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几种有损健康的不良习惯(论文文献综述)
胡玮璇[1](2021)在《企业员工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商业发展的同时伴随而来的商业道德问题逐渐受到学界和业界的关注,近年来不断曝光的企业不道德事件不仅对商业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更对企业的声誉和长期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害,影响了企业的战略发展。虽然员工的不道德行为并非都是出于破坏性的目的,可能是无心甚至是好心办了坏事,但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却是不容忽视的。近年来受到关注的亲组织不道德行为是有利于组织短期利益但却最终严重损害组织长期利益的不道德行为,尽管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初衷是维护组织利益,但是却不能因此而舍弃组织的长期良性战略发展。因此,了解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产生原因以及有效抑制和治理企业员工的亲组织不道德行为是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和关系到企业长期战略的重要议题,并且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商业文明的优化。本研究从“知行合一”的视角和社会、组织和个人多方面因素出发,结合对个体行为有很好解释力的计划行为理论的延伸,并通过对企业员工组织认同、道德认同、授权和道德推脱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评述,从整体上了解和把握相关研究的研究脉络和研究现状,然后以社会认同理论、社会认知理论、自我决定理论和计划行为理论为理论基础构建企业员工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模型,探究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的成因和路径,通过探索道德推脱的的调节作用拓展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的作用边界。本研究采用结构方程分析、bootstrap中介效应分析、层次回归模型等计量统计方法分析正式调研数据并且验证提出的研究模型和研究假设。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产生机理中组织认同、道德认同和授权的不同作用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产生机理中包含三个与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相关的前因变量,即组织认同、道德认同和授权。本研究中组织认同通过行为态度和行为意图的中介作用对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最终产生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即员工具有高组织认同时,考虑到高水平组织认同的消极作用,具有高组织认同的员工更容易对亲组织不道德行为持积极的行为态度,从而倾向于做出有利于组织的不道德行为。道德认同通过主观规范和行为意图的中介作用对最终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产生有负向的或抑制的作用,虽然经过实证检验后不显着,但负向作用的结果与国内外有关道德认同与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研究中两者负向的相关关系是一致的,道德认同是个体在受到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的影响下产生的道德行为的预测因素,而主观规范亦是指个体受到感知的社会压力的影响从而决定是否能够做出某一行为,进一步得出道德认同与主观规范的正向相关关系,同时本研究中的实证结果中这两个变量的正向相关显着也验证了这一关系。本研究中道德认同通过主观规范和行为意图的中介作用抑制亲组织不道德行为这一机制路径不显着的原因可能是,亲组织不道德行为兼具亲组织和不道德双重特性,因此,虽然个体由于对自己道德原则的坚持从而否定不道德行为,但亲组织的特性符合道德认同中个体对自我采取行动以提升或保护他人福利的承诺认知,使个体对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矛盾心理,与此同时由于亲组织不道德行为是不宜公开对他人说明的也不易被外界察觉,所以个体受到外界影响的可能性会降低。通过授权作为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的前因变量得到的实证研究结果可知,授权与知觉行为控制正向显着相关,知觉行为控制和行为意图的中介效果成立,因此,授权通过知觉行为控制和行为意图的中介作用最终影响企业员工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产生。实证研究结果说明了个体感知自我被授权从事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能力后以此为依据评估产生此类行为的障碍和难易程度,最终个体的授权越大、个体的知觉行为控制越高时,正向促进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行为意图形成与行为产生。。2.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产生机理的三条路径本研究中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产生机理通过以下三条路径:第一,组织认同通过行为态度的作用形成行为意图,最终产生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组织认同与行为态度显着相关,行为态度与行为意图显着相关,行为意图与亲组织不道德行为显着相关,并且方向均为正向,行为态度在组织认同和行为意图之间的中介效果以及行为意图在行为态度和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之间的中介效果成立,因此,组织认同通过行为态度和行为意图最终产生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路径成立,此路径是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的第一条路径;第二,道德认同通过对主观规范的作用形成行为意图,最终抑制亲组织不道德行为。道德认同与主观规范显着相关,主观规范与行为意图不显着相关,行为意图与亲组织不道德行为显着相关,并且道德认同与主观规范以及行为意图与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路径系数为正,而主观规范与行为意图的路径系数为负,主观规范在道德认同和行为意图之间的中介效果以及行为意图在主观规范和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之间的中介效果不成立,因此,道德认同通过主观规范和行为意图最终产生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路径不成立,此路径作为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的第二条路径不成立;第三,授权通过对知觉行为控制的作用形成行为意图,最终产生亲组织不道德行为。授权与知觉行为控制显着相关,知觉行为控制与行为意图显着相关,行为意图与亲组织不道德行为显着相关,并且方向均为正向,知觉行为控制在授权和行为意图之间的中介效果以及行为意图在行为态度和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之间的中介效果成立,因此,授权通过知觉行为控制和行为意图最终产生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路径成立,此路径是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的第三条路径。。3.道德推脱在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产生机理中起到调节作用本研究引入变量道德推脱作为调节变量并分析其在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产生机理中起到的调节作用,探究亲组织不道德行为因其亲组织特性从而与一般不道德行为的产生是否存在不同。实证研究中通过层次回归模型并对调节效应进行检验,结果显示,道德推脱在形成行为意图后与最终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产生过程中其调节作用显着。因此,道德推脱可以显着调节行为意图与亲组织不道德行为关系的强弱,即当员工的道德推脱水平较高时,行为意图更可能发展为亲组织不道德的实际行动。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1.将社会因素、组织因素和个人因素与计划行为理论模型的延伸整合形成对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的系统解释。关于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现有研究主要是分别依据社会认同理论、社会交换理论和社会认知理论提出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前因,并未从系统的视角对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动机和路径进行分析。因此,本研究结合以往研究的人际因素、个体因素和组织因素,以社会因素、组织因素和个人因素为视角与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计划性特征,引入完整计划行为理论模型并对其进行延伸,从“知行合一”的视角验证多方面因素通过计划行为理论形成路径最终系统地解释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产生机理。2.运用计划行为理论解释亲组织不道德行为进而丰富了计划行为理论在不道德行为领域的研究。计划行为理论对道德行为等正向行为具有很好的解释力,但对不道德行为等负向行为的研究尚未广泛开展。虽然目前有关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个别研究运用了计划行为理论,但仅涉及了计划行为理论的理念或部分框架。本研究将完整的计划行为理论模型运用到对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解释中,是对负向行为进行了验证,是对计划行为理论解释不道德行为的补充,拓展了计划行为理论的应用范围和普适性,同时也为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3.界定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的作用边界。本研究在探讨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的系统解释机制时,根据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亲组织”与“不道德”的双重特性引入道德推脱变量界定其产生机理的作用边界。虽然目前研究中有关于道德推脱与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内容,但是仅将道德推脱作为中介变量进行研究。本研究关注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意图形成后到最终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中,个体通过启动道德推脱机制为自己实施亲组织不道德行为寻找借口的过程,因此,将道德推脱作为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的调节变量,是对当前关于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研究的发展。
伍乐昶[2](2021)在《初中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长沙县H中学为例》文中提出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人本主义思潮的觉醒,我国中学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唯分数论成败的育人观念日渐被教育致力于立德树人、培养学生综合全面能力的教育观念所取代。受此影响,社会各界对中学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态度也相应有了变化,原先人们认为教师惩戒违纪学生是理所当然的教学管理环节,如今已时过境迁。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稍有不慎便会引发纠纷,一系列连锁反应接踵而至,有的家长大闹校园,干扰校园的正常秩序,有的把学校或老师起诉至法院,而少数媒体捕风捉影的报道更是将中学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教师的教育惩戒权俨然已经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焦点。于是,学者们围绕中学教师是否应该拥有教育惩戒权?教育惩戒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实施教育惩戒?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与深入研究,中学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管理违纪学生由以往平淡无奇的操作,快速演变成当今教师必须谨慎面对的问题,因为即便是最轻微的惩戒,也很有可能被贴上体罚学生的标签。在教育惩戒权立法模糊的情况下,面对违纪学生,教师只能被迫消极应对,他们往往采取事不关己的态度或云淡风轻的批评几句便算了事。显然,教育惩戒已无法彰显其应有的功能,教师也深陷有所作为和不敢作为的困境之中,即合理惩戒违纪学生要承担潜在风险,而放任自流的不作为虽然可以高枕无忧,但却明显有违师德。从学校教育的功能来分析,它不仅是传播人类劳动生产经验、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理想途径,还要体现出对学生道德规范与引导的独特功能。因此,教育的育人功能不可偏废,否则教育将无法回答“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而陷入自我迷失的状态。教育是一门实践的科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育活动永远处在运动变化之中,笔者认为围绕中学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课题研究今后仍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的研究主题是初中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困境与对策研究,本文的研究思路以初中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困境与对策为主线,并从教育惩戒权的实质与内涵、教育惩戒与体罚之间的区别、教育惩戒权的重要育人作用以及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面临的困境展开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和教师访谈的研究方式,搜集研究所需的资料与数据并客观描述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现状和问题。基于上述研究和调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提出有利于教师顺利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对策。本文分为五大部分,分别介绍如下:第一部分是论文的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起源、研究意义、国内外当前的研究状况、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部分内容是核心概念界定以及梳理分析与惩戒有关的哲学理论。第三部分是通过实证研究和质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目标取样学校针对教育惩戒的现状开展调研工作,收集相关统计数据和访谈材料,分析揭示惩戒纠纷和冲突的表现形式以及由此诱发的种种后果和不利影响。第四部分是对影响当前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原因分析。长期以来,教育惩戒所面临的困境由诸多因素杂糅所致:首先,教育惩戒权的法理模糊是导致惩戒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教育惩戒权的实质内涵缺乏清晰界定、监督机制不健全以及救济渠道不畅通;第三,教育惩戒缺乏统一的参照标准,惩戒主要依靠教师主观经验把控;第四,一些家长对教育子女的方式缺乏科学的认识;第五,部分媒体对少数教师的不当惩戒进行过度解读报道;最后,部分教师对惩戒功能的理解过于简单,惩戒艺术有待提升。第五部分是关于如何有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对策思考。基于前述调查研究,笔者分别从加强教师对新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学习、加快落实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和完善惩戒程序、提高教师素养和管理艺术、合理引导规范媒体宣传并参考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等方面提出有利于教师顺利行使教育惩戒权的路径和对策。
宋子昕[3](2021)在《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文中提出所谓浴堂是指供人洁身沐浴之场所。浴堂的发展在古时与宗教仪式及庶民文化联系颇深。进入20世纪,北京的公共浴堂发生了重大变革,其社会功能、经营模式、行业组织、使用设备、顾客群体与以往相比截然相异。这一时期,北京代浴堂的发展沿革可以简单划分为五个阶段:1900——1911年,北京浴堂快速发展阶段;1912——1927,北京浴堂繁盛阶段;1927——1937,北京浴堂沉浮阶段;1937——1949,北京浴堂衰落阶段;1949——1952,北京浴堂回暖恢复阶段。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的演变与城市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经济起伏、卫生观念普及、民众生活习惯变迁联系紧密,浴堂在这一时期可以被视为这样一个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因素并存于其中,国家、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浴堂从业者、浴堂消费者皆对其有着基于自身需求的建构。因此研究北京浴堂可以管窥20世纪上半叶北京城市中公共场所及小商业的发展模式及行业依托。对北京浴堂进行自下而上的微观考察能够从另一个维度上理解20世纪上半叶的北京社会,获知近代北京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及文化环境。以浴堂这一社会基层单位为切入点,分析其中不同群体的活动亦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微观层面的个体经验、实践与宏观社会进程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浴堂行业的发展得益于城市的现代化进程,20世纪以来,自来水、电气设备、日化产品等现代产物在北京的浴堂中普及开来,现代技术改变了浴堂的生产方式,与此同时浴堂的资本组织形式、产权结构、经营手段也相应调整。在浴堂广泛使用现代设施的时候,其运营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因此各浴堂不得不开源节流,甚至无视政府颁布的诸项规定。浴堂与政府不断地协调互动又常发生冲突,这点在社会经济困难时期体现的尤为明显。二者产生矛盾的根源在于双方对浴堂不同功能的侧重:政府注重浴堂的卫生功能,浴堂则偏重于追求更多的利润。现代化带来了社会结构的调整,雇佣制度的变化、顾客消费核心需求的转移,社会价值观念的变革,这些变化改变了浴堂业的生产体系,亦影响了浴堂伙计的生存实践。具体而言,社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浴堂的消费群体与消费需求,这直接导致浴堂经营模式的变化——服务质量成为决定浴堂收益的重要指征。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浴堂行业构建了工资制度,以行业内伙计的生存为条件,强迫他们提高服务水准。在此约束之下,伙计为了生存,不得不市侩殷勤以赚取更多小费,形成了浴堂业独有的服务方式、工作态度与营生技巧,他们的生存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浴堂的行业体制。浴堂经营者为了逐利,浴堂伙计为了生存,出于维护各自利益,浴堂同业公会与浴堂职业工会便应运而生。不同于传统的行会,北京浴堂同业公会是在行业资本化的趋势之下,以各店家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而设立,其主体是各店铺的经营者,为了保障自身的经济收益,他们尽可能地降低伙计数量,延长其工作时间。因此同业公会的存在使得浴堂内部劳资双方的矛盾更加尖锐。在此情形下,浴堂伙计为了生存,便合力抵抗资方压迫,开始组建浴堂职业工会。职业工会的出现增强了工人店伙群体在浴堂行业中的地位,改善了工人的生活待遇,平衡了资方与工人之间的矛盾。城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开展,市民卫生意识的提高使得浴堂成为20世纪上半叶北京市重要的公共场所。与此同时,国家也试图凭借对城市的卫生改良将自己的权力传达到基层,浴堂既是政府施政的对象,又是政策实施的场所。但国家权力通过城市改良、卫生行政来介入城市基层事务的意图并非顺水推舟,政府虽然针对浴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着力建设平民及女性浴所,但效果均不尽如人意,这些政策及规定常受到来自浴堂经营者、从业者及顾客的巨大阻力。浴堂的卫生改良并不单纯是公共健康问题,浴堂并非像政府想象的那样,能够顺利成为既卫生廉价,又能“批量生产”干净整洁、遵纪守法市民的公共场所,其中还包含有浴堂经营状况、民众消费观念、行政机关经费等诸多变量。在推行现代化政策、改良城市面貌的过程中,城市移民人口大量增加,居民成分复杂,这使得城市肮脏、拥挤、贫困,充斥着犯罪、不良行为。暗娼、偷窃、赌博、毒品等问题同样在浴堂中滋生。对这些社会问题的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甚至还常会有矫枉过正的现象发生,但北京浴堂盗窃、嫖娼等案件依旧频频发生。社会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社会环境而非问题本身。现代社会意识、公共道德、现代劳动薪酬制度与时人传统惯习之间的矛盾是社会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殖民者的文化介入等因素对其亦有影响。近代中国社会变革之际,作为社会体制得以存续的介质,日常生活逐渐受到国家、政府及社会进步人士的关注,成为推进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场域,以及国家权力支配、组织的重要对象。对人们沐浴经验的改造是这一趋势的范例,改造方式是将沐浴行为与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念关联,将浴堂、浴室及沐浴行为赋予平等、自由、健美、文明等现代意义,并通过重复单调的日常生活内化于人们的意识中,以为世人所接受。其实现途径是制造闲暇时间与构建消费观念,前者意图将沐浴规律化、惯习化、日常生活化,后者旨在通过引导人们对沐浴的需求来传递现代日常生活的价值观。但这种尝试在实施层面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分歧。浴堂中并非自由平等,其中阶级分明,闲暇会带来如“有闲阶级”、“不劳而获”等不被时人称道的世风,消费则培养起人们崇奢心理。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非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本意与预期的情形,这些歧义自然也会体现在浴堂中。浴堂中充斥着政府与浴堂店家、资方与劳方、店伙与顾客、国家权力与个体实践之间的对抗,不过这些对抗并非总是发挥着消极作用,其也会改变执政者们的政策,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形成人们对社会的认知。政府所制定的每一个政策,浴堂店家、伙计、顾客对政策的每一次回应,政府与社会进步人士对这些回应的反思与治理,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经环节。中国的现代化并非是单方面受西方经验的影响,其自身亦有腾挪的空间。
潘悦欣[4](2020)在《《商标法》中“不良影响”条款的适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商标作为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事关品牌在市场的影响力,商标的注册和保护问题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讨论,伴随商标申请量逐年增高的数据,商标被驳回的概率也越来越高。从2015年的“微信”商标案到2018年经历最高院再审一锤定音的“叫个鸭子”商标案,再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被抢注的“钟南山”、“李文亮”、“火神山”商标。关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不良影响”条款的诸多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法律界人士关注,作为绝对禁止注册事由之一的“不良影响”条款,指的是“(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标志。“不良影响”条款制订的初衷是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但因其语义不确定、条件过于抽象,缺乏统一的判断标准,在理论、行政和司法实践中颇受争议,在适用过程中也凸显出各种矛盾和问题。纵观国内外学说,争议无外乎围绕“不良影响”条款的定位、保护客体、与其他条款的混淆适用、判断标准及效力,但是每种学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论证瑕疵,定性的争议导致了行政司法机关在审理商标申请注册案例时缺乏统一的理论指导,进而显现出不同的裁判尺度与结论,而世界各国的实务经验也有本国特色。当前,就“不良影响”条款的适用问题虽仍存在分歧,但其在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方面的有益成果不容质疑。而针对上文所提的突出矛盾,本文从“不良影响”条款的内涵解释出发,探讨该条款的理论基石,在对该条款进行界定的前提下,结合已有裁判文书进行实证分析,从多角度探讨该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认为应当限制滥用该条款,审查机关在进行判断时应当尽量使标准统一,在考量标志含义多元化的同时兼顾使用行为,合理考量主体等因素,以达到维护公共秩序之目的。
王聪[5](2020)在《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的教育分析》文中提出近年来,新闻媒体对“教师语言暴力”的相关报道屡见不鲜,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语言暴力呈现很大的隐蔽性和伤害性,日益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从不同的视角出发研究教师语言暴力的成因、类型和防治对策,业已成为当前学术界的重要研究课题。小学阶段的学生身心发展尚未健全,相比其他学段,小学生的“向师性”最强,面对教师的语言暴力,大多小学生都无力反抗,也缺乏反抗的意识,因此,小学是教师语言暴力的重灾区。本文梳理了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教师语言暴力的相关研究,以教育学为视角,走访了调查四所不同类型的小学,针对学生、家长和教师发放了不同类型的问卷,了解当前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的现状,通过课堂观察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的突出特征,从而探求对教师暴力语言的改造和积极语言塑造的建议,对丰富教师语言暴力的理论研究和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小学校园内教师语言暴力现象普遍存在;大部分小学生在面对教师语言暴力时处于被动地位,无法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甚至认为语言暴力是教师的权利;教师语言暴力施暴对象多为成绩较差、各方面表现均不突出的小学生;语言暴力的施暴者特征在学科上多为主科老师,在性格上多表现为脾气较为暴躁的老师;对待教师语言暴力多数家长和教师都持反对态度,其中家长的担忧超过老师;通过观察研究发现教师语言暴力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较大的伤害性、暴力的形式多样、多表现为教师霸权主义且对学生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延迟性。研究认为,小学教师语言暴力与历史传统、人类的本能、教育场域和教师角色定位密切相关,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教师语言暴力违背了当代教育学的核心观念,不符合教育人文性的要求。研究建议,小学教师语言暴力溯本求源是教师对语言的运用不当,缺乏教育教学语言的艺术和批评教育的智慧,应从教师语言本身入手,积极应对小学教师语言暴力问题。一方面,在小学教师暴力语言的改造上,首先,应该从道德教育和法律约束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和危机意识。其次,要运用个人教育和集体教育相结合提升教师个人修养、保证教师队伍的先进性。最后,从教学反思和教育机智入手帮助教师巧妙化解教学突发事故,并在反思总结中走向专业化成长道路。另一方面,在教师积极语言的塑造上,首先,小学教师应该用赏识性语言应对小学生思维跳跃的问题。其次,小学教师要多用鼓励性语言应对小学生成绩落后。再者,小学教师应用关爱性语言应对小学生叛逆心理。最后,面对小学生品行不端问题,教师要用启发性语言耐心教导。如此双管齐下,才能有效抑制语言暴力。
曲娜[6](2020)在《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大学生不良网贷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几年,网络贷款作为一种新型的超前消费模式,因其快捷性和便利性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使用。大学生作为一个数量庞大的年轻群体,因自身的年龄阶段、经济实力及所处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对于网络贷款的接受率和利用率偏高。但是由于网络贷款的不健全性和不规范性以及大学生群体自身特点,导致了大学生网贷出现一些不良问题,或给学生个人及家庭带来经济负担,或引发学生心理问题、导致极端行为,甚至威胁校园环境和社会稳定秩序等。近几年频频报道出大学生裸贷、网贷自杀等新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研究利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综合研究法等对大学生不良网贷的危害和原因进行解析,并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为指导,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与对策,树立大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本课题研究的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和国外现有的研究状况以及运用的研究方法和文章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论述了本文涉及的研究理论。阐释网贷及大学生不良网贷的含义及类型。重点阐述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马克思主义消费观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章论述的理论依据,并进一步指导后期相应对策的提出。第三部分,文章借助调查问卷结果的整理与分析,论述了大学生不良网贷问题会带来大学生价值观扭曲、学生家庭经济压力骤增、校园环境安全受到威胁、社会秩序受到影响等一系列危害。同时分析出以上问题所产生的原因在于:大学生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和安全意识,部分家庭和学校对于大学生价值观教育引导不力,另外,相关部门对于网络贷款管控也有所缺失。第四部分,基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从大学生自身、家庭、学校和社会四个层面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在大学生自我教育层面,强调正确消费观的树立、信用认知和风险防范意识的增强;家庭层面要重视家长与子女的沟通以及家长的消费榜样力量;学校层面则通过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同时加强对大学生的网络消费观、诚信观以及价值观的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培养作用:社会层面的规范和引导同样不容忽视,政府部门对网贷平台的管控力度、网络媒体的舆论导向以及社会整体的消费取向,在解决大学生不良网贷问题的过程中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刘慧鸿[7](2020)在《回归上古天真 ——道学观照中的精神养生》文中指出目的:精神养生被认为是中医养生方法之一,并贯穿于养生始终,是养生活动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人民在心理健康、道德健康等诸多方面的健康需求如何实现,是一个在宏观层面涉及社会文化,在微观层面涉及精神调摄的多层面问题。中医药学凝聚着的深邃哲学智慧和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对于创造性的解决如此宏大的健康需求提供了可能性。本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精神养生的文献、理论、案例和策略研究,对此种实际上涉及面甚广的健康需求提出精神养生的理解和主张,探索精神养生在现代社会中的存在状态和价值实现。方法:研究方法也属于人的精神心理活动或观念认知方面的事物。如有中医学者所认为的“由于时代性的遮蔽”,养生缺少精神独立的系统研究。解除时代性的遮蔽是社会文化层面的宏大的精神需求。所以在研究方法上,立足传统文化、体现文化自觉,从而其根本方法就是传统文化话语体系中的“道学的”“观照的”方法。同时研究内容,精神养生的“道”与“术”,根本上也是传统文化和文化自觉。所以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是相应、相融、相生的,在传统文化的“共冶一炉”中,这也是文化自觉的一个重要面向。个体、群体就是在文化的抱持中健康成长的,放眼古今中外,没有比文化自觉更能提升人民精神境界、鼓舞人心和促进个体健康的事物。“道学的”“观照的”方法的特征,首先是境界取向。境界立意高远,就能“整全”“顾及全面”。借鉴整体论、内省法、创造性诠释等已有的思想方法,这些思想方法无论是历史渊源还是思想内核,都承继了传统文化。同时,论文也使用文献研究、案例研究、问卷调查、比较研究等方法,由此呈现“整全的顾及全面的多层远近观”。具体步骤为,首先对精神养生与道学的关系进行探讨,然后以精神养生、心理养生、情志养生、心性修养等为检索关键词在中英文数据库对文献检索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对精神养生的传统智慧进行阐释。借鉴于阐释得到的洞见,先在宏观层面、社会层面进行考察以完成理论探索,并明确理想和主张;最后通过精神养生相关的实践进行体验和考察,对如何实现理想和主张提供策略建议。成果:在文化层面,立足传统文化,以“道学”的阐释能力,展示精神养生的内在体系,阐明精神养生的“道”与“术”、“知”与“行”,使得对精神养生之本来面目有一个意会。并将道学这个研究方法与精神养生这个研究对象交融在一起,呈现为文化自觉的一种形式。在个体层面,通过道学的观照使得个体对精神养生的面貌有一个俯瞰,心中对如何精神养生有一个总览而不失细节的心智地图,协助个体在有限的生命和急迫的生活节奏的两难中找到可行、必行、乐行的实践道路。结论:本研究开启精神养生的新的自觉,在最大的文化自信和理论自主的基础上阐释精神养生,在体现精神养生所追求的“精神内守”“独立守神”的境界中观照精神养生。论文主要有以下创新:一、在研究方法上,论文创造性的在养生学研究中运用整体论的、自本体诠释的方法、内省的方法等体现道学观照的方法;由分析式、还原式的研究范式,转向道学、整体论的、内省的方法;由以西诠中的解释转向自身解释,转向文化自觉的解释。论文将相关的现代健康理论、方法和技术纳入道学的观照之中,也就等于纳入了精神养生的理论和实践,这种纳入也是一种“与新科技相结合,多学科交叉”,是“超世界水平的发展方向”的一种可能形式,是文化自觉的呈现。二、论文以问道的精神把精神养生作为生命过程始终存在的一种本质。创造性的提出了“入道-养生-疗疾”的健康实践连续谱,鲜活的呈现了精神养生贯穿于养生始终,同时强调养生贯穿生活始终。三、论文阐释了精神养生“道”与“术”的知识体系结构,“施”与“受”的实践体系结构,“知识体系结构”与“实践体系结构”形成的真知真行结构,构成了精神养生的三重太极结构。论文清晰了精神养生知识丛林的观感,拓展实践视野,有利人们在生活中找到、选择自己的健康道路。四、论文从精神养生内生的理论视角初步提出发挥精神养生社会价值的建议。
银赟[8](2020)在《《金匮要略》食忌篇食禁辑释及研究》文中认为目的:(1)阐明《金匮要略》(简称《金匮》)“禽兽鱼虫禁忌并治”及“果实菜谷禁忌并治”两篇(简称食忌篇)中有歧义或医理不明的条文。(2)归纳食忌篇食禁原则并挖掘构建食禁的理论基础。(3)总结饮食中毒的治疗方法并探讨其药理学机制。(4)梳理食忌篇源流,为考证其作者提供参考信息。方法与步骤:综合运用文献研究中校勘法、训诂法、多学科综合研究法、比较法和内容分析法,逐条阐释食禁条文,总结食禁原则,挖掘构建食禁的理论基础。同时,从中医医理总结饮食中毒的治疗方法并讨论有关的药理学机制。最后应用比较法,对宋以前10部与食忌篇流传相关的重要医籍进行系统、全面地分析与研究,将相关条文进行逐条逐字对比,梳理食忌篇源流情况并探究作者信息。结果:(1)全面深入地研究了食忌篇191条原文中的181条。(2)校注了有歧义的字词12处。(3)解释了篇中古今用途有别的9种食品名称。(4)解释了30个医学名词。(5)介绍了“葵菜”、“苋菜”等28种古时常见植物性食物。(6)确定了55种食物的食性。结论:(1)食忌篇食禁原则是“饮食有节”,其构建的理论基础为食性理论。此外,构建食禁的理论基础还与饮食卫生观、“同气相求”、“外象内感”、“物性相克”观念等哲学思维和“取象思维”有关,也受风俗文化和儒、道、佛学说和生活实践的影响。(2)饮食中毒的治疗方法有祛除食毒包括发汗排毒、泻下排毒、利尿排毒、涌吐排毒及苦寒药清热毒和运用“解毒”药解毒,其药理机制与大多数药物的抗病原微生物作用和部分药物的保肝、保肾作用有关。(3)食忌篇成书可能参考过某部着作,且在不同时代均有流传。结合马继兴对《神农黄帝食禁》的研究结论,该着作是《神农黄帝食禁》。本文倾向于食忌篇是仲景参考《神农黄帝食禁》所作的结论。具体到条文,今本食忌篇可能有7条是后人所附。有39条是《神农黄帝食禁》的佚文。其中,有11条《外台》王焘注文有“谨按仲景方云”、4条有“仲景同”字样。25篇60条和24篇101条可能是葛洪所着《金匮玉函经》佚文。据梁永宣研究结论,有17条可能也是该书佚文。
赵乃馨[9](2020)在《商标概念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商标是商标法最基本的概念,是商标权的保护客体,商标法所有的制度构建都要围绕商标这一客体进行,厘清商标法中商标的概念问题,对商标进行准确的界定是理解并适用商标法的关键。然而,我国商标立法中没有直接对商标概念进行定义,围绕商标概念立法的工作亦已经提上了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因此急需对商标概念有关的问题进行研究,对商标概念进行梳理和总结。同时,概念是事物的本质属性,是一事物与他事物区别之所在,在法律制度中,如果概念模糊不清,则整个法律规制就会缺乏明确性,司法实践也会出现偏差,因此通过历史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商标概念的范围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探索,可以深入探讨商标的本质,达到对商标概念的深入理解,完成对商标法进一步制度构建和商标概念的调整与扩充。目前围绕商标概念仍存在一系列有待厘清的问题,诸如商标与商业标识概念的关系,如何对狭义的商标概念进行分离和提取。商标概念包含哪些基本要素,其具体内容与范围如何界定,相关规范对商标概念的范围产生了什么影响。在法律规范中对商标定义有哪些涉及,法律规定中商标构成要件的范围是什么,包括什么内容,商标概念与商标专用权、商标权取得模式、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注册程序、商标使用管理及商标权利维持、商标侵权认定存在什么关系。商标概念如何回应国际公约的要求和市场需求,如何达到法律政策的需要;非传统商标是否应该纳入商标保护,如何对其进行制度构建,不得作为商标进行使用的标志又有哪些,公序良俗条款的意义及其在立法中如何体现等等。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界定商标概念本身,只有明确了商标的基本概念,才能对上述问题进行解答,并在商标概念明确的基础上对商标法甚至整个民法体系下与商标有关的法律规范进行协调,故而,本文以商标概念的内容的揭示为中心而展开。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是对商标概念及其要素进行概述,从商标概念形成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规律中梳理出对商标概念的通常理解,并将商标与广义的商业标识概念进行界分,对商标概念进行范围的限定。随后,在分析现有学说观点的基础上,对商标概念的基本要素进行讨论,在前人学说的基础上提炼现代普遍理解的商标概念内容,并指出商标概念现有理解中可能存在的时代局限性所在,对商标概念明确中可能出现相关的问题进行总结。第二章是对我国法律规范中的商标权及其与商标概念的关系的考察,其是在初步确定商标概念的基础上着重对立法中的商标权概念进行的考察,从商标专用权保护下的商标概念入手,将商标概念作为商标法律制度系统中的一个要素,对与之相关的商标权取得模式、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注册程序、商标使用管理及商标权利维持,以及商标侵权认定进行分析,总结提取现行立法中对商标概念的规定,对立法框架下商标权概念的内涵进行梳理和揭示,形成对我国法律规范中的商标权概念的理解和认识,提出其对商标概念范围明确的价值和意义。第三章讨论了现实需求对商标概念调整的要求,此处运用系统的眼光对商标概念所寄托的现实需求环境进行分析,厘清国际公约要求、市场需求、法律政策等等因素对商标概念明确以及商标制度设计的影响,针对相应背景和需求把握商标概念优化的行进方向。第四章对商标概念优化的考量进行讨论,首先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商标概念规范进行梳理,将国际上现有的商标概念和相关规范进行介绍与讨论,针对其规范模式的选择、规范的主要内容、规范的特色及成因进行评价与探讨,以期在吸取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商标概念的明确进行启发。随后就商标概念调整对现实需求的回应及可行性进行分析,结合实证研究对我国商标概念的优化确定明确的方向和目标。第五章提出商标概念优化的具体思路,对商标权的相关内容进行揭示,并对应商标概念问题梳理中产生的问题对商标概念提出补充完善的建议,在对商标权内涵解释的基础上对商标概念进行规范和定义,提出完善商标主体资格审查制度、扩充商标概念范围加强立法对非传统商标的保护、精简商标禁用规定、扩充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优化商标概念促进商标立法框架下相关规范间的协调,并通过优化商标概念促进商标法与其他法律的协调。第六章总结全文,在明确商标概念的基础上,与法律体系中相关子系统规范呼应,最终在全文讨论的基础上,对我国商标概念和商标概念有关的立法改革提出建议和构想。
钱红亮[10](2020)在《保险格式条款阅读欠缺之规制路径及其选择》文中指出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至少消费者保险合同之缔结,投保人鲜有阅读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者,此即本研究所言“阅读欠缺”或谓“不阅读就签字”,是世界各地保险交易领域的一种普遍现象。此种现象之流行,是理性、社会、认知等方面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理性方面,投保人通常无力理解也无从磋商条款内容,很可能作出阅读的成本超过预期收益的判断;投保人即使作出相反的判断,还要面对(通常为保险人故意安排的)阻碍他们审视合同细节的社会压力;认知方面,即便存在掠夺性格式条款,投保人也很可能没有能力理性地回应与处理。阅读欠缺并非出于懒惰懈怠或道义有欠,而是投保人有限理性和认知局限的反映,是理性的“非理性”选择和合理的不知。自由市场的绝对拥护者主张,阅读欠缺不成问题、不用担心,也就不必规制。他们承认,大多数投保人不阅读,但是,在竞争市场中,只要有足够多的少数投保人(边际消费者)阅读、理解、知晓合同之内容,并根据所知信息理性地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寻购更好的保险产品(保单条款),就足以迫使并激励保险人向所有投保人提供更加公平、更加合理的条款,因为保险人回应的是作为整体的投保人,总是在争夺与边际消费者的交易机会,此即少数阅读者理论。该理论总体失败:一者,真正阅读的投保人太少,足够多的少数阅读者无从出现,知之甚详且精明强干的消费者之数量不足,无法形成投保人群体关于保单质量的共同认知,充分的市场压力之集聚成为无源之水,藉由市场力量精确定价保险合同之期望必然是水中之月;二者,即便少数阅读者达到最低比例,他们通常亦无能为力,一方面投保人是有限理性的,即便知悉条款内容,也可能于决定是否投保之际非理性地忽视之,另一方面保险人可通过批注区别对待知情的投保人和不知的投保人,向知情的投保人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条款,知情的投保人之存在将无助于其他消费者之保护。通常认为,阅读欠缺引发合意缺失与市场失灵两大问题。前者是从合同双方的个体视角而言,即倘若对保险格式文字所创设的法律关系一无所知,投保人就不可能对斯项法律关系表示知情的、真正的同意,保险格式合同与当事人真意合致不能相提并论。后者是从市场运转的总体视角而言,既然投保人无心费神或无力回应保单条款的细致内容,也就不可能就保单内容货比三家,寻购机制失灵,人们因而不能指望市场力量有效约束保险产品质量,无法仰赖市场竞争激励保险人提升条款质量。此外,投保人群体通常具有期待乐观主义倾向,即期待的保单条款好过实际的保单条款,或者期待的承保范围宽于实际的承保条款,或者预期的承保除外窄于实际的除外条款。乐观期待之下,投保人付费意愿更高,保单质量倾向于低落。阅读欠缺之规制路径,可分为程序规制与实质规制。程序规制旨在改善缔约程序本身,力图通过直接规制缔约行为,优化众多个别保险交易的条件、环境和状况,从而优化整体保险市场的运转。易言之,从合同双方的个体视角而言,是为贯彻意思自治,从市场运转的整体视角而言,是为促进市场健康。程序路径从保险合同订立成立规则入手,主张实施阅读促进类法律规范,提供阅读机会,降低阅读成本,激励阅读行为,矫正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护投保人知的权利和以之为基础的选择权,治愈合同同意过程中的瑕疵,处理那些妨碍完全和公平缔约行为的、可能有损保险市场健康的因素,例如,道德危险和逆选择。阅读义务规则,即“签字即视为同意”,是英美普通法上阅读促进类法律规范的制度起点,为解决阅读欠缺问题最为传统的程序工具。保险合同阅读义务规则的传统完整表述为,签字订约之前,保单交付之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义务阅读、理解、知悉合同内容及检视保险保障是否适合需要的义务;倘若本有机会阅读保险合同,那么除非存在欺诈或胁迫,不可反驳地推定其已经阅读、理解、知悉且同意了合同内容,无论其事实上有无和有无能力阅读。按阅读机会逻辑,投保人是在自主选择不阅读的情况下表示了同意,应受格式合同条款约束。阅读保险合同作为行为要求,性质上为“不真正义务”,是行为人为自己利益而负担的“职责”。严格而言,阅读义务出现时,阅读欠缺还只是个别问题,而非普遍现象。阅读同意推定的创设基础传统上为“签字”与“同意”之间的高概率联系及当事人主观意思难以证明,皆已不符现代保险交易实际。阅读不再是合理的注意标准,推动投保人透过阅读日见扩张的信息披露达于知情同意无异于唐吉坷德式的一厢情愿。“签字”仅剩作为合同关系起点的象征性意义,投保人主观意思难以进入保单。消费者对保单内容之合理期待比起保险人对消费者签字同意之信赖更需法律保护,保险合同法应当且可以放弃阅读义务规则,并考虑引入“异常条款”。保险产品类型多样,承保范围各有千秋,各类保单之中,保险人承担不同的保险责任。促进保单用语清楚确定、通俗易懂,进而促进其上的承保范围信息更加清晰、具体和明确,明确各种具体损失分别可以得到哪种保障,是保险法的核心目标之一。保险立法促进保险合同清晰明确的最大努力是不利解释规则。保单清晰化通俗化虽难以激励投保人签字订约之前阅读合同,但仍有其价值和益处:一是便利消费者在发生保险事故或出现保险纠纷之后检视保单条款,据之减损索赔,实现权利、履行义务,评判保险人理赔决定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阻止不公平理赔;二是便利保险中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市场中间人研究保单,传播利用所得信息,形成社会压力和声誉压力,迫使并激励保险人提供公平而有效率的保单;三是便利保险监管者审阅审核,提高监理效果。明确说明义务,是我国保险法上矫正信息不对称问题最为核心的程序规则,是一种履行标准和成本极高的实质性义务,这有别于国外立法上常见的形式化的保险人信息提供义务。无论前者,还是后者,抑或一般说明义务和条款提供义务,作为程序规制,在规制效果和目标之实现上,都受制于投保人获取、处理和利用信息的成本、能力、意愿和需要。保险人披露信息须遵循少量核心信息、外观形式统一、时点适合的原则,我国保险法上的程序规制体系应依此三原则进行彻底改造,而非简单地回归形式化的保险人信息提供义务。本文建议,保险人应定期实施“期待具体化”之田野调查,经此明了被保险人对保单条款的期待是否准确。满足理性被保险人客观合理期待的条款具有拘束力,即便隐藏于保单之中不足以引起注意,或仅当投保人主动索取时保险人方提供,或表述之语言模糊。推定预期之外不利条款没有拘束力,除非保险人以合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专门设计的、具有标准格式的“警示栏”之形式外观予以特别提示并说明。为防止不当运用或过度使用警示栏,一方面应从其中剔除那些满足大多数消费者合理期待的条款,他方面应在其中依照消费者眼中的重要性递减顺序排列预期之外不利条款。期待具体化与警示栏一同彻底埋葬了阅读义务,合力提升那些最有可能阻碍意思合致的预期之外条款的可见性及可知性,节约利用保险消费者稀缺的注意力与理解力。针对明确说明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很可能与投保人的实际信息需要不匹配,可借鉴引入德国法上保险人咨询建议义务。实质规制旨在直接作用于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考虑投保人订约之前有没有阅读或有没有机会阅读,其以理赔结果为中心,授权法院、保险监管机构等公共决策者判定保险格式条款是否足够公平合理,追求实现契约实质正义,满足保险消费者保障需要。美国法上,实质规制主要为司法规制,大体上藉由合同解释实现,主要工具有不利解释规则和合理期待原则,它们也具有迫使信息披露功能,例如,合理期待原则要求法院置超出被保险人合理期待的未经阅读条款于不顾,除非保险人于缔约时已向被保险人予以特别说明。可见,程序规制与实质规制一前一后分守要津,构成双向通道,互成犄角之势,一方面,法院事后对保险合同之司法规制激励保险人事前向消费者披露条款信息,它方面,保险人事前披露之范围影响法院为增加保险人责任而扩张解释条款、重写保险合同之意愿强度。二者合力实现保险法的另一个核心目标,即激励承保责任信息之生产、传播和流动,促进保险消费者获取、理解并利用清晰准确的承保范围信息。实质规制具体方案之建构传统上从合意缺失角度出发,主要有概括同意论、授权许可论和推定格式条款不可执行论,目前占主导的是概括同意论。真伪合同条款两分论为最新的理论发展,为保险格式条款效力评价提供了新的工具,保险格式文件中的具体文句总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对保险合同双方共同意思之形成有贡献、已进入实际协议的合同条款,是契约性的;一类是对合同双方共同意思之形成无贡献、未进入实际协议的随行文句,伪契约性的,不具有拘束力。规制立场的证成上,除了合意缺失说(缔约地位不平等说)、市场失灵说、消费者保护说、大众福利说等在合同法领域普遍适用者,新近的理论发展从保险本质属性的法学分析角度切入,在保险公用事业说(公共产品说)、产品说、社会治理说(社会连带说)的基础上提出各自的价值诉求和规制主张。这些新的学说更具保险特色,更契合保险特性,旨在促进保险产品可获得和可利用,为思考保险格式条款外之权利义务提供了新的视角,为通过规制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和公共政策的达成提供新的正当理由。主流的保险合同说主张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自愿缔结的一份协议,阅读欠缺之规制,应遵循合同法的通常规范,合意缺失说即是以此为论证的逻辑起点。保险公用事业说主张,保险可谓一种公共产品或服务,为社会或公众所必需,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应确保其可获得。产品说的视野中,保险更似一种有形商品,规制保险格式条款之规则应类似于规制产品设计瑕疵之规则,法律有必要引入标准承保范围,设定最低保障水准,控制保单质量。治理说强调,保险为社会连带与技术理性的完美融合,发挥着行为控制、风险管理和促进连带的治理功能,保险权利和义务不仅在法律上存在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也在事实上存在于众被保险人之间,保险契约双方当事人应立于整个风险共同团体之利益之立场,不可纯依民法上双务合同之概念将对方置于对立敌对之地位,判定双方之权利义务归属,须不时以风险共同团体内其他成员之利益为出发点。阅读欠缺之规制,因而不能视为一个纯粹合同问题,其基础和底盘是保险法内在的多元价值和目标追求。保险法律规范之解释和适用,阅读欠缺问题之规制,应综合考虑相互作用、相互比较的多元价值和多种目标,不可仅仅依据意思自治这一单一理念。程序规制趋向于低效或无效,投保人意思自治的目标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充分实现,更难保障保险合同公平而有效率。用投保人不理解的语言,超出投保人想要知道的范围,告知投保人信息,这不应产生什么法律上的效果,更不应成为法律规制阅读欠缺的主要路径。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务强化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将其作为规制阅读欠缺的主要路径,并不可行,亦不可取。运用动态系统论,可将保险法体系化地解释为三个重要原则的组合:保障意思自治、实现对价平衡和满足合理期待。意思自治之不足,应通过保障合理期待与贯彻对价平衡填补。立法、司法与学术应改变“重程序,轻实质”的思路,转向更趋有效、更加直接、更为重要的保单质量(内容)控制规范和实现合理期待的制度保障。保险格式条款阅读欠缺之规制,应以实质规制为主、程序规制为辅,综合贯彻保险法三项核心价值,方可实现保险合同实质公平。
二、几种有损健康的不良习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几种有损健康的不良习惯(论文提纲范文)
(1)企业员工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对象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对象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亲组织不道德行为 |
2.1.1 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概念及测量 |
2.1.2 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与相似概念辨析 |
2.1.3 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依据的主要理论 |
2.1.4 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前因与结果变量 |
2.1.5 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以往研究述评 |
2.2 组织认同 |
2.2.1 组织认同的概念界定 |
2.2.2 组织认同与相似概念辨析 |
2.2.3 组织认同的主要动机 |
2.2.4 组织认同的前因变量研究 |
2.2.5 组织认同的结果变量研究 |
2.2.6 组织认同的研究小结 |
2.3 道德认同 |
2.3.1 道德认同的概念与测量 |
2.3.2 道德认同的前因与结果变量研究 |
2.3.3 道德认同的研究小结 |
2.4 授权 |
2.4.1 授权的概念界定 |
2.4.2 授权与相似概念辨析 |
2.4.3 授权的前因与结果变量研究 |
2.4.4 授权的研究小结 |
2.5 道德推脱 |
2.5.1 道德推脱的概念与机制 |
2.5.2 道德推脱的测量 |
2.5.3 道德推脱的前因与结果变量研究 |
2.5.4 道德推脱的研究小结 |
第3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
3.1 基础理论 |
3.1.1 社会认同理论 |
3.1.2 社会认知理论 |
3.1.3 自我决定理论 |
3.1.4 计划行为理论 |
3.2 研究假设 |
3.2.1 组织认同与行为态度 |
3.2.2 道德认同与主观规范 |
3.2.3 授权与知觉行为控制 |
3.2.4 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计划性 |
3.2.5 计划行为理论相关变量的中介作用 |
3.2.6 道德推脱的调节作用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量表设计、预调研和正式调研 |
4.1 量表设计 |
4.1.1 量表设计原则 |
4.1.2 问卷基本结构 |
4.1.3 变量量表设计 |
4.2 预调研 |
4.2.1 预试样本数据收集 |
4.2.2 初始量表题项筛选方法 |
4.2.3 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题项筛选 |
4.2.4 组织认同的题项筛选 |
4.2.5 道德认同的题项筛选 |
4.2.6 授权的题项筛选 |
4.2.7 道德推脱的题项筛选 |
4.2.8 行为态度的题项筛选 |
4.2.9 主观规范的题项筛选 |
4.2.10 知觉行为控制的题项筛选 |
4.2.11 行为意图的题项筛选 |
4.2.12 社会称许性的题项筛选 |
4.3 正式调研 |
4.3.1 正式调研问卷 |
4.3.2 问卷发放与收集 |
4.3.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数据分析和假设检验 |
5.1 信度分析 |
5.2 共同方法变异检验 |
5.3 效度分析 |
5.4 违犯估计检验 |
5.5 相关分析 |
5.6 模型拟合度指标 |
5.7 假设检验 |
5.7.1 人口统计变量对潜变量的差异分析 |
5.7.2 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中研究假设分析 |
5.7.3 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中中介作用分析 |
5.7.4 道德推脱在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中的调节作用分析 |
5.8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管理建议 |
6.1 研究结论与讨论 |
6.2 理论贡献 |
6.3 管理启示和建议 |
6.4 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引用的英文量表 |
附录2 预调研问卷 |
附录3 正式调研问卷 |
附录4 预试数据的共同方法变异分析 |
攻读博士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初中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长沙县H中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1.研究目的 |
2.研究意义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水平 |
1.国内研究状况 |
2.国外研究状况 |
(五)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核心概念界定 |
2.理论基础 |
一、初中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现状调查 |
(一)调查目的 |
(二)调查对象 |
1.选择取样学校 |
2.取样学校介绍 |
(三)调查内容 |
(四)调查方法 |
(五)调查实施 |
1.问卷介绍 |
2.访谈提纲 |
3.发放问卷 |
(六)调查结果 |
1.教师、学生、家长对教育惩戒的认知和态度 |
2.学生和教师对自身权利的掌握情况 |
3.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依据 |
4.教师使用教育惩戒权的频率和惩戒的程序 |
5.影响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部分因素 |
6.教师访谈内容 |
(七)初中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困境 |
1.教育惩戒权的实施方式与尺度是否公平难以界定 |
2.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与学生权利的维护之间存在矛盾 |
3.教育惩戒权的应有功能发挥不全增加学校管理难度 |
二、影响初中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原因分析 |
(一)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行为的内涵实质缺乏共识 |
1.教育惩戒的方式和尺度有待商榷 |
2.教育惩戒与体罚之间概念混淆 |
3.教育惩戒的作用被低估 |
(二)教育惩戒权立法模糊 |
1.教育惩戒权缺乏清晰的法理界定 |
2.教育惩戒权的使用程序缺乏法律规范 |
3.教师合法行使教育惩戒权缺乏法律保障 |
4.行使教育惩戒权的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 |
5.惩戒纠纷调解机制与申诉机制缺失 |
(三)学校育人理念及管理模式存在缺陷 |
1.学校管理中的专制化、功利化倾向 |
2.教师惩戒艺术及综合素养存在短板 |
3.家校管理沟通衔接不到位 |
(四)部分媒体误导社会舆论 |
三、初中教师有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对策思考 |
(一)政策执行主体需落实“新规则”的要求 |
1.加强教师对“新规则”的学习 |
2.加快落实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和完善惩戒程序 |
(二)提高教师素养和管理艺术 |
1.保持良好的心态 |
2.兼具耐心和爱 |
3.成为“关键他人” |
4.重视规则教育 |
5.提升惩戒艺术 |
6.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
(三)合理引导规范媒体宣传 |
1.加强媒体对“新规则”的舆论宣传 |
2.提升媒体职业素养 |
3.引导媒体理性报道当前主流教育观念 |
(四)吸收借鉴国外教育管理成功经验 |
1.学校重视对教师和家长的引导 |
2.重视培养学生的理性认知能力 |
3.充分发挥学校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和引导作用 |
4.在全社会范围内推进惩戒相关知识的普及运动 |
5.重视教育惩戒的有效性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初中教师实施惩戒权的现状调查问卷(学生问卷) |
附录二:初中教师实施惩戒权的调查问卷(教师问卷) |
附录三:初中教师实施惩戒权的访谈问卷(教师访谈) |
附录四:教师访谈内容 |
附录五:《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
后记 |
(3)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旨趣 |
二、学术回顾 |
三、概念界定与文献来源 |
四、研究方法与文章框架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城市空间与浴堂生态 |
第一节 北京浴堂的发展概述 |
一、元明清时期的北京浴堂 |
二、新式浴堂的发展及繁荣(1900——1926) |
三、北京浴堂行业的由盛及衰(1926——1952) |
第二节 20 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兴起的社会条件 |
一、沐浴的文明化 |
二、沐浴的知识化 |
第三节 浴堂与北京城区商业格局 |
小结 |
第二章 浴堂的经营与管理 |
第一节 浴堂的资本与流水 |
一、浴堂的资本模式 |
二、浴堂的产权结构 |
三、浴堂的营业流水 |
第二节 浴堂的日常开支 |
一、电力与通讯 |
二、毛巾与肥皂 |
三、燃料 |
四、自来水 |
五、铺底与房租 |
六、纳税与认捐 |
第三节 收费标准与价格起伏 |
一、价格的分化与浮动 |
二、影响价格的因素 |
三、恶性通胀时代的澡价调控 |
第四节 浴堂经营与管理策略 |
一、浴堂的管理体制 |
二、浴堂的营业方式 |
三、浴堂的经营之道 |
小结 |
第三章 浴堂的从业者及社会团体 |
第一节 浴堂从业者的工作与生活 |
一、浴堂从业者的工作职责 |
二、浴堂从业者的身份与社会来源 |
三、北京浴堂伙计的工作日常 |
四、北京浴堂伙计的收入与生活状况 |
第二节 北京浴堂伙计的价值观念及社会形象 |
第三节 北京浴堂同业公会 |
一、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成立始末及历史沿革 |
二、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组织情况 |
三、浴堂同业公会的功能 |
四、政府在浴堂同业公会中的权力渗透 |
第四节 北京浴堂职业工会 |
一、浴堂职业工会产生的社会要素 |
二、浴堂职业工会成立风波 |
三、浴堂职业工会成立后的劳资纠纷 |
第五节 浴堂中的地下活动 |
一、浴堂中开展地下工作的优势 |
二、北平市和平解放之际浴堂业的地下工作 |
小结 |
第四章 公共卫生、卫生行政与北京浴堂业 |
第一节 公共卫生与城市改良 |
一、北京的卫生环境与市民沐浴观念 |
二、浴堂卫生规章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国民政府对北平浴堂业的管理 |
一、北平市政府对浴堂卫生的监督与稽查 |
二、北平市政府对违章浴堂的惩处 |
三、政府对浴堂卫生管理不力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市政体系中的浴堂 |
一、浴堂与城市沟渠排水系统 |
二、防疫、公共卫生与浴堂 |
第四节 女性及平民浴堂 |
一、女性浴所的设立 |
二、平民浴堂的创办 |
小结 |
第五章 浴堂中的社会问题 |
第一节 浴堂的公共安全 |
一、晕堂 |
二、火灾与触电 |
三、建筑安全 |
第二节 浴堂中的盗窃犯罪 |
一、盗窃案件频发的社会背景 |
二、浴堂中偷窃案件的地缘因素 |
三、浴堂中偷窃案件的犯罪方式与窃贼身份 |
四、浴堂中偷窃犯罪的治理 |
第三节 浴堂中的风化问题 |
一、浴堂中的混浴现象 |
二、女浴堂中的男性工役 |
三、政府对浴堂社会风化问题的治理 |
小结 |
第六章 浴堂与日常生活 |
第一节 沐浴社会价值的重塑 |
一、沐浴内涵的转释 |
二、沐浴的日常生活化过程 |
第二节 沐浴的日常生活化建构 |
一、作为惠工设施的职工浴堂 |
二、作为规训手段的学生浴间 |
三、作为现代日常生活基本单元的家庭浴室 |
四、以消费构建现代生活的公共浴堂 |
第三节 公共浴堂与沐浴之现代释义的争论 |
一、浴堂消费模式与平等观念的矛盾 |
二、日常生活构建过程中的分歧 |
三、闲暇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抵牾 |
小结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商标法》中“不良影响”条款的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不良影响”条款的国内研究现状 |
二、“不良影响”条款的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不良影响”条款的解释 |
第一节 “不良影响”的含义 |
第二节 “不良影响”条款的历史演变 |
第三节 “不良影响”条款的定位 |
第四节 “不良影响”条款的理论基础 |
第五节 “不良影响”条款的国外立法例 |
一、欧盟商标法 |
二、美国商标法 |
三、日本商标法 |
四、德国商标法 |
五、巴西商标法 |
第三章 “不良影响”条款的考量因素 |
第一节 纳入公共利益范畴 |
第二节 区分在先权利条款 |
第三节 无需考量主观因素 |
第四节 不采纳知名度因素 |
第四章 我国“不良影响”条款的适用现状及困境 |
第一节 法律适用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不良影响”条款适用的实证分析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结果 |
第三节 “不良影响”条款的类型化解读 |
一、有损政治形象的商标 |
二、有碍宗教信仰的商标 |
三、容易误导公众的商标 |
四、传递负面信息的商标 |
五、使用不规范字的商标 |
第四节 “不良影响”条款的适用困境 |
一、“不良影响”条款的扩张适用 |
二、商标审查机关的认识冲突 |
三、法条自身抽象性影响适用 |
四、标识含义多元的适用难题 |
第五章 “不良影响”条款适用的完善 |
第一节 限制滥用“不良影响”条款 |
第二节 商标审查机关适用标准统一 |
一、以审查日为判断节点 |
二、定期更新及公开审查细则 |
第三节 结合商标使用行为判断 |
一、中文标识含义不唯一化判断 |
二、外文标识释义的多样化审查 |
三、结合商标使用行为进行判断 |
第四节 使用状态下“不良影响”的判定因素 |
一、判断主体因素 |
二、使用主体与指定商品因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的教育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现实因素:教师语言暴力现象频发且具有隐蔽性 |
(二)宏观层面:基础教育师资建设的需要 |
(三)微观层面:学生健康成长的诉求 |
(四)个人经历:对教师语言问题的关注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调查研究法 |
(三)观察研究法 |
四、研究创新之处 |
(一)关注学生心理 |
(二)关注教师自我认识 |
(三)关注隐性语言暴力 |
(四)关注教师语言的善与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语言 |
(二)教师语言 |
(三)教师语言暴力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批评 |
(二)不文明用语 |
(三)消极语言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对教师语言暴力内涵的研究 |
(二)对教师语言暴力分类的研究 |
(三)对教师语言暴力归因的研究 |
(四)预防和解决教师语言暴力的研究 |
四、理论基础:哈贝马斯沟通行动理论 |
第三章 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现象调查分析 |
一、调查目的 |
二、调查对象 |
三、调查过程 |
四、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现状分析 |
(一)学生视野内的教师语言暴力 |
(二)教师和家长视野内的教师语言暴力 |
第四章 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的特征分析 |
一、施暴行为的隐蔽性 |
(一)案例一:爱讽刺的语文老师 |
(二)案例二:爱贴标签的体育老师 |
二、施暴后果的伤害性 |
(一)案例一:爱嘲笑的数学老师 |
(二)案例二:爱辱骂的劳技老师 |
三、施暴影响的持久性 |
(一)案例一:爱恐吓的英语老师 |
(二)案例二:爱指责的道德老师 |
四、施暴方式的多样性 |
(一)案例一:“小喜鹊”和“小刺猬” |
(二)案例二:“雕虫小技”——体态语 |
五、权力关系的霸权性 |
(一)案例一:爱告状的班主任 |
(二)案例二:我的老师爱比较 |
六、施暴反应的延迟性 |
(一)案例一:挥之不去的阴影 |
(二)案例二:迟到20年的爆发 |
第五章 小学教育语言暴力的归因与反思 |
一、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的归因分析 |
(一)历史:传统与现代的碰撞 |
(二)本能:教师生存的需要 |
(三)场域:教师惯习的使然 |
(四)角色:工具性和情感性的矛盾 |
二、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的反思 |
(一)就小学生而言 |
(二)就小学教师而言 |
三、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的教育学批判 |
(一)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师语言暴力违反教育规律 |
(二)人本主义教育关注人的自由和情感,教师语言暴力摧残情感 |
(三)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关爱学生,教师语言暴力有失师德 |
(四)学生拥有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教师无权侵犯 |
(五)学生身心发展存在差异,教师语言暴力揠苗助长 |
第六章 小学教师语言的改造与塑造 |
一、小学教师暴力语言的改造 |
(一)道德约束与法律规范缺一不可 |
(二)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双管齐下 |
(三)教学反思与教育机智并驾齐驱 |
二、小学教师积极语言的建设 |
(一)赏识性语言应对思维跳跃 |
(二)鼓励性语言应对成绩落后 |
(三)关爱性语言应对叛逆心理 |
(四)启发性语言应对品行不端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一、研究总结 |
二、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 |
附录三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6)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大学生不良网贷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大学生不良网贷问题研究理论概述 |
2.1 大学生不良网贷相关概述 |
2.1.1 大学生网贷 |
2.1.2 大学生不良网贷 |
2.2 大学生不良网贷问题研究的理论依据 |
2.2.1 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 |
2.2.2 马克思主义消费观 |
2.2.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大学生不良网贷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
3.1 大学生不良网贷的现状 |
3.1.1 不法平台乱象丛生 |
3.1.2 个人信息严重泄露 |
3.1.3 极端事件频繁爆发 |
3.2 大学生不良网贷的危害 |
3.2.1 大学生价值观受到扭曲 |
3.2.2 学生家庭经济压力骤增 |
3.2.3 校园环境安全受到威胁 |
3.2.4 社会稳定秩序受到影响 |
3.3 大学生不良网贷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大学生缺乏正确价值观和安全意识 |
3.3.2 部分家庭对大学生消费引导不力 |
3.3.3 学校对大学生价值观教育不足 |
3.3.4 相关部门对网络贷款管控缺失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大学生不良网贷问题的解决对策 |
4.1 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作用 |
4.1.1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
4.1.2 强化个人信用认知 |
4.1.3 增强金融风险意识 |
4.2 发挥家庭熏陶影响作用 |
4.2.1 家长为子女树立正确消费榜样 |
4.2.2 家长培养子女树立健康消费观念 |
4.2.3 家长加强与子女沟通 |
4.3 发挥高校教育培养作用 |
4.3.1 加强大学生网络消费观教育 |
4.3.2 加强大学生诚信观教育 |
4.3.3 加强大学生价值观教育 |
4.3.4 构建良好校园文化环境 |
4.4 发挥社会规范引导作用 |
4.4.1 完善网络贷款平台管控办法 |
4.4.2 发挥网络媒体正面导向作用 |
4.4.3 推进“安全贷”进校园 |
4.4.4 倡导可持续的适度消费 |
4.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大学生网贷调查问卷 |
附录2 大学生网贷调查问卷统计结果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7)回归上古天真 ——道学观照中的精神养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问道的精神 |
1.1 道学与养生 |
1.1.1 问“道” |
1.1.2 何谓道学? |
1.1.3 道学与养生 |
1.2 道学与精神养生的交融 |
1.2.1 精神养生及与道学 |
1.2.2 “入道-养生-疗疾”健康实践的连续谱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对象、意义与论文题目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意义 |
1.3.3 题解 |
1.4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精神养生的历史回望:超越时空的传统 |
2.1 历史回望的文献范畴 |
2.2 相关研究进展 |
2.2.1 精神养生与道学的交汇 |
2.2.2 精神养生、道学与“西学”的交汇 |
2.2.3 精神养生与疗疾的交汇 |
2.3 精神养生的知识结构——“道、法、术” |
2.4 儒家与精神养生 |
2.4.1 儒家的精神养生之道 |
2.4.2 儒家的精神养生“法术” |
2.4.3 教化与师表 |
2.5 道家与精神养生 |
2.5.1 道家的精神养生之道 |
2.5.2 道家的精神养生“法术” |
2.5.3 俗世即道场、临炉指点、道侣 |
2.6 佛家与精神养生 |
2.6.1 佛家的精神养生之道 |
2.6.2 佛家的精神养生“法术” |
2.6.3 迷时师度与船子投江 |
2.7 古代医家与精神养生 |
2.7.1 古代医家的精神养生之道 |
2.7.2 古代医家的精神养生“法术” |
2.7.3 主体的转换——医者与患者,养生家与养生之家 |
2.8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现代反思: 现代人的精神状况与问道东方 |
3.1 西方文明范围中现代人的精神状况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研究 |
3.1.2 雅思贝尔斯《时代的精神状况》 |
3.1.3 加缪《鼠疫》 |
3.1.4 小结 |
3.2 精神养生与现代研究 |
3.2.1 精神境界的现代研究 |
3.2.2 精神养生“法术”的现代研究 |
3.2.3 精神养生与养生的社会人文研究 |
3.3 精神养生与身体——我们该如何意识我们的身体? |
3.3.1 立足于身体的精神养生 |
3.3.2 当代身体意象的分裂特征 |
3.3.3 当代身体实践的分裂特征 |
3.3.4 精神养生与身体实践的内在统一性 |
3.3.5 精神养生视野中的清醒与睡眠 |
3.3.6 小结 |
3.4 精神养生与语言——我们该如何言说健康? |
3.4.1 当下健康流行语言的荒诞与后现代主义的反抗 |
3.4.2 精神养生与诊治的语言 |
3.4.3 精神养生与食、药的语言 |
3.4.4 精神养生与疾病谱、预防医学的语言 |
3.5 中医养生学视野中的心性修养与人民的健康促进 |
3.5.1 健康面临的人性挑战 |
3.5.2 中医养生学视野中健康促进的理念与实践 |
3.5.3 生生之道与中医养生学心性修养的实践观 |
3.5.4 小结 |
3.6 以道莅天下——《黄帝内经》“独立守神”的意义发现 |
3.6.1 独立守神的渊源与探索路径 |
3.6.2 早期社会文化与“独立守神” |
3.6.3 “独立守神”在传统文化实践中的显现 |
3.6.4 “独立守神”在生物医学实践中的显现 |
3.6.5 “独立守神”在心理治疗实践中的显现 |
3.6.6 小结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数则精神养生案例及其启示 |
4.1 案例1: 何以解忧——竹林七贤作为团体形式精神养生的滥觞 |
4.1.1 古代社会生活中团体的存在 |
4.1.2 竹林之游的精神养生属性 |
4.1.3 古代团体养生的存在状态及价值 |
4.1.4 小结 |
4.2 案例2: 某温泉度假村调训养生课程的精神心理效果考察 |
4.2.1 调训课程介绍 |
4.2.2 课程方案举例与纪实 |
4.2.3 问卷调查部分 |
4.2.4 调训课程组织者对课程的理解 |
4.2.5 解读 |
4.2.6 小结 |
4.3 案例3: 某瑜伽自然疗法静修营实践 |
4.3.1 背景 |
4.3.2 内容 |
4.3.3 讨论 |
4.3.4 小结 |
4.4 案例4: 某院慢性病辟谷实践的总结及比较研究 |
4.4.1 某医院利用辟谷治疗代谢综合征的当代实践 |
4.4.2 古今辟谷与正念饮食干预的比较研究 |
4.4.3 小结 |
4.5 启示 |
第五章 前行策略: 充分发挥精神养生力量的讨论 |
5.1 提出策略建议的方法 |
5.2 个体的内求为本 |
5.3 个体内求与中医院校教育内求的相融、相生 |
5.4 全民教育——全民的内求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6.1 题目作为核心论点之一 |
6.2 健康实践的连续谱与精神养生的道学内涵 |
6.3 文化自觉的一种呈现——方法与对象的同一 |
6.4 精神养生的道与术、施与受、知与行的三重太极结构 |
6.5 理论探索总结: 现代人的精神状况及精神养生 |
6.6 案例启发与策略建议总结 |
6.7 根本的结论 |
结语 |
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 |
特点与不足之处 |
特点 |
不足之处 |
自反性陈述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统计学审核证明 |
(8)《金匮要略》食忌篇食禁辑释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部分 食禁条文归类辑释 |
一、饮食清洁卫生类 |
(一)禁食腐败变质的食物 |
(二)禁食病死、生病的动物及病变内脏 |
(三)禁食被动物触碰或食用的食物 |
二、饮食有节类 |
(一)节制食物寒热偏性 |
1.注意进食形式 |
2.不多食、久食极寒极热的单个食物 |
3.不合食极寒极热的同性食物 |
4.注意进食时间 |
(二)节制食物五味属性 |
1.不合食同味食物 |
2.注意进食时间 |
(三)节制食物偏性 |
(四)慎食毒性食物 |
三、生活实践的食禁 |
四、病后及特殊人群的食禁 |
五、佛、道、儒学说影响的食禁 |
六、风俗文化影响的食禁 |
(一)源自民间信仰的食禁 |
(二)因“禁忌”形成的食禁 |
(三)源自民间故事的食禁 |
(四)嗜酒有关的食禁 |
七、哲学思想为理论基础形成的食禁 |
(一)外象内感 |
(二)同气相求 |
八、取象思维推演的食禁 |
九、其余条文 |
第二部分 饮食中毒治疗方法探讨 |
一、饮食中毒的症状 |
二、食毒致病特点 |
三、饮食中毒治疗方法 |
(一)祛除食毒 |
(二)寒药清热毒 |
(三)“解毒”药解毒 |
1.甘味药解毒 |
2.灵物药解毒 |
3.巫药残余思维影响使用解毒药 |
4.类比思维指导使用解毒药 |
5.“物性相克”观念使用解毒药 |
第三部分 源流梳理与作者信息探讨 |
一、文献选择 |
二、梳理经过 |
(一)《千金方》“黄帝云”引文与《金匮》食忌篇 |
(二)《肘后方》与《金匮》食忌篇 |
(三)《养生要集》与《金匮》食忌篇 |
(四)陶弘景着作与《金匮》食忌篇 |
1.《本草经集注》与《金匮》食忌篇 |
2.《养性延命录》与《金匮》食忌篇 |
(五)《七卷食经》《食经》和《崔禹锡食经》与《金匮》食忌篇 |
(六)《诸病源候论》与《金匮》食忌篇 |
(七)《千金方·食治》与《金匮》食忌篇 |
(八)《外台秘要》与《金匮》食忌篇 |
三、结论 |
(一)食忌篇作者 |
(二)食忌篇源流 |
第四部分 讨论 |
一、研究意义 |
(一)有助科学认识食禁理论 |
(二)全面反映仲景学说 |
(三)为其它学科的文献研究提供参考资料 |
二、食禁内容传承创新思考 |
(一)立足中医理论结合现代科学知识,传承食禁原则与内容 |
1.澄清不符合现代科学理论的条文 |
2.不宜继续宣传的条文 |
3.加强研究的条文 |
4.传承节制食物性味的食禁原则 |
(二)创新食禁理论 |
三、研究结论 |
研究的特色与创新性 |
存在的问题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食忌篇研究概况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着及科研成果 |
(9)商标概念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 |
0.2 基本研究思路 |
0.3 研究范围的限定 |
0.4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商标概念及其要素概说 |
1.1 商标概念的形成与发展 |
1.2 商标与商业标识概念的界分 |
1.3 商标概念的发展现状及其评论 |
第二章 我国法律规范中的商标权及其与商标的关系 |
2.1 商标概念与商标专用权 |
2.2 商标概念与商标权取得模式 |
2.3 商标概念与商标注册的条件 |
2.4 商标概念与商标注册程序 |
2.5 商标概念与商标使用管理及商标权利维持 |
2.6 商标概念与商标侵权认定 |
第三章 影响商标概念调整的现实需求 |
3.1 商标概念与国际公约的要求 |
3.2 商标概念与市场的需求 |
3.3 商标概念与法律政策 |
第四章 商标概念优化的考量 |
4.1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商标概念规范对我国的启示 |
4.2 商标概念调整对现实需求的回应及可行性分析 |
第五章 商标概念优化的具体思路 |
5.1 完善商标主体资格审查制度 |
5.2 扩充商标概念范围加强立法对非传统商标的保护 |
5.3 精简商标禁用规定 |
5.4 扩充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
5.5 优化商标概念促进商标法与其他法律的协调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10)保险格式条款阅读欠缺之规制路径及其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意义 |
四、创新点 |
五、研究方法 |
六、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阅读欠缺之透视 |
第一节 问题成因 |
一、理性经济因素 |
二、社会压力因素 |
三、认知局限因素 |
第二节 影响之一:合意缺失 |
一、经典合同概念的范式内涵 |
二、保险合同说的固有局限 |
第三节 影响之二:市场失灵 |
一、保险合同的统一化阻碍条款竞争 |
二、消费者乐观期待与无效率保单条款之形成 |
小结 |
第二章 少数阅读者理论之不足 |
第一节 少数阅读者理论之内容 |
一、少数精明者的市场矫正作用 |
二、少数阅读者理论的具体主张 |
第二节 最低比例的少数阅读者之计算模型 |
一、模型建构 |
二、结论运用 |
第三节 少数阅读者理论的总体失败 |
一、足够多的少数阅读者无从出现 |
二、少数阅读者无能为力 |
小结 |
第三章 阅读义务之批判 |
第一节 阅读义务的完整表述 |
一、第一种表述:义务 |
二、第二种表述:终局性推定 |
第二节 阅读保险合同为一种行为要求 |
一、主体:理应为当事人双方,实则为投保人一方 |
二、性质:为职责,非义务 |
三、阅读已交付保单之职责:阅读保险合同即检验保险产品 |
第三节 阅读同意推定创设基础之检讨 |
一、缔约主体假设中的“强而慧者”与“弱而愚者” |
二、徒具形式而无实质的阅读机会 |
三、投保人主观意思难以证明更难以进入保单 |
第四节 阅读义务司法适用状态之考察 |
一、文盲缔约人阅读义务之历史考察 |
二、投保人阅读义务之目前通行规则 |
三、保险中间人主张阅读欠缺抗辩之效果 |
第五节 保险法引入“异常条款”规定之建议 |
一、“签字”仅为合同关系起点之象征 |
二、“异常条款”规定之条文建议 |
小结 |
第四章 预期读者之调整 |
第一节 不同预期读者的阅读行为及其价值 |
一、保险消费者事后阅读保单阻止不公平理赔 |
二、市场中间人阅读保单促进保单质量之提高 |
三、保险监管者阅读保单强化保单监理之实效 |
第二节 促进保单清晰化通俗化的法律规范体系 |
一、不利起草者解释规则促进保单清晰化 |
二、温和版合理期待原则促进保单通俗化 |
第三节 不利解释规则促进保单清晰化之可行性 |
一、具体实现途径 |
二、成本收益分析 |
三、精明的被保险人除外 |
小结 |
第五章 程序规制之完善 |
第一节 程序规制之功能 |
一、激励保险人提供有效率承保范围 |
二、匹配投保人之保障需要与保单以防范逆选择 |
三、左右被保险人之行为以防范道德危险 |
第二节 我国法上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之改进 |
一、明确说明义务之范围:预期之外不利条款 |
二、明确说明义务之形式:采用标准化“警示栏” |
第三节 德国法上保险人咨询建议义务之借鉴 |
一、保障漏洞问题何以产生 |
二、保险人咨询建议义务 |
小结 |
第六章 规制路径之转换 |
第一节 实质规制的主要方案 |
一、概括同意论 |
二、授权许可论 |
三、推定不可执行论 |
第二节 程序规制与实质规制之互动 |
一、阅读欠缺是单向预防而非双向预防问题 |
二、单许事前规制还是并许事前事后规制 |
三、美国《合同法(第二次)重述》第211 条之合理期待原则 |
四、强化版合理期待原则间接迫使信息披露 |
第三节 伪合同条款之排除 |
一、整体化约论与真伪甄别论 |
二、真伪保险合同条款之甄别 |
小结 |
第七章 规制立场之新释 |
第一节 保险产品说之规制诉求 |
一、保险具有产品属性 |
二、保险合同适合性保证 |
第二节 保险公用事业说的规制诉求 |
一、作为公用事业的保险 |
二、保险的可获得性 |
第三节 保险治理说的规制诉求 |
一、作为治理技术的保险及其治理功能 |
二、保险的社会连带性 |
三、连带实现功能的法学解释:风险共同体内部的利益平衡 |
小结 |
结论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四、几种有损健康的不良习惯(论文参考文献)
- [1]企业员工亲组织不道德行为产生机理研究[D]. 胡玮璇. 吉林大学, 2021(01)
- [2]初中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长沙县H中学为例[D]. 伍乐昶.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2)
- [3]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D]. 宋子昕. 河北师范大学, 2021(09)
- [4]《商标法》中“不良影响”条款的适用研究[D]. 潘悦欣.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的教育分析[D]. 王聪. 江南大学, 2020(01)
- [6]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大学生不良网贷问题研究[D]. 曲娜. 东北电力大学, 2020(12)
- [7]回归上古天真 ——道学观照中的精神养生[D]. 刘慧鸿.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0(06)
- [8]《金匮要略》食忌篇食禁辑释及研究[D]. 银赟.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20(02)
- [9]商标概念问题研究[D]. 赵乃馨. 中央财经大学, 2020(02)
- [10]保险格式条款阅读欠缺之规制路径及其选择[D]. 钱红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