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成本不实的成因及其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郭璐[1](2021)在《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成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以延安市某中学为例》文中提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上,教育始终是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素质教育和新课改的深入推进,我们要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当前,高中思想政治课学困生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到学生个人发展以及教学质量的提高。高一作为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的起点,在整个高中思想政治课学习中起着重要作用。对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进行成因及对策分析,有助于及时扭转学困现状,为顺利学习思想政治课做好铺垫,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思想政治学科教学质量,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人才基础。通过对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学习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发现:出现思想政治课学习困难的原因有学生自身因素、教师因素、初高中衔接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等等。基于此,要不断增强学困生思想政治课学习兴趣,主动落实学习任务;教师要提高对学困生的关注度,优化课堂教学;家长要更新教育理念,营造思想政治课学习氛围;学校要注重思想政治课程学习,健全评价机制;社会要完善教育政策法规,优化育人环境,以期为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李国庆[2](2021)在《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及其教育引导研究》文中认为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问题教育引导对策研究,是新形势下新媒体迅猛发展与大学生道德教育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大学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道德素养的水平关系到全社会主流道德意识的发展方向。研究本问题有助于提升当代大学生综合道德素质,同时在互联网+大背景下,维护网络安全、构建教育强国离不开大学生群体。因此,研究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问题以及相应教育对策尤为迫切。本文通过阅读、研究大量的文献资料,系统掌握当前最新的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调查分析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希望达到“了解大学生网络道德现状,分析学生网络道德问题的影响因素,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教育引导对策”之目的。论文通过厘清网络道德的相关概念,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借鉴,通过科学界定相关概念,对相关概念和关系进行确定和澄清,阐述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理论基础,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研究提供理论指导和思想借鉴。并对当前中国大学生网络道德问题现状进行梳理,归纳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网络言行道德失范、网络交往道德失范、网络学术道德失范等基本表现。通过问卷调查,准确分析大学生网络道德存在的问题,为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教育引导对策奠定基础。然后,分析和阐释当前大学生在网络社会中道德问题的影响因素,并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影响因素进行数据分析,进而掌握影响大学生网络道德的网络社会自身特性、学校教育不足、社会外部环境以及家庭中父母的教育缺失等因素及其影响程度,为提出科学的对策奠定基础。梳理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教育引导目标和原则,将培育理性网络行为,维护网络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引导的目标,提出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教育引导的原则。最后,对大学生网络道德问题教育和引导对策做出诠释,分别从网络社会、大学生自身、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监管角度提出具体的、实践性的对策建议。当今的中国社会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临西方国家网络意识形态的威胁,研究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及其教育引导,是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殷切嘱托,将大学生培养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栋梁。
宋雪[3](2020)在《基于协同治理视角的灾害事件多元主体辟谣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灾害事件中,错综复杂的谣言环境使得社会弥漫着焦虑与恐惧的情绪,导致人心惶惶,干扰灾害救援与灾后重建工作,降低社会公信力,甚至使社会面临次生灾害风险。因而及时有效地进行辟谣行动在灾害事件社会治理中尤为重要。在社会化媒体时代,传统公共行政时期的政府或媒体单一主体辟谣显现出辟谣速度慢、辟谣公信力低、辟谣难度大、辟谣能力弱、辟谣信息不全面等诸多问题,多元主体参与辟谣行动可以弥补这一缺失,且社会化媒体的兴起为多元主体辟谣提供了便利条件,再加上辟谣行动符合社会各个主体的利益,因此可以说多元主体参与辟谣行动势在必行。由此,本研究对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辟谣进行深入考察,通过考察灾害事件辟谣行动中的主体构成,以及多元辟谣主体的话语生产、辟谣效果,来厘清多元主体在辟谣行动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而指导协同辟谣机制构建,提高辟谣信息传播效率、提升灾害事件中的辟谣行动效果,维护灾害事件中清朗的舆论空间,帮助恢复社会秩序稳定。本研究以协同治理的视角关注了多元主体的辟谣行动,拓展了以往单一辟谣主体的研究视角,同时补充完善了协同治理的研究范畴,赋予该研究领域一定的创新性。研究基于灾害事件中的原创辟谣微博文本和下方评论文本,综合运用内容分析、语料库与话语分析等研究方法,基于“谁在辟谣”——“如何辟谣”——“产生怎样的辟谣效果”的研究思路,从协同治理理论视角,剖析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如何参与辟谣行动以及生成怎样的辟谣效果问题,解析多元主体在灾害事件辟谣行动中的角色,进而提出优化协同辟谣机制的思考和建议。研究聚焦“谁在辟谣”这一问题,发现灾害事件中辟谣行动主体性质多样,政府主体、官方媒体主体、非官方媒体主体、普通个人主体、认证用户主体、企业与组织机构主体均积极参与到灾害事件辟谣行动中。从原创辟谣微博数量和辟谣微博数量的动态变化来看,政府主体是辟谣行动的核心领导者。在政府这一核心领导者的引领下,多元辟谣主体在政治认同、公共利益、主体效益、亲社会性和利他性的推动下,积极参与到灾害事件辟谣行动当中。在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如何辟谣”的问题上,研究从“辟谣对象”和“辟谣策略”两个方面展开。在辟谣对象方面,研究发现普通个人主体与认证用户主体在人为事故类灾害中更为活跃,而其他主体则没有表现出明显的灾害类型偏向;所有性质类型的辟谣主体在谣言类型上倾向性一致。在辟谣策略方面,普通个人主体多基于道德正义立场,使用情感注入策略;政府主体、企业与组织机构主体多使用澄清谣言不实之处的劝服技巧;官方媒体主体通过建立造谣传谣者与辟谣者之间的二元对立方阵,揭示造谣传谣行为的不正当性,使得辟谣信息更加具有说服力。认证用户主体多通过对已知信息的再加工,做出基于事实的推理论证;非官方媒体主体多通过引用专家论证来对辟谣信息展开详细阐释。关于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产生怎样的辟谣效果”的问题,研究从辟谣信息传播力和辟谣信息接受效果两个方面来考察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的辟谣效果。研究发现,在辟谣信息传播力方面,非官方媒体凭借其平台属性、认证用户主体凭借其庞大的粉丝基数以及适合与公众沟通的话语表达方式,而具有较强的辟谣信息传播力。在辟谣信息接受效果方面,官方媒体、非官方媒体的辟谣微博接受度最差。其中,官方媒体主体辟谣微博下方评论通过质疑的态度框架表达对官方媒体主体的不信任,并通过争夺界定谣言的话语权来否定官方媒体辟谣的合法性;非官方媒体主体辟谣微博下方评论通过愤怒情绪框架表达对非官方媒体主体的不信任,并通过真相框架要求非官方媒体主体提供更详细、全面的信息。政府主体的辟谣微博接受效果有待提高,其辟谣微博下方评论通过反讽框架与政府信息缺位框架的建构来表达对官方辟谣行动的不满。认证用户和普通个人主体的辟谣微博接受度最高,其辟谣微博下方评论通过信任的态度框架和“我们”与“他们”对立关系的建构,表达出对认证用户和普通个人主体深层次的认同。通过对灾害事件辟谣行动中“谁在辟谣”“如何辟谣”“产生了怎样的辟谣效果”等一系列问题的梳理,研究最终描绘出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的辟谣角色。政府主体是灾害事件辟谣行动中的核心力量,普通个人主体是情绪化辟谣信息传播者,认证用户主体是理智的辟谣信息传播者,官方媒体承担着辟谣信息汇聚者与谣言警示者的角色,非官方媒体承担着辟谣信息专业阐释者的角色,企业与组织机构主体扮演着辟谣信息补充者的角色。然而,在灾害事件辟谣过程中,一些问题仍然影响着辟谣效果的发挥:普通个人主体传播力度弱、缺乏辟谣动力;官方媒体主体辟谣的接受效果差、公信力不足;“后真相”语境下,真相建构困境干扰了辟谣消息传播。研究在厘清灾害事件多元主体辟谣角色的基础上,针对灾害事件中的辟谣困境,提出协同辟谣的思考和建议。研究认为:第一,依据多元主体的辟谣动力,构建协同辟谣的共同目标;第二,整合多元主体辟谣信息,完善信息资源配置;第三,依据辟谣主体角色,完善灾害事件中多元辟谣主体联动机制,从而增强灾害事件中辟谣信息传播效果,全面提高辟谣效率。
孟铂林[4](2020)在《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文中认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解决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监管手段之一。随着我国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影响更为重大。然而,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着广泛的失灵,具体表现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失真;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存在自利性;以及,普通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本文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整个体系,运用调查问卷、成本-收益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发现,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在披露规定层面上,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模糊性降低了违规披露的成本,相关规定的分散性则增加了合规披露的成本,且细化规定需要支付高昂的成本;在披露信息层面上,不断增加的披露信息不仅导致了监管上成本收益的失衡,而且导致了投资者吸收和运用披露信息上成本收益的失衡,此外海量的披露信息还扭曲了投资者的信息获取途径、增加了证券市场的“代理”成本和道德风险,并且引发了上市公司之间的“马太效应”;在监管监督层面上,上市公司、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关,以及投资者形成了一个“伞形”利益关联体系,由于利益冲突和监管“俘获”等原因,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监督很有可能出现缺位问题。比较分析中美两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路径,规范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的解决办法,在法律机制方面,应从事前、事中和事后法律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在事前法律机制方面,可以通过立法,适当增加司法机关、监管机关和监督主体的自由裁量权,与此同时通过信息披露标准化的方式,进一步压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可操作空间;在事中法律机制方面,应该着重保证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的独立性,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在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业务和资产评估业务中增设同行评审环节,在审计业务和资信评级业务中重构委托-代理关系;在事后法律机制方面,应该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完善相关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与此同时,立足于“法律+技术”的视角,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问题,可以通过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可以通过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缓解披露信息的“数量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构建监管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监管合作、强化监管制约。
韩梅[5](2020)在《对“微信辟谣助手”中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交媒体时代,信息密集化、高速度和全覆盖的传播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众多便利的同时,也使关系到大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谣言以更加迅猛、直接的方式出现在人们身边。具有“强关系”属性的微信,更是成为食品安全谣言的“重灾区”。泛滥于微信之中的食品安全类谣言不仅严重污染了网络传播环境,也给微信用户群体带来了心理上的恐慌和焦虑,严重干预了人们的现实行为,甚至对我国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亦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在此背景下,建立关于识别、揭示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解释框架,并追溯这些谣言持续不断泛滥于微信中的深层次原因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微信辟谣小程序“微信辟谣助手”中50则已证伪的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作为研究对象,主要使用文本分析法和案例研究法,对50例典型谣言样本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梳理和解读,同时辅以深度访谈法,探析诱发、滋生和传播此类谣言的原因。笔者首先梳理了食品安全微信谣言的具体类型、传播模式以及典型案例,并在此基础上从分布因素和文本特征方面对50则谣言样本的文本内容展开讨论,发现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造谣者深谙大众在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时的“软肋”,且善于利用和制造焦虑情绪,促使这些极具模糊性和迷惑性的谣言能够吸引众多微信用户相继阅读、转发。最后,笔者超越谣言文本,通过对15名经常在微信中主动或被动接收、转发食品安全谣言的微信使用者进行深度访谈,分析总结出了导致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屡禁不止、泛滥成灾的原因:一是有着封闭性、强关系性以及隐匿性的微信平台为谣言的滋生提供了“温床”;二是理性不足却感性有余的微信用户易被煽动,成为谣言扩散的“帮凶”;三是专业素养缺失、伦理失范的自媒体公众号是造谣、传谣的“推手”;四是民生信息不公开、法律缺位等导致大众的“社会不稳定感”是导致谣言爆发的“导火索”。
邓小霞[6](2019)在《L县税务局税收执法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全球经济的增长以及中国经济结构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税收征管办法已很难再应对社会经济的变化,多维度的纳税需求对税务执法提出更高的要求,也带来更多方面的风险隐患。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在国际上已被广泛接受,但国内对风险管理的研究和实践尚停留在起步阶段,国家税务总局在2012年首次对税收风险管理在税费征管中的定位予以明确,标志着税收风险管理进入我国税收征管领域,成为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并逐步融于纳税遵从实践。对大多基层税务机关而言,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的办法相对单一,人员配备不齐,信息化手段匮乏,诸多原因导致风险防范效果不佳,征管质量不高。文章从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论分析入手,基于L县税务系统税收征管现状,对风险及税收执法风险等含义予以界定,并通过借鉴部分发达地市税务系统的先进经验,介绍当下风险管理业务流程,列举税收执法风险所在,初步进行成因分析,提出相应对策,为基层税务机关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出建议,以降低执法风险,提高征管质效,实现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
崔有波[7](2019)在《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每一轮科技革命都可能会引发一轮教育革命,教育和学习作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性社会活动,始终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革新。文字和学校的出现标志着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教育革命的到来,教育成为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出现标志着人类教育史上的第二次革命的到来,知识传播更为便利;第三次教育革命发生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期,班级授课制的出现推动了规模化教学的发展,教育普及才真正得以推进。人类历史上第四次教育革命发生在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过渡期,网络信息技术正引发教育系统的全面变革,教育方式、教育手段、教学内容、教育体制与教育目标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以及人们的思维方式,整个教育生态被重塑,信息和知识瞬息万变,不断学习成为社会成员的基础性需求。再加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人口素质需要提高,教育公平问题需要解决,社会创新活力需要激活,而互联网的独特优势将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因此,建设全民、终身、全面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既是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又是互联网时代的必然选择。基于以上研判,本研究将学习型社会建设置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下,运用社会转型理论、网络社会理论、教育冲突理论等理念工具,从社会学视角出发,界定学习型社会的基本内涵,理清学习型社会建设理念的思想来源和历史演变,探究西方国家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主要进展,分析在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比较传统教学模式和网络时代的教学模式的主要区别,辩证分析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探寻互联网时代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有效路径。导论部分首先解释了本研究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意义,概括了人类历史上的四次教育革命,并从当代中国发展的实际出发分析了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影响研究这一话题所具有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然后,从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多个视角总结了学习型社会研究的主要进展,对网络教育、网络学习、虚拟学习社区等概念做了区分,在此基础之上界定了互联网和学习型社会的主要内涵。通过分析已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社会转型理论、网络社会理论和教育冲突理论,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中西方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都经历了若干不同的发展过程。古代中国的“有教无类”教育思想和古希腊的“博雅教育”理念都可以看作是中西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思想萌芽,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学习型社会建设在古代中西方都未能实现。现代中西方的学习型社会建设都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等多个时期,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的求知欲望大增,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成为必然之举。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学习的兴起和国家的鼓励支持为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重塑了教育生态。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互联网时代的教学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教学主体经历了从单主体论到双主体论、从小众化到大众化的转变;教学内容经历了从有限性到无限性、从同质化到异质性的转变;教学从同时空性转变为超时空性,从年级年限制转变为无年级年限制;教学理念也经历了从师传生受到主动自学、从重视传授知识到重视培养信息素养的转变;教学目的也从培养人才转变为实现人的自我完善。互联网的内在特性与功能对学习型社会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加了人们的闲暇时间,打破了教学的时空限制,助推了教育公平的实现,为全民终身全面学习创造了条件;提高了社会成员的学习动力、学习毅力、学习能力、学习效率和学习转化力;助推实现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促进团队学习和系统思考,有助于构建学习型组织;能够满足学习者的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能够促进科研和学术的交流合作,促进创新型人才和创新型思维的培养,推动社会创新。同时,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首先,“数字鸿沟”的存在会加剧地域之间、阶层之间和代际之间的教育不平等。其次,“信息超载”现象会分散学习注意力,浪费学习时间,增加信息辨识难度,降低学习质量,导致信息迷航,迷失学习目标。再次,“碎片化学习”方式的盛行会降低学习者的辨识能力和深度学习能力,并助长不良学习习惯的养成,最终降低学习的实际效果。另外,“网络依赖”会助长学习者的学习惰性,抑制社会成员的原创能力,并加剧网络安全威胁。最后,“网络失范”现象的频发可能会加剧网络不良信息和消极网络文化对社会成员的误导。因此,中国的学习型社会建设要用好互联网这柄双刃剑。网络时代的学习型社会建设首先要营造公平、绿色、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这就需要打破网络壁垒、净化网络空间、完善网络法规和发展最新的网络信息技术。其次还要提高网络学习的质量,打造高水平的网络教学平台和高质量的网络学习资源,提高网络教学的效率,不断革新网络教学的方式。另外,还要加强对网络教学的审核与监管,防范资本对网络教学的过多干预,提高网络教学的规范性。结语部分回顾了本文的主要结论,并指出可能的拓展研究方向。
王晓文[8](2019)在《房地产企业审计风险成因及防范研究 ——以H企业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房地产企业审计业务,尤其是中小房地产企业的审计业务增多,但由于房地产越来越复杂的经济业务以及国家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调控,使得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成为房地产企业审计的“灰犀牛”。因此论文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中小房地产H企业进行案例研究,分析房地产企业的审计风险成因及防范策略。本文首先介绍了论文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并在国内外审计风险相关文献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其次,在了解了审计风险相关基础理论和房地产企业特点后,分析了房地产企业的审计内容和审计风险。再次,介绍了H房地产企业发展简介、行业对比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有了基本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对该房地产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收入、存货、成本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具体的分析。并从连续审计风险、内部控制评价、财务报告风险三个方面入手,分析了H房地产企业的检查风险,并进一步分析了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最后,针对风险成因,提出了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在面对房地产企业审计业务时,有效的审计风险防范策略。旨在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傅莘彦[9](2019)在《泉州市非法集资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长期以来,中国经济保持快速发展,资金需求旺盛,但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尤为突出,同时个人投资渠道狭窄的实际困难与非法集资高回报的巨大诱惑并存。随着经济下行的压力及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加剧,中小企业借贷困难催生了非法集资市场需求,事前预防监管不力、事中监测缺乏数据支撑,事后取证过程困难等原因也使得非法集资问题影响范围较大。因此对于非法集资治理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本文以泉州市非法集资问题为基础,运用数据和案例分析方法,围绕着全国和泉州非法集资治理的现状和特点进行探讨。研究发现,非法集资的手法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变化,不仅种类增多,更是愈发的专业化和隐蔽化。目前,政府处理非法集资的工作方式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律法规不完善,协作机制不合理,工作量大人手少,监测预警效率低等。通过典型案例,说明了国内外非法集资治理的先进经验,从法律法规、政府措施等提出值得借鉴的方面。最后,建议有效解决非法集资问题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技术监测和预警,丰富投融资渠道来加强防范。加强整顿,加强整治,完善处理机制,建立奖励制度,加大挽损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做好信访维护来妥善处置。
刘瀚骏[10](2019)在《新《广告法》背景下微信广告监管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媒介生态环境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2019年2月2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普及率达59.6%,2018年,互联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居民入网门槛进一步降低,信息交流效率得到提升。(CNNIC,2019)在4G、5G通信技术、智能技术及大数据云技术等新兴技术的引领下,形成了迥然不同的传播格局,衍生出了形态各异的传播方式。媒介生态的变化引起了广告生态的变化,互联网广告已经成为广告类型中不容小觑的一大分支。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合组织编撰、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8》中显示: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在中国广告市场中占比超过50%。随着互联网广告规模的不断扩大,预计2019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将突破6000亿元。(中国互联网协会,2018)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称为旧《广告法》)《广告法》订于互联网广告普及前,作为广告监管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并未覆盖所有广告类型,造成了结构体系不合理,法律条款不够细化,缺乏可操作性,透明度有待提升等问题。随着技术发展,互联网广告从市场表现和普及程度上都无法再被忽视,旧《广告法》已经逐渐无法适应新的广告生态环境,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称为新《广告法》)新《广告法》,同年9月1日开始施行。原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已整合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新组建的国务院直属机构,整合了原国家工商总局、原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职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广告监督管理司,发挥广告监管职能。原国家工商总局从2011年就开始研究针对互联网广告的管理办法,2015年新《广告法》颁布实施进一步为互联网广告的立法立规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撑,原工商总局通过网站征集、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征求了互联网企业、业内专家、地方工商、市场监管机构、消费者代表的意见,数易其稿,最终在2016年7月4日出台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在新形势下提升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两项重大举措。《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新《广告法》第四十四条为根基进行延展,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所属机构均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本文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纳入新《广告法》背景下进行统一讨论。微信广告凭借海量用户流量,高比例的市场份额,实现了迅速的发展,成为互联网广告的典型代表之一,也因其半封闭半公开的传播机制,多元化的广告表现形式,滋生出了复杂的广告现象。难以取证,筛查困难,监管经验不足,使得微信广告面临的监管形式颇为严峻。新《广告法》背景正是实现并优化微信广告监管必不可少的基础支撑。新《广告法》背景不仅仅包含相关法律法规,新《广告法》颁布至今的社会背景也应纳入考量,微信广告监管需要多方合力,作为监管系统中必不可缺的要素,社会、政府、行业、个体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本文以新《广告法》背景为研究视角,将微信广告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内容分析法、文本分析法及调查研究法三者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第1章绪论,梳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价值,分析论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通过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找到本论文研究的切入点,进而分析论文研究视角和研究主要内容,再提出论文研究方法,指出研究的创新点、重点和难点。第2章,新《广告法》背景及微信广告概述,从法律法规及文献研究入手,整合新《广告法》背景概念以及微信广告概念。并分析新《广告法》背景下的微信广告的定义及特征。依托社交机制建立的微信平台,具有半公开半封闭、隐私性强,圈层交叉传播等特征,本文将微信平台上诞生的广告形式按照可识别度、监管的难易程度分为显性微信广告和隐性微信广告。同时系统梳理了新《广告法》背景下的微信广告监管,包括新《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对互联网广告的影响。对微信广告监管体系、定义及特点进行了概述。第3章,内容分析与文本分析。本章采用内容分析法与文本分析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分析微信广告监管现状。社会集中关注的微信广告监管现状、问题将通过新闻报道反映出来,因此本论文研究中,选取新《广告法》颁布后对于微信广告监管的相关媒体新闻报道进作为研究样本,找出新《广告法》背景下,微信广告的失范表征和监管现状,主要采取的监管手段、方式。第4章,市场调查研究,本章开展受众关于微信广告监管的认知态度及行为的问卷调查,从中挖掘受众认知、了解微信广告监管的影响因素;并且对微信广告监管的主体进行深度访谈,了解微信广告监管工作的依据、现行方式、重难点及建议。第5章,微信广告监管难点及其成因,本章根据第四章、第五章调查的数据及分析结果,找出微信广告监管难点的症结及成因所在。微信广告监管的难度成因具体表现在:微信广告形式隐蔽,去中心化传播难以溯源;监管技术手段欠缺,监测取证能力亟待提升;行业规制缺乏约束力,从业者素质有待提高;长期依靠行政监管,对业界缺乏深入认知。第6章,新《广告法》背景下微信广告监管的原则及策略。本章探索新《广告法》背景下微信广告监管的原则和监管策略。基于包容审慎与协同监管并重的监管原则,针对微信广告监管体现出的问题:广告识别、信息筛查、自主规范、执法监管一一提出优化监管策略:提升广告可识别性,加强公众参与监督;内外联动筛查,灵活监管严格执法;平台加大自身净化力度,设置较为独立的广告行业组织;以依法治理为前提,提供共治监管。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对政府、行业、平台、公众协同参与的多元共治监管模式进行了探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内外联动,严格落实执法,同时鼓励设置相对独立的广告行业自律组织,微信平台自身加强自律与自我净化,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同时。展望了微信广告监管的未来趋势:党管媒体成为根本,协同构建监管体系;管理规则持续细分,检测机构更加专业独立;流量去泡沫化,广告生产传播回归本质。结论。通过以上论述,得出新《广告法》背景下微信广告监管机制具有规律性的结论。
二、企业成本不实的成因及其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企业成本不实的成因及其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成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以延安市某中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 |
1.学困生研究角度新 |
2.学困生转化策略内容新 |
一、学困生研究概述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学困生的界定 |
2.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的界定 |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
1.韦纳的成败归因理论 |
2.行为主义学习理论 |
3.最近发展区理论 |
(三)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转化的必要性 |
1.转化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是提高政治学科教学质量的现实需要 |
2.提高学困生思想政治素养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必然要求 |
二、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思想政治学习现状调查及问题分析 |
(一)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思想政治学习现状调查设计简介 |
1.调查问卷的设计 |
2.调查对象与方法 |
(二)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思想政治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1.学困生思想政治课学习存在困难 |
2.教师对学困生关注程度不够 |
3.家长对思想政治课程认识不足 |
4.学校思想政治课学习氛围不够浓厚 |
5.社会功利化的思想比较严重 |
三、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成因分析 |
(一)学困生自身缺乏思想政治课学习条件 |
1.政治基础知识薄弱,重视程度不够 |
2.政治学习兴趣不浓,成就归因不当 |
3.学习习惯不正确,学习方法欠科学 |
4.学习意志不坚定,学习自信心缺失 |
5.学困生适应性差,融入新环境较难 |
(二)教师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 |
1.教育理念偏失,教学观念落后 |
2.教学方法单一,授课方式呆板 |
3.教师缺乏初高中思想政治课衔接意识 |
(三)家庭教育观念与时代脱节 |
1.家庭教育方式过于简单 |
2.家庭缺乏有利于学习的氛围 |
(四)学校对政治课重要性认识不足 |
1.学校管理观念比较落后 |
2.学校评价机制有失偏颇 |
(五)相关社会环境存在不良影响 |
1.社会上不良的思想影响 |
2.不良网络信息的影响 |
四、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转化策略研究 |
(一)学困生要增强思想政治课学习意识,主动落实学习任务 |
1.正确认识课程价值,提升内心思想政治课认同 |
2.注重思想政治知识积累,端正学习政治课态度 |
3.优化政治课学科学习方法,提高课程学习效果 |
(二)教师要提高对学困生的关注度,优化课堂教学 |
1.转变教师教育观念,开展学习方法指导 |
2.巧妙设计教学情境,鼓励积极归因方式 |
3.磨炼学困生意志力,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
4.帮助塑造健康心理,提高学习政治课自信 |
5.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实施课堂分层教学 |
6.加强学段间联系,衔接政治课教学内容 |
(三)家长要更新教育理念,营造思想政治学习氛围 |
1.采取正确的教育方式 |
2.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
(四)学校要注重思想政治课程学习,健全评价机制 |
1.转变固有副课观念,保证政治课时设置合理 |
2.合理安排自习时间,举办政治学科知识竞赛 |
3.在政治教师评价机制中设立学困生转化项目 |
(五)社会要不断完善教育政策法规,优化育人环境 |
1.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法规 |
2.社会方面营造正确舆论氛围 |
3.协同进行不良网络信息过滤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高一思想政治课学习情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及其教育引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2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及其教育引导的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及其教育引导的相关概念 |
2.1.1 网络与网络社会 |
2.1.2 道德与网络道德 |
2.1.3 失范与道德失范 |
2.1.4 道德教育和道德引导 |
2.2 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理论指导 |
2.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道德教育理论 |
2.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道德教育思想 |
2.2.3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道德教育的思想 |
2.3 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理论基础 |
2.3.1 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理论 |
2.3.2 舆论引导理论 |
2.3.3 道德建设理论 |
2.3.4 理性行为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表现和特征 |
3.1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调查 |
3.1.1 问卷调查设计及调查目的 |
3.1.2 问卷调查思路及问卷内容 |
3.2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表现 |
3.2.1 大学生网络言行道德失范 |
3.2.2 大学生网络社交道德失范 |
3.2.3 大学生网络学术道德失范 |
3.2.4 大学生网络道德意识失范 |
3.3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主要特征 |
3.3.1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相对普遍性 |
3.3.2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表象隐蔽性 |
3.3.3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层次性 |
3.4 本章小结 |
4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主要影响因素 |
4.1 大学生自身的因素 |
4.1.1 身心发展阶段的特殊性 |
4.1.2 极端崇拜网络信息的心态 |
4.1.3 追逐经济利益的心态 |
4.1.4 人格特征与网络成瘾 |
4.1.5 网络法律道德意识淡薄 |
4.2 同伴关系因素 |
4.2.1 不良交往对象 |
4.2.2 不良交往内容 |
4.3 家庭因素 |
4.3.1 家庭教育的缺失 |
4.3.2 父母的负面样板效应 |
4.4 学校因素 |
4.4.1 学校重视力度不够 |
4.4.2 师资力量比较弱 |
4.4.3 教育管理缺位 |
4.5 社会环境因素 |
4.5.1 局部社会道德的失范 |
4.5.2 部分消极舆论的引导 |
4.5.3 网络信息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不足 |
4.5.4 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
4.6 网络社会因素 |
4.6.1 网络社会的开放性 |
4.6.2 网络社会的多元性 |
4.6.3 网络社会的时效性 |
4.6.4 网络社会引导的规范性 |
4.6.5 网络道德规范的约束力 |
4.7 本章小结 |
5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教育引导目标和原则 |
5.1 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引导的目标 |
5.1.1 培育理性网络行为 |
5.1.2 维护网络社会的和谐稳定 |
5.2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教育引导的原则 |
5.2.1 疏导与治理并重原则 |
5.2.2 内化与外化并重原则 |
5.2.3 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原则 |
5.2.4 网上教育与现实教育相结合原则 |
5.2.5 科学灌输与隐性渗透相结合原则 |
5.3 本章小结 |
6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教育引导对策 |
6.1 提升大学生自身的网络道德素质 |
6.1.1 增强自身的道德意志 |
6.1.2 规范自身的道德行为 |
6.1.3 养成自身良好的道德习惯 |
6.1.4 培养自身的网络文明素养 |
6.2 强化网络道德的家庭教育 |
6.2.1 合理引导大学生同伴交往 |
6.2.2 强化家庭网络道德教育 |
6.2.3 发挥父母的示范作用 |
6.3 加强学校网络道德教育 |
6.3.1 加强诚实守信教育 |
6.3.2 完善德育微平台建设 |
6.3.3 开设网络道德课程 |
6.3.4 更新网络道德教育形式 |
6.4 优化网络道德的社会环境 |
6.4.1 营造良好社会道德氛围 |
6.4.2 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
6.4.3 树立正确价值观取向 |
6.4.4 改变网络社会不良风气 |
6.4.5 净化网络空间 |
6.5 政府管理层面的治理举措 |
6.5.1 政府行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
6.5.2 立法机构健全法律法规 |
6.5.3 司法机构从严执法 |
6.5.4 网络信息机关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构建网络安全体系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教育引导对策研究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东北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3)基于协同治理视角的灾害事件多元主体辟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与研究目的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精神分析与功能主义视角的谣言研究 |
二、灾害事件中的谣言研究 |
三、社会化媒体中的谣言研究 |
四、辟谣研究: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协同辟谣研究 |
第三节 关键概念 |
一、灾害的概念界定 |
二、谣言与辟谣的概念界定 |
第四节 理论资源:理解多元主体辟谣行为的协同治理视角 |
一、治理权威多元化的协同学理论 |
二、从治理理论到协同治理理论 |
三、协同辟谣的内涵厘清 |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内容 |
二、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
第六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灾害事件辟谣行动中的多元主体 |
第一节 灾害事件中辟谣行动的主体构成 |
一、作为核心主体的政府 |
二、作为系统联盟成员的其他主体 |
第二节 多元主体辟谣行动参与程度处于动态变化中 |
一、核心主体地位增强 |
二、主要主体:动态变化的表达空间 |
第三节 多元主体辟谣行为动因分析 |
一、政治认同的推动 |
二、公共利益的驱动 |
三、主体效益的刺激 |
四、亲社会性和利他性 |
小结 |
第三章 灾害事件中多元辟谣主体的话语生产 |
第一节 多元主体辟谣话语中的对象类型分布 |
一、多元主体辟谣话语中的灾害类型偏向 |
二、多元主体辟谣话语中的谣言类型偏向 |
第二节 多元主体辟谣话语中的策略倾向 |
一、辟谣文本的情感注入 |
二、澄清谣言的不实之处 |
三、多种形态阐释辟谣信息 |
四、造谣传谣者与辟谣者:辟谣文本中的二元对立 |
小结 |
第四章 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的辟谣效果 |
第一节 灾害事件中多元辟谣主体的传播效果分析 |
一、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的辟谣信息传播力 |
二、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的辟谣信息接受效果 |
第二节 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辟谣信息接受效果的成因分析 |
一、框架选择与凸显:多元框架与话语断层 |
二、策略运用:情感、真相与话语权争夺 |
小结 |
第五章 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协同辟谣路径优化 |
第一节 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 |
一、核心主体:中坚力量与有待加强的辟谣效果 |
二、主要主体:差异化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辟谣行动面临的困境 |
一、普通个人传播力度弱与辟谣动力缺失 |
二、官方媒体辟谣信息接受效果较差与公信力不足 |
三、“后真相”时代的真相建构困境 |
第三节 灾害事件中多元主体协同辟谣行动启示 |
一、构建协同辟谣的共同目标 |
二、完善信息资源配置 |
三、完善灾害事件中多元辟谣主体联动机制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4)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 |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自利性 |
一、上市公司文字叙述的模糊披露 |
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盈余管理 |
第二节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报告的失真问题 |
一、律师事务所IPO尽职调查报告失真导致“业绩变脸” |
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失真导致“资本消失” |
三、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报告失真导致“评级失灵” |
四、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报告失真导致“资产缩水” |
第三节 我国证券散户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 |
一、详尽披露导致的“过犹不及”问题 |
二、专业性导致的“知识壁垒”问题 |
三、散户投资者自身抗拒分析披露信息 |
第二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 |
第一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模糊且分散 |
一、规定模糊导致了低廉的违法成本 |
二、规定分散导致了高昂的披露成本 |
三、披露立法的困境 |
第二节 信息的单向棘轮:“数量至上”的误区 |
一、披露信息“大爆炸”的单向棘轮 |
二、数量问题导致了监管成本与收益的失衡 |
三、数量问题导致了投资者成本收益的失衡 |
四、数量问题引发了潜在的其他影响 |
第三节 “伞形”利益关联体系下监督的缺位 |
一、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二、证券服务机构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三、监管机关所面对的利益诱惑 |
第三章 中美案例及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典型案例显示信息披露造假技术不断提升 |
二、监管趋严以及新的问题 |
第二节 美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蓝天案件”与“安然、世通事件” |
二、美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中美信息披露制度比较分析 |
一、全面实施注册制对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二、美国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过程对我国的启示 |
三、技术进步对信息披露制度改革的影响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实现立法上的“刚柔并济” |
一、转移立法重心,实现“以柔克刚” |
二、制定标准模板,实现“以刚制柔” |
第二节 保证“看门人”的独立性 |
一、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 |
二、增加同行评审环节 |
三、重构委托-代理关系 |
第三节 完善监管督察机制和证券诉讼制度 |
一、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 |
二、完善相关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
第五章 “法律+技术”视角下的可行性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信息披露评级机制 |
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机制简析 |
二、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 |
第二节 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 |
一、顺应信息披露的单向棘轮 |
二、以个性“化繁为简” |
三、双轨体系与双重标准 |
第三节 构建数据共享机制 |
一、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原因 |
二、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思路 |
三、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沪深证券交易所2015年6月1 日—2018年12月31 日间上市公司统计表 |
附录2: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个人投资者中实际效果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5)对“微信辟谣助手”中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缘起 |
二 问题的提出 |
三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四 相关概念界定 |
(一)上位概念:谣言、网络谣言和微信谣言 |
(二)下位概念: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 |
五 现有文献梳理 |
(一)有关谣言和网络谣言的研究 |
(二)有关微信谣言的研究 |
(三)有关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研究 |
(四)有关微信谣言产生和传播原因的研究 |
六 样本选择与研究方法 |
(一)样本选择 |
(二)研究方法 |
七 理论支撑 |
(一)谣言公式 |
(二)回声室效应 |
(三)集体记忆 |
(四)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
第一章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类型梳理、传播模式和典型案例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类型梳理 |
一 编造事实类 |
二 伪科学类 |
三 相生相克类 |
四 改头换面类 |
五 夸大事实类 |
六 偷换概念类 |
第二节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传播模式 |
一 点对点聊天和朋友圈中的人际传播 |
二 微信群中的群体传播 |
三 微信公众号中的大众传播 |
第三节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典型案例 |
一 “旧谣新传” |
二 食品“污名化” |
三 夸大食品功效 |
四 “伪科普” |
五 抹黑食品企业 |
六 捏造食品安全“事故” |
第二章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分布要素与文本特征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分布要素 |
一 地理区域分布 |
二 发布时间分布 |
三 食品种类分布 |
四 文本形式分布 |
第二节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文本特征 |
一 标题形式 |
二 叙事主体 |
三 叙事结构 |
四 叙事主题 |
第三章 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陷阱识别及成因研判 |
第一节 传播渠道:微信平台是谣言温床 |
一 “回声室”中的封闭式传播 |
二 基于熟人关系的社会化平台 |
三 隐匿的传播坏境 |
第二节 微信用户:理性不足感性有余 |
一 媒介素养和科学素养亟待提高 |
二 不够单纯的利他主义 |
三 既有立场引起偏颇吸收 |
第三节 微信公众号:素养缺失伦理失范 |
一 商业利益映射下的恶意营销 |
二 注意力经济驱动下的“焦虑贩卖” |
三 专业素养缺失下的把关缺位 |
第四节 社会环境:信息不畅法律缺位 |
一 民生信息不公开、不透明 |
二 群体记忆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酵 |
三 法制不严监管缺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L县税务局税收执法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风险 |
(二)税收执法风险管理 |
二、税收执法风险的管理理论 |
(一)风险管理理论 |
(二)税收遵从理论 |
(三)流程化管理理论 |
(四)税源管理理论 |
第三章 L县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现状 |
一、L县税务局基本情况 |
(一)L县税务系统基本征管状况 |
(二)L县税务系统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业务流程 |
二、L县税务局税收执法风险类型 |
(一)内部风险类 |
(二)外部风险类 |
第四章 L县税务局税收执法风险成因分析 |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识别应对能力较低 |
(一)信息化技术手段落后 |
(二)数据利用不充分 |
(三)建模能力亟待加强 |
二、税务部门自身建制不完善 |
(一)部门机制构建不科学 |
(二)税务执法人员自身素质需提高 |
三、缺乏科学的评价反馈制度 |
第五章 完善L县税务局执法风险防范的对策 |
一、提升税收执法风险识别应对能力 |
(一)强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
(二)提升大数据运用水平 |
(三)提升建模的科学化水平 |
(四)提升风险应对过程的精细化水平 |
二、提升税务部门建制科学性 |
(一)完善税务机关部门设置 |
(二)提升教育培训的全面性 |
三、引入科学的绩效评价系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相关研究回顾 |
(一)既有研究的主要视角 |
(二)既有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既有研究的不足之处 |
三、主要概念的界定 |
(一)互联网 |
(二)学习型社会 |
四、主要理论工具 |
(一)社会转型理论 |
(二)网络社会理论 |
(三)教育冲突理论 |
五、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互联网时代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历史脉络 |
一、古代中西方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思想渊源 |
二、现代中国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进展 |
三、西方国家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进展 |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要性 |
一、信息时代人民的求知欲望大增 |
二、传统的教学体系存在缺陷 |
三、应对未来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 |
第三节 互联网时代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可能性 |
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
二、网络教学的兴起 |
三、国家鼓励开展网络教学 |
第二章 互联网时代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的比较 |
第一节 教学主体的不同 |
一、从“单主体论”到“双主体论” |
二、从“小众化”到“大众化” |
第二节 教学内容的不同 |
一、教学内容从“有限性”到“无限性” |
二、教学内容从“同质性”到“异质性” |
第三节 教学时空的不同 |
一、教学从“同时空性”到“超时空性” |
二、教学从“年级年限制”到“无年级年限制” |
第四节 教学理念的不同 |
一、从“师传生受”到“主动自学” |
二、从重视“传授知识”到重视培养“信息素养” |
三、教学目的从“培养人才”到“自我完善” |
第三章 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积极影响 |
第一节 为全民终身全面学习创造条件 |
一、增加闲暇时间 |
二、打破教学的时空限制 |
三、助推教育公平的实现 |
第二节 提高了社会成员的学习力 |
一、激发社会成员的学习动力 |
二、提高社会成员的学习能力 |
三、有助于培养学习毅力 |
四、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 |
五、有助于提高学习转化力 |
第三节 有助于构建学习型组织 |
一、有助于组织成员实现自我超越 |
二、有助于改善组织成员心智模式 |
三、有助于凝聚共同愿景 |
四、促进开展团队学习 |
五、有利于进行系统思考 |
第四节 满足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
一、互联网有助于促进多元化学习 |
二、互联网有助于促进个性化学习 |
三、互联网时代个性化与多元化学习的技术与实践 |
第五节 促进创新性学习 |
一、互联网促进科研和学术的交流合作 |
二、互联网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
三、互联网促进创新性思维的培养 |
第四章 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消极影响 |
第一节 “数字鸿沟”挑战教育公平 |
一、“数字鸿沟”的影响因素与具体表现 |
二、“数字鸿沟”可能扩大“教育鸿沟” |
第二节 “信息超载”模糊学习焦点 |
一、分散学习注意力,浪费学习时间 |
二、增加信息辨识难度,降低学习质量 |
三、导致信息迷航,迷失学习目标 |
第三节 “碎片化学习”降低学习效果 |
一、“碎片化学习”的成因与特征 |
二、“碎片化学习”降低学习效果 |
第四节 “网络依赖”降低学习动力 |
一、“网络依赖”的成因与表现 |
二、“网络依赖”降低学习动力 |
第五节 “网络失范”误导学习方向 |
一、“网络失范”的原因与表现 |
二、“网络失范”误导学习方向 |
第五章 互联网时代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营造良好的网络教学环境 |
一、实现网络教学资源的共享 |
二、营造健康的网络教学环境 |
三、为网络教学提供安全保障 |
第二节 提高网络学习的质量 |
一、建设高水平的网络教学平台 |
二、提高网络学习的效率 |
三、利用最新信息技术革新教学方式 |
第三节 提升网络教学的规范性 |
一、加强网络教学的审核与管理 |
二、防范资本对网络教学的过多干预 |
结语 |
一、本研究的基本结论 |
(一)互联网的内在特征顺应了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需要 |
(二)互联网只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一种辅助性手段 |
(三)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存 |
(四)互联网促进了“泛教育”和“泛学习”时代的到来 |
(五)互联网时代学会“学习”比学习知识更重要 |
二、可能的拓展研究 |
(一)教学活动在互联网的不同发展阶段呈现的规律与趋势 |
(二)教育事业的进步对互联网发展的影响 |
(三)网络时代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要警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房地产企业审计风险成因及防范研究 ——以H企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字述 |
1.2.2 国内研究字述 |
1.2.3 研究现状评价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第2章 房地产企业审计风险相关理论概述 |
2.1 审计风险的定义及组成要素 |
2.1.1 审计风险的定义 |
2.1.2 审计风险组成要素 |
2.2 房地产企业主要特点 |
2.2.1 建造周期长、涉及业务复杂 |
2.2.2 受国家调控政策影响大 |
2.2.3 财务风险高 |
2.3 房地产企业主要审计风险 |
2.3.1 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
2.3.2 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
2.3.3 检查风险 |
第3章 H房地产企业审计风险分析 |
3.1 H房地产企业概况 |
3.1.1 企业简介 |
3.1.2 行业排名 |
3.1.3 内部控制制度 |
3.1.4 管理层变动 |
3.2 H房地产企业的审计风险 |
3.2.1 H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
3.2.2 H房地产企业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
3.2.3 H企业检查风险 |
第4章 H房地产企业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
4.1 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成因 |
4.1.1 国家政策使行业环境变化 |
4.1.2 管理层变动 |
4.2 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成因 |
4.2.1 收入风险成因 |
4.2.2 成本风险成因 |
4.2.3 存货风险成因 |
4.2.4 持续经营风险成因 |
4.3 检查风险成因 |
4.3.1 未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
4.3.2 未保持应有的谨慎性 |
4.3.3 审计程序不恰当 |
4.3.4 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
4.3.5 质量控制水平不规范 |
第5章 房地产企业审计风险防范 |
5.1 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保持警惕性 |
5.1.1 选择更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 |
5.1.2 保持谨慎性工作态度 |
5.2 认定层次应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 |
5.2.1 针对收入实施的审计程序 |
5.2.2 针对成本实施的审计程序 |
5.2.3 针对存货实施的审计程序 |
5.2.4 针对持续经营实施的审计程序 |
5.3 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水平 |
5.3.1 增强审计独立性 |
5.3.2 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
5.4 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 |
5.4.1 树立正确的审计质量控制意识 |
5.4.2 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致谢 |
(9)泉州市非法集资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技术路线图与创新点 |
第二章 非法集资治理的相关概念与理论 |
第一节 概念定义 |
一、非法集资 |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与区别 |
第二节 非法集资成因分析及其特征 |
一、非法集资犯罪成因分析 |
二、非法集资的行为特征 |
第三节 非法集资的治理 |
一、协同治理 |
二、公共危机管理理论 |
第三章 泉州市非法集资治理的现状 |
第一节 泉州市非法集资的概况及特点 |
一、泉州市非法集资的概况 |
二、泉州市非法集资的特点 |
第二节 泉州市非法集资犯罪现状特点 |
第三节 泉州市非法集资的治理实践 |
一、利用大数据手段监测预警 |
二、拓宽投资者和企业的投融资渠道 |
三、强化政府部门行业监管职责 |
四、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
第四节 泉州市非法集资的治理成效 |
一、有力打击非法集资,挽回群众财产损失 |
二、提升核心部门行政联动效率 |
三、大力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
第四章 泉州市非法集资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泉州市非法集资治理存在的问题 |
一、“民间标会”等民间融资行为的缺乏监管 |
二、犯罪定量过程复杂、取证过程漫长 |
三、赃款追缴过程较困难 |
第二节 泉州市非法集资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工作机制不够顺畅 |
二、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
三、监测预警尚不完善 |
四、大众传媒行业监管力度不足 |
第五章 国内外非法集资治理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英国P2P网贷内部治理模式及借鉴 |
一、英国P2P行业发展概述 |
二、英国P2P行业的监管 |
第二节 国内非法集资治理的经验借鉴 |
一、温州的创新模式 |
二、温州经验的推广 |
第六章 泉州市非法集资治理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建立各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合理划分监管权责 |
第二节 完善法律法规 |
第三节 创建多元化融资渠道 |
第四节 加强对投资者的引导 |
第五节 加强巡查预警,重点监测合作组织 |
第六节 完善信贷行业征信体系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新《广告法》背景下微信广告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背景及价值 |
1.1.1 论文研究背景 |
1.1.2 论文研究的价值 |
1.2 论文研究的意义 |
1.2.1 论文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2 论文研究的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相关研究 |
1.3.2 国外相关研究 |
1.3.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总结 |
1.4 论文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4.1 论文研究思路 |
1.4.2 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
1.5 论文研究的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内容分析法 |
1.5.3 文本分析法 |
1.5.4 调查研究法 |
1.6 论文研究的创新点、重点及难点 |
1.6.1 论文研究的创新点 |
1.6.2 论文研究的重点及难点 |
第2章 新《广告法》背景下微信广告概述 |
2.1 新《广告法》背景 |
2.1.1 新《广告法》颁布背景 |
2.1.2 新《广告法》规制效果 |
2.1.3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颁布背景 |
2.1.4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制效果 |
2.1.5 互联网广告其它法律规章文件 |
2.2 微信广告概述 |
2.2.1 微信广告的定义 |
2.2.2 微信广告的类型 |
2.2.3 微信广告的特点 |
2.2.4 新《广告法》背景下的微信广告 |
2.2.5 新《广告法》背景下微信广告的特征 |
2.3 微信广告监管概述 |
2.3.1 微信广告监管体系 |
2.3.2 微信广告监管定义 |
2.3.3 微信广告监管特点 |
2.3.4 微信广告监管依据 |
第3章 内容分析及文本分析 |
3.1 微信广告监管现状问题内容分析 |
3.1.1 研究方法:内容分析法 |
3.1.2 样本选取及类目建构 |
3.1.3 微信广告问题集中领域 |
3.2 微信广告违规类型及监管手段研究分析 |
3.2.1 研究方法:文本分析法 |
3.2.2 数据分析过程 |
3.2.3 微信广告违规类型结果分析 |
3.2.4 微信广告监管手段结果分析 |
第4章 市场调查研究 |
4.1 问卷设计 |
4.1.1 研究假设 |
4.1.2 调查范围及样本数量 |
4.1.3 抽样方案 |
4.1.4 问卷设计 |
4.1.5 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
4.1.6 对微信广告监管的认知态度 |
4.2 深度访谈 |
4.2.1 访谈对象的选择 |
4.2.2 深度访谈的提纲设置 |
4.2.3 采访的安排设置 |
4.2.4 监管部门访谈结果分析 |
第5章 微信广告监管难点及其成因 |
5.1 微信广告的监管难点 |
5.1.1 广告识别难:虚假宣传频发、信息模糊化严重 |
5.1.2 信息筛查难:信息量繁杂传播复杂,涉及隐私许可受限 |
5.1.3 自主规范难:行业自律性不强,导致广告乱象纷生 |
5.1.4 执法监管难:缺乏前置审批,执法力量不足 |
5.2 微信广告监管困难的成因 |
5.2.1 微信广告形式隐蔽,去中心化传播难以溯源 |
5.2.2 监管技术手段欠缺,监测取证能力亟待提升 |
5.2.3 行业规制缺乏约束力,从业者素质有待提高 |
5.2.4 长期依靠行政监管,对业界缺乏深入认知 |
第6章 新《广告法》背景下微信广告监管原则及策略 |
6.1 新《广告法》背景下微信广告监管原则 |
6.1.1 包容审慎 |
6.1.2 协同监管 |
6.2 新《广告法》背景下微信广告监管策略 |
6.2.1 广告识别:提升广告可识别性,加强公众参与监督 |
6.2.2 信息筛查:内外联动筛查、灵活监管严格执法 |
6.2.3 自主规范:平台加大自净力度,设置“独立”的广告行业自律组织 |
6.2.4 执法监管:以依法治理为前提,推行共治监管 |
6.3 微信广告监管的未来趋势 |
6.3.1 党管媒体为根本,协同构建监管体系 |
6.3.2 管理规则持续细分,监测机构更加专业独立 |
6.3.3 流量去泡沫化,广告生产传播回归本质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学术成果 |
附录A |
附录B |
四、企业成本不实的成因及其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高一思想政治课学困生成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以延安市某中学为例[D]. 郭璐. 延安大学, 2021(11)
- [2]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及其教育引导研究[D]. 李国庆.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3]基于协同治理视角的灾害事件多元主体辟谣研究[D]. 宋雪. 华东师范大学, 2020(08)
- [4]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D]. 孟铂林.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5]对“微信辟谣助手”中食品安全类微信谣言的研究[D]. 韩梅. 兰州大学, 2020(01)
- [6]L县税务局税收执法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D]. 邓小霞. 河南大学, 2019(02)
- [7]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影响研究[D]. 崔有波.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8]房地产企业审计风险成因及防范研究 ——以H企业为例[D]. 王晓文. 东北石油大学, 2019(01)
- [9]泉州市非法集资治理研究[D]. 傅莘彦. 华侨大学, 2019(01)
- [10]新《广告法》背景下微信广告监管研究[D]. 刘瀚骏. 成都理工大学, 2019(02)