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督管理与行政监督

论监督管理与行政监督

一、论监督行政与行政监督(论文文献综述)

肖高华[1](2022)在《“以内治外”——央地博弈下的近代地方财政监督制度设计》文中提出中央对地方财政监督是央地关系中的重要环节。在地方财政监督近代转型中,时贤先后就省财政清理中部臣与疆臣的监督权限、"联省自治"下中央对地方财政的监督权、地方自治完成后中央与地方民意机关对地方财政监督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从财政视察、财务稽核、财政督导、中央补助金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地方财政监督制度主张。这些制度设计主张为近代地方财政监督转型提供了一定的思想资源,至今仍有某些参考价值。

刘权[2](2021)在《主渠道视野下行政复议与诉讼关系的重构》文中认为同为纠纷解决机制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权利救济"目的上存在重合,从而可能导致制度设计的"趋同"。在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功能定位下,在行政复议司法化的新背景中,应当构建优势互补、衔接互洽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机制。应适度扩大行政复议前置的范围,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较小的简单案件、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行政协议案件、行政不作为案件等,都可以实行复议前置。为了发挥法院作为"最后防线"的权利救济功能,应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复议终局案件。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的救济方式应当更加多元。不服初次复议的,可以探索设计向上级复议机关申请再次复议、直接起诉至法院、上诉至法院等类型。法院对不服复议的案件进行审查时,未必需要全部进行重新审查。行政复议的司法化需要适可而止。

王译[3](2021)在《“提起公益诉讼”职能视域下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研究》文中指出2018年《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案将"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独立职能,其与法律监督职能之间应作必要界分。检察机关行使的调查核实权,仍属运用公权力的法律监督职能活动,有别于直接参与公益诉讼的当事人开展调查取证的诉讼权利。当前,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存在着程序效果刚性不足、配合义务虚置及证明标准虚化等问题。从监督效果层面考量,以抗诉、纠正意见为形态的调查核实程序应然具备监督刚性保障的必要性;以检察建议为形态的调查核实应在取证手段和方法上的保持谦抑与权力克减。未来立法可进一步考虑限定调查核实程序的运行范围,明确检察建议形态下调查核实的程序限度,强化抗诉形态中调查核实程序的强制措施保障,构建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证据资格确认程序。

任依格[4](2021)在《舆论监督、行政监管与审计质量研究》文中认为

陈骋[5](2021)在《实践、法理与完善:江苏省行政黑名单制度研究》文中认为

彭文芳[6](2021)在《新时代舆论监督对领导干部政德建设作用研究 ——以西安电视台《问政时刻》节目为例》文中指出

郭豪[7](2021)在《公共行政监察中的自由裁量行为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陈颖[8](2021)在《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监督的问题研究》文中提出

张悦[9](2021)在《监察委员会监察对象研究》文中认为

胡兰捷[10](2021)在《新时代我国监察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二、论监督行政与行政监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监督行政与行政监督(论文提纲范文)

(1)“以内治外”——央地博弈下的近代地方财政监督制度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一 央地博弈下地方财政监督制度设计之缘起及其历史演进
二 冲突与协调:中央与地方机关在省地财政监督权限上的划分
三 “以上制下”:中央监督地方财政之具体制度主张
四 地方财政监督制度设计之价值诉求、特点、成效及其局限

(2)主渠道视野下行政复议与诉讼关系的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一、行政复议、诉讼关系的模式争论
    (一)复议前置模式
    (二)自由选择模式
    (三)非此即彼模式
二、行政复议、诉讼的性质与目的反思
    (一)行政复议:“权利救济”的行政司法行为
    (二)行政诉讼:“权利救济”“监督行政”的司法行为
三、主渠道视野下行政复议与诉讼的关系构建
    (一)主渠道视野下行政复议的改革方向
    (二)适度扩大行政复议前置的范围
        1. 实行行政复议有限前置的价值
        2. 行政复议有限前置的范围与条件
    (三)逐步减少复议终局案件
    (四)完善不服复议的救济方式
结语

(3)“提起公益诉讼”职能视域下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一、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的规范来源与表现形态
    (一)调查核实权形成的规范来源
    (二)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的不同表现形态
        1.检察建议中的调查核实。
        2.纠正意见中的调查核实。
        3.抗诉中的调查核实。
        4.其他例外情形。
二、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运行的内在规律及其现实困境
    (一)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内在规律的比较梳理
    (二)法律监督“调查核实”应有别于“调查取证”
        第一,证明标准的一致性。
        第二,组织法规范的明确性。
    (三)调查核实权在实践运行中面临的其他共性问题
三、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运行程序完善的立法建议
    (一)限定调查核实程序的运行范围
    (二)明确检察建议形态下调查核实的程序限度
    (三)强化抗诉形态中调查核实程序的强制措施保障
    (四)构建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证据资格确认程序
结语

四、论监督行政与行政监督(论文参考文献)

  • [1]“以内治外”——央地博弈下的近代地方财政监督制度设计[J]. 肖高华. 史学月刊, 2022(01)
  • [2]主渠道视野下行政复议与诉讼关系的重构[J]. 刘权.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21(06)
  • [3]“提起公益诉讼”职能视域下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研究[J]. 王译. 河北法学, 2021(11)
  • [4]舆论监督、行政监管与审计质量研究[D]. 任依格. 辽宁大学, 2021
  • [5]实践、法理与完善:江苏省行政黑名单制度研究[D]. 陈骋.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6]新时代舆论监督对领导干部政德建设作用研究 ——以西安电视台《问政时刻》节目为例[D]. 彭文芳. 西安理工大学, 2021
  • [7]公共行政监察中的自由裁量行为问题研究[D]. 郭豪. 西北大学, 2021
  • [8]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监督的问题研究[D]. 陈颖. 电子科技大学, 2021
  • [9]监察委员会监察对象研究[D]. 张悦. 河北大学, 2021
  • [10]新时代我国监察制度创新研究[D]. 胡兰捷. 长江大学,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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