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EPA将推动内地港澳双赢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任雨欣[1](2020)在《变译理论下中国诗句口译策略研究 ——以2004-2012温家宝总理记者会为例》文中指出本文研究变译理论指导下中国诗句口译,以2004年至2012年总理记者发布会上引用的诗句为例进行具体案例分析。本文主要针对中国诗句的特点及其口译难点,探讨变译理论翻译策略的应用,从而解决诗句口译的难点,更好地传达说话者的意图。变译理论由黄忠廉教授提出,是一种强调翻译变化的翻译理论。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人将其应用到翻译作品的过程中。然而大多数变译理论应用的研究都集中在笔译活动上,其对口译活动的指导性研究仍有很大的研究、发展空间。变译理论的指导下诗句口译的研究则更为罕见。实际上,变译理论的一些翻译策略可以更好、更有效地解决诗句口译所特有的难题。本文主要探讨该理论如何帮助译者解决诗句口译的难点。凝练,追求音韵和对称之美,以及多变的古汉语语法都是中国诗句的特色。针对其特点,口译员需要处理如何化繁为简,删除冗余部分以及消除古今语法差异。本文依据变译理论的翻译策略在诗句翻译中的应用,探讨变译理论的三种翻译策略(阐译、摘译、编译)如何解决中国古诗句口译中的困难,总结合适有效的诗句翻译方法,并为研究者和口译人员提供相关理论和应用参考。
冯晓鹏[2](2019)在《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文中提出跨境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是不同于传统商业贸易,也不同于国内电子商务的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业务具有前沿性、新颖性、科技性的特征,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法律与政策问题的理论研究,深化对跨境电商领域的规律性、本质性、系统性认识,不断总结实务中出现的新业态、新动向,无论对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具有前沿的指导意义。本文对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特征、分类进行了界定,并对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和发展概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按照跨境电商运营与合规两条主线分别对跨境电商所涉物流、税收、资金与信息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合规、走私风险应对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探讨研究,然后分析了《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的跨境电商经营者监管法律制度。最后,综合全文的理论梳理和实务分析,结合笔者参与跨境电商立法及司法实务的丰富经验,提出了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未来政策走向和实务发展趋势的基本结论,并对跨境电商政策和立法趋势进行了预测研判。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有不同版本的定义,但各种概念的核心涵摄并无争议,可以概括为分属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电子化通信手段促成交易(交易询价、谈判磋商、缔结合同、履行合同等),并以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的方式送达商品、提供服务、实现交易的跨境商务活动。广义上的跨境电商可以泛指在跨境交易的任一环节运用到电子商务技术的商业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分类,根据可以分为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和自建平台经营的企业,根据商品流向分为跨境进口和跨境出口,根据交易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商零售。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电子化、个性化、碎片化、高频次和低货值的特征。近年来,跨境电商在电子商务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乘着一系列国家重要政策支持和一系列重要事件推动的东风,呈现在迅猛蓬勃的发展态势,并且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种新兴贸易业态驱动了科技创新、创造了就业机会、引领了消费潮流,将伴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世界跨境电商大会、《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审议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的通关一体化建设等政策红利取得进一步长足发展。我国海关法将通关监管对象分为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货物和进出境物品,而与跨境电商密切相关的是进出境货物与进出境物品。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从用途来看,进出境货物具有贸易性质,货物进出境是为了销售;从数量来看,进出境货物数量较大;进出境物品以合理自用数量为限,超出数量限制则会被海关认定为进出境货物;从外汇来看,进出境货物是购进或售出的商品,因此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而进出境物品不属于贸易货物,因此没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从税收来看,进出境货物征税内容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而进出境物品仅在进境环节征收进口税;从许可来看,国家对部分限制进出境货物进行许可证管理;除了出境携带的文物外,一般进出境的物品不涉及行政许可问题。对于跨境电商涉及的物流通关主要法律问题包括: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的区分界定;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的基本通关监管模式;1039市场采购模式;跨境电商的常用进出口模式以及对跨境电商通关政策的探讨解读。税收征管法律关系是货物和物品在进出关境时所涉及的重要法律关系,对于跨境电商而言也不例外。与一般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相比较,跨境电商商品的进出口税收征管以一般的进出口环节税款征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基础依据,但同时因为涉及到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跨境电商的特殊管理规定而又有重要区别。与国内电商不同,出口跨境电商需面对各地域法律、经济制度等规则差异以及电商平台、消费者、银行以及境内外支付机构等多个主体间的关系,常面临汇率波动、外汇管制、资金安全等难题。收款结算是否安全合规、流程是否简单顺畅直接关系到出口跨境电商的核心利益。出口跨境电商的收退款方式、不同报关模式的影响、收结汇及人民币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平台的合规风险等不同纬度的问题,均会跨境出口资金流的合规运作。电子商务法通过具体条文规定与《网络安全法》紧密衔接,不仅强调了全体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应注意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更特别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出了“保障网络安全”的义务与责任。网络安全的防护,一方面是对技术的高要求,如建立信息防火墙等;另一方面是对法律合规风险认识要求的提高,这需要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相关法规有充分的理解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于跨境电商经营者而言,不仅要了解境内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同时要注意境外国家或地区对于信息安全保护的特殊要求。对于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合规问题而言,为了克服电商领域假冒、侵权的顽疾,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尤其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中国海关近年来也连续开展了“清风”、“龙腾”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活动。此外,知识产权问题也是西方国家和企业“拿捏”中国外贸企业的手段之一。因此,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避免被他人侵犯知识产权,成为了跨境电商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走私犯罪作为典型的法定犯并不像杀人放火的自然犯一样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但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忽视由跨境电商和代购引发的新兴走私方式。“奢侈品平台走私案”、“跨境电商伪报贸易方式案”、“‘代购’被判10年案”等案例的出现说明走私风险离跨境电商并不遥远,跨境电商同样可能逃避海关监管,危害国家的税收监管和外贸秩序。跨境电子商务是新型的经济形式和新兴业态,从实质上来讲,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自然应当适用电子商务相关的监管规则;同时因为又涉及到商品的进出口环节,因此也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进出口管制方面相关监管要求。跨境电商除了应当遵守电子商务的普遍规定之外,还应当符合进出口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
宋锡祥,刘军,戴莎[3](2018)在《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定若干问题探讨》文中研究表明2016年6月29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式签署已满6年。6年来,两岸经贸联系与合作获得快速发展。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如世界总体包括中国大陆经济增长趋缓、新兴经济体冲击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岛内分裂势力对《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服贸协议》)生效审查的阻挠、ECFA本身设计的局限等,在现阶段全面
陈惟杉[4](2017)在《再造新优势》文中研究说明落马洲河套带来的想象1997年,深圳和香港共治深圳河,弯曲的河床被拉直,用泥沙填出了一块约87万平方米的河套地区,原在深圳河北面的河套地区经此"移位"到河南岸。当年7月1日,国务院在表述香港区域界线时称,"深圳河治理后,以新河中心线作为区域界线"。河套地区被纳入香港版图,成为"落马洲河套"。此后20年间,从设立"特区中的
周晋竹[5](2016)在《全球价值链与亚太区域整合:中国大陆港澳台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探索》文中认为全球价值链这种新的国际生产分工形式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几乎同时兴起,大陆港澳台都以自己的方式嵌入到全球价值链中,共同参与国际生产分工,但是在参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港澳台却面临被边缘化的困境与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大陆虽然逐渐建立起自己的自贸区体系,但是被排除在TPP之外,仍然要面临TPP新贸易规则所带来的挑战。全球价值链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岸四地共同身处的大环境、大背景,作为世界经济格局中重要的一角,两岸四地之间却没有将自身的经济资源进行整合,缺乏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各自分散的经济力量无法为两岸四地所面临的共同外部挑战提供有效应对,所以两岸四地之间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迫在眉睫。传统的贸易统计方式已经无法准确地衡量各经济体在参与全球价值链时所能获得的贸易利益,本文运用增加值贸易数据计算大陆、香港、台湾以及亚太其他主要经济体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地位,考察19个亚太主要经济体包括两岸三地的优势产业与劣势产业,当TPP新的贸易规则开始实施以及区域供应链因此开始发生转移时,大陆、香港、台湾最易受到冲击的产业有哪些;此外,还通过计算APEC经济体相互之间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关系,清晰展示全球价值链在亚太地区的布局,结果显示当大陆、香港、台湾的产业力量加总时,其在全球价值链上单纯以增加值贡献率来看是足以和美国、日本等价值链上游经济体抗衡的。本文运用GTAP模型,分别设定十个情景模拟亚太主要区域经济协定实施的各种情况,主要分为现实的区域经济协定实施、大陆港澳台分别加入已有的区域经济协定、大陆港澳台区域经济一体化实施、大陆港澳台一体加入TPP与RCEP四个类型,根据模拟结果分析亚太区域经济整合对大陆港澳台以及亚太其他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影响,结果显示大陆、香港、台湾一体加入TPP是最优选择,此时的贸易创造效应对两岸三地来说整体最大,同时考虑到TPP对贸易规则的改变与其要求区域供应链的重建,大陆、香港、台湾一体加入TPP的经济收益具有长效性,相反,如果两岸三地不能加入TPP所面临的经济冲击也将是长期的。除了现在己有的亚太区域经济协定,港澳台摆脱面对区域经济合作时“单纯旁观者”身份最切实可行的、最快速的机会还包括积极参与大陆“一带一路”战略。大陆的“一带一路”不仅是对区域经济合作方式的创新,也是对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包围圈的突破,并且大陆也将港澳台纳入到了“一带一路”的版图当中,港澳台应抓住机会,积极利用其与大陆合作的基础与优势,共同开拓一带一路沿线的新市场。本文还运用增广引力模型揭示全球价值链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影响关系,跨国公司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情况在大陆、香港、台湾参与全球价值链的过程中,确实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即区域经济协定能够促进全球价值链上下游经济体之间的零部件贸易流量,反之,当全球价值链上下游经济体合作异常紧密时,也能够促进他们之间区域经济合作的展开。大陆港澳台不仅在全球经济的大环境下密不可分,两岸四地相互之间的贸易投资往来也有坚实的基础。大陆改革开放之初,最先涌入的境外直接投资就是香港资金与台湾资金,之后借助香港与台湾转移到大陆的产业,成功地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嵌入到了全球价值链中,实现了经济起飞。现在随着大陆与港澳台之间比较优势的变迁,大陆逐渐变成港澳台第一的贸易伙伴与投资伙伴,香港与台湾在参与全球价值链时与大陆的关系不再是单纯的合作,而是合作与竞争并存。值得指出的是,两岸四地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存在经济障碍与政治障碍的,其中区域内增长的经济利益再分配不均的问题成为港澳台对参与两岸四地区域经济合作的最大顾虑。不过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的经济基础、现实需求、外部压力等各种条件都已经成熟,大陆港澳台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利益相关,结成共同进退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应对全球价值链中区域供应链转移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最有效的方法。以上这些都构成了大陆港澳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大陆港澳台在参与全球价值链时的紧密联系,面临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区域供应链转移与被替代的挑战是共同的,在这种情况下,两岸四地结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不仅在应对亚太区域经济整合时能够抵消经济冲击,并且在一体参与区域经济协定时更有话语权,能够占据主动地位,在两岸四地参与全球价值链时也更加不容易被替代,区域经济一体化后所带来的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更利于两岸四地整体在全球价值链中向上移动,最终能够打造自己的全球价值链。
李亦[6](2015)在《服贸新政带来港粤双赢 新版CEPA正式落地广东》文中研究说明CEPA实施十年来,几乎年年有补充协议产生。至2014年年底,港澳已累计有85.6亿美元受惠货物进入内地,关税优惠47.1亿元人民币。随着今年3月起新版CEPA正式在广东落地,此举将为香港带来大量商机,根据CEPA的双赢原则,香港与内地均能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受惠货物84.7亿美元2 0 1 1年,中央人民政府宣布,在国家"十二五"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自由化。2014年,我国全行业对外投资1,160亿美元,加上第三地融资投资,对外投资规模在1,400亿美元左右,比我国利用外资超出200亿美元,这意味着我国已经成为资本净输出国,服务贸易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点领域。
国家信息中心课题组,杜平[7](2012)在《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十五年报告》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系统总结了香港回归十五年来,内地与香港在贸易、金融、区域一体化等领域合作的主要成果,采用内地和香港"互观"的两种视角,突出体现了两地已经形成的"互补"、"互助"、"互动"的重要经贸关系。本文认为,在两地经贸共赢共融的背后,对合作机制的不断探索和完善是最为重要的成功经验。回归以来,双方经贸合作方式历经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进入"十二五"时期,双方合作更将迈入机制性战略合作的新阶段。但当前,由于两地合作的内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深化合作更需要紧紧抓住机遇并对可能的困难和挑战做好充足的准备。本文建议从七个方面着力,推进"三化"、提升"四度",即:推进两地金融合作多元化、投资贸易便利化、港口及其物流合作高端化;提升两地科技资源共享度、两地教育及人才资源双向开放度、双边投资与贸易的成熟度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协同度,推动两地携手并进,深化合作,再创辉煌。
谢国梁[8](2013)在《中国经济崛起背景下香港国际金融中心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二次大战后世界进入和平建设,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重新上路。上世纪七十年代后各国对金融中心的发展热情高涨,对金融中心的研究如雨后春笋,都想弄明白为什么有的地方可以发展成为全球性金融中心,有的地方只能成为区域金融中心,有的地方则不能成为金融中心;为什么有的金融中心可以长青,有的金融中心则会被取代。中国已经发展成为经济大国,也必将要发展成为金融强国,金融中心建设是未来发展中一个重中之重的课题,需要有更多投入,从理论及实践层面对我国金融中心的建设及发展涉及的问题做深入探讨,并提出答案。我国经济崛起及金融中心发展过程中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是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及角色将何去何从。由于历史原因,香港在殖民地年代因时际遇,发展成为远东一个自由、开放的国际金融中心。1978年中国内地改革开放之后,香港凭借其人文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在贸易、投资、融资以及金融资讯等方面为内地经济发展提供离岸金融服务,充当我国对外经贸往来的主要窗口,在中国与国际市场往来中扮演重要的中介角色,与中国内地建立了十分特殊的经济及金融关系。香港在充当这一角色过程中也得到发展及提升的机会,自身的金融中心地位及功能获得很大强化。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经济、金融实力的不断提升,尤其是金融业的市场化及自由化,上海、北京、深圳等金融中心获得强劲发展动力,逐步形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功能。内地,尤其是上海金融中心的崛起对香港服务中国经济的传统功能具有替代效应,长远看,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服务中国经济的功能存在弱化,甚至于被取代的可能。香港已在1997年回归祖国,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不变是国家在安排香港回归时所做的战略决策,并被视为一项国际承诺而体现在《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在中国经济崛起及做大做强体制内金融中心的同时,香港金融中心如何可以继续发挥其服务中国经济的功能而不被边沿化,是未来国家推动经济改革及市场开放,特别是人民币成为自由兑换货币及资本账户走向开放过程中需要研究的战略性课题。本论文指出了1997年回归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在维持繁荣的背后呈现出的一些不良发展态势,包括中介功能淡化,市场发展趋向单一化、虚拟化,国际化褪色等,剖析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服务中国经济的功能在中国经济崛起过程中面对弱化风险的深层次原因。论文在探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问题时带出了对沪港金融中心关系这一国家层面的重大课题的探讨,并就如何在加快国家金融中心建设的同时,平衡好沪港金融中心之间的关系提出策略建议。本论文将理论、政策及实践紧密结合,寓创新于实践之中,务求以新的视角,就回归后香港与内地经济金融关系的发展问题提供一个较全面的论述,使其对决策有参考价值,对香港经济繁荣稳定、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向前推进以及沪港金融中心关系协调发展具有一定启示。
谈谭[9](2012)在《论ECFA的两岸特色及台湾经济由大陆走向世界的前景——兼论ECFA与CEPA的区别》文中研究指明ECFA的签署和生效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标志,它是两岸共同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一步。ECFA不仅是两岸双方平等协商的规范两岸经贸关系的特殊安排,同时也是WT0框架内特殊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因此,ECFA的最大特色就是它的两岸特色——特殊自由贸易协定、大陆让利、"九二共识"的政治前提以及"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的机构安排。ECFA既有助于实现两岸经济优势互补,又有利于台湾参与区域和全球经济整合,防止台湾经济被边缘化。更重要的是,它表明两岸经贸合作正常化是台湾参与区域经济整合的必要环节,而且台湾经济未来的出路是深化两岸经济整合。在经济战略整体布局上,ECFA将推动台湾经济从大陆走向世界的进程,加速形成包括两岸四地的自由贸易区。
林伟明[10](2011)在《从中心论到边缘论:回归后联系汇率制度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再造》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全面地探讨了回归后联系汇率制度对香港的经济发展与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再造问题,并尝试将信心的角度纳入本文中,综合诠释香港经济不同阶段的发展轨迹及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可持续性发展。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与“历史研究法”来回顾十四年以来香港经济的发展与港人对经济的信心,从而探讨回归后香港经济的历史变迁与历史地位。一方面,本文探讨香港经济发展与“外部”的信心问题,从机遇论、中心论到边缘论,再到当下的发展,正好反映出香港在回归后因经济起伏而带来的对中国内地(外部)的信心体现:有信心为中国内地带来繁荣失去信心担心中国内地的发展中被边缘化有信心能够与中国内地互相配合共同发展。另一方面,本文探讨香港经济发展与内部的制度问题,也就是讨论联系汇率制度与香港地位的发展。如果说,回归后一大段日子的经济发展过程反映了香港对中国内地经济而引起的信心问题,而“金融海啸”后的联系汇率制度讨论则是反映香港对美国、中国经济发展信心逆转时所带出的问题,也就是香港应如何发展这个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问题。如上所述,本文首先阐述联系汇率制度在1983年产生的历程,及其后的运作与发展,再解释联系汇率制度如何稳定香港这种属外向型经济体系的发展。也就是说,香港自1997年回归中国后,就算经历过往各种金融及政治冲击,能有效抵御及免受因外围负面因素而造成大幅度汇率波动,制度依然保障香港长期经济安稳发展,对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接着,本文讨论香港在1997年回归前后的一段期间,中国内地不同地方:如中西部、江西、西部、湖北、湖南、云南、广西及福建等地对香港有着不同的期许。重点是香港在回归前已是一个基础建设良好、经济发达、贸易往来频繁及服务业达世界一流标准的腹地,内地期望通过这多项的优点带动当地的经贸发展,如提升生产效能及效率、完善营运管理、改善人才素质、强化服务业标准及发展区域金融中心等。不过,接踵而来的厄运,如1997年10月的“金融风暴”、2001年的“911”事件及2003年的“非典型肺炎”事件令香港的经济持续下跌,并失去发展的动力。相反,中国内地的经济持续保持平稳增长。香港在2003年经济及贸易环境最恶劣的一刻时,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施以援手,以CEPA,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个人游”等方案协助及刺激香港经济复苏,令香港重拾经济上升的动力。但同时带来香港一些问题。第一、香港人在过去经济建设成就上的骄傲顿时消失,令信心出现危机;及第二、担心中国内地的高速发展令香港被边缘化。在经贸发展的同时,中国及香港政府均要面对及处理此等问题,以免破坏社会和谐及稳定,这是中央人民政府不愿意看见的。因此,中国在协助香港经济发展时,多给予香港人有着发挥过去不屈不挠的精神,积极参与香港本地以至中国内地的经济发展,重拾信心能与中国内地互相配合共同发展。好景不常,当香港经济稍有起色的时候,2008年又因美国房地产的次按问题而导致的“金融海啸”,对香港的经济带来冲击。美国为要挽救疲弱的经济,史无前例地大量“印银纸”,令美元币值持续下跌,触发大量热钱流入香港并推高资产价格,在逐利的诱因下,加速了资产泡沫的风险,再加上人民币的持续升值,不少论者认为这样会导致通货膨胀升温,影响了普罗大众的生活及增加了营商的成本。因此,不少论者关注港元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应否改变或废除,又有不少论者提议香港应实施港元与人民币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不过,通过笔者的验证与分析及综合不同经济学家的意见后,联系汇率制度和通货膨胀并无直接的关系。反之,联系汇率制度有利于港元币值稳定,亦即是确保营商环境的稳定。因此,港元与人民币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暂不可行,原因是人民币现时仍未能自由兑换。更何况美国自“金融海啸”后仍是世界第一的经济大国,港元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实无必要改变。最重要的是要稳定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其经济及贸易层面必要确保稳定,就必先要稳守现存行之有效的联系汇率制度。“金融海啸”后,世界的新经济秩序正在重组,在众多掘起的经济实力国家之中,中国的表现最佳最强。因此,中国可利用这次历史性的机遇,促进国内金融市场改革,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既然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能有效稳定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世界的领导地位,香港人就应该发挥一如既往在金融业的专业所长,配合中国内地的经济发展并作出积极的贡献。也就是说,香港应办好人民币离岸中心的重要角色,作为人民币“走出去”的桥梁。与此同时,香港自身亦必须创造条件,自行强化并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中介职能,能有效地维持在国际间的领导地位。
二、CEPA将推动内地港澳双赢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CEPA将推动内地港澳双赢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变译理论下中国诗句口译策略研究 ——以2004-2012温家宝总理记者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ACKNOWLEDGEMENTS |
abstract |
摘要 |
Chapter One INTRODUCTION |
1.1 Research Background |
1.2 Research Significance |
1.3 Research Methods |
1.4 Layout of the Thesis |
Chapter Two LITERATURE REVIEW |
2.1 Development on Translation Variation Theory |
2.2 Studies on Chinese Poetry Translation |
2.3 Studies on Interpretation on Press Conference |
Chapter Three TRANSLATION VARIATION THEORY AND INTERPRETING OFVERSES OF CHINESE POEMS |
3.1 Translation Variation Theory |
3.1.1 Introduction to Translation Variation Theory |
3.1.2 Translation strategies and pragmatic value of the TVT |
3.2 Interpreting of Verses of Chinese Poems |
3.2.1 Chinese poetry itself and its characteristics |
3.2.2 Difficulties of interpreting of verses of Chinese poems |
Chapter Four CASE STUDY---STRATEGIES EMPLOYED IN CHINESE VERSES INTERPRETING |
4.1 Explaining Interpreting |
4.2 Selective Interpreting |
4.3 Edited Interpreting |
Chapter Five CONCLUSION |
REFERENCES |
APPENDIX |
(2)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现状综述及反思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的成就与不足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 |
(二)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揭示与实践进路 |
第一节 跨境电子商务语义分析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类型涵摄 |
一、三类企业形态 |
二、双向货物流向 |
三、两种交易性质 |
第三节 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特征与演进趋势 |
第四节 中国跨境电商近年来的实践机遇 |
一、“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提供的发展环境 |
二、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释放的发展红利 |
三、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带来的发展机遇 |
第二章 跨境电商物流通关法律与政策体系解构 |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与进出境物品通关法律制度诠释 |
一、“货物”与“物品”的海关法释义 |
二、“货物”与“物品”的通关流程比对 |
三、“关检一体化”的规范解析 |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新业态解读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物流通关政策体系述评 |
一、跨境电商商品含义简述 |
二、跨境电商进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三、跨境电商出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四、市场采购模式的优势与风险述评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方式基本样态检视 |
一、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选择比较研究 |
二、邮政小包通关政策实践原理提炼 |
三、三类快件通关监管政策扒梳 |
四、困境与出路:美国退出“万国邮联”的影响与对策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特殊商品与特殊区域的通关政策解析 |
一、特殊进出口商品监管政策的价值定位 |
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通关便利化改革 |
第三章 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征管法律与政策谱系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商品关税征收法律制度规范分析 |
一、进出口货物关税法律制度概述 |
二、影响货物关税影响的三重因素 |
三、海关预裁定制度—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文本展开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口消费税征收法律与政策探析 |
一、进口消费税计征解析 |
二、进口消费税税率核算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增值税征收法律与政策简析 |
第四节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演进与评析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监管的政策演进 |
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综合税率的形成与展现 |
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计税方法 |
四、“汇总征税”的制度建构与实践优势 |
五、“代收代缴义务人”的身份与责任 |
第五节 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政策定位与机制设置 |
第四章 跨境出口资金流运作政策规制与风险防范剖析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出口收退款方式政策规制分析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主要方式评介 |
二、不同出口报关模式下跨境收款的政策推演 |
三、出口跨境电商退款资金风险及防范路径 |
第二节 现行政策框架下跨境收款风险研析与规避路径探寻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结汇风险分析 |
二、跨境收款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政策梳理与研判 |
三、跨境电商平台收款的资金沉淀风险及防范措施 |
第五章 跨境电商信息安全保护法律比较研究与规范指引 |
第一节 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与《刑法》的规制比较 |
一、《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分析 |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刑法面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第二节 域外制度镜鉴——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 |
一、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文本分析 |
二、《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法律渊源定位 |
三、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与GDPR的异同比较 |
四、跨境电商领域信息安全典型案例评析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合法收集用户信息规范指引 |
一、征得用户明示同意 |
二、保障用户信息权利 |
三、建构应急机制 |
四、加强数据安全能力建设 |
第四节 海关行政监管过程中获取个人信息合法性的法理基础 |
第六章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概论 |
一、国内外法律与政策概述 |
二、跨境电商海关执法案例与执法特征 |
三、跨境电商商品侵权特征归纳 |
第二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理论蕴含 |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法律适用认定阐析 |
二、海关执法对象认定的法律逻辑推演 |
三、行邮渠道海关监管实践的理论提炼 |
第三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避进路 |
一、跨境电商避免侵权策略——基于《电子商务法》的要求 |
二、跨境电商避免被侵权策略——基于《商标法》的要求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特殊法律问题研究——定牌加工(OEM)与平行进口的理论纷争 |
一、对定牌加工(OEM)司法实践的法理回应 |
二、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证成 |
第七章 跨境电商走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走私的司法实践背景 |
一、跨境电商走私类型与特征 |
二、跨境电商企业与平台走私动机审视 |
第二节 刑法走私构成理论之于跨境电商领域的适用 |
一、跨境电商走私犯罪构成要件的规范评析与理论重构 |
二、“化整为零”与“低报价格”的走私手段 |
三、偷逃应缴税额计核的理论争议与解构 |
四、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责任考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走私风险检视——从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为切入 |
一、电商平台“化整为零”包税进口走私案 |
二、电商企业伪报贸易方式走私案 |
三、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代购走私案 |
第四节 实践视域下的跨境电商走私风险防范指引 |
一、电商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二、电商平台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三、代购转型建议 |
第八章 跨境电商“母体性”普适规则与跨境零售的特殊规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
一、跨境电商国内监管法律制度框架体系 |
二、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的域外借鉴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一般监管规定梳理 |
一、市场主体登记要求 |
二、对外贸易和海关登记要求 |
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
四、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要求 |
五、亮照经营及终止公示义务 |
六、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
七、遵守进出口监管规定 |
八、其他义务 |
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中平台经营者的普适义务与责任 |
一、信息记录与留存义务 |
二、平台竞争的禁止性规定 |
三、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
四、平台审核和安保义务 |
五、平台先行赔付义务 |
六、其他义务 |
第四节 跨境零售进出口经营者的特殊监管要求 |
一、跨境零售进口平台监管制度 |
二、跨境零售进口平台内经营者监管制度 |
三、跨境零售进出口服务商监管制度 |
四、跨境零售进出口商品报关规定 |
五、跨境零售进出口作业场所监管要求 |
结论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研判 |
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政策研判 |
三、跨境电商法律与政策完善方向研判 |
四、走向全球: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的中国经验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再造新优势(论文提纲范文)
落马洲河套带来的想象 |
粤港澳大湾区“破题” |
亟待打开的“小门” |
CEPA:“大门”敞开后实现双赢 |
“超级联系人”怎么当? |
(5)全球价值链与亚太区域整合:中国大陆港澳台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全球价值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同时兴起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生产分工与全球价值链 |
2.2 全球价值链的量化与增加值贸易 |
2.3 新区域主义 |
2.4 全球价值链与区域主义 |
2.5 大陆港澳台区域经济一体化 第3章 全球价值链的计算与大陆、香港、台湾双边价值链关系 |
3.1 全球价值链与增加值贸易核算 |
3.2 中国大陆、香港、台湾与亚太主要经济体的全球价值链计算 |
3.2.1 指标的选取与数据库 |
3.2.2 大陆、香港、台湾与亚太主要经济体的出口国内增值率 |
3.2.3 大陆、香港、台湾和亚太主要经济体的全球价值链指数 |
3.3 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制造业价值链与主要经济体的关系 |
3.4 本章小结 第4章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大陆、香港、台湾的经济影响 |
4.1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现状 |
4.1.1 新区域主义中的大经济体战略与小经济体战略 |
4.1.2 亚太地区主要的经济协定 |
4.1.3 大陆、香港、台湾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现状 |
4.2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大陆、香港、台湾的经济影响 |
4.2.1 GTAP模型介绍、假定条件与情景设定 |
4.2.2 亚太区域整合情景GTAP模拟结果 |
4.2.2.1 TPP实施的模拟结果分析 |
4.2.2.2 RCEP实施的模拟结果分析 |
4.2.2.3 中日韩自贸区实施的模拟结果分析 |
4.2.2.4 TPP、RECP、CJK全部实施的模拟结果分析 |
4.2.2.5 FTAAP实施的模拟结果分析 |
4.2.2.6 TPP实施且中国大陆加入的模拟结果分析 |
4.2.2.7 香港和台湾加入TPP的模拟结果分析 |
4.2.2.8 香港和台湾加入RCEP的模拟结果分析 |
4.3 大陆“一带一路”战略对香港、台湾的影响 |
4.3.1 大陆“一带一路”战略的目标与制度设计 |
4.3.2“一带一路”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模式创新 |
4.3.3“一带一路”是香港和台湾的重大机遇 |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全球价值链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系 |
5.1 引力模型的原理及应用 |
5.2 模型设定 |
5.3 零部件的选择方法 |
5.4 回归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第6章 大陆港澳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探讨 |
6.1 大陆港澳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基础 |
6.1.1 两岸四地的双边贸易情况 |
6.1.2 两岸四地的双边投资情况 |
6.2 运用GTAP模型模拟大陆、香港、台湾区域经济一体化后的经济效益 |
6.2.1 大陆、香港、台湾区域经济一体化GTAP模拟结果分析 |
6.2.2 大陆、香港、台湾一体加入TPP的GTAP模拟结果分析 |
6.3 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的障碍 |
6.3.1 经济障碍 |
6.3.2 政治障碍 |
6.4 本章小节 第7章 结论 |
7.1 理论方面 |
7.2 实证方面 |
7.2.1 全球价值链的计算结论 |
7.2.2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GTAP情景模拟结论 |
7.2.3 全球价值链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关系的引力模型回归结论 |
7.3 本论文的局限性与对未来研究的设想 |
7.3.1 本论文的局限性 |
7.3.2 对未来研究的设想 参考文献 附录A 表格目录 附录B 图片目录 致谢 个人简历 |
(7)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十五年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一、 概述 |
二、 回归十五年:硕果累累, 双赢共融 |
(一) 两地经贸:共融中走向双赢。 |
1.高度依存的贸易关系形成。 |
2.金融合作互惠互利。 |
3.粤港合作深入发展。 |
(二) 内地视角下的香港:“走出去的中转站”、“最为开放的地区”。 |
1.最大的外资来源地。 |
2.外向型经济助力内企“走出去”。 |
3.人民币国际化试水地。 |
(三) 香港视角下的内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繁荣的有力支撑。 |
1.最大旅游客源地。 |
2.航运业的重要需求市场。 |
三、 合作机制:不断探索, 日臻完善 |
四、 前景展望:携手并进, 再创辉煌 |
(8)中国经济崛起背景下香港国际金融中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序言 |
1.1 选题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
1.2 论文的研究框架 |
1.3 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 |
1.4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5 论文的研究路径与方法 |
1.6 文献综述 |
注释 第二章 金融中心的理论基础及核心元素 |
2.1 金融中心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1 金融中心的微观经济学基础 |
2.1.2 金融中心的产业经济学基础 |
2.1.3 金融中心与制度经济学 |
2.2 金融中心构成与运作要素 |
2.2.1 金融中心构成要素 |
2.2.2 金融中心的运作要素 |
2.3 金融中心的基本类型及评价 |
2.3.1 金融中心的基本类型 |
2.3.2 金融中心评价体系 |
2.4 金融中心的监管模式 |
2.4.1 基本监管模式 |
2.4.2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特点与问题 |
2.4.3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特点及问题 |
2.4.4 香港金融监管体制的特点及改革方向 |
2.4.5 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趋势 |
注释 第三章 金融中心的历史渊源与发展脉络 |
3.1 欧洲早期的贸易与集市催生金融业 |
3.2 西欧金融中心的兴起与更替 |
3.3 金融中心朝多极化、多层次的发展趋势 |
注释 第四章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特殊发展历程及发展态势 |
4.1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特殊发展历程 |
4.1.1 香港金融业以银行主导,长期由英国资本把持 |
4.1.2 香港银行业监管从无到有,逐步完善 |
4.1.3 香港股市发展自由放任,多次股灾促成市场整合及监管完善 |
4.1.4 香港其它金融市场的发展 |
4.2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态势 |
4.2.1 香港金融制度的进一步规范 |
4.2.2 香港金融市场的规模逐步扩展 |
4.2.3 香港金融机构的资本构成有所调整 |
4.3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国际地位评价 |
4.3.1 相关模型的构成 |
4.3.2 模型的外部指标采集 |
4.3.3 模型的问卷调查 |
4.3.4 模型的结论及特点 |
4.3.5 影响香港金融中心可持续发展的新因素 |
注释 第五章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要素、主要特色及与内地的关系 |
5.1 香港金国际融中心形成的主要因素 |
5.1.1 战后香港经济转型对本土金融服务需求的带动 |
5.1.2 自由经济管治理念下港英政府的适度干预 |
5.1.3 香港的有利时区位置 |
5.1.4 香港与我国内地市场的特殊关系 |
5.1.5 香港较为健全及独特的司法制度 |
5.1.6 香港的简单低税制 |
5.2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特色 |
5.2.1 自由港政策与法治的有机结合 |
5.2.2 高度外向及国际化 |
5.2.3 实行货币局制度,由商业银行发钞,货币金融架构特殊 |
5.2.4 银行业集中度高,外资银行占支配地位 |
5.2.5 私人银行业务快速崛起 |
5.2.6 实行“以原则为本”的监管理念 |
5.2.7 香港金融市场逐渐从银行主导转向股市主导 |
5.3 香港与我国内地金融中心的关系 |
5.3.1 香港与内地特殊关系的形成与发展 |
5.3.2 香港与内地的金融关系 |
5.3.3 沪港金融中心关系 |
5.3.4 粤港金融关系 |
注释 第六章 中国经济崛起对金融生态的影响 |
6.1 中国经济崛起的特征与含义 |
6.1.1 经济规模显着提升,中长期发展动力仍然较强 |
6.1.2 市场化与国际化水平提升 |
6.1.3 制度与规则走向规范化 |
6.2 中国经济崛起对金融生态的影响 |
6.2.1 中国在经济崛起中金融服务需求快速扩大 |
6.2.2 人民币国际化机遇浮现 |
6.2.3 中国货币金融政策的国际影响力扩大 |
6.2.4 中国在经济崛起中,沪京深等金融中心功能快速提升 |
注释 第七章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在中国崛起中面对的机遇与挑战 |
7.1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服务中国经济的主要功能 |
7.1.1 为内地货物进出口服务 |
7.1.2 为境外投资内地服务 |
7.1.3 为内地企业境外股市募资服务 |
7.1.4 为内地机构境外债市融资服务 |
7.1.5 为内地企业境外贷款服务 |
7.1.6 为内地及境外资金跨境投资服务 |
7.1.7 为内地企业投资海外服务 |
7.2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在中国经济崛起中的发展机遇 |
7.2.1 香港主要金融环节的发展机遇 |
7.2.2 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特色及发展机遇 |
7.3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在中国经济崛起中面对被边缘化的挑战 |
7.3.1 香港在中国内地与海外经济往来中的中介角色淡化 |
7.3.2 内地的离岸金融服务需求有所调整 |
7.3.3 香港的国际化特色褪化 |
7.3.4 香港与内地金融中心互补性减少、竞争性增加 |
7.3.5 香港股市及基金业发展面对的新问题 |
注释 第八章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面对边缘化风险的深层次原因 |
8.1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得益于内地封闭及金融服务落后 |
8.2 香港金融制度比内地开放自由,从中获得监管套利 |
8.3 香港经济与内地经济融合存在制度性障碍 |
8.4 香港奉行自由经济,但欠缺长远战略 |
8.5 迭加性问题 |
8.5.1 香港产业结构存在单一化、虚拟化问题 |
8.5.2 香港的政治体制转型令管治及监管有所弱化 |
8.5.3 香港本土意识抬头 |
注释 第九章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可能前景 |
9.1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展顺利,香港中心地位逐渐被边缘化 |
9.2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阻力大,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提升不如预期 |
9.3 上海功能强化,港深整合,比翼齐飞 |
注释 第十章 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加快我国金融中心建设 |
10.1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重新定位、扮演新角色 |
10.1.1 关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定位问题 |
10.1.2 关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问题 |
10.2 香港检讨自由经济理念,政府适当有所作为 |
10.3 香港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化,扩阔金融业发展基础 |
10.3.1 借鉴瑞士经验,推动香港发展成为东方瑞士 |
10.3.2 推动香港资产管理及私人银行业发展 |
10.4 粤港排除障碍,加强整合,构建新型互补关系 |
10.4.1 粤港深化经济合作面对新挑战 |
10.4.2 粤港加强合作仍有重要基础 |
10.4.3 粤港合作前景广阔 |
10.5 我国加快体制内金融中心建设 |
10.5.1 从新视角看国家金融发展及金融安全 |
10.5.2 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 |
10.6 沪港优势互补,强强合作 |
10.6.1 沪港金融中心优势互补 |
10.6.2 沪港金融中心强强合作 |
10.6.3 沪港金融中心实现错位发展 |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
(10)从中心论到边缘论:回归后联系汇率制度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再造(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图形索引 表格索引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香港回归与经济发展及地位变迁的问题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1.2.1 文献分析法 |
1.2.2 历史研究法 |
1.3 理论架构与论文章节结构 |
1.4 可能创新的地方与研究难点 |
1.4.1 可能创新的地方 |
1.4.2 研究难点 第二章 文献概览:联系汇率制度和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
2.1 联系汇率制度(LINKED EXCHANGE RATE SYSTEM)简介 |
2.1.1 联系汇率制度的发展历史 |
2.1.2 联系汇率制度对香港的重要性 |
2.1.3 联系汇率制度的运作 |
2.1.4 联系汇率制度下的局限性 |
2.1.5 联系汇率制度的影响 |
2.1.6 联系汇率制度的“利”、“弊”与发展困境 |
2.1.7 变更联系汇率制度的早期讨论 |
2.2 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理论探讨 |
2.2.1 国际金融中心的定义 |
2.2.2 保持及强化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元素 |
2.3 联系汇率制度对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影响 |
2.3.1 联系汇率制度与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关系 |
2.3.2 联系汇率制度对香港国际金融心中再造的影响 第三章 回归前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论 |
3.1 香港回归机遇论 |
3.1.1 香港回归,对香港来说,是一种机遇 |
3.1.2 香港回归,对中国内地来说,也是一种机遇 |
3.1.3 香港回归,对亚洲与世界来说,是一种机遇 |
3.2 回归前后,中国各地对香港的期许 |
3.2.1 中西部 |
3.2.2 江西 |
3.2.3 西部 |
3.2.4 湖北 |
3.2.5 湖南 |
3.2.6 云南 |
3.2.7 广西 |
3.2.8 福建 |
3.3 小结:万千期盼下的机遇 第四章 回归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冲击 |
4.1 金融风暴 |
4.2 主权回归 |
4.2.1 高度自治 |
4.2.2 经济考验与支持 |
4.3 CEPA 与香港经济发展 |
4.3.1 专家眼中的CEPA 对香港有何“帮助” |
4.3.2 CEPA 对香港的实质好处 |
4.4 香港经济边缘论 第五章 “金融海啸”后联系汇率制度对香港经济发展的冲击与影响 |
5.1 联系汇率制度与香港的经济发展 |
5.1.1 联系汇率制度或间接或直接的影响,可能导致泡沫经济 |
5.1.2 联系汇率制度与物价稳定缺乏弹性可能使香港陷入经济发展困境 |
5.1.3 联系汇率制度可能加剧通货膨胀、影响民生及增加营商成本 |
5.1.4 联系汇率制度对香港经济发展的正面影响 |
5.1.5 联系汇率制度对香港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
5.2 “金融海啸”对联系汇率制度的冲击和影响 |
5.2.1 贸易方面 |
5.2.2 政治及经济方面 |
5.2.3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
5.3 联系汇率制度与稳定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关系 |
5.3.1 联系汇率制度“不经意地”产生及被表扬 |
5.3.2 联系汇率制度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稳定作用 |
5.3.3 联系汇率制度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再造的正面影响 |
5.4 回归后人民币对联系汇率制度的影响 |
5.4.1 回归后人民币在港发展过程及人民币国际化发展 |
5.4.2 以人民币取代美元作为挂钩货币的可能性 |
5.5 人民币应尽早国际化 |
小结: 以香港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桥梁为目标 第六章 “金融海啸”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再造 |
6.1 “金融海啸”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挑战与机遇 |
6.2 “金融海啸”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发展与再造 |
6.2.1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持续发展要素 |
6.2.2 显示性比较优势模型验证 |
6.2.3 国际金融中心的新定义 |
6.2.4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再造 |
小结: 抓紧机遇,创造独特性 第七章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文章 后记 |
四、CEPA将推动内地港澳双赢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变译理论下中国诗句口译策略研究 ——以2004-2012温家宝总理记者会为例[D]. 任雨欣.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2]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D]. 冯晓鹏. 吉林大学, 2019(02)
- [3]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定若干问题探讨[J]. 宋锡祥,刘军,戴莎. 国际贸易法论丛, 2018(00)
- [4]再造新优势[J]. 陈惟杉. 中国经济周刊, 2017(25)
- [5]全球价值链与亚太区域整合:中国大陆港澳台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探索[D]. 周晋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6(06)
- [6]服贸新政带来港粤双赢 新版CEPA正式落地广东[J]. 李亦. 沪港经济, 2015(06)
- [7]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十五年报告[J]. 国家信息中心课题组,杜平. 经济研究参考, 2012(68)
- [8]中国经济崛起背景下香港国际金融中心问题研究[D]. 谢国梁. 复旦大学, 2013(03)
- [9]论ECFA的两岸特色及台湾经济由大陆走向世界的前景——兼论ECFA与CEPA的区别[J]. 谈谭.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12(01)
- [10]从中心论到边缘论:回归后联系汇率制度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再造[D]. 林伟明. 苏州大学, 2011(06)
标签: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论文; 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香港联系汇率制度论文;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 全球价值链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