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权与分权:刑事法治视野中的警察权(论文文献综述)
张艺伟[1](2021)在《我国警察权运行的法律保障研究》文中指出《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而警察权作为一项特殊的公权力,警察权的有效运行能够充分发挥警察职业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安宁,卫护人民生产生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但警察权在实施过程中亦存在使用不正当性,容易被外界腐蚀以及内部容易被滥用,一旦发生此类事件,经过媒体披露和无良媒体的推波助澜,导致警察权时而受到诟病或是批评。在理论和实践中,限制警察权成为较多话题,在进行文献梳理时,在知网中规范和限制警察权的文章很多。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和高速发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警察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实现中国作为全世界安全感最高的国家之一的目标中,警察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特别是在新冠疫情肆虐期间,社会各方面矛盾凸显,警察的责任使命在特殊时期更加沉重,一方面要防控疫情,一方面要维护社会打击犯罪,肩负双重重任。新时代背景下,关于警察权保障的实践和声音也少之又少。于是,警察自身和研究警察学的学者们也越发注意到,矫枉难免过正,过度强调对警察权的限制,忽视对其保障,甚至到了束手束脚的程度,也是错误的。变相的束缚会导致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无法根据相应情况做出灵活调整,警察本身也会面临安危不定的状况。作为警察,如何把握新旋律时代背景下的各种挑战和机遇,规避风险和难题,更好发挥警察权的作用,维护国家稳定,维护社会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和合法财产安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这是十分重要的。第一部分是警察权运行理论概述。以警察权概述出发点,介绍警察权的概念、警察权运行的主体和客体,警察权的基本属性,警察权具有政治性、行政性和司法性属性。警察权运行的理论制度有社会契约论和社会控制论,对警察权的运行起到支撑作用。警察权运行中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与公民权利产生直接关系,通过厘清警察权与警察职权的关系和区别,分析了警察权与国家权力、警察权和公民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能够直面警察权在运行中存在的一定困境。第二部分是警察权法律保障的现状。该部分包括警察权法律保障的现状以及警察权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看得出警察权运行现状遭遇困境来自多方面,主要表现为:警察权运行的外部现状、内部现状和警察权运行失范的现状。其中警察权运行的外部现状包括暴力袭击警察现象频发,媒体对警察权运行的影响。警察权运行的内部现状有行政因素的干扰以及警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两种表现。对警察权运行的失范则体现为超越职权范围,滥用权力现象以及违反法定程序,正因为警察权运行的失范,导致警察权在运行时受到质疑。由现状引发问题,警察权运行时遭受着执法权威被削弱,涉警舆情导向存在不规范的外部阻力。存在保障人权障碍性和警务保障不足的内部限制。对警察权运行的监督也存在不力。第三部分是警察权法律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在外部来讲,民众法治意识淡薄,警察与媒体的不良关系是警察权运行的外部阻力的原因。在内部来说,权力配置方面存在缺陷,首先是权力配置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其次是权力配置缺少前瞻性。第四部分是国外警察权法律保障研究。本文选取三个典型国家,分别为英国、日本和法国,总结出各国在警察权运行体制、人才队伍的培养、警方处理与媒体及民众的社会关系、规范警察执法等方面的有效经验做法。在英国与媒体关系的共赢,日本对警务保障的支持,以及法国对警察人才队伍培养的做法上,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可以有针对性的对警察权的保障进行借鉴学习,创新我国对警察权保障的途径。第五部分是我国警察权运行法律保障路径。最后总结出,我国对警察权运行法律保障研究,应当从外部法律保障措施,内部法律保障措施和法律监督措施三个方面入手。在外部应当完善涉警舆情应对机制,明确司法救济制度,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在内部应当规范执法,文中列举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法时应当遵守的原则规定,呼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规范执法质量。在监督方面,应当深化外部和内部监督机制,多方面多渠道对规范执法进行监督,促进执法更加完善和规范化,保障警察权有效运行。
顾伟[2](2020)在《警察治安权的“行刑配置”研究》文中指出在理论研究中,警察治安权是警察权的核心部分,其具有权力法定性、主体明确性、目标明确性、人身强制性、侵害救济性、社会公益性等特性。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置不同程度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立法者为警察治安权设计了“行刑”并存的权力配置。警察治安权的“行刑配置”总体上符合我国社会的法治需求,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警察治安权“行政配置”的扩张倾向和“刑事配置”的滥用问题。分析警察治安权“行刑配置”失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其法律构造尚有不合理之处,特别是对受立案、“行刑”程序切换、强制措施、侦查手段、行政拘留等设计的监督制度不够严格;同时,身处行政体制中的警察组织为了满足应急维稳需求、追求更高行政效率、实现更好行政效益,本身就有混用乱用警察治安权“行刑配置”的内在动力;另外,权力扩张的冲动本能也是警察治安权“行刑配置”失灵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解决警察治安权“行刑配置”失灵的问题,更好地兼顾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公民权利,可以从四个方面对警察治安权权力配置进行完善。一是突出警察组织的治安职能,分离其短期羁押、司法鉴定等职能和非警务活动任务,使其职能更加清晰,各项活动更加便于监督;二是完善警察治安权“行刑配置”的法律构造,加强对警察组织部分决定权的司法审查,完善行政执法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的审查机制,畅通警察组织办理案件告知、送达和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警察组织内部办案流程审查;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终身追责制、公检法信息共享制等工作机制,强化对警察治安权运行的监督;四是调整警察治安权运行的评价体系,对“行刑”两种权力配置的不同价值追求进行直接体现,将价值追求具体化为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具体化为评价指标,更加科学地驱动警察组织正确行使警察治安权。
陈博[3](2020)在《监狱自侦案件的审前羁押行政化及其转型》文中提出首先,审前羁押程序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的审前羁押程序由于具有的浓厚的行政色彩而一直饱受国内学者诟病,表现为“上命下从”的行政审批式的行政化问题。一方面侦查行为在狱内自侦案件的整个刑事追诉活动中占主导地位,导致以律师帮助权为核心的有效辩护无法实现;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监狱侦查机关以捕代侦、以捕代罚的滥用强制措施现象依然存在,造成了超期羁押、强制措施滥用以及冤假错案等严重的社会问题。监狱改革一直追赶司法改革的步伐,虽前途光明,但任重道远且困难重重。本次研究虽是从监狱——国家司法机关为起点,但最终落实在基本权力保护的弱势群体——罪犯。其次,在我国现阶段的法治建设中,监狱既是社会治理的工具,也是国家法治文明发展程度的标志。但监狱因其自身具有的封闭性特点,而易被忽略。首先,通过对监狱自侦案件的羁押程序行政化问题表现进行了梳理,坚持以法治和人权保障的价值原则为指导,力图还原审前羁押程序行政化问题在监狱自侦案件中的“全貌”,扩充了我国审前羁押程序行政化问题的研究维度。对于监狱自侦案件中羁押行政化问题的研究,首先依托于我国狱内又犯罪案件中对于狱内侦查权行使、狱内羁押的现状等司法实践活动,厘清阻碍程序正义的障碍因素,归纳出在司法实践中狱内自侦案件羁押行政化问题的原因,提出对狱内自侦案件的审前羁押机制向诉讼化转型的方案。而对于有些矛盾或者问题的出现,通过历史分析法探究其历史根源。只有追根溯源,才能弄清来龙去脉,才能提出符合实际的解决办法。本文将通过分析监狱的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以揭示我国监狱在羁押行政化问题产生的最初历史背景,探寻该问题的历史根源。同时,从监狱又犯罪的追诉视角展示了我国刑事诉追诉中存在的问题——即追诉权膨胀、缺少监督机制,而这种问题的根源则在于我国刑事诉讼的体制性缺陷,为羁押程序诉讼化改革厘清障碍因素。通过对监狱自侦案件的羁押程序行政化问题的原因分析,有利于理顺诉讼体制,实现刑事审前程序的正当诉讼结构,保证程序正义,也对构建文明、科学的刑事司法制度具有意义。对监狱内羁押程序诉讼化机制构建的研究,一方面有利于监狱审前追诉中以权力制约权力、以程序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及权力保护权利、以程序保护权利;另一方面,对于实现打击、控制狱内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动态平衡具有意义。最后,探索诉讼化的转型,其实质和核心是在坚持宪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之上,通过弥补现有诉讼程序中的结构性缺陷,保证各方参与、平等对抗,保证检察官居中裁判的司法性,实现狱内自侦案件的诉讼程序“以侦查为中心”向“以诉讼为中心”的转型。完善司法监督,实现对侦查机关的权力制约,防止司法擅断、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地位以及合法权利。
陈彦羽[4](2020)在《国际人权法视域下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01年9月11日,恐怖分子劫持两架飞机撞向纽约世贸大厦,如同电影般的灾难场景令世人震惊。随后,美国主导北约启动共同防御条款发动反恐战争。联合国通过第1373号决议要求成员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全球反恐掀起高潮,各项反恐法律、政策、措施纷纷出台,其中最直接的方法是加强政府权力打击恐怖主义。然而,国际社会很快意识到,在美国反恐影响下,部分国家的反恐措施危及到基本人权,美国的无限期拘留、英国的限制令、甚至联合国安理会制定的资产冻结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人权原则。9·11过去十九年,美国反恐不仅没有彻底消灭“基地”组织、塔利班,反而催生了更多的矛盾。中东地区政局不稳,无数平民于战火中丧生。欧洲宗教冲突加剧,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隔阂加深。国际社会逐步达成共识:不惜一切手段的反恐必将越反越恐,反恐必须坚持尊重人权、基本自由和法治。论文以反恐刑事强制措施为研究对象,从国际人权法的视域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论文在研究内容上,选择与人身自由权、财产权、隐私权有密切联系的羁押、搜查扣押冻结、监听几种刑事强制措施,围绕着反恐刑事强制措施对基本权利的干预,以及如何在国家安全与人权保障之间平衡进行研究;在研究思路上,论文遵守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在研究方法上,综合运用比较研究方法、法解释学方法、价值分析方法及案例分析方法。首先,论文对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点进行分析,揭示出反恐刑事强制措施干预基本权利的本质属性,并重点研究反恐刑事强制措施对人权的干预及人权对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的规制。由此得出,反恐刑事强制措施与人权保障之间相互制约且相辅相成的关系。其次,论文从人权法视角深入剖析几种具体反恐刑事强制措施与人权保障之间存在的问题。研究表明,9·11后,在反恐羁押与人身自由权的关系中,存在降低羁押法定要件、强调预防性、对外国人采取无庭审拘留,不确定拘留等突出问题。在反恐搜查扣押冻结与财产权的关系中,呈现出公共场所反恐搜查常态化、搜查扣押加剧种族歧视,安理会冻结制度不符合财产权保障的法律要求等问题。在反恐监听与隐私权的关系中,表现出混肴侦查监听与情报监听、降低隐私权保障标准、模糊监听范围、区别对待本国公民与外国人等问题。这些问题突出了反恐刑事强制措施与人权保障的冲突。再次,论文从人权法视角,以人权保障的价值、准则、目标为出发点,寻求解决上述冲突的方案,为具体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的合理扩张提供有效路径。在反恐羁押与人身自由权的关系中,应明确不同类型羁押的认定标准,完善反恐战争中人身自由权保障的法律规范,对外国人坚持平等与不歧视的原则。在反恐搜查扣押冻结与财产权的关系中,必须坚持程序机制、限制搜查扣押中的自由裁量权,完善联合国安理会的资产冻结制度。在反恐监听与隐私权的关系中,必须厘清反恐监听与隐私权保障的关系、确定反恐监听中隐私权保障原则、明确反恐监听的隐私权保障界限、制定或完善外国人监听立法。复次,论文对我国反恐刑事强制措施展开研究,分析了我国羁押、搜查扣押冻结、监听在反恐中的具体适用及差异性,并提出构建反恐未决羁押制度、将搜查扣押冻结定性为强制措施、完善宪法的隐私权防御功能、细化反恐立法等建议。最后,论文给出研究结论和启示。9·11后,主要国家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由限权到授权理念转变背后是国家在安全与自由之间价值博弈的结果。反恐刑事强制措施降低证据标准、扩大适用范围、简化法定程序,这些变化符合西方国家反恐需求,与此同时,人权法的确立及人权理念的根植确保了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的授权免于失控。反恐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反恐执法必须遵守人权法,反恐刑事强制措施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不可克减原则、比例原则、平等和不歧视原则等人权原则,在具体实施中还应注意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倡导文明相容的人权观且立足于本国的反恐形势和法治水平。
黄曦[5](2019)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警察权监督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警察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且警察并没有随着民主法制取代人治而湮灭在历史之中,因而警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警察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作为典型的“街头官僚”之一,对警察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设定一直是法治建设所关注的话题。在现代社会强调法治建设的语境下,警察权的失范无疑与权力应“审慎”、“谦抑”的要求相背离,因而需要对警察权加以规范和控制,使权力回到法治的轨道。仔细审视公安机关的警察权与其他权力的差异,可以发现对警察权进行监督尤具特殊性。首先,警察权本身的重要性对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保证警察权的功能的有效发挥,又要使监督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找到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其次,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和自下而上的群众诉求对警察权的运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对警察权进行监督时尤其要考虑街头执法的复杂性,监督机制的设置要能够与其所处的复杂现状相匹配。最后,公安机关的警察权兼具行政与司法职权也使得监督具有特殊性,决定了对警察权的监督必然不同于对一般行政权的监督方式。在实践中警察权运行失范的表现形式多样,引起警察权滥用的原因也有很多,为规范警察权的运行,需要明确当前警察权监督的桎梏,方能对症下药。警察权监督机制的完善需要从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方面入手。当前外部监督的不足逐渐彰显,急需完善外部监督方式,发挥其主要监督作用。内部监督是内嵌于警察组织内部的监督,警察制度的现代化使得内部监督的作用更加凸显,需要充分利用这一监督资源,发挥内部监督的补充作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各有优劣,应促进两者的良性互动,整合内、外部监督资源,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当权力能够自行设置边界时,权力便是无边界的。因而对警察权进行监督只不过是设定警察权的界限的话语转述,完善警察权的监督机制既需要外部监督来设定基本的运行制度和提供刚性的监督方式,也需要内部监督的灵活性与针对性来将警察权行使过程中的问题细化,更需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同时发力,形成监督合力。
孟卧杰,刘茂林[6](2018)在《警察权问题理论研究的现状、意义及其不足》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和法治国家建设水平的提升发展,行政法治和公安法治建设已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应地,警察权问题的学术研究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了较大进步。基于"警察权是否可以列入权力清单"的追问,经过梳理可以发现,已有研究主要涉及警察权和警察法的概念内涵、法律性质以及警察权的法治化等方面。这些研究成果大大丰富和促进了我国警察法学、公安学理论本身的完善及公安法治建设的实践,有助于促进警察法学理论的厘清、丰富与发展,也有助于检视和重构行政救济理论;同时,检讨当下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误区,检视和提高现行公安法治建设中法律制度体系的科学化程度,有助于推进依法治国和公安法治建设的步伐。但是,当前研究也存在着片面强调警察权威的维护与提升、单方面强调保障警察自卫权等单向度思维方式,夸大了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对立与冲突,可能激化警民矛盾,加剧立法与执法的矛盾;因此为寻找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很多相关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管明明[7](2018)在《袭警行为单独入刑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调查和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警察在正常执法活动中屡遭侵害,袭警行为呈高发态势,暴力程度日益加剧,且其社会成因难以在短期内消除。《刑法修正案(九)》将“暴力袭警”作为妨害公务罪第五款从重处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犯罪成立标准模糊、侵害对象范围过窄、违法与犯罪界限划分不明等局限性问题。通过对域外国家关于袭警行为的立法考察,比较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在袭警行为法律规制上的异同,可以凸显我国袭警行为刑事立法的局限和不足之处。尽管国内学术界对袭警行为单独入刑这一问题存在诸多争议,但我国仍然存在着袭警行为单独入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法条设计、犯罪构成要件和司法适用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完善空间。在我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人民警察法》大幅修改的时代背景下,在对警察执法权益进行立法保障的同时,也要清楚的看到警察权和公民权利之间的相互博弈,充分运用法律监督、检察监督、监察监督等手段,确保警察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阳光运行。
余凌云[8](2018)在《警察权的“脱警察化”规律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在欧美,警察权的变迁经历了两次"脱警察化",通过分权和分工,从国家行政、内务行政的同义词渐渐走向组织法意义,从警察概念分化出来的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再使用"警察"名称。第一次与分权有关,通过与军事权、财政权、司法权等的分离,警察权逐渐限定在内务行政领域。第二次与政府组织体系分化、职能进一步分工有关。通过不断明晰警察权目的,将政府的一些职能从警察权之中剥离出去,警察权也便与内务行政有了一定区分。我国自清末起步的现代警察制度,通过组织体系的重构,延续了衙役、保甲等传统职责,对警察权的认识直接取自欧美晚近的警察概念。也经历了分权与分工,通过"脱警察化"逐渐限缩警察概念与警察作用,但不彻底。建国之后形成的"多元分散"的警察体制存在着进一步改革的空间。
李海峰[9](2018)在《《人民警察法》修改的宪法审视——兼评《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文中研究说明警察权的宪法属性应当在《人民警察法》中得到进一步的明确;警察权与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应当厘清。警察权不属于司法权,其在司法程序中承担的司法辅助职权不影响警察权与司法权之间的清晰划分;警察权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干涉应当谨慎,要有清晰和明确的权力界限。对公民住宅安全、合法财产和通信自由的干涉须严格恪守宪法人权保障条款的精神。以此三方面审视《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其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何胤霖[10](2018)在《警察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交错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根据与侦查行为交错的行政行为的特点,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行政检查行为、行政强制行为与行政管理行为。无论是哪一种行政行为,在交错的原因上,都绝不是仅仅出于权力行使便捷的考虑,其间关涉到警察权力的结构、权力的功能以及警务行动策略等多方面原因的综合交错。在交错的目的上,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出于刑事案件侦破的需要,而应当将其放在一个更为宏大的背景之下来审视,例如从国家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待刑行交错。当前对于刑行交错的指责主要来自于刑事诉讼法学界,原因在于,一方面人们将刑事诉讼法学与侦查学相混淆,侦查学虽然是刑事诉讼法学的分支学科,但是二者有着根本性的差别;另一方面,侦查学研究的独立性价值已经逐渐丧失,因而我们需要对侦查学研究进行反思,注意刑事诉讼法学与侦查学的区别,同时推动侦查学知识生产机制的改变,从这一系列的过程之中去发现刑行交错的必要性、可能性与正当性。但是,仅仅进行反思是不够的,因为尽管侦查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等学科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最终的层面上,实践中的侦查活动仍然要受到法律文本的规制,所以有必要从规范意义上对刑行交错进行回应,而这回应可以分为刑诉法与警察法两部分,因为实践中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主要依据来自于这两部法律规范。对于刑诉法的回应,可以考虑对当前的侦查概括授权条款进行一定的调整,以符合侦查实践权力的合理需要;在警察法这方面,可以考虑将现行《人民警察法》改造成为《警察职权行为法》,确认警察法的行动法性质,将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进行整合,交由《警察职权行为法》进行统一规定。
二、限权与分权:刑事法治视野中的警察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限权与分权:刑事法治视野中的警察权(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警察权运行的法律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点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3.文章创新点 |
(三)文献综述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一、警察权运行理论概述 |
(一)警察权基本概念 |
1.警察权的概念 |
2.警察权运行的主体和客体 |
3.警察权的基本属性 |
(二)警察权运行的理论制度 |
1.警察权运行的社会契约理论 |
2.警察权运行的社会控制理论 |
(三)警察权运行的相邻权利关系 |
1.警察权运行与警察职权的关系 |
2.警察权运行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
3.警察权运行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
二、警察权法律保障的现状 |
(一)警察权法律保障的现状 |
1.警察权运行的外部情况 |
2.警察权运行的内部情况 |
3.警察权运行情况 |
(二)警察权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 |
1.警察权运行的外部阻力 |
2.警察权运行的内部限制 |
3.警察权运行的监督不力 |
三、警察权法律保障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一)警察权运行的外部主体不配合 |
1.民众的法治意识淡薄 |
2.媒体与警方之间的关系 |
(二)警察权运行的内部权力配置不完善 |
1.权力配置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
2.权力设置缺乏前瞻性 |
(三)警察权运行的监督不完善 |
四、域外警察权运行法律保障考察 |
(一)域外警察权运行法律保障经验 |
1.英国警察权运行法律保障研究 |
2.日本警察权运行法律保障研究 |
3.法国警察权运行法律保障状况 |
(二)域外警察权运行法律保障经验借鉴 |
五、我国警察权运行法律保障路径 |
(一)警察权运行的外部法律保障措施 |
1.完善涉警舆情应对机制 |
2.明确司法救济制度 |
3.加大普法宣传教育 |
(二)警察权运行的内部法律措施 |
1.构建独立的警察法理论体系 |
2.规范执法保障执法安全 |
(三)警察权运行的法律监督措施 |
1.加强警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 |
2.强化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警察治安权的“行刑配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警察治安权的概念 |
(一) 警察权 |
(二) 警察治安权 |
(三) 警察治安权绕不开“行刑配置” |
二、警察治安权的“行刑配置”现状及问题 |
(一) 警察治安权“行刑配置”的发展历程 |
(二) 警察治安权“行刑配置”的现行规定 |
(三) 警察治安权“行刑配置”的实践问题 |
三、警察治安权“行刑配置”失灵的原因 |
(一) “行刑配置”的法律构造有不合理之处 |
(二) 行政体制对警察功能的过度依赖 |
(三) 警察治安权权力扩张的冲动本能 |
四、完善警察治安权“行刑配置”的构想 |
(一) 突出警察组织的治安功能 |
(二) 完善警察治安权“行刑配置”的法律构造 |
(三) 强化对警察治安权运行的监督 |
(四) 调整警察治安权运行的评价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监狱自侦案件的审前羁押行政化及其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监狱自侦案件中羁押程序行政化的表现 |
(一) 强制措施适用的行政化 |
(二) 羁押程序审批的行政化 |
(三) 未决羁押场所与侦查部门的同一行政化管理 |
二、 监狱自侦案件中羁押权行使行政化的原因分析 |
(一) 以侦查为中心的权力制约失衡 |
1. 狱内侦查权的越位 |
2. 有效辩护保障与救济的缺位 |
3.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失位 |
4. 自侦案件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收效甚微 |
(二) 监狱侦查程序的行政化运作 |
(三) 狱内又犯罪执法的行政化倾向 |
三、 羁押程序诉讼化转型的路径 |
(一) 明确羁押的定位、原则和理念 |
1. 坚持宪法原则,坚持检察机关审查主体的正当性 |
2. 坚持权力制约原则 |
3. 坚持权利保障原则,顺应人权保障的国际化趋势 |
(二) 羁押程序诉讼化转型的意义 |
1. 羁押程序公正性的保障 |
2. 司法改革的内在要求 |
(三) 我国在羁押诉讼化实践过程中的反思 |
1. 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结构 |
2. 侦查、检察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的关系 |
3. 审查程序中的侦辩平衡 |
(四) 监狱场所羁押诉讼化转型的举措 |
1. 加强非法证据排除的审查,保证证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
2. 设置合理的审查程序,转变羁押审查的办案形式 |
3.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及其司法救济体制 |
4. 完善狱内侦查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4)国际人权法视域下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重点、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反恐刑事强制措施与人权保障 |
第一节 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的概述 |
一、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 |
二、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的特点 |
三、反恐刑事强制措施与人权保障的关系 |
第二节 反恐刑事强制措施干预基本权利的本质属性 |
一、反恐刑事强制措施干预基本权利的理论分析 |
二、反恐刑事强制措施干预基本权利的实证分析 |
第三节 人权保障对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的一般性规制 |
一、反恐刑事强制措施核心理念必须坚持人权保障的价值 |
二、反恐刑事强制措施基本原则必须遵守人权保障的准则 |
三、反恐刑事强制措施制度设计必须实现人权保障的目标 |
第二章 反恐羁押与人身自由权 |
第一节 反恐羁押与人身自由权的界定 |
一、反恐羁押 |
二、人身自由权 |
第二节 反恐羁押干预人身自由权的法律实践 |
一、国际法律实践 |
二、典型国家法律实践 |
第三节 反恐羁押与人身自由权保障的困境 |
一、降低反恐羁押法定要件削弱人身自由权保障效果 |
二、强调反恐羁押的刑事预防性提高人身自由权保障风险 |
三、混淆反恐模式凸显人身自由权保障漏洞 |
四、违反平等与不歧视原则造成人身自由权保障差异 |
第四节 反恐羁押与人身自由权保障的平衡 |
一、明确不同类型羁押的认定标准 |
二、发展战争模式的反恐羁押 |
三、合法合理区别对待外国人 |
第五节 我国反恐羁押与人身自由权保障 |
一、我国反恐羁押的具体规定 |
二、我国反恐羁押与人身自由权保障的困境 |
三、我国反恐羁押与人身自由权保障的平衡 |
第三章 反恐搜查扣押冻结与财产权 |
第一节 反恐搜查扣押冻结与财产权的界定 |
一、反恐搜查扣押冻结 |
二、财产权 |
第二节 反恐搜查扣押冻结干预财产权的法律实践 |
一、国际法律实践 |
二、典型国家法律实践 |
第三节 反恐搜查扣押冻结与财产权保障的困境 |
一、公共场所反恐搜查常态化引发人权担忧 |
二、反恐搜查扣押加剧种族歧视 |
三、安理会资产冻结制度难以实现财产权的有效保障 |
第四节 反恐搜查扣押冻结与财产权保障的平衡 |
一、反恐搜查扣押必须坚持程序机制 |
二、限制随机搜查扣押中的自由裁量权防止种族歧视 |
三、安理会资产冻结制度应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 |
第五节 我国反恐搜查扣押冻结与财产权保障 |
一、我国反恐搜查扣押冻结的具体规定 |
二、我国反恐搜查扣押冻结与财产权保障的困境 |
三、我国反恐搜查扣押冻结与财产权保障的平衡 |
第四章 反恐监听与隐私权 |
第一节 反恐监听与隐私权的界定 |
一、反恐监听 |
二、隐私权 |
第二节 反恐监听干预隐私权的法律实践 |
一、国际法律实践 |
二、典型国家法律实践 |
第三节 反恐监听与隐私权保障的困境 |
一、混淆情报监听与侦查监听增加侵犯隐私权的风险 |
二、反恐监听降低隐私权保障标准缺乏正当性与必要性 |
三、隐私权天然的开放性使反恐监听更为复杂 |
四、本国人与外国人不对称的隐私权保障 |
第四节 反恐监听与隐私权保障的平衡 |
一、厘清反恐监听与隐私权保障的关系 |
二、确定反恐监听的隐私保障原则 |
三、明确反恐监听的隐私权保障界限 |
四、确立对外国人监听的隐私权保障立法 |
第五节 我国反恐监听与隐私权保障 |
一、我国反恐监听的具体规定 |
二、我国反恐监听与隐私权保障的困境 |
三、我国反恐监听与隐私权保障的平衡 |
第五章 考察结论与启示 |
第一节 考察结论 |
一、反恐刑事强制措施强调授权功能 |
二、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的授权并未失控 |
第二节 启示 |
一、单一的执法手段无法彻底消灭恐怖主义 |
二、反恐国际法律框架所确立的反恐措施应遵守国际人权法 |
三、反恐刑事强制措施应维持安全与自由的平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法治国家建设中的警察权监督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一章 警察权概述 |
第一节 警察权及其运行现状 |
一、警察权的概念与特征 |
二、警察权的内容 |
三、警察权的运行现状 |
第二节 警察权监督的必要性 |
一、警察权失范对警察权本身的影响 |
二、引发外部负面效应 |
三、监督警察权的积极效果 |
第三节 警察权监督的特殊性 |
一、两种职能呼唤监督的全面性 |
二、两个面向要求监督的平衡性 |
三、两个特征要求监督的适当性 |
第二章 我国警察权监督机制的规范分析 |
第一节 警察权监督机制的构成 |
一、警察权监督的原则 |
二、警察权监督的主体 |
三、警察权监督的方式 |
四、警察权监督的内容 |
第二节 警察权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外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二、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警察权监督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监督体制粗放而难以形成监督合力 |
二、警察权内容的二元性易形成监督漏洞 |
三、监督的滞后性与程式化 |
第三章 我国警察权监督机制的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警察权监督机制的基本思路 |
一、对现有的警察权监督制度进行完善 |
二、构建具有针对性的监督制度 |
三、整合监督资源以促进监督机制的体系化发展 |
第二节 警察权外部监督的完善 |
一、警察权立法监督的完善 |
二、警察权司法监督的完善 |
三、警察权社会监督的完善 |
第三节 警察权内部监督的完善 |
一、完善内部相关监督制度 |
二、加强对内部监督者的监督 |
第四节 警察权内外部监督资源的整合 |
一、警察权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衔接 |
二、警察权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互动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警察权问题理论研究的现状、意义及其不足(论文提纲范文)
一、有关警察权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一) 以“警察权”为主题词的文献梳理 |
1. 关于警察权的起源、发展、内涵、特征及相关概念 |
2. 关于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关系及警察权法治化的实现 |
3. 关于警察权的权限及其规范化问题 |
(二) 以“警察法”为主题词的文献梳理 |
1. 关于警察法立法的相关理论研究 |
2. 关于《人民警察法》的修改建议和修改理念的探讨 |
3. 关于“警察法”内涵的争论 |
(三) 关于“警察法学”学科定位的问题 |
二、学界关于警察权的性质与内涵问题的探讨与争论 |
(一) 关于警察权性质的讨论 |
(二) 关于警察权意义或者内涵的探讨 |
1. 一般警察权和具体警察权 |
2. 行政执法权和刑事司法权 |
3. 内部警察权和外部警察权 |
三、警察权问题研究对法治建设的意义 |
(一) 警察权问题的研究对公安法治建设的理论意义 |
1. 促进公安学理论本身的完善 |
2. 有助于促进警察法学理论的厘清、丰富与发展 |
3. 警察权问题的研究为公安法治建设提供理论基础和智力支持 |
4. 警察权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检视和重构行政救济理论 |
(二) 警察权问题的研究对公安法治建设的实践价值 |
四、警察权问题研究的不足 |
(一) 单向度思维 |
(二) 当下警察权问题研究过程中的单向度思维逻辑 |
(三) 当下警察权问题研究中的“单向度思维”的表现 |
(四) 法治公安建设过程中的“单向度思维”之检讨 |
结语 |
(7)袭警行为单独入刑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基本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袭警行为的现状和成因 |
一、当前袭警行为的主要表现 |
(一)袭警的常见方式 |
(二)袭警行为的特征趋势 |
(三)袭警行为的司法实践和法律适用 |
二、当前袭警案件频发的原因 |
(一)转型期社会矛盾尖锐,执法环境恶劣 |
(二)警察职能定位不当,非警务活动过多 |
(三)缺少健全的法律法规保护,民众法律意识薄弱 |
(四)公安机关和警察队伍自身内部原因 |
第二章 中外袭警行为刑法规制比较 |
一、袭警行为刑法规制的域外考察 |
(一)英美法系国家对袭警行为的刑法规制 |
(二)大陆法系国家对袭警行为的刑法规制 |
二、我国关于袭警行为的立法现状 |
(一)现行法律规定 |
1、《刑法》的相关规定 |
2、《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 |
3、《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
4、《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相关规定 |
(二)局限和不足 |
1、立法描述较为笼统 |
2、量刑上有轻刑化趋势 |
3、保护对象范围较窄 |
4、对职务防卫权的规定缺失 |
5、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三、比较和启示 |
第三章 我国袭警行为单独入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一、国内关于袭警行为单独入刑的争议 |
(一)现有法律局限论与现有法律涵括论 |
(二)警察职业特殊论与警察职权扩张论 |
(三)功能立法论与理性立法论 |
二、袭警行为单独入刑的必要性 |
(一)警察职业具有特殊性 |
(二)袭警行为侵害法益的严重性 |
(三)实践中袭警类犯罪在妨害公务罪中占据绝对比例 |
三、袭警行为单独入刑的可行性 |
(一)单独设立袭警罪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二)单独设立袭警罪不违反刑法罪名设立原则 |
(三)单独设立袭警罪不必然导致警察权的扩大和滥用 |
第四章 对我国袭警行为的立法和司法构想 |
一、袭警罪的法条设定 |
二、袭警罪的构成要件 |
(一)犯罪客体 |
(二)犯罪客观要件 |
(三)犯罪主体 |
(四)犯罪主观要件 |
三、袭警罪的司法适用 |
(一)罪与非罪 |
(二)此罪与彼罪 |
(三)犯罪情节和危害结果 |
四、袭警罪的配套机制 |
(一)内部约束——完善部门法律法规,强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
(二)外部监督——用好检察监察双保险,构建完善警察权力监督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人民警察法》修改的宪法审视——兼评《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警察及警察权的宪法属性应当明确 |
(一) 宪法视阈下警察及警察权的历史溯源 |
(二) 我国宪法中有关警察及警察权规定的梳理 |
(三) 《警察法》应当对警察及警察权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 |
三、警察权与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应当厘清 |
(一) 警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
(二) 警察权与司法权的关系 |
(三) 《人民警察法》应当作出的规定 |
四、警察权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干涉应当谨慎 |
(一) 对住宅安全的干涉应当严守宪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
(二) 对公民合法财产的干涉需进一步明确 |
(三) 对公民通信自由的干涉有待严格限制 |
(10)警察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交错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动机与目的 |
一、动机 |
二、目的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文章研究进路与视角 |
一、研究进路 |
二、研究视角 |
第一章 警察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如何交错 |
第一节 警察侦查行为与行政检查行为如何交错 |
一、盘查 |
二、到案检查 |
三、治安检查 |
四、执法监督检查 |
五、集中式检查 |
第二节 警察侦查行为与行政强制行为如何交错 |
一、继续盘问与拘留 |
二、继续盘问与拘传 |
三、继续盘问与传唤 |
第三节 警察侦查行为与行政管理行为如何交错 |
一、由人到案的侦查逻辑:对人口信息的管理 |
二、由物到案的侦查逻辑: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的管理 |
第二章 警察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为何交错 |
第一节 警察权力结构视角下的交错原因分析 |
一、内部结构的自生因素:横向与纵向 |
二、外部结构的权力需要:警察任务的泛化 |
第二节 警察权力功能视角下的交错原因分析 |
一、什么样的警察权功能:显性与隐性 |
二、警察权功能的失衡与互补 |
第三节 警务行动策略视角下的交错原因分析 |
一、外部风险规避的策略选择:对社会评价的回应 |
二、程序困境规避的策略选择:对刑事立案的规避 |
第四节 犯罪治理视角下的交错原因分析 |
一、犯罪:从个案到社会问题 |
二、侦查:从调查取证到社会治理 |
第三章 刑诉法和警察法对刑行交错的回应:一个关于权力的视角 |
第一节 刑诉法的回应:侦查概括条款的拓展 |
一、侦查概括条款、特别条款与刑行交错 |
二、一视同仁:侦查概括条款与特别条款的主次关系 |
三、侦查概括条款如何拓展——以刑事初查为例 |
第二节 警察法的回应:从组织法到行为法 |
一、警察法的定位 |
二、从《人民警察法》到《警察职权行为法》 |
三、权利救济的相关建议 |
四、小结 |
第四章 侦查学视域下刑行交错之评析 |
第一节 必要性:对侦查学研究的反思 |
一、研究对象的反思:事实还是规范 |
二、研究方法的反思:逻辑演绎还是经验总结 |
三、“自卑”的侦查学 |
四、小结 |
第二节 可能性:侦查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区别 |
一、研究价值差别:秩序与自由 |
二、研究目的差别:效率与正义 |
三、小结 |
第三节 正当性:侦查学知识生产机制的转型 |
一、生产主体的转型:由学院派到实务派 |
二、生产方式的转型:以实践为中心 |
三、生产目的转型:解决中国的问题 |
四、小结 |
结语:认真对待刑行交错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限权与分权:刑事法治视野中的警察权(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警察权运行的法律保障研究[D]. 张艺伟.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1)
- [2]警察治安权的“行刑配置”研究[D]. 顾伟. 苏州大学, 2020(03)
- [3]监狱自侦案件的审前羁押行政化及其转型[D]. 陈博. 吉林大学, 2020(08)
- [4]国际人权法视域下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研究[D]. 陈彦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5]法治国家建设中的警察权监督机制研究[D]. 黄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6]警察权问题理论研究的现状、意义及其不足[J]. 孟卧杰,刘茂林.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 [7]袭警行为单独入刑的法律问题研究[D]. 管明明. 江苏师范大学, 2018(12)
- [8]警察权的“脱警察化”规律分析[J]. 余凌云. 中外法学, 2018(02)
- [9]《人民警察法》修改的宪法审视——兼评《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J]. 李海峰.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8(02)
- [10]警察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交错问题研究[D]. 何胤霖. 福建师范大学, 20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