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论国家主权和国际法的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陈甲立[1](2021)在《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国际社会一直有利用移民政策吸引外籍人才的传统,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便是其中之一。为“吸引、留住、用好”外籍人才,我国极有必要运用开放务实的移民政策来搭建吸引人才和发展人才的平台,构建相对完备的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便成为关键一步。2020年司法部适时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永居条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外国人才引进的门槛,展示中国在移民领域继续扩大开放、与时俱进的诚意和决心。但仍存在申请条件不够精细化、配套移民法技术手段存在缺位、移民融入现有机制脆弱等诸多不足,导致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法律体系尚有漏洞,存在执行的空白点。本文拟聚焦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深入研究该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评析最新公布的《永居条例》的进步与不足,并适当借鉴域外国家相关制度设计,提出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的完善路径,以符合该制度“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定位。文章除绪论外主要分为四章:第一章深入研究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及《永居条例》出台的必要性。首先,对外国人与国际移民、永久居留与永久居留制度进行概念辨析。其次,阐明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的国际法理论基础,包括国家主权理论和人权保障理论。最后,论证此次《永居条例》出台的必要性,该征求意见稿是服务国家人才发展战略、推进移民法治体系现代化、参与全球移民治理新格局的需要。第二章客观评析《永居条例》的进步与问题。结合《永居条例》的具体规定,从永居外国人准入、移民法技术手段、永居外国人社会融入等主要方面展开论述。在准入环节,《永居条例》进一步拓宽了申请条件,但也凸显出立法“宜粗不宜细”的问题;在移民法技术手段中,《永居条例》初步引入定额审批和积分评估制度,表明这两项移民法技术手段已被纳入制度建设议程中,但仍需进一步具体建构。与此同时,相比于其他国家,我国在该条例中尚未提及职业清单制度、移民担保制度等综合性准入制度;在社会融入环节,《永居条例》进一步落实永居外国人在华资格待遇,但现有规定的移民融入机制仍表现出不可忽视的脆弱性。第三章归纳与借鉴域外主要国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从我国当前存在的制度问题出发,分析传统移民国家和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欧洲、亚洲国家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的特色与经验。在准入环节,从美国移民签证和日本永住签证的立法规定入手,总结当前移民申请类型及条件的共性。在移民法技术手段中,总结归纳主要国家的立法内容与实践特点。在社会融入环节,从两个主要角度展开分析,一是在移民融入的顶层设计上,主要国家表现出国家引导和多方资源相结合的特点;二是在移民融入的具体落实中,总结归纳主要国家保障永居外国人权利义务的举措。此外,鉴于移民管理的信息化、数据化已成为必然趋势,本文也总结归纳国外新兴的职业社交平台或人才机构与已建立的比较成熟的电子化、全过程的移民管理系统。第四章立足于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通过吸收与转化国际经验,提出改善路径。一方面,要完善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的立法内容,具体为精细化设计永居外国人申请条件、健全移民法技术手段、开拓移民融入路径。另一方面,要完善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的配套机制,具体为合理运用移民信息管理体系、加强外国人就业管理制度、深化与国际移民组织的合作机制。
周文轩[2](2021)在《《塔林手册2.0版》视野下网络攻击中国家自卫权的行使》文中研究说明自2013年《塔林网络战国际法手册》(即《塔林手册1.0版》)问世以来,围绕着该手册关于规范网络战争的规则引发了学界争论。对于第一版手册中存在的争议性问题,2017年国际专家组再次进行了修订,即《网络行动国际法塔林手册2.0版》。在这一书中,首先明确了国家主权适用于网络空间,其次对于网络行动规则进行了重新论述。但国家在网络空间中的自卫权行使仍然具有相当大的争议,本文在结合《塔林手册2.0版》中最新明确的网络主权观着手,分析探讨在该版规则之下网络攻击中自卫权行使的规则,对于争议问题提出观点。第一章“网络空间中国家自卫权行使的概述”中,首先对于“网络战争”、“网络攻击”、以及“网络胁迫”等相关概念进行厘清,分析适用“网络攻击”这一概念的合理性,将网络空间自卫权行使的前提明确为受到“网络攻击”。其次,从现行的国际法对网络攻击的约束存在盲点、网络空间的特殊性不适用于现代国际法的角度,分析对网络攻击行为进行规制尤其必要性。第二章“《塔林手册》的演进及其网络主权观的分析”中,首先分析两版《塔林手册》的演进中,网络主权观念和网络自卫权行使规则变化。其次,作为国家自卫权行使的理论基础——主权受到侵犯,分析《塔林手册2.0版》的网络主权观,对其亮点与不足之处进行论证。第三章“《塔林手册2.0版》关于自卫权规则的探析”作为文章的重点章节,从自卫权行使的前提、限度对《塔林手册2.0版》的规则进行全面分析,得出该版手册中仍然存在着两大要素之立论逻辑有误、自卫扩大了国家自卫权、对“网络攻击”所下定义的不足、恐怖组织的攻击行为的定性问题不明确等问题。第四章“网络攻击与自卫权行使之思考”中,针对前面分析总结出的该版手册存在的问题,从国际国内两个维度提出应对措施。从国际层面上看,应当以国际规范为框架,在统一网络行动国际法适用准则过程中,对于《塔林手册》中存在的不足应予以避免,同时要尊重各主权国家,平衡各主权国家在网络治理中的地位。从国内层面上,,要夯实理论研究、健全相应的保障机制和建构强大的军事国防力量。
潘从义[3](2020)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民族利己主义驱使下,不少国家把自己的利益看成是至高无上的,不顾及他国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当本国利益与他国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做出有损于他国乃至全人类的行为。当代人类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核武器威胁、恐怖主义、疾病流行、跨国犯罪等全球性问题,这些问题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重威胁。导致民族利己主义问题和全球性问题的原因很复杂,但人类在许多事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尚未形成价值共识,没有形成人类共同价值观,世界各国在价值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和对立,这其中有其深层次的思想观念根源。伴随着全球化的演进,人类逐渐形成了一些价值共识,但它们基本上是零散的,尚未成为完整系统的人类共同价值观。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人类事实上成为了命运共同体。中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主席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时,顺时应势地提出了“通过迈向亚洲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这一倡议提出后,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写入了联合国决议。这一切都表明,这一理念已经得到相当广泛的认同,也彰显了中国对全球治理的巨大贡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有作为其内核和灵魂的人类共同价值观作为基础和支撑。习近平主席在出席纪念联合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目标远未完成,我们仍须努力。”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实际上已经根据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提出了构建人类共同价值观的任务。近几年来,国内外关于人类共同价值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有许多探讨和讨论,并且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到目前为止,尚未见有关于将人类共同价值观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完整系统研究。鉴于这种情况,本文尝试在对历史上中西方共同人类价值思想进行初步挖掘和梳理并利用现有价值思想理论的基础上,阐明今天人类构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的价值体系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并着重从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应有的终极价值目标、核心价值理念、基本价值原则三个层次阐述其理论架构,最后也对它现实构建的原则和路径提出初步设想。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第一,阐明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思想理论渊源。中西方历史上关于人类共同价值的理论与实践是今天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重要思想资源。第一章主要对中西方思想史上人类共同价值思想进行梳理、分析、提炼和归纳。西方思想家以探讨和构建“好社会”(理想社会)为中心,提出把幸福作为终极的价值目标,把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正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这对于当前人类构建共同价值体系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中国价值观蕴涵着解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难题的重要启示。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天人合一”、“天下为公”、“天下大同”、“民胞物与”、“协和万邦”、“和而不同”等理念,近现代的三民主义的理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以及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等当代主张等,都是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重要思想资源。因此,在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中要充分利用和挖掘中西方的思想资源,通过梳理历史上各具特色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归纳出其中的合理因素。这些合理因素可以为当代人类共同价值构建提供思想滋养和宝贵启示。第二,阐述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第二章通过分析人类还未建立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的价值体系,以及人类价值冲突和面临严重危机的现状,提出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从人类具有谋求生活得更好的共同本性、人类整体意识不断增强、人类已经形成了一些重要的价值共识几个方面分析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可能性;最后对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现实条件作了阐述,这些条件包括现代科技信息化和文化交流、国际组织、会议、赛事,联合国文书和国际法、区域共同体和合作组织等。第三,从理论上尝试对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提出初步的架构。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是一种十分复杂的价值系统,存在着不同维度、不同层次的子系统和要素,而且它们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机制。第三章主要从终极价值目标、核心价值理念、基本价值原则三个层次对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整体架构进行了初步的勾画,并阐述框架内各层次确立的必要性、意义、内涵及其依据。本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表达了本文的最主要观点。本文认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终极价值目标包括底线目标(世界永久和平)和最高目标(人类普遍幸福),其核心价值理念是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以及合作、共赢、和谐,而应把人类利益至上、维护基本人权、恪守和平底线和协商解决冲突作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最基本原则。第四,阐述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原则和路径。理论的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或人类共同价值观必须转化为现实,转化为世界性的制度和文化,才能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引领世界和人类朝着永久和平和普遍幸福的方向加速前进。要实现这种转化,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必须选择合适的路径。第四章在借鉴和吸取历史上国家价值体系构建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要坚持四条主要原则,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各国平等原则和尊重各国国情原则。这一章还把广泛达成人类价值共识、激励各国积极参与、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建立世界管理机构、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作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路径。
王后全[4](2020)在《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的基本伦理》文中指出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当前国际秩序的看法和对理想国际秩序的理解,它是在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我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的背景下,中国对国际社会何去何从以及中国与国际社会的关系的系统性思考。由于一切思想都是伦理思想,因此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也具有鲜明的伦理基础和伦理追求。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的基本伦理包括三个方面:平等、共赢与和平。平等指的是主权平等、文明平等、人与自然平等和代际平等。总的来说,平等旨在实现国际政治领域中的正义和环境正义;共赢指的是共同发展,它旨在超越“零和博弈”和“相对收益”的局限,寻求国际经济领域中的正义;和平指的是既没有“消极暴力”又无“结构性暴力”的状态以及和平解决争端的方式,它旨在寻求体现为世界持久和平的“世界正义”。三大基本伦理之间具有紧密的逻辑关系,平等是基础和前提,共赢是方式和保障,和平是目标和结果。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三大基本伦理的实现需要很多条件,从抽象意义上讲,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国际法治。国际法治能赋予三大基本伦理权威性和实践性,从而推动其实现。国际法治是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的重要价值取向,可见,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体现了“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统一。德法兼顾的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既符合中国德治传统,又与世界共同价值相契合,因此容易获得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的双重认可。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蕴含的道义性也使得它更有利于推动建设一个美好的世界。
朱张茜[5](2020)在《国际礼让原则在国家数据主权冲突中的适用》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互联网渗透入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数据逐渐兴起并成为一项新的资源,其蕴含的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应也逐渐得到各国的重视。在未来社会,一国对于数据的掌握和控制能力是影响综合国力的关键因素。在此背景下,国家基于其对数据的主权权力产生冲突无法避免。不久前落幕的微软诉美国(下称“微软爱尔兰案”)就是典型例子。该案争点在于,根据美国法律发布的证据提供令是否适用于存储于爱尔兰服务器的数据。因此,国家数据主权的冲突归根结底是国家制定的数据法律的域外适用冲突。而优利克·胡伯提出的“国际礼让原则”,作为解决法律的域外适用问题的一项国际私法原则,或可在当前的时空背景下,对暂时缺乏统一的国际法规则的数据主权冲突问题提供解决思路。国际礼让原则主张在不损害内国利益的情形下,允许外国法律在内国领域内产生效力。这就要求法院地国在决定是否适用外国法时,基于本国的国家利益进行礼让分析。对于中国而言,虽然实践中尚未出现典型的关于数据主权冲突的案例,但我们可以预见,在数据规则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存在此类问题发生的风险。不论是出于完善我国规则的角度,抑或是应对美国日益扩张的数据霸权,对礼让原则在数据主权冲突中的适用需要更多理论研究。本文第一章对数据主权进行介绍。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国家主权突破了物理界限,其在网络空间的适用也得到了普遍肯定。数据主权作为国家主权在数据领域的投射,同样具备对内最高权和对外独立权的特点。对于难以确定边界的数据而言,目前划定管辖权有以下几种模式。第一是数据储存地模式,即数据存储地国家对该国领域内的数据行使主权效力;第二是数据控制者模式,即依托跨境云服务提供者,获取其控制的数据;第三种是数据关联者模式,即指数据主权可及于与数据主体具有极高关联的数据上,其更像是保护原则在网络空间的体现。但各国目前均处于数据立法的起步阶段,对于国家主权在数据方面的实践在运用过程中造成的冲突应当如何解决并未得到有效讨论。目前国家数据主权冲突主要体现在立法、司法和执行等方面。立法上各国立法模式可能截然相反,如数据本地化立法与通过数据控制者调取数据的方式相背离;司法和执法上包括对数据的判决执行以及对外调取数据的指令等等。如何在不损害他国主权利益的情形下行使对数据的主权权力问题亟待解决。第二章是对国际礼让原则的介绍,并分析其适用于数据主权冲突问题的合理性。国际礼让原则是指在不影响其本国公共政策的前提下,承认他国的管辖权及他国法院依据该国法律所作出的司法判决、裁定的一种法律原则。国际礼让原则有较长历史,在胡伯提出后,经历了斯托雷、柯里等学者的发展,并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丰富了内涵。国际礼让原则建立在尊重他国主权的基础上,有利于平衡国家之间的关系,构成良性互动。同时在各国数据主权立法尚不完善,数据领域国际法缺位的情况下,国际礼让原则作为国际法的一项较为成熟的原则,也能为目前的数据主权冲突问题提供缓冲和过渡的空间。第三章讨论了实践中国际礼让原则的适用方式。国际礼让原则要求“礼让”,但并不是无条件的礼让。在礼让之前应作出一定的分析判断。首先应对当前冲突是真实冲突或是虚假冲突作出判断,再寻求案件与法院地国法律的最低限度联系,通过利益平衡的方式,权衡本国利益和他国利益,以及涉及到的当事方利益,理性作出礼让决定。国际礼让原则根据其适用主体,可分为规范礼让和司法礼让;根据其表现方式的不同,可以采用自我约束的消极方式或对外认可,寻求合作的积极方式行使礼让。规范礼让中可以通过公共秩序保留、承认国家行为、合理设置管辖范围以及通过符合国际法的方式解释原有模糊条文的方式进行礼让,司法礼让则多从判决承认与执行以及对外取证中体现。第四章旨在探讨我国数据规则中的不足,以及礼让原则对我国数据规则制定的指导意义。当前各国对于数据的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的数据规则也存在模式僵化、条文模糊的问题。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尚未纳入国际礼让原则。但在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和反垄断等领域,学者们对于加入礼让分析的讨论也比较热烈。本文认为可以先确定本国数据管辖基本模式,划定数据主权界限,同时将国际礼让原则作为一项前置考量因素加入立法、司法程序中。但可以看到实践中国际礼让原则也会沦为扩张本国法域外效力的工具,如美国云法案的制度设计。因此如果我国加入国际礼让原则,应当基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和法律体系,以保障本国的主权利益为基础和前提。
杨宇璇[6](2020)在《网络空间主权的法理基础与建构》文中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网络空间的崛起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但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使网络空间治理成为全球亟需解决的难题。在乱象显着但法律规范不足的情况下,网络空间主权作为新的主流学说是否具有法理基础是当今网络空间国际法的重要问题。通过对网络空间的定义研究,可以发现网络空间存在着技术性和社会性两种属性,并分为物理层、逻辑层和社会层三层,其性质与结构的复杂性使网络空间的法律属性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关于网络空间的法律属性,从全球来看是一个从“去主权化”到“再主权化”的过程,随着网络空间自治说和全球公域说在现实和理论中均难以适用,网络空间主权说登上历史舞台。该种学说将网络空间定义为领土的一部分,成为一国维护国家权利的重要手段,目前已被许多国家立法和国际会议所承认。网络空间主权原则包括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和国家过错两项基本原则。也正是由于主权原则强调国家义务,目前仍有部分国家予以反对,因此便需要在法理层面上予以证成,强调网络空间主权的正当性。在网络空间主权的法理基础中,首先强调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必要性,这主要来自于现实问题。主权作为一项权利,其所保护的法益就是一国的国家利益,核心在于国家安全。网络空间对一国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都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已经成为危害一国根本利益的重要方面。除此之外,网络空间对国家独立、国家平等的破坏以及对国家管辖权的需求都在证明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必要性。其次,网络空间主权需符合自然法维护正义的精神。国际法法规虽然大部分由国际条约和惯例构成,但从根本来说依然需要正义与平等的自然法精神。探究主权的自然法内涵,便可知主权的最终目的应是在国际上维护本国国民安全与发展,而网络空间主权则是符合了这种自然法精神,旨在维护网络空间正义、平等与自由。最后探讨了网络空间主权在实在法上的逻辑基础。第三代人权的理论为全球化背景下的人权与主权发展提供了新方向,而网络空间主权则是这一新方向的具体实践。在主权适用客体方面,通过对领海、领空以及外太空的探讨,总结出适用主权原则需要各国的承认并且具有可控性,方能实行具体规范,而网络空间主权也已基本具备这样的条件。总体来说,网络空间主权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而明确原则后则是对其进行权利内容的具体建构,使网络空间主权早日应用于实践。根据一般的主权原则,国家主权的具体内容分为管辖权、独立权、平等权和自卫权,网络空间主权的具体内容也应以此为基础进行展开。网络空间管辖权是属地、属人、保护性和普遍性管辖权以及无害通过权的适用,网络空间独立权在政策独立和技术独立上的适用,网络空间平等权在国家平等交流与国际豁免上的适用。而在网络空间自卫权中,因传统内容已经难以适用,因此需重新定义“武力攻击”来探讨自卫权的具体适用与对象,并对网络间谍问题做出了讨论。最后,在网络空间主权的具体规则适用对策中,提出了倡导成文法的建立、国家之间合作立法以及强调联合国的作用,促进网络空间法制与法治的共同进步,力求使网络空间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带来更多正向作用,为全世界创造更多福祉。
王旭[7](2020)在《民族自决权的适用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一项重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民族自决权在当代的内涵和适用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世纪90年代后,该项原则被过度使用,对当前的国际秩序造成了极大地挑战。然而,国际法至今没有对民族自决权的适用问题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各国学者对此也难以形成统一定论,这使得民族自决权在适用过程中困境重重,也面临很多挑战。随着时代的发展,民族自决权被赋予很多新的内涵,但是这也会导致民族自决权成为部分民族分离分子谋求独立的工具,且观察近现代一些寻求独立建立主权国家的地区都或多或少存在滥用民族自决权的情况,这些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国际社会稳定都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理清民族自决权的时代涵义,研究民族自决权的适用困境并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是摆在全世界面前的一个难题,研究民族自决权的适用问题意义深远。本文主体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通过论述民族自决权的概念、内容和发展历程,对民族自决权进行基本介绍。第二部分,通过国际法规定和实际案例详细分析了民族自决权在适用过程中遇到的适用困境问题,然后分析了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其中包括国家主权原则与民族自决权适用之间所产生的矛盾、国际社会各方力量的干预、适用主体规定的模糊性、适用方式的不完善、民族分离主义对民族自决权的混淆等。第三部分,通过自己的思考与理解,对民族自决权在适用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境提出了规范性完善建议。第一,对民族自决权的适用条件作出一定的限制,包括适用前提、适用主体、适用方式等。第二,完善适用方式。对全民公决进行规范和完善,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分析在使用武力方式时坚持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第三,通过对自决、独立、分离的概念辨析,对救济性分离进行论述来进一步区分民族自决权和民族分离主义。第四,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对民族自决权的适用进行制约和推动。第五,通过加强各国间的交流和发展来建立新的国际秩序。针对民族自决权适用中的困境,对其进行完善,使其更好的适用和发展。第四部分,结合我国国内的相关问题,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对如何预防滥用民族自决权进行民族分离等提出了建议。
郭旭阳[8](2020)在《国际组织的管辖豁免问题 ——一种批判视角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国际组织豁免议题处于一种持续的发展态势。面对国际组织职能运作中对私主体造成损害的救济问题,在国际和国内司法实践中,传统上国际组织所享有的近乎绝对豁免,逐步发展为基于法治、保障人权、提供可适用的争端解决机制为前提的有条件豁免。如何平衡基于保障国际组织独立运作的职能豁免和通过有效问责机制维护受损害私主体合法权益,成为突出的现实和法律问题。本文考察国际组织的管辖豁免问题,尤以近年来问题较为突出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和金融类国际组织为研究对象。本文还会兼谈及与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相关的法律制度与实践。通过聚焦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的国际和国内实践,运用案例分析和比较国际法研究的方法,归纳出不同国家和国际司法机构的实践和问题。近而,通过对国际组织内部问责机制的进一步考察,回应这些案例中反映出的问题,提供对私主体法律救济的可能途径。最后,本文考察一些新形态国际组织及其豁免实践,在批判地研究相关学说观点基础上,总结其中的问题解决路径。本文认为:现今相对占优势的观点是基于对人权,尤其是个人所享有的司法救济和正当程序权利的相对豁免。国际组织所享有的管辖豁免,应继续坚持“职能必要”原则,根据不同国际组织的基本文件,区分和界定其享有的管辖豁免内容。国际组织成员国也有必要以国内立法方式明确对国际组织豁免的规范,将豁免的国际法与其国内适用有机衔接。其次,国际组织豁免所呈现结构平衡,不仅仅是其成员国与该国际组织间的平衡,更需要形成保障国际组织自主运作与其外部活动正当间的平衡。近而,在协调国际组织管辖豁免与保障受损私主体合法权利关系方面,应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秉持法治和保障人权原则,对国际组织不法行为做出必要回应。与此同时,选择国内法院来审理受害人向联合国寻求救济的争议,将很可能导致司法判例的碎片化。但这种由国内法院“挪用”管辖权的方式或许会促进国际组织内部对于提供有效法律机制方案的进程。最后,从国际组织管辖豁免所反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法整体样貌看,相较国内法更具规范属性的法律特质,国际法的原始和流动属性更为凸显,现实主义的国际法视角同样反映在国际组织豁免议题。
程帅杰[9](2020)在《美国主权观的演变及其规律研究》文中认为大国以及大国崛起一直是国际政治中的研究热点。大国在崛起和成为大国之后,如何看待主权问题,代表着这个国家认识和思考世界政治的方式,决定了这个国家主权的实践路径和现实选择。美国自建国之初就利用主权理论为其独立的正当性寻找依据,更是在崛起道路上和成为大国后根据本国国内与国际形势的变化,重新解释与发展主权理论并形成了相应的主权实践。从现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来看,缺乏对美国主权观的演变及其规律的系统、全面的的分析和总结。基于此,本文以美国作为研究对象,从国际政治和国际法交叉研究的视角出发,通过比较研究、历史研究、个案研究、文献研究的研究方法,从主权的角度重新解读了美国历史中的重大历史事件,考察了美国在不同时期所秉持的主权观和实践,梳理了美国主权观演变的历史脉络。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美国的主权观是不断发展的,在不同时期秉持不同的主权观;美国主权观在演变过程中,呈现出动态性、实用主义、双重标准、合秩序性的特点;美国的国家利益、国家实力、政治文化传统以及时代的发展变化,共同推动了美国主权观的演变。本研究不仅有助于丰富大国与主权的关系、主权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理论研究,而且,通过对美国主权观的演变及规律的总结能够为我们深刻地认识美国,以及为我国的外交应对提供参考。本论文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阐述了选题依据、概念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是正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总结了美国在大陆扩张时期所秉持的主权观;第二章总结了美国在海外扩张时期所秉持的主权观;第三章总结了美国在全球称霸时期所秉持的主权观;第四章总结了美国主权观演变的特点、规律以及美国主权观的未来发展趋向。第三部分是结论。
王宗栋[10](2020)在《美国长臂管辖权探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美国法律霸权主义的色彩越来越浓厚,表现特征之一是不断扩大其法律“长臂管辖”的对象和领域范围,对域外的实体和个人实行各种制裁,一些中资企业也因此受到冲击,影响我国企业海外经营、产业利益甚至个人安全。世界各国,尤其是中国坚决反对美国借口行使“长臂管辖权”,肆意践踏国际法基本原则,肆意侵犯他国、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美国的“长臂管辖”是指其依据美国国内法强行对域外的企业、机构和个人行使管辖权的行为。美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各州都拥有独立司法权,长臂管辖起初仅限于有关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美国州际司法协助。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美国将长臂管辖权从州际扩展到国际,从境内延展至域外,从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扩展到调整刑事法律关系;长臂管辖权的范围领域涵盖了出口管制、反腐败、反垄断、民事侵权、金融证券、网络安全等诸多领域。当代美国政府依仗其独霸天下的军事实力、经济实力,肆意践踏国际法基本原则,粗暴干涉他国内政,随心所欲制裁他国,将立法长臂管辖权、司法长臂管辖权乃至执法长臂管辖权滥用到极致,实施司法霸凌行为,其本质目的是为美国充当世界警察提供法理依据,满足其极端国家利益的不当猎取。本文从美国长臂管辖权及长臂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入手,介绍了美国长臂管辖权的具体内容及类型,评析了美国重要长臂管辖权的若干法规及其对世界和平、公平及正义带来的负面影响,重点介绍了针对美国长臂管辖权的因应之策。全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导论,介绍了选题背景、意义及创新点。第二章具体介绍美国长臂管辖权演化历程、美国长臂管辖权内容以及美国长臂管辖权法律依据。第三章从国际法视野介绍长臂管辖权类型及合法适用长臂管辖权需恪守的原则。第四章介绍美国滥用长臂管辖权的主要立法及实践。第五章重点讨论因应美国长臂管辖权的策略。在借鉴欧盟及世界其他主要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立法、司法及执法角度提出中国的因应之策。如加快中国版的国家管辖豁免立法,颁布相应的阻断、反制法,完善刑法、民法、经济法等法律长臂管辖条款以及相关领域的司法协助机制;在具体案件中,应该根据“最低限度联系”、“程序正当”及不方便管辖等原则积极进行辩护应对;寻求避开美元结算体系SWIFT的可行性方案,加快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建设等等。中国企业则应积极探索各种措施,尽量规避或减少被美国长臂管辖所制裁。
二、浅论国家主权和国际法的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论国家主权和国际法的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的理论概述 |
第一节 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的概念辨析 |
一、外国人与国际移民 |
二、外国人永久居留与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 |
第二节 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国家主权理论 |
二、人权保障理论 |
三、国家主权与人权保障理论的平衡 |
第三节 《永居条例》出台的必要性 |
一、服务国家人才发展战略 |
二、推进移民法治体系现代化 |
三、参与全球移民治理新格局 |
第二章 对《永居条例》的法律评析 |
第一节 关于永久居留外国人准入的规定 |
一、拓宽申请条件 |
二、申请条件欠缺精细化 |
第二节 关于移民法技术手段的规定 |
一、引入定额审批和积分评估的移民法技术手段 |
二、配套移民法技术手段缺位 |
第三节 关于永久居留外国人社会融入的规定 |
一、落实在华资格待遇 |
二、移民融入现有机制脆弱 |
第三章 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的域外借鉴 |
第一节 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准入 |
一、美国移民签证 |
二、日本永住签证 |
第二节 移民法技术手段 |
一、定额审批制度与积分评估制度 |
二、移民担保制度与职业清单制度 |
第三节 移民融入举措 |
一、国家引导与多方资源结合 |
二、保障永居外国人的权利义务 |
第四节 移民信息管理体系 |
一、新兴的职业社交平台或人才机构 |
二、电子化、全过程的移民管理系统 |
第四章 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完善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的立法内容 |
一、精细设计申请条件 |
二、健全移民法技术手段 |
三、开拓移民融入路径 |
第二节 完善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的配套机制 |
一、合理运用移民信息管理体系 |
二、加强外国人就业管理制度 |
三、深化与国际移民组织的合作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塔林手册2.0版》视野下网络攻击中国家自卫权的行使(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论文的研究重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网络空间中国家自卫权行使的概述 |
第一节 “网络空间战”威胁国际网络安全 |
一、 “网络空间战”的出现 |
二、国际法上对“网络空间战”的界定 |
三、 “网络攻击”与“网络空间战”等相关概念的厘清 |
第二节 对网络攻击进行规制的必要性 |
一、现行的国际法对网络空间战的约束存在盲点 |
二、网络空间的特殊性不适用于现代国际法 |
第二章 《塔林手册》的演进及其网络主权观的分析 |
第一节 《塔林手册》两版的演进 |
第二节 网络主权是对传统国家主权观念的突破 |
一、 “自由主义理论”与“国际空间理论” |
二、网络主权的完全主义 |
三、传统国家主权观的延申 |
第三节 《塔林手册2.0 版》的网络主权观及其不足 |
一、对《塔林手册1.0 版》网络主权观的优化 |
二、管辖权与国际法相符 |
三、可归责于国家的网络攻击行为 |
四、 《塔林手册2.0 版》网络主权观的局限 |
第三章 《塔林手册2.0》关于自卫权规则的分析 |
第一节 自卫权行使的前提:网络行动构成“武力攻击” |
一、手册对“使用武力”的界定 |
二、 “使用武力”与“武力攻击” |
三、手册评判“武力攻击”的标准:规模要素与后果要素 |
第二节 自卫权行使的限度:自卫权行使的原则 |
一、必要性和相称性 |
二、紧迫性和迅即性 |
第三节 手册中自卫权行使规则的局限 |
一、两大要素之立论逻辑有误 |
二、预先自卫扩大了国家自卫权 |
三、对“网络攻击”所下定义的不足 |
四、恐怖组织的攻击行为的定性问题不明确 |
第四章 网络攻击与自卫权行使之思考 |
第一节 构建维护国际网络安全机制 |
一、在现有国际法框架下规制网络攻击 |
二、统一网络行动国际法适用准则 |
三、平衡各主权国家在网络治理中的地位 |
第二节 对中国网络安全问题研究的借鉴和启示 |
一、法理依据的夯实 |
二、国内法律体系的健全 |
三、机制保障的健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二、本研究的意义 |
(一)学术价值 |
(二)应用价值 |
三、本研究的主要任务 |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 |
(二)研究的内容 |
(三)研究的重点难点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 |
(二)具体研究方法 |
五、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视角的创新 |
(二)学术观点的创新 |
(三)研究方法的创新 |
第一章 人类共同价值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西方思想家对人类共同价值的探索 |
(一)西方古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二)西方近现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二、中国价值观所体现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一)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人类价值思想 |
(二)中国近现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三)中国当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三、历史上人类共同价值思想的重要启示 |
(一)追求人的幸福生活 |
(二)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兄弟情谊 |
(三)追求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理想社会 |
(四)追求公平正义、持久和平和普遍幸福的美好世界 |
第二章 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可能性、现实性 |
一、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时代背景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不断得到国际认同 |
(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世界的主旋律 |
(三)开放包容、多元互鉴成为当今世界的主基调 |
二、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 |
(一)人类尚未建立起应有的价值体系 |
(二)现代价值的弊端给人类生存发展带来严重生存危机 |
(三)西方推行霸权主义给世界安全和国际秩序带来挑战 |
(四)价值相对主义对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带来障碍 |
三、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可能性 |
(一)人类具有谋求生活得更好的共同本性 |
(二)人类的整体意识不断增强 |
(三)人类已经形成了一些重要的价值共识 |
四、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现实性 |
(一)现代科技信息化和文化交流的推动 |
(二)国际组织、会议、赛事的推动作用 |
(三)联合国文书和国际法提供的共识 |
(四)区域共同体和合作组织提供的经验 |
第三章 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理论架构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内涵及其架构 |
(一)价值、价值观与人类共同价值 |
(二)价值体系与人类共同价值体系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总体框架 |
(四)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应具备的特征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终极目标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终极价值目标的确立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终极价值目标的基本内涵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终极价值目标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核心价值理念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核心价值理念的基本内涵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核心价值理念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
四、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原则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原则的确立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原则的基本内涵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原则的贯彻和落实 |
第四章 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原则与路径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任务及障碍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任务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障碍 |
二、中西近现代价值体系构建的经验教训 |
(一)中西近现代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异同 |
(二)中西近现代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启示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原则 |
(一)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原则 |
(二)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
(三)各国平等原则 |
(四)尊重各国国情原则 |
四、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路径 |
(一)广泛达成人类价值共识 |
(二)激励各国积极参与 |
(三)发挥国际组织作用 |
(四)建立世界管理机构 |
(五)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成果 |
致谢 |
(4)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的基本伦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1、研究问题 |
2、研究背景 |
(二)主要概念 |
1、国际秩序观 |
2、国际伦理 |
3、国际法治 |
(三)研究综述 |
1、西方主要国际秩序观及其伦理 |
2、中国主要国际秩序观及其伦理 |
(四)研究方法及研究框架 |
1、研究方法 |
2、文章结构 |
3、重难点与创新点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的核心要义 |
(一)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的态度 |
1、国际秩序的两种构成 |
2、维护和变革现有国际秩序 |
3、国际秩序变革方式 |
(二)中国对未来国际秩序的构想 |
1、对中国有利 |
2、对世界有利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的伦理分析 |
(一)三大基本伦理概要 |
1、选择缘由 |
2、逻辑关系 |
(二)平等的含义 |
1、主权平等 |
2、文明平等 |
3、人与自然平等 |
4、代际平等 |
(三)共赢的含义 |
1、拒绝零和博弈 |
2、获取绝对收益 |
3、实现共同发展 |
(四)和平的含义 |
1、消极和平 |
2、积极和平 |
3、和平解决争端 |
(五)三大基本伦理的意义 |
1、提高中国话语权 |
2、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
3、推动正义的实现 |
第四章 实现三大基本伦理的法治保障 |
(一)国际法治概要 |
1、国际法治的概念 |
2、国际法治的作用 |
(二)国际法治与三大基本伦理的实现 |
1、法治赋予三大基本伦理权威性 |
2、法治赋予三大基本伦理实践性 |
(三)国际法治建设中的中国贡献 |
1、维护国际法治权威 |
2、积极贡献中国理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国际礼让原则在国家数据主权冲突中的适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本文结构 |
五、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国家数据主权的内涵及其发展 |
第一节 国家数据主权的内涵 |
一、网络空间主权的发展 |
二、国家数据主权的含义 |
第二节 数据主权的确定标准 |
一、数据储存地标准 |
二、数据控制者及数据关联者标准 |
第三节 数据主权冲突的表现形式及成因 |
一、数据主权冲突表现形式 |
二、数据主权冲突产生原因 |
第二章 国际礼让原则及其适用于数据主权冲突的合理性 |
第一节 国际礼让原则的内涵及发展 |
一、胡伯三原则 |
二、斯托雷三原则 |
三、政府利益说 |
四、国际礼让原则的发展 |
第二节 国际礼让原则在数据主权冲突中的适用的合理性 |
一、国际礼让原则填补当前网络空间冲突规则空缺 |
二、国际礼让原则符合尊重别国主权的要求 |
三、国际礼让原则有利于平衡数据主权冲突中的国家利益 |
第三章 国际礼让原则在数据主权冲突中的适用 |
第一节 礼让适用的考量因素:礼让分析 |
一、真实法律冲突分析 |
二、最低限度联系分析 |
三、利益平衡分析 |
第二节 国际礼让原则在数据主权冲突中的适用方式 |
一、规范礼让 |
二、司法礼让 |
第四章 国际礼让原则在我国数据冲突规则中的适用 |
第一节 国际礼让原则适用于我国数据冲突规则的合理性 |
一、国际礼让原则弥补数据储存地标准僵化问题 |
二、国际礼让原则满足大数据时代判决承认与执行需求 |
第二节 国际礼让原则在我国数据冲突规则体系中的适用方式 |
一、国际礼让原则与数据管辖模式相结合 |
二、在判决承认与执行中采纳国际礼让原则 |
三、进一步细化行业法律规定以应对他国礼让分析 |
四、礼让适用的基本原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网络空间主权的法理基础与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网络空间与网络空间主权 |
第一节 网络空间概述 |
一、网络空间的定义 |
二、网络空间的分层 |
第二节 网络空间的法律属性 |
一、网络空间“自治说” |
二、全球公域说 |
第三节 网络空间主权 |
一、网络空间主权概述 |
二、网络空间主权的国际地位 |
三、网络空间主权的基本原则 |
第二章 网络空间主权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网络空间主权的必要性 |
一、媒介对主权法益的影响 |
二、网络空间危害国家安全 |
三、网络空间危害其他主权利益的具体表现 |
第二节 网络空间主权的自然法精神 |
一、主权中的自然法溯源 |
二、网络空间主权的自然法追求 |
第三节 网络空间主权的实在法基础 |
一、网络空间主权是第三代人权的具体实践 |
二、网络空间主权作为主权客体的可行性 |
第三章 网络空间主权的权利内容 |
第一节 网络空间主权的具体权利 |
一、网络空间管辖权 |
二、网络空间独立权 |
三、网络空间平等权 |
四、网络空间自卫权 |
第二节 网络空间主权的具体实践 |
一、尽快出台网络空间主权权利内容的成文规则 |
二、加强国家之间的网络空间立法合作 |
三、强调联合国和国际法院的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7)民族自决权的适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民族自决权概述 |
(一)民族自决权的概念及内容 |
1.民族自决权的概念 |
2.民族自决权的内容 |
(二)民族自决权的发展历程 |
1.民族自决权的早期形成 |
2.民族自决权发展成为国际政治原则 |
3.民族自决权发展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 |
二、民族自决权的适用困境及产生原因 |
(一)民族自决权在适用中的困境 |
1.克里米亚公决入俄 |
2.库尔德人的独立运动 |
3.科索沃独立问题 |
4.巴勒斯坦建国问题 |
(二)民族自决权适用困境的产生原因 |
1.适用主体规定的模糊性 |
2.民族自决权适用方式存在的问题 |
3.民族分离主义对民族自决权的混淆 |
三、民族自决权的适用完善建议 |
(一)限制民族自决权的适用条件 |
1.确立民族自决权适用的前提 |
2.明确和甄别民族自决权的适用主体 |
3.民族自决权适用方式的限制 |
4.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
(二)对民族自决权的适用方式进行完善 |
1.全民公决方式的完善 |
2.武力方式适用的明确 |
(三)明确区分民族自决权与民族分离主义 |
1.自决、独立和分离的概念辨析 |
2.“救济性分离” |
3.民族自决权和民族分离主义之间的区别 |
(四)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制约各方力量对民族自决权适用的干预 |
1.发挥联合国的作用 |
2.发挥国际法院的咨询作用 |
(五)各国之间加强交流,建立国际新秩序 |
四、对预防我国分离势力滥用民族自决权的建议 |
(一)积极参与完善国际法律 |
(二)坚持正确的民族政策,积极构建“国家民族”理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国际组织的管辖豁免问题 ——一种批判视角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范围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概述 |
第一节 管辖豁免视域下的国际组织 |
第二节 国际组织法律人格与豁免 |
第三节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的法律特征 |
第四节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与相关豁免制度的区分 |
第五节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与相关问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的历史与理论 |
第一节 国际组织豁免的历史发展 |
第二节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的理论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豁免 |
第一节 国际组织豁免的国际法律渊源 |
第二节 国际司法机构案例考察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的国内法与案例比较研究 |
第一节 研究对象国选取标准 |
第二节 国际组织豁免的国内法渊源 |
第三节 国内法院有关案例比较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的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
第一节 国际组织在法律层面的问责机制 |
第二节 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内部问责机制 |
第三节 金融类国际组织问责机制研究 |
第四节 放弃豁免作为国际组织的一种政策选项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际组织新发展与管辖豁免的学理探讨 |
第一节 突出职能属性的国际组织 |
第二节 国际组织豁免的新发展 |
第三节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与问责背后的学理考察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美国主权观的演变及其规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依据与概念界定 |
1. 选题依据 |
2. 概念界定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 国内研究 |
2. 国外研究 |
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 研究意义及研究内容 |
1. 研究意义 |
2. 研究内容 |
(四) 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 |
1. 研究方法 |
2. 创新点 |
3. 不足 |
一、 大陆扩张时期的美国主权观(1775-1865年) |
(一) 从美国国际法学者的主权思想看美国的主权观 |
(二) 从美国的主权实践看美国的主权观 |
1. 从美国处理涉及主权问题的司法案例看美国主权观 |
2. 从美国对外扩张的方式看美国主权观 |
3. 从门罗主义的提出以及实践看美国主权观 |
(三) 本章小结 |
1. 大陆扩张时期,美国主权观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
2. 影响这一时期美国主权观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
二、 海外扩张时期的美国主权观(1866-1945年) |
(一) 从美国国际法学者的主权思想看美国的主权观 |
(二) 从美国的主权实践看美国的主权观 |
1. 从美国的外交政策看美国主权观 |
2. 从美国发动或参与的战争看美国主权观 |
3. 从美国的国际组织构想看美国主权观 |
(三) 本章小结 |
1. 海外扩张时期,美国主权观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
2. 影响这一时期美国主权观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
三、 全球称霸时期的美国主权观(1946年至今) |
(一) 冷战时期美国的主权观 |
1. 从美国学者的主权思想看美国的主权观 |
2. 从美国的主权实践看美国的主权观 |
3. 冷战时期美国主权观的特点 |
(二) 冷战后美国的主权观 |
1. 从美国学者的主权思想看美国的主权观 |
2. 从美国的主权实践看美国的主权观 |
3. 冷战后美国主权观的特点 |
(三) 本章小结 |
1. 全球称霸时期,美国主权观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
2. 影响这一时期美国主权观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
四、 美国主权观演变的特点与规律 |
(一) 美国主权观演变的特点 |
1. 动态性 |
2. 实用主义 |
3. 双重标准 |
4.合秩序性 |
(二) 美国主权观演变的规律 |
1. 国家利益是影响美国主权观演变的根源 |
2. 美国的国家实力是影响美国主权观演变的物质基础 |
3. 政治文化传统是影响美国主权观演变的思想基础 |
4. 时代的发展变化是影响美国主权观演变的外部条件 |
(三) 美国主权观的未来走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美国长臂管辖权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美国长臂管辖权的法理基础 |
2.1 美国长臂管辖权的法律起源 |
2.2 美国长臂管辖权的适用条件 |
2.3 美国长臂管辖权的法律依据 |
第三章 国际法视野下长臂管辖权 |
3.1 国际长臂管辖权类型 |
3.1.1 基于条约主张管辖权 |
3.1.2 特许主张管辖权 |
3.1.3 被动型主张管辖权 |
3.1.4 普遍性原因主张管辖权 |
3.1.5 无争议起诉 |
3.1.6 政治动机起诉 |
3.1.7 替代起诉 |
3.2 国际长臂管辖权适用原则 |
3.2.1 领土原则 |
3.2.2 国籍原则 |
3.2.3 普遍管辖原则 |
3.2.4 保护管辖原则 |
3.2.5 效果原则 |
第四章 美国滥用长臂管辖权的法律及实践 |
4.1 《赫尔姆斯-伯顿法案》和《达马托法案》 |
4.2 《海外反腐败法》、《谢尔曼法》 |
4.3 涉及国家管辖豁免及反恐怖主义立法 |
4.4 关涉中国的美国长臂管辖权立法 |
4.5 美国滥用长臂管辖权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 |
第五章 因应美国长臂管辖权之策 |
5.1 应对策略之理论探究 |
5.1.1 立法规范对策 |
5.1.2 司法裁判策略 |
5.1.3 司法执行阶段对策 |
5.2 欧盟及主要国家之应对经验 |
5.3 中国应对美国滥用长臂管辖权策略之考虑 |
5.3.1 法律对策 |
5.3.2 实践举措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四、浅论国家主权和国际法的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研究[D]. 陈甲立.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8)
- [2]《塔林手册2.0版》视野下网络攻击中国家自卫权的行使[D]. 周文轩.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3]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研究[D]. 潘从义. 湖北大学, 2020(02)
- [4]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的基本伦理[D]. 王后全.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20(08)
- [5]国际礼让原则在国家数据主权冲突中的适用[D]. 朱张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6]网络空间主权的法理基础与建构[D]. 杨宇璇.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民族自决权的适用问题研究[D]. 王旭.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8]国际组织的管辖豁免问题 ——一种批判视角的研究[D]. 郭旭阳. 外交学院, 2020(08)
- [9]美国主权观的演变及其规律研究[D]. 程帅杰.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10]美国长臂管辖权探究[D]. 王宗栋. 南京财经大学,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