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返本入住”模式的评析(论文文献综述)
王振峰[1](2018)在《适合房地产企业的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几年,二战后美国婴儿潮人群已步入老龄,美国养老产业爆发,发达的金融市场及成熟的资本运营模式催生了大量养老运营公司,养老地产取得了大规模的发展。目前中国老龄化程度相较于美国较为年轻,且金融市场类似产品欠缺,资本市场投资成熟度不够,尚未形成养老地产规模化市场。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增加,政府为解决养老问题势必出台利好养老政策,甚至是专门针对养老地产的金融、养老保险制度,催生国内养老市场的发展。本文将借鉴美国、日本成熟的养老地产的发展模式,分析我国养老地产开发运营环境、开发运营主体、开发运营产品及国内养老地产典型案例,特别针对国内房地产企业的行业运营环境、企业竞争能力及产品竞争能力分析,并以某房地产企业为例,探索国内养老地产开发模式、运营模式及融资模式方案等,研究适合房地产企业的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根据日美成熟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若借鉴美国模式CCRC养老社区可能成为最适合地产公司的养老地产开发运营的发展方向,若国内宏观政策偏移向日本介护服务方向,以日间照料中心为主的小规模养老公寓模式将会成为养老运营的主要发展方向。失忆护理/专业理疗养老院核心竞争力在于服务型密集产业的医疗服务,房地产企业并不具备相应优势及核心竞争力。研究结论表明,房地产企业开发养老地产,应发挥房地产企业在养老地产行业具备较强的开发建设、融资及物业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及客户积累,得出房地产企业养老地产开发模式应根据市场成熟情况分阶段开发,融资模式尝试引入险资企业、私募或信托基金公司,对BOT模式、倒按揭产品等金融模式创新,运营模式应组建自有开发运营团队,适时与养老机构、医疗结构合作开发小型日间照料中心,积累开发运营经验。
胡科翔[2](2018)在《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时间虽然相对较短,但得益于国家层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顶层推进,其发展速度已经大大超过预期,但作为一项新兴事物,生态旅游的发展缺少法律规制的紧贴跟进和密切配合,以致各种问题不断暴露丛生,违法现象更是层出不穷,特别是在对生态旅游资源的肆意滥用与过度开发以及对自然环境的损害污染方面,可谓是殊为突显。跟传统产业相比较,作为被长期誉为“朝阳产业”和“绿色环保产业”的旅游业,按理说应属于环境保护责任负担较轻的产业之一,作为其升级发展的孕育产物,生态旅游的破茧而出更是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发展己任,从而实现旅游效益与环境保护事业的协调双赢。不过由于生态旅游的真正内涵与理念模式与我国目前法律规制的现实状况还存在诸多不协调同步的地方,因此其很多时候只是被当做一种口号式的宣传而被广为知晓,所以在对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运营的实际工作中,依然导致了各种损害环境资源的现象频发。要想从根源上解决生态旅游资源的损害问题,紧紧抓住法律规制这一“牛鼻子”才是关键所在,同时也是从特定行业领域和专门实践范畴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要领之一。本文着眼于我国生态旅游发展中所暴露出的各种乱象,引申并总结出当前面临的生态旅游资源规制难点,然后将全文划分为六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围绕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概念体系和逻辑内涵阐述了基于法理学、经济学和伦理学的理论架构;第二部分从生态旅游资源适用于法律规制的特征、法律关系主体的识别以及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中的静态与动态属性分析等三个层面出发探讨了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研究内容体系;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生态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及其法制化框架,然后结合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典型案例,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剖析了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难点所在;第四部分从生态环境损害预防的角度出发,在深入分析旅游规划的法治本质原貌的基础上,探讨了如何通过确立和加强旅游规划环境处置职能、确认和厘定旅游规划环境责任、设计和完善旅游规划公众参与制度来达成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中的环境问题防治机制建构;第五部分从生态旅游发展中的资源管理角度出发,设想了利用旅游环境税和国家公园分别作为管治工具与管治平台,并在充分考虑生态旅游资源利益相关者的正当权利基础上,为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中环境公共治理的路径达成铺平了道路;第六部分从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中环境损害产生以后的法律救济角度出发,基于对旅游环境权的甄别和梳理,探讨了旅游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设想,并讨论了怎样利用司法救济渠道来助推旅游生态补偿机制的重塑。本文的立论基础先是从理论上扎实阐明何谓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概念体系和特征表现,然后借助法理学、经济学、伦理学的相关理论支撑为本文架构起有理有据、条理得当的论据要素,同时通过分析围绕生态旅游资源使用问题而生成的各种利益关系以及识别出它们背后的利益主体来为后续研究定下依据基调,紧接着就是立足于问题导向性的研究方式从各种典型案例中找到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需要破解的诸多难点,最后围绕这条规制难点的逻辑主线在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规划、公共治理和损害救济等三大程序环节中,提出解决措施和改进方案。
施晓露[3](2017)在《我国商业养老险对接基本养老险法律路径探究》文中研究表明人口老龄化问题在我国日趋突出,不但老年人口数量日渐庞大,而且政府财政支付压力与日俱增,政策制度也未达到完备水平,养老保障问题急需寻求解决方法。未来上亿老年人口,究竟由谁、又通过怎样的方式使他们的生活有保障?面对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金支出困难逐步加大等一大堆现实问题,我国政府也一直在积极寻求办法,采用有梯度、有批次的改革步骤,从最初的只保城镇在职员工逐步推广到农村人口,后又发展到城镇居民,以逐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应该说,再过几年落实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制度后,我国“全民皆保”的目标就能实现。当然,单有社会基本养老险,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养老需求,为有效减少政府的支付压力,近些年来国家不仅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为其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还鼓励有能力的个人购买商业养老险,从而逐渐建立起了我国由此三大支柱构成的养老保障体系。而商业养老保险,其特点就是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营。政府负责基本政策的定立,协调筹集资金,加强监管和指引。商业保险公司则利用其专业化手段优势,在市场机制下发挥积极作用。政府改善民生的“手”和保险公司发挥市场机制的“手”,通过合力更好地增进民生福祉1,让大众享受到更多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可是,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基本养老险的重要补充,其要参与到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必然会牵涉到法律制度上如何对接的问题,从目前立法层面来看,这一问题在我国的研究刚刚起步,国内学界研究成果不多,文献资料也比较匮乏。由此笔者希望通过对两种保险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探究,寻找到合适的对接法律路径。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基本养老险与商业养老险的起源分析。通过对两者发展改革历程的介绍与比较,找出了发展失衡的三种不同表现并简析其形成原因。第二部分是对基本养老险法律制度不足的评析。主要存在四大问题:一是立法层次低,大众参与度不高,二是“个人空账”问题悬而未决,三是养老金统筹层次低,四是监管机构职责不明。正因如此,才需将商业养老险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作为补充。第三部分分析了基本养老险与商业养老险对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首先比较了两险法律功能上的异同点,进而论述了对接中商业险可以起到的补充功效。其次,从解决养老矛盾、完善三大支柱体系以及弥补基本养老险统筹造成的不公这三个方面解析了对接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之上,再从经济、政策及行业三个层面总结了对接的可行性。第四部分是两险对接实践与制度的中外比较。国内主要列举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及高级养老社区三种试水举措,阐述了试点准备情况与面临的难点和担忧;而国外主要分析和归纳了美国私人养老金计划与德国养老险制度改革中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由此为下文完善建议的提出做了铺垫。第五部分为商业养老保险对接社会基本养老险法律制度的构建。针对上文中提到的两险对接中存在的各种障碍和法律问题,在学习和借鉴国外养老保险体系中成熟先进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寻找到了一些解决方法和途径,如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制定《商业养老保险法》等。本文旨在从法律层面提出各类完善建议,使得商业养老保险能够无障碍、无缝隙地对接社会基本养老险,也能使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充分参与到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中来,从而实现全民老有所养、老而无忧。
赵红灿[4](2017)在《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高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辅导员队伍建设关系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能否得到切实增强,事关高校保持社会主义底色和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大问题。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发展是保证这支队伍后继有人并源源不断发挥作用的重要路径。审视和破解辅导员职业化发展两个层面的困境——辅导员个体职业倦怠和角色冲突等不适应现象,以及辅导员队伍发展的定位不清、路径不明、保障不力等问题,需要对影响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国家保护、社会认可、学科支撑、组织程度、自治程度和职业程度等结构性要素进行职业社会学考察,借鉴国外学生工作队伍的职业化发展经验,继承发扬我国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优良传统,构建以激发组织动力、完善绩效激励、强化知识成长和构建实践模式为一体的辅导员职业化多维发展路径。论文通过面向高校管理者、辅导员和学生三个层面,分别开展职业追求、职业保障和职业素养的调查;基于影响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六个要素,面向不同类型的辅导员开展调查,使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更加清晰。聚焦高校组织这一具体场域,就激发辅导员职业化发展内在动力进行了心理契约、组织承诺、组织公民行为的组织行为学审视,提出了重视显性契约约束、动态管理隐形契约、加强双方沟通交流、培育人文关怀环境、改变个体认知行为等策略。按照辅导员基本素质、能力素质、工作效果的绩效内容,综合模糊定性评价、精确定量评价和组织评价的评价方法,从自我评价、领导评价、同事评价和学生评价多个维度进行全面评价,构建了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绩效管理体系。审视辅导员知识化生存的主体追求特质,基于知识员工特质构建辅导员队伍学习型组织,不断促进辅导员知识的整合、发展和创新,帮助辅导员完成职业知识的结构化建构。以帮助解决辅导员心理和行为问题为核心目标,进一步完善辅导员援助的编制原则、实施内容和缓助步骤,提升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统筹规划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通过明确辅导员职业定位和学科基础,建立辅导员职业标准和职业准入,强化辅导员职业素养和职业培训,探寻通畅的辅导员职业化发展路径,以以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和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为载体,激励他们坚定职业化态度、完善专业化素质、持续专家化追求。
任毅臻[5](2017)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研究 ——基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的思考》文中认为我国于2004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50年,人口老龄化水平将提高到30%以上,平均每三个人口中就会有一个老年人。如何实现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稳定和谐,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考虑的问题。经济改革的深化促进了住房自由化率的提升,如何使得老年人在不改变自己居住质量的前提下,在晚年通过一些方式让自己的房屋获得更高的收益,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项目课题。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传统养老模式的弱化对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在巩固已有养老模式的基础上,实现养老模式广度和深度的覆盖,使得经济发展的成果由每一位老年人共享,成为学者和理论界激烈探讨的热门话题。本文在认真总结了国外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规律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了该产品业务开办的社会背景和理论基础,探讨了我国引入该产品的可行性步骤和主要障碍,对我国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运行模式进行了设计与创新。据资料显示,美国的该业务使得美国的贫困率降低了4%左右。该产品虽然不能替代传统意义的家庭养老模式和社区居家等养老模式,但却给老年人提升晚年生活水平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和新的方式,是一种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创新,让老年人的选择更加多样化丰富化。本文的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研究我国养老模式的大背景和理论实践意义,以及国内外关于此问题的研究现状,并引出本文研究的技术路线和结构。第二章主要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理论的意义和作用,为提出新型养老模式做出理论铺垫。第三章着重介绍了我国养老问题的现状和问题,主要从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特点、人口养老的现状和特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三个角度来分析“以房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第四章主要介绍了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一些先进的养老模式理念并概括出其特点,为我国养老模式制度设计提出国际经验借鉴。第五章指出了我国养老模式的路径选择,提出了新型的养老模式设计方案,并分析了其可行性和必要性。第六章主要是总结全文得出结论以及针对第五章的模式设计给出一些合理的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方法包括了理论研究、调查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法。在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进行概念界定和运营模式设计的基础上,分析了其构成要素,并且从社会学和经济学角度对其产生原因进行归纳。本文着重选取美国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进行研究与分析,并且与我国的不同之处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可行性的想法与方案。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是理论基础的创新和研究思路的创新:文章从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的视角为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提供理论支撑,从一些新的角度(人口老龄化的特点、我国养老现状的特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来看待和分析我国养老模式改进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鉴于文章篇幅的限制和作者研究深度的局限性,文章对产品的风险管理模式、产品定价模式和利率波动性风险都进行了一些提及,并没有非常详细的展开论述,也没有进行实证讨论,对此也深表歉意。本文的选题意义十分显着。从理论层面来看,可以扩大社会学理论、经济学理论、生命周期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等的适用范围,从另一种程度上促进我国金融理论模式的创新。从实际意义来讲,不仅可以推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养老模式的丰富和完善,也有利于创新我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培育新的经济业务和增长点;还有利于转变人们的养老理念,推动人们思维方式的创新和生活方式的变革,维护社会主义的稳定和谐与可持续。
黄露平[6](2017)在《论失独家庭权益保障制度构建 ——基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文中研究表明从上世纪80年代初党中央向全体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下发的《公开信》中提到“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完全开放二胎”制度为止,计划生育在我国一共开展了30多年,共产生了2.16亿独生子女家庭,同时也衍生出了上百万的失独家庭。根据卫计委统计的数据显示,2015年共有40.7万失独老人领取了特别扶助金,这表明我国失独家庭保障的覆盖面低,实际上得到保障的人数不足总人数的二分之一。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要求我们政府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失独家庭属于特殊的弱势群体。目前,我国的主流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失独家庭的失独老人的生存权与养老权得不到保障,存在着经济困难,精神抑郁,养老无门的困境,但是我国失独家庭权益保障制度却存在着立法层次低、制度体系残缺、保障主体单一、保障对象不明确、精神保障空白等问题。根据我国的具体实情,构建失独家庭权益保障制度是解决失独家庭困境的基本路径。构建失独家庭权益保障制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为理论基础,以马克思主义公平公正观为方法论,一切从实际出发,确保能切实发挥解决失独家庭困境的作用。针对失独家庭权益保障制度的构建,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完善现有的失独家庭权益保障的立法,如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中“可获得政府扶助”的具体性与可行性;并且设立失独家庭专项扶助基金。修订与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失独家庭的法律地位,注重与加强失独家庭的精神保障,建立心理救助制度。其次,修订完善我国的《收养法》,在立法中明确建立不完全收养制度,并专门针对失独家庭增加设立试收养制度与可撤销制度。再次,借鉴国外的倒按揭贷款制度,特别是美国的HECM计划,加快制定针对失独家庭的“倒按揭”制度。由于政策原因,我国失独家庭多存在于城镇,“倒按揭”制度的制定能够解决多数失独家庭“房产富,现金穷”的现象,提高失独家庭的生活水平。
陈连杰[7](2016)在《分时度假下买受人权利研究》文中认为分时度假是适应市场需求而出现的一种新的房屋利用权属关系。尽管在国外有着成熟的历史,但在我国尚处于萌芽阶段,不为大众所熟知,由于行业整体发展规模较小,进入企业的素质也参差不齐,加上法律规范的缺乏,导致买受人权利屡屡遭受侵害,因此有必要加强对买受人权利的研究,从法律上对分时度假下买受人所享有的权利予以保护。本文试图系统梳理分时度假目前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分时度假下买受人权利的法律性质,提出保护买受人权利的保障措施。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分时度假的发展现状,并通过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四起分时度假案例出发引出目前分时度假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分析分时度假下买受人的权利内容;第三部分研究分时度假下买受人权利之法律性质,认为试图通过赋予买受人物权性质的权利来加强对买受人保护的做法并不可取,不仅违反物权法的基本原则,颠覆物权法体系,同时在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难以突破的法律障碍;居住权按份共有模式、股权型和信托型也都存在各种各样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唯一切实可行的是租赁权模式的分时度假;第四部分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包括在合同法中将分时度假合同规定为有名合同,并且需要建立起与分时度假相关的法律制度,以规范分时度假的发展;最后提出分时度假的立法建议,并草拟了若干法律条文,以期为将来的立法提供帮助。
刘星[8](2016)在《清末民初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嬗变》文中研究指明康有为(1858-1927),中国近代史上重要的经学家、思想家和改革家。作为清末民初今文经学的集大成者,康有为终其一生都对东传之西方科学保持着开放、吸纳的态度,并矢志不移地将东传科学兼容、整合到他所建构的今文经学体系之中。从他一生的学术进路来看,康有为早年泛观博览,钟情西学,兼采汉宋、调停今古,略有古文学的倾向,但是与廖平“羊城之会”之后遂确立今文经学之立场,并成为其一生思想之基调。深受恩师粤中大儒朱次琦的影响,康有为经学思想自产生之初便有着极强的“通经致用”特征:侧重经世、重视《周礼》、民功;转向今文经学之后,更加突出了“经世致用”的倾向,关注的焦点从“民功”、“物用”层面提高到经学理论、政治制度层面。他以学术为本,后逐步落实到政治之上,积极参加政治和社会活动以期推动政治和社会的变革与进步。康有为从早年崇尚古文经学的治学态度到今文经学立场的转向,从“托古改制”到维新变法,从“三世”进化到“大同”理想,从“物质”与“道德”的并重到以“儒学为宗”并将其奉为圭臬的“普世价值”,其学术思想随着时代形势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而逐渐推进、转移和深化。概言之,康有为一以贯之的立场在于:“通经致用”的入世精神;尊儒、尊孔的坚定立场;整合东传科学和今文经学中西会通的学术方向,都离不开西方自然科学、西方社会政治学说的窠臼。清末民初是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本论文以科学与儒学的关系为视角,着重考察东传科学对于康有为经学立场的转变,对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今文经学体系重建与嬗变过程中科学与儒学相容性问题,以及东传科学影响下儒学对于当代社会以科学为先导的大科学时代背景下儒学的社会功能等问题进行探讨。康有为基于东传科学对今文经学的建构,当以《实理公法全书》、《康子内外篇》和《物质救国论》为主,以及对于《中庸注》、《论语注》、《礼运注》、《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等诸经典的注解贯穿其间,至《大同书》达到其理论思想的臻美境界。具体内容亦延续至变法的具体措施、大同理想的设想以及物质救国的工业化道路等方面。而这些天才的构想是对处在内忧外患、风雨飘摇的中国寻求出路极有价值的思考。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今文经学思想开启了清末民初思想启蒙运动的先声,是二十世纪初新文化运动的发轫,对于这个时期急剧变化的思想界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新文化运动一源开三流,即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和现代新儒家。就新儒家而言,它的启示在于:现代新儒家和晚年的康有为一样,在道德价值和科学理性之间力求平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已蔚为大观;而康有为儒教问题研究也成为中国儒学研究的热点。新儒家以心性之学为基本取向,向内凸显出儒学的思辨性和超越性,来安顿人们的心灵和生命,向外则主张返本开新,以内圣开出科学、民主为内容的新外王,以此来实现儒家的现代化,所有这些方面都与康有为思想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近年来,“新康有为主义”在大陆兴起,一批学者主张回到康有为,突出儒学社会性和政治性的内容,继续康有为孔教运动的思路,面向社会,建设宗教团体和社会建制以发挥效用,接续康有为的政治理念和孔教思想来回应现代性问题,实现儒学的现代化。这两个方面都导源于康有为倡导的以儒学为“普世价值”的努力。因此,东传科学与康有为今文经学研究既是老生常谈又是历久弥新的课题。本论文的章节安排如下:第一章重在阐述清末民初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概况。主要论述康有为的生平和时代背景、清末民初东传科学的范围、康有为接受东传科学的内容所形成的独具特色的康有为今文经学体系。第二章旨在揭示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今文经学形成的科学根基等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东传科学过程中达尔文进化论思想,西方“星云”假说影响下康有为元气论思想,透过几何学等西方自然科学知识的学习、升华形成的科学方法论体系以及深受西方近代社会政治学说影响形成独具特色的维新变法思想,而对这些东传科学知识的发挥皆来源于“春秋公羊学”的思想之精髓。第三章、第四章是论文的主体部分。试就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嬗变问题展开论述:康有为对待科学与儒学的态度经历了“援西入儒”(1880-1895)、“以西化儒”(1895-1902)、“儒西并尊”(1902-1913)、“以儒化西”(1913-1927)四个思想阶段。并分别就这四个阶段的思想历程并结合他对东传科学的理解展开详细阐述。第五章是对前四个章节的总结与升华。试论东传科学助推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价值与时代命运。这一章的基本思路如下:第一,康有为的主观愿望在于利用东传科学改造今文经学体系成为儒者的改革家,成为维新变法的操盘手。第二,康有为的实践践履表明他试图通过个人的努力对东传科学和今文经学整合的尝试,以会通中西。第三,从东传科学的影响性质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通经致用”思想、东传科学贯穿康有为一生之始终及其一生“尊儒”的特质。第四,从科学规范、科学精神的角度来看康有为今文经学体系的理论局限性。第五,东传科学助推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式微。第六,本论文研究的结论。通过康有为对于科学与儒学的会通与融合洞开了儒学的另一条出路:那就是儒学的现代化转型与新儒家的滥觞。本论文研究的亮点在于:第一、站在科学的视角探究科学与儒学的关系,揭示清末民初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嬗变。第二、针对科学与儒学相容、相斥、抑或其它的争论的问题①,揭示科学与儒学具有广泛地相容性,具有热情拥抱,亲密接触的一面,科学与儒学具有相互亲和的基因。第三、对康有为一生的四个时期:“援西入儒”、“以西化儒”、“儒西并尊”、“以儒化西”进行重新划定时间节点。并针对不同时期思想的特点对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嬗变进行梳理、归纳并得出结论:1880年之后,康有为“尊儒”、积极吸纳东传科学知识贯穿康有为生命的始终。第四、站在科学“求真”、“求是”的视角探讨康有为“六经注我”、以“微言大义”随意阐发儒学是对科学基本精神的背离。康有为为达到一己之目的、一任主观的解经方式是造成今文经学式微最致命的动因。康有为解经方式为未来儒学与科学关系研究提供了有益的教训:不管是研究儒学还是研究科学,都必须在“不忘本来,吸收外来”,尊重客观事实,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躬行实践、与时俱进。第五、揭示康有为“尊儒”以及对儒学成为“普世价值”预设的重要性。儒家文化蕴含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困境的重要力量。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在传统文化面临严重流失,对重拾国民信心,构造国民信仰具有积极意义。康有为今文经学思想产生于中西文化激烈冲撞的近代中国,是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转向的拐点,是试图处理中国文化现代化问题的一个极具价值的思想体系。通过此一问题的研究对我们如何面对当前的现代化和现代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我们处理科学与儒学关系亦有重要启示。探寻康有为今文经学关系问题,对于新儒家缘起、孔教运动的成败以及儒学是否可以成为新世纪“普世价值”等问题的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房慧[9](2016)在《文化视域下新加坡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及启示》文中研究指明在经济、政治和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世人瞩目成就的新加坡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多元文化的国家,缺乏一般国家所具有的共同文化和历史传统。在这多元文化背景下,如何树立起对国家和社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构建自己独特的文化模式,从当前新加坡的社会发展来看,新加坡是一个成功的典范。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文化是构筑价值观的基础,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又引发了价值主体的价值自觉与价值生成。本文以新加坡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建设为主题,深入探讨构建新加坡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基础及新加坡对多元文化的反思与选择。在此基础上,整理、归纳新加坡政府为推行核心价值观所采取的文化举措,总结出新加坡文化建设的特色及给我国带来的启示。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部分由第1,2章构成,阐述、梳理了新加坡多元文化形成的背景、原因,以及在不同历史阶段新加坡核心价值观的发展过程。在新加坡这样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移民国家里,西方文化、儒家文化、马来文化与印度文化并存,这种多元文化的格局给新加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面对复杂的国情,新加坡政府从建国之初就着力进行以核心价值观为中心的意识形态建设。20世纪60年代新加坡提出“新加坡人”这一概念,激发人民对国家的信心、对成功的渴望,培育自强不息的民族意识;70年代至80年代,新加坡重点培养以“八德”为中心的亚洲价值观,即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在全国开展了讲礼貌运动,推广华语运动,设立忠诚周、敬老周、睦邻周、国民意识周,以抵制和消除西方腐朽价值观对国人的消极影响;90年代新加坡最终确立共同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为国家核心价值观,弥补了儒家文化的不足,建立了一种各种族都能接受的核心价值观。第二部分由第3,4,5章构成,着重从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系统深入地分析新加坡对儒家文化、西方文化、伊斯兰文化的反思与选择。儒家文化在政治方面促进了新加坡权威主义、精英主义和天下为公思想的形成;在经济方面,儒家的经世济民、藏富于民、集权主义、家族主义、诚信为本、以和为贵、勤奋节俭和包容的思想对新加坡经济的腾飞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文化方面,儒家伦理重视家庭、倡导“八德”、强调群体观念和效忠意识,促进了新加坡优雅社会和团结社会的形成。对于西方文化,新加坡在政治上坚持了西方的依法治国、三权分立和民主选举的治国理念;在经济方面,新加坡批判继承了西方的重商主义、自由竞争和实用主义;西方的人文主义和平等自由思想对新加坡文化发展也有着深刻的影响。新加坡对伊斯兰文化的选择主要体现在:政治上,坚持政教分开,倡导从敬主到忠诚意识的培养,鼓励新加坡马来人参与管理国家政治生活;经济上,积极贯彻伊斯兰文化的诚信精神、公平实用原则、积极赋税和合理消费的主张;文化上,新加坡继承了伊斯兰文化的和平、公正、平等思想,普世性思想和宽容思想。第三部分包括第6,7章,归纳总结了新加坡在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新加坡在整合多元文化时,大力宣扬以儒家文化为基础的“共同价值观”,共同价值观即为新加坡的核心价值观。新加坡利用核心价值观强化国家意识,推行和谐的种族政策、宽容的宗教政策和务实的语言教育政策,并在利益协调、领导方式、法律规范和教育体系方面,成功地构建了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保障机制。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在文化建设上,要坚持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德治和法治并重,加强对传播媒体的管理,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立体教育体系,重视民族、宗教和谐教育,继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他山之石”。
陈新林[10](2015)在《港英政府时期华人公务员群体研究(1914-1997)》文中认为以往对香港公务员的研究多侧重于制度本身优越性的探讨,相对而言,对香港公务员群体,特别是对港英政府时期华人公务员群体的研究较为薄弱。这种研究方式虽有其内在的价值,但却未能反映香港公务员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也很难从深层次把握香港公务员制度的构建与形塑过程。本文主要以香港港英政府时期的华人公务员为着眼点,着重研究华人公务员群体在香港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与治理过程中所担当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香港公务员制度最初由英国移植而来,但因香港公务员制度中不可避免的“殖民”色彩,早期华人公务员并未真正走进港英政府“体制”之内,而是孕育出另外一套截然不同的体系,具有鲜明的“一种制度、两种体系”的特点。两种体系的差异不仅体现在职位高下,而且也表现在薪酬待遇的悬殊,这导致香港公务员群体内部一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张力,也促使华人公务员为改变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不断向港英政府施加压力。因此,一战之后华人公务员就不断发起加薪运动,促使港英当局在公务员制度方面作出某些调整;二战后华人公务员要求改善待遇的运动更加高涨,并最终撬动香港固有的公务员制度。华人公务员改善待遇之运动并非仅仅表现为单纯的经济现象,而且赋予了这种运动在整个香港公务员制度变迁中的重要角色,在这种运动式的抗争中,香港公务员“本地化”不断推进,薪俸支取规则、薪金调整机制以及等级制度、聘用方式都有了实质性的进展,甚至可以说通过华人公务员的不断抗争,不仅使香港公务员制度逐渐改变了“两种体系”的运行模式,而且也让华人公务员逐渐融入香港公务员制度。在香港公务员制度初步形成之后,伴随着香港经济社会的发展,香港公务员队伍中也出现了严重的贪腐问题,严重影响了香港的可持续发展。1940年代后期,港英当局开始注意公务员领域暴露的种种问题,实施了包括制定反贪污法规、在警务处之下设立反贪污部门等措施遏制贪污的蔓延。但由于港府始终认为贪污仅仅存在于华人公务员以及欧籍下级公务员群体中,并未真正下决心惩治贪污,再加上负责反贪污的警务处又是香港贪腐最严重的机构,反贪也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二战后二十多年港英政府断断续续的反贪工作并未取得显着的效果,相反却造成了贪污之风的盛行。同时,无论是港府还是华人公务员团体也并未采取措施加强公务员的自律,在遏制反贪污问题上更是乏陈可述,也使公务员贪污更加肆无忌惮。1960年代后期,受政治事件之影响,港英政府委任取缔贪污咨询委员会调查香港贪污情形,并派专员考察新加坡、锡兰等地反贪污的经验,收紧惩治贪污的政策,不仅积极向社会通报查处贪污的统计数字,而且新订《防止贿赂条例》加大对贪腐问题的惩处力度。在此期间,华人公务员亦通过公会对此法案提出意见,强调在制定新法案的同时强化反贪污的监督机制,对香港此后反贪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港府始终没有将反贪污部门独立建制,反贪污工作并未出现突破成效,直到1973年“葛柏事件”的发生,引起香港社会各阶层的极大愤怒,香港各界纷纷呼吁反贪污部与警务处分离,才最终推动了港府设立廉政专员扑灭贪污问题。此后通过实施“肃贪”运动,并颁布一系列约束公务员的法律法规,逐渐将公务员群体的治理纳入法制轨道,形成了香港公务员体制建构与内部治理同时并举的机制,初步建立了公务员廉政监察体系,使大规模的贪腐问题得以有效遏制,为“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也为香港公务员服务香港提供了条件。随后华人公务员在香港教育、医疗、市政等社会问题上持续发声,为香港的建设作出了独特的贡献。而在1980年代中期香港进入“过渡期”后,香港华人公务员及其团体组织也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过渡时期香港的各项政策筹划与制定中,在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与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和社会管理工作的执业效率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二、“投资返本入住”模式的评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投资返本入住”模式的评析(论文提纲范文)
(1)适合房地产企业的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研究背景 |
1.2 选题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第2章 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相关概念及理论综述 |
2.1 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相关概念 |
2.1.1 养老地产相关概念 |
2.1.2 开发运营模式概念概述及界定 |
2.2 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研究理论综述 |
第3章 国外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分析及启示 |
3.1 美国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分析及借鉴意义 |
3.1.1 美国养老地产开发运营环境分析 |
3.1.2 美国养老地产开发运营主体分析 |
3.1.3 美国养老地产开发运营产品分析 |
3.1.4 美国养老地产典型案例研究..Riderwood社区 |
3.1.5 美国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借鉴意义 |
3.2 日本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分析及借鉴意义 |
3.2.1 日本养老地产开发运营环境分析 |
3.2.2 日本养老地产开发运营主体分析 |
3.2.3 日本养老地产开发运营产品分析 |
3.2.4 日本养老地产典型案例研究—日医会馆 |
3.2.5 日本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借鉴意义 |
第4章 我国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分析 |
4.1 国内养老地产开发运营环境分析 |
4.1.1 人口环境 |
4.1.2 经济环境 |
4.1.3 政策环境 |
4.1.4 社会文化环境 |
4.1.5 融资环境 |
4.2 国内养老地产开发运营主体分析 |
4.2.1 开发运营主体类型 |
4.2.2 开发运营主体特征 |
4.3 国内养老地产开发运营产品分析 |
4.3.1 养老地产产品类型 |
4.3.2 养老地产产品客户群体 |
4.3.3 养老地产产品运营模式 |
4.4 国内养老地产典型案例研究 |
4.4.1 典型案例研究..泰康之家 |
4.4.2 典型案例研究..亲和源 |
第5章 房地产企业养老地产开发运营竞争能力分析 |
5.1 行业竞争环境分析 |
5.1.1 市场竞争现状 |
5.1.2 新进入者威胁 |
5.1.3 替代产业 |
5.1.4 供方议价能力 |
5.1.5 买方议价能力 |
5.2 企业竞争能力分析 |
5.2.1 有形竞争能力优势 |
5.2.2 无形竞争能力优势 |
5.3 产品竞争能力分析 |
5.3.1 养老公寓产品模式 |
5.3.2 CCRC养老社区产品模式 |
5.3.3 日间照料中心产品模式 |
5.4 开发运营竞争能力思考 |
第6章 适合房地产企业的养老地产开发模式方案 |
6.1 养老地产开发模式方案 |
6.1.1 项目选址 |
6.1.2 客户群体 |
6.1.3 产品发展路径 |
6.2 养老地产融资模式方案 |
6.3 养老地产运营模式方案 |
6.4 养老地产物业服务模式方案 |
第7章 结束语 |
7.1 研究结论 |
7.2 论文局限性及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外研究现状 |
1.1.2 国内研究现状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基础理论阐述 |
2.1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概念体系 |
2.1.1 生态旅游的概念与特征 |
2.1.2 生态旅游资源的概念与特征 |
2.1.3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概念与特征 |
2.2 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之间的逻辑关系 |
2.2.1 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思考 |
2.2.2 生态旅游驱动并引发环境问题的辨析 |
2.3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理论架构 |
2.3.1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法理学理论分析 |
2.3.2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经济学理论分析 |
2.3.3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伦理学理论分析 |
3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内容体系分析 |
3.1 生态旅游资源适于法律规制的特征分析 |
3.1.1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必要性浅析 |
3.1.2 自然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属性再检视 |
3.2 生态旅游资源的法律关系主体分析 |
3.2.1 生态旅游资源的利益关系主体识别 |
3.2.2 生态旅游资源利益主体的冲突起源 |
3.3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静态分析 |
3.3.1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微观分析 |
3.3.2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宏观分析 |
3.4 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动态分析 |
3.4.1 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
3.4.2 生态旅游资源管理运营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
4 生态旅游发展现状及法律规制难点剖析 |
4.1 我国旅游业发展及其法制建设现状概述 |
4.1.1 我国旅游业发展总体态势 |
4.1.2 我国旅游业法制建设总体状况 |
4.2 我国生态旅游发展及其法制化进程总揽 |
4.2.1 我国生态旅游发展的现状总述 |
4.2.2 我国生态旅游的法制体系框架 |
4.3 我国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难点剖析 |
4.3.1 我国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案例总结分析 |
4.3.2 我国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难点透析 |
5 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制度的健全 |
5.1 从法治视角溯源探究旅游规划实质 |
5.1.1 旅游规划的缘起与本质 |
5.1.2 旅游规划法治体系的诉求与甄别 |
5.1.3 旅游规划立法的导向性演进历程 |
5.2 境外旅游规划立法概况与经验借鉴 |
5.2.1 美国的旅游规划立法 |
5.2.2 日本的旅游规划立法 |
5.2.3 亚太地区其他国家(地区)的旅游规划立法 |
5.2.4 国际组织有关旅游规划的公约协定 |
5.2.5 域外旅游规划立法给予我国的启示 |
5.3 我国旅游规划环境处置机制的实现 |
5.3.1 我国旅游规划法制建设与发展背景概况 |
5.3.2 我国旅游规划法制建设的现实问题剖析 |
5.3.3 我国旅游规划环境处置机制的防控因应 |
6 生态旅游资源公共治理的法律建构 |
6.1 生态旅游环境管治工具——旅游环境税的建构设想 |
6.1.1 旅游环境税建构的原则与目的 |
6.1.2 旅游环境税构建的域外经验与借鉴 |
6.1.3 旅游环境税建构的理论与现实分析 |
6.1.4 建构旅游环境税制度的具体设想建议 |
6.2 生态旅游环境管治平台——国家公园体系的建构设想 |
6.2.1 当前我国旅游景区管理体制的结构性矛盾 |
6.2.2 国外国家公园法律法规体系对我国的启迪 |
6.2.3 基于制度可持续性视角的我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立法建议 |
6.3 生态旅游环境管治对象——旅游环境利益相关者和谐发展设想 |
6.3.1 旅游环境利益相关者角色分析 |
6.3.2 利益相关者关系对旅游环境的影响 |
6.3.3 旅游环境利益相关者博弈行为研究 |
6.3.4 旅游环境利益相关者和谐发展的保障措施 |
7 生态旅游资源损害救济制度的完善 |
7.1 以保障视角创新旅游环境权益法律制度的理念转变 |
7.1.1 旅游环境权概念立意 |
7.1.2 旅游环境损害的侵权行为法律关系分析 |
7.1.3 旅游环境损害的侵权行为识别和认定 |
7.1.4 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中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 |
7.2 从法律适应性角度看旅游公益诉讼制度设计可行性 |
7.2.1 创建我国旅游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7.2.2 创建我国旅游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化探讨 |
7.3 基于司法救济渠道重构的旅游生态补偿机制再审视 |
7.3.1 旅游生态补偿的驱动机理 |
7.3.2 旅游生态补偿的基本要素 |
7.3.3 旅游生态补偿的内容实质 |
7.3.4 旅游生态补偿的实现路径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3)我国商业养老险对接基本养老险法律路径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起源分析 |
第一节 基本养老险的起源与发展 |
一、制度形成时期 |
二、改革发展时期 |
三、建设完善时期 |
第二节 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
一、制度摸索阶段 |
二、制度完善阶段 |
三、制度固化阶段 |
第三节 基本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失衡之研究 |
一、发展时间长短不一,立法层级高低有别 |
二、资金收入差距大,养老体系中占比不均 |
三、政策扶持不同,发展速度不均衡 |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现存不足 |
第一节 立法层次过低,大众参与度不高 |
一、立法层次过低的原因分析 |
二、大众参与度不高的透析 |
第二节 “个人空账”问题悬而未决 |
一、“个人空账”的形成 |
二、产生“个人空账”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基本养老保险金统筹层次低 |
一、养老保险资金统筹现状 |
二、养老保险资金统筹层次低的危害 |
第四节 相关职能机构职责不明、监管不力 |
一、基本养老保险各职能部门职责不明 |
二、基本养老保险部分职能部门监管不力 |
第三章 商业养老险对接基本养老险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养老体系中两险的作用探析 |
一、商业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功能异同 |
二、商业养老保险对接基本养老保险的功效 |
第二节 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
一、政府解决社会养老矛盾的必然之举 |
二、完善养老保险“三大支柱”体系的需要 |
三、弥补基本养老保险金统筹而造成的分配不公 |
第三节 商业养老保险衔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行性研究 |
一、经济水平提高催生多层次保险需求 |
二、商业养老保险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 |
三、政府政策支持 |
第四章 商业养老险对接基本养老险的中外制度对比 |
第一节 国内的试水之举 |
一、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
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
三、高端养老社区的开设 |
第二节 国际上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借鉴 |
一、代表性国家的养老制度解析 |
二、发达国家商业险对接养老险的经验借鉴 |
第五章 我国商业险对接基本养老险的法律制度构建 |
第一节 从个人税优健康险中带来的启示和教训 |
一、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的必要性 |
二、打通税收管理系统与保险公司信息系统 |
三、严格准入制度 |
四、强化线上宣传与售后服务 |
第二节 加快遗产税立法进程 |
一、征收遗产税与推动商业养老险的关系 |
二、确立财产申报与评估制度 |
第三节 尽快制定《商业养老保险法》 |
一、明确强制性规范边界 |
二、确定商业保险合同的内容 |
三、明晰行业监管责任 |
四、鼓励开展“医养结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4)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框架与内容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 研究新意和难点 |
2.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理论审视 |
2.1 高校辅导员职业与职业化概念 |
2.2 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生存境遇 |
2.3 影响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结构因素 |
3.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现状分析 |
3.1 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基本情况 |
3.2 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程度测量 |
3.3 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路径设计 |
4.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动力机制 |
4.1 辅导员职业化动力机制构建的组织视角 |
4.2 辅导员职业化发展动力影响的要素分析 |
4.3 辅导员职业化发展动力机制的改进建议 |
5.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绩效激励 |
5.1 高校辅导员绩效激励理念建构 |
5.2 高校辅导员绩效激励影响因素 |
5.3 构建高校辅导员绩效管理体系 |
6.高校辅导员知识生存的专业追求 |
6.1 高校辅导员的知识化生存意蕴 |
6.2 建设高校辅导员的学习型团队 |
6.3 高校辅导员知识的结构化建设 |
7.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保障机制 |
7.1 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实践路径 |
7.2 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援助策略 |
7.3 某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实证研究 |
8.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附录五 |
附录六 |
附录七 |
附录八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研究 ——基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及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结构 |
第2章 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模式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 |
2.1.1 社会总产品分配论(扣除论)内容与意义 |
2.1.2 需求层次满足论的内容与意义 |
2.1.3“两种生产”论内容与意义 |
2.1.4 马克思主义保障论对我国的启示 |
2.2 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公平观 |
2.2.1 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萌芽 |
2.2.2 马克思唯物主义公平观内容 |
2.2.3 马克思主义公平观对我国的启示 |
第3章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问题的现状分析 |
3.1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现状和特点 |
3.1.1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现状 |
3.1.2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特点 |
3.2 我国老年人口养老现状和特点 |
3.2.1 高抚养比和低GDP |
3.2.2 医疗支出水平低 |
3.2.3 养老床位匮乏 |
3.3 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
3.3.1 商业保险接受度较低 |
3.3.2 养老保障金缺口较大 |
3.3.3 企业年金覆盖面窄 |
3.3.4 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大 |
第4章 西方新型养老模式的经验借鉴 |
4.1 西方国家新型养老模式的兴起与发展 |
4.1.1 美国新型养老模式的发展 |
4.1.2 其他国家新型养老模式的发展 |
4.2 西方国家养老模式特点及对中国的经验借鉴 |
第5章 我国养老模式的选择 |
5.1 我国目前主要的养老模式 |
5.1.1 传统的家庭养老文化源远流长 |
5.1.2 社会养老是我国养老模式的有效补充 |
5.2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
5.3 新型“以房养老”的模式设计 |
5.3.1“以房养老”的初步实践 |
5.3.2 我国推行“以房养老”的可行性分析 |
5.3.3 我国开展“以房养老”模式的主要障碍 |
第6章 结论及对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和致谢 |
(6)论失独家庭权益保障制度构建 ——基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论证思路及研究方法 |
1.4.1 论证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构建失独家庭权益保障的必要性 |
2.1 失独家庭概述 |
2.1.1 法律上失独家庭的定义 |
2.1.2 失独家庭出现的原因 |
2.1.3 失独家庭的数量与规模 |
2.1.4 失独家庭面临的困境 |
2.2 构建失独家庭权益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
2.2.1 失独家庭属于弱势群体 |
2.2.2 失独家庭面临生存与养老的困境 |
2.2.3 践行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
3 构建失独家庭权益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 |
3.1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理论 |
3.1.1 马克思的社会保障理论 |
3.1.2 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的基金理论 |
3.1.3 列宁的社会保障理论 |
3.2 马克思社会保障理论在中国的新发展 |
3.2.1 我国的社会保障理论 |
3.2.2 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新发展 |
3.3 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对失独家庭权益保障的指导 |
4 我国失独家庭权益保障立法现状及不足之处 |
4.1 我国失独家庭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 |
4.1.1 原则性法律法规 |
4.1.2 具体性法律法规 |
4.1.3 指导方针和政策规定 |
4.2 失独家庭权益保障立法存在的问题 |
4.2.1 保障立法层次低 |
4.2.2 保障制度体系残缺 |
4.2.3 保障主体单一 |
4.2.4 保障对象识别缺乏针对性 |
4.2.5 覆盖面低,保障标准低 |
5 国外老年人法律保障制度立法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 |
5.1 美国的倒按揭贷款制度 |
5.1.1 倒按揭贷款制度的定义 |
5.1.2 美国HECM模式 |
5.1.3 对我国的启示 |
5.2 成年人收养制度(不完全收养制度) |
5.2.1 成年人收养制度的定义 |
5.2.2 德国的成年人收养制度 |
5.2.3 对我国的启示 |
6 构建失独家庭权益保障制度的基本路径 |
6.1 完善我国失独家庭权益保障立法 |
6.1.1 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立法 |
6.1.2 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立法 |
6.2 在《收养法》中确定成年人收养制度 |
6.2.1 明确成年人收养制度的立法 |
6.2.2 确定成年人收养制度的要件 |
6.2.3 办理成年人收养关系的程序 |
6.2.4 试收养制度与可撤销制度 |
6.3 对倒按揭制度法律法规建设的建议 |
6.3.1 倒按揭贷款制度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规定 |
6.3.2 倒按揭贷款制度的运作构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分时度假下买受人权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由来 |
(一)分时度假发展现状 |
(二)分时度假之困 |
1.交易信息不对称 |
2.买受人权利性质不明确 |
3.权利内容无保障 |
(三)法律缺位之痛 |
1.旅游饭店业相关规定 |
2.房地产相关规定 |
3.金融领域相关规定 |
二、分时度假下买受人之权利内容 |
(一)权利主体和客体 |
(二)权利内容 |
1.占有、使用分时度假财产 |
2.交换分时度假财产 |
3.处分分时度假财产 |
三、分时度假下买受人权利之法律性质 |
(一)所有权型 |
(二)使用权型 |
1.居住权按份共有模式 |
2.租赁权模式 |
(三)信托型 |
(四)股权型 |
四、买受人权利之保障 |
(一)分时度假合同的有名化 |
1.对法律缺位的弥补 |
2.基于现实发展的需要 |
3.意思自治的必然结果 |
(二)分时度假合同的具体内容 |
1.明确界定分时度假合同 |
2.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
3.设置冷却期条款 |
(三)保障买受人权利的其他措施 |
1.建立分时度假信用秩序 |
2.设立分时度假准入制度 |
3.建立起分时度假组织或协会 |
4.完善配套的信托/保险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清末民初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嬗变(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论文选题意义 |
四、本论文的创新之处 第一章 东传科学与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形成 |
第一节 康有为今文经学形成的社会文化环境 |
一、儒家传统价值指向的转变 |
二、“礼”的秩序向“力”的秩序的转变 |
三、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思想历程的转向 |
第二节 东传科学的发展及其对康有为的影响 |
一、西学东渐与东传科学的概况 |
二、康有为接受东传科学的内容 |
第三节 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形成 |
一、清代今文经学的肇端 |
二、今文经学的崛起与东传科学的发展 |
三、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形成 |
第四节 康有为“通经致用”为宗的核心思想 |
一、“通经致用”思想的产生背景 |
二、“通经致用”思想的理论依据 |
三、“通经致用”思想的主要内容 |
四、“通经致用”思想的努力与突破 第二章 康有为今文经学的(东传)科学根基 |
第一节 康有为的进化论思想 |
一、清末民初西方进化论思想的传播 |
二、自成体系的康有为进化论理论 |
三、康有为进化论的特点及归宿 |
第二节 “星云假说”影响下康有为元气论思想 |
一、对元气论的发展和继承 |
二、对无限宇宙论的拓展 |
三、对西方“星云假说”的继承和发展 |
四、“以元统天论”思想的形成 |
五、对朱熹“理在气先”论的反动 |
第三节 康有为科学方法论思想 |
一、东传科学影响下的康有为的实证方法研究 |
二、康有为实证方法的应用 |
三、东传科学影响下的康有为逻辑方法 |
四、几何推演方法的应用 第三章 东传科学与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嬗变(上) |
第一节 康有为“援西入儒”思想(1880-1894) |
第二节 康有为“以西化儒”思想(1894-1902) |
第三节 康有为“以西化儒”思想的立场与内容 |
一、以西方社会政治学说注释群经 |
二、《论语注》——“以西化儒”经典之作 |
第四节 康有为“以西化儒”思想阶段的科学内容 |
一、自然科学知识的阐发 |
二、广开民智,提倡科学教育 |
三、对科学技术应用的重视 |
四、发展物质、商业、财经之学 |
第五节 “实理公法”为宗的科学思想 |
一、理性思辨与科学的求是思想 |
二、数学知识在《实理公法全书》中的应用 |
三、《教学通义》蕴含的科学思想 第四章 东传科学与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嬗变(下) |
第一节 康有为“儒西并尊”思想(1902-1913) |
一、“儒西并尊”思想格局的形成 |
二、“儒西并尊”思想的实证分析 |
第二节 《大同书》的人类理想 |
一、康有为“大同”理想的形成背景 |
二、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儒家色彩乌托邦的建构 |
三、“几何公理”推演“人类公理”的努力 |
第三节 《物质救国论》体现的物用科学观 |
一、康有为对西方现代社会的认识 |
二、通往工业社会之路的发轫 |
第四节 康有为“以儒化西”思想(1913-1927) |
第五节 康有为儒学宗教化的努力 |
一、以儒学为宗教的开端 |
二、“援西入儒”、“纳教入儒”的努力 |
三、康有为儒教思想探微 |
四、《诸天讲》的旨归 第五章 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氏今文经学的局限与当代价值 |
第一节 主观愿望:援东传科学重构今文经学为理论支撑的改革家 |
一、作为儒者的康有为 |
二、东传科学影响下的改革家 |
第二节 实践践履:对东传科学和今文经学的整合与会通 |
一、东传科学视阈下康有为建构今文经学的使命 |
二、援西方自然科学重构今文经学的努力 |
三、借助西方社会政治学说构建今文经学体系 |
四、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实质 |
第三节 理论特点:东传科学助推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特质 |
一、东传科学贯穿今文经学的始终 |
二、“尊儒”是康有为今文经学的主线 |
三、对康有为“貌孔心夷”的客观定位 |
第四节 历史局限:从科学精神的视角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局限性 |
一、对默顿科学规范之普遍怀疑态度的背离 |
二、对科学高度尊重事实客观性的违背 |
三、对科学具有严密逻辑思维原则及创新原则的背弃 |
四、对追求精确、严谨的科研作风的反动 |
第五节 客观结果:东传科学作用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式微 |
一、康有为今文经学的保守性 |
二、康有为今文经学淡出历史舞台的必然性 |
三、传统经学的时代命运 |
第六节 价值指向:儒学的现代转型与新儒家的滥觞 |
一、康有为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
二、东传科学背景下的儒学变革和现代性指向 |
三、叩响新时代的大门 |
四、传统思想的现代性转型 |
五、现代新儒家的肇端 结语与展望 |
一、康有为开启了儒学现代化的肇端 |
二、今文经学的式微与“求真”、“求是”科学精神的重要性 |
三、以儒学为本的“中西会通”优于以科学为宗的“西学西理” |
四、儒学的核心价值对作为工具理性的科学有纠偏之功 |
五、本论文主要结论 |
六、论文不足之处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致谢 在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文化视域下新加坡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方法和理论依据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的理论依据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1.5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5.1 文化 |
1.5.2 核心价值观 |
1.5.3 文化与价值观的关系 |
2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 |
2.1 新加坡的多元文化 |
2.1.1 多元文化 |
2.1.2 新加坡多元文化的形成 |
2.1.3 新加坡多元文化的表现 |
2.1.4 多元文化给新加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
2.2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形成的背景及其理性认识 |
2.2.1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形成的背景 |
2.2.2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形成的理性认识 |
2.3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形成的发展路径 |
2.3.1 探索期——20 世纪60年代培育自强不息的民族意识 |
2.3.2 调整期——70 年代至80年代宣扬亚洲价值观 |
2.3.3 成熟期——90 年代最终确立共同价值观为国家核心价值观 |
3 儒家文化与新加坡核心价值观 |
3.1 儒家文化 |
3.1.1 儒家文化的主要内涵 |
3.1.2 儒家文化的价值体系 |
3.2 新加坡对儒家文化的反思与选择 |
3.2.1 新加坡在政治方面对儒家文化的反思与选择 |
3.2.2 新加坡在经济方面对儒家文化的反思与选择 |
3.2.3 新加坡在文化方面对儒家文化的反思与选择 |
3.3 儒家文化对新加坡核心价值观的影响 |
3.3.1 儒家文化促进了新加坡国家意识的形成 |
3.3.2 儒家文化强化了新加坡人的家庭观念 |
3.3.3 儒家文化强调融洽和睦的社会关系 |
3.3.4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继承了儒家文化中的容忍、妥协精神 |
3.3.5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发扬了儒家文化中的尊重、和谐精神 |
4 西方文化与新加坡核心价值观 |
4.1 西方文化 |
4.1.1 西方文化的主要内涵 |
4.1.2 西方文化的价值体系 |
4.2 新加坡对西方文化的反思与选择 |
4.2.1 新加坡在政治方面对西方文化的反思与选择 |
4.2.2 新加坡在经济方面对西方文化的反思与选择 |
4.2.3 新加坡在文化方面对西方文化的反思与选择 |
4.3 西方文化对新加坡核心价值观的影响 |
4.3.1 尊重个人自由发展鼓励利益追求 |
4.3.2 促进民主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
4.3.3 促进科学精神的培养 |
5 伊斯兰文化与新加坡核心价值观 |
5.1 伊斯兰文化 |
5.1.1 伊斯兰文化的主要内涵 |
5.1.2 伊斯兰文化的价值体系 |
5.2 新加坡对伊斯兰文化的反思与选择 |
5.2.1 新加坡在政治方面对伊斯兰文化的反思与选择 |
5.2.2 新加坡在经济方面对伊斯兰文化的反思与选择 |
5.2.3 新加坡在文化方面对伊斯兰文化的反思与选择 |
5.3 伊斯兰文化对新加坡核心价值观的影响 |
5.3.1 以敬主为核心思想促进权威政府的形成 |
5.3.2 以爱人为核心思想促进家庭观念的形成 |
6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要旨 |
6.1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的基本要素 |
6.1.1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
6.1.2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 |
6.1.3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
6.2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
6.2.1 构筑核心价值观的独特文化 |
6.2.2 构筑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机制 |
6.3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成效 |
6.3.1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6.3.2 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
6.3.3 提升社会文明 |
7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
7.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7.1.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
7.1.2 中国文化的发展现状 |
7.2 中国与新加坡的国情差别 |
7.2.1 历史和文化的不同 |
7.2.2 国家规模的不同 |
7.2.3 国家政体的不同 |
7.2.4 经济制度的不同 |
7.3 新加坡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
7.3.1 坚持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开展的关键 |
7.3.2 坚持德治和法治并重,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保驾护航 |
7.3.3 加强传播媒体的管理,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
7.3.4 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立体教育体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形成合力 |
7.3.5 重视民族宗教和谐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共识 |
7.3.6 继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大的精神力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10)港英政府时期华人公务员群体研究(1914-199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学术文献回顾 |
三、研究视角与基本思路 |
第一章 港英政府公务员制度与华人公务员概况 |
第一节 港英政府早期的公务员制度 |
第二节 港英政府华人职员群体概况 |
一、香港公务员的范围 |
二、早期香港政府中的华人公务员 |
三、港府华人公务员规模和待遇 |
第三节 香港政府华人公务员的团体及组织运行机制 |
一、香港政府华员会的筹备与成立 |
二、香港其他主要华人公务员团体 |
三、香港政府华人职员团体的组织运行机制 |
第二章 二战前香港公务员制度构建中的华人公务员——以加薪运动为中心 |
第一节 “一战”后港府华人文员加薪之呼吁与公务员薪金调整 |
第二节 华人公务员加薪运动与薪金调查委员会的设立 |
一、1920年代后期华人公务员调整薪俸制度之呼吁 |
二、文员薪金调查委员会之成立与工作开展 |
三、公务员薪金之调整与华人公务员之反应 |
第三节 裁员减政委员会之设立与香港公务员本地化政策的发端 |
第三章 华人公务员团体改善待遇运动与香港公务员制度本地化(1946-1950) |
第一节 改善待遇运动之兴起 |
第二节 公务员薪俸调查委员会之设立与公务员本地化政策 |
一、公务员本地化政策的进展 |
二、公务员薪俸调整委员会之设立 |
三、改善待遇运动之再起与华人公务员之联合 |
第三节 公务员制度调整与公务员之反应 |
一、公务员薪俸调整方案的出台 |
二、公务员对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反应 |
第四章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政府的“肃贪”运动 |
第一节 二战后香港公务员的贪腐与反贪 |
一、断断续续的反贪与公务员贪腐的泛滥 |
二、《防止贿赂法案》与华人公务员之反应 |
第二节 独立反贪污机制的建立与“肃贪”运动的再出发 |
一、“葛柏事件”与廉政公署的成立 |
二、“肃贪”运动与“四大华人探长案” |
第三节 “肃贪”运动中的公务员廉政制度之重构 |
第五章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公共事务之参与 |
第一节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政府公共事业建设 |
第二节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政府市政建设 |
第三节 华人公务员与香港的对外宣传 |
第六章 华人公务员与过渡时期的香港 |
第一节 华人公务员与过渡时期香港公务员政策 |
一、基本法的制定与实施 |
二、华人公务员对公务员政策的支持 |
三、华人公务员与内地的互动 |
第二节 华人公务员与“过渡期”香港走向 |
第三节 华人公务员的自为抗争以“长俸计划”为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四、“投资返本入住”模式的评析(论文参考文献)
- [1]适合房地产企业的养老地产开发运营模式研究[D]. 王振峰. 天津大学, 2018(07)
- [2]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研究[D]. 胡科翔. 重庆大学, 2018(04)
- [3]我国商业养老险对接基本养老险法律路径探究[D]. 施晓露.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2)
- [4]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路径研究[D]. 赵红灿. 中国矿业大学, 2017(09)
- [5]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研究 ——基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的思考[D]. 任毅臻. 吉林大学, 2017(08)
- [6]论失独家庭权益保障制度构建 ——基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D]. 黄露平. 浙江理工大学, 2017(07)
- [7]分时度假下买受人权利研究[D]. 陈连杰. 苏州大学, 2016(12)
- [8]清末民初东传科学影响下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嬗变[D]. 刘星. 山东大学, 2016(10)
- [9]文化视域下新加坡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及启示[D]. 房慧. 西北工业大学, 2016(08)
- [10]港英政府时期华人公务员群体研究(1914-1997)[D]. 陈新林. 华中师范大学, 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