
5. 建立科学摄入乳制品习惯的对策 |
第四部分 结论 |
一、研究结论 |
二、创新性 |
三、局限性 |
四、进一步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文献综述 |
参考文献 |
(9)风险规制正当程序研究 ——以合作治理模式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风险规制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方法 |
(二)历史研究方法 |
(三)个案研究法 |
(四)比较研究方法 |
(五)学科交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主要内容 |
五、研究的主要意义与创新 |
(一)主要意义 |
(二)创新之处 |
六、基本概念界定 |
(一)风险 |
(二)风险规制之界定 |
第一章 风险规制合法化模式之理论反思 |
第一节 风险规制的兴起与行政合法性危机的产生 |
一、风险社会、国家责任与风险规制 |
二、古典法治理念下确保行政合法性的制度模式 |
三、风险规制下行政合法性的危机 |
第二节 通过科学理性实现合法化:风险规制专家理性模式 |
一、逻辑起点:现实主义/客观主义风险观 |
二、制度设计:以工具理性为导向 |
三、风险规制专家理性模式之理论检视 |
第三节 通过民主参与实现合法化:风险规制利益代表模式 |
一、逻辑起点:建构主义风险观 |
二、制度设计:以价值理性为导向 |
三、风险规制利益代表模式之理论检视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通过协商合作实现合法化:风险规制合作治理模式 |
第一节 风险规制合作治理模式的逻辑起点:复合风险观 |
一、复合风险观的缘起 |
二、复合风险观的要素 |
三、复合风险观在风险言说理论上的优势 |
第二节 风险规制合作治理模式的理性基础:交往理性 |
一、理性与交往理性 |
二、交往理性作为风险规制合作治理模式理论基础的缘由 |
三、风险规制合作治理模式中理性与激情的统一 |
第三节 风险规制合作治理模式的程序建制:分析—协商程序构造 |
一、正当程序之于风险规制的意义 |
二、风险规制的正当程序建制:分析—协商程序 |
三、风险规制分析—协商复合程序的基本类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作为风险规制正当程序的科学咨询 |
第一节 风险规制科学咨询程序的功能阐释 |
一、科学咨询程序提升风险规制科学性的功能 |
二、科学咨询程序提升风险规制民主性的功能 |
三、科学咨询程序提升风险规制合法性的功能 |
第二节 风险规制科学咨询程序的制度角色 |
一、规制科学:风险规制科学咨询的真实场景 |
二、诚实的代理人:风险规制科学咨询的角色定位 |
三、守护诚实代理人角度的制度配置 |
第三节 风险规制科学咨询程序制度的本土实践 |
一、科学咨询制度在我国风险规制领域的兴起 |
二、风险规制科学咨询(科学专家)的功能异化 |
三、风险规制科学咨询功能异化的原因分析 |
第四节 风险规制科学咨询程序制度的域外经验:欧盟与美国 |
一、科学专家遴选制度 |
二、科学专家利益冲突解决制度 |
三、确保科学专家活动的公开透明制度 |
第五节 我国风险规制科学咨询程序的完善 |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专家遴选制度——确保科学卓越性 |
二、建立严密精致的利益冲突解决制度——实现独立性 |
三、建立全面系统的公开透明制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作为风险规制正当程序的同行评审 |
第一节 风险规制的合法性需求与科学伪装 |
一、风险规制的合法性需求与科学理性 |
二、风险规制中的科学伪装 |
第二节 风险规制中的同行评审程序:功能与缺陷 |
一、同行评审在风险规制中的引入 |
二、规制同行评审的功能 |
三、规制同行评审的缺陷 |
第三节 规制同行评审程序的完善:制度定位与程序再造 |
一、规制同行评审制度的重新定位 |
二、规制同行评审的程序再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作为风险规制正当程序的公众参与 |
第一节 我国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现状考察:问题聚焦与制度溯源 |
一、我国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现状的问题聚焦 |
二、我国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制度溯源 |
第二节 我国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研究进路之检视 |
一、风险规制公众参与利益代表模式之理论建构 |
二、风险规制公众参与利益代表模式之理论检视 |
第三节 我国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制度定位:“协商”转向与功能阐释 |
一、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协商转向 |
二、风险规制公众参与功能阐释 |
第四节 我国风险规制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以风险治理为分析框架 |
一、风险规制公众参与诸要素分析 |
二、风险治理框架下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制度构造 |
三、风险信息供给制度构造: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基础 |
本章小结 |
结语:迈向风险规制新程序主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后记 |
(10)风险社会理论视域中的黄金大米事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针对黄金大米的报道及黄金大米中国儿童试验一事的研究 |
二、本研究基于的重要理论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内容框架 |
第一章 作为经验性本体的黄金大米 |
第一节 黄金大米中β胡萝卜素含量的操作性定义 |
第二节 循证公共卫生的作为与局限:黄金大米设计中的有与无 |
一、循证公共卫生性质下的“寿命年”基准 |
二、证据评价者角色的重叠 |
第三节 作为规制性科学的黄金大米 |
一、EPA饮用水氯仿标准VS黄金大米β胡萝卜素标准 |
二、黄金大米经验意义上的规制性特征 |
第四节 关于健康的中心化叙事 |
一、病源模式下的简化和量化 |
二、关于健康和医疗的中心化叙事 |
第五节 经验性本体视野中的黄金大米 |
一、经验性本体及作为经验性本体的黄金大米 |
二、对经验性本体的伦理质询和风险空间 |
第六节 风险社会视域中作为经验性本体的黄金大米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黄金大米事件”中行动者的修辞网络 |
第一节 事件回顾 |
第二节 黄金大米及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争论 |
第三节 修辞网络的构建 |
一、研发者的修辞 |
二、推广者的营销 |
三、试验者的计谋 |
四、被选择的身体 |
第四节 黄金大米修辞中的经验性风险和结构性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黄金大米事件”中生命政治意向之流布 |
第一节 黄金大米“神话”的社会建构 |
一、围绕黄金大米的安全性和效用建构 |
二、被夸大的“营养危机” |
第二节 人体受试中的伦理失范和主体的工具化 |
一、切尔诺贝利事故中的伦理形变 |
二、黄金大米中国事件与“实验劳动力” |
第三节 负载于黄金大米的帝国想象 |
一、从实验室到救助工具——自负式想象 |
二、生命政治学中的黄金大米及生物技术 |
第四节 生命政治语境下的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黄金大米全球推广中的礼物现象学 |
第一节 礼物之于技科学的哲学意涵 |
第二节 黄金大米礼物性质的本体争议 |
一、黄金大米的安全性 |
二、黄金大米属于科学还是技术阵营 |
三、有关增益性产品的伦理质疑 |
四、黄金大米所指向的饥荒类型 |
第三节 “礼物”在现实社会层级可能引发的变动 |
一、对生物多样性的潜在威胁 |
二、转译网络造成礼物性质的变异 |
三、专利和搭便车行为对种质和农民劳动的侵占 |
四、规则的后续制定带来的负面效应 |
五、黄金大米推广背后的小农立场与食品帝国之争 |
第四节 礼物现象折射下的风险文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黄金大米科学传播中的务实与务虚 |
第一节 黄金大米交流会上的“专家”话语 |
一、虚实之间的“专家”和公众话语 |
二、网络直播和晚宴中的表征行为及其规范性质询 |
三、再造声势——新一轮黄金大米品尝会 |
第三节 在华中农业大学针对黄金大米的重磅辩护 |
一、专家系统的话语 |
二、官员的科普和针对第三人(The Third Person)的媒介建构 |
第四节 卢大儒和崔永元的复旦激辩 |
一、关于黄金大米的卢崔之争 |
二、崔卢之争之于科学传播的启示 |
第五节 黄金大米的欧洲和东南亚巡游 |
一、欧洲游的举措 |
二、亚洲巡游中的权威者游说 |
余论 黄金大米中的科学传播转向与风险传播 |
第六章 重审黄金大米等转基因的视角——食品哲学和制度之争 |
第一节 营养增强型转基因食品——一种食品哲学观 |
一、转基因强化食品的哲学困境之一 |
二、转基因强化食品的哲学困境之二 |
第二节 农业自主与食品帝国 |
一、小农阶级与食品帝国 |
二、食品帝国与全球卫生治理 |
三、新小农阶级的优势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食品营养专家:建立科学理性的饮食用药观念(论文参考文献)
- [1]对“微信辟谣助手”中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研究[D]. 韩梅. 兰州大学, 2020(01)
- [2]人造肉技术发展的社会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D]. 王米娅. 成都理工大学, 2020(05)
- [3]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苗曾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4]沟通“不确定性”: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研究[D]. 潘玉.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9)
- [5]科技风险规制过程中的行政法问题研究[D]. 张哲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6]健康类专家微信公众订阅号“范志红原创营养信息”传播策略研究[D]. 张雯. 兰州大学, 2018(11)
- [7]我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健康科普报道研究[D]. 杨艺.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7)
- [8]炎症性肠病患者乳制品摄入情况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 陈婷婷.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17(08)
- [9]风险规制正当程序研究 ——以合作治理模式为视角[D]. 张恩典. 苏州大学, 2017(04)
- [10]风险社会理论视域中的黄金大米事件研究[D]. 韦敏. 南京大学, 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